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彩票優化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服務類型
1.基本型:中獎概率高,投入與中獎比較為合理。
2.風險型:能大大減少投注資金,但中獎概率要低于基本型。
3.優化后資金及服務費用計算表
第二條服務總則
1.優化組合技術是利用數學概率學及數據組合原理,擴大投注范圍、節省彩民投注資金、提高中獎概率。
2.乙方自愿要求甲方對其進行優化服務,并愿意承擔相關的服務費用及購買福彩所發生的盈利與風險。
3.對各地開設的二次開獎等其他方式無效。
第三條服務方式
1.甲方利用優化技術按照乙方所選定投注號碼為乙方提供優化服務,經優化后的單式至少有一注中乙方提供號碼中含有的最高獎級,即乙方提供號碼中選中7個號碼,優化后的單式有一注能中7個號碼,選中6個號碼,縮水后的單式至少有一注中6個號碼。如果甲方提供的縮水結果沒有達到雙方約定的效果,甲方將按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對乙方進行賠償。
2.服務流程:
①了解服務方式;
②甲乙雙方簽署服務協議;
③乙方將當期投注號碼交給甲方,參加當期服務;
④乙方交付甲方相應的服務費;
⑤甲方為乙方提供優化服務;
⑥甲方將做好的優化結果交給乙方。
⑦當期開獎號碼公布后,甲方工作人員將對乙方的投注號碼與優化結果進行核對,如果因甲方的原因而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效果,甲方工作人員會主動與乙方聯系退賠事宜,甲方將在當期福彩中心開獎信息登出后五個工作日內將賠款付與乙方。
3.外地彩民可采用收發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
4.本次投注的彩票玩法、期號、優化號碼、優化情況及服務費用詳見‘客戶優化委托單’。
第四條收費及賠償
1.乙方所選的彩票號碼選中開獎的7個號,如經甲方優化后的彩票未中特等獎,但所有中獎金額總和大于彩票錢,甲方只退還服務費,不承擔其它任何責任。如中獎總金額低于所購彩票錢,基本型甲方退2倍服務費并賠彩票款,風險型甲方退2倍服務費并賠彩票款。
2.甲方收取的最高服務費用為3000元,賠償的最高金額(2服務費+彩票錢)為20000元。
3.甲方將在當期彩票中心開獎信息登出后五個工作日內將退賠款匯到乙方指定帳號或轉為下期服務費。
第五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本玩法彩票停售時間前保證優化購票時間充裕的條件下,向甲方提供當期投注號碼,號碼個數范圍為12~22個,參加當期服務。
2.乙方應通過銀行匯款、現金或郵政匯款的形式按約定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并將付費憑證傳真給甲方。
3.由于乙方原因如投注打印錯誤、提供付款憑證時間過晚等原因而導致未及時購買福彩等造成投注不成功,由乙方自行承擔其責任。
4.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大復式投注單,利用優化技術按照乙方所選定投注號碼為乙方提供服務。
5.甲方收到乙方的付費憑證后,將做好的縮水結果通過傳真、郵件或上門自取的方式交給乙方。
6.優化服務的結果以甲方所存放的備份為準。
7.乙方應承擔因乙方提供的投注號碼中沒有中4號碼及以上,而導致優化結果沒有獎項或中獎金額少的風險。
8.乙方應承擔投注金額過大,中獎金額少的風險。
9.甲方僅對自己提供的優化服務結果負責,乙方不得以獎金等與本協議無關的情況為由,向甲方申張任何權利。
10.甲乙雙方都應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對方提出與本協議約定范圍以外的任何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有責任審核當期縮水結果情況:和相對應的原大復式是否一致,單注數量是否正確,結果是否完整等。如出現以上所列情況或其它由于甲方原因未將縮水結果發送給乙方的情況,造成乙方無法得到購買正確的縮水結果,甲方將在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服務費退還乙方或轉下期為服務費。
第七條協議應遵循國家彩票管理中心所頒布的有關規定。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協議傳真件有效。本協議一經簽訂長期有效,客戶每期只需填寫當期委托單,當期委托單是本協議有效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__________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對本協議擁有最終解釋權。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二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三
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乙方達不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甲方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第四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外,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勞動報酬或安排乙方補休,但乙方需辦理書面加班手續。
第六條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第八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甲方每月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勞動報酬為 元。
第九條上述勞動報酬包括固定底薪、獎金、補貼等,具體操作由規章制度確定。
第十條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出現變化,甲方有權根據新修訂且有效的規章制度調整各項勞動報酬標準。
第十一條甲方提倡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如因乙方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申請異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外協商處理,并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四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享有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員工等權利。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等規定,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并根據考核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八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露甲方客戶資料、培訓資料、公司運營管理指引、財務帳冊等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第二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三條因企業關閉、企業嚴重虧損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擔各自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辭退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九條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書面提出,尋求解決。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四
甲方:上海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廣大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發的《關于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14號)、市人民政府頒發的《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號發布)及有關政策規定,甲方依法定職權并受市醫療保險局委托,確定乙方為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雙方簽訂約定書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和本市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及各項配套規定,醫療服務合同。
第二條 乙方應認真執行本市醫保的有關規定,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須有一名院級領導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乙方應當有專門管理醫療保險工作的部門,并至少配備一名醫務管理人員和一名財務管理人員(二級專科醫療機構視實際情況定),與甲方共同做好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配備相關部門及其人員,甲方可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并責令其整改。
第三條 乙方應在本單位顯要位置懸掛“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銅牌;以設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欄”等形式,將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規定和本約定書的重點內容向參保人員公布。
第四條 乙方的各項收費標準必須遵守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將相關收費標準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時,乙方必須向參保人員及時提供醫療費用結算清單和住院日費用清單,各種清單要清晰、準確、真實。
第五條 乙方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服務,包括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及特需服務等,需由參保人員承擔自費費用時,應當事先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并簽字后方可執行。否則,參保人員有權拒付相關自費費用。
第六條 甲方應保證醫保信息系統整體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學合理的技術和接口標準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應保證其信息系統符合甲方的技術和接口標準,保證與其系統連接的準確性;乙方應滿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證乙方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應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機構對乙方信息系統準確性和安全性的檢查。
第七條 乙方在為參保人員辦理門診掛號或住院登記手續時應當認真核驗醫保就醫憑證(包括《門急診就醫記錄冊(自管)》);在參保人員門診大病就診時還應當認真核驗登記項目。發現就醫者身份與所持醫保就醫憑證不符時應當拒絕記賬,扣留醫保就醫憑證,并及時通知甲方。對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頂替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對乙方認真核驗醫保就醫憑證,并向甲方舉報違規情況的,經查實,甲方應對乙方予以獎勵。
第八條 乙方對參保人員在本院或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所做的各類檢查結果,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及醫保部門的有關規定,予以互相認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否則,甲方將追回相關的違規費用。
第九條 乙方應當按照《關于基本醫療保險處方用藥的若干規定》(滬醫保〔20xx〕92號)為參保人員配藥。急診處方限1至3天用量,門診西藥、中成藥的處方限1至5天用量,中藥湯劑處方限1至7天用量,門診慢性病西藥、中成藥、中藥湯劑的處方限2周內用量。對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診斷明確、病情穩定、因治療需要長期連續服用同一類藥物的,門診處方可酌情限1個月內用量。
第十條 參保人員要求到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品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應當按規定為參保人員提供外配處方。
第十一條 乙方經甲方準予開展的醫保診療項目約定服務,應嚴格執行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部分診療項目約定服務的有關規定。對不符合規定所發生的診療項目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條 乙方在機構新建、擴建,購置大型儀器設備,開展新的醫療服務項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貴重醫用器械等時應事先與甲方協商,未經協商事項所發生的醫保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執行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支付費用預算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甲方可根據《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號發布)對乙方的預付費用實行暫緩支付。
第十五條 甲方在年終時對乙方實行考核扣減和分擔清算,對超預算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分擔,合同范本《醫療服務合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撥付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并及時向乙方通報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況。乙方應當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與時限,在日對帳通過并正確上傳數據后,申報參保人員上月的醫療費用,由甲方進行審核;對未能通過日對帳或明細上傳數據與實際不符的定點醫療機構,甲方可暫緩受理或不予受理其醫保費用的申報結算。甲方在接到乙方醫保費用申報后,應當按規定及時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醫保費用,在規定的時限內向乙方撥付;對違反規定的醫保費用,甲方有權作出暫緩支付、不予支付或扣減處理的審核決定。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審核和檢查。乙方應按規定提供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的材料和數據;如需查看參保人員病歷及有關資料、詢問當事人等,乙方應當予以合作。甲方應當將檢查結果及時向乙方反饋,并在10日之內接受乙方的陳訴和申辯。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加強醫保支付費用的預算管理,若乙方當月及年內累計費用超過預算指標比例較高的,甲方將對乙方的醫保費用使用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甲方在對乙方監督檢查時,可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門診處方、住院病史或原始憑證,對違規費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條 乙方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實,甲方可責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費用、根據情節輕重處予通報批評或3萬元以下的行政罰款:
1.在診療過程中檢查、治療、用藥等與病情、診斷不相符合或提供過度醫療服務,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的;
2.違反市物價局、市衛生局規定的醫療服務收費標準的;
3.將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之外的醫療費用進行結算的;
4.其他違反醫保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實,甲方除按第二十條處理外,還可在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個月至一年內對其醫保約定服務項目或相關科室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保結算;對情節嚴重的,可中止其醫保結算關系,或解除本約定書:
1.私自聯網并申請結算有關醫保費用的;
2.為未取得醫保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提供醫保結算服務的;
3.超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準許范圍或執業地址提供醫療服務項目,并發生醫保費用結算的;
4.將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給非本醫療機構的人員或其他機構,并以本醫療機構名義開展診療活動,且發生醫保費用結算的;
5.未經許可或不按醫保規定開展約定的服務項目,并結算醫保費用的;
6.通過制作虛假醫療文書或憑證等,騙取醫保基金的;
7.無故拒絕、推諉病人,并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影響的;
8.其他嚴重違反醫保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甲方若發現乙方的執業醫師或工作人員在醫療服務過程中違反醫保規定的,可處以警告;對情節嚴重或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除處以警告處理外,還可在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個月至一年內,對其提供醫療服務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保結算:
1.濫用藥物、無指征或重復檢查、濫作輔助性治療等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的;
2.協助非參保人員冒充參保人員就醫,并結算醫保費用的;
3.串通參保人員偽造或篡改處方或醫療費用收據等,騙取醫保基金的;
4.其他嚴重違反醫保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本約定書執行期間,乙方機構合并或機構性質、執業地址、執業范圍、核定床位、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時,應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滬醫保〔20xx〕10號)第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或進行變更登記。否則,甲方可停止其基本醫療保險結算關系。
第二十四條 本約定書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采取協商方式予以解決。在甲乙雙方的糾紛不能協商解決時,乙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約定書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約定期滿前1個月內,甲乙雙方可以續簽約定書。若乙方在當期約定書有效期內未受到甲方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的,本約定書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處理的,本約定書有效期再自動延長一年。本約定書有效期(包括延長期)總共不得超過三年。
第二十六條 在本約定書延長期內,甲乙雙方對需修改的約定內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一方提出終止約定的,自終止約定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起本約定書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約定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效力與本約定書相同。
第二十八條 本約定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區縣醫保辦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五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為解決西安西儀管道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上下班的交通問題,經xxxx公司與協商就租賃班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車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二、租車時間:
1、每周一至周五每天接送職工上下班(早接晚送)。
2、用車線路如下:
去:xxx——xxx——xxx——xxx——xxx——xxx——xxx 回: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租金及租金交納:
1、租用xx座金龍空調車一輛,年租金壹拾壹萬元整。(現油價按xx元測算,如遇油價上漲或下跌,雙方可協商適當按公里數增減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現金 。
3、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方應預付乙方全年租車費的30%租金。滿6個月時,付租車費的20%。余款到期后一次付清,付款時,乙方出具相應金額正式發票,甲方按時支付。
3、由于客觀原因(市政修路等)造成臨時改線不另行增加
費用。
四、要求:
1、乙方須按規定時間到達乘車點,將甲方上下班職工安全正點接送到地點。
2、甲方的職工乘車時,必須遵守乘車規則,愛護車輛設備,保證安全乘車。
3、因乙方原因未按時接送甲方人員,乙方承擔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甲方人員在乘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及死亡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所派車輛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性能,并且是國家允許上路行駛的車輛,所派駕駛員必須有駕駛證,為合格司機(附件:車輛保險單,行駛證復印一并作為該協議的附件)。
5、所派駕駛員必須有相應級別駕駛證,為合格司機。
6、乙方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車輛。
五、此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合同所需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辦人:委托代辦人:
二0xx年五月二日
服務合同免費 服務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定篇六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乙方在線提供統一合同文本,并由甲方在購買之前以在線確認的方式簽訂。
提供在國際互聯網上采用共享服務器主機資源技術的萬維網服務器,簡稱虛擬主機. 除本合同明確標示外,所有該虛擬主機的相關參數均以雙方在購買和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相互確認的為準。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擁有本合同所稱服務器的所有權;乙方擁有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技術支持、服務所包含的資料、信息、數據等的知識產權。
2.乙方依照甲方在線提交的虛擬主機服務申請中定制的服務規格提供相應服務。對甲方超出定制的服務規格使用乙方資源的行為,乙方有權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關閉甲方帳號、刪除有關目錄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3.在甲方出現違反甲方義務第1點、第2點、第5點的情況時,乙方有權終止甲方虛擬主機的運行,甲方違反該義務給乙方及乙方其他用戶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乙方對于甲方因自行安裝的軟件和進行的操作引發的故障、問題及甲方所發布信息的內容所產生的影響不承擔任何責任。出現上述情況,乙方有權自主決斷,終止甲方虛擬主機的運行。
5.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期限和數額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及按照規定應收取的其他費用,并有權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產品或價格標準。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器空間的租賃,進行日常維護。
2.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的情況下,乙方保證甲方的主機在線正常運行,供電穩定可靠,與internet連接的正常,如確實必須暫時停機或與internet 斷開連接,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于超出乙方預見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突發事件或意外事件引起的宕機、線路中斷情況,乙方應在情況發生后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溝通并相互配合恢復正常運行。
3.乙方不得無故破壞或干擾為甲方提供的服務,并盡力為甲方解決由于第三方人為操作出現的故障。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ftp帳號和口令,自行管理服務器上所開設的虛擬空間,并利用虛擬空間在國際互聯網上發布信息,以及自行決定信息的內容和文件的放置結構等。
2.甲方可運用編程語言編寫cgi等程序(特定產品除外)。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不得做任何違法經營活動。甲方對其經營行為和發布的信息違反上述規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①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散布大量不受歡迎的電子郵件、廣告等spam。
②建立或利用有關設備、配置運行與web服務器無關的程序或進程(如聊天室、廣告交換、在線游戲/社區)等),導致大量占用服務器內存、cpu資源,給乙方或乙方其他用戶的網絡或者服務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國際的網絡、服務器等)帶來嚴重的負荷,影響乙方與國際互聯網或者乙方與特定網絡、服務器及乙方內部的通暢聯系,或者導致乙方服務器或者乙方的其他用戶網站所在的服務器宕機、死機等;
③進行與cgi程序開發無關的編譯(compile)工作或其他行為;
④進行任何改變或試圖改變乙方提供的系統配置或破壞系統安全的行為;
⑤運行影響虛擬主機服務器或者乙方服務器正常工作的程序、進程等;
⑥其他超出甲方在線提交虛擬主機服務申請時定制的服務規格的行為,以及國家相關法規禁止的行為。甲方對違反上述義務給乙方和乙方用戶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有義務維護自己虛擬主機上的數據、口令、密碼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甲方維護或保密不善致使相關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盜用甲方帳號和密碼進行各種操作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4.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甲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系人和管理甲方網絡、設備和服務器的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協助,因甲方以上人員的行為而產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擔。因上述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提交不及時、不準確而引起的任何損失及因甲方以上人員的行為而引起的任何責任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5.甲方應依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價款,按時為虛擬主機續費,乙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
甲方定制服務的具體內容以甲方通過乙方網站上虛擬主機服務欄目中的表單在線提交的信息為準,此類信息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會對此類
信息做詳細記錄,乙方有義務按甲方定制的服務內容提供服務,甲方同時不得超出其定制的服務內容使用乙方的資源。
1.甲方在申請虛擬主機服務前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價格標準將足夠的款項匯入甲方在乙方的帳戶中,乙方將在甲方在線提交虛擬主機服務相關申請后按照所選服務規格自動扣除相應款項,隨后開通虛擬主機。
2.雙方需在合同期滿后繼續合作的,甲方應于本合同屆滿前按屆時有效的新的價格標準將定制服務的價款匯付至其在乙方的帳戶并進行續費操作,則本合同繼續有效。
3.乙方保留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價格標準的權利,已經履行的合同按照原價履行,本合同之外所做的補充條款、另簽或新簽的合同按簽訂時的實際價格履行。
本合同在甲方租用乙方虛擬主機的租用期內持續有效,有效期至甲方在線提交的租用期屆滿時止。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即關閉甲方虛擬主機帳號;雙方需在合同期滿后繼續合作的,按第四條第2點履行。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但均應以書面方式確定。
2.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應及時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出現上市、被收購、分立、與第三方合并、名稱變更等事由,另一方同意出現上述事由的一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權利/義務承受者,但轉讓方應保證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權益不會因此而受到不利影響,否則轉讓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3.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或、分立或與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5.一方在合同訂立、履行中采取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等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本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網站無法訪問,乙方應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10倍乙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款項。由于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的最高賠償額不超過甲方已支付的空間租用費。
2.甲方違反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給乙方及乙方客戶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及乙方客戶因此所受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系統的損壞、乙方客戶的索賠及乙方客戶網站因此所受的損失,并且乙方有權視情況按本合同規定關閉甲方的使用帳號,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每逾一日,應向對方支付應付價款0.3%的滯納金。
1.鑒于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因黒客、病毒、電信部門技術或政策調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為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而短時間中斷服務,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務器訪問速度下降,不屬于乙方違約,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為政府禁令,罷工,現行生效的適用法律或法規的變更,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風暴,停電,通訊線路中斷,他人蓄意破壞,黒客攻擊,計算機病毒入侵或發作,電信部門技術、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響網絡正常運營,從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七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協商恢復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在履行本合同時,乙方對因第三方的過錯或延誤而給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乙方對通過甲方間接接受乙方服務的第三方的損失不負責任。
凡因訂立、解釋、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解決或者協商不成,雙方決定交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條例和計算機行業慣例。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完整履行本合同。
2. 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與以前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相抵觸的,以本合同為準;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電子文本形式的虛擬主機租用協議如同雙方書面簽署的協議一樣,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