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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借款合同條例》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上述借款項用于 。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自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提供方式為下述第 種方式:
1、 現金交付;
2、 銀行轉帳;
3、 其它方式: 。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年息為 ,折合月息為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但不計算復利。如遇國家對利息作政策調整,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采取下述第 種方式:
1、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執行,不作調整;
2、對本合同約定的利息作調整,調整的標準為: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采用下述第 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還款方式;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五條 甲方以位于: 市 區 街 小區 號樓 單元 門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
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所生孳息(包括質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
第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運輸、鑒定、保險、登記、保管等事宜必須經乙方確認,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甲方占有的,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保持抵押財產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的行為不得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該行為。若該行為已造成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則甲方應在十五天內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甲方不予恢復且未按要求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折價、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提前清償債務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第十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應優先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第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處分抵押財產并實現抵押權:
(1)甲方未能清償到期(含提前到期)債務或履約能力出現風險的;
(2)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3)甲方被宣告破產、停業、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解散(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采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財產等導致履約能力可能出現風險的);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5)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6)抵押財產被采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強制措施或依法被監管的;
(7)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七條的約定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況;
若發生上述各項情況的,將被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
第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含提前到期)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清償本合同約定擔保范圍內的全部被擔保債務或發生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有權以法律允許的方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四條 乙方依法行使抵押權所得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借款本金、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十五條 甲方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甲方的逾期貸款戶,并按照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甲方協議變更本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后的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等全部費用)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陳述并保證: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抵(質)押權、出租等情況如下,且本合同簽訂后,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或權利,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向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權人簽章)。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需簽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二、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系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三、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為: 。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 ________號《抵押合同》項下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________萬元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三
甲方:(借款抵押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電話號碼:
乙方:(借款抵押權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整(小寫: )。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三、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大寫人民幣) 元,乙方;(簽字)以上已付清。
四、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登記證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無償使用,甲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檢查。如甲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獨自承擔。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備注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情況聲明:
抵押物:名稱:
抵押物的所有權號碼
備注:
對以上陳述,本人保證是真實的。如因陳述不實,導致抵押無效、抵押不足值等情形,致使抵押權人權利受損害的,本人愿承擔一切法律后果。特此聲明!
抵押人簽字:
年月日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四
抵押權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與______________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將2萬平方米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愿為______________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__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__________應支付的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市路號的______________的房產作______________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平方米,屬_______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五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 銀行_______分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_____(房產商) 購買的位于
_______處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元,共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
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
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
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如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見證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六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還款內容
1、還款金額: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還款期限: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乙方______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還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將______________作為還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及利率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的單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將抵押物的單證完整交給甲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逾期還款,甲方為追回本協議項下欠款本息及實現債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差旅費等)均有乙方承擔。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戰爭、騷亂、罷工、瘟疫、水災、洪水、地震、風暴、潮水或其他任何類似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盡快通知其他方,并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程度說明。
3、發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義務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因未盡本項責任而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或是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裁決。
第八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七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年____ 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____ 市(縣)________區(鎮)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 ___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 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吸哪個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于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 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五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一)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三)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一)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二)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三)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準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余額的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五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七條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八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
號《抵押合同》項下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九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權人(貸款人):交通銀行 分行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 年 月 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 (房產商) 購買的位于 處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 。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 元,共 元。抵押人已于 年 月 日與房產商簽訂了 ,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十
出讓人: xxx(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xxxx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將本人擁有產權的一輛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的 轎車一輛轉讓給乙方,現簽訂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該車出讓價人民幣(大寫): xx(¥: )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給甲方現金 人民幣(大寫) 作為購車款項。(另有收據為憑)
三、 年 月 日以前,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1、行駛證;2、附加費證;3、相關證件、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和隨車工具移交給乙方,甲方在 年 月 日前還清該車銀行按揭本金利息并辦理好過戶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則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協議在過戶前因該車產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車輛移交給乙方后該車車禍事故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乙方同樣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償還任何債務。
五、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受讓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及手印后生效。
甲方: xxxx
乙方:xxxx
xxxx年xx 月 xx日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十一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
地址: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xx銀行分行
地址: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xx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______
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______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房產商)購買的位于處的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的。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元,共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如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代表: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簽字日期:______
見證日期: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
本協議一式份。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十二
出讓人: xxx(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xx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將本人擁有產權的一輛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的 轎車一輛轉讓給乙方,現簽訂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該車出讓價人民幣(大寫): xx(¥: )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給甲方現金 人民幣(大寫) 作為購車款項。(另有收據為憑)
三、 年 月 日以前,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1、行駛證;2、附加費證;3、相關證件、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和隨車工具移交給乙方,甲方在 年 月 日前還清該車銀行按揭本金利息并辦理好過戶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則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協議在過戶前因該車產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車輛移交給乙方后該車車禍事故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乙方同樣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償還任何債務。
五、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受讓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及手印后生效。
甲方: xx
乙方:xx
xx年xx 月 xx日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十三
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元整(¥: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坐落于(建筑面積:平方米,產籍號)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協議約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辦理抵押權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
辦妥抵押權設定時,乙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甲方。
第四條、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抵押擔保范圍: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執行。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畢日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甲方還清借款,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本息為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抵押協議書 車輛抵押協議書篇十四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為此,乙方申請貸款,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其全部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抵押給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雙方約定的貸款金額。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元)。
第二條貸款期限:自(日期)至(日期)。總計:年。在到期日付清。
第三條甲方將位于(建筑面積:平方米,產權登記號)的自有房屋抵押,并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協議約定的抵押房屋辦理抵押登記(即辦理該房屋的其他權利證明)。
抵押權設定時,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全部貸款。
第四條抵押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代理費由甲方承擔..抵押登記完成后,房屋所有權及他項權利證書由乙方接受..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范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被擔保財產的保管及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第八,抵押期限自生效日起至竣工日止。
第九條如甲方在本合同到期前后還清貸款,乙方應向甲方辦理抵押注銷登記,不得刁難或故意拖延。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后,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財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貸款總額的30%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以抵償貸款本息。如有不足,乙方仍有權向甲方索賠,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本息..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問題,協商不成的,應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記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