合同內容應包括勞動雙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內容與職責、工作時間與休假、薪酬與福利、勞動保護與安全等方面的內容。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最新車位買賣協議書 實用車位買賣合同(5篇)篇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乙方所購車位(庫)位于_____第_____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為_____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位(庫)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3)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交接
1、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2、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
3、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1、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庫)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爭議
2、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賣人兩份,買受人兩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車位買賣協議書 實用車位買賣合同(5篇)篇二
一、租賃期限及租金
1、本合同的租賃期為_____年_____年_____日止,租賃期滿后,本合同效力自動終止。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_____個月通知甲方,再行商議。
2、本車位租金_____元/年(大寫::_____元整)。合同簽訂時,乙方一次性付清。該車位租賃期間,產生的管理費由承租方承擔。
3、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車位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或改變車位用途,,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余租金概不退還。
二、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還剩余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遵守小區內停車位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小區停車場管理員的指揮,不得損壞小區道路(停車場)標志、消防、照明等設施設備,如有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賠償。
2、乙方應當按劃定的停車位內停車,停車時應當保持與相鄰車輛的安全距離,不得將車輛停放在通道上。
3、乙方不得在本小區停車場內為車輛加油、試剎車、練車以及清潔、維修車輛。
5、乙方不得在停放的車輛內存放貴重物品(如有存放并造成損失,其責任由乙方自負),嚴謹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品進入車庫。
6、乙方不得允許人員在停放車輛內睡覺過夜,若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對停車位上的車輛安全負全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車位買賣協議書 實用車位買賣合同(5篇)篇三
眼下,房子、車子離百姓的生活越來越近。然而新樓盤日新月異發展的同時,停車難卻成為不少小區的通病。因此,車主對車位買賣的相關問題十分關注。個人車位買賣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車位買賣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于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星雅俊園,編號為s098號地下停車位,車位面積以現有的房產證為準。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墻、無封閉,并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該車位土地證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小區地下停車位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位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后,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3、轉讓后,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該協議簽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在房產局辦理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當天,甲方移交車位藍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并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第一條:車位坐落地點及編號
第二條: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及付款期限
第三條:車位交付時間
甲方應在乙方付清全部車位款后,于 年 月 日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 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該地下車位。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車位所有權后,在車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圍內,乙方享有該車位占有、使用、收益、轉讓的權利。
2. 乙方在使用該地下車位時,不得妨礙或損害該地下車位的各種設施設備。
3. 乙方應按停車場限高及甲方劃定的停車線內停放車輛,由乙方的過錯導致車輛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 乙方所選定車位位于單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規定停放車輛,并保證車輛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擔車輛停放管理責任。
5. 乙方應按物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繳納其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并享受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6.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撓、干擾甲方及物業公司對車位公共設施和共有部分(如:進出停車場通道、通風管道、動力設備、照明、消防設施等)進行維修、保養和維護的工作。
7. 乙方在轉讓其所購的紫玉東方號房屋,失去紫玉東方業主身份時,需將其所購車位一并轉讓給購房人或其他紫玉東方的業主,不得轉讓給非紫玉東方的業主。轉讓價款由雙方自行協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將轉讓合同報甲方備案。
8. 乙方如出租其車位,必須出租給紫玉東方的業主,并需將租賃合同報甲方備案。
最新車位買賣協議書 實用車位買賣合同(5篇)篇四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宅項目建設程序合法、用途明確。協議雙方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則就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購買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其位置(以下簡稱該車位使用權,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標注為準)位于地下車位,編號 ,其功能主要用于停放家用轎車、小型旅行車。
二.本協議簽訂前,乙方應去擬購停車位實地看驗,協議簽訂后,視為乙方已對此停車位的實際狀況及其可使用的狀態進行了確認,沒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將提供完整的規劃方案供乙方參照(規劃圖附后)。
三.乙方要愛護車位及其設施、設備,如由乙方造成的損壞,其維修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根據xx年x月xx日建設部令第號《房屋建筑工程維修辦法》的規定,保修期內甲方負責車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修,以保證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損壞除外),保修期內所產生的檢查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保修期外車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日常的運行、養護、維修費用,從本車庫車位使用人繳納的車位物業管理費中支出,由物業公司組織實施。
六.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戰時征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免責:
(2) 因法律、法規、政府規定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八. 停車位售價:
1. 地下停車位首批的出售價格確定為x萬元/個。
2. 地下停車位的規格為寬xx米,長x米,用彩色線條標注。停車位的使用權預售以一個車位計價。
九.停車位的交付步驟: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后順序出售地下停車位;
6. 如乙方交付購買款后因其它原因主動放棄購買,甲方同意退還購買款。
十.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期限內乙方擁有該車位的使用權,甲方將無權再處理該車位,否則引起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可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約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最新車位買賣協議書 實用車位買賣合同(5篇)篇五
第一條 茲為預售停車位事宜,雙方制定本合約。
第二條 停車位數量及價款
本契約總價款合計_________元整。
本契約停車位數量為_________位,價款如下: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依付款明細表所列,買方于接獲賣方書面繳款通知單七日內自行向賣方指定之繳納地點或金融機構專戶,以現金或即期支票如數壹次繳清,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者,買方同意自逾期日起按日加付逾期期款部分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并于補繳期款時一并繳付賣方。但賣方同意緩期繳付者,不在此限。
雙方同意每期付款間隔至少為_________日。
賣方同意停車位總價款百分之五之保留款訂于最后一期,于辦理停車位產權移轉登記后,點交停車位時,買方繳清之,且本期付款間隔不受前款之限制。
第四條 驗收
賣方完成本契約停車位必要設施及領得使用執照后,應通知買方于七日內進行驗收手續。
買方于驗收時對本契約停車位之瑕疵,應載明于驗收單上由賣方限期修繕,于完成修繕前買方得拒絕點交。
第五條 產權登記及點交期限
買賣雙方同意本停車位產權之移轉應于使用執照核發日起六個月內辦理完畢,并于登記完畢后兩個月內完成點交。
第六條 買方義務
買方應配合簽訂住戶規約及停車場管理公約。
(1)繳清第三條保留款以外之自備款。
(2)繳清因逾期付款應加計之遲延利息。但有第七條第二款第二目情形者,該期間得予扣除。
(3)繳清第十條所列應由買方繳付之稅費。
如需辦理貸款,應提出辦理產權登記及貸款有關文件、預立各項取款或委托撥付文件、開立與原預定貸款同額之禁止背書轉讓本票予賣方。
買方同意配合賣方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辦理產權登記之相關事宜,并于賣方或其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通知日起七日內協辦,否則應賠償因而所產生之額外費用(如罰鍰、增加稅費等)及損失。
買方應于收到點交停車位之通知日起_________日內配合辦理相關手續,逾期賣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于賣方時,不在此限。
第七條 賣方義務
賣方應提供停車位種類及產權登記說明書(格式如附件五)予買方,并就說明書內各項詳實填注,如有虛偽不實,由賣方負法律責任。
(1)買方未依約交付本契約所載之各期價款及遲延利息或其他應由買方負擔之稅費,其遲延期間。
(2)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賣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間。
(3)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非可歸責于賣方之事由發生時,其影響期間。
(4)有關水、電等配管及埋設工程,其接通日期悉依各該公用事業單位之作業及程序而定,不受本項完工期限之約束。但因可歸責于賣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買方如因需辦理貸款,開立與原預定貸款同額之禁止背書轉讓本票予賣方,賣方不得將該本票供其他任何擔保之用,且賣方取得貸款撥付款項時,應即返還該本票予買方。
賣方應于買方配合完成點交停車位手續時,將所有權狀、保證書、保固服務紀錄卡、停車場管理公約、使用執照(影本)、鑰匙、遙控器及代繳稅費之收據一并交付買方。
第八條 保固期限及范圍
賣方同意自雙方完成本契約停車位點交手續日起,依下列方式負保固責任。但因可歸責于買方之事由致無法辦理點交者,買方同意賣方自通知之點交日起負保固責任。
(1)建筑結構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2)機械設備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3)其他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第九條 契約轉讓條件
買方于本契約停車位產權登記完成前及繳清各期款前,如欲將停車位契約轉讓他人者,應以書面征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買方同意于契約轉讓時繳付部分手續費予賣方。
第十條 稅費負擔
買賣雙方應負擔之稅費除依有關規定外,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1)地價稅、房屋稅以點交日按買賣雙方比例分擔。土地增值稅應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之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由賣方負擔。
(2)產權登記規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代辦手續費、貸款保險費及各項附加稅捐由買方負擔。但起造人為賣方時,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規費及代辦手續費由賣方負擔。
(3)賣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稅費外,買方無須負擔其他額外費用。
第十一條 規格誤差之處理
本契約停車位之竣工規格尺寸,誤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長未逾十公分、寬未逾五公分者,視為符合規格。因竣工規格尺寸產生誤差,致規格尺寸之減少超過上述標準者,買方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方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賣方保證本契約停車位產權清楚,絕無一物數賣、占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糾葛情事。如有產權糾紛致損害買方權益時,買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賣方解決。
賣方如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于賣方事由發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約時,雙方同意解除契約,賣方應于解除契約同時無息返還買方已繳付之停車位價款。
第十三條 違約罰則
賣方違反前條第一款之規定,或違反第七條第二款有關逾期開工日或完工日達六個月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價款及遲延利息全部退還外,并應同時賠償總價款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予買方。但該賠償金額超過買方已繳之價款者,以已繳價款為限。
賣方違反第五條規定逾期未辦登記或點交者,應按日給付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逾期達六個月者,買方得依前款規定解除契約。但因不可歸責于賣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買方違反第三條第一款之約定,逾期付款達六個月,并經賣方以存證信函定相當期限催繳而未繳者,賣方除得解除本契約外,并得沒收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但該沒收金額不得超過停車位總價款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條 疑義之處理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于買方之解釋。
第十五條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訴訟,雙方同意以本契約第一條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 附件效力及契約分存
本契約之附件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本契約壹式貳份,由買賣雙方各執乙份為憑,并自簽約日起生效。
買方所執存之本契約,賣方不得要求收回。
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之處置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