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約定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產質押協議合同篇一
甲方(質權人): 興業銀行 分行
住所:
負責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質人、借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丙方(監管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第一條 業務合作的基本條件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甲方信貸業務管理要求,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向甲方申請短期融資,乙方以其合法所有的倉單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1、對于本協議項下的單筆信用業務,甲方均有權獨立、自主地按照本身業務管理要求決定是否同意乙方的融資申請。
2、乙方提供甲方認可的質押擔保,并簽訂相應的單筆信用業務合同和質押合同。
3、甲方發放融資之前,乙方應將質押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由丙方管理的倉庫存放,倉庫地址為: 。
4、在甲方融資到期之前,保證金悉數存在保證金賬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動用保證金,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此類申請。甲方融資到期前十日,乙方應當在相應的保證金帳戶內存入足夠兌付到期甲方融資的保證金。
第二條 查詢和出質通知及確認
詢及出質通知書》,在核實甲方指定人員的身份后,填寫一式三份的《查復及出質確認書》(附件3),承諾對《查復及出質確認書》上所列的質押倉單項下貨物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保管和監管職責。《查復及出質確認書》加蓋丙方公章后各退還一份給甲方、乙方人員,一份自存備查。
查詢后,丙方出具以乙方作為貨物存放人的倉單,由乙方在倉單上作質押背書后交付甲方占管,作為甲方融資的質押物,乙方應在倉單上注明“已質押給甲方,用于擔保 號 合同項下債務”的字樣,并加蓋公章。加蓋公章后的《查詢及出質通知書》和《查復及出質確認書》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興業銀行倉單質押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三條 倉單質押解除與提貨
(一)全額一次性提貨
乙方可申請全額一次性提貨,并須提前三天全額償還甲方融資或全額補足保證金;甲方在倉單上注明“已于 年 月 日解除質押”的字樣后將倉單交還給乙方,乙方憑此向丙方提取貨物。甲方向丙方出具《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附件7),通知丙方解除該《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所記載倉儲物的監管職責。
(二)分次提貨
送達丙方。
2、丙方核對收到的《解除質押通知書》(或其傳真件)有關印鑒、簽字、傳真機號碼等,并與甲方進行電話核實。審核無誤后,丙方應先將未解除質押的貨物重新出具倉單,乙方應在新的倉單上作質押背書后交付甲方占管,作為甲方融資的質押物,乙方應在倉單上注明“已質押給甲方,用于擔保 號 合同項下債務”的字樣,并加蓋公章。
3、丙方向乙方放貨后應向甲方發送《質物出庫通知書》(附件6),列明乙方提取的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等要素,由甲方核對后存檔。
4、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丙方了解和核對監管貨物的情況,丙方應如實提供相應資料并給予甲方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5、乙方全額償還甲方融資后,甲方向丙方出具《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通知丙方解除該《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所記載倉儲物的監管職責。
上述《解除質押通知書》、《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可由甲方直接將原件送達丙方,也可采用先傳真后原件送達的方式。甲方、丙方均應使用本協議第十條約定的聯系傳真。
第四條 甲方融資的到期清償和逾期處理
1、甲方融資到期前十日,乙方應當及時地將足額的款項存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保證金賬戶內以備清償。
2、甲方融資到期時,若乙方未能按時清償,則構成乙方的違約事項,甲方可依法處臵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不足受償部分仍可向乙方追索。
第五條 倉儲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與主合同到期日沖突協調
2、乙方提貨,但乙方應先償清甲方融資;
3、經甲方批準,乙方以新的倉單作質押,代替原質物;
4、甲方有權在債權清償期屆滿前提取質物,并將提取的質物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質權的效力仍然及于該提存物。
倉儲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或倉單記載的提貨日后于有關信用業務合同(即主合同)履行期限的,若甲方融資到期時,乙方未能按時清償,則甲方有權提前提取質物,并將提取的質物用于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六條 甲方的職責
1、甲方應在符合銀行業務管理要求的條件下,對乙方申請的融資業務予以受理和審批。
2、甲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隨時或定期對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監管情況或銷售情況進行檢查或核對,乙、丙雙方應予以積極的配合及協助。
3、甲方應向丙方提交預留印鑒的簽字樣本,若有權簽字人變更,甲方應書面通知丙方。
4、若甲方融資出現逾期,則甲方可依法處臵質物,所得價款可優先用于支付乙方因該筆質物拖欠丙方的倉儲費用(保管費用)和監管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應于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到達倉庫前至少24小時傳真通知甲方和丙方預計入庫的信息,包括貨物數量、型號、運輸公司及預計到達時間等。同時,乙方應對貨物驗收入庫前的數量和質量負責,并保證貨物包裝符合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存儲期內的質押倉單項下貨物足額投保綜合財產險及其他甲方認為有必要投保的附加險種,按時繳納保費,并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
3、乙方應保證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為乙方合法所有,對其擁有完整的所有權。乙方應當提供足以證明貨物所有權及數量質量(品質)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購銷合同、增值稅發票、報關單、貨運單、質量合格證書、商檢證明、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若因貨物所有權瑕疵,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質物有隱蔽瑕疵,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無稅務、海關、工商、商檢以及環保等方面的法律瑕疵。若質押貨物出現上述法律上的瑕疵,甲方有權立即停止乙方授信額度的使用,并要求乙方以及擔保人立即償還已使用的融資額度。
5、乙方應按時向丙方支付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倉儲費用(保管費用)和監管費用,同意并無條件接受甲方和丙方對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監管,保證在質押期間不擅自提貨或串換貨物。
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處理臨近失效期和有異狀的質押貨物或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并積極配合甲方處臵質物。
第八條 丙方的職責
1、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對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的實地查詢,在查詢時須核對甲方指定人員的身份。
2、丙方保證,其對存放監管質物的場地或者倉庫擁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若由于存放監管質物的場地或者倉庫的權屬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影響丙方監管責任的履行,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丙方保證認真做好倉儲貨物統計工作,建立完善的倉庫庫存管理系統,保障貨物不因丙方及其聘用人員的過錯、失職造成監管貨物毀損、失少和損耗(自然損耗除外),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丙方使用自有倉庫行使監管職責情況下,因貨物倉庫安全原因造成監管貨物毀損、失少和損耗(自然損耗除外),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款所稱貨物倉庫安全系指貨物倉庫的防震、防水、防潮、防火、防盜搶等預防自然災害和人為惡意行為的能力與措施,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4、丙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所有權情況不負審查義務。丙方對乙方提供的質物數量、質量的審查以單據審查、外觀審查及表面審查為原則進行;甲方或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質物的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根據甲方要求或自身管理的目的,丙方應對貨物的庫存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盤點,每次盤庫應制作盤庫庫存明細表,由倉庫負責人簽章確認。
6、丙方對于甲方出具的《解除質押通知書》、《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的審查應以甲方預留印鑒為準,并以電話方式就提貨內容同甲方再次核對。如丙方多發或錯發監管貨物,由丙方按《查復及出質確認書》上的貨物價格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款交甲方提存。
7、丙方出具的倉單應按照《合同法》規定記載完整,并對出具的倉單承擔真實性、有效性和唯一性的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丙方不得接受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對倉單進行掛失、轉讓、重復質押、注銷等任何變更手續。
8、丙方未足額收取相關費用前,享有對與未收取費用相對等額度質物的留臵權,并僅有權在此額度內拒絕辦理質物的提貨手續。乙方延遲支付倉儲費用(保管費用)和監管費用的,不能作為丙方減輕、免除貨物保管和監管責任的理由,也不能以此阻撓、干涉、妨礙甲方行使質權。
9、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種或數種的,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
(1)監管貨物毀損、滅失、變質;
(2)保險事故;
(3)甲方以外的第三人對監管貨物提出權利主張,或者司法機關對貨物采取保全、執行及其他法律措施。
第九條 跌價的處理
若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市價與出質時甲方確定的價格相比跌價幅度超過 %時,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市值與出質時甲方確定的價值之間的差額補足,補足差額的方式為追加保證金或追加其他足值的擔保。逾期未補或未補足的,視為乙方對本協議及其他相關合同或協議的違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銀行融資,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已使用的融資額度;同時,甲方有權依法處臵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不足受償部分甲方仍可向乙方追索。
第十條 預留印鑒和聯系方式
為便于出具和核實本協議項下的書面通知、單據等書面文件,各方預留印鑒如下,用于本協議項下各種書面文件的出具。如有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方并取得書面確認。
甲方:
預留印章: 預留個人簽字:
聯系電話:
乙方:
預留印章:
丙方:
預留印章: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義務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所遭受的損失。損失的計算,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可以預見的可得利益(商業利潤)的損失和追索或索賠的全部費用。
第十二條 聲明與保證 三方在此聲明和保證如下:
1、三方均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機構,均已取得充分、有效的授權,有權以自身的名義、權利和權限從事本協議下的業務經營活動,并以自身的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簽署本協議所需的有關文件和手續已充分齊備并合法有效。
2、簽署本協議是各方自愿的,協議內容是自身真實意思的表達。
3、各方屆時將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充分地履行本協議,并在履行本協議時給予他方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4、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的倉儲合同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或抵觸的,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第十三條 本協議具有法律上的獨立性
質押貨物或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倉儲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履行該倉儲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并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權
本協議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協議解釋
對本協議條款理解有爭議的,按照協議文字、協議目的、誠實信用原則及甲方的業務管理規則解釋。
第十六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由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協議項下合作有效期為 ,但在有效期內已辦理的業務仍受本協議約束。
第十七條 協議附件
1、倉單格式
2、《查詢及出質通知書》格式;
3、《查復及出質確認書》格式;
4、《提貨申請審批表》格式
5、《解除質押通知書》格式;
6、《質物出庫通知書》格式;
7、《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格式;
8、其他為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文件。 第十八條 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三份,立約方各持一份,如需辦理公證等手續則相應增加。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共同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均己全面仔細地審閱過協議內容,并完全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
負責人:(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房產質押協議合同篇二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約地點:
房產質押協議合同篇三
承包方: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透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務必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務必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能夠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職責制。
1、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2、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3、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4、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到達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擔任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并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干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并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3、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4、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5、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6、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對本廠的物質禮貌建設和精神禮貌建設負有全面職責。
2、務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3、務必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4、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并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5、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6、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并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7、自覺理解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推薦。
8、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必須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務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3、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2、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3、務必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務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系指承包個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后,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1、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2、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3、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4、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范圍按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礎。
第十九條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后,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能夠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職責,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職責。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理解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狀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職責
第二十七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職責。
1、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2、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__%。
3、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4、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5、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
6、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職責,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發包、承包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狀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簽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房產質押協議合同篇四
倉單是保管人收到倉儲物后給存貨人開付的提取倉儲物的憑證。倉單質押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倉單質押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出質人:
質權人:
年 月 日
質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質押標的
乙方將其合法持有的 出具的編號為 倉單質押于甲方名下。
第二條 質權生效
乙方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質押標的背書后交甲方占有,質權生效。
第三條 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質押標的對下述債務擔保:
(一)甲方代向清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份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補償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等)。
(二)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甲方產生的債務。
(三)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受到的實際損失。
(四) 甲方為實現上述債權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三)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已完成,且合法有效;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為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五條 庫存管理
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乙方授權甲方在倉單質押期內甲方可對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進行檢查或提取樣品,并協助甲方完成。
第六條 乙方義務
在本合同反擔保有效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述義務:
(一)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
(二) 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質押倉單所記載倉儲物的存放地點。
(三)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出現毀損的乙方應當及時補足倉儲物。
第八條 質權實現
下述條件成立時,甲方有權行使所質押的權利:
(一)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甲方承擔保證責任代其償還欠款;
(三)乙方或第三人擅自處分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
當上述條件成就時,甲方有權將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以拍賣、變賣等方式進行處置,并以所得價款甲方優先受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年 月 日簽定的編號為 《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五)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條(一)、(二)、(三)項之約定,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且向甲方支付乙方與于 年 月 日簽定的編號為 《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六)甲方有權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條 質權解除
完全履行《借款合同》及本合同所有義務后,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質押通知書并返還所質押的倉單,甲方對乙方的質權解除。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糾紛,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后終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日期: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日期:
簽定地:昆明市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 _____
鑒于: (以下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為保障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出質人愿意以其有處分權的倉單提供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出質人與質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質標的
1.1出質標的為(以下稱“倉單”)
1.2倉單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質押倉單清單”為準。
1.3出質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立即辦理法律規定的質押登記手續。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利率: ;到期日 年 月 日。
2.2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權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等。質權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非同包括但不限于催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財務保全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確認無效,則出質人對于債務人因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仍依據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倉單的移交及保管
3.1出質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已背書并經倉儲保管人簽字蓋章的倉單正本移交質權人。
3.2質權人應妥善保管倉單。倉單在質押期間遺失、毀損的,質權人應立即通知出質人,出質人應按質權人要求申請掛失及補辦。補辦的倉單作為出質標的仍交由質權人保管。
3.3質權人對倉單的遺失、毀損有過錯且給出質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 保險
4.1倉單項下貨物已經投保的,出質人應將經保險人出具的以質權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單正本隨倉單一并移交質權人。
4.2質權人要求將倉單項下貨物投保的,出質人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手續,并在手續辦妥后三日內將經保險人出具的以質權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單正本移交質權人。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保險金額不低于被擔保債權金額。保險費用由出資人承擔。
4.3出質人應按時交納保費,履行維持保單有效性的其他義務。
4.4出質人未按質權人的要求投保或續保,質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維持保單有效的措施,出質人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質權人因此支出保險費用和相關費用。
(1)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2)轉為定期存款或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帳戶,仍用于質押;
(3)出質人提供符合質權人要求的新的擔保后,可將保險賠償金自由處分。
第五條 出質人的陳述與保證
5.1出質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質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出質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質權人提供的倉單及有關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出質人對倉單及其項下貨物享有所有權或充分的處分權,不存在任何瑕疵、爭議、訴訟(仲裁)或任何未告知質權人的第三人權益等情況。
5.5出質人已按時足額繳納倉儲費用,且不存在任何導致倉儲保管人行使留置權的情況。
第六條 出質人的義務
6.1倉單項下貨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出質人應及時告知質權人,并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倉單權屬發生爭議,或者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時,出質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質權人,并配合質權人采取有關措施。
6.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將倉單申請掛失及補辦,不得以轉讓、贈與、質押或其他方式處分倉單及項下貨物。
6.4承擔對倉單及其項下貨物進行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拍賣、變賣而產生的費用。
6.5在債務人向質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出質人不得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6出質人應協助質權人實現質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6.7質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視為已征得出質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仍應依據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質權的實現
(2)根據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約定,質權人可以提前實現債權及其質權的其他情形。
(1)出質人未按第6.1條約定提供新的擔保;
(2)倉單提貨日期先于債務到期日。
第八條 保證條款
(1)出質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將倉單移交質權人占有;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所作的陳述與保證;
(3)出質人的其他原因。
8.2出質人的保證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質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質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8.3保證期間為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8.4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質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不成立或未生效或無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出質人發生下列任一情形,即構成違約: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3)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出質人的義務;
(4)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
9.2出質人違約,質權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3)要求出質人支付主債權金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4)要求出質人賠償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經濟損失;
(5)依法撤銷出質人損害質權人利益的行為;
(7)以法律手段追究出質人對擔保范圍內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違約責任和相關賠償責任。
第十條 通知
10.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送達對方。
10.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
(2)如果是特快專遞,則為發出之日起3個工作日;
(3)如果是傳真,則為發出之日;
(4)如果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 向質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予以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出質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12.2本合同所附的“質押倉單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于倉單按第3.1條約定移交質權人占有之日起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質人(公章)
法定代表(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房產質押協議合同篇五
經貸款人_____與借款人____充分協商,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采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1)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2)宣布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3)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采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并備置于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后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質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質權人(即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公證機關公證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質押協議合同篇六
動產質押(chattel mortgage)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動產質押合同范本,希望大家喜歡!
本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典當行、質押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乙方(當戶、質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事由:
第一條 典當合同設立的典當金額、期限及費率:
1、 典當金額(當金) 元整。
2、 月綜合費率: ; 月利率:
3、典當期限:本典當質押合同的質押典當期限為,自日至 日,首次申請當期為 ,具體日期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為準,并在雙方簽署的《典當合同》(《當票》)上予以確認(典當手續可分期辦理)。申請期限內或期滿后5日內乙方可提出續當申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署新的《典當合同》(《續當憑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二條 乙方以《質押物清單》(見附件1)所記載的動產作為本次典當資金的質押典當物。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質押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對典當資金本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處分質押動產的費用及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等。
第四條 乙方保證,本合同質押物為乙方享有所有權,且可依法處分。在向乙方質押之前,該質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對外抵押、保證,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第五條 質押物的現值由甲方評估折定,乙方同意后做出典當的金額。
第六條 如質押物有所有權證書,乙方應當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質押物所有權證書移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應當妥善保管質押物。質押物在典當保管期間內保管不善,發生損壞,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甲方為實現到期債權所辦理的評估、鑒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以及質押物的拍賣、變賣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典當期滿后,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償還債務時,甲方有權將質押物品處理、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用于清償甲方的典當資金。
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金額: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它嚴重違約行為;
2、乙方參與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情形。
或仲裁或已設定擔保物權等發生其它危及質押權實現情勢的,應向甲方支付典當本金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額的 0.3 %計收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時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 0.5 %計收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第十三條 依法辦理質押簽約和公證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債權全部實現時終止本合同。
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質押物提交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拍賣,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現已授權委托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約束。
用后,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協議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也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從法律規定。
甲方:廣州衡盛典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1、《質押物清單》
2、《質押物價值協議》
3、《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合伙人會議決議》
甲方(出質人)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基本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傳真:乙方(質權人)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
為保障乙方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就______________與乙方簽訂的借主字___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經帶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質押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借主字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質物保管費用、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方以其所有的或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借款合同無效時,本質押合同仍然有效,甲方對借款人給乙方造成的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和權利憑證由質權人占有和保管。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質物清單所列質押物及物權憑證交給乙方并支付質物保管費。
第五條甲方聲明與保證甲方聲明:
2、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5、質物在此之前已經向第三人設置質押。
甲方保證:
四、出質的財產發生權屬爭議,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八、質物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或
九、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保證不以任何方式處分出質的財產。第六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履行債務或未完全履行債務時,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七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甲方歇業、解散、被撤銷、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2、乙方依據借款合同有關約定收回貸款時其未能實現的全部債權。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與乙方協議處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時,應事先到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貸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合同項下乙方的債權得到足額清償;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實現了債權;三、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實現了債權。
本合同因前款第一項終止后,乙方應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甲方。本合同因前款第二、三項終止后,若有未被處分的質物或者乙方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受償后尚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其返還甲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方違約而蒙受的一切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無法全部收回的人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費用等),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一、提交太原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甲方經工商管理部門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甲方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
3、本合同項下質押有關評估、登記、公證等事務性文書。
4、略
5、略
甲方(借款人):乙方(貸款人):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授權代理人(簽章):年月日
房產質押協議合同篇七
質權人:
年 月 日
質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質押標的
乙方將其合法持有的 出具的編號為 倉單質押于甲方名下。
第二條 質權生效
乙方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質押標的背書后交甲方占有,質權生效。
第三條 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質押標的對下述債務擔保:
(一)甲方代向清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份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補償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等)。
(二)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甲方產生的債務。
(三)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受到的實際損失。
(四) 甲方為實現上述債權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三)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已完成,且合法有效;
第五條 庫存管理
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乙方授權甲方在倉單質押期內甲方可對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進行檢查或提取樣品,并協助甲方完成。
第六條 乙方義務
在本合同反擔保有效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述義務:
(一)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
(二) 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質押倉單所記載倉儲物的存放地點。
(三)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出現毀損的乙方應當及時補足倉儲物。
第八條 質權實現
下述條件成立時,甲方有權行使所質押的權利:
(三)乙方或第三人擅自處分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
當上述條件成就時,甲方有權將質押倉單所記載的倉儲物以拍賣、變賣等方式進行處置,并以所得價款甲方優先受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年 月 日簽定的編號為 《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五)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條(一)、(二)、(三)項之約定,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且向甲方支付乙方與于 年 月 日簽定的編號為 《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六)甲方有權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條 質權解除
完全履行《借款合同》及本合同所有義務后,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質押通知書并返還所質押的倉單,甲方對乙方的質權解除。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糾紛,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后終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日期: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日期:
簽定地:昆明市
房產質押協議合同篇八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