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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協議書 安全協議書簡單篇一
乙方:xxxxxxxxxxxxxxxxx級負責人
丙方:校方
1、本次聯誼晚會舉辦各個環節必須遵紀守法,內容健康向上。
2、本次活動要求組織者與參與者之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持晚會各個環節的順利開展。
3、晚會籌備組成員應認真對待自己負責的每一項任務,細心地處理好自己的工作,協助晚會其他籌備組的工作;
4、在活動期間,出現了意外情況,應立即向活動負責人匯報,由負責人協調解決;如果負責人解決不了的,則立即上報指導老師,由指導老師來協調解決。
5、在節目演出中,表演節目之后的兩個節目必須在后臺做好準備,若前一個節目由于各種原因不能按時演出時,由下一個節目及時跟進。觀看者不得起哄,各班班長維持好各班參與者現場秩序。
6、若在晚會期間出現停電情況,在30分鐘內沒有正常供電,則由主持人宣布晚會改天舉行,停電期間不得而騷動,聽從負責人安排,有序離場。
7、保管好個人財產,如財產丟失,及時向負責人報告。
8、活動結束后,由機動組負責組織觀眾的有序退場;
9、活動結束后,除清理、打掃現場衛生的同學外,其他人不得逗留。
10、所有參與者不得攜帶危險易爆物品。
11、校方財產損壞,損壞者照價賠償。
備注:注意安全用電,嚴禁飲酒,打架斗毆,杜絕踐踏事件發生。
安全協議書 安全協議書簡單篇二
甲方:xxxxxxx
乙方:塔司 信號工
1甲方責任
(1)甲方認真貫徹行國家、北京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政策、法規、規程、規范、標準和要求。
(2)甲方對乙方對施行施工管理職能,全權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執行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和合同及各項協議書之合同規定,不得違章指揮。
(3)甲方對施工現場實施統一管理,技術部門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分項方案及審批,對施工現場平面總體規劃進行安排,甲乙雙方對新入場施工人員各自進行安全教育,并各自做好詳細記錄.
(4)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單位、施工負責人、施工人員未進行教育或技術交底自上崗操作的人員進行300元以上嚴重處罰并立即停止工作。
(5)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簽字本安全、文施管理責任書。
(6)甲方發現施工現場的各類隱患有權對乙方發書面隱患通知,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達標驗收合格;對未在規定期限內成整改合格或整改不徹底的,甲方按《建設工程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的處罰規定》對乙方進行300元-20xx元處罰。對險情嚴重的給予500元-3000元處罰,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后果由乙方自負。
(7)對多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內訌、挑鬧事非、侮辱他人、打架、不服從管理的人員、存在安全隱患、違章拒不整改制止、甲方有權對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給予500元以上處罰的通知強令乙方進行更換并清除出現場;相關班組、施工人員;問題嚴重的甲方更換整個班組或整個隊伍。限期清出施;在乙方人員、對伍更換清出現場期間,如因此事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治安事件、刑事犯罪事件、經濟損失等有乙方單位負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后果。
(8)甲方堅持“四不放過”原側。即對發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1.乙方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眩暈、突發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2. 乙方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
3. 乙方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時必須確定吊裝區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護。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作業
6.乙方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
(1)被吊物質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
(2)信號不清;
(3)吊裝物下方有人;
(4)吊裝物上站人;
(5)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
(6)斜拉斜牽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無容器;
(9)吊裝物質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規定;
(11)作業現場光線陰暗。
7. 乙方作業時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操作。聽從統一指揮。
8. 乙方使用起重機作業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位置,合理穿掛索具,經試吊無誤后方可起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區。
9.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10.需自制吊運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漿斗等)時,必須按下列要求進行:
(1)荷載(包括自重)不得超過5000千克;
(2)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設計,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批準;
(3)焊制時,須選派技術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質量管理人員跟蹤檢查,確保制作質量;
(4)制作完成后,須經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驗收,并試吊,確認合格;
(5)驗收時必須將設計圖紙和計算書交項目經理部主管部門存檔,井由主管部門納入管理范疇,定期檢查、維護,遇有損壞及時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須由作業人員進行檢查,確認焊縫不開裂,吊環不歪斜、開裂,容器完好。
l.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有套索。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持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索繩方法,使用卡環鎖緊吊繩o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調配合。如發現吊物重心偏移或與其他物件牯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繩:落繩、停穩、支穩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吊掛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交底內容:
(2)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重心。
7.捆綁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捆綁必須牢固;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經試吊無誤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長期不用的起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測、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l.作業前必須按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2.作業前應將作業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底部應支墊牢固。
3.三角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e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l.5m。
4.吊裝作業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l.作業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
2.作業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乎穩。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各必須連接牢固,保持穩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協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定。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傾覆措施。
7.暫停作業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攆穩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1.作業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3.蒲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x 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ra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使用卡環時,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使用。
(1)斷股或使用時斷絲速度增大。
(2)在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3)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4)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5)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到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6)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本協議一式三份項目部 塔司 信號工各一份,本協議在簽訂之日后生效。
以上的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安全協議書簡單篇三
為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教育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落實“一崗雙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明確并履行崗位安全職責,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將安全教育有機滲透到本學科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中。
3、課前首先清點班上的學生人數,如發現學生無故曠課等異常情況,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作進一步處理,加強課堂紀律的控制,嚴防學生在課堂上出現故意喧嘩、打鬧等不良現象,以及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及時制止、告誡、教育,并與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及時溝通。
4、密切配合班主任開展安全工作,及時將班內的安全問題向班主任反映,協助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妥善處理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
5、課堂教學中如遇突發事件或安全問題,及時將學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并作妥善處理,同時立即向安保主任或分管校長匯報。
6、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7、完成學校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8、上體育課、實驗課和電腦課時,教師須課前進行相關設備設施安全檢查,結合課程特點對學生講清、講清安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項,教學中教會學生的自我保護與幫助方法;嚴把課堂教學過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和糾紛,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程序及時進行處理。
9、教師必須保障上課期間學生的人身安全。
10、嚴禁教師體罰、變相體罰、漫罵或驅趕學生。
11、關注學生的思想和行為表現,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行為出現異常,要及時詢問、教育或聯系班主任、家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12、學生因病、因事需請假外出的,原則上由班主任帶學生到門衛處填寫《出校證明》方可離校,教師不得擅自讓學生離開校園。
13、要按照學校作息時間不要拖堂、準時放學,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4、重視加強學生的日常行為教育,嚴禁學生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上下樓推擠、攀爬護欄、圍墻、樹木、籃球架等公共設施或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游戲,一旦發現以上情況,應及時對學生進行阻止和教育。
15、代理班務教師應處理帶班當天突發事件。
此安全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至20xx年第二學期。
長鋼小學(學校蓋章) 學校負責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安全協議書 安全協議書簡單篇四
甲方:
乙方: (教師)
為了提升學校辦學品位,凸顯學校辦學特色,強化學校教學裝備,優化教師辦公設備,同時為了適應信息時代的發展需求,加快我校教學信息化和網絡教學進程,提高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和教育管理及教學效率,學校為教師辦公室配備電腦。為確保電腦的正常有序使用并能發揮最大教學效益,特制定電腦使用協議書如下:
1、不允許使用者擅自將電腦進行改裝、擴容、升級。
2、使用人應將電腦用于教育教學及教育教學的管理工作,盡可能使用電腦進行相關教育教學備課,并將備課所用的教案和課件資料、在教育教學中取得的各項成果(獲獎論文、獲獎教學實錄等)及時上傳至校內資源庫,不得將電腦用于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如聊天,玩游戲,下載bt等),嚴禁利用網絡傳播、閱覽不健康的網頁或文件、電子郵件,嚴禁利用校園網絡傳播病毒、攻擊學校服務器等惡劣行為和危害社會的違法犯罪行為。由此造成的網絡故障或計算機設備損壞,經查實后由使用者負責,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情節嚴重者送交執法機關處理。
3、電腦屬于貴重教學設備,使用者在電腦的過程中,要依照電腦使用注意事項和管理辦法使用,注意清潔衛生,悉心愛護,嚴格保管,禁止私自拆裝,防火防盜。上網前做好殺毒工作。如因使用者未按要求使用或野蠻操作等損壞電腦及其附件(電源線、驅動程序、說明書等),責任自負。
4、使用者作為信息時代新型教師,應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術培訓,努力鉆研信息化教學理論,掌握信息技術和計算機、網絡的使用,提高自身適應信息化教學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的電腦的效能為教育教學服務。
5、未竟事宜,由學校組織校務會議討論決定。
以上協議經學校、使用雙方認可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安全協議書簡單篇五
為切實保障學生安全,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有關條款,并針對____同學在校期間行為,特制訂以下協議:
1、不玩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炮等,不做不安全的游戲,不帶利器進學校。
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等,不推拉擁擠。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游蕩,不與社會閑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游玩、上網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事故,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監護人自負。
4、不抽煙、不喝酒、不攜帶手機,不佩戴首飾,不留長發,不染發、燙發。
5、上課不得影響教師上課,不得與教師發生沖突。6、不遲到、早退,堅決杜絕曠課行為。
7、病、事假由監護人聯系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
8、課下必須按時完成作業,積極參加活動。
9、不破壞學校公物,如損壞照價賠償。
10、家長要與班主任經常取得聯系(一周內不少于一次),了解孩子的各方面情況,不斷規范孩子的學習、生活等行為。
此協議旨在監督____同學在校行為,如果該生違反協議內容,家長帶回家中教育反思,或改變就學環境。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班主任各執一份。學生離校協議自行作廢。
學生( 年級 班) 監 護 人 (聯系方式)
安全協議書 安全協議書簡單篇六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碼頭裝卸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認真磋商,達成共識,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與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市區港口安全、文明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
2、 告知乙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處理貨物裝卸作業和其他港區作業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
2、甲方有權委派相關人員在工作區域進行安全質量檢督。
3、甲方不定期檢查乙方工作現場,對乙方人員在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并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 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生產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5、乙方在工作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事故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和公安部門報告,要求派人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處理意見。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由于未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作業前必須提供進港作業人員名單和過駁車輛車號,過駁車輛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3、乙方過駁車輛應按甲方指定線路行駛,司機必須遵守港內交通規則,嚴禁超載、超速(碼頭限速10公里/小時,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時),交叉路口減速慢行,如甲方發現乙方車輛超載超速行駛,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4、乙方必須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5、乙方作業人員進入甲方碼頭區域必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穿越甲方區域必須遵守港內道路交通規則,注意觀察、避讓車輛和機械。嚴禁在碼頭門機裝卸作業半徑和場地作業點內行走站立和蹲坐,嚴禁觸碰甲方機械和電器設備。乙方作業人員在甲方區域發生偷盜行為,按甲方規定處罰(以一罰十),作業過程中乙方應及時清除灑落在碼頭、道路上的貨物,保證甲方區域干凈整潔。
6、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必須為工作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應對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證其使用安全。
7、乙方在工作中要有嚴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重要地點、重點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8、工作期間,乙方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對所在的工作區域、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9、乙方在甲方區域內作業中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負責向本單位隸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唐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甲方報告,按“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并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后事宜。
三、違約責任:
因乙方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合同條款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發生人身傷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地方法院判決。
五、乙方排出的務工人員必須是已同乙方簽訂勞務合同或臨時勞務協議的工作人員。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安全協議書簡單篇七
墓地用地協議書
甲方:牟建華(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長寧縣桃坪鄉 村 社,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著相互支持 、相互幫助、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將屬于自己的位于長寧縣桃坪鄉村 社、小地名處的自留山內土地出讓給甲方用于安葬墳墓的林地(即:墓地長: 米,寬: 米。面積: (平方米)給甲方,并且保證今后甲方對該地的永久使用權,且保障甲方安葬時用土及人員進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時候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掃墓等活動),乙方無權干涉。
二、甲方擁有乙方位于長寧縣桃坪鄉村 社、小地名處的自留山內的乙方擁有所有權的林地(面積: 平方米)的墳墓安葬使用權,用于安葬自己的過世老人。
三、甲方取得使用權后,可以為其老人營造墳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擾。
四、墓地出讓金:大寫: (小寫: 元)。
五、墓地出讓金的交付約定:
本協議簽訂之日交付總金額的百分之三十,即:大寫:
(小寫: 元);老人下葬墳墓修成后交付其余的百分之七十,即:大寫:(小寫:元)。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如有違約者,違約方賠償另一方墓地出讓金的十倍即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證人各執一份。
特此協議
甲方: (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聯系電話:13219835688、15881353257 聯系電話:
中證方: (簽字)
聯系電話:
簽字時間:20xx年8月日簽字日期:20xx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