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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一
如何發揮和調動黨員的積極性,一直是基層黨建工作的難題。日前,市委組織部正式下發《關于實行黨員積分管理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通過“積分制”,記錄黨員變化、衡量黨員作用、評定黨員優劣,使廣大黨員肩上有責、爭先有標、行為有尺、考核有據。
根據《辦法》,黨員積分管理以黨支部為單位,全體黨員(含預備黨員)為對象,分基礎積分、加分項目、減分項目三部分,每自然年為一個積分周期,每個積分周期結束時,根據基礎分、加減分匯總確定每名黨員當年度積分。其中,基礎積分滿分100分,包括:參加集中學習、按時參加會議、自覺參加組織生活、主動交納黨費、及時匯報思想、發揮模范作用、遵守黨規黨紀、深入聯系群眾等8個內容。如果黨員在一年時間內,有參加疫情防控、防汛抗臺、災害救助等突發性事件和文明城市創建、環境整治、文明勸導等專題性、階段性服務項目;參加矛盾化解、助民服務、愛心捐款等公益活動;受到鎮街園區、宜興市級和無錫市級以上黨內表彰獎勵等5類表現優異行為,均可加分。同理,如出現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活動,或不按時足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散布負面言論,在群眾中造成一定影響等6種行為的,每次扣減5—10分。
據介紹,今后黨員年度積分情況將作為民主評議、考核獎懲、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通過每一個實實在在的分數,讓每位黨員看到自己與優秀黨員的差距,用“小積分”的杠桿撬動“大隊伍”的管理,進一步激發全市黨員的創造力和凝聚力。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切實提高全鎮黨員教育工作質量和效果,根據《20xx-20xx年全國黨員教育工作規劃》和平黨組發[202-]號27號關于印發關于開展黨員教育積分只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關渠村開展黨員教育積分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突出全面從嚴治黨這個主線,緊緊圍繞“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深入探索新形勢下加強黨員教育考核的新機制、新方法、新途徑,激發黨員參加學習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全面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推進村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二、適用范圍。
黨員教育積分制適用對象為全村所有黨員,流動黨員參加流入地黨組織積分管理。行動不變或70歲以上老黨員向黨支部提出申請后可不進行積分管理,黨支部采取定期上門送學,派人結對幫學等形式,做好教育服務工做。
三、積分內容。
(一)積分構成。
黨員教育積分是考核黨員參加各類教育培訓、組織生活、社會實踐數量和質量的計算單位。采取教育積分和民主評議積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積分,計算方式為:黨員年度積分=年度平均積分x80%+年度民主評議量化積分x20%.
1、教育積分主要由“學習教育積分、實踐鍛煉積分、自主賦分、處罰分”四個部分構成,其中,學習教育積分和處罰分采取扣分制。選系積分滿分為60分,集體學習積分、個人自學積分以及組織生活積分三個部分組成,其中,集體學習積分主要通過參加冬季黨員輪訓、專題教育培訓、遠程教育培訓、遠程教育等日常集中教育培訓獲得。個人自學積分主要通過黨員自主參加的網絡學習教育培訓獲得,由各支部根據黨員學習完成情況進行打分組織生活積分主要通過黨員參加“三會一課”等黨內各項活動、按期繳納黨費等方式獲取。
2、實踐鍛煉積分滿分為30分,重點圍繞黨員設崗定責和承諾踐諾制度;落實黨員到村報到、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制度,參與鍛煉實踐、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獲得積分。參加實踐鍛積分需經黨支部等級認定,未經認定的實踐鍛煉一律不予賦分。
3、自主賦分滿分為10分,結合黨建工作各項任務組織開展各類教育培訓、主題實踐文體活動,結合黨員參與活動情況給予積分扣分項主要包括:學習被動消極應付,參加集中學習、組織生活、支部活動存在遲到、早退等情況扣1分;出現與黨員身份不符的言行,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不服從黨組織管理、不做黨組織安排工作的扣2分;發現參與或組織群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直系親屬參與非法宗教組織、阻礙重大項目建設等情況的扣5分;受到通報批評、提醒、函詢、誡勉等處理的扣5分;受到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等處分的,分別扣4分、6分、8分、10分。扣分按分制高的計分,不重復計算。
四、工作機制。
(一)積分評定。
建立黨員個人年度教育培訓積分制檔案,實行“一人一檔”,同步建立電子檔案,保存黨員參學文件、培訓資料、活動照片等,全程記錄黨員參學情況,確保檔案真實、準確、完整。月度積分,黨支部每月對黨員參學情況進行審定打分。黨員得分情況要通過手機短信、公示欄等方式進行公示。對沒有參與教育培訓或得分偏低的黨員,黨支部要采取談話、電話聯系、家訪等方式進行提醒。年度評定。年底組織黨員大會對每名黨員進行民主評議,并計入黨員年度積分。按照黨員年度積分分值確定黨員年度評定等次,85分以上為“優秀”等次、84-60分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次。
(二)開展活動。
為保證黨員每月能通過參加學習教育和實踐鍛煉獲得相應積分,支部每月至少開展1次黨員集中教育;扎實開展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在職黨員到村報到、“黨員活動日”等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實踐鍛煉活動,并提前通知黨員按時參加,為黨員通過參加學習教育、實踐鍛煉獲得積分提供平臺,創造機會。
(三)結果運用。
黨員教育積分考核等次作為黨員年度考核、績效考核、評先評優等重要依據。年度積分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的黨員,采取通報表揚、表彰獎勵、優先評優、組織慰問等方式予以激勵;積分考核被評為“合格”等次的黨員,由所在黨支部書面提出存在問題和努力方向,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提醒談話;積分考核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黨員,由所在支部發放《整改通知書》,限期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期滿無明顯轉變的,按處置不合格黨員相關規定予以處置。凡積分考核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黨員,年度內不得列為慰問對象,不得評為各類先進和優秀,年度考核不得被評為“優秀”等次。
五、實施步驟。
黨員教育積分制工作從202-年3月開始,至202-年12月中旬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
按照《城關鎮開展黨員教育積分制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通過召開黨員大會、手機、宣傳欄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是每一名黨員都充分了解這項工作的目的、意義及程序。
(二)組織實施。
成立村黨員教育積分制管理領導小組,召開動員會進行安排部署,指導各支部開展黨員教育積分,并按照“一人一檔”要求,建立黨員教育積分檔案。
(三)總結完善。
認真總結工作中的特色亮點和工作成效,發現和梳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形成工作報告鎮黨委。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三
為深入學習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鞏固深化“主題教育”成果,進一步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增強黨員的身份意識,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現就在xxx實行黨員“先鋒指數”積分制管理,強化黨員意識發揮示范作用,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xx中心成立“先鋒指數”積分考評領導小組,xx同志任領導小組組長,黨支部委員任成員,具體負責考評工作。
實行“先鋒指數”積分制管理,目的是用積分的形式對黨員的日常表現進行全方位量化考核,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和激勵作用,探索形成一套目標明確、操作規范、管理到位的黨員管理新機制,搭建一個示范帶動、激勵先進、鞭策后進、動態管理的黨員奉獻新平臺,實現黨員日常管理的精細化、科學化、規范化,激勵廣大黨員敢作為、勇擔當,做奉獻、走在前,為打造政務服務品牌提供堅強組織保障。
縣政務服務中心機關在職在崗的中共正式黨員、預備黨員。對長期有病、無法堅持正常工作等特殊情況不能參與積分制的黨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支部召開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經領導小組研究審批可不參加。
明確積分標準。黨員的日常積分由基本分、正向加分、反向扣分三部分組成。黨員“先鋒指數”由基本指數、正向加分指數、反向扣分指數三部分構成。其中基本指數為80分,正向加分指數上限為20分,反向扣分指數酌情減分。經評定后,黨員先鋒指數總體評價最高分為100分,最低分為0分。
(一)基本指數:總分為80分,對標“四講四有”合格黨員要求,設置信念指數、紀律指數、品行指數、作為指數。
1、信念指數20分,主要指標細分為:
(1)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積極參加黨性教育學習,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牢固樹立“四種意識”,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參教信教、不從事封建迷信活動。以現場教學、警示教育、輔導報告等方式,每年接受黨性教育不少于2次,少于1次的,每次扣2分;參加封建迷信活動的,發現一次扣10分,經教育據不改正的,該項不得分;理想信念不堅定,“四種意識”不牢固的,該項不得分;出現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該項不得分。(分值10分)。
(2)旗幟鮮明地與錯誤思想、錯誤言行作斗爭,不編造傳播政治謠言以及有損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出現一起編造傳播政治謠言或有損黨和國家形象言論的,情節輕微的,扣5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該項不得分。(分值10分)。
2、紀律指數20分,主要指標細分為:
(1)認真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鞏固深化主題教育成果,嚴格執行“三會一課”、黨員固定活動日等制度,積極參加黨組織舉辦的各類學習活動、各類會議,按規定足額交納黨費,貫徹執行黨組織的決定,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黨員集體學習或組織生活會因故請假的,一次扣1分;無故曠會的,一次扣2分;替會或虛假簽到的,一次扣5分;未按規定標準交納黨費的,每次扣3分;超過3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每次扣5分。(分值10分)。
(2)不折不扣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未按規定落實的,每出現一次扣5分;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情節輕微未構成違紀違法行為的,每次扣5分1231。(分值10分)。
3、品行指數20分,主要指標細分為:
(1)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踐行孝心、愛心、責任心,促進鄰里和諧,情趣健康、樂觀向上,堅決抵制黃賭毒等不正之風。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誠實守信,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出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行為的,一次扣5分;在生活作風、道德品行等方面出現負面情形,在社會上造成較差影響的,一次扣10分;因經濟糾紛等,被法院強制執行的,一次扣5分;因各類失信行為,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一次扣5分;不帶頭執行移風易俗有關規定的,出現一次扣3分;不孝敬父母的,扣5分;參與黃賭毒的,該項不得分,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分值10分)。
(2)經常性聯系走訪群眾,主動到所居住社區報到并開展志愿服務活動,不產生鄰里糾紛。未按要求到所居住社區報到并參與志愿服務活動的,出現一次扣2分。聯系服務群眾不到位的,出現一次,扣2分;有群眾反映干部作風問題的并屬實的,出現一次扣5分。(分值10分)。
4、作為指數20分,主要指標細分為:
(1)對標看齊、擔當有為,模范履行本職,認真執行各項制度,保持干事創業、開拓進取的精氣神,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刻沖得上去。工作中出現互相推諉、違反制度辦事、消極怠工等行為的,出現一次扣3分。(分值10分)。
(2)在政務服務工作中能積極建言獻策、發揮先鋒作用。發揮不好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在重點工作推進中,等同甚至落后于一般群眾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存有“中梗阻”等現象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分值10分)。
(二)正向加分指數:上限為20分,重點考核黨員在履職盡責、推動工作開展和特色活動、服務群眾、重要任務發揮先鋒模范帶頭作用的情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酌情加分:
(三)反向扣分指數:不設置下限,針對黨員未完成本職工作任務、不認真履行黨員義務、不遵守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危害群眾利益等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扣減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酌情減分:
2、搞不團結活動,在干部選拔使用、評先樹優中搞非組織活動的,出現一次扣5分;。
4、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缺席一次扣2分;未經批準提前離場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未按照規定撰寫學習筆記和學習心得,每次扣1分。年內無故參學、參會率不足80%的,扣5分;不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黨費的,一次扣2分。
5、流動黨員外出三個月以上不向黨組織報告,扣5分;。
6、參與非訪、越級訪、集體訪的,扣5分;。
7、受到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處分的,分別扣5、10、15、20分。有違法行為受到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及以上處罰的,分別扣5、10、15分。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有品行不端行為的,一次扣5分。
(四)一票否決。對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持懷疑態度,推崇西方價值觀念和社會制度,熱衷于組織、參加宗教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的黨員;政治立場動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不能自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不能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黨員;不執行黨組織決定,弄虛作假騙取積分,無正當理由不參與奉獻積分的黨員;組織、煽動和參與非法上訪以及其他違法違紀等行為的黨員實行“一票否決”。
(五)其他。未列明的項目,但應計入加減分的,由黨支部提交黨組進行研究確定。
四、嚴格考評程序。黨員先鋒指數評價管理由政務服務中心黨支部負責組織實施,考評小組負責對黨員進行跟蹤考核記錄。積分制考評工作按照“申報—認定—評議—匯總”四個步驟進行。
(一)申報。黨員本人將自己本月積分情況和有關證明材料向所在黨支部申報積分,根據具體情況也可隨時申報。黨支部對黨員申報事項以及群眾反映情況及時進行了解核實,認真做好記錄。支部統一組織的各類活動,由支部安排專人及時進行登記。由考評小組審核登記。
(二)認定。黨支部在每月第一次的黨員大會上,對每名黨員的月度積分情況逐一審核確認,黨支部黨建工作指導員要到會指導并審核簽字或蓋章。黨支部考評小組綜合黨員履行義務、履諾踐諾和個人提報材料,對黨員增加分和扣減分、“一票否決”情況進行審核認定,由考評小組登記在黨員積分卡上。
(三)評議。黨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體黨員和群眾代表參加的考評會議,對黨員履行承諾、參加組織生活會等情況進行評議,按照優秀(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基本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個等次計算黨員的評議得分。
(四)匯總。積分由政務服務中心積分制考評小組每半年匯總一次,年底計算總積分。計算方式為:黨員年度積分=基本分+正向加分+評議分-反向扣分。將公示貫穿于積分確定的全過程,每季度一次通過電子屏幕、黨務公開欄、積分考評榜等向黨員群眾公示積分情況。
黨員“先鋒指數”評價管理的年度總體評價結果,分先鋒黨員、合格黨員、警示黨員、不合格黨員等四個等次。年度綜合考評得分90分以上、基本指數分不低于75分的為先鋒黨員,60-89分的為合格黨員,60分以下的為警示黨員。連續兩年綜合評價為警示黨員的為不合格黨員。
先鋒黨員原則上不超過黨員總數的20%。對受到警告、嚴重警告處分及撤銷黨內職務的黨員,當年度一律作為警示黨員對待;對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當年度一律作為不合格黨員對待;對違反黨規黨紀、法律規定,正處于紀委、公檢法部門處理過程中的黨員,一律作為不合格黨員對待,待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或判決后,再合理確定年度評議等次。預備黨員被確定為“警示”等次的,延長預備期一年;連續兩年被確定為“警示等次”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對先鋒黨員,給予表彰和宣傳,并作為各類評先評優、組織推薦的優先對象和評比優秀黨員的必要條件;對合格黨員,開展談心談話,積極引導,促使他們比學趕超、晉位升級;對警示黨員,開展談話,教育引導他們端正態度,并采取“一對一”、“多對一”等結對幫扶方式,督促他們扎實做好整改和轉化工作;對不合格黨員,要按照組織程序予以處置。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是新形勢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加強機關黨建工作的創新舉措。中心黨組要高度重視,擺上重要日程,廣泛宣傳發動,逐級抓好落實。黨支部要成立積分制管理領導小組,明確黨員積分制管理具體責任人,確定記錄員,做好積分制管理的培訓工作。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從2018年1月份開展,黨支部要做好部署安排和各項準備工作。
(二)結合實際推進。政務服務中心要立足本職,找準發力點,堅持與完成單位各類目標任務考核有機結合,切實把積分內容、積分標準、積分程序定好定準,落到實處,推動黨建與業務工作同頻共振、互促共進。
(三)嚴格督導檢查。政務服務中心的黨組加強督促指導。把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列入年度黨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中心將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不斷探索完善改進,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大力宣傳涌現出來的先進事跡和先進典型,營造活動的良好氛圍。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四
為了扎實推進黨員積分管理模式,強化黨員黨性意識,用積分記錄黨員變化、衡量黨員作用、評定黨員優劣,上海市場社區黨委以小區支部建設為契機,結合社區黨員實際情況,制定上海市場社區黨員積分管理相關細則,內容公示如下:
一是基礎分,注重黨員教育。
黨員積分基礎積分共計60分,包含:按時參加組織生活、按時足額繳納黨費、黨員先鋒作用發揮三部分。黨員參加“三會一課”、專題討論、集中學習、組織活動,積20分;按時足額繳納黨費,積20分;黨員主動參與小區管理、治理工作、監督員工作的,積20分。
二是加分項,激發黨員積極性。
黨員加分項共計40分,包含參與或組織志愿服務、志愿活動的,積5分(不重復積);參與社區工作、調解鄰里矛盾的,積5分;學習強國積分超過1萬分,積5分,超過2萬分,積10分(不重復積);在自己的崗位上受到區級以上表彰獎勵的,積10分,市級以上表彰獎勵的,積20分(不重復積)。
三是一票否決,強化黨員管理。
黨員同志的行為接受黨員群眾監督,存在下列情況的一票否決,全年記為不合格黨員。缺乏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拒不服從和執行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和黨組織分配的任務,阻擾、抵制中心工作、重點工程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因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調查或還在處分期內;連續六個月無正當理由不交納黨費、不參加黨內組織生活;信仰宗教,從事、參與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
四不合格黨員處理,嚴肅黨內紀律。
結合黨員每季度積分情況,年底進行綜合評定,積分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60分-79分為合格;80-89分為良好;90分以上優秀。對優秀黨員進行表彰;對不合格黨員由支部書記進行約談、指定專人做好教育轉化工作,拒不改正的上報上級黨組織,做出相應組織處置。
每季度黨員積分情況將通過支部活動室積分榜、微信公眾號等進行公示;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積分情況作為組織考核的重要依據;黨員積分管理與澗賢銀行積分并行,以上內容望黨員同志周知。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五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上的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的重大意義和重點工作要求,是知史鑒今、關照未來的歷史教育課,是砥礪初心、牢記使命的黨性修養課,是指引方向、催人奮進的勵志課,有利于教育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干部更好地把握歷史規律,在學黨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強化黨性修養和人民立場中踐行初心使命,履職擔當盡責,展現新時代紀檢監察干部時代風貌。
一、在學習黨史中堅定理想信念。
心有所信,方能行遠。我們黨的歷史,就是一部共產黨人堅定信仰、砥礪前行的奮斗史,既孕育出“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的共產黨人忠誠,也詮釋著“不獲全勝,絕不收兵”的共產黨人擔當。紀檢監察機關是政治機關,要旗幟鮮明講政治,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要傳承和弘揚先輩們堅如磐石的信仰、赤誠的為民情懷,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做到知史愛黨、知史愛國,要善于從黨史中找準歷史坐標、把握歷史方位、心懷“國之大者”,忠誠干凈擔當,以昂揚姿態迎接建黨100周年。
二、在學習黨史中厚植擔當精神。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擔當。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日起,就扛起帶領中國人民救國、興國、強國的歷史使命和責任擔當,進入新時代,更是團結帶領廣大人民抗擊疫情、開展脫貧攻堅,取得了一場場勝利,兌現了一切為了人民的莊嚴承諾。紀檢檢監察干部要不斷厚植擔當精神,既要把深入學習黨史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又要進一步強化監督問責,把各單位各部門學習黨史情況作為政治監督的重要內容來抓,促進黨員干部在學思踐悟中筑牢理想信念,在知行合一中堅定初心使命,以高度政治自覺擔負起“兩個維護”重大責任。要聚焦惠民富民、促進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實開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四個不摘”要求,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為“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提供堅強有力保障。
三、在學習黨史中擦亮廉潔底色。
一部黨史就是一部自我革命史,勇于自我革命,是我們黨最鮮明的品格,也是我們黨最大的優勢。正是我們黨始終注重加強紀律建設、作風建設,才實現了不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始終保持了黨的先進性、純潔性。紀檢監察干部作為監督別人的人、執紀執法的人,必須始終保持自身干凈,始終保持“趕考”的清醒,保持對“腐蝕”、“圍獵”的警覺,自覺接受最嚴格的約束和監督,堅決防止家人、親屬利用紀檢監察干部影響謀取私利,持續整治“燈下黑”。要在學習黨史中,不斷自警自省自勵,強化紀法意識、紀法思維、紀法素養,始終敢于善于斗爭,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持續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持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維護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六
為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全面加強基層社會治理,提高村級管理服務效率和水平,實現村級“全覆蓋、無縫隙、制度化、精細化”的管理目標,切實改善農村面貌,優化人居環境,確保村級社會綜合治理、掃黑除惡、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工作上臺階、創一流,結合我鄉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實施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是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詮釋為民服務、踐行初心使命的重要舉措。村級網格化是在村行政區劃不變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劃分成若干個單元網格,通過整合鄉、村干部力量,直接聯系對接農戶,全面承擔網格內聯系群眾、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環境、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等職責,并運用現代媒介技術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務平臺,為群眾提供更精準、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務。戶積分管理是將行政村制定的村規民約每一項內容細化為積分制的賦分項目,并以家庭戶為單位,將所有村民納入積分制管理范疇。通過推行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充分發揮鄉、村黨員干部的作用,形成聯系和服務群眾的合力,進一步轉變干部工作作風,為群眾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務;進一步暢通群眾利益訴求渠道,提高基層組織管理服務效能;進一步強化村民自治,凝聚群眾合力,激發群眾干事的內生動力,切實推動“村”與“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實現村級治理更加有效、社會更加和諧的工作目標。
(一)堅持黨的領導。突出鄉黨委的主體管理職責,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確保黨組織在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工作中的領導作用,通過黨建帶村建、黨風帶民風,組織帶動群眾廣泛參與,提高村級社會綜合治理能力,確保村民自治的正確方向。
(二)堅持以人為本。通過實施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及時收集群眾信息和意見、宣傳發布政策消息。以基層社會治理和村民服務需求為導向,從村、組、戶實際出發,緊緊圍繞貼近群眾精神和物質文化生活需求組織開展服務活動,切實解決群眾所需所盼所求的實際問題,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堅持依法治理。實施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要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充分發揮村民自治在體現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權益、激發農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并以法治為前提,依法賦予并保障村民自治權限,規范自治行為,依法、合理構建村民有序參與的各項機制,培育村民法治觀念,養成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行為習慣。
2020年6月底前,全鄉全面推行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在各村全面建立網格化+戶積分管理體系,組織網格員迅速對接區域內網格農戶,提供精細化服務,做到走村入戶全覆蓋、聯系方式全公開、反映渠道全暢通、服務管理無盲區。同時,結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學有效、可操作的戶積分制度,量化積分標準、操作細則和實施方案。通過創新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著力提升村級服務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實施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是在全面整合村級人居環境整治、社會綜合治理等網格基礎上,形成統一的網格管理服務體系,切實發揮村級黨組織管理服務作用,做到管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同時,運用戶積分制度,全面激勵群眾主動參與村級管理、建設和服務工作。
(一)科學設置網格(4月30日前完成)。村級網格設置以“尊重傳統、便于管理、促進發展”為原則。根據各村所轄范圍、分布特點、人口數量、居住集散程度、群眾生產生活習慣等情況合理設置網格。網格原則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組為單位劃分,確保不漏戶、不漏人。每個行政村由駐點聯系領導擔任網格指導員,由村黨組織書記擔任網格長。每個網格安排網格員,網格員對接聯系若干戶農戶,具體戶數可根據各村實際情況由網格指導員與網格長協商確定。
(二)認真選好網格員(5月6日前完成)。網格員可由鄉干部職工、村“兩委”干部、村紀檢員、村民小組長、村級后備力量、森防員和村內各類社會組織的骨干分子等擔任。對于網格劃分較多而人員不足的村,可由村“兩委”組織網格內農戶進行公開推選產生網格員。推選出的網格員待遇及考評管理可根據各村實際情況,由村“兩委”研究確定。推選的網格員要具備政治素質強、熟練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熱心村級公益事業和群眾認可等基本條件。各村要結合實際情況,在劃分好網格、確定好網格隊伍的基礎上,完成村網格劃分及網格員情況表(附件2)與村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實施方案(附件3),于5月6日前上報鄉黨建辦。
(三)健全服務平臺(5月15日前完成)。由鄉黨建辦、村黨群連心站具體負責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服務工作,配備專職信息管理員,負責網格體系建設、管理,對收集的群眾意見和積分情況,以及有關問題實行分級分類辦理。村“兩委”要廣泛發動黨員群眾參與,分級分層建立服務信息群組(微信群組)。5月10日前村網格指導員、網格長要與網格員建立微信群組,5月15日前網格員要與聯系戶建立微信群,形成上下貫通、左右相連的信息網絡。
(四)完善村規民約(5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按照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民發〔2019〕8號)要求,結合村情實際,認真制定簡約易懂、接地氣、能推行的村規民約。村規民約制定要堅持培育文明新風的原則,充分尊重當地民風民俗,廣泛收集民意,組織村民代表集體討論,村規民約完善后要及時進行公示和入戶宣傳,經村民簽字確定后全面推行。建立健全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禁毒禁賭會、紅白理事會、好人協會等群眾組織,并充分發揮其在形成崇尚科學文明生活方式良好氛圍方面的積極作用。5月25日前各村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原有的村規民約,確保可操作性強。
(五)制定積分制度(6月5日前完成)。各村要結合實際制定積分事項和考評方案。將村規民約的主要內容納入積分制的賦分項目,對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項工作,以及參與村級公益活動、志愿服務、環境整治、移風易俗、文明鄉風和加快產業發展等情況實行積分動態管理。積分辦法應簡潔、易操作,積分可由基礎分、獎勵積分和處罰積分等部分組成。6月5日前,各村將《村網格化+戶積分管理細則》(附件4)上報到鄉黨建辦備案,并建立好《村戶積分管理臺賬表》(附件5),為下一步戶積分制度運行做好準備。
(六)常態長效運行(6月6日以后)。從6月6日開始,全鄉各村在做好充分準備的情況下,組織村級網格員、專職信息管理員召開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培訓會,并利用會議、廣播、宣傳欄、微信等方式向村民廣泛宣傳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相關知識,全面推進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工作。村黨群連心站及專職信息管理員負責及時收集群眾意見和積分情況,分級分類辦理有關問題,每月上報1次信息動態至鄉黨建辦;鄉黨建辦負責全鄉各村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工作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并及時收集開展情況、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鄉黨委;鄉黨委定期召開黨委會議,研究解決各村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年底鄉黨委對各村開展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評估,總結提煉好的經驗做法,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研究建立常態長效工作機制。
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推行以村為主導,鄉黨建辦公室要加強督查指導,抓好落地落實。
(一)工作職責。
1.聯戶網格員。要采取“線上不定時宣傳交流、線下定期走訪服務”的方式,建立好信息微信群和戶主積分卡,及時向網格農戶宣傳相關政策,收集信息和意見建議,記錄家庭戶積分情況,力所能及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完成指導員和網格長交辦的具體工作任務。
2.村“兩委”、駐村幫扶工作隊。結合村、組實際,科學劃分網格,安排網格員對接農戶。研究制定村規民約和戶積分量化的具體標準、實施方案與考評亮分細則。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建議,確保量化積分標準和實施方案公開透明、可操作性強。對群眾反映和網格員收集的問題進行現場核實,能解決的及時予以協調解決。因政策或其他原因一時不能解決或確實解決不了的,向群眾作好解釋說明。及時將村內各網格工作完成情況上報鄉黨建辦公室和駐點聯系單位,做實群眾工作,確保小事不出村。
3.鄉黨委、政府。建立健全鄉、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組織架構,配齊配強駐村工作力量。指導各村黨群連心站組織開展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工作。定期召開鄉黨委會議,研究各村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對村、組和群眾反映的問題,一般在鄉范圍內解決。
(二)工作內容。
1.村級網格化工作內容。主要是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做好網格內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采集網格內村民家庭、人口、就業等基本信息,了解掌握村民思想動態、村情動態等基本情況;組織網格內村民開展自助互助和親幫親戶幫戶活動;抓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各項工作,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穩控重點人員,維護社會穩定;發生影響公共安全的突發事件或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時,按縣相關部門或應急處置的工作要求,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及時做好低保、救助、老齡等政策宣傳及信息比對上報等工作;掌握勞動力就業、務工人員狀況,協助做好就業信息宣傳、社會保險及扶貧幫扶政策落實等工作;對網格內的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報告、監督;完成鄉黨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務。
2.戶積分工作內容。主要是各村根據村情民意、村規民約,將配合參與完成上級部署到戶到人的各項工作納入積分管理;將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人居環境整治、推動產業發展等內容納入積分管理。對村“兩委”干部家庭戶,要將其支持村“兩委”開展工作情況細化納入戶積分管理考評中。
(三)工作制度。
1.村級網格化管理制度。(1)服務公示制度。在行政村各網格醒目位置,設置統一的服務指示牌,公布村級網格化工作人員聯系方式、工作內容、監督電話。(2)民情走訪記錄制度。網格員每月至少開展1次入戶走訪,搜集村情民意,做好工作記錄。同時,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及時掌握聯系戶的思想動態和有關情況。(3)工作報告制度。網格員對收集的村情民意、排查的矛盾糾紛、了解的突發性事件等情況以及需要上級組織協調處理的事項,應及時向網格長報告;各網格長要將收集到的情況整理分析后,及時向鄉黨委和村“兩委”報告。(4)分析研判制度。網格長要定期組織網格員召開會議,相互溝通情況,加強協調協商。對收集到的村情民意、矛盾糾紛等情況要及時進行梳理分類,落實責任人,明確辦結時限,跟蹤辦理效果。(5)民情反饋制度。各網格員對已辦結的事項要跟蹤群眾評價,對正在辦理的事項要告知當事人辦理時限和進展情況,對難以辦理的事項要及時進行解釋說明。
2.戶積分制度。(1)申報公示制度。村級建立戶積分動態管理表與戶積分卡,做到一事一記錄、一月一審核、一季一公示。戶積分卡由網格員初步審核,戶積分動態管理表每季度在村內進行公示,接受查詢和監督。(2)動態管理制度。積分加分申請可通過口頭、電話、微信、短信等方式由戶主自行申報,經村黨群連心站核實后及時填入戶積分卡。對存在違反積分管理制度細則等不良行為的,形成村集體決定,并按照積分管理制度,將扣分情況登記到戶積分卡。村“兩委”每月對戶積分情況進行匯總會商,對農戶積分存在的問題和異常情況,聯系戶的網格員要及時報告網格長,提交村“兩委”會議討論研究整改落實。(3)考評獎懲制度。村“兩委”要結合實際,按照積分考評細則,進行積分獎懲兌現。“積分制”考評要與“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評定相結合。獎勵可采用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對村集體經濟收入來源穩定且較好的村,可探索實行村民積分與村集體經濟收入分紅掛鉤制度;處罰可采用公開通報、經濟處罰、和責成認領義務服務等方式。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漿水鄉推行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姚高練同志任組長,李星、劉澤春同志任副組長,萬新、李紅良、譚文龍、鄧翊靜、周海華、李寧、黃鋒、肖圣亮、胡頌云、谷名衛、李志兵、李利軍、柳建唐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鄧翊靜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鄉黨建辦公室要切實加強指導,全面推動實施,并及時發現和總結推廣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運行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各駐點聯系領導要高度重視,要親自抓,精心組織,推動落實,確保取得實效。村“兩委”要切實履行職責,村黨組織書記要結合實際具體抓,統籌推進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各項工作。
(二)落實經費保障。多渠道籌集村級網格化管理資金及戶積分獎勵資金,其來源可通過包村單位、好人協會(村級好人工作站)、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等籌集一部分。各村每年籌集安排戶積分獎勵資金2-3萬元左右,確保工作能正常開展、獎勵能及時兌現。鄉財政所、鄉農經站要統籌監管各村的資金使用情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資金使用規范、透明、安全。
(三)嚴格考核督導。將推行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工作納入村黨組織分類定級及村級績效考核考評范圍,并作為鄉干部職工和村定員干部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年度評先評優、年終績效獎掛鉤。是黨員的,要納入黨員積分管理考核內容。鄉紀委將適時監督檢查,對制度推行不到位、領導不力或工作不認真、搞形式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并責令限期整改。
為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加強和改進農村黨員教育管理,促進廣大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結合度假區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全縣組織工作會議和縣委《關于開展基層基礎建設年全面落實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部署要求,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圍繞強黨性、提素質、嚴紀律、樹形象,突出問題導向,全面推行農村黨員積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評激發黨員隊伍活力,進一步喚醒黨員黨性意識,進一步強化紀律規矩意識,促使廣大農村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村黨支部管理的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
對行動不便、常年臥病在床的黨員,度假區黨工委設立黨員關愛黨支部,本著自愿原則,經個人申請、支部請示、黨工委批復,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入黨員關愛黨支部,由度假區黨工委統一管理,不再納入農村黨員積分制管理。
對流動黨員,度假區黨工委設立流動黨員黨支部,本著自愿原則,經個人申請、支部請示、黨工委批復,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入流動黨員黨支部,由度假區黨工委統一管理,制度單獨積分制管理辦法。
對黨員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參照黨員積分制管理的做法進行管理。
黨員積分由基礎積分、民主評議積分、貢獻加分三部分構成,基礎積分80份,民主評議積分20分,貢獻加分不設上限。
(一)基礎積分80分。
1、參加組織生活情況(35分)。積極參加黨支部組織的“三會一課”、“議事學習日”等活動,年內滿勤的記35分,每缺一次扣2分。
2、繳納黨費情況(20分)。年內按要求及時足額繳納黨費的記20分,不及時繳納的,每次扣2分。
3、發揮作用情況(25分)。認真完成黨支部安排工作任務的記25分。不按時完成任務的酌情減分。
(二)民主評議積分20分。
村黨支部一般于每年12月底組織一次黨員民主評議,由全體黨員和部分群眾代表參加,對每名黨員表現情況進行評議,評議結果計入黨員積分。
(三)貢獻加分。
黨員立足自身實際,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為村集體和黨員群眾作出積極貢獻,給予享有加分。
1、積極向黨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議,助推本村經濟社會發展成效明顯的加5分;
5、積極參與村集體義務勞動和公益活動,為村公益事業出資出力的,加5-10分;
6、發揮自身特長為群眾辦實事好事,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的,加3-5分;
7、帶頭維護和諧穩定,主動制止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加3-5分;
8、其他貢獻加分事項。
基礎積分和貢獻加分具體事項和積分標準,各村黨支部可根據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并提交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黨員積分制管理由村黨支部負責組織實施,為每名黨員發放黨員證、掛“共產黨員戶”牌,組織開展公開承諾踐諾以及義務勞動、志愿服務等主題實踐活動,引導黨員亮身份、作承諾、樹形象。黨員積分制管理以1個年度為周期,具體程序為:
1、個人申報。黨員每季度一次向村黨支部申報積分,村黨支部對黨員申報實行以及群眾反映情況要及時進行了解核實,認真做好記錄。統一組織的各類活動,由村黨支部及時進行登記。
2、組織審核。村黨支部每季度召開一次支委會,對每名黨員的季度積分情況逐一審核確認,可吸收部分村民代表或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參加,黨建指導員要到會指導并審核簽字。黨員季度積分通過公開欄、黨員大會通報等方式進行公示,并反饋給黨員本人。黨員、群眾對積分有異議的,可向村黨支部反映,村黨支部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反饋。
3、積分匯總。每個積分周期結束后,村黨支部將每名黨員的基礎積分、民主評議積分、貢獻加分進行匯總,確定黨員年度積分結果。黨員年度積分結果通過公開欄、黨員大會通報,并反饋給黨員本人,無異議后報度假區黨工委備案。
1、根據黨員年度積分結果和一貫表現,村黨支部評定出優秀黨員、合格黨員、基本合格黨員和不合格黨員。
黨員出現以下情形的,不論積分高低,都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置。(1)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繳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2)組織參與群體性事件;(3)違反計劃生育、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規;(4)在村級換屆、發展黨員及其他各類選舉中搞非組織活動;(5)熱衷于組織、參加宗教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6)其他違反黨的紀律和有關規定的嚴重行為。
2、對評定為優秀黨員的,將大力表彰和宣傳,并作為其他評先樹優、組織推薦“兩代表一委員”的優先對象。對評定為合格黨員的,由所在黨支部對其談心談話給予鼓勵引導,促使他們比學趕超、晉位升級。對評定為基本合格黨員的,度假區黨工委派人進行警示談話,安排專人結對幫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轉化工作。對評定為不合格黨員的,經度假區黨工委調查核實、集體研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置,分別給予限期改正、勸退或除名。黨員違法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村黨支部要根據黨員季度積分、年度積分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提醒教育。
3、對預備黨員表現較好、積分較高的,按照有關規定按期轉正,積分較低的按照有關規定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對入黨積極分子表現較好、積分較高的,按照有關規定優先接收為預備黨員,積分較低的給予談話戒勉、限期改正,直至取消入黨積極分子資格。
1、強化責任落實。實行農村黨員積分制管理,是新形勢下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的創新舉措,是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載體。各村黨支部要把黨員積分制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落實好責任,精心組織,扎實推進,確保取得實效。度假區黨建辦要認真做好統籌和指導工作,各社區要明確人員具體抓靠,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
2、堅持務實管用。各村要積極探索、穩步推進、務求實效,結合村莊實際,認真研究確定符合本村實際的積分項目,并注意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及時改進工作和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積分制管理措施。
3、嚴格督查指導。對推行積分制管理的村和黨員要建立臺賬,度假區黨工委每月開展一次督查,每季度召開一次調度會,并不定期隨機抽查暗訪,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對工作不力、敷衍應付的給予通報批評,對推進嚴重滯后,特別是弄虛作假的,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為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全面加強基層社會治理,提高村級管理服務效率和水平,實現村級“全覆蓋、無縫隙、制度化、精細化”的管理目標,切實改善農村面貌,優化人居環境,確保村級社會綜合治理、掃黑除惡、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工作上臺階、創一流,結合我鎮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實施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是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詮釋為民服務、踐行初心使命的重要舉措。村級網格化是在鄉鎮、村行政區劃不變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劃分成若干個單元網格,通過整合鄉鎮、村干部力量,直接聯系對接農戶,全面承擔網格內聯系群眾、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環境、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等職責,并運用現代媒介技術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務平臺,為群眾提供更精準、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務。戶積分管理是將行政村制定的村規民約每一項內容細化為積分制的賦分項目,并以家庭戶為單位,將所有村民納入積分制管理范疇。通過推行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充分發揮鄉鎮、村黨員干部的作用,形成聯系和服務群眾的合力,進一步轉變干部工作作風,為群眾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務;進一步暢通群眾利益訴求渠道,提高基層組織管理服務效能;進一步強化村民自治,凝聚群眾合力,激發群眾干事的內生動力,切實推動“村”與“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實現村級治理更加有效、社會更加和諧的工作目標。
(一)堅持黨的領導。突出鄉鎮黨委的主體管理職責,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確保黨組織在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工作中的領導作用,通過黨建帶村建、黨風帶民風,組織帶動群眾廣泛參與,提高村級社會綜合治理能力,確保村民自治的正確方向。
(二)堅持以人為本。通過實施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及時收集群眾信息和意見、宣傳發布政策消息。以基層社會治理和村民服務需求為導向,從村、組、戶實際出發,緊緊圍繞貼近群眾精神和物質文化生活需求組織開展服務活動,切實解決群眾所需所盼所求的實際問題,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堅持依法治理。實施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要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充分發揮村民自治在體現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權益、激發農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并以法治為前提,依法賦予并保障村民自治權限,規范自治行為,依法、合理構建村民有序參與的各項機制,培育村民法治觀念,養成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行為習慣。
成立楊梅山鎮推行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歐強彬。
常務副組長:文兵。
成員:鐘華誠、劉強、各村(居)支部書記。
工作目標:2020年6月底,全鎮全面推行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在村級全面建立網格化+戶積分管理體系,組織網格員迅速對接區域內網格農戶,提供精細化服務,做到走村入戶全覆蓋、聯系方式全公開、反映渠道全暢通、服務管理無盲區。同時,結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學有效、可操作的戶積分制度,量化積分標準、操作細則和實施方案。通過創新村級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制度,著力提升村級服務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一)科學劃分網格。村級網格設置以“尊重傳統、便于管理、促進發展”為原則。根據各村所轄范圍、分布特點、人口數量、居住集散程度、群眾生產生活習慣等情況合理設置網格。網格原則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組為單位劃分,確保不漏戶、不漏人。各村網格指導員、網格長如下:
行政村名。
指導員。
網格長。
城頭村。
謝多云。
歐菊榮。
富里坪村。
陳望超。
曾回林。
雞公坦村。
張海春。
歐群昌。
枧坪村。
黃松林。
曾衛平。
李家塘村。
鄧華勇。
楊立平。
平和村。
鄧華勇。
楊艷蘭。
水落岱村。
黃松林。
曾慶岳。
田舍村。
張芬。
曾憲見。
土橋村。
瞿清。
楊立峰。
香花村。
陳致冰。
曾紅艷。
楊柳村。
鄺龍云。
曾意軍。
楊梅山村。
劉明發。
吳國來。
謝多云。
楊名開。
高枧街居委會。
鄺龍云。
曾遠良。
網格員可由鄉鎮干部職工、村“兩委”干部、村民小組長、村級后備力量和村內各類社會組織的骨干分子等擔任。對于網格劃分較多而人員不足的村,可由村“兩委”組織網格內農戶進行公開推選產生網格員。推選出的網格員待遇及考評管理可根據各村實際情況,由村“兩委”研究確定。推選的網格員要具備政治素質強、熟練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熱心村級公益事業和群眾認可等基本條件。子網格人員組成如下:
子網格指導員:駐村干部、駐村工作隊。
子網格信息員:包片村干部。
子網格網格員:各網格選出。
網格員職責:要采取“線上不定時宣傳交流、線下定期走訪服務”的方式,建立好信息微信群和戶主積分卡,及時向網格農戶宣傳相關政策,收集信息和意見建議,記錄家庭戶積分情況,力所能及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完成指導員和網格長交辦的具體工作任務。
(二)建立管理平臺。
1.建立鎮網格管理微信群。群主:黃松林、鐘華誠,入群人員:各村網格指導員、網格長。
2.建立村網格管理微信群。群主:指導員和網格長,入群人員:各子網格的指導員、信息員、網格員。
3.建立子網格管理微信群。群主:子網格指導員、信息員、網格員,入群人員:各子網格的居民。
2.行政村要結合實際制定積分事項和考評方案。將村規民約的主要內容納入積分制的賦分項目,對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項工作,以及參與村級公益活動、志愿服務、環境整治、移風易俗、文明鄉風和加快產業發展等情況實行積分動態管理。積分辦法應簡潔、易操作,積分可由基礎分、獎勵積分和處罰積分等部分組成。
3.明確積分的應用。一是按分值制定獎懲辦法,獎勵可采用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處罰可采用公開通報、經濟處罰和責成認領義務服務等方式;二是作為平安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評選的依據。
4.制作好積分卡。積分卡見文后附件一。
5.劃分好網格。網格劃分表見附件二。
(一)召開會議。召開好黨委擴大會議、動員大會、各村落實會。(時間:4月16日——22日)。
(二)全面推進。各村劃分好網格,選出網格員,通過村規民約,上戶簽字發放村規民約,制定好積分管理辦法,印制好積分卡,建立好微信管理平臺。(時間:4月23日——5月23日)。
(三)開始運行。各村各網格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和戶積分管理辦法,分網格召開運行啟動會,向本網格居民宣傳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工作辦法,并宣傳正式啟動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工作。(時間:5月24日——5月31日)。
(四)總結完善。對網格化+戶積分管理工作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完善。
為促進基層治理方式轉變,激發村民參與鄉村治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解決農民主體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級組織號召力趨弱等問題,全面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鄉村治理工作格局。根據市委《關于全面推行基層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鐘辦文〔2017〕20號)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擬在張集社區、沙河村、泉水河村、宗灣村進行積分制管理試點,以村民積分為基礎,開展“積分制+”黨員、“積分制+”村官(網格員、保潔員)、“積分制+”美麗家庭、“積分制+”好兒媳(公婆、女兒)等活動,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積分催生動力,立標激發爭先,共建美麗張集。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歷次全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市委一號文件精神,強化黨建引領功能,深化三產融合,推進四化同步,為建設美麗張集貢獻力量,以“積分制+”管理辦法,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建設美麗鄉村,構建和諧穩定發展的社會環境。
(二)基本原則。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提高基層隊伍的社會治理能力,確保社會治理的正確方向。堅持以人為本,引導群眾積極參與積分制管理全過程,做到積分制管理為了群眾、依靠群眾、服務群眾。堅持正面引導,加強宣傳,營造人人參加積分的濃厚氛圍,凝聚積極向上的正能量。堅持公平公正,實現積分項目全覆蓋,積分對象全參與,積分過程、積分獎勵全公開,確保積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2017年在張集社區、沙河村、泉水河村、宗灣村推行積分制管理辦法試點,探索鄉村治理新路徑,在積分制的基礎上,廣泛開展評選最美黨員戶、最美村官(網格員、保潔員)、最美家庭、最美兒媳(公婆、女兒)等活動,形成尊老愛幼、誠實守信、團結和諧、自力更生、熱心公益活動的良好風尚,逐步達到管理科學、運行規范、基層自治能力和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的目標。堅持循序漸進,不斷創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辦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并全面推廣應用,通過2-3年的努力,實現1個社區和28村全覆蓋。
(一)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社區(村)成立由支部書記牽頭、支部副書記具體負責的領導小組,做好“積分制+”管理的領導和宣傳發動。成立支部副書記任組長、網管員(網格員)、黨員群眾代表為成員的積分制管理審核委員會。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社區(村)積分制實施細則,負責居(村)民積分的審核認定,并結合工作實際,策劃并組織各類積分分享實踐活動。社區(村)確定一名網管員或網格員負責村民積分的申報、記錄、初審等具體工作。積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
(二)積分的主體和內容。參與社區(村)社會管理工作的主體主要是居(村)民、家庭和單位。居(村)民積分的內容分為四大類:社會治安類、公益美德類、社區(村)建設類、獎勵懲罰類。家庭和單位(商戶、社團)根據不同參與方式設置相應的積分計分標準,積分的具體內容及積分標準參考《鐘祥市村(社區)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分值指導標準(試行)》(鐘綜治辦〔2017〕8號),參與社區(村)結合當地實際適當改動,設置符合自身實際的積分管理細則。
1、一日一記錄。積分申請可通過口頭、電話、短信、qq、微信等多種方式申報,也可網格員代為申報,其他居(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報時要清楚告知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事由,并提供相關證據。
2、一月一審核。社區(村)積分管理工作小組每月對居(村)民積分進行審核認定,認定結果在每月“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中進行公開。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將居(村)民的積分情況在醒目位置進行公示,接受廣大居(村)民的查詢、監督。居(村)民對積分有異議的,可進行反映,支部調查核實后,根據調查情況作出處理。
年度內積分實行累積使用,獎勵之后不清零,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積分。獎勵形式分為兌換服務、物質獎勵、精神鼓勵和享受有關激勵政策。兌換服務、物質獎勵由社區(村)統籌實施。
1、開展積分分享活動。以村為單位不定期開展積分分享活動,邀請參與積分的村民分享積分心得、講述積分小故事。不斷豐富活動內容,進一步提高村民參與熱情。
2、開展“積分制+”活動。村民積分高于平均分以上者,可以被推薦為最美黨員、最美村官(網格員、保潔員)、最美家庭、最美兒媳(公婆、女兒)等。
3、與評先表模掛鉤。“五星黨員”、“十星級文明戶”、“衛生清潔戶”等授牌必須是積分高于平均分的農戶,向上級申報的各類“道德模范”、“勞動模范”、“創業模范”和先進典型等也必須是參與積分制管理的先進代表。
4、開展積分兌換活動。積分兌換可以兌換服務,也可兌換物質,兌換方式根據不同積分主體、不同積分內容、不同時間階段進行分類排名分類兌換獎勵,具體實施細則根據村集體收入情況,制定具體獎勵辦法和標準。被評選為最美典型代表的,均給予一定的獎勵。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1、成立專班。成立“積分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工作。社區(村)成立積分制管理協會,負責日常積分和積分兌現。
2、制定實施細則。根據鎮黨委印發的實施方案,因村制宜,細化積分內容和實施細則,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機制。
3、廣泛宣傳發動。充分利用會議、宣傳冊、村村響廣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傳“積分制+”管理工作。
(二)實施階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鎮黨委統一部署,村黨支部認真組織實施,以召開積分分享會的形式及時總結交流經驗,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總結推廣成功經驗,組織專班驗收,建立健全相關制度。
1、制止正在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30分。
2、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國家、集體、他人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30分。
3、為保護國家、集體財產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實施搶救、救災、救人行為,30分。
4、協助追捕嫌疑人或者提供線索、偵破刑事案,30分。
5、參與調處婚姻、家庭、土地權屬等民間糾紛,15分。
6、協助處理群體性事件,15分。
7、舉報封建迷信行為,5分。
8、提供本地非法集資、傳銷窩點、各類詐騙信息,5分。
9、提供制造、販賣、運輸、貯藏、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信息,5分。
10、舉報賣淫嫖娼、傳播淫穢物品,5分。
11、制止、舉報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5分。
12、制止、舉報制造、傳播謠言行為,5分。
13、反映、制止故意破壞國家、集體、個人財產行為,5分。
14、參與社區(村)里組織的防火、防盜、防爆、防事故活動,5分。
15、其他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行為,5分。
1、遵紀守法,遵守村規民約,為人誠實守信,無群眾反映不良行為,當年度基礎分100分。
2、每年選擇適當旅游項目陪同父母外出觀光,5分。
3、帶父母做身體檢查,5分。
4、參與公益植樹活動,5分。
5、參與志愿者服務活動,5分。
6、幫助解決留守兒童、婦女、老人生產、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5分。
7、參與集體組織的扶貧救災捐款活動,5分。
8、參與義務獻血活動,5分。
9、拾到財務主動上交或歸還失主,5分。
10、宣傳黨和國家政策,幫助發放宣傳資料等,5分。
11、在網上宣傳本地好人好事,5分。
12、勸阻亂貼亂畫、亂攀亂摘、踐踏破壞環境行為,5分。
13、幫扶貧困戶,5分。
14、移風易俗、紅白喜事不大操大辦,喪事按殯葬改革辦,每次積10分。
15、其他維護社會公德行為,5分。
三、鄉村建設類:
1、制止、舉報秸稈焚燒行為,5分。
2、舉報違章建筑、破壞環境等行為,5分。
3、主動參與社區(村)清除牛皮癬小廣告、清掃公共場所衛生、清理公共垃圾桶等,5分。
4、在美麗鄉村建設中主動認領責任區,5分。
5、參與社區(村)組織的一事一議活動,5分。
6、參與社區(村)組織的義務勞動,5分。
7、參與社區(村)組織的各類會議,5分。
8、主動繳納“合作醫療和糧食保險的,5分。
9、為社區(村)發展、治理建言獻策并得到采納,5分。
10、為社區(村)發展、治理建言獻策未得到采納,1分。
11、領辦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如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10分。
12、加入農村新型經營主體,5分。
13、鄰里之間守望互助,義務幫助他人,5分。
14、領辦農村新型經營主體,每安置一名農村剩余勞動力,5分。
15、其他參與鄉村建設的行為,5分。
1、獲得國家級榮譽,積500分。
2、獲得省級榮譽,積300分。
3、獲得地市級榮譽,積100分。
4、獲得縣市級榮譽,積50分。
5、獲得鄉鎮級榮譽,積20分。
6、獲得社區(村)級榮譽,積10分。
7、先進事跡被國家媒體報道或者通報表彰,積200分。
8、先進事跡被省級媒體報道或者通報表彰,積100分。
9、先進事跡被地市媒體報道或者通報表彰,積50分。
10、先進事跡被縣市媒體報道或者通報表彰,積20分。
11、先進事跡被鄉鎮媒體報道或者通報表彰,積10分。
12、先進事跡被村級媒體報道或者通報表彰,積5分。
13、個人、家庭或者單位申報弄虛作假,給予相應項目雙倍扣分。
14、出現違法違紀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在規定期限內仍可積分但不參與積分兌換獎勵。
1、家庭無家暴現象及虐待家人行為,當年積10分。
2、鄰里團結無矛盾糾紛,當年積15分。
3、保障子女的義務教育權利、無輟學現象,當年積6分。
4、家庭成員學歷提升,每次積5分。
5、房前屋后種植花草樹木,美化環境,當年積10分。
6、家庭改廁、改圈、改廚,建沼氣池,當年積10分。
7、垃圾分類處理,踐行廚余堆肥等環保生活方式,當年積15分。
8、家庭內外環境整潔、干凈衛生,當月積5分。
9、家庭成員入黨、入團、參軍,每次積5分。
10、家庭成員相互履行撫養、贍養、照顧義務,當年積5分。
11、廳堂懸掛家訓、家風書法、榮譽墻和美術作品,當年積6分。
12、家庭無桔梗焚燒行為,當年積10分。
13、其他家庭參與社會治理行為,5分。
1、有5人及以上參與社區(村)的各項活動,每次積5分。
2、有5人及以上參加社區(村)的義務勞動,每次積5分。
3、保持本單位所屬范圍干凈整潔,每月積10分。
4、及時清除本單位所屬范圍的牛皮癬小廣告,每次積5分。
5、不出店占道經營,每月積5分。
6、對轄區困難家庭提供幫助,每次積10分。
7、資助社區(村)開展活動,每次積20分。
8、配合社區(村)登記相關信息,當次積5分。
9、利用電子屏或其他媒介宣傳各類創建活動,每月積5分。
10、社團組織為轄區居民提供義演等服務,每次積5分。
11、參與社區(村)社會治理其他行為,5分。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為進一步促進基層治理方式轉變,激發村民參與鄉村治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關于印發關于推行積分制管理創新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銀黨農辦發〔2019〕2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推行積分制管理模式,通過正向激勵,凝聚群眾、引導群眾、調動群眾,激發群眾內生動力,充分發揮群眾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脫貧攻堅、鄉風文明實踐中的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探索破解村民主體缺位、村級組織號召力趨弱、農村基層治理缺抓手、農村基礎設施薄弱、環境衛生臟亂差等問題的新路徑,努力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鄉村治理工作格局。
扶持一批積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導社會全面參與、農民自治管理,在試點示范的基礎上,實現鄉村治理積分制的全覆蓋。
——鄉村治理能力不斷提高。提高鄉村依法依規治理、服務群眾、引導自治等能力,使鄉村治理回應群眾訴求更靈敏、提供服務管理更完善、開展群眾工作更扎實、維護和諧更有力。
——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鼓勵農民參加人居環境治理“賺”積分,“兌”出鄉村環境新面貌。農村居民住房、飲水和出行等基本條件明顯改善,人居環境基本實現干凈、整潔、便捷。
——群眾參與活力有效激發。各類主體參與積分制管理鄉村治理的積極性不斷增強、作用充分發揮,共同營造積極向上、安定有序的鄉村治理新局面。
——鄉風文明水平顯著提升。引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村規民約成為群眾的自覺意識和行為準則,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實,農村文明程度顯著提升。
(一)資金安排。
安排資金50萬元,在各村積極申報的基礎上,遴選出推行積分制管理成效明顯的10個村予以獎補。
(二)申報條件。
1.基礎條件完善。按照“面積適宜、方便群眾、便于管理”原則,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區域合理選址,能夠容納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糧油等物品。
2.管理體制健全。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兩委班子戰斗堡壘作用,把推行積分制管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積分申報、評定、結果運用等管理制度。
3.積分設置合理。結合鄉村振興、人居環境整治、脫貧攻堅等重點工作任務有針對性地設置動態管理、可操作性強的積分體系。
4.群眾發動充分。引導群眾參與積分制管理全過程,讓村民成為主要參與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終評判者。村民積分兌換人數占本村總人數比例原則應達到30%以上。
5.實施效果明顯。各類主體參與積分制管理的積極性不斷增強,作用充分發揮,通過積分制管理,鄉村治理能力、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風文明水平等取得明顯成效。
6.積極探索創新。通過電子化信息平臺,有效運用智能化分析、大數據處理等現代信息技術,使積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報程序。
1.申報(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報條件自愿申報,填報項目申報表經所在鄉鎮公示審核報送至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2.初審(8月6-8月12日)。由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對申報村進行初審。初審結果以正式文件報送至銀川市農業農村局,每個縣(市)區推薦示范村不得超過3個。
3.評審(8月13日-8月31日)。銀川市農業農村局采取實地調研、競爭性評選、綜合評定等方式對各縣(市)區申報的村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兌現以獎代補資金。
(一)加強組織管理。組成由銀川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相關單位組成的項目實施領導小組,負責項目資金的落實及項目的申報、驗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各鄉鎮要抓好落實,選樹典型,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眾知曉度、參與度和滿意度為重點的評價體系,實現積分項目全覆蓋、積分對象全參與、積分過程全紀錄、積分獎勵全公開,確保項目取得實效。
(三)加強資金監督。積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對項目資金實行專項管理,確保專款專用。項目領導小組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一經查出存在虛報、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資金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為了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方針,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進一步規范和強化黨員組織生活,引導黨員嚴格履行義務,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努力建設一支先進性黨員隊伍,現就建立黨員分類管理、積分考核制度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和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深化服務型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活動為目標,以激勵激發全體黨員主動發揮作用為核心,實現黨員日常管理服務的科學化、精細化,實現積分考核覆蓋全體黨員、黨的工作覆蓋全體群眾,為東塘“領跑雨花,爭做標桿”提供堅強的思想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
結合各單位黨員實際,將黨員分為機關黨員、社區黨員、非公企業黨組織與社會組織黨組織黨員、在職黨員、65歲以上年老多病、行動不便黨員五大類,具體細分如下:
1、機關黨員:領導班子成員黨員,中層干部黨員,普通黨員。
2、社區黨員:社區兩委班子成員黨員,社區下屬支部成員及黨小組長,普通黨員,學生黨員。
3、非公企業黨組織與社會組織黨組織黨員:黨組織班子成員黨員,企業管理骨干層黨員,普通黨員。
4、在職黨員。
5、65歲以上年老多病、行動不便黨員。
各黨(總)支部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經黨(總)支部大會商議決定,可做適當微調。
黨員積分分為日常行為積分和民主測評積分兩類,其中在職黨員日常行為積分考核成績即為年度積分考核成績。
(一)日常行為積分考核標準。
主要對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走訪聯系群眾、參加志愿服務、自身建設等方面進行考核。
1、機關黨員考核標準。
(1)領導班子成員黨員:全年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少于12次,參加黨建、業務培訓不少于3次,至少結對1戶困難家庭、1戶群眾骨干家庭,聯系走訪普通群眾不少于100人次,參加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不少于2次,撰寫黨員學習心得體會不少于2篇,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職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
(2)中層干部黨員:全年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少于12次,參加黨建、業務培訓不少于2次,至少結對1戶困難家庭,聯系走訪普通群眾不少于100人次,參加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不少于2次,撰寫黨員學習心得體會不少于2篇,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職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
(2)普通黨員:全年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少于12次,至少結對1戶困難家庭,聯系走訪普通群眾不少于100人次,參加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不少于2次,撰寫黨員學習心得體會不少于2篇,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職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
2、社區黨員考核標準。
(1)社區兩委班子成員黨員:全年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少于8次,參加黨建、業務培訓不少于2次,社區黨(總)支部書記聯系走訪社區居民不少于150戶次、其他兩委班子成員聯系走訪社區居民不少于100戶次,參加志愿服務活動不少于4次,撰寫黨員學習心得體會不少于2篇,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職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
(2)社區下屬支部成員及黨小組長:全年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少于8次,參加黨建、業務培訓不少于2次,參加志愿服務活動不少于3次,撰寫黨員學習心得體會不少于1篇,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
(3)普通黨員:全年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少于6次,參加志愿服務活動不少于3次,撰寫黨員學習心得體會不少于1篇,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
(4)學生黨員:全年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少于5次,參加志愿服務活動不少于2次,撰寫黨員學習心得體會不少于1篇,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
3、非公企業黨組織與社會組織黨組織黨員考核標準。
(1)黨組織班子成員黨員:全年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少于8次,參加黨建、業務培訓不少于2次,聯系走訪普通群眾(職工)不少于20人次,參加志愿服務活動不少于3次,撰寫黨員學習心得體會不少于1篇,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
(2)企業管理骨干層黨員:全年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少于8次,參加志愿服務活動不少于3次,撰寫黨員學習心得體會不少于1篇,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
(3)普通黨員:全年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少于6次,參加志愿服務活動不少于2次,撰寫黨員學習心得體會不少于1篇,及時足額繳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
4、在職黨員考核標準。
主動認領志愿服務崗位不少于1個,參加社區志愿服務活動不少于2次,有條件的在職黨員每年要為群眾辦1-2件實事。結對幫扶社區困難居民不少于1戶,與社區直管黨員共同過組織生活不少于1次或者參加社區黨內主題活動不少于1次。
5、65歲以上年老多病、行動不便黨員考核標準。
在征求黨員本人意愿基礎上,可不要求參加組織生活,以關愛為主。黨組織應指定黨員負責與他們主動聯系,定期走訪,向他們傳達黨內文件精神和黨內重要活動的情況,并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二)民主測評積分考核標準。
年度召開黨員大會,邀請“兩代表一委員”、群眾和服務對象代表參加黨員民主測評,從理想信念、宗旨意識、組織觀念、遵紀守法、履職盡責等方面進行測評和征求意見。
1、黨員積分考核實行百分制。日常行為積分的基本考核指標總分為100分,超過指標數量、個人得獎、突出貢獻則適當加分,加分數不超過20分;按80%計入年度黨員積分得分。民主測評積分總分為100分,民主測評設優秀、良好、一般、差三個等次,按照優秀票100分、良好票80分、合格票60分、差票40分的標準計算黨員測評得分,計算公式為:民主測評得分=(優秀票數×100+良好票數×80+合格票數×60+差票數×40)÷總票數,按20%計入年度黨員積分得分。
2、黨員積分考核定期通報公示。各黨(總)支部每季度對每位黨員積分情況進行一次匯總分析。每半年對黨員積分情況進行通報和公示,對積分暫時領先的黨員同志在支部大會上提出表揚,對積分暫時落后的黨員同志進行警示提醒。每年度結合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匯總積分考核得分情況,并及時上報街道工委審定。
3、黨員積分考核等次評定。年度黨員積分考核得分即為年度民主評議黨員分數。90分以上為優秀等次,70-80分為良好等次,60-70分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次。
黨員積分考核結果將與民主評議黨員、優秀共產黨員評選等工作結合起來,作為黨員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1、對考核為優秀、良好的黨員。上年度積分考核優秀、良好的黨員方可參與黨內各級各類評選表彰活動。
2、對考核為不合格的黨員。即為民主評議不合格黨員,按照不合格黨員處置程序進行處理,由所在黨組織組織學習教育,情節嚴重的要清退出黨,要將不合格黨員有關情況和組織處理情況等及時報街道工委備案。
1、明確職責,加強領導。各級黨組織要把黨員分類管理、積分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實行工作目標管理。要與服務型黨組織創建、黨組織分類定級、黨員公開承諾等工作相結合,統一推進,共同考核。
2、強化督查,注重實效。要把建立黨員分類管理、積分考核工作與平時的黨員教育、服務、監督工作結合起來,堅持實事求是,不搞形式主義。要定期對黨員分類管理情況進行督查,掌握進度,防止年底為積分突擊搞活動現象。
3、總結經驗,解決問題。在建立黨員分類管理、積分考核制度過程中,要廣泛聽取黨員和群眾意見建議,善于發現考核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結合實際及時解決;同時要注意總結、宣傳和推廣好的做法,通過典型引路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支部黨員教育管理,增強黨員黨性意識,建立科學完善的黨員考核評價體系,根據xxxx《關于推行黨員積分制管理的實施意見》要求,結合項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全縣基層黨建工作會議和要求,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學習教育為契機,全面推行黨員積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評教育引導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努力建設“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奉獻、有作為”的黨員隊伍。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七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支部黨員教育管理,增強黨員黨性意識,建立科學完善的黨員考核評價體系,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全縣基層黨建工作會議和要求,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全面推行黨員積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評教育引導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努力建設“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奉獻、有作為”的黨員隊伍。
黨支部管理的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本人自愿并提出申請,支部大會同意后,可不參加積分制管理。對流動黨員,在外參加組織生活、發揮作用等情況,憑有關證明材料可計入積分。對入黨積極分子,參照黨員進行積分制管理。
黨員積分由基礎積分、任務分和獎勵分三部分構成。
(一)基礎積分(40分)。根據黨員義務,明確黨員應達到的基本要求,達不到要求的事項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礎積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政治素質方面(9分)。
(1)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3分)。
(2)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生產、工作、學習中起先鋒模范作用;(3分)。
(3)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執行黨的決議、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3分)。
2.組織生活方面(9分)。
(1)按時參加“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等黨內活動。(3分)。
(2)按時足額交納黨費。(3分)。
(3)積極參加“兩學一做”等各類教育。(3分)。
3.發揮先鋒作用方面(3分)。
(1)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3分)。
4.服務群眾方面(3分)。
(1)密切聯系群眾,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困難和意見建議。(3分)。
5.道德示范方面(6分)。
(1)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3分)。
(2)尊重領導、團結同事、互助和諧,群眾口碑好。(3分)。
6.廉潔奉公方面(3分)。
(1)堅持依法辦事,以身作則,廉潔自律。(3分)。
7.服務群眾方面(7分)。
(1)其他應賦分的基礎分事項由黨支部研究確定。(7分)。
(二)任務分(50分)。
1.履行職責方面(29分)。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愛崗敬業,完成工作任務;(15分)。
(2)積極參與“黨員掛點幫扶”工作,幫助聯系點解決實際困難;(6分)。
(3)積極參與公司開展的各類活動;(4分)。
(4)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促進工作發展。(4分)。
2.履諾踐諾方面(3分)。
(1)帶頭開展黨員承諾,積極落實承諾事項。(3分)。
3.發揮作用方面(7分)。
(1)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3分)。
(2)積極參加黨員志愿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2分)。
(3)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解決實際困難;(2分)。
5.其他方面(11分)。
(1)其他應賦分的任務分事項由黨支部研究確定。(11分)。
(三)獎勵分(10分)。
1.突出貢獻方面(5分)。
(1)在履行崗位職責和急難險重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每次加5分)。
2.獎勵表彰方面(5分)。
(1)受到中央表彰,加5分;受到省級表彰,加4分;受到市級表彰,加3分;受到縣級表彰,加2分;受到鄉級表彰,加1分。
3.其他方面。
(1)其他應賦分的獎勵分事項由黨支部研究確定。
四、積分程序。
黨員積分以黨支部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具體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一)制定考評細則。黨支部結合崗位特點、黨員崗位工作情況,組織考核評價,科學合理設置基礎分、任務分、獎勵分項目,以及評分、扣分、加分標準。積分考核評定細則,應與單位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結合。
(二)黨員申報積分。每季度黨員如實填寫《黨員積分申請表》,向所在支部申請積分。黨員在申報個人積分時,也可向黨支部報告其他黨員的積分事項。
(三)嚴格登記積分。黨員向支部申請積分時,積分記錄員受理黨員積分申請,填寫《黨員積分管理登記表》。記錄員應由綜合素質較高、堅持原則、為人正派、處事公道的黨員擔任,一般不得隨意調整。
(四)支委進行初評。通過召開支委會的方式,根據支部掌握的黨員履行義務、完成工作、承諾踐諾等情況,按照支部確定的積分事項、計分標準、扣分辦法、加分條件,核實和初評每名黨員的積分。
(五)支部大會評定。每季度通過召開支部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黨員申報、支委初評的季度積分,由參會黨員評議通過,確定黨員季度積分。
(六)計算年度積分。年末黨支部根據黨員季度積分情況,計算出黨員年度積分(即黨員年度積分=黨員季度積分之和/4)并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黨支部及時將黨員年度積分情況報上級黨組織備案,上級黨組織應對黨支部黨員年度積分進行審核。
對因年老體弱、長期病臥、身體殘疾、喪失勞動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況,不納入積分管理的黨員,根據本人意愿,填寫《不參加黨員積分管理審批表》,并經黨支部、上級黨組織審批后,可不參與積分管理。對不參加積分管理的黨員,每年年底,由黨支部在黨員大會上向全體黨員作出說明,并根據黨員個人平時表現,給予適當的年度積分,但原則上不參加評先評優。
(一)黨員的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黨員等次的主要依據。民主評議黨員時,應在積分排名前列的黨員中評定優秀等次。
(二)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黨員,優先作為推薦參加上級黨組織各類評先評優的對象。結合實際探索建立機制,對優秀黨員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
(三)對被評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黨員,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并由所在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提醒談話,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對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黨員,取消一切參加評先評優資格,并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穩妥慎重作出組織處置。
(一)加強組織領導。黨支部要把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內容,作為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為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基本制度,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在、簡便易行的積分制管理實施辦法,推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全面開展,取得成效。
(二)建立管理臺賬。黨支部要建立黨員積分管理臺賬,動態記錄黨員積分變化情況,及時反映黨員基礎分、任務分、獎勵分、季度積分、年度積分,以及得分依據、加分理由、扣分原因。同時,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完善黨員基礎信息、建立黨員名冊、規范黨員檔案,確保積分管理工作對象精準。
(三)堅持陽光操作。黨支部要運用通知通告、工作群等,定期公開黨員積分管理情況,并接受黨員查詢,讓黨員全過程參與積分管理,清楚個人積分情況、清楚個人積分位次、清楚個人考核評議結果,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積分制管理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八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適應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切實解決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學完善的黨員考核評價體系,激勵廣大黨員積極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做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的合格黨員,結合機關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黨員頭腦,增強黨員信心,增進黨員自覺,鼓舞黨員斗志。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以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的政治擔當,滿懷激情地投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
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類管理,量化考評、動態調整,簡便易行、民主公開的原則,由機關各黨支部組織實施。
離退休黨支部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符合離退休黨員管理實際需要的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辦法。
黨員積分由基礎分、履職分、加分、扣分構成(即黨員年度積分=基礎分+合計履職分+加分項得分-合計扣分)。
(一)基礎分。每年度為80分。主要考核黨員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工作、參加黨內活動的情況。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基本義務和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圍繞政治信念、規矩紀律、道德品行等內容,科學設定積分項目和分值。基礎分是對一名合格黨員的基本要求,黨員年度積分以基礎分滿分作為初始積分。
(二)履職分。每年度為20分。主要考核黨員履行崗位職責、承諾踐諾,在工作、學習中積極奉獻、主動作為,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情況。按照機關工作實際,結合崗位職責,根據目標任務科學設定積分項目和分值。履職積分是對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具體量化,履職分實行年度計分制,完成崗位職責任務,計一定分值。機關各黨支部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本支部落實《黨員積分項目、計分及扣分標準》作進一步充實和細化,但充實和細化內容須報機關黨委批準后方可實施。
(三)加分。在工作、學習中作出突出貢獻,部門(即各專委和工作委員會,下同)、支部或個人受到國家級表彰,所屬黨員加6分;部門、支部或個人受到省部級表彰,所屬黨員加4分;部門、支部或個人受到州級表彰,所屬黨員加2分。加分項每年度以受到的最上一級的表彰計分,不得累加。
(四)扣分。實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據黨員不落實和未完成基礎分、履職分相應的項目,在工作中出現錯漏、失誤和不到位、不盡責、不作為等情況,由機關各黨支部核實認定并據實扣分。
黨員積分制管理以黨支部為單位,按年度具體組織實施,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黨員年度積分統計表》報機關黨委備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驟進行:
(一)支委初評。每半年召開支委會,根據黨員履職情況,依據《黨員積分項目、計分及扣分標準》,核實和初評每名黨員的履職計分事項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
(二)黨員大會評定。各黨支部每年召開1次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支委會初評的黨員履職積分情況,由參會黨員進行評議,確定黨員積分,并由積分記錄員嚴格填寫《黨員積分登記表》,每名黨員填寫1張,每年填寫完畢后,由各黨支部留存。
(三)公示積分。各黨支部每年度末公示一次黨員積分情況,接受黨員、群眾監督。黨員對積分有異議的,可向所在黨支部反映或向機關黨委申訴,黨支部或機關黨委應當及時調查核實,向黨員反饋核實情況,并在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上通報。
(四)計算年度積分。每年1月20日前,各黨支部應當計算所屬黨員的上一年度積分(計算方法:年度積分=基礎分+合計履職分+加分項得分-合計扣分),計算結果填入《黨員年度積分統計表》并在本支部公示后,于每年1月31日前,將本支部的上一年度《黨員年度積分統計表》報機關黨委備案1份,支部留存1份。
(一)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在開展民主評議前,黨支部應當向全體黨員公布所屬黨員年度積分情況,年度積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黨員,可評定為“優秀”等次;年度積分在90分—80分(含80分)的黨員,原則上評定為“合格”等次;年度積分低于基礎分80分的黨員,原則上評定為“不合格”黨員。
(二)作為評先評優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據。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應當優先作為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并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對積分排名靠后的黨員,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對符合有關規定、被認定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慎重穩妥作出組織處置。
(一)加強組織領導。機關各黨支部要把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內容,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重要載體,作為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為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的重要措施,作為年度黨建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項目,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貫徹落實,確保取得實效。黨員領導干部要切實發揮示范表率作用,帶頭履職盡責,帶頭擔當作為,帶頭承擔責任。
(二)建立管理檔案。要動態記錄黨員積分變化情況,以及履職計分事項、扣分原因等,形成黨員積分檔案。各黨支部的積分記錄員一般應由黨支部組織紀檢委員擔任,如特殊原因不能擔任的,由支委指定一名綜合素質高、堅持原則、為人正派、處事公道的黨員擔任。各黨支部的積分記錄員確定后,一般不得隨意調整。
(三)堅持陽光操作。各黨支部要用公示欄或者其他適當方式,定期公開黨員積分管理情況,接受黨員、群眾查詢和監督,讓黨員全程參與積分管理,清楚個人積分情況、積分位次和考核評議結果,切實保障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積分制管理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做到統籌兼顧。要把黨員積分制管理與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做“四講四有”合格黨員結合起來,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結合起來,與推動落實崗位職責、完成各項工作結合起來,與單位年度考核、民主評議、組織生活會、評先評優結合起來,做到考評內容上融合、工作環節上銜接、時間安排上結合,避免“兩張皮”。
(五)加強督促檢查。機關黨委將采取專項檢查、隨機調研、適時督查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落實黨員積分制管理情況將納入機關各黨支部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內容,列入機關年度黨建工作考核內容,確保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抓在經常,落在實處,取得實效。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九
2021年,市直工委機關黨支部加大新修訂《黨員積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考核力度,加強積分結果運用,不斷激發黨員“新動力”,各項工作呈現“新氣象”。
新《辦法》以簡便易行、便于操作,全員參與、突出重點,堅持標準、量化考核為基本原則,采取“加分為主、扣分為輔”的方式,著眼解決部分黨員中存在黨性意識不強、組織紀律觀念差、作用發揮不好等問題。機關黨支部緊扣“嚴、細、實”三字,構建基本要求分、守紀情況分、成績榮譽分的綜合考評制度。以基本要求分“立身”,憑守紀情況分“校正”,用成績榮譽分“賦能”。
新《辦法》按照“月匯總、季通報、年評定”方式實施,明確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支委會作為考核主體,按照“月匯總、季通報、年評定”方式,按照“一人一表、一事一記”原則,對照黨員積分卡進行打分和評定,增加了事前明確要求和事后公示聽取意見環節,形成工作閉環。黨員積分與評優表彰、民主評議黨員、與每月黨小組流動紅旗、與每月黨員先鋒崗相結合,不斷激發黨員工作“新動力”。
新《辦法》有效破解了“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等難題,使全體黨員之間有了“看得到、算得清、比得著”的量化指標,促使學有榜樣、做有方向、評有標準,單位呈現出“爭著干、比著干、搶著干”的新氣象。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十
敬愛的黨組織:
今年是我進入大學的第三年。兩年來,在各級領導和同學們的關心、幫助下,通過自身不斷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一定的進步,回顧已經過去的的兩年多,在學校、老師和同學們的幫助下我覺得自己過得很快樂,也很充實。除了努力學習基礎課程和掌握本專業的理論知識外,我還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實踐、文體活動,在這兩年多里我明顯感覺到自己在學習成績、工作能力、思想覺悟等方面比起剛來大學的時候有了很大的提高。現總結如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始終保持與黨中央高度一致,積極參加學院及班上組織的思想政治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政治上要求進步,積極向黨組織靠攏。不滿足于黨校培訓所獲得的黨的基本知識,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增強自身的黨性原則,按照新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來要求自己,虛心向身邊的黨員學習,并結合國內國際政治生活的大事,定期作好思想匯報。
二,知識學習方面。在學習上學習刻苦,態度認真,比起第一學年有了很大的進步,各次測驗的成績也明顯比以前有所提高。還有在閱讀課外書的數量上有了大大的增多,不但堅持每個星期看至少兩本專業書以上,還堅持每次看完之后就寫下讀后感,將重要的知識點記下來,使自己以后有時間就經常打開來看看。在做作業上,我每次都是自己的作業就自己做,不抄襲不作弊,至于寫論文的作業就借助課外資料,希望以此可以提高自己的寫作能力。在課余時間,我還充分利用學校的圖書館資源,抓緊時間閱讀各方面的書本知識,以求提高自己的知識面,拓寬自己思考問題的角度,從而多方面的考慮問題,避免片面看問題,養成不好的思考習慣。還有要說的一點就是選修課,這個學期我選修了物業管理這門課程。通過這個選修課,我大概了解到我國目前房地產的形勢和基本的房地產知識,有一個比較概括的認識。我想這對我以后出來工作是有一定幫助的,畢竟在現代這個社會,掌握一定的經濟知識是很必要的。即使我以后不從事這個行業,我相信我都可以從這里得到一定的啟發,起碼在如何與人打交道上能夠有個了解。在學習上,我認為還有一樣東西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學習態度!我以前對學習的態度不是很端正,常常都是“得過扯過”,不過現在改正了,我開始養成一種謙虛、勤問的學習態度。因為我知道學習上的東西來不了弄虛作假,是不懂就不懂,絕不能不懂裝懂!要想在學問上有所成就,古今中外所有的成功例子都證明了只要保持這兩種學習態度才行。
三,在生活方面。我向來崇尚質樸的生活,并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正派的作風。雖然家里經濟條件很拮據,但是學校的補助和獎勵以及老師的幫助和同學們的關心讓我感受了學校這個大家庭的溫暖,使得我并沒有為生活上的問題而操太多的心思。同時我還積極參加學校、系和班級組織的各項體育活動,以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宿舍是一個大集體,八個人生活在同一個空間里面,但是各自的生活習性都不相,這就需要大家互相理解和遷就,只有這樣才能和好相處,為我們的學習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休息環境。這個方面我們宿舍就做得比較好。當然,我們宿舍的融洽和諧關系還很大歸屬于我們每一個宿友。
總之,過去的兩年,是不斷學習、不斷充實的兩年,是積極探索、逐步成熟的兩年。我要發揚優點,改正缺點,珍惜這段寶貴的時間,嚴格要求自己,力求作一名優秀的大學生。
此致
敬禮!
匯報人:___。
20xx年xx月xx日。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十一
全鄉共有村級黨組織32個,參與農村黨員積分管理黨員802人,按照黨員情況分類,其中村組干部黨員218人,普通黨員255人,流動黨員190人,年老體弱黨員139人,第一季度共計申請加分項424項,經支部審議、鄉機關各部門反饋、黨員大會評定后共計確認加分項390項。按照縣委組織部要求,我鄉在召開評定會前及時通知市、縣駐村指導員到村參會,其中市直單位三個,縣直部門幫扶單位11個。
二、具體工作作法。
一是狠抓組織領導。鄉黨委把農村黨員積分管理工作作為2015年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到書記親自抓,班子成員按照各自聯系村具體抓,各村支部書記持續深入抓,在全鄉上下形成齊抓共管,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二是狠抓輿論宣傳。全鄉通過以會代訓、刷寫固定標語、制作版面、印制流程圖等形式,進一步提高黨員干部的感性認識,并根據黨員積分情況和日常表現,著力發現、挖掘、培育優秀黨員,并加以宣傳報道,在全鄉上下黨員之間營造“創先爭優”“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三是嚴格申報程序。我鄉在遵照縣委實施方案明確加分項目四個方面30項內容,扣分項目20項內容基礎上,結合本鄉實際,突出當前重點工作,新增加加分事項10項,扣分事項減少2項,我們按照量化管理原則,將貢獻加分、違規扣分事項進一步細化,使其更具操作性和實施性。四是強化督導指導。在工作中建立工作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以辦展為單位聽取黨員積分管理工作匯報,研究下步推進措施,把該項工作納入各村、各部門責任目標考核,一月一督導,一季度一考評,表先督后。
三、存在問題。
由于本季度是積分管理工作的第一次具體實踐,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具體考核措施有待完善、考核結果運用成效不明顯等問題:對優秀黨員的獎勵措施還未具體落實,對不合格黨員的懲罰措施力度相對較輕、起不到足夠的警示作用,對流動黨員的管理還不夠完善、不能充分發揮流動黨員的作用。
我村位于凱河鎮黨委政府駐地約1.5公里處,蘆躍路途經本村駐地。全村共44名共產黨員、其中女黨員6名,預備黨員1名,設6個黨小組,覆蓋六個村民小組,總戶數227戶,總人口850人,農業戶人數:800余人、總耕地面積733畝,人均耕地0.7畝,全村以種養、植勞務輸出為主,是個典型丘陵農業村。在有些人眼中,黨建是個“虛功”,黨建被狹義地理解為“三會一課”、思想建設,在社會轉型的今天、如何加強農村基層黨員的教育與管理可以說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而在我村,黨建是項“見實效、真受益”的工作,我村在凱河鎮率先探索出“黨員積分管理”制度,用“積分”體現黨員實績,讓黨員不再是“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切實破解農村黨建工作中,黨員管理難、組織難、作用發揮難等問題,做出了一篇“虛功實效”的大文章,在黨員中掀起了一股帶頭干事創業的熱潮。自2012年以來,我村黨支部在基層組織建設中,在原來“黨員評星”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加強農村黨員管理的有效途徑,經過反復調研討論決定以實施“黨員積分制管理”為突破點來破解基層黨建管理方面的難題,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現就有關這方面的一些體會匯報如下:
1、具體做法。
1.2、加強領導、精心實施。一是組織上落實。成立了以村黨支部第一書記為組長、村兩委和黨小組長為成員的黨員積分管理領導小組,同時為了積分評議的公正性,落實了3名不是村四職干部的黨員同志組成黨員積分評議小組,具體負責黨員積分制管理的評議記錄工作,為活動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二是廣泛發動。先后召開了村支“兩委”會、黨員村社干部會和由村“兩委”成員、全體黨員、村社干部、群眾代表、外出務工黨員代表等人員參加的凱河鎮徐家堰村實施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動員大會,對全村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活動做出了集中部署和安排。會上,宣讀了工作機構、方案和考評辦法,并要求全村黨員嚴格按照“堅持標準、依據實績、動態管理”的原則,全面實施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并對考核結果進行全程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通過此項工作,使全體黨員的精神面貌有徹底的改觀,黨員的宗旨觀念和責任意識明顯加強。
1.3、劃分層次、明確標準。根據全村黨員年齡、身體狀況和工作特點,以支部為單位,將全體黨員劃分為四大類,并分別制定了四類要求各不相同而分值相同基礎積分,同時貢獻加分和違規違紀扣分和底線管理相結合,有力增強了黨員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責任意識及“掙積分、亮先進”的良好氛圍。
1.4、嚴格評定,規范計分。村黨支部積分領導小組在每季度末召開支部全體黨員大會進行集體記分,會議上,各黨小組長、村民組長,外出黨員聯系人應如實向積分管理領導小組和評議小組反饋轄區內黨員日常行為情況并以書面材料據實申報黨員貢獻加分和違規違紀扣分情況,在支部領導下由積分評議小組按照《黨員日常積分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逐項對每名黨員進行積分評定,每名黨員建立黨員積分明細表,將黨員的日常行為按照本“實施細則”的內容作好詳細記錄,每季度由積分評議小組成員按照“實施細則”的規定,將分值記于黨員個人明細表內,根據明細表的個人積分數據記入積分管理臺賬和黨員積分登記卡。以一季度考核評議記分1次,一個周期滿期時的累計分除以4即為本周期的積分,積分周期匯總時需在積分領導小組成員和駐村干部的參與監督下進行統計。黨員季度基礎積分、貢獻加分、違規違紀扣分和周期積分在徐家堰村黨支部黨員積分管理公示欄內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黨員群眾對積分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日內持相關實名書面材料向村黨支部反映,村黨支部應在收到反映書面材料三日之內組織人員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當事人,同時報鎮黨委備案,公示無異議的自公示之日起7日后村黨支部將黨員本季度積分資料或周期積分資料予以上報備案。1.5、嚴格積分管理,逗硬考核獎懲。“黨員積分制管理”主要是通過積分進行榮譽激勵,所有黨員積分以總分100分為積分標準,其超出分值作為獎勵積分,在一周期滿時由支部召開大會進行表彰獎勵。將黨員一周期末的最終積分作為黨員年度最終考評得分,積分為60-69分為基本合格,70-89分為合格,90-100為優秀。對低于基本合格分值一次的黨員,支部給予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時間為三個月,二次低于基本合格分值的黨員,鎮黨委將對其實行誡勉談話,三次低于基本合格的黨員,支部將報請鎮黨委,按相關程序予以組織處理。預備黨員被評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應當適當延長預備期,直至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2、取得的實效2.1、增強了村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提升了黨員的整體素質。通過實行規范化管理,“想干事、干實事、干成事”的農村黨員多了,取得了群眾信任,融洽了黨群關系,從而增強了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通過規范管理機制的運行,有力調動了農村黨員的積極性,提高了黨員的自身素質,提升了黨支部的整體形象。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十二
為繼續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全鄉黨組織和黨員中切實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立科學完善的黨員考核評價體系,健全完善黨員教育管理機制,激發廣大黨員努力做到“五帶頭”,經鄉黨委研究,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意見。
堅持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洪江市委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總體部署,大力推行黨員“積分制”考評管理,按照有利于黨員教育、管理和作用發揮的原則,以崗位職責為基礎、以公開承諾為保障、以積分為依據,量化考核指標,科學評定星級,落實獎懲激勵,教育引導全鄉黨員帶頭學習強素質、帶頭干事謀發展、帶頭創新爭一流、帶頭服務比貢獻、帶頭自律樹形象,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大動力和組織保證。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扣鄉黨委中心工作、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設置黨員“積分”考評指標,將任務分解到崗位、責任落實到個人、要求體現到積分,以積分激勵廣大黨員立足本職、創先爭優,破解難題、推動工作。
——實事積分,量化考評。與農村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兩新組織“雙推雙促”等工作有機結合,根據不同領域黨員的崗位分工和職業特性分類立項,以積分對黨員的履職情況和黨性狀況進行量化考核,做出星級評定。
——動態管理,激勵爭先。堅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對指數進行合理設置,適時調整;實時跟蹤,動態管理,科學運用考評結果,獎懲并舉,激勵爭先,形成先進黨員有榮譽感、一般黨員有緊迫感、后進黨員有危機感的競爭機制,推動比學趕超、爭先晉星。
——民主公開,群眾公認。堅持開門評議,引入群眾評價機制,公示黨員考評結果,請群眾參與、讓群眾評判、受群眾監督,真正提高實事積分考評的透明度,確保結果的公正性和群眾的公認度。
分類設置黨員“積分制管理”考評標準,按照基本指數、正反指數和歸零指數三類計分方式,對黨員的表現進行量化計分。綜合評價最高分值100分,最低分值0分(具體參考標準見附件)。
(一)基本指數。
能夠履行《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注重加強黨性修養,強化黨員意識;堅定理想信念,堅持為民宗旨;聯系崗位實際,履行工作職責;嚴守黨紀國法,遵守道德規范;發揚優良作風,保持清正廉潔,達到黨員的基本標準,賦予起始分值60分。
(二)正反指數。
分解實事項,量化評分值,根據黨員落實“五帶頭”(帶頭學習提高、帶頭服務群眾、帶頭爭創佳績、帶頭遵紀守法、帶頭弘揚正氣)要求,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進行正向加分;針對黨員政治信仰滑坡、宗旨意識淡薄、工作消極落后、組織紀律渙散、行為操守失范等五個方面的情況,進行反向扣分,科學評分,累計積分。
(三)歸零指數。
黨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積分制管理”的分值歸零,實行一票否決:1.觸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責任;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3.從事、參與邪教活動;4.煽動、組織群體性上訪;5.參與“黃、賭、毒”或為他人提供場所的(以執法部門的調查記錄為依據);6.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組織活動;7.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黨費;8.其它嚴重違反黨章和黨內法規規定情形。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十三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黨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引領黨員切實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提高黨員隊伍的純潔性,激勵先進,鞭策后進,暢通出口,根據《×區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的要求,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為重點,著力打造一支密切聯系群眾、能夠服務大局、服務發展的黨員隊伍,為實現街道的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適用范圍及總體要求本方案適用于街道、社區、非公企業黨組織在冊黨員及流動黨員。
黨員積分制管理考評,是以分類為基礎,量化為依據,加分和扣分結合,獎勵和懲處并行的一項管理制度。黨員積分制管理以年終為界,以一年為一個積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設定分值、周期內實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進行累計積分確定考評等次的方式進行。新一輪積分周期開始時,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積分主要內容。
(一)分值設置黨員積分制管理實行分類加分和扣分的辦法,每名黨員(包括預備黨員)分值包括10個加分項目和1個扣分項目,積分累積上不封頂。
《黨員日常行為積分考評參考細則》中1—4項為基礎分,5—7項為奉獻分,第8項為獎勵分,第9項為崗位分,第10項為民主評議分,第11項為年度扣分項目。
(二)黨員分類根據年齡、職務、身體狀況和工作特點,以街道、社區、非公企業黨組織為單位,將黨員劃分四個類別進行積分制管理。
a類黨員:
黨員領導干部,包括街道、社區中的在職黨員。
b類黨員:
街道、社區其他黨員、離退休黨員、退伍軍人黨員、大學畢業生黨員等。“兩新”組織中的在職黨員。
c類黨員:
社區中年齡較大、長期生病、行動不便及下崗職工等困難黨員和其他黨員。
d類黨員:
社區中的流動黨員。
(三)積分登記每位黨員發放一本統一印制的《黨員積分制管理記分冊》,
統一由所屬黨支部保管、記分。
各黨支部要確定專人為管理員,詳細記錄黨員積分情況。
1.加分登記。基礎分:由所屬黨支部管理員根據黨員本人參加黨組織舉辦活動情況確定。奉獻分:由黨支部根據黨員表現及個人報告情況召開會議討論確定。獎勵分:黨員個人受到發文表彰獎勵,為黨員個人加分;街道、社區受到發文表彰獎勵,全體黨員均予以加分,加分為個人標準的50。崗位分:在職公務員、事業人員根據年度考核結果確定;其他黨員由所在黨支部根據設崗定責完成情況和黨員、群眾、服務對象意見,召開會議討論確定。民主評議分:由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并邀請群眾代表、服務對象代表等參加,對黨員進行民主測評,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評議分。
流出黨員參加活動、受獎懲情況由所在地黨組織每季度函告黨員組織關系所在地黨組織,經黨員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會議討論,確定基礎分、奉獻分和獎勵分;每年年終,流出黨員所在地黨組織要對黨員履職情況進行會議討論,并進行民主評議,將結果函告黨員組織關系所在地黨組織,經黨員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會議討論,確定崗位分和民主評議分。
2.扣分登記。年度扣分依據黨員違反黨紀、政紀、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和社會公德等方面嚴重程度,分別扣除相應分值。有文件的,由管理員直接登記扣分;無文件的,由黨支部討論確定后,管理員登記扣分。
黨員對積分有異議的,可逐級向所屬黨支部、黨總支、黨(工)委及區委組織部反映。所屬黨(工)委及黨(總)支應及時核實并向黨員反饋調查結果,確有積分不準、不實的應及時糾正。
簽字后,在社區、“兩新”組織公示欄對黨員積分排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其中,各黨組織書記的積分記錄要由上一級黨組織書記審核簽字,黨(工)書記的積分記錄由區委組織部部長審核簽字。
(四)積分應用根據個人周期總積分排名,各基層黨組織要以黨員分類為基礎,以積分為標準,分別評定先進(a類60分以上;b類50分以上;c類20分以上;d類40分以上)、一般(a類60分—30分;b類50分—20分;c類20分—10分;d類40分—20分)、較差(a類30分以下;b類20分以下;c類10分以下;d類20分以下)、不合格(積分不足5分或連續2年被評為較差黨員)四個檔次。
為保證黨員積分制管理的有效實施,實行排名通報制度,通過直觀的排名體現積分應用,并將黨員積分情況作為“表彰先進黨員,整頓較差黨員,處罰不合格黨員”的重要依據。
必須在40分以上,d類黨員必須在60分以上;被推薦為區級優秀共產黨員的,a類黨員年度積分必須在80分及以上;b類黨員年度積分必須在60分以上,c類黨員年度積分必須在30分以上,d類黨員必須在50分以上;被推薦為各黨(工)委級優秀共產黨員的,a類黨員年度積分必須在60分及以上;b類黨員年度積分必須在50分以上,c類黨員年度積分必須在20分以上,d類黨員必須在40分以上。
2.黨員平均積分將與各社區黨組織星級管理相掛鉤。其中,凡被評定為實績突出的單位和8星級以上的社區黨組織,a、b類黨員的平均積分必須在30分及以上。
3.對于當年被評為較差黨員的,所屬基層黨組織要對其進行批評。
教育。
要求限期整改;對積分不足5分或連續二年評為較差黨員的確定為不合格黨員要按照組織程序進行勸退或除名。a類黨員和b類黨員中的在職黨員積分評定結果可根據各黨(工)委的實際。
情況。
適當給予處罰。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十四
一是黨組織書記早抓。
首先要按“落實從嚴治黨責任”要求,把黨建作為今年首項責任,承擔好、布置好、落實好,堅持黨建工作和經濟社會中心工作一起謀劃,組織調動廣大黨員,把黨員積分制管理的“四個有利于”認識好,自覺參與積分制管理。
二是黨員個人早做。
認真參加好黨員積分制管理,顯示黨員的政治生活心態。公示欄里填了名的黨員即為考核對象,你做了嗎?做多少?怎么做?積分記錄著痕跡,當干部的抓緊為民多辦“西瓜”大的事,無職黨員有更多群眾的“芝麻”事可做,群眾利益無小事嘛!要從多方面走出黨員一年的堅實足跡:黨性意識、宗旨觀念、先進性本色、生活情趣、工作斗志、辨別是非、憂黨之心、興黨之責、干事創業、服務為民、創先爭優。
三是群眾勤監督。
要敞開大門,多讓群眾在公示欄前站一站、看一看,會上聽一聽、說一說,納得點贊或批評,建議和意見,這個積分制管理就會成為黨組織與黨員之間的紐帶,拉近黨員與群眾的距離,樹起黨員的新形象,激發黨員隊伍活力,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四是從嚴科學應用。
積分是一個從實記錄、評定和監督的過程,務必科學、規范、嚴格。積分過程不要短斤少兩,嚴字當頭。從嚴從實,制度就管用;避實就虛、凌亂應付,制度無用。那種何必當真、沒啥意思的觀念,小處說是對積分制管理的不重視,大處說是黨建責任感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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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十五
為加強黨員隊伍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深化鞏固拓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切實將《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作為全體黨員的行為準則,努力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根據《中共赫章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關于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支部實際,制定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如下:
???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堅持動態管理、注重實效,貼近實際、民主公開為基本原則,以推動征補辦各項業務工作開展、加強征補辦黨支部基層組織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增強全體黨員黨性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紀律意識、紅線意識,不斷提高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征補辦黨支部全體黨員。
???。
???黨員年度積分分為:“日常行為積分”、“年度評議積分”、“貢獻積分”等三部分構成。其中,“日常行為積分”與“年度評議積分”按照3:1的權重構成100分,“貢獻積分”為加分項目。
???????(一)日常行為積分(75分)。主要根據黨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黨員義務、發揮黨員作用、推動工作開展等表現情況,給予相應積分。主要內容包括:
???1.帶頭學習提高(15分)。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別力;帶頭參加各種主題實踐活動,嚴格落實“三會一課”,認真做好學習筆記,撰寫學習心得,定期過黨的組織生活,帶頭執行黨組織決議,落實工作部署,與上級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帶頭參加組織生活會,深刻自我剖析,虛心聽取意見,制定整改措施。
2.帶頭爭創佳績(15分)。認真學習崗位知識,刻苦鉆研專業技能,成為業務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結合崗位特點,制定承諾并認真進行踐諾;愛崗敬業,踏實肯干,任勞任怨,不講條件;主動參與重大事項決策,為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出謀劃策,具有較強的大局觀念和團隊協作精神;愉快接受并認真做好黨支部分配的工作任務,尤其在急難險重任務面前,能夠身先士卒、沖鋒在前,發揮帶頭作用。
3.帶頭服務群眾(15分)。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始終堅持群眾立場,自覺踐行群眾路線;認真思考新形勢下房屋征收工作,提高調查研究、溝通交流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做好被征收戶工作的本領;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維護群眾正當權益;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積極參加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服務活動,帶頭參加志愿者服務、義務勞動等社會公益性活動,積極與聯系村困難黨員群眾“結對幫扶”。
4.帶頭遵紀守法(15分)。帶頭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嚴格遵守黨紀國法,自覺遵守本單位規章制度,增強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帶頭遵守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廉潔從政、計劃生育等法律法規,做到以身作則;根據黨費收繳規定,按時足額交納黨費;帶頭抵制法輪功等非法組織,協助黨支部排查各種不穩定因素,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5.帶頭弘揚正氣(15分)。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帶頭反對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風,敢于同各種歪風邪氣作斗爭;黨性原則強,工作作風嚴謹,遵守職業操守,杜絕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行為;清正廉潔,克勤克儉,情趣健康,反對鋪張浪費、奢靡享樂,保持共產黨員的高尚情操;帶頭弘揚社會傳統美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二)年度評議積分(25分)。年度評議結合黨員年終總結或民主評議進行。原則上評議積分掌握在25分。評議為“優秀”等次的,得23-25分;“合格”等次的,得15-22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14分以下;“不合格”等次的不得分。
?????(三)貢獻積分(最高不超過10分)。
??黨員在各自崗位上,因工作表現突出受到住建局黨組、住建局機關黨委表彰的加1分,受到縣級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級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級及以上表彰的加5—10分。其他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由支部召開支部委員會議討論確定,報住建局機關黨委批準,加分最高不超過3分。
???黨員積分管理是一項長期性工作,與“兩學一做”常態化教育同步實施,由征補辦黨支部書記負總責,支委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1.每年第一季度要制定完善黨員積分管理實施細則,明確黨員積分管理記錄員。
???2.按季度開展日常積分考核。由支委會專門負責量化積分考核評議工作。主要是對黨員“五帶頭”等日常行為進行跟蹤考核記錄,全面準確地掌握黨員參加“三會一課”、交納黨費、開展黨性實踐鍛煉、作用發揮、完成任務等方面情況,賦予相應分值;日常積分考核工作一般在季度末進行,適時在黨員大會上公開,并通過一定形式對外公布。黨員對積分情況有異議的,向支委會提出,對支委會答復不滿意的,可向住建局機關黨委進行復議。
???3.按年度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民主評議積分一年一次,根據黨員評議情況,賦予相應分值。根據每一名黨員日常行為積分和民主評議積分分值,計算黨員年度總得分,與黨員年度考核掛鉤,并通過一定形式對外公布。
支委會制定“征補辦支部黨員日常行為積分管理記錄薄”跟蹤記錄。黨員加分實行申報制度,由黨員個人向支部申報,由支部核實后進行積分。
(一)加強組織領導。
支部書記作為支部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健全完善黨員檔案,明確黨員積分管理具體責任人,迅速展開動員和培訓工作,確保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得到順利推進。
(二)嚴格考核獎懲。
??支部要將黨員積分制管理列為黨建工作目標責任的重要內容。對工作落實到位,發揮作用明顯的黨員,要及時給予通報表彰,并作為典型進行推廣、交流、學習;對工作落實不力、流于形式、弄虛作假的黨員,要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其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模板16篇)篇十六
中國共產黨黨員,以下簡稱黨員、共產黨員或共產黨員,分為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和中國共產黨預備候補黨員。指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的入黨條件和程序,經批準加入中國共產黨的工人、農民、士兵、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為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持從嚴管理與有效激勵相結合,根據xxx精神,針對區的實際情況,將黨員義務明晰化、先鋒評價公開化、考核管理痕跡化,運用日常工作積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誤減分制、關鍵工作“一票否決”制的動態管理辦法進行百分量化考評,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具體管理評定辦法如下:
全局所屬在職在崗黨員和預備黨員。(除年老體弱、長期生病、行動不便的黨員,經本人申請、支部大會通過,并經機關工委批準后,可以不參加“黨員積分管理”)。
黨員年度積分分為:“日常行為積分”、“年度評議積分”、“貢獻積分”等三部分構成。其中,“日常行為積分”與“年度評議積分”按照4:1的權重構成100分,“貢獻積分”為加分項目。
1、日常行為積分(80分)。主要根據黨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黨員義務、發揮黨員作用、推動工作開展等表現情況,給予相應積分。主要內容包括:帶頭學習提高(15分),帶頭爭創佳績(15分),帶頭服務群眾(15),帶頭遵紀守法(20分),帶頭弘楊正氣(15分)。上述五帶頭的具體記分標準詳見附表:《中共xxx黨員量化積分標準表》。
2.民主評議積分(20分)。
民主測評在年終黨員大會上進行,測評黨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綜合表現,分為“好”、“一般”、“差”三個等次。測評分值按百分制計算,并將測評分按所占比例20%計入黨員積分。計算方法為:民主測評得分=(“好”的票數×1+“一般”的票數×0.8+“差”的票數×0.6)÷總票數×100。
(二)獎、扣分辦法。
1.獎分。
(1)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調研文章、學術報告、專題消息、通訊等,每篇獎2分;在區級刊物發表調研文章、學術報告、專題消息、通訊等,每篇獎1分(同一項內容累計計分不能超過3分)。
(2)年內個人受到市級及以上表彰加5分、區級表彰加4分、所在黨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黨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項目不同級別表彰的不能累計加分,一般以最高級別表彰計分)。
(3)在工作中有所創新,成效顯著的,每項獎3分,特別突出的,每項獎5分。
(4)黨員承諾之外的事項,按奉獻大小,經支部會議研究酌情獎分(同一項內容累計計分不能超過2分)。
2.扣分。
(1)個人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影響單位形象的,或在上級檢查、暗訪中受到處理的,每例扣3分。
(2)堅持原則,遵章守紀,不參加黃、賭、毒和一切迷信活動以及違規上訪行為,每違反一項扣3分。
(3)受到群眾有效投訴,對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現一次扣3分。
(4)發生其他事件,經所屬黨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項扣分不超過3分)。
3.一票否決。
黨員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實行一票否決(積分為零)。
黨員積分制管理以年終民主評議黨員為界,以一年為一個積分周期,以黨支部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黨支部要結合單位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積分管理評定細則》。
(一)黨員據實申報。黨員如實填寫《黨員積分申請表》,及時向所在黨支部申請積分,黨支部安排專人做好記錄,其他黨員群眾也可向支部反映黨員積分事項。
(二)支委進行初評。黨支部每季度召開支委會,根據支部掌握的黨員履行義務、完成工作、承諾踐諾等情況,按照支部確定的積分事項、積分標準、扣分辦法、加分條件,核實和初評每名黨員的季度積分。
(三)半年審核匯總。原則上,黨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黨員申報、支委初評的積分情況,由參會黨員評議通過,確定黨員季度積分,并由專人負責填寫《黨員年度積分管理登記表》。
(四)公示季度積分。半年審核匯總后,黨支部及時將黨員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干部群眾及服務對象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黨支部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向黨員通報。
(五)年終綜合評定。結合黨員民主評議工作,計算出黨員年度綜合積分,計算方法為:黨員年度綜合積分=(基礎分+年度累計履職分+年度累計獎分-年度累計扣分)+民主測評分×20%。
年度綜合積分結果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年老體弱、長期病臥、身體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黨員經本人申請、支部核實、報上級黨(工)委審批同意可不納入積分制管理,由所在黨組織根據平時表現評定年度綜合得分,但原則上不參加評先評優。單位派出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第一書記)原則上參加所駐村積分管理,積分情況由村按季度反饋派出單位,考核結果共用,但只能參加一邊評先評優。
年度綜合積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黨員,按一定比例評為“優秀”等次,優先作為各級表彰的推薦對象。年度綜合積分在60-80分的黨員,評為“合格”等次。年度綜合積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黨員,評定為“不合格”等次,由黨組織進行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作出組織處理。
為切實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充分調動黨員積極參加各項活動積極性、主動性,發揮黨員在旅游管理、緊急救援等工作中的先鋒模范作用,努力建設政治合格、品德合格、執行紀律合格、發揮作用合格的黨員隊伍,綜合執法局第二黨支部積極向兄弟支部和單位學習,借鑒西海觀光纜車黨支部的工作經驗,制訂出臺了《綜合執法局第二黨支部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并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支部試行。
此次制訂的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充分考慮到本支部黨員工作實際,對黨員參加學習、“三會一課”、培訓、黨日活動作了基本的積分規定,同時對參加片區迎客松黨支部的活動、“學習強國”上的學習積分情況以及在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得到游客寄感謝信或錦旗表揚的,給予了相應的獎勵加分,以期強化黨建引領,鼓勵黨員立足崗位爭優秀、履職盡責作貢獻。辦法業經支部全體黨員充分討論和征詢意見,支委會研究確定,最終報黨總支審核通過。
辦法力求簡單易懂,又便于操作和計算分值,按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積分周期。并將充分運用積分結果,將積分作為年度黨員民主評議和評選優秀黨員的主要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黨員黨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學完善的黨員考核評價體系,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局黨員管理工作實際,現對黨員實行積分管理提出如下辦法。
對黨員實行積分管理,應緊扣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主線,堅持簡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員參與、突出重點,堅持標準、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則,著眼于解決部分黨員中存在的黨性意識不強、組織紀律觀念差、作用發揮不好等問題,采取定性評價與量化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實現黨員日常管理服務的科學化、精細化,激勵廣大黨員做到政治合格、執行紀律合格、品德合格、發揮作用合格。
全局所有在職黨員。年底根據其參與黨組織活動和日常行為表現進行民主評議定級。
對黨員積分管理的考核主要內容由日常行為設置,分值100分(見附件)。由支部組織委員根據黨員日常表現情況實時賦分記錄,適時公示,每年一排名,做到跟蹤動態管理。
(一)積分定級。全年累計積分90分以上的黨員,納入優秀黨員和優秀公務員評定資格;累積積分70-89分的為合格黨員等次;累積積分60-69分的為基本合格黨員等次;累積積分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黨員等次。
(二)積分運用。依據黨員個人積分和支部全體黨員總積分,確定推薦單位及上級組織表彰獎勵的個人和集體。對積分高,表現優秀的黨員干部,在學習培訓、干部任用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或任用。
對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黨員,黨支部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對積分為不合格等次的黨員,按照組織程序處理。預備黨員積分為85分以上(含85分)的按期轉正;70-84分(含70分)的繼續培養并延期轉正;70分以下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實行黨員積分管理是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一項創新舉措,也是健全黨員考核評價體系的有益探索。各支部要高度重視,明確專人負責,精心組織實施,確保黨員積分管理工作扎實推進,取得良好成效。要不斷總結經驗,積極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長效機制。
為加強黨員隊伍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深化鞏固拓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切實將《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作為全體黨員的行為準則,努力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根據《中共赫章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關于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支部實際,制定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如下:
???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堅持動態管理、注重實效,貼近實際、民主公開為基本原則,以推動征補辦各項業務工作開展、加強征補辦黨支部基層組織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增強全體黨員黨性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紀律意識、紅線意識,不斷提高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征補辦黨支部全體黨員。
???黨員年度積分分為:“日常行為積分”、“年度評議積分”、“貢獻積分”等三部分構成。其中,“日常行為積分”與“年度評議積分”按照3:1的權重構成100分,“貢獻積分”為加分項目。
???????(一)日常行為積分(75分)。主要根據黨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黨員義務、發揮黨員作用、推動工作開展等表現情況,給予相應積分。主要內容包括:
???1.帶頭學習提高(15分)。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別力;帶頭參加各種主題實踐活動,嚴格落實“三會一課”,認真做好學習筆記,撰寫學習心得,定期過黨的組織生活,帶頭執行黨組織決議,落實工作部署,與上級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帶頭參加組織生活會,深刻自我剖析,虛心聽取意見,制定整改措施。
2.帶頭爭創佳績(15分)。認真學習崗位知識,刻苦鉆研專業技能,成為業務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結合崗位特點,制定承諾并認真進行踐諾;愛崗敬業,踏實肯干,任勞任怨,不講條件;主動參與重大事項決策,為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出謀劃策,具有較強的大局觀念和團隊協作精神;愉快接受并認真做好黨支部分配的工作任務,尤其在急難險重任務面前,能夠身先士卒、沖鋒在前,發揮帶頭作用。
3.帶頭服務群眾(15分)。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始終堅持群眾立場,自覺踐行群眾路線;認真思考新形勢下房屋征收工作,提高調查研究、溝通交流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做好被征收戶工作的本領;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維護群眾正當權益;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積極參加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服務活動,帶頭參加志愿者服務、義務勞動等社會公益性活動,積極與聯系村困難黨員群眾“結對幫扶”。
4.帶頭遵紀守法(15分)。帶頭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嚴格遵守黨紀國法,自覺遵守本單位規章制度,增強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帶頭遵守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廉潔從政、計劃生育等法律法規,做到以身作則;根據黨費收繳規定,按時足額交納黨費;帶頭抵制法輪功等非法組織,協助黨支部排查各種不穩定因素,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5.帶頭弘揚正氣(15分)。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帶頭反對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風,敢于同各種歪風邪氣作斗爭;黨性原則強,工作作風嚴謹,遵守職業操守,杜絕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行為;清正廉潔,克勤克儉,情趣健康,反對鋪張浪費、奢靡享樂,保持共產黨員的高尚情操;帶頭弘揚社會傳統美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二)年度評議積分(25分)。年度評議結合黨員年終總結或民主評議進行。原則上評議積分掌握在25分。評議為“優秀”等次的,得23-25分;“合格”等次的,得15-22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14分以下;“不合格”等次的不得分。
?????(三)貢獻積分(最高不超過10分)。
??黨員在各自崗位上,因工作表現突出受到住建局黨組、住建局機關黨委表彰的加1分,受到縣級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級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級及以上表彰的加5—10分。其他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由支部召開支部委員會議討論確定,報住建局機關黨委批準,加分最高不超過3分。
???黨員積分管理是一項長期性工作,與“兩學一做”常態化教育同步實施,由征補辦黨支部書記負總責,支委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1.每年第一季度要制定完善黨員積分管理實施細則,明確黨員積分管理記錄員。
???2.按季度開展日常積分考核。由支委會專門負責量化積分考核評議工作。主要是對黨員“五帶頭”等日常行為進行跟蹤考核記錄,全面準確地掌握黨員參加“三會一課”、交納黨費、開展黨性實踐鍛煉、作用發揮、完成任務等方面情況,賦予相應分值;日常積分考核工作一般在季度末進行,適時在黨員大會上公開,并通過一定形式對外公布。黨員對積分情況有異議的,向支委會提出,對支委會答復不滿意的,可向住建局機關黨委進行復議。
???3.按年度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民主評議積分一年一次,根據黨員評議情況,賦予相應分值。根據每一名黨員日常行為積分和民主評議積分分值,計算黨員年度總得分,與黨員年度考核掛鉤,并通過一定形式對外公布。
支委會制定“征補辦支部黨員日常行為積分管理記錄薄”跟蹤記錄。黨員加分實行申報制度,由黨員個人向支部申報,由支部核實后進行積分。
(一)加強組織領導。
支部書記作為支部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健全完善黨員檔案,明確黨員積分管理具體責任人,迅速展開動員和培訓工作,確保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得到順利推進。
(二)嚴格考核獎懲。
??支部要將黨員積分制管理列為黨建工作目標責任的重要內容。對工作落實到位,發揮作用明顯的黨員,要及時給予通報表彰,并作為典型進行推廣、交流、學習;對工作落實不力、流于形式、弄虛作假的黨員,要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其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扎實推進基層黨支部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根據上級黨委提出的強化基層黨建工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切實增強廣大黨員黨性意識、責任意識,不斷提高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特制定本辦法。
一、制度范圍。
所有黨員適用積分制管理范圍。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推行積分考察制,納入積分管理范圍,但不參與評定等次。
(一)基礎分(60分)。
1.講政治,有信念(20分)。
(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堅定,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存在信仰缺失、有發布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或有損黨的形象言論的,該項不得分。(5分)。
(2)認真學習黨章黨規、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學習黨章不認真,入黨積極分子黨章考試不合格的,該項不得分。(5分)。
(3)努力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5分)。
2.講規矩,有紀律(25分)。
(1)帶頭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廉潔自律。大操大辦紅白喜事,造成不良影響的,該項不得分。(5分)。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辦事,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5分)。
(3)按時參加黨課、組織生活會等黨內活動;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按時上交思想匯報。(5分)。
(4)按時足額交納黨費。(5分)。
(5)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5分)。
3.講道德,有品行(15)。
(1)發揚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5分)。
(2)孝敬父母、愛護子女、鄰里友善、互助和諧,群眾口碑好。不盡贍養老人或撫養子女義務的,該項不得分。(5分)。
(3)生活健康、生活積極向上,遠離賭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動,該項不得分。
(5分)。
(二)履職分(40分)。
1.講奉獻,有作為。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在工作、生產、學習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10分)。
(2)積極參與公司各項學習教育、培訓。(5分)。
(3)認真負責,工作、生產中無錯漏、無失誤、無事故、無違章等。(5分)。
(4)參加公司全年各項會議,認真領會精神,積極提出創新思路。(5分)。
(5)密切聯系群眾,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困難和意見建議,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5分)。
(6)參加黨員各項活動,參與黨員志愿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等。(5分)。
(7)帶頭開展黨員承諾,積極落實承諾事項。(3分)。
(8)加分:當年度在工作、生產、學習中做出突出貢獻,受到司級別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給予適當加分。(同一項目以最高級表彰積分,不累計。)。
(三)一票否決。
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實行一票否決,積分為零。
三、積分流程。
黨員積分以黨支部為單位按年度具體組織實施。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參照執行。
(一)黨員大會評定。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黨支部初評的黨員積分情況,由參會黨員進行評議,確定黨員積分。
(二)公示積分。黨支部將黨員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及服務對象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或向上級黨組織申訴,黨支部或上級黨組織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及時向黨員反饋,并在下一次黨支部黨員大會上通報。
(三)計算年度積分。年末,黨支部計算黨員年度積分(年度積分=基礎分+履職得分-累計扣分),黨支部審核備案。
四、積分評定與運用。
(一)黨員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在開展民主評議前,黨支部應向黨員公布積分情況。
黨員年度積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評定等級為“優秀”;年度積分在80-89分(含80分),評定等級為“良好”;年度積分在70-79分(含70分),評定等級為“中等”;年度積分在60-69分(含60分),評定為“合格”;年度積分低于60分的,可列為不合格黨員。
預備黨員年度積分未達到75分的,延長預備期,介紹人須找其談心談話,分析原因,支部須落實幫教措施;無正當理由年度積分未達到60分或出現一票否決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3年內不得發展。
入黨積極分子年度積分達到90分及以上,同時有加分項目的優先考慮列為發展對象;年度積分未達到70分的,介紹人須找其談心談話,分析原因,支部須落實幫教措施;無正當理由年度積分未達到60分,或連續兩年年度積分未達到70分,或出現一票否決的,取消入黨積極分子資格,3年內不得發展。
年度積分分值與評定等級的對應關系,由黨支部根據本支部設定的基礎分、履職分具體確定。
(二)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應優先作為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并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
(三)對積分排名靠后的黨員,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重點幫扶,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對被評定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慎重穩妥做出處理。
為了貫徹落實從嚴治黨新要求,不斷創新和完善黨員管理機制,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根據xx黨委要求,xx公司黨委決定對所管理的黨員施行積分制管理。
以《黨章》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按照從嚴要求、客觀公正、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推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強化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實現黨員日常管理的精細化、規范化,促進廣大黨員牢固樹立《黨章》意識、嚴格履行黨員義務、自覺接受組織管理、主動參加組織生活、積極爭當先鋒模范,從而全面提高黨員隊伍的綜合素質,提升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一)履行黨員義務、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情況。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可以參照黨章規定的八項義務):
2.(此處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添加);
3.(此處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添加);
4.(此處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添加);
5.(此處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添加);
6.(此處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添加);
7.(此處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添加);
8.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9.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10.按時足額交納黨費。
(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
主要依據各部門每月或每季度對黨員下達的業務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三)黨員承諾事項。
每位黨員每年結合黨員義務和業務工作提出不少于一項承諾。
黨員積分制實行百分制管理,按照季度評分、年終評定、書記點評的程序進行。
(一)賦分標準。
1.基礎分(50分):反映黨員履行義務、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情況。
2.業績分(40分):黨員業務工作完成情況。
3.黨員承諾事項分(3分):根據黨員承諾事項完成情況給予得分。
4.民主評議黨員分(3分):根據年終黨員民主評議情況分別按“優秀”積3分、“良好”積2分、“一般”積1分、“差”積0分給予賦分。
5.獎勵分(4分):根據黨員在本年度獲得的獎勵按照國家級獎勵積4分、省部級獎勵積3分、廳局級獎勵積2分、總公司獎勵積1分、本部門獎勵積0.5分給予賦分。
(二)季度評分。
1.個人填報。黨員按照積分制管理的主要內容每個季度填報個人履行黨員義務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
2.支部評分。支委會議研究評議每位黨員的基礎分和業績分。
3.公示。黨員季度積分情況必須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登記臺賬。
(三)年終評定。
1.年終民主評議。按照《關于做好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全體黨員進行民主評議。
2.確定年度總積分。各黨支部年終要對黨員四個季度履行黨員義務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得分進行平均,同時匯總黨員承諾事項分、民主評議黨員分及獎勵分,形成本人年度總積分。
3.評定等級。黨員等級根據年度總積分劃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年度總積分在90分以上的評定為優秀,80——89分的評定為良好,60——79分的評定為合格,60分以下的評定為不合格;發生違紀違法問題,被組織處理的,評定為不合格;評為“優秀”等次的黨員人數不能超過本支部黨員人數的15%。
4.公示。年終評定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總公司黨委備案。
(四)書記點評。
黨員年終等級評定后,黨支部書記結合黨員履行義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黨員承諾事項完成情況和民主評議情況,對本支部每位黨員進行點評,肯定取得的成績,指出存在的問題和努力方向,督促其整改提高。黨支部書記由總公司黨委書記點評。
1.每位黨員的年終評定等級要在黨支部黨員大會上通報。
2.每位黨員年終評定的等級將作為個人評優的重要依據。
3.被評為“不合格”的黨員,要列為幫教對象,由黨支部書記進行誡勉談話,督促指導其彌補不足、改進工作;連續兩年被評為“不合格”的黨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組織處理。
1.公司黨委負責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負責對各黨支部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并對各黨支部進行考核、評價,確保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順利實施。
2.各黨支部負責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的具體落實。負責每位黨員季度積分評議、年終等級評定和積分臺賬管理。黨支部書記是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抓好落實。
3.黨員領導干部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黨支部的黨員積分管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加強黨員隊伍建設,規范黨員行為,發揮黨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監督黨員的主體作用,引導黨員在推進公司發展中當先鋒、做標桿,為民主評議黨員、為“爭先創優”評比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規定了積分原則、積分依據、積分流程、積分應用等管理內容。適用于邯鄲公司全體黨員(包含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長期病假或其它原因無法參與的黨員,需經本人申請、黨支部研究同意可不參加積分管理。
第三條術語解釋:
黨員積分管理:通過黨員履行黨員義務、突現黨員在生產經營中的先鋒作用的發揮,進行黨員的正向行為、負向行為的基礎積分、加分、扣分,通過各黨(總)支部進行匯總黨員在一年中的總得分的管理活動。
第二章職責與管理內容及方法。
第四條職責:。
(一)公司黨委全面統籌實施工作。
(二)黨群工作部負責制定、修訂管理辦法,指導督促各黨(總)支部開展黨員積分管理,修訂完善工作機制,組織先進經驗分享和推廣。
(三)各黨(總)支部負責具體實施,對本支部黨員積分進行修正,組織開展黨支部月度審核、公示,積分記錄存檔備查;對得分較低的黨員和限期改進的黨員進行跟蹤幫扶,對不合格黨員提出處理建議。
(四)各黨小組負責黨員積分日常記錄、管理和報送報表。
第五條管理的內容及方法。
1.日常行為量化原則:積分遵循重日常、重過程、重實績、重積累原則;
2.自我管理原則:由黨員根據參加黨的生活和生產經營中的良好表現,自行申報積分。
(二)積分構成。
黨員積分由正向行為的基礎積分、貢獻加分和負向行為的違規扣分、一票否決四個部分構成。
4.一票否決側重于強制性,以全面從嚴治黨為遵循,主要體現黨員違紀違法和“不在組織、不像黨員、不起作用、不守規矩”等其他嚴重背離黨員標準的情況。
(三)積分程序。
“一月一積、年底統計”,通過黨員每月上報,黨小組月度記錄、審核、上報,黨支部月度審議、公示,黨群部監督的形式,通過年度累積,形成黨員全年的積分。
1.黨群部確定黨員積分項目及積分規則(附件a)。
a)黨員:每月完成當月積分填報。
c)黨支部:審核黨小組對黨員的積分情況進行修訂補充。
3.定期公示反饋。經黨支部審核后的黨員積分在下一個月10日前在本支部范圍內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申辯、問詢。審核公示無誤后,將本支部當月《黨員積分統計報表》(附件b)于下一個月15日前報黨群工作部。
4.年底匯總。年底對黨員全年積分進行匯總,并在本支部內公示。結合年度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將黨員年度積累積分情況作為黨員評議的主要依據。
(四)檢查監督。
1.黨群工作部不定期抽查各黨(總)支部黨員積分的真實性、準確性。存在不符合情況加分的,處理如下:
a)發現一處不符合情況加分的,取消涉及黨員的該項成績,并對支部作出提醒;
b)發現3處不符合情況加分的,該黨員年終民主評議等級為不合格;
d)黨員積分未按要求公示的,每出現一次扣減黨支部黨建責任目標1分;
e)黨支部年內出現5人次以上不符合情況加分的,不得參與先進黨支部的評選。
2.應參加積分管理但未能按照積分管理要求參與行為量化積分的黨員,不得參加年度各類先進評選。
(五)積分應用。
2.年終黨員民主評議。
a)各黨支部按照“黨員積分”年度累加得分(80%)、群眾評議黨員(10%)和黨員互評得分(10%)3個維度開展黨員民主評議(分別按100分折取權重)。
b)民主評議總分90分以上的,且排序在本支部前30%的評議等級認定為優秀;
e)民主評議總分在60分以下的評議等級應認定為“不合格”;
f)民主評議“不合格”黨員均由所在黨支部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限期一年進行教育改正。
3.先進評選。
a)民主評議等級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黨員不能參加當年度各類先進評選。
(六)表彰獎勵。
獲得“黨員標桿示范崗”的黨員,公司將給予通報表彰、授予“黨員標桿示范崗”擺臺,優先推薦為上級單位先進候選人。
第三章附則。
第六條本辦法為公司二級制度。
第七條本辦法由公司黨委會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根據上級黨組織精神,結合光榮院實際,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切實增強黨員黨性意識、責任意識,不斷提高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特制定本辦法。
所有黨員適用積分制管理范圍。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推行積分考察制,納入積分管理范圍,但不參與評定等次。
黨員年度基準積分為80分。每個年度從“0”開始,具體由記分項、扣分項和“一票否決”事項組成。
(一)講政治,積極學習理論知識(30分)。
(1)紅星云app或學習強國在線學習每500積分積1分。
(2)參加集中學習一次積1分。
(3)自學筆記、學習心得每篇積0.5分。
(4)努力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每月2分)。
(二)講規矩,有紀律(20分)。
(1)帶頭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廉潔自律積5分。(大操大辦紅白喜事,造成不良影響的,該項不得分)。
(2)按時參加黨課、組織生活會等黨內活動;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按時上交思想匯報積5分。
(3)按時足額交納黨費積5分。
(4)自覺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積5分。
(5)參加“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參與黨員志愿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等每次積1分。
(三)講道德,有品行(10)。
(1)發揚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愛護子女、鄰里友善、互助和諧,群眾口碑好。不盡贍養老人或撫養子女義務的,該項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積極向上,遠離賭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該項不得分。
(2分)。
(四)講奉獻,有作為(20)。
(1)年度考核“稱職”記10分,優秀的記20分。
(2)認真負責,工作中無錯漏、無失誤、無事故、無違章等記5分。
(4)帶頭開展黨員承諾,積極落實承諾事項積3分。(5)加分:當年度在工作、生活、學習中做出突出貢獻,受到退伍軍人事務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給予適當加分。(同一項目以最高級表彰積分,不累計。)。
(五)負面扣分。
(1)未經同意,缺席應參加活動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時足額交黨費,每次扣2分。
(3)受留黨察看以下處分的扣10分,留黨察看以上的,全年記0分。
(4)受養員投訴,查證屬實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決。
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實行一票否決,積分為零。
黨員積分以黨支部為單位按年度具體組織實施。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參照執行。
(一)年初制訂標準。2020年度按以上積分標準,新的一年如需調整,按調整執行。
(二)月末自主申報。每月末,黨員對照積分考核標準備,如實向支部申報積分。支部明確記分員,建立臺帳。
(三)公開公示。黨支部每個季度將黨員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及服務對象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或向上級黨組織申訴。
(四)計算年度積分。年末,黨支部計算黨員年度積分(年度積分=基礎分+履職得分-累計扣分),黨支部審核備案。
(一)黨員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在開展民主評議前,黨支部應向黨員公布積分情況。
黨員年度積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評定為“好”等次;年度積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則上評定為“一般”等次;年度積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則上評定為“差”等次;年度積分低于60分的,可列為不合格黨員。
預備黨員年度積分未達到70分的,可延長預備期。
參加“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參與黨員志愿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等每次積1分。年度積分分值與評定等次的對應關系,由黨支部根據本支部設定的基礎分、履職分具體確定。
(二)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應優先作為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并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
(三)對積分排名靠后的黨員,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重點幫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對被評定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慎重穩妥做出處置。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黨員管理,建立健全黨員黨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學完善的黨員考核評價體系,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對黨員實行積分管理,堅持簡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員參與、突出重點,堅持標準、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則,著眼于解決部分黨員中存在的黨性意識不強、組織紀律觀念差、作用發揮不好等問題,采取定性評價與量化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實現黨員日常管理服務的科學化、精細化,激勵廣大黨員做到政治合格、執行紀律合格、品德合格、發揮作用合格。
以支部為單位對本轄區全體黨員按自然年度進行考核。
對黨員積分管理的考核對象主要由分為在家黨員和在外流動黨員兩種。在家黨員考核由組織生活會(30分)、履行職責(30分)、遵紀守法(30分)及加分(10分)四部分構成;在外流動黨員考核由組織生活(30分)、遵紀守法(30分)、加分(40分)三部分構成,共設置基礎分值100分。積分評定采取在基礎分值基礎上進行加減分進行確定。
(一)在家黨員。
1.組織生活(30分)。
(1)按時、足額交納黨費。(10分)。
(2)積極參加“三會一課”、農民夜校及其它學習培訓活動。(20分)。
2.履行職責(30分)。
(1)主動配合,帶頭參與村里的事務。(5分)。
(2)主動認領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5分)。
(3)自覺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各項任務。(10分)。
(4)帶頭宣傳黨的政策,組織或參與義務勞動等。(10分)。
3.遵紀守法(30分)。
(1)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10分)。
(2)嚴守各項法律法規,本人及家庭成員無違法違紀現象。(10分)。
(3)主動做群眾思想政治工作,引導群眾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問題。(10分)。
4.其他(10分)。
(1)熱心參與社會公益事業,認真踐行黨員承諾事項。(2分)。
(2)帶頭示范,積極為本村經濟社會發展建言獻策。(2分)。
(3)在脫貧攻堅及其他工作中表現突出,年度評議為優秀或群眾滿意度高。(3分)。
(4)獲得鄉鎮及以上通報表揚表彰。(3分)。
(二)在外流動黨員。
1.組織生活(30分)。
(1)按時、足額繳納黨費。(10分)。
(2)每月主動向村黨組織匯報思想及工作動向。(20分)。
2.遵紀守法(30分)。
(1)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10分)。
(2)嚴守各項法律法規,本人及家庭成員無違法違紀現象。(10分)。
(3)在外主動做好外出群眾思想政治工作,引導群眾積極工作,發生糾紛時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問題。(10分)。
3.其他(40分)。
(1)主動參加當地黨組織“三會一課”及學習本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相關內容。(10分)。
(2)積極參加流入地黨組織的組織活動,接受流入地黨組織的教育管理,時時處處發揮先鋒模范作用。(10分)。
(3)積極參加幫扶活動,積極為家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言獻策,主動參與家鄉建設。(20分)。
(三)“一票否決”事項。
1.觸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2.發現有吸毒、嫖娼、賭博等行為。
3.從事、參與非法組織活動,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為非法組織等提供信息、資金、場所;參與群體性事件;煽動群眾集體上訪鬧事。
4.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不做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
5.道德敗壞,不贍養父母,不撫養子女,虐待家庭成員。
6.組織、參與封建迷信、分裂祖國活動。
7.其他嚴重違反《黨章》規定情形。
1.以支部為單位對本轄區全體黨員分在家黨員及在外流動黨員兩類按季度進行考核評分,12月底匯總,取平均積分作為黨員年度考核依據。
2.每名黨員全年平均積分合計最高不超過100分。
3.在年終按照全年平均積分60—70分為“一星”,70分以上—80分為“二星”,80分以上—90分為“三星”,90分以上—95分“四星”,95分以上—100分為“五星”標準評定。
4.此評定平均分值將作為民主評議黨員(黨性體驗)重要參考標準,評定黨員等次。
1、本辦法自2019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
2、本辦法由中共儀隴縣復興鎮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