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中的條款和條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個性化的調整和制定。對于初次編寫合同協議的人來說,以下范文可以作為一個很好的參考。
離婚的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專業12篇)篇一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如果不寫協議書,就需要寫起訴狀,到法院離婚。由法院判決。
男方:xxx,男,漢族,1987年06月15日生,住xx,身份證號碼:
女方:xxx,女,漢族,1991年05月07日生,住xx,身份證號碼:
因男方有外遇,婚后對女方處處不滿,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李躍進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
三、債務的處理:
債務歸男方償還。
四、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本站。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將無權分割。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六、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xxx女方:xxx。
離婚的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專業12篇)篇二
答:可以自己寫也可以去當地民政局寫,一般當地民政局都可以代寫。根據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并且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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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________與女方___________現因“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自愿離婚,經雙方約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生子女___________由_______方撫養,_______方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撫養費。_______方每月___________(日期)到_______方處接孩子探視,于___________(日期)之前送回_______方住處。
二、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
夫妻雙方共有的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或縣)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室房屋登記在_______方名下,系雙方共同財產。現雙方約定:
離婚后,該套房屋歸_______方所有,_______方配合_______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環境,___________方放棄該套房產的共同財產分割折價款。
三、_______方自愿自籌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作為父母義務撫養子女期間的醫療費用,若以上錢款不足以支付以上醫療費用,超出___________元部分,由_______方承擔。
四、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五、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后果自負。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協議人:協議人:
年月日年月日。
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或縣)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_______(女兒/兒子)_______________。
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愿解除夫妻關系。
二、婚生子女____________由_______方撫養。撫養期間,_______方承擔婚生子女的`撫養費(包括醫療費、教育費、保險費)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方應悉心撫養婚生子女,不得有虐待、遺棄、家庭暴力行為。
_______方每個月可以探望婚生子女_______次,也可以到學校探望,每周可與婚生子女共同居住_______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_______天,_______方有協助的義務。
探望權的行使以不影響學業為準。
任何一方對婚生子女身心健康有損害行為的,將視為放棄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另一方有權要求變更直接撫養權或中止、取消探望權。
三、財產分割:
(1)雙方認可婚后分開居住期間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的約定。
雙方認可婚后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妝品”等個人專用物品。
(2)_______方自離婚證領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間共同財產的所有權:
家電、家俱、生活日用品,總計約______________元。
銀行存款______________元,歸男方______________元,女方______________元;購買的汽車,作價______________元,歸男方______________元,女方______________元。
(3)雙方確認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
四、_______方確認給_______方經濟補償______________元。
五、離婚后,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的名譽,否則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
六、雙方確認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書生效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保留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離婚的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專業12篇)篇三
甲乙雙方于20××年××月××日在××區/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雙方的感情一直不和,現雙方自愿離婚,并就孩子撫養、共同財產的分割等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離婚。基于不影響孩子生活和學習的原則,雙方本著相互體諒的態度,協助辦理如下各項事宜。
第二條:婚后于20××年××月××日出生的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元;支付時間是每月十五日之前支付下個月的.撫養費;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女方接受撫養費的賬號為:××××××××××××。
本條約定的撫養費,可以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以及生活消費水平的變化作適當的調整,具體調整數額,有雙方另行協商。
本條約定的撫養費,僅是指一般的生活和教育需要費用。如兒子/女兒因特殊情況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緊急其概況外,女方應提前通知男方,由雙方協商確定支付比例。
第三條:男方每月有探視兒子/女兒一次的權利。女方應為男方的探視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四條:雙方財產的分割方式如下:
(一)位于××市××區/縣××路××號××單元××號,共××平方,登記戶主為×××的房產,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萬元,作為補償。協議經登記生效后,女方應于30日內,向男方支付完畢;男方應在30日內,配合女方將房產過戶到女方名下。
(二)婚后20××年××月××日所購××牌汽車,歸男方所有,男方無須向女方支付補償。
(三)婚后各自的戶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雙方互不補償。
(四)其他共同財產的分割約定。以上所寫為假設狀況,具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書寫。
(五)雙方婚前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屬于歸各自所有。
第五條:共同債務的分擔方式如下:
(一)因購房向男方親屬所借款項,由男方負責償還;因購房向女方親屬所借款項,由女方負責償還。
(二)其他債務,以誰借誰還為原則,由各自承擔。
第六條: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署之前,均沒有隱匿或轉移共同財產的情形。如一方違反該承諾,隱匿或轉移共同財產,則另一方不僅有權全額獲得被隱匿或轉移的財產,同時還有權要求對方支付與所隱匿或轉移財產相等數額的賠償。
第七條: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履行上述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可以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離婚登記機關留存一份。本協議,經登記生效后,雙方即應按照該協議履行。
男方:(簽字)女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怎么在簡歷寫自己的才能。
離職證明怎么自己寫。
離婚的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專業12篇)篇四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登記結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兒子.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自愿離婚。
二、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____________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于女方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當日付清。
2、車輛歸男方所有;。
3、現有家具、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三、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對方無涉。
四、女方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次,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五、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離婚的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專業12篇)篇五
男方_______________與女方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登記結婚,登記號為_______________。婚后生育一個女兒,名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出生證號為_____________。現因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沒有和好的可能,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協議離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一致同意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女兒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方撫養,隨同__________方生活;__________方承擔女兒的撫養費(含托養費用、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習費用)及其實際需要的醫療費用的一半。前述各項費用承擔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__________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給__________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或者:_________________方每月支付女兒的撫養費_______________元,且應于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存入指定的_____________銀行賬戶(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戶名為:______________)】。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男、女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夫妻共同財產,并一致同意,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權和債務的處理男、女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權或者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男、女雙方都保證沒有隱瞞、虛報、轉移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取得的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共同債權。如果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共同債權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抽逃的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共同債權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因__________方生活困難,__________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給__________方。【或者增加:鑒于男方的過錯是導致離婚的關鍵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上述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完畢。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簽名)女方:_________________(簽名)。
離婚的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專業12篇)篇六
協議書。
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制作,經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如果不寫協議書,就需要寫起訴狀,到法院離婚。由法院判決。
男方:,男,漢族,1987年06月15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女方:,女,漢族,1991年05月07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于xx年12月認識,于2019年11月25日在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于2019年04月26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因男方有外遇,婚后對女方處處不滿,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李躍進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
三、債務的處理:
債務歸男方償還。
四、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本站。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將無權分割。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六、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女方:
離婚的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專業12篇)篇七
有的婚姻登記機關要求你將離婚破裂的原因寫清楚。如果離婚的原因是由于他的過錯引起的,如果你要求你將他的過錯描述在離婚協議中,比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你這樣做,往往會引起他的反感。出于他的不情愿,你們可能會因此而發生爭吵。其實,如果是協議離婚,你們對此問題再進行爭議已沒有很大的意義,在夫妻感情破裂原因中,直接以“感情不和、性格不和”等模糊詞語進行闡述就可以了,解決問題是最重要的,“爭口氣”的思想是不可取的。
(2)孩子撫養費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可以約定,撫養費給付到孩子18周歲或獨立生活為止。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時,父母就沒有義務再對孩子進行撫養費的支付。
但從現實情況看,上大學的階段甚至大學畢業后尚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階段,父母資助的情況相當普遍。如果你們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你們撫養期限適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階段完畢后;在你們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你們的約定。比如,你們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權向其主張撫養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一)》),第20條規定:婚姻法第21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子女。
如果你希望他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來看,你的這種要求往往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決或調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情況往往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第二、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第三、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第四、不損害他人權益。
撫養費的給付一般以按月給付為原則,如果子女歸你直接撫養,
在他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和他協商一次性支付子女的撫養費用。若對方不同意一次性給付,最終采用的是按月支付的方式,如果你對他的支付信用產生懷疑,可以考慮以他的個人財產設立擔保,以保證他撫養費的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3)探視權的約定和處理。
《婚姻法》規定,離婚后不帶孩子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帶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撓。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于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導致離婚后一旦產生爭議,還要再次通過法院確認,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因此,你必須十分重視離婚協議中關于子女探視權的相關規定。
以下是一份離婚協議中的關于子女探視的約定:
雙方婚生女小華(19xx年4月3日出生)隨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直到獨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兩次探視權,在每個月的單周六上午十點到女方處接小華,在次日周日下午六點前將小華送回。遇有特殊情況,探視時間、方式由雙方約定。
上面案例中的約定,也可能在實際操作中遇到問題。比如,以上案例中男方想帶孩子出國旅游,但女方不同意,雙方僵持不下,男方一氣之下利用探視機會將小華帶走,女方即使報警,公安機關也不好處理,居委會不能起到關鍵作用。如要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最好在協議中再約定男方將子女帶出女方所在地的條件和程序,如果一方違反了,自然可以通過相關救濟途徑解決,甚至追究男方的違約責任。
一般而言,在你們的離婚協議中,約定每月探視的次數不宜過多,若探視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并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等孩子10周歲以上,具體探視的時間及方式,還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以孩子的獨立意志為轉移。
(4)戶口的約定和處理。
離婚協議中,對于分割房屋中的戶口遷移問題,你也應該重視。實踐中,離婚后如果房子歸你,而他的戶口仍在你的房子里,會對你再售房產生不利的影響。即使你們在離婚協議中約定,他應在離婚后的一段時間后將戶口遷出,但如果拒不遷出,你也往往難找到相關部門處理,法院也一般不會受理以戶口強遷為訴訟請求的侵權案件,而是以歸口管理機關為公安機關為由讓你找公安管理部門解決。而公安機關的答復往往是此類請求不符合強遷的法律規定,因此往往也是難以辦理。
此類糾紛在離婚案件中的比例雖然不大,但時常也有此類情況的發生,因為缺乏有效的相關規定,導致當事人投訴無門。實踐中,如果他戶口拒不遷出,可能導致你的房屋轉讓的不便。不妨在離婚協議中約定:
若女方在離婚手續辦理完畢的3個月內不能自行將戶口遷出,每逾期一日應向男方支付xx元的不便補償;若男方在轉讓該房時,因為女方戶口不能遷出原因對房價產生影響,女方應賠償男方差價部分。
(5)如果要分割的房產涉及銀行貸款抵押如何操作。
如果你在離婚中遇到分割有抵押的房屋就要注意了,一般你們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后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并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是,如果你們原來的房屋抵押貸款周期較長,比如30年還貸期間,并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變更后的主貸人月工資收入較低,且不足每月還貸金額的2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
因此,你們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對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并采取另行提供擔保等補救措施,或聽取專業人士的意見。
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中,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師)委托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托書必須辦理公證。
即使你們不涉及銀行貸款,如果你們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除非有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代為辦理。
為確保你們雙方履行離婚協議,你們在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不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后果等。
根據離婚協議變更房屋產權免契稅。比如,原來房產證有你們雙方的名字,現離婚協議約定房子歸你所有,你們雙方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時,不應該再繳納契稅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xx〕391號19xx年6月3日)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
(6)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
在你和他共同生活期間,你對你們的共同財產在意嗎?
你們的共同財產一般存在你的名下嗎?
如果你平時不注意家里面的經濟錢財情況,而整日忙于事業,可能你還不知道家里的積蓄被存于哪個銀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
為了使財產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和日后的隱匿,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于誰的名下、存于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他在離婚后不履行義務,你也好及時到法院起訴,根據離婚協議記載的存款信息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
如果你們僅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這樣雖然簡潔,但尚有不利之處在于,如果他還有你不知道的存款,這樣約定處理方法后,即使離婚后你又知道他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你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因此,這樣的約定對有錢不報者有利,這樣的約定,可能會使夫妻的財產分割實際上不公平。為達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們還是建議你們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余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后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7)股票的約定和處理。
離婚協議中,你們可能還會涉及股票的分割。
假如分割他名下的股票,你們在協議中只是寫上他名下股票的總市值恐怕過于簡單,如果他不履行給付義務,而你起訴到法院后,由于不知對方的具體股市信息,查詢起來就會比較麻煩和困難。
因此,在離婚協議時,如果寫明股東代碼、賬號,以及在何證券交易所開戶,將會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現實中常常有請他人代為炒股的情況,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財產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字開戶,而是借他人的名義,在他人賬號下用夫妻雙方共有的資金進行股票炒作。很多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注意到這一點,并明確約定這部分股金為共同財產。但是,這樣的約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納,如果代炒人不承認代炒關系或戶頭借用關系,或對代炒的資金數額、股票種類有異議,法院將很難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
因此,在離婚協議中上,你們若存在這樣的情況,制訂必要的條款讓代為炒股人簽字,甚至另行制訂一個關于股票情況的協議由三方簽字,是完全必要的。
(8)公司股權的約定和處理。
如果你們一方或雙方在某公司擁有股份,離婚財產分割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約定一方持股,給予另一方對價補償。如果這樣約定,只需雙方協議并書面明確價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你們決定將一方擁有的公司股權部分或全部給付另一方的,還必須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婚姻法解釋(二)》規定,審理離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第二種、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9)離婚協議中,涉及他給你錢款如何進行操作。
如果你們的離婚協議中,涉及他給你金錢,最好具體明確給付的具體金額和具體期限之外,另行約定他不按以上規定履行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比如,他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后的一個月內給你支付人民幣10萬元。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給付部分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雙倍計算罰息。這樣,如果他想不按期履行,自己就會感到罰息的壓力,從而可以達到懲戒的目的,同時對你也有補償作用。
很多人認為公證對離婚協議書有約束的作用,認為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了,但實際上目前沒有這樣的法律規定。
離婚協議書只有在辦理完畢離婚手續后方可生效。在辦理離婚手續前,即使協議書經過公證處公證,也是不能生效的。公證協議的好處,可能在日后法院審理案件中,給法官更大的參考傾向。因此,如果你或他認為你們的離婚協議書需要公證,公證的作用希望你能真正了解。
離婚的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專業12篇)篇八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是×××,現住址為×××××××××××××××。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是×××,現住址為×××××××××××××××。
雙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1、雙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女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女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男方/女方應保證男方/女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房產:
a、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b、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購房時以男方/女方為主貸人向×銀行按揭貸款購買,首付及按揭還款都來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該房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萬元,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2、機動車輛:
×年×月×日購有×牌汽車一輛,離婚后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3、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依協議詳定)。
4、債權與債務:(如前述依協議詳定)。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四、離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協議事項:××××××(如有債務的需寫明)。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女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注意事項:
辦理離婚登記后,備案于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于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于寬泛。比如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由于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卻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這樣在不能協商一致情況下,只能訴諸法院。另外,還要防止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后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下面從幾個具體方面來探討如何簽訂離婚協議:。
(1)離婚協議內容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子女撫養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通過法院解決。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并處置完結。但是,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協議當中卻沒有體現。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由于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于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比如,協議約定:“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等。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時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建立在簽訂時雙方已知對方財產情況下的意思表示,但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隱匿了房產或存款,但根據這一條款,就極有可能失去了索要勝訴的機會,因此,該條款風險性較大。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并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是,有些夫妻貸款周期較長,比如三十年還貸期間,并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變更后的還貸人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二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險措施。因此,夫妻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中,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師)委托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托書必須辦理公證。
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離婚后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以誠信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時候誠信只是一句空話,男女離婚后常常還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現象比比皆是。因此,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一方沒有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后果等。
最后提醒一點,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391號6月3日)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因此,如果因為夫妻離婚房屋產權人變更,是不用交契稅的。這樣,就可以避免房價1.5%-3%的契稅。
(4)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銀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別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業的男士,往往還不知道家里的積蓄被存于哪個銀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為了使財產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于誰的名下、存于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給付義務方在離婚后不履行義務,另一方也好及時到法院起訴,根據離婚協議記載的存款信息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
在很多離婚協議中,對于銀行存款的處理往往這樣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我們認為這樣約定有好有壞,好處在于這樣簡單寫省事兒又省力,節約墨水;不利之處在于,如果一方還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這樣約定處理方法后,即使離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因此,這樣的約定對有錢不報者有利,這樣的約定,可能會使夫妻的財產分割實際上不公平。因此,為達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們還是建議夫妻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余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后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5)股票的約定和處理。
離婚協議中,當事人一般只會籠統地約定一方名下股票的總市值,這樣,如果一方不履行給付義務,而另一方再起訴到法院,由于不知對方的具體股市信息,查詢起來就會比較麻煩和困難。因此,在離婚協議時,如果寫明股東代碼、賬號,以及在何證券交易所開戶,將會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現實中常常有請他人代為炒股的情況,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財產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字開戶,而是借他人的名義,在他人賬號下用夫妻雙方共有的資金進行股票炒作。很多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注意到這一點,并明確約定這部分股金為共同財產。但是,這樣的約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納,如果代炒人不承認代炒關系或戶頭借用關系,或對代炒的資金數額、股票種類有異議,法院將很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離婚協議中上,制訂必要的條款讓代炒人簽字,甚至另行制訂一個關于股票情況的協議由三方簽字,是完全必要的。
(6)公司股權的約定和處理。
越來越多的婚姻糾紛涉及到公司股權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公司擁有股份時,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約定一方持股,給予另一方對價補償。如果這樣約定,只需雙方協議并收面明確價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約定,決定將一方擁有的公司股權部分或全部給付另一方的,還必須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審理離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7)給付金錢義務約定和處理。
一般在離婚協議中,夫妻雙方僅對給付另一方的數額和給付期限做了約定,比如,男方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后的一個月內向女方支付人民幣十萬元。可是,這樣約定對于故意遲延履行一方沒有懲罰措施,因此,建議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給付部分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雙倍計算罰息”,這樣,若給付義務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會感到罰息的壓力,從而可以達到懲戒的目的。
(8)孩子撫養費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可以約定撫養費給付到孩子十八歲,或獨立生活為止。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時,父母就沒有義務再對孩子進行撫養費的支付,但從現實情況看,上大學的階段甚至大學畢業后尚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階段,父母資助的情況相當普遍。我們認為,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父母撫養期限適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階段完畢后;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父母的約定。比如,父母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權向其主張撫養費用。實踐中很多當事人特別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來看,當事人的這種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決或調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情況往往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損害他人權益。也就是說,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法院很難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
(9)探視權的約定和處理。
婚姻法規定,離婚后不帶孩子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帶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撓。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于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導致離婚后一旦產生爭議,還要再次通過法院確認,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我們婚姻律師在為當事人起草離婚協議時,對于探視權往往這樣書寫:雙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隨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x元,直到獨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兩次探視權,在每個月的單周五,根據女兒的意愿,在協議的地點探視女兒。遇有特殊情況,探視時間、方式由雙方約定。雙方也可以約定由另一方將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體明確一下接送的具體地點和方式。一般而言,每月探視的次數不宜過多,若探視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并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等孩子十周歲以上了,具體探視的時間及方式,還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以孩子的獨立意志為轉移。
(10)關于戶口的約定處理。
離婚后,戶口遷移的問題也是離婚案件的難點。比如,離婚了,女方的戶口仍在男方為產權的房子里。而根據離婚協議的約定,女方應該在辦理完畢離婚協議手續的一段時間后將戶口遷出,而女方拒不遷出,給男方造成一定的損失或麻煩的情況如何處理。根據現在的戶口管理規定以及法院的審判實踐,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以戶口強遷為訴訟請求的侵權案件,而是以歸口管理機關為公安機關為由讓當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門解決。而公安機關的答復往往是此類請求不符合強遷的法律規定,因此往往也是難以辦理。
此類糾紛在離婚案件中的比例雖然不大,但時常也有此類情況的發生,因為缺乏有效的相關規定,導致當事人投訴無門。那么,如何預防此類糾紛的發生呢?我們認為,辦法還是有的,就是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有義務遷出方不履行遷出義務的懲罰措施。戶口拒不遷出造成當事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心理的困擾和房屋轉讓的不便。不妨在離婚協議中約定:若女方在離婚手續辦理完畢的三個月內不能自行將戶口遷出,每逾期一日應向男方支付x元的不便補償;若男方在轉讓該房時,因為女方戶口不能遷出原因對房價產生影響,女方應賠償男方差價部分。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補償不應寫成違約金,因為戶口遷出具有人身性質,若寫成違約金法院支持可能會有難度。而寫成不便補償,合情合理,同時也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較大。
另外,若男方轉移該房屋,而在轉移時因女方戶口沒有遷出對房價產生影響,具體影響的數額應由買賣雙方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并書面告之女方。一般情況下,有了這樣的約定,有義務遷出一方,會積極配合另一方將戶口在最短時間內遷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當然,協議時如果遷出義務一方不肯加上延時補償條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擔法律風險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會在判決書中加上“女方應在離婚后的三十日內將戶口遷出”之類的語句,但判決生效的執行問題往往也難以解決,當然,如果女方有條件遷出,則執行起來相對容易一些。
離婚的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專業12篇)篇九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漢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__年____月相識,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且已無任何和好可能,現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均自愿離婚。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
(2)房屋:雙方名房產,歸所有。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二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產_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兩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向_________方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簽名:。
女方:。
簽名:。
離婚的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專業12篇)篇十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的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專業12篇)篇十一
男方與女方于____年__月___日在___自治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因雙方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二、夫妻無共同財產。
三、債務的處理: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女方借款本金及利息由女方償還,此外無其他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還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四、經濟幫助:
男方同意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拾萬元給女方。此男方應支付給女方的款項,均應當面以現金方式分別于___年_月__日前支付壹萬元,____年7月__日前支付貳萬元,____年_月__日前支付貳萬元,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貳萬元,___年_月__日前支付壹萬元。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
如男方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支付期限履行義務,應每逾一期則按本期款額的20%支付違約金給女方。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七、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婚的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專業12篇)篇十二
我國《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第3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第10條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11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可見,法律及法規均不要求公民辦理離婚時提供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如果民政部門工作人員要求公證,可以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投訴解決。
拓展閱讀:。
離婚協議是指夫妻雙方解除婚姻時,以協議的形式對家庭財產進行分割、處分及明確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有子女的夫妻對子女的撫養費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約定。
離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離婚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這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公證。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
2.子女的戶籍證明。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離婚協議公證的程序、流程:
再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四、離婚協議需要公證嗎?離婚協議書何時生效?
離婚協議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正,因為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完離婚登記手續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離婚協議已公證了,但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也不能生效。這樣看來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意義不是很大,沒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當事人為了保險起見也可以選擇將離婚協議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