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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委托協議書篇一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從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l、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烏魯木齊市______區 房產,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權證登記面積為準),權屬性質
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 ,產權人 ,隨房屋一并出售室內裝飾、附屬設施以及 。
2、乙方在委托范圍內,就上述房產與購房人簽訂的合同,甲方均確認。
第二條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找到購房客戶。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按照房屋所在區縣有關部門的規定期限執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誤,工作日相應順延。
第三條 房產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房產委托出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元(¥___________),此價格為稅前款/稅后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價格賣出,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價格賣出,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現金支付/銀行轉賬.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簽訂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復印件。
2、甲方應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晰,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關權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且所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
3、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房地產交易中心及放貸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4、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等所有費用并出具相關票據,對于權屬變更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日內騰空此房交付乙方該房所有鑰匙: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__日內遷出該房所有注冊戶口。
5、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交易過戶登記手續后,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成交金額的1%作為代理傭金。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在房屋的交易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權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2、確保代理事項遵循法律程序。
3、確保代理過程中不損壞房屋的現有裝修、設備和設施。
4、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5、對合同履行中所知悉與甲方及買受人有關的商業秘密、經濟情況等個人信息有保密義務。
6、如需變更為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應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l、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須有甲方(產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如授權委托書是公證件的,甲方還應書面同意可以轉委托。
2、本合同簽訂后,如必須履行公證手續的,甲方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4、若在委托期內甲方已通過其它渠道售出該房產,則本委托合同自行終止。
3、該房屋辦完過戶手續,房屋交接完畢,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l、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以兩倍代理傭金賠償于乙方。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未出售,乙方應賠付甲方違約金
3、該房產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可轉讓,導致該房產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未按本合同第四、五、六條之各項約定履行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出售價格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5、甲、乙雙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終止后的365天之內,如果甲方直接或間接的與乙方介紹的客戶成交,應向乙方支付該房約定代理傭金。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烏魯木齊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書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經辦人: 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物業委托協議書篇二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產經紀服務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一、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 。
二、房屋權屬性質為下列選項中第 種:
a、商品房;b、已購公有住房;c、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有住房;
d、經濟適用房;e、其他類型房屋。
三、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期 年 月 日,產權證號為京房權證 字第 號,房屋所有權人 。
四、本房屋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用途為 。
五、房屋抵押貸款情況為下列選項中的第 種:
a、無住房抵押貸款;b、有住房抵押貸款,抵押權人為 銀行,
至今未還貸款余額約人民幣(大寫) 元整(¥ )。
六、房屋現狀為下列選項中第 種:
a、空房; b、自用; c、已出租。
甲方對上述所售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及有效性負責。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法律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法律及北京市關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 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和購房人申請貸款的時間不計在內)。
第三條 委托出售價格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成交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 ) 代理出售此房產。此價格、不包括居間服務費、過戶服務費及房產過戶時發生的甲方應交的各項稅費。
二、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成交價作為與潛在客戶洽商售房交易價格。
三、甲方在未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不得收取售房款項。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一、如購房人為一次性付款,則乙方自甲方與購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完權屬過戶手續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房款轉付給甲方。如甲方與購房人未能按《買賣合同》中有關約定日期進行物業交付,則款項的轉付在完成物業交付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如購房人為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則乙方自甲方與購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完權屬過戶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首付款轉交給甲方,在銀行放款后三個工作日內由貸款銀行直接將房屋余款轉付給甲方。如甲方與購房人未能按《買賣合同》中有關約定日期進行物業交付,則該款項的轉付在完成物業交付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在 銀行的帳戶為:開戶人: 帳號: 。
第五條 乙方為甲方代理服務的項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的標準及方式
一、乙方的代理服務項目:
1、通過乙方自身的信息庫、媒體廣告等為甲方搜尋購房客戶信息;
2、代甲方與潛在客戶洽商交易、引領潛在客戶看房并協助買賣雙方促成交易;
3、代甲方收取購房人購房定金并為客戶開據收據,然后將代收的購房定金轉交甲方;
4、代理成交后,為甲方及買房人辦理居間服務,并代辦房屋過戶手續和房屋交接手續;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鑰匙及各種證件、資料,并為甲方保守各項信息機密。
二、乙方的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為 項:
1、提供房屋買賣居間服務費為房屋成交價的 %;
2、代辦上述房產的產權過戶服務費合計人民幣1500元;
3、代辦按揭中的房產,甲方需乙方協助辦理提前還貸的手續費為人民幣3500元/筆。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代理出售房屋售價之上加報乙方 %的代理服務費;甲方應當交付乙方的代理費,由乙方在代收買房人的購房定金或房款中扣除。
第六條 甲方確認以第 種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產
一、獨家代理
1、甲方確認乙方為唯一指定代理甲方出售上述房屋的代理商;
2、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此定金作為約束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辦理房產權證過戶和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將房屋賣出的保證。
3、乙方應當利用經紀人、自身店面、網絡、展會、房源手冊、媒體廣告等渠道為甲方房產進行宣傳推廣,同時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其他銷售費用;
二、非獨家代理
1、甲方確認乙方為代理出售此房產的代理商之一,但甲方有權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時代理此房產的出售;
2、乙方在可能的情況下為甲方進行廣告推廣,并承擔銷售費用;
3、在委托期限內及本協議終止六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私自成交,否則視為乙方已完成代理工作,甲方應按本協議規定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第七條 甲方的授權范圍
一、甲方同意乙方帶領潛在客戶查看此房產。
二、甲方同意將此房產的鑰匙交由乙方妥為保管,以供查看此房產之用。
三、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發出關于此房產的推廣廣告。
四、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甲方與潛在客戶對此房產簽署預定協議并代收定金。
第八條 甲方應按如下規則為乙方完成代理服務提供條件
一、保證對此房產擁有合法處置權;房產所有權人委托甲方代辦出售事宜的,甲方應將委托人出具的授權甲方出售本項房產的委托書原件留存在乙方,代辦人同時還應出具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保證其向乙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權證》、產權人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上市申請表、權屬證明及相關證件真實、合法、有效。
三、保證此房產產權清晰,無糾紛,無查封,無抵押(銀行抵押貸款除外)。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承擔責任,因此給乙方及房屋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四、甲方為已婚夫婦的,應提交配偶同意出售的證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待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使用。
五、甲方應當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工作,認真接待乙方帶領潛在客戶查看此房產。
六、乙方與買受人洽商成功后,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應按時來乙方營業場所,與房屋買受人簽署《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和《北京市房屋買賣居間合同》。
七、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的有關規定交納房屋權證過戶發生的稅費。
第九條 委托期限內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費提供如下服務
一、為使潛在購房人對此房產滿意,促成交易,對房屋進行保潔、消毒服務。
二、為使潛在購房人對此房產滿意,促成交易,根據需要免費對此房產進行簡易裝修。
三、根據此房產具體情況通過廣告、展會、網站、媒體對此房產進行專項推廣。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為準,如甲方地址、電話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給乙方和買受方造成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甲乙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則應將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證件及資料退還。
一、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二、如房屋購買人須申請購房貸款,銀行不予批貸的。
三、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未被批準的。
四、央產房上市不被“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交易辦公室”核準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到房產管理部門查詢該房產權屬狀況,確認房產證的真實性。如果甲方不配合確權,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轉交購房款。
二、甲方授權乙方獨家代理出售的,委托期限內甲方不得拒絕出售、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該房屋,否則甲方應當雙倍返還乙方支付的定金。同時,還應賠償乙方用于人員推廣、廣告發布等經濟損失人民幣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給乙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在委托期限內及本合同終止六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私自成交,否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中介服務費金額的雙倍支付乙方違約金或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四、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項,已支付給甲方的定金不再收回。
五、甲方為減少接待客戶看房頻次,將房屋鑰匙交乙方保管的,乙方僅享有保管鑰匙帶領客戶看房的權利,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房屋的,賠償甲方使用期內相當于租金的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買賣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補充協議 1. 2. 3. 4. 5.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經紀人姓名: 通信地址: 經紀人證號: 郵政編碼: 經辦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
合同附件一: 售房人交件清單
交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二: 房屋交接清單
甲方(移交人): 乙方(接收人):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委托協議書篇三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總部地址: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
現住地址: 電 話:
電 話: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現就委托售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均須嚴格遵守執行:
1.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物業位于___________單位 (以下簡稱該物業):套內面積為 平方米、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2.該物業甲方以人民幣 元整(¥ )委托乙方出售,甲方另須支付 ,此包括屋內現有入墻固定裝修、附屬設施及 ,溢價部分做為乙方風險獎金。
3.人民幣 元整(¥ )作為第一部分房款,在簽署本合同并經乙方查實產權后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作為購買該物業之定金。收取定金前甲方須將該物業的房地產證原件或其它合法有效證件原件交于乙方處托管,作為轉讓過戶之用,證件名稱: ,證件編號為: 。
4.人民幣 元整(¥ )作為第二部分房款。
(1)第二部分房款中非銀行承諾貸款之金額(簡稱首期房款),乙方代產權受讓方需在 支付給甲方,(以甲方出具收據為準)。
(2)銀行承諾貸款之金額由銀行依據銀行確定貸款金額及約定時間支付給甲方(如甲方已公證委托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及代收房款則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5.如需按揭,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該物業的按揭手續,甲方須提供銀行按揭所須所有相關資料,否則視甲方違約。
6.若甲方該物業的《房地產權證》原件在銀行抵押中,甲方須自行負責贖出;甲方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產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有關該物業在交易之前已產生的產權糾紛、債務、稅費、租賃清還、抵押等事宜,甲方應在轉讓完成前清理完畢。
7.甲方須將該物業管理、氣、水、電、有線電視等無條件過戶給產權受讓方;若受讓方愿意,甲方須無條件將該物業之租賃手續轉給受讓方。在本合同簽署成立時,甲方同意預留人民幣 元整(¥ )作為該物業的管理、氣、水、電、有線電視等雜費定金,待該物業相關費用結清后由乙方退還給甲方,屆時多退少補。
8.基于乙方提供服務,甲方應須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為乙方的服務傭金,該筆傭金甲方須在與產權受讓方簽署《重慶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支付給乙方。
9.委托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借故毀約(即取消委托售房合同),否則視為甲方違約,如委托時間內乙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成功售出該物業,甲方有權沒收已收定金,但甲方不得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10.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或之前與乙方或乙方指定代表人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托公證書。
11.交房:甲方同意在 將該物業交予乙方代管或產權受讓方使用。
12.甲方若違反上述條款中任何一款,視為甲方全部違約,甲方須雙倍返還定金予乙方,并須支付乙方服務傭金人民幣 元整(¥ ).
13.本合同交易完結后自動作廢。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5.補充條款: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署(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