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當中,合同是出現頻率很高的,那么還是應該要準備好一份勞動合同。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行政訴訟委托代理合同精選篇一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一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五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行政訴訟委托代理合同精選篇二
你知道嗎,解除委托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外,無償合同的解除還需要賠償一定的損失。簽訂委托合同,也是約束雙方行為的一種方式。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代理委托合同范本”,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本著真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曹縣嘉美臵業有限公司投資的青菏麗景房開項目的營銷代理業務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營銷代理的項目情況
1.1 位臵:青菏南路 。
1.2 基本情況:規劃用地面積約240畝,規劃建筑面積約38萬平方米。
二、合同合作期限 20__年 月 日(簽約之日)至20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銷售任務的95%為準)。
三、甲方責任
3.1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開展工作的相關項目資料復印件(主要內容為:本項目的各種證件諸如土地證、規劃證、施工證、預售證等,與銷售有關的圖紙資料、施工計劃、材料設備配臵標準等)。
3.2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本項目的全程獨家營銷代理,不再委托給任何第三方或自行銷售。
3.3 甲方在銷售策略、廣告策略的制定與實施過程中與乙方全力配合。
3.4 甲方應在乙方提供方案三日內對乙方提交的各階段營銷策略方案進行確認,以便乙方對方案進行修正和實施。無特殊情況,對已確定的方案,甲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保持不變。
3.5 甲方應充分聽取乙方在營銷策略與現場管理方面的專業意見,以確保本項目實現雙方既定的銷售目標。
3.6 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協調各合作單位,確保營銷工作順利進行。
3.7 為保證項目順利銷售,甲方同意在本項目的各種宣傳媒體及資料上印上乙方公司名稱及營銷代理字樣。
3.8 甲方應按照合同條款及時向乙方支付策劃銷售代理費用,以便保證乙方工作正常開展。
3.9 甲方提供本項目的售樓處作為乙方完成營銷代理業務的工作場所,并為乙方提供合理的辦公所需物料。
四、乙方責任
4.1 乙方組建具有實際操盤能力的營銷代理小組,負責本項目的營銷推廣和案場管理等相關工作,提供深入、全面、優質的營銷代理服務。團隊成員的業務水平和職責必須經甲方認可,對能力欠佳的團隊成員,甲方有權挑換。乙方或乙方成員必須保證全身心投入本項目的運營。
4.2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營銷代理服務范圍;全程營銷策劃、實際銷售,協助甲方與購房客戶簽訂認購書、房屋買賣合同、辦理銀行按揭、辦理交房手續、小區物業的組建和監管相關工作。
4.3 乙方按照工作流程實施定期作業會議,并每月10日前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做上月計劃執行情況及銷售情況的書面匯報(包括來電來訪、認籌、簽約、回款、促銷實效等實際內容)。
4.4 乙方在營銷推廣過程中負責本項目的推廣策略、銷售策略、促銷方案的制定與執行等工作。乙方負責對各種推廣活動所需材料的設計創意,相關制作推廣設計發布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如各種廣告、售樓書、pop、海報、直郵、宣傳單頁、手袋、促銷小禮品等。
4.5 乙方與甲方共同策劃、承辦本項目推廣的主要活動,費用由甲方承擔。
4.6 乙方負責提出每月銷售策略方案(包括銷售價格、房源銷控),經甲方審核,并按甲方審核意見進行修改,最終經甲方簽字認可后實施。
4.7 在合同執行期間及合同履行完畢或中止后,乙方均須嚴格保守甲方的經營機密和資料機密。乙方原因造成的機密泄露而引發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其相關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8 乙方有義務對所提交的文件、方案根據執行情況的變化作相應的調整和修正,并及時再向甲方提交。
4.9 乙方在銷售本項目之前,需提交銷售方案,經甲方認可后方可銷售。
4.10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負責在乙方進入銷售案場之前提供本項目的售樓處及其內部辦公設施。乙方負責本項目售樓處及其內部資產的使用管理和安全工作,并保證其完好無損(正常損耗除外)。合同期內本項目售樓處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固定電話費、網絡費、耗材等由甲方承擔。
4.1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代收房款,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做出任何承諾(如:價格折扣、交房標準、付款條款等)。乙方不得夸大、虛假宣傳本項目,由此導致的客戶投訴或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4.12 收取的客戶訂金不退還的,均屬甲方收益,乙方無權分成。
4.13 自本合同簽訂后,乙方須統一著裝上崗,乙方所有人員的管理、工資、傭金、住宿、生活、交通、工裝、通訊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14 乙方人員的工裝及其配套裝束須報經甲方認可后使用。
4.15 乙方保證在代理期內完成該項目總銷售套數的95%以上,并自愿于合同簽訂同時向甲方預交 萬元 保證金,作為乙方向甲方表達其對本項目營銷的能力和履行本合同的承諾。(由政府、市場或無法抗拒等因素,可適當延緩銷售計劃。)
五、銷售價格與銷售費用計取及支付方式
5.1、銷售底價按雙方制定的各期開盤價執行,具體可參照合同附表執行。 (每期底價間隔不底于5萬平方)
5.2、支付方式:以每期雙方制訂的開盤價格為基礎價,超出的溢價部分甲乙雙方 7 : 3 分成;另外,甲方支付給乙方總銷售額的 1.1 %的酬金(回遷房按每套房屋500元支付給乙方)。
5.3、支付日期:每月1-3日為結算日。
5.4、客戶購買住房單套付款達到 10萬元,商鋪每間付款達 30 萬元 則為成交客戶 (包括溢價部分)。
5.5、如有退房,本套住房不再重復收取銷售傭金。
5.6、乙方不提供代理傭金的發票,用人員工資走賬的方式處理。
5.7.1為確保本項目的順利完成,雙方約定:客戶越過乙方徑與甲方成交的物業(如甲方另行委托給第三方銷售,則該第三方的銷售,按本協議附件約定的價格)全部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亦應按上述5.3條款傭金比例和5.4支付辦法結算代理費給乙方。
5.7.2為保護雙方的權益,雙方約定:甲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全部完成了銷售任務,甲方亦應按上述5.3條款傭金比例和5.4支付辦法全額結算代理費給乙方。如乙方未能如期完成雙方制定的全盤代理銷售計劃,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所有保證金。 乙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廣告投放和銷售價格實務約定
6.1 廣告的投入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建議按全盤總銷售額的 %做計劃,在此基礎上增加廣告費用須經乙方呈報甲方同意。廣告經費預算按乙方所作并報甲方認可的計劃執行。廣告費和各種宣傳產品的制作費由甲方財務直接支付。
6.2 在不影響銷售進度前提下,銷售價格調整由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并蓋章確認后方可執行。
七、委托代理程序
7.1《房地產買賣合同》和其他與購房人簽訂的合約均由甲方最終簽署。
7.2購房人所交的購房款項均由甲方直接收取,并由甲方為客戶出具收據或發票。
7.3乙方全力協助甲方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配合交房等手續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務。
八、違約責任
8.1 如未經對方允許或其它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有條款雙方必須遵照執行,否則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一切實際損失,如屬雙方的過失,則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8.2 在銷售過程中,由于甲方提供的有關文件不全或不實引起的法律糾紛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8.3 若甲方未能及時支付乙方應得傭金,甲方須每天按應支付傭金額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將來如發生訴訟,甲方自愿同意不以違約金過高為由主張調整違約金數額。
8.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有關條款時,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九、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
9.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實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十天內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關的詳細信息。
9.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采取適當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盡快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9.3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范圍且阻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國家宏觀政策、自然災害、暴動、戰爭、內亂、爆炸、火災、洪水及地方政策的變化致使甲方項目無法進行的。
十、爭議解決
10.1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0.2 出現雙方無法協商解決的爭議時,任何一方均有權作為原告向其法人的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協議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關于本合同的任何事宜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的商業機密。
十二、其他
12.1在本項目的策劃銷售中,甲方只是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確認。乙方在策劃和創意中,因廣告、宣傳等引發的違法違規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12.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過程中附件內容發生變化時,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時間為據相應的按變化前后的內容執行合同內容。
12.3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2.4 在雙方責任履行完畢之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2.5 如乙方在服務期內工作成果顯著,在雙方條件達成一致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后續開發項目的營銷代理機構。
12.6 合同到期后,若任何一方未書面提出解除合同,則本合同順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政策的規定,鑒于乙方接受甲方“中域”品牌的特許經營理念及誠意提出的聯營代理申請,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合作經營“中域”品牌系列服飾達成一致意見,簽約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詳細了解并同意遵守,并于東莞虎門簽訂本合同。
一、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乙雙方決定在設立辦事處合作經營“中域”品牌系列服飾。
2、甲方按貨品零售價的(返利為),貨品可以全退,但乙方須先付款后取貨,若乙方出現資金問題而造成貨品供求失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一個季度的返利或解除合同。
3、簽訂后,乙方在十天之內須繳納萬元給甲方,其中萬元為貨款定金, 萬元為合同保證金。
4、在“中域”形象展示店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建設,其中甲方占 的比例,乙方占 的比例;應按甲方提供的裝修設計圖和要求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專賣店的裝修及開業。
5、辦事處成立時的各種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雙方各一半,成立后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要全權處理好當地關系(如工商、稅務、行政等),否則由此引發的相關問題均視為乙方違約,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各項專業知識培訓,傳授先進的服務及經營理念。
8、______區域管轄內各專賣店均由甲方管理的辦事處機構統一提供“中域“貨品,并以此供運的貨品作為計算乙方返利的基準。
9、乙方加入甲方特許經銷售網絡后,應承擔經營過程中雙方約定的各項費用,應遵守特許經營模式及甲方為“中域”品牌發展而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合同所規定的分銷區域內,甲方對乙方在貨源、形象維護、服務標準、經營理念、市場策略等方面提供支持,促進“中域”品牌的健康發展。
10、甲方根據工作人員反饋的市場信息隨時推出相應的市場促銷方案和推廣方案,促進區域銷售、提高經營業績;甲方每次推出廣告及促銷活動前會先將相關信息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在活動前做出準備并全力配合。
11、乙方經營過程中因違法行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獨自承擔,且甲方有解除合同并沒收合同保證金。
12、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第三方聯營或轉借經營場地;否則視為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合同終止后乙方須無償退回印有“中域”標識的門頭字、燈箱等相關物料道具。
14、甲方可為乙方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
15、乙方不得擅自調整供貨價格,應按甲方統一價格供應;
16、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規定標準錄用合適的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并接受甲方所派去的店鋪工作人員,乙方應配合甲方的統一培訓和強化輔導;乙方必須無條件參與甲方統一制定的的大型推廣活動及策劃活動,否則甲方將認定乙方違約并追究違約責任。
17、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并追究違約一方責任。
二、合同異常的處理
1、如有一方違反合約之條款,另外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因政治,國家政策或發生人為不可抗力如天災等情況,導致甲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
3、如乙方因遇到第三條情況而未能履行合約,須出示政府有關部門的文件證明,經甲方認為合理下,可退還合同保證金。
4、甲方在合同期內如發生未能預見的情況而導致甲方未能履行合約,甲方只能退回乙方的合同保證金及貨款,乙方不能追究甲方其他責任。
5、如甲方違反合約之規定,甲方須退回乙方合同保證金及貨款;如乙方因違法經營或清盤、破產、財產遭凍結及發生其他重大變動而影響合同的履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另行協商,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期限的規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自日起至年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雙方代表簽字、公司蓋章后即時生效。
3、除本合同提前終止以外,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60天,向甲方提出續約之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代理權;如乙未提出續約申請,或雙方未能達成共識,則在合同規定合作期滿時終止合同。
四、其他事宜
1、本合同屬保密文件,非政府檢查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終止后,合同及相關證明文件應在七日內退還甲方,同時不能繼續使用帶有“中域”商標的裝修模式及宣傳用品等,不得泄露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
2、凡與本合同有關之法律糾紛,均由東莞人民法院管轄。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將其開發建設的 波斯坦 花園小區3#樓、4#樓項目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一事,簽此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代理項目概況
套,合計面積約 平方米。
二、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20__年 月 日簽訂后即日生效,代理期限 個月。
三、乙方代理銷售底價及銷售目標
1、各樓層底價:一層二層三層元;四層2600元;五層2400元;六層20__元。如溫宿縣房產市場整體價格有所變動,甲方有權重新定價。由于市場的變化房價上漲,甲方重新定價后,甲乙雙方本合同后續條款從新制定雙方分紅的基數,也就是漲價后制定的房價超出部分乙方同樣有40%的分紅。
備注:
2.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銷售工作與政策法規相悖,所產生的法律、法規及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每月30日呈報代理服務費報表一次,經甲方財務確認后,代理服務費甲方五天之內支付給乙方。
5、在甲方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已簽訂預購協議并收取定金的業務,乙方每月30日上報甲方,甲方在次月5日之前支付乙方銷售代理傭金每套 1200.00元,作為乙方前期工資發放,其余的傭金暫時扣留,等《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房款根據購房合同條款支付、貸款按揭所需文件備齊銀行審核合格后,剩余傭金在次月5日前全部支付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應承擔的義務范圍
甲方責任及義務
1、對于事關本項目的各類提案、稿件(如策劃方案、價格政策、推廣活動、廣告設計、新聞等)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負責該項目的開發與建設,提供工程進度表,并按時完成工程進度。
5、辦理房屋售后手續,如:收款、公證、備案、按揭、交房等;
6、在本合同執行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委托他人從事本項目銷售活動,甲方如在委托期內自行銷售本項目,所售金額計入乙方業績及任務。
乙方責任及義務:
1、負責本項目營銷企劃、負責組織營銷團隊;
3、執行現場售樓業務操作;
4、負責聯系督促購房業主簽訂購房合同;
5、承擔售樓處業務人員薪資及獎金;
6、乙方代理銷售只能以甲方名義進行,乙方代理銷售發生的合同,出賣人主體只能是甲方,所有銷售收入必須記入甲方帳戶,由甲方出具財務手續。
六、其它條款
1、乙方與下列情形時不保證銷售業績
a、甲方不顧市場需求,強行提價;
b、對客戶承諾的事項不兌現,造成項目外在形象嚴重受損的;
七、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1、合同終止條件
(1)樓盤售完、手續理清,合同自行終止。本合同終止時,雙方應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必須在一個月內結清剩余傭金。
(2)乙方已按本合同規定完成銷售任務,甲乙雙方均可終止。
2、有下列情形者視為違約
(3)如甲方未按時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工程施工進度未按時進行;工程由于甲方原因停工超過2個月;未按雙方約定的廣告計劃投入廣告宣傳及費用;入住逾期等,乙方不算違約,銷售任務可順延。甲乙雙方如有一方以非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3、違約責任
違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10萬元人名幣。
八、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依一般合理慣例、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應由簽約地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行政訴訟委托代理合同精選篇三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因與原告_____________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特委托_______________代為處理本案訴訟事宜。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
1、收集、提供證據,提出回避申請;
2、代為陳述案情,進行辯論;
3、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4、代為進行和解、調解;
5、代為提起上訴或反訴;
6、代領法律文書;
7、代為辦理訴訟退費手續。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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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委托代理合同精選篇四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與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一審、二審、執行程序的訴訟代理人。
二、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第2項:1一般代理;2、特別授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代為進行和解),乙方可代收執行款項。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資料。乙方只接收與委托事項有關材料或證據的復印件,原始材料和證據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訴訟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時甲方應及時出示,否則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提出無理要求,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乙方已墊付的辦案費用。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權限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秘密。
六、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當按起訴標的額的30%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鑒定、評估等費用由 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行政訴訟委托代理合同精選篇五
代理機構:人才交流機構(簡稱甲方)
委托單位:單位(個人)(簡稱乙方)
個人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為乙方人事代理計人(人事代理人員名冊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項目:
12、協調流動爭議;
五、乙方認定,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礎上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盡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托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托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人事檔案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