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水利工程合同技術條款 技術轉讓合同篇一
乙方:
1、甲方提供給乙方醫療場所(門診、病房)以及醫療辦公所需的條件。
2、在甲方醫院特設糖尿病及并發癥(高血壓、高血脂、中風、偏癱、痛風)專科門診。
3、門診和病房收費由甲方統一負責,除特殊治療外,其他項目按醫院原來規定的收費標準。乙方不得私自收費,如發生私自收費行為,按甲方管理制度處罰。屬區醫保所得收入,甲方每___月結算一次,屬市醫保收入所得,每___月結算一次,屬自費收入每半個月結算一次,并將收入款項按時轉入乙方賬戶。
4、乙方專科門診所需要的專科特殊藥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監督下采購。使用的藥品甲方按“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驗貨入庫,專帳專供,如發現偽劣藥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負責。
5、乙方收治醫保病人,必須符合南寧區、市醫保的有關規定執行收費,若有違法規定收費受處罰的,一切責任有乙方承擔。
6、乙方派出醫療專家并提供醫療技術,聘用有執業資格的醫生和護士參與醫療。所聘人員工資、福利及各項保險金由乙方負責。
7、乙方專科門診需醫療廣告,甲方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但廣告費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違規廣告,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在診療過程中,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若發生醫療糾紛,甲方協助調解,乙方承擔法律,經濟責任。
1、共同管理,獨立核算。藥品及其他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檢查項目(包括x光、心電圖、b超、檢驗科的全部檢驗項目)按甲乙雙方6:4分成;水電費按實際使用面積分擔,每月乙方繳納___元;日常辦公費和電話費乙方自行解決;其他費用(包括招待費、禮品費等)乙方不承擔。
2、雙方協議:甲方按醫療業務總收入的15%,提取管理費(以人民幣為結算貨幣)。
3、甲方必須按約定方案,按時付乙方的收入,以利乙方的資金周轉。若甲方超過15天不按時付款,則算甲方違約需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按每天拖欠總金額的1%計算。若甲方超過一個月沒有按時付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取消雙方的醫療合作。
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無故終止。若遇政策性或不可抗拒因素和事件導致雙方無法合作,可協商終止協議。互不賠償損失,雙方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有效期_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經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即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南寧xx醫院(蓋章) 法人代表: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人代表: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年月日
水利工程合同技術條款 技術轉讓合同篇二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鑒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鑒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1 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 鑒于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復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范圍遠不限于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于技術服務合同。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復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復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鑒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托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采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鑒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托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托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復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托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托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 雙方約定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托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盡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范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鑒于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于軟科學范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于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采用鑒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托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鑒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 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采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水利工程合同技術條款 技術轉讓合同篇三
甲方:
第一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產品或其他技術成果,相關的技術及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不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產品或其他技術成果,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
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書面或口頭囑咐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第四條
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甲方有對第三方保密義務的技術資料或其他商業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信息。
第五條
雙方同意,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離職之后三年之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料和其他商業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技術資料和其他商業信息的義務,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包含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費用,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后另外支付保密費。
離職三年內不得在其他單位從事與甲方產品或項目類似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第七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
第九條
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技術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工作筆記、工作報告、信件(含電子郵件)、傳真、移動磁盤、電腦、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以上所屬資料、信息載體帶出工作單位,而無論這些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不得將屬于乙方的任何信息載體帶入工作環境之內。
否者按泄密論處。
第十條
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辭退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涉密范圍包括:技術發明、設計思想、科研成果、技術方案、工程設計、,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客戶名單、行銷計劃、供貨合同,等其他商業秘密。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第一次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時間為任職時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自動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甲方所在轄區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律程序解決。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10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或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與勞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乙方簽字:甲方印章:
身份證號:負責人簽字:
家庭地址: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水利工程合同技術條款 技術轉讓合同篇四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有限公司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完成__有限公司下面的辦工區信息點布線工程,并向乙方購買該工程所需的布線產品。
2、乙方同意承接__有限公司下面的辦工區布線工程,并向甲方提供完成布線工程所需的產品和服務。
3、甲方同意按合同中規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交付本工程的產品購置費,工程費及技術服務費共計人民幣人民幣15868元。設備名稱、數量、單價及其它費用在上面《布線設備清單中》確定。
4、甲乙雙方同意按驗收標準進行工程及產品的驗收,同意履行各自的義務及責任,并遵守合同的其它條款。
5、乙方在工程完成后,應依據保修和服務條款繼續履行其它.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一)甲方義務
1、按約向乙方支付布線設備及工程費用。
2、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標準的工作場地和必要的工作便利。
3、按設備要求的使用和保管規定,小心使用和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設備。
(二)乙方義務
1、按約向甲方交付有關產品,并按進度進行工程施工。
3、承擔合同中規定的保修和服務義務。
4、承擔合同中布線工程的調試和測試。
(三)維護和服務
1、工程結束后,乙方將派工程師協助用戶對全系統的性能進行測試,確定合格后,提供綜合布線12個月的免費維護。
2、為了方便用戶的管理,乙方將向用戶提供整套布線管理方案(包括布線詳圖、配線管理圖表等有關資料)。
3、不按設備規定的使用程序和環境使用設備而造成損壞的設備或人為破壞的設備乙方不負責保修,但仍提供有償的維修服務。
4、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設備的損壞乙方不負責保修。但乙方有義務提供有償服務,幫助甲方恢復系統的正常運行。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1、乙方和甲方簽定合同3天內交付全部甲方訂購的產品。
2、甲方在收到產品即日點收,并簽署點收清單給予乙方。
3、甲乙雙方約定為10個工作日內完成。
4、在工程完工后2個工作日內由甲方組織工程驗收,并出具書面工程驗收報告,如不符合標準的須翻工。
5、乙方交付的貨品必須以合適的材料包裝,以保證方便運輸及貨品不易損。
6、貨品交付的地點在廣州科學城甲方指定地點,產品包裝費、運費由乙承擔。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一)產品驗收標準
1、本布線系統完成后,由甲乙雙方組織驗收。
2、乙方交付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合同所述的數量、質量。
3、雙絞線的衰減、串擾等測試數據符合國際eia/tia568標準要求。
(二)驗收方式
1、由雙方技術人員共同對產品及工程質量進行測試,若未能發現功能和技術指標與產品說明或合同中規定的工程指標不符之處則認為通過驗收。
2、若對技術標準和驗收結果存在爭議由雙方共同組織有關同行專家進評審。
3、超過驗收時間后若甲方未能進行驗收,又沒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未能驗收的合理原因,可視為已通過驗收。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項目總費用共計人民幣15868.00(壹萬伍仟捌佰陸拾捌元整),在布線工程完畢工驗收合格后兩個工作內一次支付完畢。
2、工程量如發生增減變化,需預先通知甲方確定后,按成交單價結算調整。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1、產品的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工程不符合驗收標準,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貨人論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權決定或退或換,乙方保退、保換。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供貨或工程不能按期通過驗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費的5%罰金。
3、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日期推后,工程進度順延。
4、由于甲方原因,付款時間延遲,若乙方提出要求,可無條件終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擔因此引起的損失。工程終止時,甲方未付款的產品由乙方取回,定金不予退還,雙方的工程責任和義務同時解除。
5、由甲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需向乙方付清已進行的工程費用和交換的貨款,沒有交付貨品的訂金不予退回。另向乙支付合同總額5%的罰金。
6、因一方或雙方遇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履行合同者,在結清已發生費用后,解除合同。
七、爭議折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各自一級主管進行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申請廣東省技術市場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向就近地方法院提出訴訟。
八、其它
1、《布線設備清單》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中未盡事項,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3、本合同工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利工程合同技術條款 技術轉讓合同篇五
乙: ,身份證號: ,籍貫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百川投遞項目,總投資為壹萬元(10000元)整,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壹萬元(10000元),乙方以人力資源和團隊資源方式投入。
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伙組織經營期限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五條 組織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單:如有違反,追究相關責任。
第六條組織任何一方對組織債務后,另一方無需清償債務負擔。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按月結算。乙方應按口頭協議遵守上班時間,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水利工程合同技術條款 技術轉讓合同篇六
合同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范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七條 考核和驗收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第十條 稅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附件
附件一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二技術資料的內容,數量和交付計劃(略)
附件三合同產品的考核程序和驗收標準(略)
附件五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六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略)
附件七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略)
鑒于出讓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出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和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本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范圍
2.1 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安裝、維修和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制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某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并對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采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制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后,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等8、9條的規定返樂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水利工程合同技術條款 技術轉讓合同篇七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開發委托開發項目,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托并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軟件技術名稱:
軟件經營范圍: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2)其他協作事項:雙方以郵件方式按雙方要求的時間回復及解決開發和使用過程中遇到的需求細節問題。
2、未在本合同中列出的甲方需求不在乙方承擔的`開發任務責任范圍。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乙方對在工作過程中接觸到的甲方的任何資料、文件、數據(無論是書面的還是電子的),以及對為甲方服務形成的系統源程序以及核心技術實現方式,相關的技術開發材料等,負有為甲方保密的責任。維護期結束之后,應從乙方及乙方所有人員的計算機和移動設備中徹底刪除銷毀。
3、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按上述第一條開發計劃約定交付。交付格式及數量:一個安裝包及對應的打包環境和參數以及源代碼、開發文檔。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3、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滿足甲方對各階段開發任務定義的目標,驗收依據是本合同簽署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作為合同附件的本合同約定開發任務的需求文檔_____________中所列的功能和要求。乙方交付的源代碼中不得含有損害甲方利益的后門控制程序、病毒程序。
4、乙方承諾,其在受托開發本合同項目中,不會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同時,在交付本合同成果中也不會涉及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5、雙方確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開發的_____________軟件系統及其相關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申請專利的權利、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權利歸屬,歸甲方單方所有。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客戶資料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反約定的,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違約方相關收益,并追究違約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如下:
總計:人民幣元,該費用為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其中項目開發經費為人民幣元,后期維護費用為人民幣元,服務器使用費用為人民幣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方式和時間如下:
(3)第三次支付:在乙方完成本年度全部維護工作后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總金額的,即人民幣元。
在甲方支付尾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總額的正式發票原件。乙方開戶名稱為:開戶銀行:帳號:。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余協議期的總收益)。并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并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水利工程合同技術條款 技術轉讓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屬技術培訓合同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應當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第四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 _______標準,采用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______。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采取補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第六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_______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2、按司法程序解決。
甲方簽約: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約: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利工程合同技術條款 技術轉讓合同篇九
鑒于轉讓方_________擁有制造_________的專用技術,并有資格轉讓上述技術;鑒于轉讓方有權并同意向被轉讓方許可上述專有技術,只在_________廠使用;_________公司購買許可活動所需的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由_________廠進行許可的制造活動;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廠共同而又分別承擔本合同中的義務;鑒于被轉讓方希望使用轉讓方的專有技術,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廠制造_________設備;鑒于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以購買訂單為形式的不同協議,以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鑒于該購買訂單應服從于本合同有關合同材料的條件和條款;因此,雙方授權的代表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此為證。
第一章 定義
1.1 “輔配件”指大量可購買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與_________系統安裝和系統配套有關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_廠或轉讓方提供。
1.2 “合同設備”指附件十二中規定的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的測試生產設備。
1.3 “合同工廠”指被轉讓方用轉讓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唯一地點,即中國_________廠。
1.4 “合同材料”指固定網絡設備、轉讓方軟件和輔配件。
1.5 “合同產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機,經測試可銷售給最終用戶。“合同產”的進一步定義見附件。
1.6 “最終用戶”指合同產品的購買者。
1.7 “固定網絡設備”指附件中規定的材料,為_________系統的一部分。
1.8 “模塊”指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_________設備子機及由轉讓方售給被轉讓方用于制成合同產品的元部件。
1.9 “專有模塊”指用于制造合同產品的元部件和組件。
1.10 “專有資料”指本合同條款規定的資料,包括軟件、目標代碼、源碼測試設備的計算機程序、技術支持、轉讓方_________專有技術和其它與之相關的文件、數據、材料、及指可向被轉讓方公開的業務、商業、金額、計劃資料。任何專有資料均由轉讓方標明_________“注冊秘密專有”,證明其屬“最高級機密類”或標明_________“保密專有”證明其屬“初級機密類”。
1.11 “專有權利”指專利、版權、專有技術、商業秘密、商標和其它知識產權或指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前產生的專有權利、軟件或其它著作,不論轉讓方是否獲得專利、享有版權或已注冊。
1.12 “軟件”指與合同產品配用的目標碼計算機程序,以及與合同設備配套使用的測試源碼計算機程序,以人們認可的形式提供,需經中間處理過后,由處理機編制。所有軟件均按附件規定的軟件許可證,由轉讓方許可給_________廠。
1.13 “技術支持服務”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規定的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操作和其它有關職能方面由轉讓方向合同工廠人員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
1.14 “技術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與合同設備的操作、維護、調試和檢驗有關,以及與合同產品的制造有關的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說明、數據和其它文件。
1.15 “技術培訓”指轉讓方在轉讓方工廠和合同工廠為合同產品的制造、檢驗、調試和操作以及為“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和維護,對“合同工廠”人員所進行的培訓。具體的培訓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1.16 “專有技術”或“技術訣竅”指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相應的知識和經驗,該知識和經驗是轉讓當時生產中所使用的。“專有技術”由轉讓方以技術文件、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的形式向合同工廠提供。
1.17 “驗收標準”指技術文件中規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設備性能的標準。
1.18 “合同”指本許可證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轉讓制造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合同產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說明,分一、二、三、四、五階段實施。轉讓方同意為合同工廠確認并向其銷售按當時的技術合作階段在技術合作等級下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合同設備。合同工廠所需的合同設備目錄見本合同附件一c。
2.2 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許可證和權利,使用轉讓方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制造合同產品,使用和/或銷售形成的合同產品。合同產品的銷售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它_________制式國家,下列國家和地區除外:_________。本合同所有許可證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規定的軟件許可證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轉售的。
2.3 轉讓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向被轉讓方提供與合同材料和合同設備有關的技術文件和專有技術。
2.4 轉讓方負責派遣其技術人員來華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并對合同設備進行驗收。
2.5 轉讓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合同工廠技術人員的要求,使上述技術人員能掌握1.15條中確定的技術培訓。
2.6 除非經轉讓方書面同意另增場所,否則被轉讓方只能在合同工廠進行許可的合同產品制造工作。
2.7 轉讓方同意向被轉讓方出售其專有模塊,被轉讓方按轉讓方授權,僅旨于制造完整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上述專有模塊進行上述制造工作。除了被轉讓方經本合同特許生產的模塊外,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專有模塊。
2.8 只有事先得到轉讓方的書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變轉讓方許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產品的專用資料。這有利于專有資料的質量保證、控制和標準化。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支付工程費用,用以審批此改變或改進的內容。被轉讓方同意給予轉讓方許可證,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銷售應用被轉讓方改變或改進合同材料后生產的產品。被轉讓方同意向轉讓方提供關于改變或改進的足夠文件,以使轉讓方能將此改變或改進同樣包括在轉讓方產品中,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2.9 事先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應讓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給予的任何權利。然而,為履行轉讓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轉讓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聯營公司和/或附屬公司的服務。
第三章 本合同的價格
3.1 被轉讓方根據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內容和范圍,向轉讓方支付合同總價和提成費,以元計價。第3.2條款中所列的價格為第一、二、三、四、五階段的費用。合同設備價格詳見附件十二。輔配件的預算性報價見附件一b,僅供參考。實際價格調整應在每次訂貨前由雙方討論。
3.2 費用如下:合同總價:_________;技術轉讓費:_________;合同設備價格:_________;測試設備:_________;加工設備和工具:_________;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_________。
3.3 提成費:在本合同各階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輔配件除外)價格上提取提成費。五個階段的提成費分別為:階段一_________;階段二_________;階段三_________;階段四_________;階段五_________。
3.4 模塊價格:轉讓方同意銷售模塊,使合同工廠能制造固定網絡設備。模塊價格可修改。新的模塊價格應由本合同雙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 付款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元計價。本合同中每個階段均在該階段開始日付款。各階段開始日定義見本合同第17.2條。
4.2.1 合同設備被轉讓方收到轉讓方的合同設備的貨物發運通知后,應在預計發運日期前30天內,以全電開的形式通過中國_________銀行及_________開具不可撤銷的、不可轉讓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格式由雙方商定,見附件十三,金額以元計,為該貨運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該信用證使中國_________銀行負有義務向受益人轉讓方支付所有款項,有效期截止至雙方按本合同第9.1條的規定簽署驗收合格證后30天。被轉讓方收到貨運單據后用信用證付款:轉讓方發運貨物后,被轉讓方銀行收到轉讓方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30天,支付金額的90%。
(2)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總價的形式發票六份;
(3)金額為合同設備價格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5)詳細包裝清單一式六份;
(6)原產地證明一式兩份。
(1)階段一合同生效后30天內,被轉讓方收到下列單據后,(1)轉讓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轉讓方有關當局出具的信函一份,聲明不需要出口許可證;(2)金額為上述費用_________%的商業發票六份。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另外,轉讓方應提供以被轉讓方為受益人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見附件十四,金額為上述費用的_________%。階段一預定的技術培訓課程結束后,本保函即失效。
(2)階段2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_________%的商業發票六份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3)階段3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_________%的商業發票六份,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的方式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的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費。
(4)階段4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_________%的商業發票六份,以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方式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
(5)階段5開始后30天內,收到金額為上述費用_________%的商業發票六份,以及全套標有“運費預付”和合同號、運輸嘜頭,僅用于支付技術文件費的空運提單后,被轉讓方以全電開方式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的技術轉讓費、技術文件費、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支持服務費。另外,轉讓方應提供以被轉讓方為受益人,金額為上述費用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格式見附件十四。階段五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合格后,本保函即失效。
4.2.3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
合同設備軟件許可證費用總額應不遲于合同設備第一次預計裝運前30天,電匯支付。
4.3 提成費由被轉讓方在一至五階段簽訂合同材料購買訂單后,不遲于30天向轉讓方電匯支付。但是,提成費和合同材料費發票單獨開具。
4.4 對轉讓方對cif條件發運的任何貨物,被轉讓方同意,由外國保險公司出具的金額為貨運值_________%,投保了一切險的自行保險證明應為足夠的保險憑證。保險期截止至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機場。
4.5 被轉讓方應不斷履行購買訂單,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被轉讓方向轉讓方購買合同材料,其付款條件同本合同第4.2.1規定。但有關合同材料的驗收合格證規定見本合同第9.2條。而按第4.2.1.b.2所述,驗收合格證參見第9.1條,在此則應參見第9.2條。
第五章 交付方式
5.1 技術文件
5.1.1 轉讓方cif中國_________機場向被轉讓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所有技術文件。
5.1.2 當技術文件到達中國_________機場后,該技術文件的所有權和損失風險即由轉讓方轉換至被轉讓方。
5.1.3 _________機場在技術文件空運提單上所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
5.1.4 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前一星期,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預計啟運日期、大概包數、大概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后48小時內,轉讓方應將本合同號、發運日期、空運提單號、包(件)數量和重量用電傳或傳真通知被轉讓方及被轉讓方指定的中國境內內陸貨運公司,并在每批技術文件發運后兩個工作日內將下列單據用_________或快件寄給被轉讓方及合同工廠:(1)兩份技術文件空運提單;(2)兩分技術文件裝箱單。
5.1.5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用英文寫就。
5.1.6 轉讓方提供給被讓方的技術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檢驗。
5.1.7 如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文件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轉讓方在收到被轉讓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技術文件重寄或補發給被轉讓方。
5.1.8 轉讓方提供給被轉讓方的技術文件應裝在適于長途運輸、多次轉運,具防潮、防雨保護措施的包裝箱內。裝運預計日期以及重量超過_________公噸和尺寸超過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設備的包裝草圖和裝運危險合同設備時應采取的預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 海運(空運)提單上的日期為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2.4 根據合同第5.2.1款,轉讓方在被轉讓方指定的港口(或機場)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裝上被轉讓方指定的運輸工具。轉讓方將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轉交給被轉讓方指定的承運人后,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損失風險、所有權立即由轉讓方轉移至被轉讓方。
5.2.5 每次裝運前,轉讓方應用電傳或傳真或電報盡快將下列內容通知被轉讓方:合同編號: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貨物準備就緒日期:_________;總體積:_________;總毛重:_________;總件數:_________;裝運港(或機場):_________。
5.2.6 轉讓方應在每批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完全裝上承運工具前四十八小時內,將合同號、商品名、數量、尺寸、毛重、發票以及預計到達日期,以電傳或電報通知被轉讓方。發運前,被轉讓方負責辦理貨物保險。如因轉讓方未及時通知,致使貨物未及時投保,由此產生的任何及所有損失均由轉讓方承擔。如系危險品(例如易爆材料),轉讓方應將其性質及搬運方法電告被轉讓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國外貿運輸總公司。
第六章 包裝和嘜頭
6.1 所有待運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都必須包裝堅固,適合所選的長途運輸方式及式次搬運裝卸。為了確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在運輸過程中安全無損,需根據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貨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護措施,防潮、防銹、防震、防腐蝕。被轉讓方與轉讓方承認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由精密電子組成,因此,將盡力保證這些貨物有防雨、防熱、防濕、防震保護。如被轉讓方要求提供長途海運用包裝及無防護內陸運輸和存放用包裝,轉讓方應提供包裝,費用另加。轉讓方對包裝不當負有責任,并對因包裝不慎或不當導致的銹損負有責任。
6.2 轉讓方應在每包散裝附件上標上合同號、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主機名、附件名、安裝圖上附件的位置號及附件號。備件、工具和易損件部件在上述標識基礎上,應再標上“備用件”、“工具”和“易損件”字樣。
6.3 在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包裝箱相鄰的四個面上,轉讓方應用印刷標簽,以醒目的印刷體英文字標出下列內容:合同編號_________;嘜頭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收貨人代號_________;裝箱單號_________;毛重/凈重(公斤)_________;箱號/件號_________。
6.4 無包裝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應用金屬標牌標出上述內容。對裝在甲板上運輸的大件貨物,應提供充分的支撐和防震緩沖措施。
6.5 合同設備的每件包裝箱內,應裝有以下單據:質量合格證書一式兩份;詳細裝箱單一式兩份;對必須進行組裝的合同設備和部件,應有兩份詳細的組裝圖。
6.6 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裝箱上應附詳細裝箱單兩份,質量證明兩份。
7.1 轉讓方應派遣熟練、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員去合同工廠根據本合同規定提供現場技術支持服務。在中國提供技術支持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內容和期限詳見本合同附件三。轉讓方聲明,技術支持服務和技術培訓足夠用來培訓被轉讓技術人員制造合同產品。
7.2 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的方便及在華的工作方便。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待遇見本合同附件三。
7.3 轉讓方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在華支持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遵守合同工廠的規章制度。
7.4 被轉讓方有權派遣其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去轉讓方相關工廠培訓。培訓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7.5 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培訓人員提供出入境簽證方便和培訓條件。培訓人員在轉讓方國家待遇詳見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 初步檢驗和初步驗收
8.1 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保證本合同中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和合同產品的制造和檢驗按以下規定實施。
8.2 對所有由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提供保證聲明書。合同材料的保證見本合同第十章。
8.3 合同生效日起三個月內或相關階段開始后三個月內,轉讓方應通知被轉讓方相關階段檢驗和測試設備的初步計劃,并提前一個月通知被轉讓方檢驗和測試的確切日期。被轉讓方有權自費派遣_________人,為期_________天,去轉讓方工廠觀看對主要合同材料的檢驗和測試,了解設備的包裝情況,但上述檢驗不應嚴重影響正常生產。如發現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的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發現包裝不當,被轉讓方人員有權表明意見。轉讓方應予以充分考慮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證設備質量。被轉讓方人員不應會簽任何質量證書。被轉讓方人員參與質量檢驗,這既不免除本合同規定的轉讓方的擔保責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設備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后,被轉讓方對其的檢驗工作。
8.4 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抵達目的港或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應委托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對包裝、外觀、質量進行檢驗,并盡可能地對技術規格目測初檢。檢驗后,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檢驗證明,該證明應作為檢驗證據。轉讓方有權自費派遣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被轉讓方應提前4周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地點。轉讓方檢驗人員應在預定檢驗日期前到達上述地點。如果因轉讓方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派遣其技術人員去上述地點,則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在這種情況下,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應作為檢驗證據。
8.5 在對合同設備或合同材料的初步檢驗中,若發現有任何損壞、數量短缺、規格錯誤,證實皆系轉讓方疏忽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在檢驗后憑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轉讓方提出索賠。轉讓方收到附證明的索賠書后,應立即免費維修或替換損壞或短缺的合同設備和合同材料。
第九章 最終驗收檢驗測試
9.1.1 為證明根據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證明轉讓方許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組裝、測試的,轉讓方應自費派遣其技術人員去合同工廠參加相應階段合同設備的驗收測試。被轉讓方的技術人員也應參加這些驗收測試。
9.1.2 雙方應盡其最大努力完成驗收測試。
9.1.3 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兩份。
9.1.4 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驗收測試失敗的原因,澄清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
(1)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轉讓方負責,則轉讓方應在第一次驗收測試后4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2)若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于被轉讓方負責,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二次驗收測試期間其在華的食宿費用和當地交通費。第二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驗收合格證書,每方各執兩份。
(3)若因轉讓方的責任第二次驗收測試時,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轉讓方應采取各種措施并在第三次驗收測試后六周內,再派其技術人員進行第三次驗收測試,并承擔其在第三次驗收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4)若第二次驗收測試失敗的責任在被轉讓方,則被轉讓方應為轉讓方技術人員提供往返機票,并承擔第三次驗收測試期間他們在華的食宿費和當地交通費。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達到了驗收標準,則雙方應簽署四份合同設備的驗收合格證,每方各執兩份。
9.1.5 第三次驗收測試時,若合同設備未達到驗收標準,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并繼續驗收測試。若二個月后,還達不到驗收標準,轉讓方將對有缺陷的合同設備進行修理,或更換以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質量和性能標準的新設備。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在合同工廠座談討論解決此類問題的方法。
9.2 合同材料的最終驗收
9.2.1 合同材料每次運抵合同工廠后,被轉讓方人員應立即對其進行檢驗。
9.2.2 轉讓方有權自費派其檢驗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9.2.3 被轉讓方有權應提前兩周用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轉讓方檢驗的預定日期和現場。如到了檢驗日期轉讓方未能派其人員去現場,由被轉讓方在轉讓方人員缺席情況下進行檢驗。
9.2.4 檢驗后,如確定合同材料的數量或質量與訂單不符,轉讓方應在檢驗后20個工作日內接到數量短缺或不符貨運要求的書面通知。轉讓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內或合理時間內盡快根據情況,發運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 (i)檢驗順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證。
9.2.6 本第九章不包括運輸時及運輸后出現的損壞,其補救責任在被轉讓方。如被轉讓方要求,轉讓方應提供合理的幫助。
9.3 合同產品的最終驗收將每階段首批發運的合同材料組裝成首批合同產品,按照技術文件中提供的技術指標,用合同設備對該首批合同產品進行測試。如該首批合同產品測試工作圓滿完成,即意味著合同產品最終驗收合格。整機經測試符合全部技術指標,測試工作勝利完成,即可認為完成了合同產品的驗收測試義務。
第十章 擔保和保證
10.1 轉讓方保證按本合同向被轉讓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用品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為當時的技術,適用于制造合同產品;保證在本合同期間將免費向被轉讓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后的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
10.2 若被轉讓方發現轉讓方提供的本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驗收不合格,轉讓方應在收到被轉讓方的書面通知后30天內,向被轉讓方免費發送所要求的合格的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改正了的合同設備、測試軟件和技術文件,這應為被轉讓方唯一的補救措施。
10.3 各階段合同設備驗收測試勝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產品責任即成為被轉讓方的責任。但是如雙方認為完全因為轉讓方提供的模塊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設備不符質量標準,轉讓方應糾正完全由轉讓方導致的任何缺陷。轉讓方承認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供的所有專有模塊中,證實完全因轉讓方原因致使模塊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過5%。
10.4 如完全因轉讓方能控制的因素致使轉讓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日期交付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則轉讓方應為延期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費率如下:第一至第四周,每遲交付一周,付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_________%。自第五周起,每遲交付一周,付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_________%。上述總罰金不應超過相應階段延期交付貨物價格的_________%。遲交天數不足一周,以一周計算。
10.5 轉讓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規定向被轉讓方繳付罰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轉讓方繼續交付合同設備、軟件和技術文件的義務。根據此條款繳付罰金是轉讓方遲交貨物,被轉讓方因而獲得的唯一補救措施。
10.6 如果一定階段用的轉讓方的合同設備、軟件或技術文件延期交付六個月以上,完全是因轉讓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則被轉讓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在該情況下,轉讓方應向被轉讓方退回被轉讓方為該階段所付的全部費用,并加付_________%的年息。在這種情況下,按本條款選擇賠償即為被轉讓方的唯一補救措施。
10.7 合同設備保證見本合同附件八。
10.8 軟件保證和軟件維護向合同產品的最終用戶提供,轉讓方軟件許可證也一并提供。被轉讓方同意向最終用戶銷售合同產品應以最終用戶執行上述軟件許可證為前提。轉讓方將向被轉讓方提供必要和適當的測試軟件,用以制造符合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指標的合同產品。轉讓方對合同設備軟件更改或更新,如雙方認為此更改或更新為被轉讓方生產合同產品所需,轉讓方將向被轉讓方提供。
10.9 轉讓方將全部非_________生產的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原制造商保證書轉給被轉讓方。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期應由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制造商確定。被轉讓方應從制造商或其在當地的維修辦事處獲得該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的保證和/或維修服務。保證期過后,被轉讓方應負責與制造商或其在當地的辦事處取得聯系,獲得對該合同設備和輔助材料的服務和/或維護支持。所有與合同設備和輔助設備一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均以照“原樣”為基礎提供,無保證。
第十一章 專利、商標和保密
11.1 轉讓方保證他對根據本合同提供給被轉讓方的全部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并有權許可被轉讓方。對向被轉讓方提出的任何索賠要求,聲稱:本合同中_________提供的設備侵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認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專利,轉讓方應為被轉讓方辯護。如果(1)被轉讓方立即書面通知轉讓方索賠要求;(2)未經轉讓方同意,被轉讓方不派律師出庭;(3)由轉讓方完全控制辯護及與該索賠要求有關的全部談判;(4)被轉讓方為轉讓方辯護提供合理的資料和幫助,那么法庭最終裁決被轉讓方因此將償付的理賠費和/或損失清償費,由轉讓方付清。如果訴訟結果為禁止使用或銷售_________提供的設備,不向被轉讓方另行收費,則由_________選擇,或者為被轉讓方獲取使用_________提供的設備的權利或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專利的材料替換;或者接受對_________提供的設備的退貨,并對退回的設備,向被轉讓方退還原購貨款價。在任何情況下,對由于侵犯專利或有專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間接損失,被轉讓方不負有責任。
11.2 被轉讓方同意對轉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如果上述專有技術或技術文件的部分或全部由轉讓方或任何第三方公布于眾,(前提為上述解密不違反任何保密義務),那么被轉讓方不再受保密義務中對已泄密事項的約束。經轉讓方事先同意被轉讓方可因部件國產化需要,只將轉讓方技術文件的該部分內容泄密。但在轉讓方對此泄密授權前,為保證對其專有資料的保護,轉讓方可要求其采取某些保密措施。
11.3 對被轉讓方提供的與合同材料的專有技術、技術及生產有關的注有需保密的資料,轉讓方應予以保密,保密期限為本合同生效日起10年。
11.4 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被轉讓方無權使用附件七規定的轉讓方的商標或商品名稱(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商標或商品名稱)。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雙方應真誠協談,從而決定轉讓方是否向被轉讓方銷售合同模塊及其組件或部件。
11.5 被轉讓方承認“_________”及其相應的中文名稱是轉讓方及其使用“_________”或相應中文名稱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稱的主要特征:承認“_________”標志,“_________”和相應中文名或任何英語或漢語的派生詞都是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制造的產品的重要商標,是與該產品配套服務的重要商標。b)轉讓方給予被轉讓方權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轉讓方的商標”)所列的轉讓方的商標。轉讓方的商標只許可用于被轉讓方在合同工廠制造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銷售的合同產品。被轉讓方同意使用轉讓方發明的標志。這并不意味著將標志的擁有或正當利潤轉讓給了被轉讓方。c)除非由本合同授權或由轉讓方另行書面授權,否則被轉讓方無權在任何產品上、廣告上或在銷售或促銷中使用任何轉讓方發明的商標。
11.6 除非有關法律要求,否則在未征得對方書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7 轉讓方不將其專利或版權的許可證或權利授予被轉讓方。但是轉讓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內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專利或版權,不向被轉讓方提出質疑,這只限于該質疑會妨礙被轉讓方使用本合同給予的權利。被轉讓方承認任何時候專有技術均系轉讓方財產。
11.8 如嚴重違反本合同保密條款,則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1.9 被轉讓方同意將許可的商標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和銷售的合同產品上使用。(任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國家銷售的合同產品不應含轉讓方的商標和/或商品名稱。)
第十二章 質量標準
12.1 被轉讓方根據轉讓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場地、設施、人員和工藝規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塊、備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測試合同材料成品、保證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務。
12.2 被轉讓方同意由被轉讓方實施的任何所許可的活動和被轉讓方使用轉讓方商標銷售的合同產品,應與轉讓方實施的合同活動以及轉讓方制造的與合同產品相應的產品,質量相同、工藝相等。所有許可活動的實施應按附件中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標準及本合同中轉讓方提供的專有資料和技術支持。活動的質量、工藝和性能標準應與轉讓方所進行的類似活動至少一樣。為判斷被轉讓方是否遵照并堅持本文要求,轉讓方有權在一切合理時間檢查合同工廠、合同材料以及所許可的活動開展的方法。經轉讓方要求,被轉讓方應及時將其有關工作具代表性的樣本提供給轉讓方,費用由轉讓方支付。
12.3 被轉讓方應在轉讓方的監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質量保證常規計劃。該質量保證計劃應經雙方同意,不遲于合同鑒定后120天實施。被轉讓方應作缺損記錄,將每季度缺損記錄報送轉讓方。
12.4 任何時候,如轉讓方確定在被轉讓方銷售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的工作未能達到轉讓方要求的質量、工藝和性能標準(見技術文件),轉讓方可將此認定書面通知被轉讓方,被轉讓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30天內未能改正該缺陷,被轉讓方應暫停發運此有缺陷的合同產品,雙方共同真誠討論改正該缺陷的方法。如被轉讓方收到該書面通知后60天內未能改正缺陷,則轉讓方可暫停本合同給予的商標權,和/或可暫停所有許可的活動。
12.5 被轉讓方和轉讓方發現合同產品有缺陷,在該有缺陷的合同產品上,被轉讓方對轉讓方商標的使用權,應立即自動暫停。
12.6 被轉讓方對專用資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變或改進,這只可在雙方同意下進行。
12.7 對被轉讓方提供的任何輔助設備,被轉讓方應提供轉讓方該設備手冊、技術文件并提供識別用于合同材料的該元件、材料清單,以便轉讓方與被轉讓方共同確定該元部件是否符合轉讓方的質量、性能技術指標。被轉讓方將向轉讓方提供合格的測試結果,證明該元部件符合質量和性能指標。如果轉讓方有書面要求,被轉讓方應自費提供給轉讓方該元部件樣品,供審批。轉讓方將盡其最大努力,在轉讓方收到合格測試結果后30個工作日內答復被轉讓方的報批報告;在逐項商討后決定的合理時間內,對被轉讓方報批的樣品給予答復。如收到轉讓方的書面通知,表示該元部件不符合轉讓方的質量和性能指標,則被轉讓方不能使用該元部件。
12.8 為保證合同材料具有滿意的質量和技術性能,被轉讓方應向轉讓方購買所有被轉讓方要求的模塊,本合同中被轉讓方特許生產的模塊除外,且被轉讓方無權以其它材料代替任何模塊。被轉讓方同意只將上述模塊用于合同材料,以及用于推進許可的活動。
第十三章 稅則
13.1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根據有效的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被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被轉讓方支付。
13.2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由中guo政府根據“_________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間就所得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偷稅漏稅的協議”,向轉讓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轉讓方支付。上述協議中包含的稅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向轉讓方征收的預扣稅款應從本合同第4.2條規定的每次付款中報除,且應由被轉讓方代表轉讓方向中國有關稅務機構繳納。如果轉讓方向被轉讓方提交有關機構出具的減免全部或部分稅款的文件證明,則被轉讓應按有關稅務機構的要求,扣除調整后的金額。被轉讓方應在繳納上述稅后,向轉讓方提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務機構出具的稅收收據原件一份。
13.3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征收的一切稅費應由轉讓方支付。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4.1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戰爭、嚴重水災、臺風和地震及其他簽約方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本合同的執行期應相應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事故所耽誤的時間。
14.2 責任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若有的話)遞交給另一方確認。不可抗力事故一經排除或消失,責任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掛號通知對方,并向對方發出航空掛號信,確認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盡快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合同所面臨的問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15.1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解釋或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90天內,雙方還不能解決此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
15.2 若通過上述友好協商雙方仍解決不了爭議,則應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商會仲裁院,由該仲裁院根據其仲裁程序,最終裁決。
15.3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15.4 除非由仲裁小組裁決,否則,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5.5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提交仲裁的那部分合同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各方保證均有合法的權力產生并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如必要,雙方應向本國政府申請批準本合同,以中國和_________政府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本合同簽字后90天內獲得所必需的批準,并用電傳或電掛通知對方,用信件確認已經獲得所有必須的批準。
16.2 如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內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6.3 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滿后除非雙方同意續訂,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6.4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6.5 本合同為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的任何譯文無法律效力。
16.6 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組成,本合同附件內容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條件和條款與附件的文字發生矛盾,應以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文字為準。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被轉讓方保證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有效。
16.7 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書面修正案后生效,該修正案應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 執行本合同期間,雙方所有通訊應以_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和航空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6.9 任何情況下,轉讓方或被轉讓方均不對意外、或間接損失負有責任。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面喪失利潤或收益、資本費用、替代產品費用、設施或服務費用、停工費用。
16.10 本合同雙方同意真誠執行合同,遵從一切適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離此良好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終止,所有技術文件應退還給轉讓方,且專有資料應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
第十七章 聯絡會議
17.1 為順利實施合同,轉讓方與被轉讓方應召開聯絡會議。
17.2 聯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每個新階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雙方同意,即開始合同的下一階段。被轉讓方和轉讓方對合同產品驗收后,且被轉讓方又達到了附件三中規定的階段實際生產產量,并能同時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規定的質量標準,被轉讓方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如到了聯絡會議期間確定的時間,被轉讓方沒有資格進入下一階段,應推遲該階段起始日期,并對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費時間。
17.3 聯絡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身份規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件
附件一a合同產品目錄;b合同材料目錄;c合同設備目錄
附件二資料目錄
附件三技術支持
附件四合同技術培訓的內容和要求
附件五合同材料價格
附件六合同設備的保證
附件七目標代碼計算程序許可證
附件八源代碼計算機程序許可證
附件九合同產品的制造
附件十合同設備目錄及價格
附件十一信用證格式
附件十二各階段保函格式
附件十三數量及價格折扣協議
附件一a合同產品目錄(略);b合同材料目錄(略);c合同設備目錄(略)
附件二資料目錄(略)
附件三技術支持(略)
附件四合同技術培訓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合同材料價格(略)
附件六合同設備的保證(略)
附件七目標代碼計算程序許可證(略)
附件八源代碼計算機程序許可證(略)
附件九合同產品的制造(略)
附件十合同設備目錄及價格(略)
附件十一信用證格式(略)
附件十二各階段保函格式(略)
附件十三數量及價格折扣協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