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物業公司轉讓 公司轉讓合同篇一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所持公司(下稱“目標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執行。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 %股權。
鑒于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股權。
一、轉讓標的、受讓價款及支付
1、甲方將其持有的 公司 %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 %的全部股權。
2、乙方愿意以 萬元的價格受讓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 %的全部股權。
3、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成立時,一次性將股權受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銀行戶頭。
4、甲方轉讓股權應得價款所涉甲方稅負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應當及時依法辦理。
二、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三、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四、合同生效條件
當下述的兩項條件全部成就時,本合同始能生效。該條件為:
1、本合同已由甲、乙雙方正式簽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權力機構(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授權與批準。
五、股權轉讓完成的條件
1、甲、乙雙方完成本合同所規定的與股權轉讓有關的全部手續,并將所轉讓的目標公司%的股權過戶至乙方名下。
2、目標公司的股東名冊、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記檔案中均已明確載明乙方持有該股權數額。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或其附屬、補充條款的約定均視為該方對另一方的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相應損失。
2、本合同的違約金為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的 %,損失僅指一方的直接的、實際的損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違約一方違約責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八、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保密
(1)法律要求;
(2)社會公眾利益要求;
(3)對方事先以書面形式同意。
十、爭議解決條款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公司、公證處各執 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出讓方(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受讓方(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物業公司轉讓 公司轉讓合同篇二
在司法實踐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紛爭日益復雜,對于公司股權轉讓合同你還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股權轉讓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轉讓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合法擁有 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標的公司部分 股權。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標的公司擁有 股權。
鑒于標的公司股東會決議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標的公司擁有的 股權,其余股東同意該權利受讓行為并放棄對該部分轉讓權利的優先受讓權。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標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權,即標的公司注冊資本的 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公司擁有的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讓款以貨幣形式完成交割。
第三條 甲方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標的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第四條 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標的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標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方式支付股權轉讓款。
第五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和變更登記手續
1、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 方承擔。
2、乙方支付全部股權轉讓款后,雙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有關股東權利義務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轉讓部分股權所對應的標的公司股東權利同時不再履行該部分股東義務。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標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東權利并履行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 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相關信息,也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泄漏給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不論本協議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條 爭議解決條款
1、將爭議提交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送有關部門審批或備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于年 月 日訂立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轉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一、1.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甲方占有公司 %的股權,根據公司章程約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 元,實際出資人民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 %的股權以人民幣 元轉讓給乙方。
2. 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 對轉讓股權的處分權
甲方保證其依法享有轉讓股權的處分權;在股權過戶手續完成前,甲方持有的轉讓股權應符合有關法律或政策規定;甲方未在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或其他未決訴訟、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承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視為違約,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五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本協議生效后,未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如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并簽署書面文件。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對于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爭議,雙方均同意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協議經有權機關審批后生效的,則自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依法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 5 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授權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 簽署: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受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于 號________樓。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出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于 ________區_________大街____號。
前 言
1.鑒于股權出讓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簽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設立 __________公司(簡稱“目標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為 等。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簽發。
2.鑒于目標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元人民幣(rmb______),股權出讓方為目標公司之現有股東,于本協議簽署日持有目標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權出讓方愿意以下列第2.2條規定之對價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其他條款和條件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轉讓予股權受讓方,股權受讓方愿意在本協議條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受讓上述轉讓之股份及權益。
第一章 定 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2)“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
(5)“轉讓價“指第2.2及2.3所述之轉讓價;
(6)“轉讓完成日期”的定義見第5.1條款;
(8)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分別指棲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 股 權 轉 讓
2.1甲方雙方同意由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現金金額作為對價,按照本協議第四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轉讓股份。
2.2股權受讓方收購股權出讓方“轉讓股份”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萬元。
2.3轉讓價指轉讓股份的購買價,包括轉讓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于轉讓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百分之 )所代表之利益。轉讓價不包括下列數額:(a)本協議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標公司債務及其他應付款項(以下簡稱“未披露債務”),和(b)目標公司現有資產與附件1所列清單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毀損、降低或喪失使用價值(統稱“財產價值貶損”)。
2.4對于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百分之 承擔償還責任。
2.5本協議附件2所列明的債務由股權受讓方承擔。
2.6本協議簽署后 個工作日內,股權出讓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后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使股權受讓方成為目標公司股東。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權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內,向股權出讓方支付部分轉讓價,計人民幣 萬元,并在本協議第4.1條所述全部先決條件于所限期限內得到滿足后十五(15)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余額支付給股權出讓方(可按照第3.2條調整)。
3.2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支付給股權出讓方的轉讓價款項應存入由股權出讓方提供、并經股權受讓方同意的股權出讓方之獨立銀行賬戶中,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具體監管措施為:股權受讓方和股權出讓方在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權代表,共同作為聯合授權簽字人(上述兩名聯合授權簽字人合稱“聯合授權簽字人”),并將本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姓名、職務等書面通知對方。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后和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聯合授權簽字人應在共同到上述獨立銀行賬戶的開戶銀行辦理預留印鑒等手續,以確保本條所述監管措施得以實施。該賬戶之任何款額均須由聯合授予權簽字人共同簽署方可動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換本方授權代表,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并在撤換當日共同到開戶銀行輸預留印鑒變更等手續。未經股權受讓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換該股權受讓方授權代表。
3.3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余額前,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受讓方有權將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從股權受讓方應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余額中扣除。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余額后,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將股權受讓方已經支付的轉讓價返還給股權受讓方。
3.4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 股權轉讓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個月內下述先決條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權受讓方才有義務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相關約定履行全部轉讓價支付義務。
(3)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之程序發出書面聲明,對本協議所述之轉讓股份放棄優先購買權。
(8)股權受讓方委聘之法律顧問所已出具法律意見,證明股權出讓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無誤,確認本協議所述的各項交易協議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對簽約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2股權受讓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1條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條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于本協議第4.1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受讓方又不愿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于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受讓方支付轉讓價,并且股權出讓方應于本協議終止后,但不應遲于協議終止后十四(14)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受讓方全額退還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已經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并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輸各項必要手續轉讓股權再由股權受讓方重新轉回股權出讓方所有(如需要和無悖中國當時相關法律規定)。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受讓方不會就此項股權轉讓向股權出讓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為股權受讓方違約。在此情況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第五章 股權轉讓完成日期
5.1本協議經簽署即生效,在股權轉讓所要求的各種變更和登記等法律手續完成時,股權受讓方即取得轉讓股份的所有權,成為目標公司析股東。但在第四章所規定的先決條件于本協議第4.1條所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得以滿足,及股權受讓方將轉讓價實際支付給股權出讓方之日,本協議項下各方權利、義務始最終完成。
第六章 董 事 任 命
6.1股權受讓方有權于轉讓股份按照本協議第4.1條第(9)款過戶至股權受讓方之后,按照目標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應規定委派董事進入目標公司董事會,并履行一切人微言輕董事的職責與義務。
第七章 陳述和保證
7.1本協議一方現向對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每一方陳述和保證的事項均真實、完整和準確;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擁有的與本協議擬訂的交易額關的任何政府部門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陳述而使該文件任何內容存在任何不準確的重要事實。
7.2股權出讓方向股權受讓方作出如下進一步的保證和承諾。
(3)目標公司于本協議簽署日及股權轉讓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權出讓方任何債務、利潤或其他任何名義之金額。
7.3股權出讓方就目標公司的行為作出的承諾與保證(詳見附件3:股權出讓方的聲明與保證)真實、準確,并且不存在足以誤導股權受讓方的重大遺漏。
7.4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第7.1條及第7.2條的各項保證和承諾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轉讓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有任何保證和承諾被確認為不真實、誤導或不正確,或尚未完成,則股權受讓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關事件后14日內給予股權出讓方書面通知,撤銷購買“轉讓股份”而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6股權出讓方承諾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如出現任何嚴重違反保證或與保證嚴重相悖的事項,都應及時書面通知股權受讓方。
第八章 違 約 責 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之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4)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的兩年內,出現股權出讓方或股權出讓方現有股東從事與目標公司同樣業務的情況。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 保 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任何一方應限制其雇員、代理人、供應商等僅枯為履行本協議義務所必需時方可獲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適用于:
(1)在披露時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后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
(5)任何一方向其銀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資的機構在進行其政黨業務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披露。
9.3雙方應責成其各自董事、高級職員呼其他雇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雇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章規定均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 不 可 抗 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后發生并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發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罷工、員工騷亂、爆炸、火災、洪水、地震、颶風及/或其他自然災害及戰爭、民眾騷亂、故意破壞、征收、沒收、政府主權行為、法律變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對有關事項的批準或因政府的有關強制性規定和要求致使各方無法繼續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的發生。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陰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十五(15)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書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陰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第十一章 通 知
本協議項下的通知應以專人遞送、傳真或掛號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號碼發出,除非任何一方已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其變更后的地址和號碼。通知如是以掛號航空信方式發送,以郵寄后5日視為送達,如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方式發送,則以發送之日起次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送的,應在發送后,隨即將原件以航空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給他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物業公司轉讓 公司轉讓合同篇三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____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權(認繳注冊資本____萬元,實繳注冊資本____萬元)以____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備注:所轉讓的股權中如認繳的注冊資本尚未全部到資,約定如下:所轉讓的占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權中尚未到資的注冊資本____萬元由乙方按章程規定如期到資。)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轉讓費____萬元人民幣以________ (備注:現金或轉帳)方式分____次支付給甲方。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具有完全的處分權。該股權未被人民法院凍結、拍賣,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擔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受讓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權轉讓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將不以轉讓、贈與、抵押、質押等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方式處置該股權。公司不存在轉讓方未向受讓方披露的現存或潛在的重大債務、訴訟、索賠和責任。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公司的其他股東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3、乙方受讓甲方所持有的股權后,即按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
4、乙方承認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公司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在公司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協議,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協議。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協議履行成為不必要。
物業公司轉讓 公司轉讓合同篇四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1、甲方同意將位于x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20x年12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并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物業公司轉讓 公司轉讓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方的義務
1.1 甲、乙方保證其擁有全權(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授權)簽訂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 甲、乙方同意采取積極行動,以促使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事宜的順利完成。
1.3 本合同生效后即構成對甲、乙方合法有效的約束;甲、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履行有關義務。
1.4 甲、乙應積極配合丙方與質權人接洽,并盡快達成解除質押的有關約定,保證本合同項下股權的順利轉讓。
1.5 甲、乙方保證其提供給丙方的文件中未有對與本合同有關的重大事實的錯誤陳述、重大遺漏或重大誤導。
1.6 在本協議簽署后至股權轉讓全部完成前,甲、乙方應保障本合同標的__________股權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在丙方履約的前提下,未獲丙方書面同意前,甲、乙方應保證其與質權人不將上述股權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給除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7 丙方在將要匯出各期轉讓價款前七個工作日前書面通知甲、乙方,并簽訂每期轉讓的協議,甲、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提供整套解除質押所需材料,并補足向銀行解除質押所需要的差額資金;當丙方人員向銀行解付自帶匯票并支付到甲方在質押銀行所開設的帳戶內時,甲、乙應交付丙方所付資金對應的股權解除質押和辦理股權過戶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并協助丙方辦理過戶手續。
1.8 本合同標的股權對應的銀行貸款的利息由甲、乙全額承擔。
1.9 如甲、乙方的上述保證與事實不符或甲、乙方違反上述保證給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乙方將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丙方的義務
2.1 丙方保證其擁有全權(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的內部授權)簽訂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2 本合同生效后即構成對丙方合法有效的約束;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履行有關義務。
2.3 丙方保證其提供給甲、乙方的文件中未有對與本合同有關的重大事實的錯誤陳述、重大遺漏或重大誤導。
2.4 如丙方的上述保證與事實不符或丙方違反上述保證給甲、乙方造成任何損失,丙方將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5 丙方保證將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有關付款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條股權過戶方式
3.4 如果丙方能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四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轉讓款,則甲、乙方按每股_____元人民幣轉讓全部_____萬股股權。
第四條轉讓價款的支付
4.1 本次股權轉讓(分期轉讓)的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萬元。
4.2 本協議生效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向甲、乙方匯出定金人民幣_____萬元;其中:付給甲方_____萬元,乙方_____萬元。
4.3 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甲、乙、丙方將簽訂首期轉讓的萬股的協議,并按本協議和首期轉讓協議的約定支付股權轉讓款和進行股權交割。
4.4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丙方按每次交割過戶股權數量支付相應價款,甲、乙方切實保證丙方受讓股權的過戶后,丙方所支付的定金_____萬元沖減最后一期轉讓價款申的等額部分。
4.5 在各期股權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前,丙方匯入甲、乙方指定帳戶的價款應首先用于償還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本金,直至股權質押項下貸款本金清償完畢為止。
4.6 如果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四十五個工作日內,決定在首期轉讓款和定金的基礎上,補足全部轉讓款,則丙方只須支付總額為___萬元的轉讓款,已支付的定金和_____萬股中多支付的每股_____元人民幣應沖抵等額的轉讓款。
4.7 甲、乙方在收到丙方文付的每期轉讓款后,應協助丙方辦理股權過戶的有關手續。
4.8 本次股權轉讓所涉費用(如印花稅、過戶費)由甲、乙方和丙方各承擔_____%;其余稅、費由甲、乙、丙方依法各自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非因不可抗力或經雙方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為履行本合同義務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并賠償經濟損失。
5.2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股權轉讓失敗(無論首期或其余各期),甲、乙方應在收到款項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定金和當期價款(如已支付)返還給丙方,本協議或分期協議終止執行;協議已履行完畢的部分,各方不予返還。
5.3 如因甲、乙方過錯導致股權轉讓(無論首期或其余各期)失敗,甲、乙方應向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經濟損失;具體計算方法為:賠償金額=未過戶的股權數額×l元/股。
5.4 如因丙方過錯導致股權轉讓失敗,丙方不得要求甲、乙方返還定金并應賠償甲、乙方經濟損失,具體計算方法為:賠償金額=未過戶的股權數額×l元/股。
5.5 如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金額時,上述約定不妨礙守約方向違約方行使要求除賠償違約金之外,補足其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六條股權的托管
6.1 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甲、乙方向丙方書面承諾將首期轉讓的_____萬股股權之外的共計_____萬股股權,委托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管理,托管期限自本協認簽署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 托管期內,丙方的托管權限為除有限制的最后處置權以外的全部權限,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權(含紅利、送股和轉贈股本等)表塊權、提名權、提案權等。
6.3 托管期間,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約的有關規定,并不得使用于損害甲、乙方合法權益的行動中;如丙方違反前述托管使用權的規定和約定,甲、乙方有權提出終止股權托管,并要求丙方賠償甲、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6.4 托管股權數量依股權過戶交割行為的實施而等額減少。
第七條合同的效力
7.1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
7.3 本合同一式九份,協議各方各持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保密義務
(根據法律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義務除外);如因違反本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賠償。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協議各方應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股權過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 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公司地址:
第一條 股權的轉讓
1、 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
4、 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中尚未實際繳納出資的部分,轉讓后,由乙方繼續履行這部分股權的出資義務。
6、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 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四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公司轉讓 公司轉讓合同篇六
轉讓方:_____________(甲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丙方)
轉讓方:_____________(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丁方)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權,根據原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甲、乙方共投資人民幣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出資_____%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_萬元轉讓給丙方,乙方將其出資_____%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_萬元轉讓給丙方,乙方將其出資_____%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_萬元轉讓給丁方。
2。丙、丁雙方已經于本協議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條的價格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給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證對其以擬轉讓給丙、丁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對外沒有債權債務,沒有工商、稅務問題,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職責。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擔轉讓前該公司所有的債權債務。丙、丁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轉讓后該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違約職責
1。本合同一經生效,四方務必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職責。
2。如丙、丁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乙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六、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
2.因狀況發生變化,當事人四方經過協商同意。
七、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丙、丁方承擔。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四方簽訂,深圳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見證并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完成變更登記后生效,四方應于見證書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公司、見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業公司轉讓 公司轉讓合同篇七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讓方(乙方): 營業執照: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一、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 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資額,以 萬元轉讓給乙方(大寫: ),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 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
二、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后,其在 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 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規定,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三、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 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四、費用承擔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的全部費用,按規定由甲、乙雙方承擔。
五、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六、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 公司股東代表大會同意并由各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物業公司轉讓 公司轉讓合同篇八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受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于 號________樓。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出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于 ________區_________大街____號。
前 言
1.鑒于股權出讓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簽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設立 __________公司(簡稱“目標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為 等。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簽發。
2.鑒于目標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元人民幣(rmb______),股權出讓方為目標公司之現有股東,于本協議簽署日持有目標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權出讓方愿意以下列第2.2條規定之對價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其他條款和條件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轉讓予股權受讓方,股權受讓方愿意在本協議條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受讓上述轉讓之股份及權益。
第一章 定 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2)“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
(5)“轉讓價“指第2.2及2.3所述之轉讓價;
(6)“轉讓完成日期”的定義見第5.1條款;
(8)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分別指棲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 股 權 轉 讓
2.1甲方雙方同意由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現金金額作為對價,按照本協議第四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轉讓股份。
2.2股權受讓方收購股權出讓方“轉讓股份”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萬元。
2.3轉讓價指轉讓股份的購買價,包括轉讓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于轉讓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百分之 )所代表之利益。轉讓價不包括下列數額:(a)本協議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標公司債務及其他應付款項(以下簡稱“未披露債務”),和(b)目標公司現有資產與附件1所列清單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毀損、降低或喪失使用價值(統稱“財產價值貶損”)。
2.4對于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百分之 承擔償還責任。
2.5本協議附件2所列明的債務由股權受讓方承擔。
2.6本協議簽署后 個工作日內,股權出讓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后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使股權受讓方成為目標公司股東。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權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內,向股權出讓方支付部分轉讓價,計人民幣 萬元,并在本協議第4.1條所述全部先決條件于所限期限內得到滿足后十五(15)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余額支付給股權出讓方(可按照第3.2條調整)。
3.2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支付給股權出讓方的轉讓價款項應存入由股權出讓方提供、并經股權受讓方同意的股權出讓方之獨立銀行賬戶中,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具體監管措施為:股權受讓方和股權出讓方在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權代表,共同作為聯合授權簽字人(上述兩名聯合授權簽字人合稱“聯合授權簽字人”),并將本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姓名、職務等書面通知對方。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后和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聯合授權簽字人應在共同到上述獨立銀行賬戶的開戶銀行辦理預留印鑒等手續,以確保本條所述監管措施得以實施。該賬戶之任何款額均須由聯合授予權簽字人共同簽署方可動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換本方授權代表,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并在撤換當日共同到開戶銀行輸預留印鑒變更等手續。未經股權受讓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換該股權受讓方授權代表。
3.3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余額前,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受讓方有權將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從股權受讓方應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余額中扣除。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余額后,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將股權受讓方已經支付的轉讓價返還給股權受讓方。
3.4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 股權轉讓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個月內下述先決條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權受讓方才有義務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相關約定履行全部轉讓價支付義務。
(3)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之程序發出書面聲明,對本協議所述之轉讓股份放棄優先購買權。
(8)股權受讓方委聘之法律顧問所已出具法律意見,證明股權出讓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無誤,確認本協議所述的各項交易協議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對簽約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2股權受讓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1條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條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于本協議第4.1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受讓方又不愿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于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受讓方支付轉讓價,并且股權出讓方應于本協議終止后,但不應遲于協議終止后十四(14)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受讓方全額退還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已經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并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輸各項必要手續轉讓股權再由股權受讓方重新轉回股權出讓方所有(如需要和無悖中國當時相關法律規定)。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受讓方不會就此項股權轉讓向股權出讓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為股權受讓方違約。在此情況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第五章 股權轉讓完成日期
5.1本協議經簽署即生效,在股權轉讓所要求的各種變更和登記等法律手續完成時,股權受讓方即取得轉讓股份的所有權,成為目標公司析股東。但在第四章所規定的先決條件于本協議第4.1條所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得以滿足,及股權受讓方將轉讓價實際支付給股權出讓方之日,本協議項下各方權利、義務始最終完成。
第六章 董 事 任 命
6.1股權受讓方有權于轉讓股份按照本協議第4.1條第(9)款過戶至股權受讓方之后,按照目標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應規定委派董事進入目標公司董事會,并履行一切人微言輕董事的職責與義務。
第七章 陳述和保證
7.1本協議一方現向對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每一方陳述和保證的事項均真實、完整和準確;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擁有的與本協議擬訂的交易額關的任何政府部門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陳述而使該文件任何內容存在任何不準確的重要事實。
7.2股權出讓方向股權受讓方作出如下進一步的保證和承諾。
(3)目標公司于本協議簽署日及股權轉讓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權出讓方任何債務、利潤或其他任何名義之金額。
7.3股權出讓方就目標公司的行為作出的承諾與保證(詳見附件3:股權出讓方的聲明與保證)真實、準確,并且不存在足以誤導股權受讓方的重大遺漏。
7.4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第7.1條及第7.2條的各項保證和承諾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轉讓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有任何保證和承諾被確認為不真實、誤導或不正確,或尚未完成,則股權受讓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關事件后14日內給予股權出讓方書面通知,撤銷購買“轉讓股份”而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6股權出讓方承諾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如出現任何嚴重違反保證或與保證嚴重相悖的事項,都應及時書面通知股權受讓方。
第八章 違 約 責 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之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4)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的兩年內,出現股權出讓方或股權出讓方現有股東從事與目標公司同樣業務的情況。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 保 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任何一方應限制其雇員、代理人、供應商等僅枯為履行本協議義務所必需時方可獲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適用于:
(1)在披露時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后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
(5)任何一方向其銀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資的機構在進行其政黨業務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披露。
9.3雙方應責成其各自董事、高級職員呼其他雇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雇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章規定均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 不 可 抗 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后發生并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發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罷工、員工騷亂、爆炸、火災、洪水、地震、颶風及/或其他自然災害及戰爭、民眾騷亂、故意破壞、征收、沒收、政府主權行為、法律變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對有關事項的批準或因政府的有關強制性規定和要求致使各方無法繼續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的發生。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陰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十五(15)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書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陰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第十一章 通 知
本協議項下的通知應以專人遞送、傳真或掛號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號碼發出,除非任何一方已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其變更后的地址和號碼。通知如是以掛號航空信方式發送,以郵寄后5日視為送達,如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方式發送,則以發送之日起次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送的,應在發送后,隨即將原件以航空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給他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