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備受啟迪時,常常可以將它們寫成一篇心得感悟,如此就可以提升我們寫作能力了。那么我們寫心得感悟要注意的內容有什么呢?那么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心得感悟怎么寫才比較好,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字一個人的朝圣讀書感悟篇一
來到松原已經有半年了,書買了很多。但是卻沒有一本讀完。這本《一個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氣讀完的書。不知道是現下的書的品質參差不齊還是我的欣賞水平不斷提高。總之,入眼的書越來越少。
起初,沒有太多的感覺,甚至剛讀開頭的時候,因為過于平淡,幾次都想放棄。可是,這本書,無關愛情,無關金錢權勢的勾心斗角,是一個人孤獨心靈的朝圣,也是描寫信仰、信念、真誠、堅持等人類高貴而稀有品格的一本書。
大致的內容講,一個再平常不過的凡人,因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決定通過徒步去幫助寫信的人治療癌癥的故事。他告訴老朋友,一定要等著他,等他徒步縱貫英格蘭去看望她。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卻異常的真實。通過在縱貫英格蘭國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個性的畫卷展現于眼前。書中沒有太多華麗的語言,也沒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覺。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無論是無聊之極的跟團走,還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準備。著裝、裝備、鈔票、藥物,不可或缺。然而這個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沒有準備,在接到信的時候,他百感交集,寫了一封回信要投遞到郵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覺得他應該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沒有準備,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雙帆船鞋。我后來去了百度,了解何為“帆船鞋” ,就是一種休閑鞋,不能登山,也沒有旅游鞋的舒適。在英國人的眼里,它是絕對不能完成長途旅行的一種便鞋。可是,這個老人憑著信念,身上沒有信用卡,沒有現金,甚至沒有換洗的衣服,僅僅穿著這么一雙簡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蘭國土。翻山越嶺,風餐露宿,漫漫長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記得有一句話:旅行,當你決定要出發時,旅行中最困難的部分已經結束。
是啊,有準備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隨心而至是另一種瀟灑。
作者當然知道,僅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無法治愈老友的癌癥的。但是,面對絕癥,面對自己的良心,很多時候,我們是無能為力的,因為人的力量實在渺小。可是,做點什么總好過等待又或者對命運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無可戰勝的,但是,我們總要嘗試一下,為了自己擁有一個無悔的人生。
而且,在這次一個人的朝圣中,也是對過往人生的一種思考,對生命的一種體驗。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適安逸讓我們沉迷,勇于脫離安逸,回歸自然是需要勇氣的。
當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時候,他面臨崩潰,走錯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頭路,在距離終點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棄,當他給愛人打了電話時,他哭了,他說他想回家。愛人鼓勵他走完這一段路。掛上電話,愛人的心一直懸著,她一刻也睡不著覺,她擔心他能否堅持。可是她更擔心,如果這時候接老人回來,以后老人會后悔的。后悔再堅持一會兒,就達成了心愿。
生命當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堅持,看似是固執、偏執,甚至毫無意義。但在當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學會理解,學會寬容,我們的生活會幸福多一點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這段日子,心靈恢復了平靜。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現況,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夠讀書的時光,真的很好!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字一個人的朝圣讀書感悟篇二
“我們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這句話出自周國平散文,奇妙的是,它和英國小說《一個人的朝圣》的主題非常吻合。
《一個人的朝圣》是英國資深劇作家蕾秋·喬伊斯的小說處女作,獲得20xx年度英國最佳新人小說獎。主人公哈羅德·弗萊,在釀酒廠工作40年后默默退休,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他和妻子住在鄉間,夫妻疏離,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許多年來,哈羅德一直麻木地生活著。在他幼年時離家出走的母親,花天酒地放蕩不羈的父親,曾經很愛他而如今對他滿懷憤恨的妻子,對生活失望抑郁自殺的兒子,還有一個在20年前真摯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負的朋友……所有的這些,哈羅德以為自己早就遺忘。直到那個早晨,那封信,來自20年素未謀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經癌癥晚期,寫信告別。哈羅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羅德卻心潮起伏難以平靜——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夠了,一定還要再做些什么。哈羅德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后,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1個人,87天,627英里——哈羅德穿越時光隧道的朝圣之路。
這本小說出自劇作家之手,但是它卻并不注重戲劇張力,故事簡單人物平凡,打動人心的是字里行間的安靜和細膩,就像春天的第一場雨,秋天將落未落的葉,就像該書的宣傳語:“有關自我發現、愛的回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哈羅德只是一個普通人,他的錯誤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會犯的錯。在路的彼端,在時光的盡頭,在人生的末尾,拂去歲月的蒙塵,那一點一滴的遺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與孤獨牽引我內心的溫柔。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只腳放到另一只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顯得暗淡無光,然而每個人的生活又是獨特的,每個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個人都在追尋自己的圣地。
哈羅德的行為后來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很多人參與了進來,然而沒有人知道哈羅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愛情故事,或是奇跡,是善舉,甚至是勇氣?都只是憑空猜測,哈羅德了然于心的事實和他人自以為了解的情況大相徑庭。哈羅德的妻子羅琳,她起初很憤恨,事實上因為兒子戴維的死亡,她已經恨了哈羅德很多年,而現在隨著哈羅德的突然離去,羅琳痛苦、迷惘、掙扎,她第一次試著站在哈羅德的角度看問題,小說最后一段:“兩個身影就這樣拉著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羅琳仍然不明白哈羅德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這有什么要緊呢,這并不妨礙他們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
“在最內在的精神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愛并不能消除這種孤獨,但正因為由己及人地領悟到了這種孤獨,我們內心才會對別人充滿最真摯的愛。”“世上有多少個朝圣者,就會有多少條朝圣路。每一條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實并不孤獨。”這兩句話同樣出自周國平散文。不同國家的作者,不同體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卻不約而同地給讀者傳達了同樣的理念。這就是文學跨越時空、跨越國界、跨越民族的普世價值。我們都是靠自己孤獨的朝圣加入人類的精神傳統,而我們其實不孤獨。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字一個人的朝圣讀書感悟篇三
好久沒有完整的讀過一本小說。剛開始一個人的朝圣只是平緩的敘述風格吸引著我,喜歡雷秋·喬伊斯 對風景細致的描寫,喜歡主人翁在耳邊輕輕細語的感覺,喜歡想象他在看到這些文字時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羅德的平靜生活是從郵寄一封給朋友奎尼的信開始的,那時我只能看到哈羅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點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羅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認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羅德的神經,兒童時期的陰影時不時的襲擊著哈羅德,不懂得如何去愛導致哈羅德對生活諸多躲避,一路上,哈羅德回憶著童年對愛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對妻子莫林和兒子戴維的所作所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羅德給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羅德的喪子之痛,才明白為什么莫林和哈羅德產生了無法跨越的鴻溝。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結尾為什么哈羅德會張開雙臂在雨中揮打對回憶吶喊: 不要 。為什么會無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語: 原諒我,原諒我,原諒我讓你失望。
心路歷程啊!哈羅德剛踏上旅程時幾經掙扎,徘徊在放棄的邊緣,又因為一些小啟發,讓哈羅德重拾自信。這讓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時候,我不正是和哈羅德一樣嗎,選擇的,疑惑著,徘徊著,又堅定著。第18章開始,哈羅德是堅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東西,地圖、手電筒、膠布膏藥送給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記在腦子里,手表,銀行卡郵寄回家,,,哈羅德輕裝上陣,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贅,欣賞沿途的風景,思考過往的人生,溫和的對待相遇的人們。這是我不能及的,我還無法卸下外界的誘惑,甚至有時會因此而感到苦惱。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羅德所說,什么人都有。他們攪亂了哈羅德的步伐,旅途充斥著矛盾和商業的氣息。哈羅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單,唯有夜里獨自徘徊才能讓心得到自由。讀這段時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許會選擇離開他們一個人上路,但哈羅德卻是感激并覺得有責任保護他們,直到朝圣者們一個個離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離開,哈羅德終于又一個人了。又一次經歷了失去,這讓哈羅德想起了父母的遺棄,兒子的孤獨,妻子的怨恨,哈羅德崩潰了。我一度懷疑結局是不是哈羅德和他父親一樣老年癡呆,那該多么的殘忍啊!幸好,哈羅德只是精神上極大的痛苦,對現實中自我徹底的否認,對徒步意義的極度懷疑進而導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為。終于哈羅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雙帆船鞋。這時沒有歡呼,不是興奮,相反倒多了許多惆悵,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這樣的,這符合常理,比如我們辛苦了半學期,考了個高分,以為會很興奮卻沒有高興。考證書,得獎學金,拿獎金都好像是這樣的心情。所有為什么會有 過程很重要 這句話了。我們應該在過程中多快樂些,到了結果,人總是開心不起來的。
我喜歡靈魂跳躍時的感覺。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字一個人的朝圣讀書感悟篇四
"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是最簡單的事情呢?只不過是把一只腳放在另一只腳前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摘自原文)
60歲,87天,627英里!一個叫哈羅德?弗萊的花甲老頭兒徒步穿越了整個英格蘭,只為拯救一個多年未見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無關信仰,只為承諾。
哈羅德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這件事。從金斯布里奇到貝里克,其中不僅僅是地理空間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靈和回憶丈量著自己的人生。小時候他被母親拋棄,中年又遭遇失去兒子的痛苦,飽嘗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時還僅僅是個酒廠的銷售代表,無人送別……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敗、凄涼的。這場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羅德用幾近"瘋狂"的演繹完成了心中的救贖。
當他在路上時,他與他的妻子疏離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復蘇,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點點揭開。也許只有讓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那些甜蜜還帶著青澀的懷念,那些沾著悔恨和遺憾的羈絆,還有那些快樂而又唯美的曾經……那些一點一滴存在,在黑夜與孤獨中無處躲避。
在故事的結尾,當奎妮那張畸形得只剩下半邊的眼睛流下眼淚的那一刻,當哈羅德和莫琳兩只手再次牽起時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覺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種絕癥,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時光的盡頭,才能看清先前所發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謂的命運捕獲之前,我們還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與其一直糾結著,不如趁著現在,跟隨著哈羅德的腳步,在笑淚交織之中,回過頭面對自己的生命和摯愛的人,像這樣走下去!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字一個人的朝圣讀書感悟篇五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圣》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么?主人公哈羅德于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癥,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這里屬于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著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著,奎尼就會活著。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后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現在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后來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冊,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愿面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著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圣,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愿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二)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字一個人的朝圣讀書感悟篇六
“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是最簡單的事情呢?只不過是把一只腳放在另一只腳前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60歲,87天,627英里!一個叫哈羅德弗萊的花甲老頭兒徒步穿越了整個英格蘭,只為拯救一個多年未見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無關信仰,只為承諾。
哈羅德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這件事。從金斯布里奇到貝里克,其中不僅僅是地理空間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靈和回憶丈量著自己的人生。小時候他被母親拋棄,中年又遭遇失去兒子的痛苦,飽嘗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時還僅僅是個酒廠的銷售代表,無人送別……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敗、凄涼的。這場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羅德用幾近“瘋狂”的演繹完成了心中的救贖。
當他在路上時,他與他的妻子疏離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復蘇,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點點揭開。也許只有讓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那些甜蜜還帶著青澀的懷念,那些沾著悔恨和遺憾的羈絆,還有那些快樂而又唯美的曾經。那些一點一滴存在,在黑夜與孤獨中無處躲避。
在故事的結尾,當奎妮那張畸形得只剩下半邊的眼睛流下眼淚的那一刻,當哈羅德和莫琳兩只手再次牽起時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覺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種絕癥,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時光的盡頭,才能看清先前所發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謂的命運捕獲之前,我們還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與其一直糾結著,不如趁著現在,跟隨著哈羅德的腳步,在笑淚交織之中,回過頭面對自己的生命和摯愛的人,像這樣走下去!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字一個人的朝圣讀書感悟篇七
有的書,讀了一遍兩遍,時間長了可能還是會忘。但是偶爾翻看自己寫的讀后感,當時看書時的感受便再一次涌現。
小時候,哈羅德感覺父母都不要他,不愛他。他的母親在他十六歲生日離開了他,父親給了一件大衣他讓他離開家。他從未感受到被愛,更不知道怎么去愛他人。這些父母沒有教他,也沒有給予他。他覺得沒有人在乎他,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默默的,不想引起任何一個人的注意。
因為小時候的影響,后身為人父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去愛他的兒子戴維,我同情哈羅德的童年以及他與兒子戴維的記憶。記憶永久存在,只是我們銘記與否。痛苦的記憶若不被療愈,將帶來更大的痛苦。因為這一點,我也在想,如何勇敢的從小時候的思維模式中解套出來?這真是當下值得去做的事。
在繁忙嘈雜的城市里,為經濟發展,太多地方建房修路,想要隨時找到一個自然且寂靜的地方并不容易。哈羅德上路之后,漸漸遠離城市,邊走邊欣賞沿途風景,日出日落、高山流水、樹木花草、蟲鳴鳥叫,這些自然的事物讓他的身心備感放松。
我們須根據自己的身心情況,不定時的從工作中、鐵公交上、人來人往間疏離出來,找到一個可以接近自然的地方。我一直記得有一天,我獨自坐在公園的椅子上,耳邊傳來孩子們奔跑嬉戲的聲音,不斷地奔跑足夠讓他們快樂很久,笑聲不斷。那時聽到一句歌詞“只是趁現在,忘了未來”也不知道是什么歌名,卻在當時讓我歡樂不已。
順著風吹來的方向,我望向旁邊的那棵大樹,看到各種大小不同、顏色不一的樹葉從樹上慢慢飄落下來,記不清是第十幾片葉子飄落時,我聽到風與葉的對白。我不知道孩子的嬉笑聲和奔跑的腳步聲去哪兒了,還有那首不知名的歌是不是在耳邊唱著,只是用心感受風葉細語。
這讓我想起《小王子》里狐貍說的“人唯有用心靈才能看得真,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見的”。
那一刻沒有時間,沒有過去也無未來,只是感受著當下,感覺其他全部都不重要了。我想那就是芭芭拉安吉麗思在《活在當下》中提到的“真實剎那”,多感受自然,多擁有一些【真實剎那】。
書中哈羅德的行走被很多人知道,越來越多的朝圣者們紛紛跟隨哈羅德一起走路,卻也因此問題變得越來越多。他們在走的路線、住的地方、吃的食物和宗教信仰上出現很多分歧,而原先每天能走七八英里路的他,那段時間一天兩三英里都沒走到。他困惑迷茫,不知該不該獨自離開。
最后當人群離開,他也把“丟掉的自己”找了回來。人最容易在人群中迷失自己。如何做到不在人群中迷失自己,我想還是勿忘初心,跟隨自己內心的聲音,去行動。
一個人的朝圣讀后感字一個人的朝圣讀書感悟篇八
《一個人的朝圣》這本書令人吃驚的是,這本書并不那么有關宗教。開篇,老夫老妻哈羅德與莫琳的日常生活畫卷向我們展開:哈羅德呆滯而刻板地過了一生,幾乎是碌碌無為的典范;而莫琳總是忙忙碌碌,馬不停蹄地打理著各項瑣事,似乎不厭其煩,但她的一詞一句里又透著無盡對丈夫以及現狀的不滿。陌生與疏離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倫之樂所在的位置。但就在這個時候,哈羅德的舊友奎妮病危,來信告別,在給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羅德決定要徒步跨越整個英格蘭去見奎妮。他懷揣著一個近乎可笑的執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見奎妮,她就能活下來。
老人家就這么出發了,沒帶手機和任何徒步裝備,沒做任何事先準備,就這么篤定地開始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他穿著帆船鞋一路向北,從邁出第一步開始,就始終相信著自己的目的地歷歷在望。“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質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來來往往,只有哈羅德自己的堅持始終如一。孑然一身開始征程的他,最終也是獨自一人抵達了終點。
合上書,我心里只有對哈羅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專有名詞,神圣也并非宗教的專屬定語。人的存在即是偉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煥發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實很簡單:堅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夠抵達終點”。但要想堅持這個信念,其實并不容易。這需要超人的毅力與勇氣,足夠的耐心與執著,以及直面一切、懷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荊斬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這個詞,本就帶著濃濃的宗教神秘色彩;一個人的朝圣,似乎更顯形單影只,像是孤獨的信徒帶著旁人眼中的傲慢,帶著獨屬于己的執著,直直朝著心中的燈塔走去,不回頭、不停留。于是,我帶著近乎崇敬的心理,翻開了這本書的扉頁。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給哈羅德徒步啟發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說。
你會發現,在旅途過程中,你總會忘記哈羅德是一位年過六旬的老人。和過去幾十載的自己相比,他充滿了朝氣與自信,在遼闊無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說,“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為了走這趟”。這不僅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隨著故事逐漸展開,我們知道哈羅德并不是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兒子戴維、給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當然,也是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蘭的同時,他也回顧了自己的一生;在到達最終目的地時,也回到了最初的起點——在那兒,有他最美好的初戀回憶,有著蓬勃的希望與對未來的無限憧憬,有著對生活最原始的熱愛之情——而現在,他也將如此繼續自己的生活。
盡管困難,但我相信,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哈羅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誠地朝圣,向著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進,與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