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合同風險管控建議篇一
江西__律師事務所在20__年_月_日與___分公司簽訂《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律所指派本律師負責貴單位具體法律顧問工作。光陰荏苒,時間已過去一年。現對這一年來的工作作個總結,以期雙方更好的指正交流,相互促進。
一、提供法律咨詢,分析企業事務,防范法律風險。
有句諺語“法律如空氣一樣,無所不在。”___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歷史較久的大型國有控股企業。經營范圍又是涉及到國計民生的特種行業。因此,在資產、人員、經營方式、內部管理上,更要求審慎處理每一件企業事務。本律師通過電話或親臨公司提供法律咨詢,詳盡解答。
二、全程介入公司資產購置、處理等重大企業事務。
隨著公司經營方針、策略的變化,需要購置合乎規劃的民營油站,出售閑置的自有油站。這涉及到資產數額、產權過戶,防范交易風險等問題。本律師對經濟合同全面審查修訂。另外,對一起違規給大客戶傭金的做法指出法律風險,建議立即糾正。
三、利用自身優勢,代理企業訴訟,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本律師作為多年的社會律師,有較好的社會資源和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善與法官司溝通,熟悉訴訟技巧,努力維護顧問單位合法權益。
對一件多年懸而未決的油站產權提起確認所有權訴訟,取得了預期結果。現另有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案法院審中。
四、對下一年企業法律顧問的計劃與展望。
雙方人員多來往,交流信息,加強溝通。有涉及企業重大法律法規的頒布,本律師將通知公司,建議組織學習。必要時,本律師將會商安排時間,集體授課學習、探討。公司方面,對經營方針政策、重大管理決策,內部管理制度變化,經濟合同,將相關文件復制本律師,給予審查。
2.法律顧問年終工作總結
一、全力重點作好公司債權案件訴訟及已結案件的執行工作,以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損失。
首先,20__公司法律顧問會同公司法務部門,對公司存在的債權、債務在20__全面梳理的工作基礎上對所有案件進行了進一步深入。
對所有公司應收賬款進行分類,采取針對性措施進行催收工作。
1、對于證據比較充分拖欠時間比較長的案件的直接起訴進行訴訟。
2、對于有償還意愿并表示繼續償還的在可控范圍內的案件由專人進行負責。
3、對于欠款時間長尋找相對人有難度的交給公司新設立的清欠辦進行處理。
4、其次,依法出具律師函、催款函及法律意見書,要求客戶履行約定義務。
5、由公司領導層對負責催收工作的專人進行督導。
二、進一步深入公司各個方面,協助規范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合法有序生產經營,繼續出謀劃策。
公司的經營、管理,特別是總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依法對其進行規范,使其科學、有序進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個大公司,且日益發展壯大,為此,對我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規范就顯得十分重要而必要。
因此,我們積極、主動同公司法律事務部聯系,及時調整、修改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并進行細化,使公司、員工的.行為盡量做到規范化。
同時,針對個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進行重點調整和修改,比如,在債權、債務制度管理方面,我們與法務部依法向公司提交了20__年制定的《北京市新發京建債權、債務管理辦法》,規范了新訂立合同的管理制度及債權、債務預警機制,細致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流程,完善了法務部債權、債務催要中的職責;新發京建合同經辦人在債權、債務催要中職責;新發京建會計部門在債權、債務催要中職責;新發京建債權、債務催收中總經理職責等。
協助公司人力資源制度改革順利進行。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公司進行人力資源制度的改革,公司法律顧問及法務部充分利用自身法律法規熟悉的優勢積極參與其中,建言、建策為公司人力資源改革的成功進行作出了自己貢獻,也得到了公司同仁的好評。
公司法律顧問和法務部制定了《合同會簽管理辦法》,對公司制度建設作出了貢獻。
公司法律顧問繼續深入公司各方面工作,每周參加公司例會對公司運營情況及公司各個職能部門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和溝通。
進一步深入公司管理,公司法律顧問與各個職能部門及沈陽分公司、任丘分公司、武漢分公司的領導建立了良好的工作關系并且在今年進一步加深。直接致電各分公司領導處理公司涉法問題,省去中間環節,及時、迅速的解決有出現的問題,為各個分公司業務正常進行保駕護航。
法律顧問及法務部全力協助公司各種工作,盡職盡責,配合做好危機處理工作、提供合理建議,避免公司遭受損失。
在公司業務擴張、快速發展階段,公司投資香河工業園區工作中的建議通過細致考察、精心計算成本,詢問協商工作流程,對對接環節等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建議,為公司發展保駕護航,避免失誤。
三、舉辦講座,對公司員工進行業務知識的培訓。
在過去的一年中,公司法律顧問及法務部舉辦了預防職工職務犯罪、合同簽訂管理法律培訓講座,提高了廣大職工對職務犯罪的認識,對員工自身素質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1)緊緊圍繞債務清欠這個工作重點加大訴訟案件處理的力度。對本處參與訴訟的案件,一是積極做好取證、上訴、申訴工作,加強對公、檢、法等部門的公關,爭取早日結案,盡量避免訟事纏身。
(2)根據授權范圍,加強對下級公司訴訟案件的指導和援助。凡公司上訴到省高院的案件,我們將積極提供援助,進行案情分析、取證、公關等工作。
(3)適當時機,舉辦法律知識培訓,以增強基層公司的法律意識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
以上是我擔任貴公司法律顧問一年時間以來的總結,回顧過去的一年時間,盡管有一個案件加工款因特殊原因得不到收回,但我仍然欣喜地看到,公司的各項業務蒸蒸日上,公司的管理運行有序規范,我作為法律顧問對自己能夠在其中出了一份力量感到由衷的高興。對于我在工作中的不足之處,借此機會向公司領導和同志們深表歉意,并真誠希望在未來的一年內,能夠繼續通力合作,本人一定會盡心盡力地參與公司的經營與管理,為公司的科學決策提供法律依據,為提高公司員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善于運用法律這一武器保護自己而想方設法,與貴公司法制部門一起把公司的法律事務工作做得更好,確實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能力,使貴公司在今后一年的時間里取得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企業合同風險管控建議篇二
很多國有企業對于新型的融資模式應用很少,企業融資模式單一,以我所在的單位為例,資產負債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余額,單位對銀行的借貸只采用短期借款方式,企業應根據業務需求均衡、優化融資期限和融資結構,通過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的合理設置來有效解決“短貸長投”和債務的期限錯配。合理安排籌資計劃,以分散大額單筆債務,減少債務的集中還款壓力。企業要根據產業性質、資本結構與償債能力,通過多種渠道、多個品種的融資組合來鞏固資金鏈,科學確定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規模,確保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比例適當。單一的融資結構不能有效地規避風險也不利于融資成本的降低,只有設置科學、合理的融資結構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資成本、規避債務風險。在當前的經濟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過我國經濟的平穩運行提供了重要支撐。國有企業更應該加大力度防控債務風險,通過提質增效、瘦身健體、苦練內功來渡過難關、抵御債務風險,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企業合同風險管控建議篇三
進入新世紀后,國內經濟獲得迅猛發展,產業化在經濟迅速發展的大環境下獲得迅速增長,作為國家重要的產業支柱,化工行業深刻影響人們的日常生活。隨著世界性能源緊缺的蔓延,社會上對化工行業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時化工行業自身也存在激烈的競爭,在各類風險中最顯著的是財務風險。所以,影響現代企業生存的主要話題為對財務風險的規避和防治。筆者在本文中對此進行分析,為化工行業財務風險的控制提供相關建議。
作為影響國計民生的行業,化工行業在國家經濟中占有顯著地位。化工企業財務風險的規避成為社會熱議話題。筆者在本文中首先分析了化工企業產生財務風險的因素,然后探討了控制措施,以期有效提升化工企業規避財務風險的水平和質量。
1.1財務風險的內部因素
其一,由企業經營形式所決定。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企業的經營模式不能亙古不變,應該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做出一定改變。國內大型化工企業的經營模式集中在多元化經營、規模化經營、分散經營、聯合經營等模式。改變經營方式不僅是企業做出改變,更是企業對經濟環境做出的反饋。如果無法正確把持市場經濟趨勢,必定導致財務風險。其二,化工企業的債務結構不科學,缺乏樂觀的可持續發展前景。企業債務結構比例不合理,過度提升短期債務,阻礙企業正常的資金運轉,其短期債務償還能力減弱,所以,潛在的債務風險勢必加大。企業是否具有可持續發展的前景,主要取決于企業的成長能力。一般而言,如若成長能力長期下降、衰退,或者經營過程長時間存在問題,這都會加劇企業的債務風險。其三,企業管理人員主觀意識所致。一方面經營管理能力亟待提升,大量不良資產的存在,其預期目標難以實現,致企業未來的發展于未知狀態,這必會給企業發生財務風險制造“良機”。另一方面為不明智的經營決策,在未分清行業前景的情況下盲目擴張規模,破壞區域間原本合理的資源結構,這就要求在擴充規模時要仔細并慎重考慮,以企業的實際情況為基礎,不然,盲目的擴充規模勢必提升財務風險爆發的機率。
1.2財務風險的外部因素
其一,國家宏觀經濟帶來的財務風險。就化工企業財務決策而言,對其造成直接影響的為國家經濟環境的變化。文中所謂的宏觀經濟指的是國家對貨幣、財政以及產業結構等進行政策性調整。社會環境的不斷變化,導致企業錯誤的認識經濟脈動,致使其財務活動的不確定性加劇,提升財務風險。其二,化工行業市場環境帶來的財務風險。反觀化工行業的市場環境,其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特別是當前國內市場經濟體制有待完善,這困擾著化工企業的正常運轉。在化工行業中,很多化工企業之所以會失敗,癥結在于沒有認清市場環境變化帶來的風險,由企業經營不善等因素導致的企業風險較少。財務信息是風險集中的外在表現,所以有研究者認為企業所有風險匯總聚集后以財務風險的形式表現。
2.1建立健全財務信息系統
狠抓財務信息系統的規范化建設,把預算、現金管理以及日常經營活動的收支內容以現代化信息技術的形式在財務信息系統中展現,把其利用效率進一步提升。切實落實企業內部融資管理工作,平衡財務各項動態指標,為合理和充分使用企業資本奠定良好的基礎。
2.2有效促進投資決策能力的提升
培訓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讓其評估風險的能力有效提升,在現代化信息技術的幫助下,妥善安排決策管理,保障風險的有效轉移。就投資方案的選擇而言,應從源頭有效控制,本著從優、期望以及滿意的工作原則,合理的使用選擇方法。
2.3強化管理層把握市場風險的能力
市場和企業的關系猶如海洋和航船,企業對風險要有隨時防備意識,因此不僅需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更要強化掌握風險的過程和內容。其中不僅涵蓋日常經營手段和活動方式,也應該涵蓋企業擴張經營規模、使用資產的效率、權益等,量化為各項指標。如:實時監控資產負債率、速動比率等,各指標之間的內在聯系我們必須實時的分析并準確的把握。在預測和評價風險的過程中,我們會發現,風險越低并不一定越好,我們都知道高收益和高風險同在,如若化工企業有能力、有把握控制未來企業出現的財務風險,那么提高收益也未嘗不可,這也成為企業提升經濟效益的有效良方。
2.4夯實企業日常管理工作
就預防和控制財務風險而言,其關鍵所在是人的作用,這就要求經營者以及財務人員要進一步提升對財務風險判斷的能力,培養自身的風險意識以及對風險的反應能力。就日常基礎管理而言,財務風險信息時刻都在滲透,也就意味著企業經營過程的每個動作都會直接或者間接的產生財務風險。所以,在企業中,重要的課題之一為研究財務風險的控制工作,日常管理工作也會為控制財務風險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當前國家對市場經濟體制進行深化改革,經濟新常態的存在又為企業的發展帶來諸多不確定因素,作為關系國計民生的行業——化工業必須切實提升控制財務風險的措施,作為化工企業財務管理人員應該不斷提高綜合素質,為企業的發展再做貢獻。
企業合同風險管控建議篇四
企業的財務風險是指在各項財務活動過程中,由于各種難以預料或控制的因素影響,從而使企業有蒙受損失的可能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財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要完全消除風險及其影響是不現實的。企業財務風險管理的目標在于:了解風險的來源和特征,正確預測、衡量財務風險,進行適當的控制和防范,健全風險管理機制,完善財務政策,將損失降至最低程度,為企業創造最大的收益。
風險是指當一項活動可能產生幾種不同的結果,而這些結果的可能性或概率又可以推算時,則認為這些活動是有風險的。一般來講,企業面臨兩種風險:一是經營風險;二是財務風險。企業的財務風險往往是由經營風險引起的,是企業在財務活動中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因而造成經營過程中的某一方面和某個環節的問題。都可能促使這種風險轉變成損失,導致企業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的降低。
(一)企業財務管理系統不能適應復雜多變的宏觀環境
企業財務管理的宏觀環境復雜多變是企業產生財務風險的外在成因。眾所周知,持續的通貨膨脹,將使企業資金供給持續發生短缺,貨幣性資金持續貶值,實物性資金相對升值,資金成本持續升高。例如,世界原油價格上漲導致成品油價格上漲,使企業增加了運營成本,減少了利潤,無法實現預期的收益。而利率的變動必然會產生利率風險,包括支付利息過多的風險、產生利息的投資發生虧損的風險和不能履行償債義務的風險。市場風險因素也會對財務風險有很大的影響。這些因素存在于企業之外,但對企業財務管理產生重大影響。宏觀環境的變化對企業來說,是難以準確預測和無法改變的。宏觀環境的不利變化必然給企業1 帶來財務風險。財務管理的環境具有復雜性和多變性,外部環境變化可能為企業帶來某種機會,也可能使企業面臨風險。財務管理系統如果不能適應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必然使企業理財陷入困境。
(二)財務管理決策缺乏科學性導致決策失誤而產生財務風險
1.固定資產投資決策缺乏科學性導致投資失誤。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過程中,由于企業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缺乏周密系統的分析和研究,加之決策所依據的經濟信息不全面、不真實以及決策者決策能力低下等原因,導致投資決策失誤頻繁發生。決策失誤使投資項目不能獲得預期的收益,投資無法按期收回,為企業帶來巨大的財務風險。
2.對外投資決策失誤,導致大量投資損失。企業對外投資包括有價證券投資,聯營投資等。由于投資者對投資風險的認識不足,缺乏科學的論證,導致企業盲目投資和投資決策的失誤使企業產生巨大的投資損失,由此產生很大的財務風險。
3.籌資規模和結構決策不當導致財務風險的產生。在我國有的企業盲目的擴大生產規模,本身資金又不夠,只好向外籌集大量的負債資金,造成資金結構不合理,負債資金占全部資金的比例過高,很多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高達30%以上,導致企業財務負擔沉重,償付能力不足,由此產生財務風險。
(三)企業財務管理者對財務風險的客觀性認識不足
財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只要有財務活動,就必然存在著財務風險。許多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缺乏風險意識,認為只要管好用好資金,就不會產生財務風險。風險意識淡薄是財務風險產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我國市場已成為買方市場,企業普遍存在產品滯銷現象。一些企業為了增加銷量,擴大市場占有率,大量采用賒銷方式銷售產品,企業應收賬款大量增加。同時,由于企業在賒銷過程中,對客戶的信用等級了解欠缺,缺乏控制,盲目賒銷,造成應收賬款失控。大量比例的應收賬款長期無法收回,直至成為壞賬。資產長期被債務人無償占用,嚴重影響企業資產的流動性及安全性,給企業帶來巨大的財務風險。
(四)企業內部財務關系混亂
企業內部財務關系混亂是我國企業產生財務風險的又一重要成因。企業在資金管理及使用、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的權責不明、管理混亂現象,造成資金使用效率低下,資產流失嚴重,資金的安全性、完整性無法得到保證。例如,企業資金結構不合理,負債資金比例過高等。在我國,資金結構主要是指企業全部資金來源于權益資金與負債資金的比例關系。由于籌資決策失誤等原因,企業資金結構不合理的現象普遍存在。具體表現在負債在資金結構中比例過高,很多企業資產負債率達到30%以上,導致企業財務負擔沉重,償付能力不足。
我國企業普遍存在產品滯銷現象,一些企業為了增加銷量,擴大市場占有率,大量采用賒銷方式銷售產品,導致企業應收賬款大量增加。同時,在賒銷過程中,對客戶的信用等級了解不夠,盲目賒銷,造成應收賬款失控,相當比例的應收賬款長期無法收回,直至成為壞賬,資產長期被債務人占用,嚴重影響企業資產的流動性及安全性,由此產生財務風險。
(一)企業財務風險的防范措施
1.加強財務管理對宏觀環境變化的適應能力
雖然宏觀環境變化不受企業管理人員的控制,但是企業應當制定相應的財務戰略和風險調控機制,提高財務人員綜合判斷環境變化的能力,以充分研究應對環境變化的策略,將影響企業財務風險的各種環境因素降到最低水平。
同時,要時刻注意國家政策變化。負債經營的企業一方面要關注國家產業政策、投資政策、金融政策、財稅政策等的變化對企業在投資項目、經營項目、籌借資金、經營成本等方面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另一方面又要關注因市場格局、市場需求、供求關系等變化而使企業采購成本和市場投入增大,引起企業成本費用和資金需求增加,使財務成本上升而出現經營虧損。此外,在基建技改方面,也要關注因銀行緊縮銀根,使項目缺乏資金而延緩工期,影響企業預期利潤的實現。企業經營者如不及時針對這些政策因素的出現調整經營策略和投資方向,必將導致企業步入財務危機。
2.提高財務人員風險意識,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為防范財務風險,企業必須理順內部的關系,做到責、權、利相統一。要明確各部門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地位、功能及職責,并賦予相應的權力,真正做到3 權責分明,各負其責。而在利益分配方面,應兼顧企業各方利益,以調動各部門參和企業財務管理的積極性,從而真正做到責、權、利相統一,使企業內部財務關系清楚明了。再次要及時更新財務人員適應新環境的知識結構,加強風險教育,使全體員工,特別是各級領導、財務人員牢固樹立風險意識。
各級領導要提高財務決策的科學化水平,防止因決策失誤而產生的財務風險。財務決策的正確與否直接關系到財務管理工作的成敗,經驗決策和主觀決策會使決策失誤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為防范財務風險,企業必須采用科學的決策方法。在決策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影響決策的各種因素,運用經濟模型進行科學決策,對各種可行性方案要認真進行分析評價,從中選擇最優的決策方案,堅決杜絕主觀決策所產生的財務風險,切忌主觀臆斷。
各級財務人員要清醒地認識到財務風險存在于財務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財務管理人員必須將風險的防范貫穿于財務管理工作的始終,具有及時捕捉風險、衡量防范風險的能力。在處理每項具體業務時,積極防范,妥善應對,及時化解財務風險。
3.建立財務預測機制和預警系統
財務預測是指對未來融資需求的估計。準確的財務預測對于防范財務風險有重要作業,通過財務預測和風險預警,使企業在財務風險實際發生之前,捕捉和監視各種細微的跡象變動,使企業能預先知道自己的財務需求、提前安排融資計劃、估計可能籌措到的資金,企業就可以了解籌資滿足投資的程度,再據以安排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從而使投資與籌資相聯系,避免由于兩者脫節造成的現金周轉困難。而且,預測也包括了對未來各種可能前景的認識和思考,通過預測可以提高企業對未來不確定事件的反應能力,從而減少了不利事件出現帶來的損失。同時,通過建立預警系統,使企業具有風險自動預警功能,一旦發現財務風險信號,就能準確地傳至管理者,以防事態的逐步擴大。
4.避免盲目舉債擴張
國家鼓勵優勢企業兼并或收購劣勢企業,也鼓勵企業發展多元產業,這無疑是企業尋求新的經濟增長點,消化安置企業富余人員的有效途徑。但是,切忌為了擴張將現有資產特別是變現速度較慢的固定資產(如土地、建筑物)采取評估升值的方式,人為降低負債水平,去進行力不從心的舉債擴張。從我國企業的現狀出發,企業舉債擴張以后總體資產負債水平以不超過70%為宜。企業應牢牢把握住這個負債比率,就能從總體上防范企業財務風險。
1.規避風險。企業在面臨一項風險時,首先要根據自身的經營特點和能力,權衡收益和風險的得與失,凡是風險所造成的損失不能由該項目可能獲得收益予以抵消的,企業都應盡量避免該種風險的發生,即采取回避政策。企業在選擇理財方案時,應綜合評價各種方案可能產生的財務風險,在保證財務管理目標實現的前提下,選擇風險較小的方案,以達到回避財務風險的目的。例如,拒絕與不守信的廠商業務往來;放棄可能明顯導致虧損的項目。
2.轉移風險。即對可能給企業帶來災難性損失的資產,企業應以一定的代價(如保險費、擔保費和利息),采取某種方式轉移風險。但是,較之承擔風險所面臨的損失而言,企業為轉移風險所需支付的代價要小的多。特別要指出的是,企業在轉嫁風險時,一定要基于合法、合理、公平和公正的原則,決不能使用欺詐手段使其他企業受損。典型的措施有:以投保的方式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承擔;將風險較大的項目轉由專門的機構完成;通過契約的形式將風險損失轉移等。
3.減少風險。即企業面對客觀存在的財務風險,努力采取辦法降低財務風險的方式。主要包括:控制風險因素,減少風險的發生;控制風險發生的頻率和降低風險損害程度。常用方法有:進行準確預測;進行多方案優選和替代;及時與政府部門多溝通獲取政策信息;開發新產品前充分進行市場調研;采用多領域、多地域、多項目、多品種的經營或投資。
4.接受風險。主要包括風險自擔和風險自保。風險自擔是指風險損失發生時,直接將損失攤入成本或費用,或沖減利潤。風險自保是指企業預留一筆風險金或隨著生產經營的進行,有計劃地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等。
企業合同風險管控建議篇五
近年來經濟轉型,很多企業都遭遇困境,不少創業多年的企業家都紛紛倒下、跑路,這里面固然有宏觀經濟持續低迷等多方面的原因,但很重要的一個因素是跟法律有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關于如何防范企業經營中的刑事法律風險,歡迎借鑒參考。
企業融資不外乎兩種途徑:向銀行融資或者向社會融資。這兩種融資方式如果操作不當,都有可能構成犯罪。
1.向銀行融資的刑事風險
(1)貸款詐騙罪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
向銀行貸款是傳統的主流融資渠道。早年間,由于不歸還銀行貸款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多,因為那時刑法只規定了一個“貸款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必須要有充分、確鑿的證據證明貸款企業有非法占有貸款的目的,證明難度較大。但20xx年刑法修正案(六)增設了一個新罪名——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不管行為人出于何種目的,只要有“欺騙手段”,騙用了銀行資金(包括銀行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等),就構成犯罪。
何為“欺騙手段”?以財務賬冊為例,企業大多有兩本甚至三本賬,至少有對銀行的一本帳和對稅務的一本帳,給銀行的報表跟給稅務的報表不一樣就是“欺騙”。可怕的是,銀行放貸時明知道企業提供的報表不真實,甚至有時候還指導企業如何把報表做得符合銀行的條件,但到貸款還不了時,銀行告企業騙取貸款罪還是一告一個準。
更可怕的是,司法解釋對這個罪名的規定是只要騙用過貸款,即使貸款還了也可以定罪。再比如企業向銀行申請承兌匯票,必須要提供購銷合同、發票等交易背景資料,而這些交易往往是虛假的,這樣就構成騙取票據承兌犯罪了。
(2)信用卡詐騙罪。
向銀行融資,除了常見的貸款和開承兌匯票,還有一種是信用卡透支。刑法專門規定了一個信用卡詐騙罪,主要就是針對惡意透支信用卡。司法解釋規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就屬于惡意透支,并且惡意透支只要超過1萬元錢就可以定罪。所以,對于銀行信用卡透支一定要注意透支的額度和期限,不能隨意透支,也不能無視銀行的催收。
(3)高利轉貸罪。
向銀行貸來的錢不能隨便用,尤其不能轉借給別人,真要轉借也不能貪便宜賺利差。那些專門做資金生意從銀行貸款放高利貸的行為不用多說,還有一些企業并不專門放貸,但有時候如果把從銀行貸出來的錢轉借給別人,并且在貸款利息的基礎上再加多點利息,這樣就可能觸犯高利轉貸罪。
司法解釋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就是說賺了的利差有10萬元以上,就構成高利轉貸罪了。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
當年東陽吳英集資詐騙案曾轟動一時,一審二審吳英都被判死刑,最后到最高法院才保下一條命。根據最高檢的數據,今年上半年批捕、起訴的非法集資類案件數量已達到去年一年的量。
非法集資、集資詐騙類案件之所以多發,主要是因為社會融資的利息很高,動輒兩三分月息,沒有多少企業能有這樣的利潤去支付如此高的財務成本,最后大多數企業只能是資金鏈斷裂,不能按時還本付息。一旦企業失信,不但集資對象會去告,擔保人也會去告,因為只要公安機關對集資人刑事立案,借款人是非法集資犯罪,擔保人就可以不用承擔或只承擔一小部分擔保責任。
目前很多民營企業一旦資金鏈出現問題,處理不好就會造成社會穩定問題,給政府帶來麻煩,那么公安就很可能出手,以這個罪名把老板控制起來,給公眾一個交待,老板最后人財兩失。
無論是向銀行貸款還是從民間借錢,如果把握不好,都會存在刑事法律風險。因此企業要考慮資金周轉償還能力,把資產負債率控制在安全邊際內,不能盲目擴張,“借雞生蛋”很可能會“雞飛蛋打”。企業融資負債要保證自己資金鏈不會破,這是關鍵。
企業結算的刑事風險主要集中在開票問題上。企業對外銷售或者采購原材料都要跟對方企業進行結算,通常要憑票結算。企業要有發票進成本才能少交稅,增值稅專用發票還可以直接抵扣稅款,因此企業結算便會涉及到發票問題。發票問題處理得不好就會涉及刑事責任風險,構成虛開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這個罪名是一個高壓線,起刑點低、判刑重。虛開增值稅發票,包括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沒有真實交易開票、部分真實部分不真實開大頭小尾發票、交易真實但開具發票方與供貨方不符,都屬虛開。
對于真實交易下開具發票方與供貨方不符的這種情形很多人不理解,而國家稅務總局的理論是,開票方與供貨方不符,就屬于不按規定開具發票,不按規定開具的發票就不能抵扣稅款,開具這種發票抵扣稅款就屬于虛開發票。因此,幫別人開發票這種忙不能隨便幫。
(2)虛開發票罪。
這個罪名針對的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外的普通發票的行為。虛開發票屬于涉稅犯罪。在刑法修訂將偷稅罪改為逃稅罪,并設定追究逃稅罪的前提是經稅務機關通知補繳仍不補繳的按逃稅罪追究之后,司法實踐中以逃稅罪追究企業逃稅責任的很少,而以虛開發票追究企業偷逃稅責任的則有所增多,且這種案子往往是一查一個準。
虛開發票跟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一樣,也包括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所以,企業在日常經營結算中還是要注意發票的開具和取得發票入賬的問題,避免大額無真實交易的發票開具和入賬。
不同類型的企業在日常經營中如果嚴重違法違規,可能涉及不同的刑事風險、觸犯不同的罪名。比如,生產型企業可能涉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假冒商標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污染環境罪等,貿易型企業可能涉及非法經營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以及走私罪、逃避商檢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能涉及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等,上市公司可能涉及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內幕交易罪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等,企業經營破產的還可能涉及虛假破產罪、妨害清算罪。下列罪名是不同類型的企業都可能涉及的罪名。
1.行賄受賄、侵占挪用犯罪
行賄犯罪。行賄包括兩個罪名,向國家干部行賄是行賄罪,向非國家干部行賄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兩個罪名一般的定罪量刑標準差別不大(向非國家干部行賄量刑相對較輕,對國家干部行賄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判處十年以上徒刑直至無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提高了貪污受賄罪的量刑金額,行賄罪的量刑標準或許也會放寬,但要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九總體上對行賄是從嚴的——以前對行賄犯罪政策上有一個口子,即只要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是可以減輕、免除處罰的,但新刑法規定是不能免除處罰了,包括罰金刑等都會從重。所以,在涉嫌行賄被調查時,務必要注意講清楚是不是為了不正當利益行賄、領導干部是不是有索賄情節等。
受賄和挪用侵占犯罪。公司企業人員受賄和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犯罪,指的是公司企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或者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
民營企業主涉及到的主要是三種情況:一種是多股東合作的公司企業,股東間出現矛盾紛爭時會產生利用公安司法機關查處經營企業的股東是否存在受賄和侵占挪用犯罪的問題;另一種情況是企業被其它企業并購,并購的企業認為被并購的企業有問題,也會告到公安司法機關要求查處原企業主是否存在受賄和侵占挪用犯罪的問題;第三種情況是紀委和公安司法機關因某種原因,包括企業倒閉給政府造成麻煩,都會去查企業主是否有這方面的問題。
在目前經濟下行、利益之爭越加復雜的時候,尤其要注意此類風險的防范。一方面,和其它股東合作包括和其它企業并購時,務必把財務問題考慮交待清楚,以免被抓住把柄。另一方面,負責經營的股東在處理涉及到企業資金的問題時一定要程序到位,盡可能要有其它股東授權或同意用錢的書面依據,防止在股東間產生糾紛時其它股東不認賬,被構陷個人侵占挪用犯罪、蒙受不白之冤。
合同交易是企業經營最為常見的經營行為,招投標也是非常典型的合同交易方式,因為合同交易而被控合同詐騙罪、參與招投標觸犯串通投標罪是企業多見的刑事風險。
合同詐騙犯罪。很多時候合同詐騙與合同欺詐、合同糾紛的界限并不清晰,要避免合同詐騙的風險,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首先,刑法法條明確規定的詐騙騙取他人財物的事不能做。刑法規定,“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都是合同詐騙罪。
其次,一定要注重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尤其是合同的簽訂。只要合同訂好,一般有問題也只是合同欺詐的問題。合同要訂得周密,合同標的有什么瑕疵、合同可能有不能履行實現的問題,都提示到。就像今年發生的“青島大蝦”案件,小飯店老板在長長的菜單下面標注了“按個計價”幾個字,盡管被曝光后鬧得沸沸揚揚,但最終就是個價格欺詐的問題,談不上是詐騙或者敲詐犯罪。
串通投標犯罪。目前很多重大交易都通過招投標完成,參與投標的企業為了提高中標率,就會與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進行串通。在諸如公路、鐵路、地鐵、環保等重大工程領域,這已成為半公開的潛規則。
筆者曾辦理過一個串通招標案,是金華的一個環保工程項目,杭州一家行業內知名的擬上市企業,人家找他串標,他就配合,最后人家中標,他分了點好處費。但后來其它未中標的企業舉報了中標企業,他也被牽連了。筆者給他辯護,從檢察院到法院一路努力下來,最后法院給他判決免予刑事處罰,才總算不影響企業的上市。
根據刑法規定,串通投標包括投標人和招標人串通、投標人和其它投標人串通,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比較多的就是所謂“圍標”,但少部分投標人之間串標同樣也構成串通投標罪。串通投標犯罪的門檻很低,要避免風險就不能主動去跟招標人、其它投標人串標,即便別人和你串標互通信息你也不能去分取好處,否則就涉嫌犯罪了。
企業總體刑事法律風險防范對策,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心中有法、敬畏法律”,“人之所畏、不得不畏”。
這話有些夸張,但確實很有警示意義。商人逐利無可非議,但如果眼睛只盯著利潤,心中無法,那就會鋌而走險。所以,心中有法、敬畏法律才是防范刑事風險的關鍵,要樹立“不能犯罪、不敢犯罪”的底線思想,多想想犯罪的成本和代價,絕不能有僥幸心理。
2.要有個好的顧問律師,尤其是懂刑事法律的律師。
好的顧問律師就像企業的保健醫生,能夠幫助企業在目前這樣險惡的環境下平穩發展。一旦犯罪,企業主和企業都會面臨滅頂之災,因此顧問律師懂刑事法律對企業而言尤為重要。
筆者不專做刑事法律業務,但每年都不間斷做些刑事案件,以持續掌握刑事法律的變化、把握企業的刑事法律風險。在筆者辦理過的企業家犯罪案件中,有不少在出事前都有律師顧問,筆者接手案件以后,發現有的案件其實在老板出事前給他一些提醒或者建議,做一些處理,就不會犯罪或者不會被定罪,但由于老板沒有得到懂刑事法律律師的專業提示和建議,其犯罪交代真的是“滿紙荒唐言,一把心酸淚”。
因此,企業需要一個懂刑事法律的律師,專業人做專業事才能有效地防范刑事法律風險。
3.要及早應對,盡可能及時化解刑事風險危機。
企業的刑事風險,重在日常的防范,但由于種種原因,有些企業的刑事風險事實上已經產生,在特定情況下就會引發危機轉化為真正的刑事案件。從刑事風險演變成刑事案件,有一個引發危機轉化的過程,及時正確地應對可能就能化解危機,不致演變成刑事案件。
像有兩類常見的刑事風險即行賄和非法集資,很多時候在危機剛剛顯現時都還有一個可以進行危機處理的時間。以行賄為例,很多案件都是領導受賄先被查,領導再交待哪些企業也有錢送給他,而領導被查這樣的消息通常很快就會傳出來,此時送過錢的企業家就應該及早進行危機處理,包括是否考慮到辦案部門主動自首交代,爭取得到辦案部門的理解和寬容。如果一味消極等待,等到辦案部門對他進行立案調查,那是怎么樣也要被斬一刀了。
所以刑事風險危機的化解非常重要,“罪與非罪”都有可能,就要看你有沒有意識、有沒有能力去化解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