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報告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報告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報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工作隊工作開展情況 工作報告制度篇一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日常管理,保障公司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對稱,完善公司員工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工作報告是指工作日報、工作周報和工作月報。 工作日報是指員工每天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報告當天工作清單、完成結果、工作計劃和工作建議的書面材料。 工作周報是指員工每周周五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報告當周工作清單、完成結果、工作計劃和工作建議的書面材料。 工作月報是指員工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報告當周工作清單、完成結果、工作計劃和工作建議的書面材料。
第三條 員工工作報告應當以書面日報形式,通過qq或e-mail發送電子文檔進行報送。
第五條 員工在填報工作報告時,應當按照《工作日報》(附件1)、《工作周報》(附件2)、《工作月報》(附件3)的格式填寫。工作報告應當語句通順、層次分明、簡明扼要、突出重點。工作內容要分項寫,有過程,更要有工作結果。受挫沒完成,必須說明原因,以及后續安排或替代方案。遇有緊急事項,應當隨時報告。
第六條 員工進行工作報告時,如涉及的有關事項有附件或成果、證據材料的,應當一并附后。
第七條 工作報告內容應當實事求是,凡嚴重失實或憑空捏造的工作報
告,一經查實視為缺報,并按缺報的二倍罰款并通報批評。
第八條報送工作報告應當在當日18:00以前報送,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報送的,報送人必須于次日9:30以前及時補報。超過時間未能報送視為缺報。缺報一次扣10元;經提醒仍未補報者,工作日報未寫當天視為拒絕工作,不發當天工資。
第九條 如出差無法上網報送,應每天做好工作筆記,回公司當日補報。
第十條 員工本人須獨立完成工作報告,不得相互抄襲,不得以他人名義為他人代報,也不得要求他人以自己名義為自己代報,更不得將自己工作報告事務安排給其他人辦理。
第十一條 公司領導可以通過工作報告了解所屬部門和員工,每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員工崗位職責履行、勝任能力情況,適時加以督導、糾偏,以確保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公司領導以員工工作報告,作為員工晉升、調薪、培訓、換崗、續簽勞動合同等人事決定的依據。
第十二條 辦公室對接收的工作報告等所有材料,應當嚴格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確保上報材料內容不外泄、丟失。
第十三條 辦公室對每天接收的工作報告等有關材料,應當及時做好整理、登記、歸檔工作,一人一檔;對涉及需要多部門配合、協作的事務,應當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對列入公司月度工作計劃的任務,應適時檢查工作任務完成進度;將需要進行處理事項的報告材料按輕重緩急和類別送達相關人員審閱辦理。
第十四條 次月5日前,辦公室應當及時檢查和匯總本月所有員工工作報告報送情況,并如實填寫《工作報告月度匯總表》(附件3),以便對當事人員進行月度考核。
第十五條 辦公室每月根據有關報告匯總情況對報告人員進行考核。
1. 工作報告每晚報1次,處罰20元;
2. 工作報告每缺報1次,扣減當日工資;
(浮動)工資;
計入當期員工績效考評,并作為年度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 公司總經理對員工工作報告情況可隨時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將工作報告完成情況作為崗位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之一進行考評。
第十七條 公司管理層應當充分利用工作報告的形式,及時發現和制止工作中的不良行為,對偏離公司工作目標和計劃的行為進行糾偏。對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予以培訓、調崗或辭退。
第十八條 公司對積極努力工作,出色完成任務,認真進行工作報告并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員工,給予嘉獎,并通報表揚。對于遵照本制度有關規定,累計受到五次以上處罰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訂和解釋。
第二十條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根據實際情況由辦公室進行修訂或補充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議通過,總經理簽發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隊工作開展情況 工作報告制度篇二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日常管理,保障公司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對稱,完善公司員工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工作報告是指工作日報、工作周報和工作月報。 工作日報是指員工每天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報告當天工作清單、完成結果、工作計劃和工作建議的書面材料。 工作周報是指員工每周周五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報告當周工作清單、完成結果、工作計劃和工作建議的書面材料。 工作月報是指員工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報告當周工作清單、完成結果、工作計劃和工作建議的書面材料。
第三條 員工工作報告應當以書面日報形式,通過qq或e-mail發送電子文檔進行報送。
第五條 員工在填報工作報告時,應當按照《工作日報》(附件1)、《工作周報》(附件2)、《工作月報》(附件3)的格式填寫。工作報告應當語句通順、層次分明、簡明扼要、突出重點。工作內容要分項寫,有過程,更要有工作結果。受挫沒完成,必須說明原因,以及后續安排或替代方案。遇有緊急事項,應當隨時報告。
第六條 員工進行工作報告時,如涉及的有關事項有附件或成果、證據材料的,應當一并附后。
第七條 工作報告內容應當實事求是,凡嚴重失實或憑空捏造的工作報
告,一經查實視為缺報,并按缺報的二倍罰款并通報批評。
第八條報送工作報告應當在當日18:00以前報送,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報送的,報送人必須于次日9:30以前及時補報。超過時間未能報送視為缺報。缺報一次扣10元;經提醒仍未補報者,工作日報未寫當天視為拒絕工作,不發當天工資。
第九條 如出差無法上網報送,應每天做好工作筆記,回公司當日補報。
第十條 員工本人須獨立完成工作報告,不得相互抄襲,不得以他人名義為他人代報,也不得要求他人以自己名義為自己代報,更不得將自己工作報告事務安排給其他人辦理。
第十一條 公司領導可以通過工作報告了解所屬部門和員工,每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員工崗位職責履行、勝任能力情況,適時加以督導、糾偏,以確保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公司領導以員工工作報告,作為員工晉升、調薪、培訓、換崗、續簽勞動合同等人事決定的依據。
第十二條 辦公室對接收的工作報告等所有材料,應當嚴格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確保上報材料內容不外泄、丟失。
第十三條 辦公室對每天接收的工作報告等有關材料,應當及時做好整理、登記、歸檔工作,一人一檔;對涉及需要多部門配合、協作的事務,應當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對列入公司月度工作計劃的任務,應適時檢查工作任務完成進度;將需要進行處理事項的報告材料按輕重緩急和類別送達相關人員審閱辦理。
第十四條 次月5日前,辦公室應當及時檢查和匯總本月所有員工工作報告報送情況,并如實填寫《工作報告月度匯總表》(附件3),以便對當事人員進行月度考核。
第十五條 辦公室每月根據有關報告匯總情況對報告人員進行考核。
1. 工作報告每晚報1次,處罰20元;
2. 工作報告每缺報1次,扣減當日工資;
(浮動)工資;
計入當期員工績效考評,并作為年度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 公司總經理對員工工作報告情況可隨時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將工作報告完成情況作為崗位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之一進行考評。
第十七條 公司管理層應當充分利用工作報告的形式,及時發現和制止工作中的不良行為,對偏離公司工作目標和計劃的行為進行糾偏。對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予以培訓、調崗或辭退。
第十八條 公司對積極努力工作,出色完成任務,認真進行工作報告并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員工,給予嘉獎,并通報表揚。對于遵照本制度有關規定,累計受到五次以上處罰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訂和解釋。
第二十條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根據實際情況由辦公室進行修訂或補充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議通過,總經理簽發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隊工作開展情況 工作報告制度篇三
做好社會工作,建設一支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對于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但目前,一方面對社會工作和社會人才隊伍建設的研究滯后于形勢發展,另一方面黨委政府、人民群眾對社會服務和社會人才的需求又顯得十分迫切。筆者認為,研究社會工作和社會人才隊伍建設可以從以下基本問題和思路入手,尋求破題。
按照官方和學術界比較認同的定義,社會工作是以助人自助為宗旨,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理論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群體、組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系,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的專門職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主要分布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保障、社區建設、司法矯正、教育衛生(心理疏導)等領域,專門從事困難救助、矛盾調處、權益維護、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工作。按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標準的界定,社會工作者是遵循助人自助的價值理念,運用個案、小組、社區、行政等專業方法,以幫助機構和他人發揮自身潛能,協調社會關系,解決和預防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公正為職業的專業工作者。很明顯,這里的社會工作者就是我們所說的社會工作人才。
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要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這里的社會工作人才,應當屬于黨政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三支隊伍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的范疇,指的是專業化的社會工作者,這跟我們通常工作實踐中所說的社會工作者有著明顯的區別,工作實踐中所稱的社會工作者不能混同于社會工作人才。社會工作者必須走專業化、職業化的道路,才能轉化為社會工作人才。
結合工作實踐,筆者認為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外延應當涵蓋:長期從事社會工作實踐,并做出貢獻的社會工作者(包括公共服務部門、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社區工作者,公益性協管崗位、各類志愿者);通過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評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專門從事社會工作管理、教學和研究,具有初級專業技術以上職稱或執業資格的人。
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現實要求。當前社會,不和諧因素很難用傳統行政、法律或思想政治工作手段來化解,需要大量社會工程師來協助黨和政府做好化解矛盾、解決問題。造就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是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社會管理體制的重要舉措;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是解決社會問題、維護社會安定有序的有力手段;是建設和諧文化、營造誠信友愛良好社會氛圍的重要保障;是創新黨的群眾工作方式、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迫切要求。
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大表現:
一是職業不專業,專業不職業。所謂職業不專業,是指長期從事社會工作實踐的社區工作者,絕大多數沒有接受過專業學習,缺乏價值理念、工作手段和方法有限,往往無法兼顧服務對象的各類利益需求,只憑主觀經驗,采取簡單說服教育式,很難提供個性化、多樣化、系統化的服務,無法有效應對和解決新的復雜社會問題。所謂專業不職業,是指每年專業培養的大學生非常有限,全國僅1萬多人,遠遠不能滿足社會需求(老年人、殘疾人、城鄉貧困人口、青少年的現實需求),由于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部門,如民政、人民團體沒有配備社會工作專門人才和設置社會工作崗位,加之民辦社團、社會服務機構不發達,大部分難以就業,改行做其他工作。
二是行政半專業,志愿不專業。所謂行政半專業說的是,非專業化、職業化的社會工作者其實早已存在,長期以來社會工作由政府部門和社會機構來擔負,特別是民政、勞動保障部門、街道、群團組織承擔了主要工作,但這種服務主要是依附在行政系統上的半專業服務,強調以行政管理為本而非專業的以人為本、以服務案主為本,缺乏助人自助的核心價值理念。所謂志愿不專業說的是,社會工作具有專業的價值理念、理論知識和方法技巧,是社會工作人才區別傳統助人者和志愿者的重要方面。參與社會志愿服務的群眾越來越多,但由于很多志愿者只有一腔服務熱情,缺乏專業培訓和機制激勵,難以形成持續化、常態化、專業化的社會服務;而有專長的志愿者,由于社會分工的細化決定了一個人很難在多個崗位上長期兼職,提供的服務難以令人滿意,更難長遠。
三是無名無利難留人。社會工作者的地位和待遇相對較低,贏得社會認可和尊重遠遠不如其他專業技術人才。
圍繞培養、評價、儲備、使用、激勵下功夫。在人才培養和評價上,堅持行政與專業結合、以專業為主。要大力普及社會工作知識,加強教育培訓。專業培訓主要依托三峽大學、職業技術學院等院校開設社會工作專業。職業培訓主要通過設置培訓基地,采取進修、短訓等方式,對現有社會工作者采取有計劃、分層次、大規模培訓,制定政策,鼓勵其參與職業水平評價,通過職業水平考試,提高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在人才儲備上,堅持專職與兼職相結合、以專職為主。積極探索志愿者培訓和評價機制,培養互助精神,為社會工作吸納儲備一批社會工作人才,最終促進其轉化為專業化、職業化的社會工作人才。在人才使用上,堅持部門與社區相結合、以社區為主。社會工作人才的使用應首先傾斜基層。做到四個一批:即社區考任選舉吸納一批,政府購買公益管理服務崗位招聘一批,部門設置崗位充實一批,群團組織招募注冊一批。在人才激勵上,有崗位、有待遇、有地位、有發展才能吸引更多的社會工作人才。
主要采取四大措施:一是輿論宣傳提升地位,普及社會工作、宣傳先進典型、開展職業道德教育等。多元投入提供保障,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機制、以錢養事機制,扶持民辦非企業和公益社團組織。二是落實政策增加實惠,保障工作經費,社區工作者評定職稱、提高工資待遇等。四是部門主導強化群團。在黨委領導下,建立組織部門綜合協調,人事、民政、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司法、衛生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在工青婦殘等負有權益保障、社會救助職能的群團組織,適當增設專門社會工作崗位,配備專業社會工作人才,更好地指導基層的社會工作。
工作隊工作開展情況 工作報告制度篇四
《干部任用條例》是我黨組織工作、干部工作堅持與時俱進的產物。只有貫徹好、落實好《條例》,才能為我縣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為認真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改革措施,我縣本著站高一步,看遠一步,想深一步的工作思路,努力解決新時期干部任用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擬從五個方面切實推進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我縣將在落實黨管干部原則的前提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積極引進競爭機制,著力于“兩公一競”,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一是公開選拔領導干部。我縣將在過去開選拔副局級領導干部的基礎上,進行適當的改革和完善。在范圍上,擴大到事業;在職位上,選擇注重重要崗位;在報名的資格條件上,注重高學歷、年輕化;在考試方法上,注重干部的綜合分析能力和應變能力;在考察上,注重政治表現和工作實績。切實提高公選的質量。二是公開選拔后備干部。我縣將在年初以“海選”方式公開選拔36名縣級后備干部的基礎上,重點抓好公開條件、公開動員、公開程序、公開考試、公開結果、公開培養等環節,加強副科以上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為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儲備人才。“一競”:即全面推行中層干部競爭上崗。我縣將按照競爭上崗應堅持的原則、程序、筆試、面試要求,重點指導各單位抓好宣傳動員,思想發動,搞好“三定”,制定方案,嚴格程序,全程監督等重點環節,切實保證競爭上崗的公開性、平等性、競爭性,確保競爭上崗健康有序地推進。
我縣將通過建立和完善制度,著力從四個渠道疏通干部“出口”,解決干部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問題。一是“改”,就是實行領導干部改任非領導職務制度。為解決干部年齡結構老化的問題,繼續推行領導干部到齡不任職制度和自愿辭職制度。二是“調”,就是堅決調整不勝任現職的領導干部。對年度、屆中、屆末考核中群眾信任度不高的干部,經考察確認,分別予以誡勉、降職或免職。對缺乏開拓進取精神、工作不勝任的,干部經過公開測評和嚴格考察,予以免職或降職。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缺乏事業心和責任感,群眾觀念差,個人主義嚴重,不認真執民主集中制,造成不良影響和出現重大失誤經教育不改的,視具體情況給予停職、改任非領導職務、降職、免職等處分。三是“退”,就是嚴格退休制度。除辦理正常退休外,通過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干部提前退休。四是“試”,就是實行領導干部任職試用制,及時淘汰不合格干部。凡新提拔的干部一律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視其表現予以正式任用、緩用或不用。
為落實群眾對干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防止可能出現的“暗箱操作”,我縣將按“三公開”原則,積極開展“陽光作業”。一是公開推薦。對擬提拔干部,堅持走群眾路線,在群眾中進行推薦,群眾信任票不高的,不予任用。二是公開測評。注重從縱向和橫向兩方面對干部進行測評,加強對考核成果的綜合運用,根據測評結果對干部進行誡勉談話、黃牌警告和組織調整。三是公開考察。干部考察前,通過考察預告和任前公示,讓考察對象公開亮相,將干部工作置于群眾監督之下。逐步推行干部差額考察制,注重在重大社會經濟事項中公開考察、鑒別干部,堅持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并重,讓群眾選拔干部,防止考察失真失實。
在干部任用上,要使程序成為不正之風不可逾越的屏障,自覺做到堅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錯,絕不允許有減少程序、顛倒程序、應付程序或事后補辦程序的現象發生。一是堅持干部呈報制。規定凡提交縣委討論的干部,必須具備黨委(黨組)請示、討論干部任免的原始記錄、干部任免呈報表、擬任職人選的德才鑒定,凡不符要求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的,切實做到“三個不”。二是堅持集體討論干部制。為防止可能出現的決策層中少數人決定的弊端,繼續堅持常委會無記名投票表決制。規定必須有2/3以上的常委到會,到會常委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表決,被討論干部以應到會常委過半數贊成獲得通過。三是堅持試行干部監督一票否認制。被討論干部不能過干部監督關,就不提交常委會討論,強化干部監督職能。
繼續按照“逐步規范,扎實推進”的思路,堅持“三個交流”,以增強干部活力,促進干部健康成長。一是避籍交流。對紀委書記、組織部長、公檢法“三長”和中央要求避籍交流的人事、審計、財政、監察局長,逐步實行易地交流。二是培養交流。對年輕干部,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實行掛職和輪崗交流。堅持從市級機關選派年輕干部到鎮村或企業掛職鍛煉,分批選派年輕干部赴沿海地區、三州地區和鄰近縣市掛職鍛煉。三是任期交流。選任制干部的任期要按法律法規和章程執行,委任制干部任職期滿,所任職務自然免除,需要連任的,重新履行任職手續,同一職位連任不超過兩個任期。
總之,我縣將對照《條例》要求和省委周書記提出的“十用十不用”原則,總結經驗,探索規律,進一步完善選賢任能的科學機制,保證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施展才干,使我們的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始終充滿朝氣與活力。
工作隊工作開展情況 工作報告制度篇五
為了加強安全監管,嚴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的安全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區負責學校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上報,并監督和組織學校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二、信息報告實行隨時、逐級上報制度,如遇特殊情況可疑越級報告。
三、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和主管部門報告。各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按照相關預案和領導要求開展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從發生至終結信息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進展報告、總結報告。
1、初次報告。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傷亡人數,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采取的應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進展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展變化及上級的要求隨時上報。報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發展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等。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總結報告。報告事故的結論,對事故發生和處理進行總結,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訓,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五、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最先發現或接到報告的學校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和區教育部門報告,不得延報。學區應在事故發生2小時內立即報告市教育局。發生一般事故時,學校應在2小時內向主管教育局報告,學區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六、對報告工作不負責任,信息反饋不及時,有意包庇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造成事態擴展和嚴重后果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構追究刑事責任。
1、及時報告工作情況,反映工作成果及存在的問題。
2、發生重特大和一般刑事案件,應當天報告局綜治安全辦,并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3、發生破壞事故、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在一小時內報局安全辦并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4、及時報送各種月報表。
5、按照報告專項工作落實情況。
6、及時報工作總結和各種數字。
7、及時總結上報經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