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旅游開發戰略合作協議 土地合作開發合同通用篇一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項目聯系人:____
聯系方式: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項目聯系人:____
聯系方式: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項目名稱
第二條 技術內容、范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范圍:__
3.技術要求:__。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1.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
(2)工作進度: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
(2)工作進度: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
第四條 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3)使用方式: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3)使用方式:___
(二)研究開發經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經費來源:本合同約定,項目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為: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1)合同經費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經費出現剩余時,結余經費歸受托人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決。并且受托人的報酬應包含在結余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托人應補充支付,經費剩余時,受托人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 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屬于甲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
屬于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
同屬于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
第六條 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2.履行地點:___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研究開發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
(3)保密期限:___;
(4)泄密責任:___。
2.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
(3)保密期限:___;
(4)泄密責任:___。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民法典》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人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鑒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于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受托人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1)技術秘密的使用權:________;
(2)技術秘密的轉讓權: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
3.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
4.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
第十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并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后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咨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1.驗收標準:
項目名稱:___
標準號:_____
發布日期:___
技術指標:___
技術參數:___
2.驗收方式:驗收可采用技術鑒定會、專家技術評估。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文件,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采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__。
(一)甲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
(二)乙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1.____
2.____
3.____
第十四條 合同轉讓
第三人承擔:
1.___
2.___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____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 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一)義務
1.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3.合作各方應協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權利
1.對研究開發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3.有權對合作開發投資的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7.共同開發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開發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轉讓中的受益權。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合作開發中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約定不及時進行投資,或者不履行其他約定義務,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當事人一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
2.合作開發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以技術出資,
第三人對投資合作的技術提出侵權要求的,使合作開發合同終止的,他方有權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3.對于合同一方當事人不正確履行合同的,他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該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當事人可以拒絕其繼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該當事人還應賠償其他當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4.推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對于當事人投入合作開發合同中的投資秘密,已經刊發出的技術秘密和技術情報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違反保密義務而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賠償責任可能是合同責任,也可能使違約責任。
(一)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二)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后續改進
3.于原有基礎上較小的改進,雙方互相提供使用;
5.雙方共同對合作技術作出重大改進,專利申請歸雙方共有;
6.雙方共同改進的未申請專利的一般技術成果,需由雙方另定協議來處理使用權和收益分享的問題。
第二十條 項目聯系人
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二十二條 爭議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里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4.“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制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衛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干和經費實報實銷。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范: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
6.其他:__
第二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開發戰略合作協議 土地合作開發合同通用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銷售網絡。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_地點(商場建筑物)(代理、經銷、專賣、批發、零售)專屬性經營(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產品。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員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訂立本協議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甲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
第四條甲方為使乙方所轄區域更好運營,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在本協議期間,甲方,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甲方在乙方要求下,可為乙方代辦貨物托運及相應事項,用乙方要求的方式運輸到乙方所指定的地點,其運輸、保險等費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作為市場開發和業務拓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持續統一。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并協同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開展區域性的促銷活動,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甲方的品牌和產品及相關的燈箱廣告、pop廣告、店鋪內外之裝潢設計及陳設,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設計,并為乙方提供相應輔導。
第五條乙方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規范地使用甲方商標標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市場監管。舉報、舉證假冒偽劣產品、竄貨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為。協同甲方與當地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不得在其它區域銷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銷商經營的區域,乙方如愿發展業務,必須向甲方申請。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不得到其它地方進貨。通過市場的細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網點商品供應,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和銷售假冒產品。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所屬區域內網點的零售價格,在甲方建議價格范圍內保持統一,不得隨意大幅度調價。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并在規定期限內匯總上報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六條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商標、商標標識、vis形象設計及甲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的權利。乙方具有從甲方指定進貨渠道進貨并在協議規定的范圍內進行銷售的權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可無條件退換的權利,但屬乙方經營問題則由乙方自理。獲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權利。獨立處理協議約定以外事項的權利。在協議約定的范圍內行使甲方所賦予的權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有權推薦、考核所轄范圍內分銷商或零售商。但推薦的分銷商、零售商必須向甲方申請,簽定協議、由甲方頒發證書后方可運營。
1.責令乙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的燈箱及一切有關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乙方自行承擔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的一切損失2.向有關執法機關提出執法請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商品。
(1)結清與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關系。
(2)不得再進行銷售甲方的商品。
(3)必須承擔客戶后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第八條甲方的商標,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所有相關產品的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專項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內容、標識進行工商注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于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不得擅自印刷有關商標、標識及促銷廣告發布;不得超越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范圍,擅自制作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的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營業和運作;不得擅自改變統一的形象進行招牌、燈箱和有關標識物的制作和裝潢。若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__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協議簽署地為南京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復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合作范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項目會務現場布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制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07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制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開票加收8%)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場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項目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2007年月?日第五條:違約責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3、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第六條:其它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或指定授權人:
帳戶:開戶行:帳?號:全稱:
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于
旅游開發戰略合作協議 土地合作開發合同通用篇三
甲方:(投資人)
乙方:(操作人)
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 元委托乙方進行投資,獲取收益,最新投資合同范本。
甲方必須把投資資金以及相關資料證明交給乙方,供其進行投資操作。甲方有權查詢投資操作情況,但不得干涉投資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況,不得隨意抽撤資金,不允許自行進行投資操作。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有甲方負責。
乙方對甲方賬戶全權管理,精心運作,自主操作并承擔操作風險;對甲方賬戶資金有保本的責任,即在協議到期日,若甲方帳戶資金低于其存入本金時,差額部分由乙方補齊,合同范本《最新投資合同范本》。
投資期限為一年,每月收取利息。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行為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一切損失。
甲方未依照本協定的規定提交出資額,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按出資額的百分之 每月繳付違約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乙方未依照本協議規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按出資額的百分之 每月繳付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投資行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而依法被終止;
出現不可預測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運作,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本協議由乙方終止后,乙方對甲方理財資金不享有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由于甲方的原因須終止協議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財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如達到終止條件的,可提前終止本協議。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相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進入訴訟程序的部分外,本協議仍具有法律效力。
協議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旅游開發戰略合作協議 土地合作開發合同通用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甲方具有一家酒店,委托乙方進行經營管理,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和收益分配。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
1利潤分配比例:甲方60%乙方40%
2利潤分配時間:按季度分配。正式開業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號前,將上個季度的利潤分配完畢。
3利潤的計算方法:利潤=總收入—總成本總成本=工資+水電費+燃料費+物料消耗+修理費+原料成本+稅金(總收入包含應收賬款)
4若形成負利潤乙方不參與分配,也不承擔責任。
合作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甲方不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
1、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場所,負責協調經營場所使用過程中的對外關系協調。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管理,有權提出相關的經營建議。
3、合作期限內,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4、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所需的各類物資、設備、流動資金手續辦理,確保酒店能正常經營。免費提供員工食宿。
5、甲方負責酒店開業前,人員準備(招聘、培訓)所需的員工工資及發生的費用。
6、開業前酒店裝修期間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7、。甲方負責客戶掛賬合同的審批權和應收款的回收。
1、乙方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
2、乙方負責酒店人員的招聘培訓
3、乙方有對酒店人員錄用、辭退、崗位和工資調整的決定權
4、乙方有財務收支的簽字權。
5、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總數不超過30人
6、乙方應保證酒店的員工平均工資不超過20x元
1、采購管理:乙方負責采購管理,甲方負責監督和提供采購車輛。
2、財務管理:甲方委托一人負責財務和保管工作。
3、甲方人員服從乙方管理,工資由甲方負責發放。
4、工資發放時間:甲方應確保每月10號前發放上個月的工資
1、時間:一個月,20xx年8月1到20xx年8月30日。
2、工資:乙方試用期派遣人數10—15人,派遣人員到達甲方現場前甲方預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人民幣叁萬元整,并報銷交通費。
3、結果:若雙方滿意可按此合同繼續進行;若有一方不滿意可立即終止合同。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除應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二萬元。
酒店裝修結束后、試營業前,甲乙雙方完成酒店的交接手續,并制作酒店設備設施的清單。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旅游開發戰略合作協議 土地合作開發合同通用篇五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于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技術合同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x%;乙方占x%。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x%的違約金。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2.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 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 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占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x%;乙方負擔x%。
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開發戰略合作協議 土地合作開發合同通用篇六
- 合作開發合同范本
- 房產合作開發合同
- 房地產合作開發項目合同法律特征研究
- 項目合作開發合同樣本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筑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筑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后,按確權的建筑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渡唐贩抠I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蓋章后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 法定代表人(簽):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筑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筑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蓋章后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 法定代表人(簽):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第一節概述
嚴格說來,房地產行業的合作開發在法律上并不是一個含義十分確定的概念,迄今也沒有關于這一概念的權威解釋。依本文理解,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指兩個以上民事主體為共同出資開發房地產項目而簽訂的合同。這是在廣義上解讀合作開發的概念。只要是兩個以上的主體共同出資從事房地產開發即可構成合作開發,出資形式既可以是資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權或其他無形財產。在形式上,無論合作各方是以股東名義出資設立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還是不設立項目公司而直接由合作各方共同開發,均屬合作開發房地產之列。當然,已成立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在從事房地產開發時也可理解為是其股東之間的合作開發行為,但這種“合作開發”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不包括在本文所稱的合作開發房地產之列。
一、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要內容
、身份證件號碼、住所及聯系方式等。
題予以明確,以免滋生糾紛。
二、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法律特征
甲方:
乙方:
一、項目內容簡介
1、開發項目名稱:
2、乙方合作意向:
3、乙方合作方式: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項目合作開發合同范文節選!
2、甲方負責項目的報建報批手續;
3、甲方負責項目征地的相關手續;
4、甲方負責向政府爭取項目可爭取到的優惠政策;
6、如項目是乙方獨資建設,甲方對項目建設中的乙方實施情況享有建議權、審議權和監督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項目投資要注,負責資金落實到位;
2、乙方根據項目的規劃和設計要求,負責對項目建設的組織和實施;
4、如項目是甲、乙雙方合資建設,乙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
四、其他事宜
2、甲、乙雙方的責、權、利在《項目合作協議書》中作全面的約定;
3、甲、乙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合法。項目合作開發合同范文節選!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