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是指一方提供勞動力,另一方支付報酬的一種經濟活動。最近,勞務派遣行業受到了廣泛關注,下面是一些熱點話題的討論和分享,歡迎大家參與討論。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一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各級干部員工的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規范現場作業,實現標準化場所、標準化崗位、標準化作業的要求,達到公司各作業環節安全受控,確保生產經營平穩運行,特制定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安全環保監察辦法,本辦法規定了對現場監督管理的方法和違章違紀人員實行處罰的管理標準。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庫站及到公司從事生產、運輸、施工作業、其它服務單位的人員。
第一節安全環保現場監察方法
第三條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實行持證上崗,由儲運安全處、人事處等部門聯合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發放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證。
第四條安全環保現場監察的方法,采用查資質、查程序、查記錄、查現場作業中的“三違”行為、查設備運行中的不安全狀態。
第二節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處罰辦法
第五條根據集團公司“反違章六項禁令”和“hse九項原則”對作業人員和管理者的規定動作,嚴格追究違章人員的屬地管理和直線責任。
1.嚴禁特種作業人員不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根據職責劃分對違反規定的人員罰5分,分公司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嚴禁特種作業人員持無效操作證上崗操作,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3分,對作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嚴禁不按規定著工作服,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4.嚴禁給未熄火機動車輛加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5.嚴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內直接加注汽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6.嚴禁噴濺式裝卸油品,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7.嚴禁在非裝卸油區灌裝油品,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8.嚴禁雷暴天氣從事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9.嚴禁未達到穩油時間、有效釋放靜電進行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0.嚴禁用汽車油罐車自帶泵抽排儲油罐底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1.嚴禁汽車油罐車打開罐蓋進行卸油作業,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2.嚴禁油罐膨脹閥不按規定啟閉,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對違反人員單位負責人罰1分。
13.嚴禁未釋放人體靜電進入泵房、發油臺、棧橋、油罐等爆炸危險區域,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4.嚴禁在加油、裝卸油現場和油罐區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5.嚴禁使用非防靜電繩進行計量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6.嚴禁不戴防護手套取用有毒試劑,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17.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域使用非防爆電器和非防爆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8.嚴禁計量員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9.嚴禁不按規定懸掛警示牌、設置警戒線、隔斷設施和監護措施從事電氣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0.嚴禁帶電檢修,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1.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4分。
22.嚴禁無證開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23.嚴禁駕駛員不系安全帶駕車,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
24.嚴禁不簽訂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業,對違反規定主管部門負責人罰3分。
25.嚴禁未落實風險控制措施進行施工作業,對未按規定進行雙交底及未按規定要求參與識別的部門管理人員罰3分。
26.嚴禁違反設備操作規程操作,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7、嚴禁違反崗位操作程序操作,對違規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27.嚴禁動火、高處、有限空間、動土和臨時用電等作業無許可作業票,對作業票管理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8.嚴禁涂改、代簽、補簽作業票,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9.嚴禁作業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審批作業范圍作業,對作業票主管部門負責人罰4分。
30.嚴禁作業中操作人員離開作業現場,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監護人罰2分。
31.嚴禁飲酒進入崗位生產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32.嚴禁危險化學品車輛未取得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準運證運輸,對油庫未按規定復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3.嚴禁危險化學品駕駛員未持有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資格證和內部準駕證從事危險化學品車輛駕駛,對油庫未按規定復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4.嚴禁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中駕駛員離開作業現場,對現場監護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5.嚴禁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導靜電拖帶未與地面可靠連接,對作業人員罰1分。
36.嚴禁要求部門或員工違反操作規程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7.嚴禁要求無證員工上崗作業或替崗作業,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8.嚴禁要求特種作業人員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違反規定人員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違章六項禁令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9.嚴禁強令他人違章駕駛車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1.因違章駕駛在一年內被交通管理部門記分達12分的,其后一年內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42.站(庫)已存在的風險和隱患在巡檢記錄中未體現或體現未做防范措施,對巡檢人員罰2分,對站(庫)負責人罰1分。
43.新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崗的,罰庫(站)負責人4分。
第六條對第三方違章的處罰
1.違反用火管理制度,沒有辦理火票或火票存在嚴重欠缺而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到10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監護人不在現場而擅自施工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元/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3.沒有辦理進有限空間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陷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對進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次。
4.進行高處作業沒有辦理高處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欠缺的,對高處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高處作業者不按規定系好安全帶,或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物件等違反規定行為,罰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業過程中,未辦理用電票或用電票存在嚴重欠缺的,罰款200到500元/次張;亂拉、亂接電或線路絕緣不好等違反規定行為,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罰款500元/處。
6.施工動土作業不按規定辦理破土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欠,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對動土作業單位罰款500到2000元/次張。
7.施工作業現場亂堆亂放,廢舊料沒有及時清理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0到1000元。
8.未經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門批準,挖占油庫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罰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在庫站內違章搭建臨時工棚的,罰款500到1000元/次。
1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單位,罰相關單位2000到10000元。
11.特種作業人員沒有持本工種特種操作證作業,罰款500元/人。
12.特種作業設備存在嚴重欠缺,未作相關安全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罰款500到5000元/臺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員違章而造成事故發生的,其單位和事故責任者除了負責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外,依據相關法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事故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14.屢次違章者按本規定處罰加倍處罰,其他違章者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七條罰分說明
1.對累計記分6分的庫站基層違章人員,將由片區進行違章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對累計記分10分的違章人員,由分公司安全科對違章人員脫產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經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崗。對年內累計記分12分的違章人員,建議人事勞資部門予以辭退。
2.對累計記分10分的機關和片區管理人員,扣發當月業績工資50%,年內累計積分超過20分的,降級使用。
3.員工每罰1分扣罰業績工資50元。在上級公司檢查中被查處的問題,公司將加倍進行經濟處罰。
第八條處罰執行辦法
1.對違章者及事故單位的罰款由安全主管部門按本辦法執行。
3.外來相關服務單位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發至相關被處罰單位及有關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責任單位從接到罰款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上交到公司財務處或由公司財務處負責從其上交的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財務處負責獎懲資金的帳務處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6.公司對罰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財務處收繳建帳,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公司安全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7.分公司處以罰款的款項,由分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分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第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公司原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十條各分公司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儲運安全處負責解釋。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二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試行)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范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據國家及電力行業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系統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為了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范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據國家及電力行業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系統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電力安全工器具”系指為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
第三條本規定規范了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報廢等環節的管理。第四條各單位有關部門及專業人員均應熟悉本規定,并在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貫徹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系統的生產性企業和單位以及管理生產性企業的區域電網公司、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其它企業參照執行。
第六條國家電網公司統一負責公司系統安全工器具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電力工業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負責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質量檢測工作,負責發布電力安全工器具相關信息。
第八條各單位應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細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對安全工器具實施全過程管理。
第九條各單位應遵照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每年列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用于購置和配足安全工器具。
第十條各級安監部門是安全工器具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所屬單位貫徹執行有關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各單位安監部門應設安全工器具管理專責人(或兼職),負責安全工器具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的實施。
第十二條輸變電、供電、發電、集中檢修和施工企業管理職責:
(一)負責制定本企業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二)負責編制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并付諸實施。
(三)單位安監部門負責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選型、選廠(在上級公布的名單內選擇)。
(四)負責監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和報廢工作。
(五)每半年對各車間安全工器具進行抽查,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車間管理職責:
(一)車間應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職責、分工和工作標準。
督促指導班組開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訓工作。
(三)車間應建立安全工器具臺帳,并抄報安監部門。
(四)車間每季對所轄班組安全工器具檢查一次,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第十四條班組、站、所管理職責:
(一)各班組、站、所應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試驗報告、檢查記錄齊全。
(二)公用安全工器具設專人保管,保管人應定期進行日常檢查、維護、保養。
發現不合格或超試驗周期的應另外存放,做出不準使用的標志,停止使用。個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嚴禁它用。
(三)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格執行操作規定,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四)班組每月對安全工器具全面檢查一次,并對班組、車間、廠(局)等檢查做好記錄。
第十五條安全工器具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
第十六條網省公司、國家電網公司直屬公司對電力安全工器具實行入圍制度。
(一)電力工業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每年公布一次電力安全工器具生產廠家檢驗合格的產品名單。
(二)各網省公司、國家電網公司直屬公司每年在電力工業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公布的電力安全工器具生產廠家檢驗合格的產品名單中,采取招標的方式確定公司系統內可以采購的電力安全工器具入圍產品,并予以公布。
對于沒有使用經驗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在小范圍試用基礎上,組織有關專家評價后,方可參與招標入圍。
(三)基層單位對入圍產品,若發現質量、售后服務等問題,應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反映,查實后,將取消該產品入圍資格,并向電力工業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通報。
第十七條基層單位必須在上級(網、省公司或國網直屬公司)公布的入圍產品名單中,選擇業績優秀、質量優良、服務優質且在本公司系統內具有一定使用經驗、使用情況良好的產品,采取招標的方式購置所需的電力安全工器具。
第十八條采購安全工器具必須簽定采購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生產廠家的責任:
(一)必須對制造的安全工器具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二)負責對用戶做好其產品使用、維護的培訓工作。
(三)負責對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及時、無償更換或退貨。
(四)根據用戶需要,向用戶提供安全工器具的備品、備件。
(五)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產品生產廠家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取消其同類產品的推薦資格。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三
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 、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落實。
3.2.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 、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 、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 、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 、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會議記錄》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四
公司各處室:
盛夏來臨,為加強公司辦公區域的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本著“預防為主,杜絕隱患”的原則,特通知如下:
一、辦公區域內安全防護:
1、不超負荷用電,在沒有弄清楚線路的負載之前,不要在辦公室等場所使用大功率電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用電器。
2、不得在用電設備旁堆放雜物,影響設備散熱,杜絕安全隱患。
3、遇到打雷、暴雨天氣,及時關好窗戶關閉用電設備,切斷電源,以免造成設備損壞或造成安全事故。
4、使用電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開、關機有序,使用完設備后要及時斷開電源,避免電器長期通電引發事故,要養成良好習慣,做到人走電關。
5、發現異常情況時不要驚慌,在使用中,如有異常的響聲、氣味、冒煙、火光等,不要試圖去撲滅或徒手移開、調試設備,禁止帶故障運行,首先要立即斷開電源再根據情況處理、報修。
6、下班后,關閉辦公室日光燈、空調,電腦,關閉打印機、微波爐(拔掉電源)等設備,防止電器線路長期使用加快老化,引發故障或事故。
7、所有用電設備都要保持良好接地和相對固定的位置,不得隨意拆卸,不得隨意拉接電線和增加用電設備,如有必要,請專業電氣人員或物業公司管理人員上門安裝。
二、職責范圍:
1、公共區域的日光燈、儲藏間微波爐、飲水機、窗戶由當日值班人員負責。
2、各處室日光燈、打印設備、空調、窗戶等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
3、員工電腦由個人負責。
4、值班人員負責辦公區域內所有電源設備的關閉及安全問題。
5、加班人員負責辦公區域內所有電源設備的關閉及安全問題。
三、執行措施:
1、個人電腦在下班后沒有關掉和拔出電源,一次罰款100元。
2、當日值班人員在日光燈、窗戶、微波爐(拔掉電源),未關的罰款100元。
3、各處室的打印設備、空調、日光燈未關的罰款500元。
4、行政處負責每日下班后的監督檢查。
四、執行時間:xxx年xx月xx日。
xxxxxxx公司
20xx年6月17日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五
面對電網跨越式發展的歷史時期,安全生產管理必須采取非常的手段、非常的舉措來應對電網飛速發展對電網及設備管理的需求,做好迎接困難、迎接挑戰的充分準備,抓住工作的關鍵,重點突出,求真務實,理清思路,優化流程,建立健全基礎管理體系,加速與國家電網公司、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要求的對接,切實建立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保障體系。
一、加快安全生產基礎管理體系建設,尤其是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信息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努力實現安全生產的專業化、精細化管理。
二、突出安全生產超前管理,抓實抓細公司常態化專業管理和定期檢查評比,強化安全生產的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后總結整改的全過程安全保障體系。
一是結合電網十八項反措及相關生產管理標準,加強對基建工程及改造工程設計、設備招標選型、監造、安裝驗收的把關,在基建工程及設備改造時徹底杜絕裝置性違章,實現關口前移;并高度重視電網建設高潮期輸變電工程投產前的人員組織、電網及生產運行準備、標準化管理,確保一大批重點工程投運后電網管理、運行維護的順利進行。
二是xx年開始全面加強輸、變、配電及通訊、自動化專業標準化創建工作,恢復變電站“達標”工作機制,制定嚴格的標準化考評考核管理辦法,要突出各基層的日常專業標準化管理,逐級推動、責任上肩,加大公司層面的標準化抽查,xx年內從嚴、高標準對公司所有生產班組組織進行“達標”驗收;并以此樹立各專業“樣板班站”,以點帶面,著力提高各專業及班組的標準化水平和生產技術自主管理水平。11月份將集中組織進行變電標準化檢查評比,并進行通報及獎勵考核。
三是從各單位到公司都應在安全生產中時刻樹立電網意識,逐級高度重視電網停電計劃的管理,突出通盤考慮、強化停電計劃的嚴肅性,并加大可靠性指標的管理和考核,尤其是3-5年內公司電網建設、設備改造任務繁重,電網安全可靠及運行管理面臨許多問題,各基層單位應建立停電及檢修計劃預評估分析制度,結合停電計劃分析把關,加強重要改造檢修工程施工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和方案的審查把關,切實實現責任下移。
四是建立生產技術管理的工作計劃體系、工作督導問責機制。
其一是建立科學的生產技術工作計劃體系,以年度生產技術重點工作安排、季度專業生產技術重點工作計劃、月度生產技術重點工作計劃為主線,輔之以年度檢修及預試計劃、年度反措執行計劃、月度設備檢修計劃及設備消缺計劃等,使各項常態工作、例行工作納入計劃體系,減少事務性管理,借助生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實施,建立生產技術計劃的閉環管理平臺。
其二是職能部室通過周期性專業檢查、“突擊式、不打招呼檢查”和“回頭看”等針對性檢查,重點督察安全生產任務的組織落實情況及基層生產管理到位情況、規程制度制度執行情況,從班組抓起、從基礎抓起,檢查評估計劃及重點任務的執行情況,加大計劃執行的閉環管理和督導問責,對基層單位例行工作或重點工作開展不力,通過重點工作任務通知書進行警示,要加強規程制度落實和紀律執行的考核、決不能姑息遷就,體現100%剛性,對執行生產指令不力或出現管理斷層、管理弱化單位要加大考核力度和責任追究,以形成群策群力、齊抓共管的生產管理常態機制,以此逐步推動安全生產管理重心和安全生產關口的逐級下移。
三、以加強大修技改工程管理為突破口,加快設備改造。
四、突出實效、創新模式,盡快建立生產技術培訓新機制。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六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責任人下同)
第四條、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擔任,部門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主任,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門、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銷防法規;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十三條、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生活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技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保衛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見,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部領導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職員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上級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二十二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
(三)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七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交通部《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要求,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工作原則,結合轉換經營機制后公司的實際狀況,為促進公司的經營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確保企業和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管理工作的宗旨是:杜絕特大責任事故,防止重大責任事故發生,減少一般事故,降低因事故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實現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雙贏的目標。
第三條安全管理要堅持“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原則;對駕駛員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在崗輪訓、發生事故再訓”的原則;堅持“普教、嚴管、重處”的原則;堅持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全體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
第四條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是:通過建立健全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廣泛宣傳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對駕駛員、乘務員和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采取先進的手段,使駕駛員、乘務員的思想素質、職業道德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同時,采取經濟處罰措施,增加駕駛員、乘務員的風險意識,使之承擔經濟損失,從而達到減少事故的目的。使生產設備的技術狀況和安全性能不斷改善,從而達到減少事故的目的。
第五條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各級管理人員負相關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負事故的直接責任。
第六條公司和各部門建立安全管理體系,以確保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圓滿完成,在安全管理體系中,主管安全的領導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認真履行各自相應的職責。
第七條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簡稱安委會),由公司總經理任主任,分管安全的經理任副主任,有關部門的人員任成員。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安委會制定公司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策,聽取組成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匯報,審核對重大、特大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等。
第八條安全經理的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上級領導部門的有關交通安全及安全生產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下達年度的管理工作計劃并組織具體實施,組織安管人員、駕駛員、乘務員等進行業務培訓,開展安全檢查,對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管理與協調。按時上報事故報表和安全工作計劃、總結。負責公司安委會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安全領導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貫徹安委會的決定,研究分析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負責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傳達當前公司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精神,對駕駛員、乘務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學習;負責事故的調查、定性處理等事宜;協助辦理駕駛員的車審、補證、換證等;負責辦理車輛保險和事故的索賠手續;解決存在的問題,行使安全管理職責;做好各種記錄,總結本公司安全工作并及時上報。
第十條安全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安全管理負責人,要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從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經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熟悉交通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交通法律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及車輛的駕駛和技術狀況等,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專業技能。
第十一條基礎管理
(一)、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靠制度創新和科技進步,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駕駛員聘用、行車安全、車輛檢驗、安全例會、事故處理、風險基金、檔案管理、車輛保險、統計報表等。
(三)、公司必須建立駕駛員檔案、車輛檔案和技術檔案。檔案要由專人管理,及時填寫,記載詳細,隨時備查。
(四)、公司的文檔資料要實行計算機管理。
(五)、安檢室應配備必要的安全管理工具和設備,以及簡單的維修工具等。
第十二條駕駛員的管理
(一)、駕駛員選拔聘用:
1、駕駛員聘用的條件是:必須有合法的駕駛執照(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和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準駕車型代號為a1的,應具有5年以上駕齡并安全行車在20萬公里以上的可駕駛客運車輛;準駕車輛代號為a2的,應具有3年以上駕齡并安全行車在10萬公里以上的可駕駛客運車輛。同時,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行駛,遵守勞動紀律,作風正派。
2、辦公室負責駕駛員的初步考核,要進行筆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后,由安全經理負責辦理上崗證,并建立相關檔案。
3、駕駛員辦理上崗證由辦公室負責,對無上崗證的安檢室不予派車。
(二)、對不服從公司管理的駕駛員,公司安全經理有權將其調離工作崗位。
(三)、公司所屬駕駛員駕駛外單位車輛發生事故的,公司不負任何責任,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第十三條車輛的管理
(一)、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方可參加營運,凡技術等級達不到二級標準的車輛,不得參加營運,技術等級達不到一級標準的車輛,不得參加高速公路營運。
(二)、為保證車輛的行車安全,各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防滑鏈、三角木、警示牌、應急錘、鐵鍬等設備。
(三)、營運車輛必須定期進行二級維護,對不按時進行維護的車輛,公司不予報班。車輛發生技術故障必須及時修理,尤其是危及行車安全的,如制動、轉向、燈光等發生故障,必須及時送修,否則公司不予報班。
第十四條運行管理
(一)、車輛行駛速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執行。對于干線長途客運班車,可采取限時到達的方法進行限速,在高速公路行駛時,時速不得超過規定的標準。
(二)、營運客運班車不得超員,不得客貨混裝。
(三)、營運客車不得在載客的情況下,駛入加油站加油。
(四)、春運、黃金旅游期間車輛運行質量控制:公司成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組,安全經理負責組織學習,下發文件和制定安全行車防范措施,簽訂專項安全責任書;辦公室負責對駕駛員及乘務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五)、行車作業過程中,駕駛員和乘務員負責在行車途中旅客、行包、貨物、車輛的安全;應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旅客上車,確保旅客在行車過程中安全、及時、便捷、舒適。
(六)、營運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小時,間隔休息不得少于20分種,一天的總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對6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客運班線,以及400公里以上的普通客運班線應至少配備兩名駕駛員換班駕駛。
第十五條安全管理人員例會制度
公司每月26日(與休息日順延)召開一次管理人員會議,全體安全管理人員參加。會議內容:學習貫徹上級文件;解決當前公司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總結安全工作,制定改進辦法和防范措施,安排布置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部署司乘人員安全例會。
第十六條司乘人員安全例會制度
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司乘人員安全例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防止走過場搞形式,確保教育效果。對無故不參加者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等處罰,情節嚴重的調離工作崗位。
第十七條駕駛員上崗制度
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具體要求按本公司管理制度執行。上崗證由公司統一制作。
第十八條事故分析制度
分析每一起事故的原因,要做到情節清楚、責任明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理,要根據事故性質、損失大小按發生事故“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
第十九條安全考核制度
考核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凡發生事故的車輛和駕駛員,不能參加任何評優活動。定期檢查或抽查中不達標的車輛和駕駛員,要下發安全隱患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條安全獎懲制度
年終要對在各項專題安全活動中和全年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優良成績,表現突出的先進車輛和駕駛員給予表彰獎勵,安全工作不達標的車輛和駕駛員要給予批評和處罰,如未到年終發生事故而造成指標突破者,可提前進行處罰。
第二十一條安全風險抵押金
(一)、安全風險抵押金是公司的一項安全管理規定,各單車必須按規定向公司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用于事故的罰款和事故處理費用不足時的調節。
(二)、各部門負責人加強對營運車輛的維護、保養,所有營運車輛必須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定期檢測,強制維護。
(三)、凡被保人不履行保險義務,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制造假案進行欺詐,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責任者承擔。
第二十二條事故等級劃分按公安交警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事故處理過程
(一)、肇事后,駕駛員負責保護現場搶救傷者,通知當地交警部門,兩小時內必須通知公司。事故處理人員趕赴現場配合交警部門處理事故并做好記錄,公司負責填寫事故報告報安全部立案。
(二)、一般事故公司負責處理,重大事故由安全部協助公司處理。安全部負責會同保險公司就事故損失情況進行定損。交警隊根據客觀事實和法規認定事故責任(如不服認定由安全部認定后申請復議)。處理事故時,要求處理人員對事故做到情節清楚,責任明確。
(三)、索賠要求:事故處理人員負責將事故處理單、證、責任認定書、協議書、定損表、住院證、醫療發票等上報安全部,安全部負責審核并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索賠。
(四)、結束后,由安全部及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結案時要求:事故檔案要內容完整、材料齊全、層次分明、臺賬清楚、報表準確。
第二十四條重、特大事故結案后當日內,要將《責任行車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報公司。
第二十五條事故報表必須在每月5號前上報。
第二十六條公司每年同人民政府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并向社會公示;駕駛員同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安全行車文明服務承諾書;在春運、黃金旅游期間簽訂專項安全責任書。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八
第一條 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 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産設備、企業財産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四條 爲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爲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 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七條 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爲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 各部門在生産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 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生産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給生産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叁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九
第一條 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 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産設備、企業財産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四條 爲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爲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 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七條 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爲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 各部門在生産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 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生産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給生産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叁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占、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占,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柜或獨立回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的地點,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并與生產設備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準,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經批準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煙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設備、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二十二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 件,促進安全生産者;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章 制度,敢於同違章 行爲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準後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行。
1、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
2、生産車間工作時間大門不得下鎖。
3、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4、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5、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同時要熟悉使用方法。
6、電線不得接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7、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
8、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大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9、爐竈、煙囪、鍋爐等易燃易爆的設備應經常檢查。
10、使用電器設備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後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11、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12、發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13、火災發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叁加搶救,一面沈著指揮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同時通知其他單位戒備。
14、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15、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4)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
通過加強公司計算機系統、辦公網絡、服務器系統的管理,保證網絡系統安全運行,保證公司機密文件的信息安全,保障服務器、數據庫的安全運行。加強計算機辦公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把各部門相關工作做好。
1、計算機網絡系統由計算機硬件設備、軟件及客戶機的網絡系統配置組成。
2、軟件包括:服務器操作系統、數據庫及應用軟件、有關專業的網絡應用軟件等。
3、客戶機的網絡系統配置包括客戶機在網絡上的名稱,ip地址分配,用戶登陸名稱、用戶密碼、及internet的配置等。
4、系統軟件是指:操作系統(如windowsxp、windows7等)軟件。
5、平臺軟件是指:鼎捷erp、辦公用軟件(如office2003)等平臺軟件。
6、專業軟件是指:設計工作中使用的繪圖軟件(如photoshop等)。
1、信息中心部門為網絡安全運行的管理部門,負責公司計算機網絡系統、計算機系統、數據庫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2、負責系統軟件的調研、采購、安裝、升級、保管工作。
3、網絡管理人員負責計算機網絡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平臺系統的安全運行;服務器安全運行和數據備份;internet對外接口安全以及計算機系統防病毒管理;各種軟件的用戶密碼及權限管理協助各部門進行數據備份和數據歸檔。
4、網絡管理人員執行公司保密制度,嚴守公司商業機密。
6、系統管理員的密碼必須由網絡管理部門相關人員掌握。
1、從事計算機網絡信息活動時,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信息安全教育。
2、電腦由公司統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允許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3、電腦硬件及其配件添置應列出清單報行政部,在征得公司領導同意后,由網絡信息管理員負責進行添置。
4、電腦操作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
(3)電腦操作員應在每周及時進行殺毒軟件的升級,每月打好系統補丁;。
(4)不允許隨意使用外來u盤,確需使用的,應先進行病毒監測;。
(5)禁止工作時間內在電腦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玩游戲、聽音樂等。
6、電腦發生故障應盡快通知it管理員及時解決,不允許私自打開電腦主機箱操作。
7、電腦操作員要愛護電腦并注意保持電腦清潔衛生,并在正確關機并完全關掉電源后,方可下班離開。
8、因操作人員疏忽或操作失誤給工作帶來影響但經努力可以挽回的,對其批評教育;因操作人員故意違反上述規定并使工作或財產蒙受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9、為文件資料安全起見,勿將重要文件保存在系統活動分區內如:c盤、我的文檔、桌面等;請將本人的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盤其它非活動分區(如:d、e、f)。(保存前用殺毒軟件檢察無病毒警告后才可)。并定期清理本人相關文件目錄,及時把一些過期的、無用的文件刪除,以免占用硬盤空間。
10、所有電腦必須設置登陸密碼,一般不要使用默認的administrator作為登陸用戶名,密碼必須自身保管,嚴禁告訴他人,計算機名與登陸名不能一致,一般不要使用含有和個人、單位相關信息的名稱。
ii、網絡系統維護。
1、系統管理員每周定時對托管的網絡服務器進行巡視,并對公司局域網內部服務器進行檢查,如:財務服務器。
2、對于系統和網絡出現的異常現象網絡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制定處理方案,采取積極措施。針對當時沒有解決的問題或重要的問題應將問題描述、分析原因、處理方案、處理結果、及時制定出解決方案。
3、定時對服務器數據進行備份。
4、維護服務器,監控外來訪問和對外訪問情況,如有安全問題,及時處理。
5、制定服務器的防病毒措施,及時下載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務器受病毒的侵害。
iii、用戶帳號申請/注銷。
1、新員工(或外借人員)需使用計算機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由網絡部門負責分配計算機、和登入公司網絡的用戶名及密碼。如需使用財務軟件需向財務主管申請,由網絡管理部門人員負責軟件客戶端的安裝調試。
2、員工離職應將本人所使用的計算機名、ip地址、用戶名、登錄密碼、平臺軟件信息以書面形式記錄,經網絡管理人員將該記錄登記備案。網絡管理人員對離職人員計算機中的公司資料信息備份,方可對該離職人員保存在公司服務器中所有的資料刪除。
iv、數據備份管理。
服務器數據備份,應對數據庫進行自動實時備份,并每周應至少做一次手工備份,并在備份服務器中進行邏輯備份的驗證工作,經過驗證的邏輯備份存放在不同的物理設備中。個人電腦的備份統一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可申請移動硬盤、信息光盤等儲存介質進行安全備份。
1、計算機出現重大故障,須填寫《計算機維修單》,并交it管理員進行維修。
2、it管理員對《計算機維修單》存檔,便于查詢各電腦使用情況。
3、須外出維修,須報分管領導審批。須采購配件,按采購管理流程執行。
(暫定)。
2、員工外帶筆記本電腦時,須報請主管同意,并登記備案,以便保護筆記本中數據的安全。
3、機密文件打印時須登記備案;。
4、控制usb存儲拷貝,工作需要拷貝時通知信息中心開放端口。
2、違規操作者:造成經濟損失的,追塑當事人和責任人相應經濟賠償。
第六條附則。
1、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2、本制度有不妥之處在運行中修改并公布。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一
為嚴明本公司的管理制度,確保本公司各項業務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安全有序而有效的工作,本公司特擬訂以下制度:
1、凡參加公司施工任務的每一工人,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如實填寫個人情況登記表,持本人身份證,交納本人近日照一張。
2、如有工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勞動制度及施工操作制度,所造成經濟上的一切損失,概由其本人承擔一切責任:輕度:所發生的損失費在1000元以下的,由責任人一次性付清。重度:所發生損失費在1000元以上的,后果較嚴重的,責任人無能力賠償時,公司臨時為其墊付損失費,該費用將在其以后的勞務費中分期扣除,并根據本人工作表現,公司作為是否留用的決定。
3、工人在參加公司施工任務期間,必須遵守公司制度,掛牌上崗。無特殊情況不得遲到、早退和擅自離開施工崗位,否則作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工資100元,如連續曠工五天,其工資全部扣除并作除名處理。
4、為保證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經同意辦理用工手續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本公司的施工項目,不得隨意進出現場。
5、為保證施工項目的正常進行并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不得私自與任何一方洽談或承接各類施工項目,如有此類事情發生,公司一概予以嚴罰。
6、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要求、程序、質量標準進行規范操作,認真作好每一個環節,尤其是施工技術交底的隱蔽工程,切要嚴格把關,萬萬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許不負責任的野蠻施工。
7、作為施工人員,應維護本公司的文明形象,使用文明語言,提高自身道德素質的修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索取錢物,更不得偷竊或私自使用他人物品。
8、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穿著公司統一服裝,公司工服應定期清洗。保持著裝整潔,嚴禁赤膊施工。(現場工人沒穿著工服罰50/個)嚴禁閑雜人員在施工工地逗留。
9、施工人員嚴禁盲目施工,應嚴格按照公司規定施工工藝施工,工長必須將施工工藝及工序安排到個人,如因以上出現問題,無條件返工,二次進料,損失自負。
10、嚴禁施工相關人員與他人發生沖突,如有發生視情節嚴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并立即辭退。
11、現場施工人員嚴禁抽煙,如發現罰10元/次。現場施工人員嚴禁喝酒,如發現罰50元/次。
12、施工工人對客戶的疑問應耐心解答。對參觀人員應熱情禮貌,講話注意分寸,如因施工工人言語及行為造成的丟失,處以100元罰款。
13、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長全權管理,一切現場事物均由工長統一安排,有事需與工長本人直接商談,不可擅自行動.
14、注重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疊放、堆放任何物品整齊,必要時對其要采取遮蓋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壞,如有損壞當事人需照價賠償并扣除當天工資.
15、保持施工現場的衛生環境,做到每日清掃,垃圾入袋,施工現場禁止做飯、洗衣、不準在工地留宿;解手到工地指定地點,違者從重處罰。
16、施工現場禁止吸煙、酗酒、吵架、講臟話,如有違反,每次罰款50-200元。如果參觀人員、公司人員、客戶在現場吸煙,工人有義務及時制止,施工現場發現一個煙頭,在場施工人員從重外罰。
17、遵守工地的相關管理規定,特別是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規定。
20、材料要堆放整齊,合理配用,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公司統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應分類存放,放置標志牌。標志牌丟失、損壞及時到工程部領取。
21、注意防盜,防火安全,客戶購買的材料,工長有義務妥善保管,若發生損壞需照價賠償,下班時隨手拉電閘、斷電、斷水、以保障安全。
22、以上各項管理制度,自即日起實施。各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每年年終進行考核,若有違反上述制度者,將予以嚴肅處理。與本勞動制度相配套實施或相關的公司規定有:《施工人員行為守則》、《工程施工工藝流程》、《外裝施工質量控制》。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搞好公司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結合廣東佛電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四條公司總體安全目標是“兩杜絕,一控制”,即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傷亡事故,地面實現零死亡。
第五條對公司所屬部門考核目標:不發生公司生產人身死亡事故和群傷事故,不發生非公司生產人身重傷、死亡事故,不發生二級以上非人身傷亡事故。
第六條新進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培訓時間為2天。
第七條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所在崗位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八條員工崗位調動的,須接受與其新崗位相適應的崗前安全培訓。
第九條特殊崗位上崗前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十條綜合辦公室主導,各部門配合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培訓教材(或課件)、做好崗前安全培訓的組織、記錄、考核等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管理人員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參加相關的安全培訓班。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依法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及時參加年審,其《安全操作合格證》由綜合辦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復印件備查。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內部安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監督體系,行使安全監督檢查職能,與安全保證體系共同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第十四條公司所屬部門或分公司應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包括例行各類安全檢查和其他安全檢查。
(一)例行各類安全檢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檢查、季節檢查、專業(項)檢查和綜合檢查、隱患排查、反違章、重點檢查、抽查、危險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檢查:
1、重大節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復發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產形勢不好時;
3、抵御可預見的影響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統一采取措施時;
4、外單位發生嚴重事故,本單位同樣存在隱患時;
5、上級部門部署的檢查活動;
6、行業規定、政府要求、其他情況下有必要開展時。
第十五條安全檢查要求:
(一)公司所屬各礦要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安全檢查責任;
(三)安全檢查前須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對查出的問題要分析原因,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預防措施并監督執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閉環管理,并按規定反饋、上報,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備案,需要處罰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任何員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主管領導或公司綜合辦公室報告,情況危險時有權立即采取相關緊急措施。
第十七條各部門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作業現場存在的設備、環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上級部門給予處分。
第十八條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項目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員工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等。
第十九條綜合性安全檢查由副總經理負責組織,檢查結束后形成《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后,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歸檔備查。
第二十條危險作業主要包括動火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
第二十一條凡實施危險作業的,須經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監護,做好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發生事故后,所有現場員工都要按照公司應急預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涉及范圍、傷者姓名、部位、事故經過及初步原因等簡要情況。
第二十三條發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組必須組織人員奔赴現場進行搶救。搶救過程中要認真保護現場,如果因搶救人員、財產或防止事故擴大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作出明顯的標記或記錄。
第二十四條對輕傷事故以及未造成傷亡,但造成公司財務損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經總經理同意后,對事故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第二十五條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并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中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六條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集中注意力,不準酒后上崗、脫崗、私自換崗,或干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第二十七條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貨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條保證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以及從事生火做飯等可能導致火災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禁止熬夜(如打麻將、撲克熬夜)后疲勞上班,發現后責令離崗休息并按曠工處理。
第三十條公司所屬各部門必須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工作。針對潛在的事故、災害和緊急情況,分類制定相應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發展和處理的全過程。
第三十一條為保持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實際演練情況及時修訂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銜接性。
第三十二條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當建立由專、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
第三十三條一旦發生公司事故、災害,自下而上迅速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授權由安全工作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組臨時決斷。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xxxx年1月1日運行。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三
二十八、發生事故后,所有現場員工都要按照公司應急預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和行政部匯報。如公司總經理和行政部負責人不在廠區,由現場員工或辦公室文員立即向總經理和行政部負責人電話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涉及范圍、傷者姓名、部位、事故經過及初步原因等簡要情況。
二十九、發生事故后,行政部必須組織人員奔赴現場進行搶救。搶救過程中要認真保護現場,如果因搶救人員、財產或防止事故擴大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作出明顯的標記或記錄。
三十、對輕傷事故以及未造成傷亡,但造成公司財務損失的事故,由行政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經總經理同意后,對事故責任人給予警告、記過以及辭退的處分。
三十一、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火災事故,由行政部及時報告政府有關部門并具體接受、配合政府的調查處理。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四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勞動用工的管理,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勞務的用工主體為項目子公司。勞務公司對接項目子公司,進行勞務分包,勞務公司才能作為用工主體自行招用務工人員及進行勞務作業分包。
2、務工人員的招用,必須由勞務公司依法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須明確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
3、務工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被錄用之日起十五天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后,務工人員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專業資格證,學歷證,暫住證等復印件(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原件備查),到公司統一備案。
4、招收范圍:熟練的技術操作工,有中、高級技能職稱的操作工優先錄用,特殊工種人員必須具備行業執業資格證。年齡18~55歲,身體健康。
5、勞務分包:必須發包給具有建筑勞務承包資質的企業,不得發包給無資質的組織和個人(包工頭)。
6、合同期限:務工人員固定期限合同最長不超過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的勞動合同,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合同期滿應及時辦理手續,離開公司辦理注銷手續。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文明施工,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專業、勞務分包的務工人員由雇傭單位負責管理,但必須遵守總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項目部根據施工現場的人數配置專、(兼)職勞務管理員,負責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登記,建立動態管理臺帳,督促檢查施工現場務工人員勞動合同簽訂落實,負責施工現場考勤表、工資發放表,勞動合同等資料收集整理。
3、施工現場務工人員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后方可上崗,新招的務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
4、務工人員應積極參加項目部組織的民工學習,接受項目部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5、務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及制定的門衛、宿舍、食堂等制度,嚴禁賭博、尋釁鬧事、打架斗毆,惡意要討工資的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人員酌情予以處理。
6、施工現場建立管理網絡,逐級落實責任制,做到人員底數清,流動進出清。
為了規范施工現場的管理,加強務工人員的勞動紀律,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1、考勤是發放工資的依據之一,公司必須指定專人負責。
3、勞務分包項目考勤表由勞務公司負責填報,次月5日前必須報總包企業項目部勞務管理員匯總備查。
4、務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勞動紀律,工作時間不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勤。請病假、事假需辦理請假手續,未經同意擅自休假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七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五天的視為自行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5、施工現場的務工人員必須按入場的時間,真實姓名按實考勤,不得弄虛作假,故意偽造考勤表,虛報多報人數冒領工資款,經查實嚴厲處罰。
為了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的穩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加強施工現場的務工人員的規范管理,盡可能減少和杜絕勞動糾紛。深入了解務工人員的思想動態,及早發現糾紛的苗頭和不穩定因素,把勞動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2、做好勞動糾紛預防工作,建立完善務工人員的管理臺帳,即:施工現場務工人員考勤表、工資發放表、務工人員情況登記表。
3、在施工現場醒目處位置張掛勞動糾紛投訴電話,告知接人姓名,確保投訴舉報渠道暢通。
4、對投訴內容受理人員應做好記錄,及時查明情況,迅速做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5、接到行業管理或相關部門投訴信息后,受理人應及時與當事人取得聯系,查清勞動糾紛原因,做好協調處理工作,處理結果如實的反饋相關單位。
6、充分發揮企業的調解會作用,盡可能把勞動糾紛做到內部消化解決,努力構建和諧社會氛圍。
7、盡力遏制無理取鬧,惡意要討行為,堅決打擊黑社會勢力手段敲詐行為。
8、對隨意拖欠或克扣務工人員工資,造成公司聲譽不良影響的人員,公司將給與通報批評并做出相應的處罰。
為了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保持社會的穩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為了確保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建立職工工資支付保證制度,按工程合同額的2%比例存入工資保證支付帳戶。
2、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要根據出勤及完成的工作量情況,由作業班組負責編制工資發放表并報項目部審核。按月支付務工人員的工資,且工資月支付數額不得低于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3、工資發放前三天在施工現場公示工資發放表,經確認雙方無異議后,將工資發放到每個務工人員,務工人員須持有效證明簽名領取,不得代領工資。經務工人員簽名的工資表,除財務入賬外,復制一份備查,并保存二年。
4、務工人員憑身份證、勞動合同錄用胸卡領取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和未持有有效證件的人員,工資不予發放。
5、實施勞務作業分包的,由勞務分包企業專(兼)職勞動管理員負責勞務工人員考勤和工資發放表的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完成的工作量報公司項目部審核并存檔。經核實后支付約定勞務分包工程款,并督促勞務分包單位及時并按規定要求發放務工人員的工資。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五
一、為加強企業平安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平安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需管平安”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平安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平安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平安的順當舉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造法》、《國營建造企業平安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平安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造平安生產監督管理方法》、《建造施工平安檢查標準》jgj59-99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平安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于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平安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平安生產的法律、規矩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平安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平安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溝通、推廣先進閱歷。
3、堅持深化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平安生產責任制,催促平安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計劃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平安生產指標,并負責舉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舉行平安生產管理工作,了解把握平安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擔心全隱患和不能保證舉行平安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平安達標和文明施工。
5、協作各級平安值班領導組織平安活動和定期平安檢查。參與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平安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過程舉行監督檢查。
6、幫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別工種工人的平安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舉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協作主持并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峻險情有權暫停施工,并準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背相關平安制度、標準和有關平安技術、勞動規矩等擔心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舉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舉行處理。
10、平安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舉行協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矩、規定,貫徹執行平安生產制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平安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參加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項目施工計劃中的平安技術措施,并檢查實際執行狀況。
堅持深化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擔心全行為,檢查落實平安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覺隱患準時舉行協助解決。幫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平安生產宣揚教導、創建文明施工現場的平安生產達標等工作。
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平安生產管理工作、參加組織平安生產活動和定期平安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平安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舉行驗收評定;對暫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別作業人員的平安行為舉行監督檢查。
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背勞動紀律及嚴峻的擔心全行為有權制止,并準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參加協作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舉行傷亡事故記下、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并催促檢查其落實狀況。
總結推廣平安生產、勞動庇護工作的先進閱歷。
聽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平安情況和平安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平安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平安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回監督檢查,隨時了解把握平安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升平安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規矩、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平安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平安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舉行評選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需組織一次平安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與;共同檢查、同時整改、準時消退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狀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平安達標狀況舉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平安生產條件、地下部分施工完平安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平安達標申請和機械設備、機具平安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平安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平安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利用后,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項目經理應擔當所造成的所有責任,將對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平安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需準時解決處理,按限期仔細整改準時反饋回執。平安員對檢查發覺的平安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項目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協助項目經理出想法想方法、定措施、定時光、定人員、舉行處理,并監督落實。項目經理不得無理由否決整改。
五、嘉獎與懲處是企業平安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行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采取強化管理對削減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嘉獎與懲處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平安生產過程中浮現的有突出貢獻成果或違背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規矩、標準的行為,分離賦予嘉獎和懲處。
2、在平安生產工作中成果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賦予榮譽和嘉獎.
5、防止和避開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救護中有功者;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職守、違背平安生產責任創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覺事故險情,即不實行措施又不準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庇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有意遲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判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背勞動紀律的人員舉行打擊報復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意平安生產,直接違背平安技術操作規程和平安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離舉行同等處理,對違背紀律的行為按照情節輕重分離賦予經濟處罰。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六
為切實加強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職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頒發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福建省消防條例》,結合我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1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公司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2.2公司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3.1安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3.1.1負責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3.1.2貫徹執行國家和福建省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部門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3.1.3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部門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公司各部門的防火安全。
3.1.4負責建立和修訂公司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3.1.5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上級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3.1.6負責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3.1.7參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3.1.8負責公司出租房屋、出租場地和施工工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1.施工現場必須備足滅火器。如手提滅火器。要求沒50m2建筑面積設2m2一個。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果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的規定,施工單位必須負則防火工作,必須指定防火安全負責人,確保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
3.各施工單位要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兩百元人民幣。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七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各項工作秩序,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設立安全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的領導機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公司辦公室是安全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2、事業部、職能部設立安全領導小組,部長為本部門生產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領導者,負責管理和監督本部門的安全工作。事業部、職能部下屬各車間、班組、辦公室設立安全員,承擔具體安全工作。
1、各部部長和負責安全工作的主管領導為本部門社會治安的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個員工遵紀守法,杜絕違法亂紀和擾亂社會治安的情況發生。
2、各級組織要教育員工崇尚科學,自覺抵制等非法邪教組織及其歪理邪說的影響,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種腐朽思想的影響。
3、各辦公場所和生產車間要加強安全防范,下班關好門窗,謹防盜竊和破壞活動,確保正常的生產秩序和財產安全。
4、員工在工作場所必須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嚴禁打架斗毆,損壞公共物品。
1、車間安全。
1)、車間安全生產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公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是管理規劃部,各事業部綜合管理辦公室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管理和保障部門。各車間、班組必須設立安全員,并制定安全員崗位職責。
2)、員工在生產中必須執行有關生產管理規定和崗位工作要求,正確操作設備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違章操作。
3)、各部門對生產設備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故障運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產設備和有毒有害化學藥品、高壓氣體、放射性元素等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程,嚴防發生責任事故。
5)、勞動保護、保健及用品的管理執行公司勞動保護管理規定。
6)、各部可根據工作和生產情況制定本部門的具體管理條例并監督實施。
2、庫房安全。
1)、庫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管理規劃部負責。
2)、庫房管理要執行公司頒發的《庫房管理制度》,嚴格出入庫手續,對貴重物資要加強管理,確保公司物資和財產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存放和管理要執行公司頒發的《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管理辦法》。
1)、各事業部、職能部對本部辦公區的安全負責。辦公區的安全管理應執行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各部門安全員要定期對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
2)、發現設備故障后要及時修理或報告有關部門,嚴禁設備故障運行,以免問題擴大或引發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電,嚴禁動用明火和超負荷用電,以消除事故隱患。
4)、未經公司安全委員會同意,辦公區內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和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險物品,必須向公司辦公室申報,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否則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5)、要害部門及重要崗位要加強安全保衛,對現金、文件和貴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員要經常檢查鎖具及安全報警系統,嚴防發生責任事故。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辦公室;質量體系文件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質量辦公室;財務資料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財務金融部;已歸檔技術文件資料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資料室,未歸檔的技術文件、資料由各部門管理。
2)、各部門應按有關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資料,對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資料的收發、批閱、借閱、移交、銷毀等環節要健全登記制度,并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不得隨意處理或丟失。
3)、屬公司知識產權的發明專利、專有技術、軟件、圖紙資料等必須由公司資料室嚴格管理,嚴防侵權和泄密。未經許可,不得對外泄露。否則一經發現,將根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程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5、計算機網絡安全。
1)、公司網絡安全工作的管理監督部門是公司研發部網絡中心。
2)、計算機網絡安全執行公司頒發的《股份公司計算機網絡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管理規定。
3)、嚴禁任何人違反有關規定,利用計算機網絡給國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損害。
6、車輛交通安全。
1)、公司辦公室是公司車輛、專職和特定司機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門。
2)、公司交通安全工作歸屬冶金自動化研究院交通安全委員會管理,每個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及公司有關車輛管理規定,服從交通安全委員會的管理。
3)、公司車輛、專職和特定司機管理執行公司頒發的《車輛管理辦法》和公司辦公室的管理規定。
7、物品出門管理。
1)、公司物品出門的管理監督部門是公司辦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門(包括設備發貨)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門證,并主動接受冶金自動化研究院門衛的檢查。未經批準,任何人嚴禁將公物帶離公司。
3)、各部門處理廢舊物品時,也必須持有公司的出門證。
4)、公司辦公室委托各事業部綜合辦公室辦理本部門持物出門證。其他部門的持物出門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對外發貨須持有公司市場營銷部的發貨通知單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出門手續。
1、防火和安全用電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單位安全員要定期檢查用電設備及電路,發現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修理人員及時維修,以免釀成事故。
2、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斷開電源,并在電源處懸掛斷電檢修標志,嚴禁帶電操作。凡生產中的帶電調試和實驗工序要劃定作業安全區域,帶電作業區及帶電設備要設立明確的警示標志,以免發生危險。
3、未經許可,辦公區內嚴禁使用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如確實需要使用,須向公司辦公室申報。各部門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負荷,以免發生事故。
4、辦公及工作場所使用的'用電設備要有專人管理,下班時務必關斷電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5、修理電路及用電設備須有電工上崗證,無證人員不得修理電路及電氣設備,更不得修理高壓電路和設備,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6、使用電、氣焊設備要有上崗證,嚴禁無證操作,以免發生火災。因工作和生產需要必須使用臨時電源時必須確保安全,鋪架臨時線路須由電工負責,并經部門安全員檢查,確保安全。
7、不得在貼有禁煙標志的車間及辦公區等禁煙場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在非禁煙區吸煙時不得亂扔煙頭,以免發生火災。
8、位于各部門責任區的滅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門安全員管理,定期檢查,確保可靠,嚴禁隨意移動。發現失效、丟失等立即向公司辦公室通報,以便及時處理,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辦公區各樓層及生產車間要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嚴禁亂放雜物堵塞通道、樓梯和門口影響安全疏散和火災撲救。
1、車間和辦公區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品應執行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經各部綜合辦公室及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批準,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生產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執行國家有關放射性物品管理規定,嚴禁隨意存放、使用。其移動和使用要通過公司辦公室向公安管理部門申報,相應產品的銷售要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
3、公司貴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確保安全,并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要落實到責任人并要有嚴格的管理手續,發生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各部門辦公室內不得存放現金,現金的管理要執行公司的《現金管理規定》。否則一旦發生損失將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
1、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發生事故應立即逐級上報,并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同時酌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傷者,保全設備,保護事故現場等候處理。嚴禁隱瞞事故、拖延上報或破壞現場。否則將對有關當事人嚴厲處罰。
2、屬于員工工傷事故,需辦理工傷手續的,事故部門應在24小時內通過公司辦公室向勞動部門申報,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有關部門的診斷、鑒定材料。因部門申報延誤造成辦理手續困難或經濟損失的,由發生事故部門承擔責任。
3、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執行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
4、對于重大責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責任人和部門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等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領導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5、公司可根據事故損失的輕重及責任程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處罰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賠償、罰款、記過、撤職、解除勞動關系等。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八
隨著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員工人數日漸增多且素質參差不齊,工作之外引發的意外事故時有發生!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隱患,落實“四不傷害”責任,確保員工工作期間及工作外安全,杜絕由于自身過失給自己造成傷害,公司現對員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訂如下:
1、凡來公司應聘人員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并將體檢單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后,方可錄用。
2、新錄用員工,必須接受公司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簽訂勞動合同。
3、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則,公司有權依照規章制度進行行政或經濟處罰,造成損失由本人按責賠償。
4、公司給每位員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場所,員工必須按要求在公司內食宿,若私自離開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均由其本人負責。
5、公司員工休假時間統一規定為:公司后勤、職能部門人員每周輪換休假,周六、周日輪換單休時,必須當面填寫交接單;生產線員工在大倒班時回家視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員工在休假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或疾病醫療事故責任自行負責。
6、東區員工上下班,必須列隊通過天橋。橫穿馬路經保衛人員勸阻仍不聽的員工,所導致發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7、公司員工騎摩托車必須要有合法執照,車輛必須有牌照,有保險,行駛必須要戴上頭盔,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8、員工的私有財產本人應妥善保管。公司車棚為員工無償存放車輛,員工停放摩托車和自行車,存放時要實行多鎖管護,以防被盜。在車棚不加鎖,不按順序存放整齊,不在公司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生失竊,后果自負。
9、員工在工作范疇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員工自行負責。
10、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車間崗位工藝流程以及安全規定進行操作,確保人身安全。
11、生產線員工正常上班8個小時期間,必須穿戴規定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按規范操作,否則,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2、各車間負責人,在每班班前會上,要嚴查員工精神狀態,規范員工安全操作行為,對精神不佳員工一律不許上崗。
13、本制度從20xx年四月二十日開始執行。同時陜社水司發自行廢止。
勞務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九
一、為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營造良好的安全作業環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公司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無論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證安全,杜絕違章冒險蠻干。
三、全公司所有員工都要遵守本規章制度,公司將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確保本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四、公司注重全體員工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生產意識,鼓勵員工參與公司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