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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企業應急預案制度篇一
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防抗結合,切實提高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嚴格落實職責和崗位責任,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點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災害、保暢通、保運輸、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實時掌握低溫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信息,及時發布預警通報,加強交通應急工作管理,確保惡劣天氣下黃梅縣內國省道路安全暢通,不發生長時間,長距離交通擁堵,不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黃梅縣交通運輸局低溫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交通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楊帆同志為組長,江寧紅、聶時新、許林、趙麗、汪楓、吳愛民同志為副組長,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由王文剛同志任應急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局運輸安全股,負責交通運輸系統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情況下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
(一)道路運輸、城市客運
跟蹤了解雨雪、冰凍嚴重地區公路通斷情況,督促運輸企業及時調整行車計劃,加強在途車輛的安全監管和信息預警,確保安全行車必要時停運或中途停車休息;準備應急車輛,做好應急運力儲備,科學合理調度;指導、教育各運輸單位駕駛員開好安全車;及時向運輸企業公告封道線路。公交公司要加強在途車輛的安全監管,及時調整行車計劃;加強駕駛員安全教育,保證公交運行安全。
(二)水路運輸
加強惡劣氣候條件下水路運輸、渡口、渡運的安全監管,督促水運企業加強應急值守,嚴格運輸船舶安全操作和惡劣天氣應急管理;及時將大風、大霧等情況通知各水運單位和渡口;督促港口生產經營單位做好裝卸作業處理,必要時停運、停渡。
(三)公路、農路
加強全縣公路特別是公路橋梁、隧道、涵洞、高邊坡、高擋墻和高路堤等冰雪災害易發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強公路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應急隊伍建設,全力保障公路安全暢通。準備裝載機、挖掘機、自卸車、安全設施搶修車、鐵鍬、草包、防滑沙等應急搶險設備和物質。一旦發現雪堵、塌方等情況,及時報告,并迅速組織人員搶險,設立警示標志牌;必要時進行封道,并及時通報封道情況。
(四)物流運輸
根據天氣和道路暢通狀況,及時調整行車計劃;加強駕駛員安全教育,配備防滑鏈等應急物資,全力保證運輸安全。
局屬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做好防范雨雪冰凍災害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扎扎實實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一是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密切聯系,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做好天氣狀況的中長期預報,宣傳防范應對措施,增強交通運輸系統干部職工的防災避險意識和能力。
二是要對因雨雪冰凍影響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閉情況制定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措施和責任,明確應急人員,儲備應急物資。
三是要抓好各類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嚴密防范次生災害的發生。
四是要切實做好道路保通和運輸組織工作,一旦發生重大雨雪冰凍災害或出現交通堵塞、中斷現象,及時向局領導小組報告,并積極做好應急處置,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五是要加強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應急值守工作,落實領導帶班制,保持電話暢通。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確保信息暢通。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特殊情況,在及時處理的同時迅速報告。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制度篇二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有效應對交通事故的發生,維護和穩定社會秩序,建立政府統一領導、規范管理、高效運轉、快速反應的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提高政府對傷亡事故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救助能力,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根據《趙莊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確保安全原則。把事發現場及周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注意保護自身安全,盡可能把人身傷害、社會危害和財產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二)依法規范原則。在處置事故的過程中,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與有關政策相銜接,體現各部門的職能作用。
(三)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原則。發生緊急情況時,凡接到指揮部指令的各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快速將應急人力集結到事發現場或指定位置開展工作,依照指揮部的指令果斷處置。
(四)先期處置以屬地為主原則。公路交通事故情況一旦發生,各應急相關單位要迅速向事發地點集結,到達現場立即進行先期處置,并及時向指揮部反饋情況。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鎮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公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鎮的公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
公路交通事故按照其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較大公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5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5人以上、1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事故。
一般公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事故。
(一)領導機構
鎮政府是全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行政領導機構。
(二)指揮機構
鎮交通安全委員會是全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在鎮黨委、鎮政府領導下,負責對公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隊長由鎮黨委委員、副鎮長胡建業擔任,鎮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及辦公室人員為應急隊員和工作人員。其重要職責有:
1、發布啟動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4、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新聞信息;
5、向鎮政府及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6、審議批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工作報告等。
指揮機構下設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和控制事故發生;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相關措施;
4、向鎮政府、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工作機構
鎮政府有關部門為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機構。鎮政府負責應急指揮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擬定公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和演練等工作。
鎮衛生院負責公路交通事故中的病員搶救及治療等工作;
鎮民政所負責公路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及死傷者家屬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善后事宜;
鎮安委會負責對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公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
(一)應急響應
鎮派出所在接到相關警情后應立即報告鎮政府,并通知急救、醫療、民政、工程搶險等部門趕赴現場實施救援。根據交通事故現場處置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做好上呈下達工作,通知并協調鎮派出所有關部門做好相應的處置工作,收集匯總各類事故信息,隨時向上級報告交通事故發生、現場處置、發展等情況。
鎮交通、衛生、民政、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以及事故所發地黨支部、村委會負責人應迅速趕赴現場,了解情況,保持信息暢通,并按照職能分工協助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二)應急措施
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公路交通事故的性質和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現場救護組由衛生部門牽頭,民政、公安部門配合,積極搶救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尸體存放,同時做好現場傷員、死者家屬的情緒穩定和生活保障工作。
現場保護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治安、巡特警部門參與,劃定交通事故現場隔離區,封閉公路,疏散過往車輛,維持現場秩序,預防部分人員乘機煽動鬧事,避免死傷者家屬因過激行為而引發的各類事件,不準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疏導交通,確保消防車、救護車及其他車輛通行暢通無阻。
調查訪問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調查交通事故發現、發生經過,尋找發現事故的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交通事故當事人,控制肇事者。
勘查檢驗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主要發現、收集、記錄痕跡和物證,制作現場圖,做好肇事車輛及痕跡物證的鑒定。對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員進行身份辨認和確認,并做好尸體的檢查工作。
攝影錄像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攝影和錄像。
逃逸追緝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由現場勘查指揮部提供逃逸車輛的車型、肇事者的體貌特征,由路面交警攔截、追緝,刑偵部門負責痕跡的比對、檢驗等。
后期清場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宣傳、民政、消防等部門配合,現場勘查完畢安排適當人員,對現場的遺留物、地面隱患進行清除,對危險化學品車輛引發的交通事故作先期處置工作,盡快恢復公路暢通。
指揮負責人有權視交通事故發展情況對警力作調多調少的決定。
(三)工作程序
1、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
(1)組織指揮
設立處置交通事故指揮部,并設立事故現場指揮點,安委會負責人及成員組成。
(2)工作程序
根據現場實際工作的需要,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抽調相應警力。對警力進行合理安排,分成若干現場處置工作組,各工作組應相互配合,協同作戰。
①現場救護組:由消防大隊負責,交警中隊配合,積極協助衛生、民政搶救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尸體存放,同時做好現場傷員、死者家屬的情緒穩定和生活保障工作。
②現場保護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③調查訪問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④勘查檢驗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⑤攝影錄像組:交警中隊負責。
⑥逃逸追緝組:交警大隊負責,刑偵大隊配合。
⑦后期清場組:交警大隊負責、消防大隊配合。現場勘查完畢安排適當警力,對現場的遺留物、路面進行清理,盡快恢復公路暢通。
2、特大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
根據現場實際工作的需要,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抽調相應警力參加。共分七個處置工作組
①現場救護組:消防大隊負責,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②現場保護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③調查訪問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④勘查檢驗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⑤攝影錄像組:由交警大隊負責;
⑥逃逸追緝組:由刑偵大隊負責;
⑦后期清場組:現場勘查完畢由交警大隊、消防大隊進行清理。
(四)工作要求
1、快速處置、統一指揮。凡發生本預案所指的公路交通事故,各部門在接到指揮部命令后,迅速按預案要求調集警力,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帶隊,在15分鐘內趕到現場,向現場指揮部報告實到警力,同時向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報告帶隊領導姓名、聯系方式,并迅速按預案要求和指揮部指令開展工作,明確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靠前處置、協同作戰。鎮政府各主要部門負責人與具體處置民警要發揚不等不靠、連續作戰精神,有效、快速、妥善完成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工作,同時密切配合其他部門做好處置工作,互通信息、協同作戰、齊肩并進。
3、依法處置、嚴肅紀律。全體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置交通事故現場,因處置不力、工作失職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視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1、交通運輸(現場施救)
鎮安委會牽頭,鎮衛生院、民政、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組織搶救受傷人員,轉移受傷人員,運送、存放遇難死尸,運送救援設施等工作。
2、醫療保障
鎮衛生院牽頭,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迅速組織專業救護人員開展現場救護、院前急救、專科治療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3、生活保障
民政牽頭,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做好受傷人員、受害人員及死者家屬的基本生活保障。
4、資金保障
鎮財政所牽頭,鎮衛生院、民政、保險公司及事故發生地政府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做好年度預算,落實應急資金,加強對專項經費的管理和監督。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制度篇三
為提高對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特大節假日期間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危險品運輸安全,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為了使本預案有組織、有計劃的實施和開展,公司成立重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董事長擔任,總經理和其它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重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及時掌握運輸市場主、客體的動向,全面調節部門關系,加強與各級部門的聯系,積極做好運輸調度工作,深入市場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保證制定的的重應急預案得意順利實施。重大節假日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82661855(白天),傳真:
8166199,重特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在啟動應急預案時,有權調配公司所有營運車輛、機動車、公務車輛和駕駛員以及所有人力、物力,并可向公司職工下達指令性任務。
1、車輛出車前,各機駕人員做好車輛的日常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2、車輛必須配備與所載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滅火器材、應急處置工具等。
3、及時了解天氣情況,遇特殊天氣,安全部門提前通知機駕人員做好準備工作,能不出車的盡可能不要出車,必須出行的,認真做好各類防范措施,行車途中嚴格遵守安全法規。
4、遇有特殊天氣,單位通過gps短信平臺,向所有營運車輛發送天氣情況、注意事項、路況信息,及時提醒機駕人員注意安全。
1、發生一般交通事故
(1)駕駛員迅速向當地110、122報警;
(2)立即車后100米以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劃定警戒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3)檢查車上所載貨物是否發生泄漏、倒塌等,如發生泄漏立即采取措施;
(4)密切注意周圍過往車輛和行人,做好監控工作,防止周圍火種靠近。
2、發生危化品泄漏事故
(1)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向當地撥打110、119等專業救援電話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車輛所在位置及所運危化品名稱、數量、危化性質、消防方法以及現場的泄漏情況,同時向單位報告。
(2)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劃定警戒區域,防止過往車輛駛入和閑雜人員進入,杜絕外來火種靠近。
(3)駕駛員、押運員迅速穿戴好防護用品,用隨車隨帶的堵漏用品進行封堵。
(4)如是有毒氣體(如氯氣)泄漏,應立即采取堵漏措施,如無法堵漏,應盡可能將容器在、推至水中,同時立即疏散過往的車輛和人員,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向上風轉移,并告知防護方法(一般可用浸過水的毛巾捂住口鼻)。
(5)如有易燃氣體(如氫氣)鋼瓶發生泄漏,要站在上風處向氣瓶潑冷水,使其降低溫度,然后再將閥門旋緊。
(6)如是易燃液體、腐蝕品發生泄漏事故,駕駛員、押運員要及時用砂土或松軟材料吸附,大量泄漏時,特別要注意防止液體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火災隱情,造成火災事故,同時會造成環節污染。
3發生危化品火災事故
(1)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向當地撥打110、119等專業救援電話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車輛所在位置及所運危化品名稱、數量、危化性質、消防方法以及現場的泄漏情況,同時向單位報告。
(2)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劃定警戒區域,防止過往車輛駛入和閑雜人員進入。
(3)駕駛員、押運員迅速穿戴好防護用品,用隨車隨帶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4)如所云危化品燃燒放出有毒氣體,即疏散過往的車輛和人員,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向上風轉移,同時盡可能將車輛移至空曠地帶。
(5)如有易燃氣體鋼瓶發生泄漏燃燒,應盡可能將未著火的氣瓶移至安全地帶,對這火的氣瓶可用霧狀水澆到氣瓶上,使其冷卻,在火勢尚未擴大時,可用適當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6)如是易燃液體罐車發生火災,盡可能將車輛移至空曠地帶,用大量的水噴淋罐體,使其降溫,同時采取與化學泡沫滅火劑進行撲救。
1、提前安排好重大節假日的值班工作,每班須有領導帶班,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遇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公司主要領導和營運車輛要保持24小時通訊通暢。
2、安全科協助車管部門,在重大節假日前對參加營運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所有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對所有從業人員的資質再重新審查一邊,達到逐人逐車過堂,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堅決不準參加節日運輸。
3、安全部門做好車輛的月查工作,特別是要加強車輛安全部件和消防器材的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4、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例保檢查,每日在出車前、行駛中、回場后均要認真做好檢查工作。
5、公司每月組織全體駕、押人員進行安全例會學習,在重大節假日前,重點向駕駛員、押運員宣講節日期間的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和報警方法、消防方法,嚴禁超速行駛、強行超車、疲勞駕車。
6、在節日前,由安全科印發安全簡報的方法,通知每位駕駛員、押運員節日期間的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在節日期間,單位再利用gps短信平臺,經常性的向車輛發送一些天氣信息、安全注意事項、路況信息等。
7、行駛中遇有惡劣天氣,視線不清時,要減速慢行,在不能保證安全行駛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駛,按規定設置安全標志牌,做好防范措施。
8在行駛過程中,如遇道路堵塞情況時,必須與前后車輛留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告,駕駛員、押運員做好其它車輛及過往閑雜人員的監控工作,防止外來火種造成事故發生。
9、一旦發生事故,單位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情況和事態,及時匯報上級主管部門,在最短的時間內,拿出最佳的處置方案。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制度篇四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和保障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行業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及財產損失,確保道路運輸正常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云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結合我省道路運輸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省道路運輸以及重要客、貨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運管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州(市)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交通運輸廳責成的,需要由省運管局負責處置的重大、較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運管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他緊急事件。
本預案指導各州(市)地方道路運輸主管部門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編制和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平急結合、科學應對、預防為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聯動協調。
(3)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部門協作、資源共享。
1.6應急預案體系
云南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體系由省級、州(市)級、縣(區)級、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五級保障體系組成。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3.1監測與預警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開展風險分析。
3.2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個等級。
3.3善后處置
應急行動結束后,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領導小組分別組織召開工作會議,對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進行總結、講評。
4.1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各級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辦應根據有關規定及各地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運力儲備規模和相關要求。
4.2資金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辦公室要根據每年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編列年度預算,報應急領導小組審批。
4.3后勤物資保障
4.4應急值班及信息溝通
應急預案啟動后,省運管局應急辦和事發地應急管理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通信指揮暢通。
4.5加強部門協調
各級運輸管理部門要在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公路、交警、武警、公安、消防、氣象、通信、地震、安監、民政、國土、衛生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5.1預案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要定期組織各類預案演練,通過預案演練不斷總結、完善預案,鍛煉提高應急實戰能力,確保預案符合實際,行動有效。
5.2宣傳和培訓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5.3獎懲與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云南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6.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云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制定,由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制度篇五
為了提高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處置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處置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險和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司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江西在中部地區崛起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環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天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危險化學品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和《天津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制定本預案。
在公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小組(以下簡稱公司應急小組)和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統一領導下,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公司各部門及其工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進行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3.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履行公司應急小組的安全監督職能,把保障公司人員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行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傷害。
1.3.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為主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迎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
1.3.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領導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部門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1.3.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加強應急管理,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適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1.3.5快速發展,協調應對。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員工隊伍的作用,依靠群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確保一旦出現事故,能過快速反應,及時、果斷、妥善處理。
1.3.6整合資源,平戰結合。充分發揮黨員、團員在處置突發安全事故中的骨干作用,充分發揮應急隊伍在處置突發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把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與平時演練結合起來,為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提供救援保障。
1.3.7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應急處置技術裝備和妥善有利的技術手段、方案、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以及相關科研單位、檢測機構的作用,提高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故;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的綜合素質。
1.4我公司基本情況及危險源分布情況
天津奧林股份有限公司是生產體育健身器械的廠家,產品主要出口國外,材料以鐵件為主和一些包裝和生產輔料。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重大危險源是指生產、運輸、使用、貯存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危險廢物化學品,且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一般分為4類;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存區;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廢氣處理場所。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公司危險和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普查情況,制訂出重點分布情況詳見編制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危險源的分布圖、表、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補充、修訂,要求內容應包括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的種類、最大數量、危險特性、現場安全、消防設施和放防護器材,作業區域生產、操作人員及周邊環境和人員分布等情況。
對每個已確定的危險源必須做出潛在危險性的評估,即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可能對周圍環境帶來的危害及范圍,提出廢棄物的處理辦法;預測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途徑,如誤操作、設備失修、腐蝕、工藝失控、無聊不純、泄漏等;以及加強預防措施。
本預案指導全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適用于公司區域內下列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之一情形的應對工作;
1.5.1造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5.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設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5.3公司領導認為需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
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4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較大)ⅳ(一般)(以下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1特別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以上生命安全,或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30人以上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2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5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3較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6.4一般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包括: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故以外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應急響應堅持屬地救援處置為主的原則實行分級響應。
1.7.1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公司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跨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公司領導認為需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ⅱ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跨部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公司領導認為有必要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1)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2)超出車間應急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3)發生各車間行政區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4)車間領導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
1.7.4發生或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1.7.5當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車間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和配合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
ⅲ級及ⅳ以上應急響應行動由車間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各部門根據危險廢物和化學品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