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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一
被訴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長
請求事項:
1、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xx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經濟補償金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6500ⅹ50%)元,合計9750元;
2、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時止兩年的星期天加班費7384,元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合計8537元;
3、裁決被訴人支付超時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資30000元;
4、裁決被訴人為申訴人補繳入職以來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5、被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xx年3月9日入職被訴方,被訴人原為國有企業,公司名稱為廣州市xx煙酒副食品公司,20xx年后改制為全員持股的非公有制企業,公司改名為廣州市千佳糖煙酒副食品有限公司。從1998年起,申訴人與公司每年都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協議書》的勞動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簽約的時間分別是:xx年6月2日、xx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簽約的時間以及合同的相關內容見證據一(協議書6份),約定月工資900元,實際支付工資為1000元見證據二(申訴人的工資存折)。合同約定后,申訴人夜以繼日的為被訴人工作,工作時間從每天的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其余為值班時間。簽約后,申訴人白天的上班時間堅守崗位,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即買菜、做飯、打掃公司辦公室衛生、門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報收發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護公司財產和文件的安全。從入職的xx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訴人沒有請過事假,沒有請過病假,長年累月夜以繼日地在被訴人處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事務干活,沒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時左右,被訴人人事保衛部負責人吳xx口頭突然通知申訴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離開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訴人第二天找了吳某,并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后來吳因工作忙,沒有對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釋。申訴人后來又找了被訴人總經理馬小姐,因已無協商余地,在申訴人的再三要求下,麥才以書面形式書寫解除申訴人勞動關系的親筆“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經濟效益不好,職工太多,所以減員,真對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見證據三)申訴人只好于20xx年7月1日10時前離開了公司。但是,事后該公司立即雇請兩名員工承擔申訴人原來一個人干的活。至此,申訴人終于發現,被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的合同還有其他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說明,申訴人原來的工作是嚴重超量的,是應該由兩個人來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訴人有理由獲得兩份工資。但令人遺憾的是,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工作已經6年,除了開始領取過加班工資以外,最近四年竟然從來沒有領過加班工資,更沒有領過超時超負荷工作的另外份額的工資,被訴人解除合同的決絕以及對員工權利的漠視,無疑更讓申訴人感到無比的傷感。6年來,申訴人事實上總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計算方法為(365天—10天法定節假日—20天合同約定休假日)÷7xx1xx6+(30天xx3+22天—3法定節假日—10合同約定休假日)÷7xx1);法定節假日加班60天(6年xx10天/年)。而且只要申訴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訴人又變成被訴人夜間值班的員工。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與申訴人所簽訂的勞動《協議書》除了約定早8晚五的廚房工作以及辦公樓的衛生清潔工作以外,還要求申訴人夜間值班,勞動時間的約定已然達到全天的24小時,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簡單,因為,合同約定申訴人還必須對公司的財產失竊負賠償責任的。因此,合同有關勞動內容和勞動時間的約定,與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規定相違背,侵害了申訴人法定權利,根據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該約定是無效的,但是,該約定無效并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有效,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的勞動協議的其他條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關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現被申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締結的勞動合同關系理由不充分,依法應該支付申訴人經濟補償金6500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元;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兩年96個星期天的加班工資7384元(1000÷26xx96xx200%),同一時間段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1000÷26xx10xx300%);被訴人在6年多的時間里,利用《協議書》的非法約定從申訴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應該退還或補償。因為,夜班的約定是違法的,同時也是無效的約定。因此,被訴人利用非法合同條款從申訴人身體力行中獲得的63個月的員工勞務利益,也就成為了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合同約定的利益,屬于不當得利。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就損失問題,申訴人決定只要求按照廣州市保安行業的工資標準計算,請求裁令被訴人補償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以及其他的相關法規的規定,被訴人還有替申訴人按照實際的月工資補交社會保險金的法定義務,在此也請求裁令被訴人給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二
申請人: ,男。
被申請人: ,住xx。
法定代表人:xx。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6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20xx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調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于20xx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調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xx年x月x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于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并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三
申請人:北京××××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縣××鄉。
法定代表人:李××職務: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劉××,××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國××××家具中國制作銷售中心。
地址:北京市××區××路78號。
法定代表人:鄭××職務:總經理
案由:購銷合同糾紛。
仲裁請求:
1.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貸款60萬美元;
2.被申請人承擔仲裁全部費用。
事實和理由:
1992年7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訂立家具生產機械設備購銷合同,約定被申請人于1992年12月31日前供給申請人該國產木制家具生產設備一套,申請人分別于同年7月31日之前和收到設備之日支付被申請人該套設備款的60%和40%,共計130萬美元。此后,雙方各自分別履行了上述約定。
1993年1月,申請人在對上述設備安裝調試時得知,該套生產設備的國際公平市場價格只有30余萬美元,遠遠低于被申請人在訂立合同時的報價,遂委托北京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對該套生產設備進行價值鑒定,鑒定結果表明,該套生產設備屬于全新狀態時的公平市場鑒定總會額為31.7萬美元。被申請人在為申請人購買這套生產設備時索取的貨款明顯高于其實際價值。
為公平解決這套設備的款額問題,減少申請人經濟損失,申請人多次以友好的態度與被申請人協商,希望在確保被申請人合法利潤的前提下由被申請人退回多付的部分貨款,但被申請人以“合同已經履行完畢”、“設備價款系雙方約定的”為由予以拒絕。
為使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爭議得到公正的解決,確保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請依法仲裁。
證據和證據來源:
1.購銷合同書,由爭議雙方共同訂立;
2.生產設備明細表,被申請人提供,申請人核查簽收;
3.生產設備付款單據,被申請人給付;
4.鑒定證書,北京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提供。
此致
北京××××家具有限公司
1993年6月21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四
申請人:x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x區xxx路xxx號。聯系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xx元(月平均工資xx元x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xxx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x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xx元;
2休息日加班費xx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xx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xx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xx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xx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x元(xx元/21.75x1.5倍x3個小時x4周x12個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xx元(xx元/21.75x2倍x8個小時x3天x12個月x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五
申 請 人:朱xx。
被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裁定請求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63000元(xxx年1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
2、裁定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賠償金xxx00元(xxx年12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并支付拖欠經濟賠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0000元。(按賠償金的50%計算)。兩項共計30000元。
3、裁定被申請人支付拖欠工資9000元(xxx0年5至xxx0年7月)及拖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250元(拖欠工資的25%)。兩項共計11250元。
4、裁定被申請人支付xxx年12月7日至xxx0年8月18單位未繳納養老保險賠償金(10000x20%)x7.3=14600元,失業保險(10000x1.5%)x7.3=1095元。兩項共計15695元。
被申請人應支付以上金額共計119945元
事實與理由:
第一、 被申請人未予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應支付雙倍月工資。
申請人于xxx年12月7日開始在被申請人處上班,職位為公司副總。雙方約定工資是10000元,工作期間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到xxx0年7月18日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63000元(xxx年1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
第二、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被申請人無故解除勞動關系,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xxx00元(xxx年12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應按2個月工資計算:10000x2=xxx00元)拖欠經濟賠償金的,應支付拖欠經濟賠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0000元。(xxx00x50%=10000元),兩項共計30000元。
第三、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xxx0年5月至7月期間拖欠的工資9000元及拖欠工資報酬的25%經濟補償金2250元。
被申請人拖欠工資11250元(xxx0年5月拖欠3000元、xxx0年6月拖欠3000元、xxx0年7月拖欠3000元)。
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被申請人應支付xxx年12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期間未繳納養老和失業保險賠償金15695元。
申請人于xxx年12月7日開始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被申請人一直未為申請人繳納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被申請人應該賠償養老保險(10000x20%)x7.3=14600元和失業保險(10000x1.5%)x7.3=1095元。兩項共計15695元。
根據以上事實與法律,特此申請,望裁如所請。
此致
北京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六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郵編: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郵編:xxxx法定代表:xxxxx職務,總經理電話: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x月x日到20xx年x月x日雙倍工資計xxxxx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xxx年xx月和xxx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xxx年xx月至xxx年3月加班工資256·4元(112小時15.2元/小時1.5倍=256.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3月5日工資xx61·11元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xxx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xxx元(每月1xx)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xxx3年年終獎25元。合計金額:224x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x1年xx月xx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xxxxx元;第二個月轉正后每個月工資為25xx元。直至xx月xx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xx年x月x日到0xx年x月x日工資計xx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xx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xx%共計165xx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xxx2年12月1日至xxx3年3月5日工資xx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5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xxx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xxx元。
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xxx%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xxx1年月至xxx3年3月加班工資256·4元(112小時15·2元/小時1。5倍=256·4)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七
申請人:xxx,性別,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聯系電話.被申請人:單位名稱,住所地。 負責人:姓名 職務: 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停工留薪期工資元、鑒定費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元。
事實與理由
xxxx年x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上班,擔任xx一職。xxxx年xx月xx日xx時左右,申請人上班時因工作原因,受傷。送xx醫院,被診斷為:雙額顳腦挫裂傷,雙額顳頂硬膜下血腫,雙額顳顱骨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左側額顳頭皮裂傷。
xxxx年xx月xx日,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xxxx年xx月xx日,xx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申請人的工傷作出x級傷殘的鑒定。申請人因工傷應獲得的賠償為元,其中停工留薪期工資元,鑒定費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元。
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x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二〇xx年六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八
申訴申請人:××(市)××房地產有限公司
住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劉××電話:××××××××
被申訴人:張××
申請要求:
1。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培訓費35萬元。
2。被申訴人承擔仲裁費用。
理由與事實:
1998年10月,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簽訂一份《員工培訓協議書》,合同約定由申訴人聯系美國××大學房地產開發學院,選送被申訴人前往進修學習并支付一切費用,學成必須為公司服務8年。20xx年10月被申訴人學成回國后,未到本公司就業,而是到香港駐內地某公司工作,現根據合同要求被申訴人賠償35萬元的損失。
此致
××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市)××房地產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8日
附件:協議一份。(略);出國證書一套。(略);費用支出票證。(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九
申請人:朱xx。
被申請人:常熟市xx機械有限公司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9100元(2*4550);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其xxx年4月至xxx年9月期間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應支付的雙倍工資差額50050元(11*4550);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資為45248元,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為7740元;合計52988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9月份工資1824元(152元*12天)。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xxx年3月份正式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具體在公司售后服務部從事維修工作。當時公司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口頭上約定基本工資為每月2700元,出差另外有補貼和津貼(每天50元)。xxx年2月份基本工資增加為每月3300元。在這一年多的工作過程當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戶的一致好評。但是xxx年9月初,公司領導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個星期。可是當我休假回公司以后,公司領導卻要我去其他車間工作,工資實行計件,當即被我拒絕了。然而,公司領導卻說要么去新崗位工作,要么自己打報告辭職,把我的8月份工資結清就算了。對此,申請人認為,公司在未與我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突然強行變更我工作崗位的事情,申請人感到實在是遺憾和無奈。鑒于公司又一直不與我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為我足額繳納社保費以及未支付工作期間的加班工資等一系列違法情形,故我只好選擇辭職,并于xxx年9月13日正式向被申請人遞交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一份,要求被申請人結清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給我。然而被申請人直到9月30日才付清了8月份的工資,但是對9月份應該付的12天工資、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差額以及加班工資至今沒有付給申請人。申請人為了維護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規的規定,特向你委申請仲裁,請求依法申請人的上述請求。
此致
常熟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朱xx
xxx年11月7日星期一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十
申請人:徐強,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林清園××室,電話:×××××972614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銀川路××號,電話:××91-××××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于公司經營不規范,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后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余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于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凈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于這樣的利潤對于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于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市×××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徐強
20××年10月21號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十一
申請人: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地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
被申請人:
企業登記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 元。
3、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元。
4、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另一部分 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自 年 月 日通過應聘或朋友介紹的方式入職被申請人處,從事 工作,月工資 元。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是否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注明離職原因。
此致
xx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十二
申請人:xx,男,漢族,1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市xx區xx路xx號。
聯系電話: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路xx號。
電話:x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xxx元(月平均工資26xx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xx年6月至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x6xx.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x.5x元;
2、休息日加班費24xx
3、xx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1xx5年1x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
xx年12月2x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xxx元,每日工作x小時、每周工作5天。
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xx年6月至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
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x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x時1x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x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
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
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x4x元(xx年x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x4x元)為基數計算,xx年6月至xx年6月間,
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x6xx.34元(x4x元/21.x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xx3。xx元(x4x元/21.x5*2倍*x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
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
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x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簽名)
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十三
申請人:楊xx,男,漢族,19xx年2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
被申請人:xx建材有限公司,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徐xx。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x應聘到xx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凱被xx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xx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xx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xx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xxxx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xx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xx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6月26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十四
申請人:___,男,漢族,電話: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 職務,總經理電話:_______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___1年_月_日到___1年1_月_日雙倍工資計____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_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1年_月和___3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_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1年_月至___3年3月加班工資256_._4元(112小時×15.2_元/小時×1.5倍=256__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2年12月1日至___3年3月5日工資__61。11元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___元(每月1__)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3年年終獎2_5_元。合計金額:224__。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_1年__月__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____元;第二個月轉正后每個月工資為25__元。直至1_月_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___1—__—__日到___1—1_—__日工資計____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_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_%共計165_元。 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___2年12月1日至___3年3月5日工資__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_5_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___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___元。
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1年_月至___3年3月加班工資256_._4元(112小時×15.2_元/小時×1.5倍=256_._4)
此致__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
(簽名或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電子版篇十五
申請人:xxx,男,住xx號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xxxxxx有限公司
車身廠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
負責人:xxxx電話:822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xxxxxxx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5xx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xx年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xxxx勞務公司派遣到xxxxxx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x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