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修改應該經過合理的程序,充分聽取各方意見。這是一份規章制度的解讀,讓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規章制度。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一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與監督,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法》、《審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原則,堅守制度,處理好每一筆財務帳目,理好財、管好錢、做好帳。三、財務人員要做到日清月結,每月向局長匯報一次上月財務收支情況,當好領導參謀助手。
四、嚴格財經審批權限。凡是局機關、基層站的財務支出,無論金額大小均要報經局長簽批,2000元以上支出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后報批。
五、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局機關、基層站所有收支由局里統一管理,集中建帳,分戶管理,專項專用。嚴格執行錢帳物分離,即:管物不管錢帳,管帳不管錢物,管錢不管帳物。
六、局機關財務室和會計核算中心應做到增收節支,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七、嚴格財經手續。費用發票一律使用正式發票,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者齊全方可報銷,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付和不入帳。
八、因公出差、下鄉按縣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如實填報,填寫報銷單要詳細寫明起止時間、地點、報銷標準等。凡填報不實者,局領導可拒絕簽字,辦公室可拒絕審核,財會人員拒絕報銷。
九、局機關干職工外出出差等公務需提前借款的,必須經局長簽字批準方可借支,借款金額最多不得超過核算所需經費,并在回局后及時辦理核銷手續。其他個人非公務一律不得借款。
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現金管理按照結算、存入、支撥、轉借的要求,做到手續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現金管理人員不得公款私存,否則,按違紀論處。過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元,否則,由于保管不當,出現短款、丟失或失盜等現象,責任自負。
十一、辦公用品采購。日常消耗性辦公用品采購的'方法和程序:
(4)局領導和各股室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登記領取,領取數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
(5)費用結算,憑有稅發票和采購用品詳單即辦即結。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采購辦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單項價值超過2000元的國有資產。
采購辦法:
(1)單項價值在2000元(不含)以內或采購總額在10000元(不含)以內的大宗辦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購置的,須先提出采購申請,注明用品名稱、規格、型號、用途等具體要求,報業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局長同意后,到辦公室登記,由辦公室和財務室負責統一采購結算。
(2)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采購總額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購項目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確定,由相關股室和辦公室、財務室按財政紀律規定辦理采購手續,需政府采購的委托區采購中心統一辦理,由局財務結算。
十二、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固定資產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帳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工作人員調離原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相關管理人員簽章清帳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十三、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二
為貫徹執行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努力做好增收節支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保障我縣水利(水務)事業健康發展。結合我局實際,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一、資金管理職責劃分。
局財務室統一管理局機關、局屬未獨立核算事業單位各項經費收支,及時反映資金使用情況,負責財務登記入賬;參與擬定本單位年度收支計劃、基建計劃、投資決策;參與簽訂重要經濟合同(協議),檢查分析預算、財務計劃執行情況;管理監督省市直撥各項事業費、工程費等;對局系統內其他單位財會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根據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局財務室要認真做好部門預算的編制工作,各業務科室要積極予以配合。部門預算一經確定,即嚴格遵照執行,要樹立“先計劃、后支出”的預算概念,確保全年預算順利執行。對超預算的開支,財務室有權拒付。
三、有關收入規定。
平和福利待遇。
(一)已列入水利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收費項目(水資源費、河道采砂管理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費),由局財務室依據政策規定的收費標準和工作量或部門年初下達的指標,交有關科室、單位執收,款項繳入財政部門。財務室根據業務需要按月向財政上報用款計劃,申撥上述資金。
(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有償服務收入及其它收入,由財務室開具收據,所收款項繳入財政,作為單位的其他收入。
(三)水行政執法的罰沒收入,局財務室依據水政科作出罰款決定的處罰決定書由水政科應督促當事人到指定的代理銀行繳款。按有關規定實行當場收繳罰款的,執法人員應將當場處罰罰款在三日內繳付指定代理銀行,同時到財務室科核銷當場處罰專用收據。
上述各項收入,由局財務室統一管理,結合預算內財政撥款,統籌安排使用,報局長審批。
四、有關費用報銷規定。
(一)辦公費用。
辦公費用主要包括:辦公用品費用、文印費、報刊雜志訂閱費、圖書資料購置費、辦公設備維護費、物業管理維修費等支出。
1、辦公用品費用。因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物品或成批辦公用品及耗材,由辦公室統一辦理,擬定采購計劃報局長批準后方可采購。
報銷費用時由經辦人、驗收(證明)人簽字,辦公室和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2、文印費。機關工作中的文印業務應由承辦科室自行處理或交局文印室處理,不得到外面打印(復印)文字材料。特殊情況需要到外面打印(復印)文字材料的,須報經局領導同意。費用報銷由承辦科室辦理,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3、報刊雜志訂閱費用。局辦公室負責擬定局機關報刊雜志訂閱年度計劃,報局長同意后方可按計劃辦理訂閱事宜。費用報銷由辦公室統一辦理,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4、圖書資料購置費用。購置政治理論、宣傳教育、行政管理、黨務工作、年鑒志書、文學作品等圖書資料,由局辦公室報局領導同意后統一購置,專業書籍由相關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報局領導同意后購置。費用報銷由承辦科室辦理,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5、辦公設備維護費報銷。辦公設備的日常維護與修理,由辦公室統一辦理。費用報銷由辦公室辦理并應附相關清單或合同(協議),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6、物業管理維修費報銷。物業管理中的日常零星維護和修繕由局辦公室視情安排。費用報銷由辦公室辦理并應注明維修內容(附清單或合同),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二)會務費及招待費報銷。
1、會務費。召開會議由局黨委、局長辦公會議或局長確定,會。
議費用由辦公室編制預算,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承辦科室應于會后7日內會同財務室辦理結算。報賬時,必須附會議通知、參會人員報到冊及住宿、就餐清單,費用報銷由承辦科室辦理,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2、招待費。局機關對外接待用餐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上級機關領導,兄弟省、市水利系統負責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人來我局檢查指導工作或辦理公務,需要用餐的,原則上由局領導陪同,局辦公室具體承辦;本市水務系統和有關部門負責人需要用餐的,原則上由局領導出面接待,局辦公室具體承辦;縣區一般工作人員來我局辦理公務,需要用餐的,由各業務科室或事業單位負責人具體承辦;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出差用餐,須從嚴控制,確需用餐的,經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安排用餐。費用報銷由經濟科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審批。
(三)差旅費報銷。
1、因公出差發生的差旅費僅限于住宿費、車船費、飛機票、訂票費、出差補助費、停車費、路橋費、燃油費等,其它費用不在此列。差旅費報銷須經局分管領導同意,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2、差旅費報銷實行“一事一報”和“月結月清”制度。差旅費報銷按次填報。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批出差的,均須在差旅費報銷單據上簽字。
3、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因公外出,特殊情況需乘車的,由辦公室。
派車(或乘出租車)。乘出租車報銷時須注明乘車事由,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在本市城區范圍以外出差,特殊情況需用車,經局領導批準,由辦公室派車或租車,租車報銷時由辦公室統一結算,乘車人簽名,并注明乘車事由及時間,附經局領導批準的用車申請單,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4、局機關工作人員在本城區范圍內因公外出視同出勤,不享受出差補貼。超出本城區范圍的出差,按市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享受出差補貼。出差無單據報銷,其出差補貼可于當月一次性填單報銷,報銷時須注明出差時間、事由,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四)汽車費用報銷。
1、汽車維修費用報銷。單次維修費1000元以內,由局辦公室安排,單次維修費超過1000元的須報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安排。依據規定汽車維修一律實行定點維修,由局辦公室與確定的維修廠家簽訂維修合同。定點維修車輛的維修費用,未超出經費指標的,據實核報;超出經費指標的維修項目,報局領導同意后,由局辦公室、本車駕駛員共同與修理廠洽談維修價格。費用報銷時附維修清單,本車駕駛員、辦公室主任簽字,財務室審核,報局長批準報銷。
2、車輛保險費報銷。車輛保險,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財務室審核,報局長批準報銷。
(五)固定資產費用報銷。
1、固定資產包括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物質形態的資產。捐贈或調撥的財產,符合上述所列的,都必須計價列入固定資產。
2、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訂貨、采購、驗收和登記以及日常使用的監督與管理;局財務室負責固定資產的。報銷、入帳,協助辦公室定期進行帳、物的清查核對工作。
3、固定資產購置須報局領導批準,固定資產購置后,實行實物驗收和專人保管使用制度。局辦公室應安排人員對所驗固定資產的數量、型號、質量、附件等進行檢查驗收,完善登記備案手續。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后,財務室審核,報局長批準報銷。
(六)其它。
1、考勤獎。事業單位職工考勤獎按出勤天數發放,每天10元。考勤獎由辦公室提供出勤單,下月初公布上月出勤匯總單,由財務室統一制表、審核后,報局長批準發放。
2、通訊費。事業單位由承辦科室辦理,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3、福利費。事業單位職工按有關規定和在崗時間發放。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同等享受。福利費由財務室統一制表、審核后,報局長批準發放。
4、其它費用。按照局制定的有關制度或經局黨委會議研究確定,由相關科室或與財務室共同辦理,經辦人員完善報銷手續,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
五、有關報銷手續的規定。
(一)局機關所有支出的申報一律由經辦人員按支出內容分類填報報銷單,并由證明人(驗證人或分管領導)在匯總報銷單上的相應位置簽名;多張小額同類原始發票可匯總填入。
報銷單中“核定”及“人民幣(大寫)”金額由經辦人員填寫或負責辦理;“單據張數”按實有原始發票張數填寫,原始發票上反映其附件單據數;“金額”應與原始發票匯總金額相一致,不一致時應注明。
報銷單的原始發票及其附件,經辦人均應簽名;百元以上原始發票局領導審批時應簽名。
(二)財務審核。按照有關報銷規定,對所申報的原始發票及報銷單的內容進行審核,最終確定其報銷金額。審核由財務室負責人(或指定的審核人員)提出支出意見后,報局長(或其授權人)在己審核的報銷單(或原始發票)上進行審批。
不屬核算中心集中支付的報銷單,在完成審批程序后,由有關財務人員制作記帳憑證并經出納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及局有關規定辦理。
六、有關借款事宜的相關規定。
(一)嚴格控制借款。職工借款僅限于因公長途出差、采購、維修等公務事項。
(二)職工因公借款應堅持“一事一借”、“前清后借”原則,并辦理借款手續。由借款人填寫“借款申請單”,注明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其中1000元以上的借款,報局長批準后方可辦理借款。
(三)因公發生的預付款項,必須根據合同或協議辦理付款申請單,財務室并報局長審批后辦理付款;付款手續不齊備的,財務室不得付款。
(四)職工因公借款的借據,財務室必須及時進行賬務處理。預付性匯款,由經辦人填制付款申請單(附匯款回單),作為原始憑證。
(五)因公借款應按照“一事一結”原則,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所借款額或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到財務室辦理還款手續;還款時限為當年內。
(六)財務室要加強對備用金和預付款項的管理和監督,每年年底進行一次清理,對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未歸還的借款,財務室應及時督促辦結,并嚴格堅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則。
1、財務檔案是本局經濟活動的記錄,各種報表、憑證、賬簿、有關資料,年度內由財務室負責整理、裝訂,隔年度移交局檔案室統一保管,按財政部規定的保管期限做好檔案的整編、歸檔和銷毀工作。
2、檔案保存必須年度、月份連續,不能短缺。財務檔案非經辦人員不得擅自查閱和復印等。
八、會計人員的管理及分工。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三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是規定事業單位財政管理原則和財政運行機制,明確事業單位收支范圍及權限的一系列制度。
1、資金來源的多樣性。這是指其資金來源具有多樣性。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這種資金來源的多樣性使得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變得比較復雜。不同性質的資金來源,需要有不同的財務制度加以管理。
2、管理目的的服務性。這是指財務管理要從財力上支持符合規章制度的管理活動開支,這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責無旁貸的義務。
3、管理程序的嚴密性。嚴密性指的是財務管理必須堅決維護有關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必須遵循法定的程序,使用合法的手段和工具。
4、資金使用的節約性。在財務管理活動中應該節約使用每一筆資金,反對鋪張浪費。
1、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2、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
3、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1、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
2、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
3、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5、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四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與監督,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法》、《審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原則,堅守制度,處理好每一筆財務帳目,理好財、管好錢、做好帳。三、財務人員要做到日清月結,每月向局長匯報一次上月財務收支情況,當好領導參謀助手。
四、嚴格財經審批權限。凡是局機關、基層站的財務支出,無論金額大小均要報經局長簽批,20xx元以上支出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后報批。
五、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局機關、基層站所有收支由局里統一管理,集中建帳,分戶管理,專項專用。嚴格執行錢帳物分離,即:管物不管錢帳,管帳不管錢物,管錢不管帳物。
六、局機關財務室和會計核算中心應做到增收節支,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七、嚴格財經手續。費用發票一律使用正式發票,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者齊全方可報銷,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付和不入帳。
八、因公出差、下鄉按縣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如實填報,填寫報銷單要詳細寫明起止時間、地點、報銷標準等。凡填報不實者,局領導可拒絕簽字,辦公室可拒絕審核,財會人員拒絕報銷。
九、局機關干職工外出出差等公務需提前借款的,必須經局長簽字批準方可借支,借款金額最多不得超過核算所需經費,并在回局后及時辦理核銷手續。其他個人非公務一律不得借款。
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現金管理按照結算、存入、支撥、轉借的要求,做到手續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現金管理人員不得公款私存,否則,按違紀論處。過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元,否則,由于保管不當,出現短款、丟失或失盜等現象,責任自負。
十一、辦公用品采購。日常消耗性辦公用品采購的方法和程序:
(4)局領導和各股室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登記領取,領取數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
(5)費用結算,憑有稅發票和采購用品詳單即辦即結。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采購辦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單項價值超過20xx元的國有資產。
采購辦法:
(1)單項價值在20xx元(不含)以內或采購總額在10000元(不含)以內的大宗辦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購置的,須先提出采購申請,注明用品名稱、規格、型號、用途等具體要求,報業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局長同意后,到辦公室登記,由辦公室和財務室負責統一采購結算。
(2)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采購總額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購項目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確定,由相關股室和辦公室、財務室按財政紀律規定辦理采購手續,需政府采購的委托區采購中心統一辦理,由局財務結算。
十二、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固定資產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帳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工作人員調離原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相關管理人員簽章清帳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五
第五條預算編制:由局辦公室按照“合法、規范、公平、節儉”的原則,結合上年資金使用情況和本年度實際需要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報局黨組審定執行。
第六條財務預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和上級安排的專項或業務經費。
第七條黨團活動經費、老干活動經費、工會費按黨組會議核定的標準列入專項支出。
第八條基本支出指用于滿足單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類支出,包括:(一)差旅費;(二)招待費;(三)會議費或旅游活動組織費;(四)購置費;(五)文印費;(六)車輛消耗費用;(七)其他費用。
專項支出指具有專門用途的費用支出,原則上按年初預算和上級下達的科目執行。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六
1、全面統籌規劃公司財務管理戰略,擬定公司財務規劃方案。
2、按照企業戰略發展規劃的要求,全面主持財務體系的運作管理。
3、以合理的企業資源成本適時制定、修正、和完善財務組織體系,指導下屬員工的有效職責分工和高效協作。
4、負責主持編制預算并監督其執行。
5、負責公司投資、籌資等工作,負責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6、負責財稅政策法規的研究,定期提供財稅信息報告和專題研究報告;分析企業經濟環境,提供財稅咨詢,策劃財稅解決方案。
7、主持財務會計政策和職能范圍內的財務制度的研究、設計、和提審核。
8、建立財務風險的預警與防范體系;確保不會出現資金安全風險、稅務風險等財務風險。
9、向公司高層決策者提供有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方面的建議,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0、執行公司預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與規程,節省本部門各類辦公費用。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七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我縣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惠東縣縣直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控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污、挪用。
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稅務、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
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或財政預算內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預算一經確立和批復,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支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買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第三章采購管理。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貨物購置、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及其他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提高政府采購標準;
(二)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三)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五)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六)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七)開標前泄露標底;
(八)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
(九)其他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結算管理。
第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一)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二)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三)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大宗印刷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形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對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小額商品和服務支出,采用公務卡刷卡結算;出差人員在外使用現金支付費用的,應由財務人員將報銷金額歸還到出差人員的公務卡里的,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結算科目按縣直預算單位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執行。
第十八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單位取得的各項貨幣收入應及時入賬,并按規定及時轉存開戶銀行賬戶,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應由單位專人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與單位“總分類賬”核對余額,確保資金完整。“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與“總分類賬”應分別由單位出納、會計管理和登記,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九條單位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二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切實加強往來資金的管理。借入資金、暫收、暫存、代收、代扣、代繳款項應及時核對、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影響資金的合理流轉。預(暫)付、個人因公臨時借款等都應及時核對、清理,在規定的期限內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嚴禁公款私借,嚴禁以各種理由套取大額現金長期占用不報賬、不銷賬、不繳回余款等逃避監管的情形。
第二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授權審批制度。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明確責任、劃分權限實行分檔審批、重大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通過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避免資金管理權限過于集中,單位的一切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由一個人說了算的“家長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要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領用存賬、健全其內部購置、保管、領用等項管理制度,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應實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劃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類型。單位應按照固定資產的固定性、移動性等特點,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及時進行明細核算,不得隱匿、截留、挪用固定資產。單位應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出租、投資、調撥、出讓、報廢、維修等情況,明確保管(使用)人的責任,保證固定資產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第二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與單位無關的經營單位使用。
第二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過中介機構評估或鑒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
第二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在維持本單位事業正常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投資的,應當進行申報和評估,并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批準。投資取得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管理。任何單位不得將國家財政撥款、上級補助和維持事業正常發展的資產轉作經營性使用。
第二十八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二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因機構改革或其他原因發生劃轉、撤銷或合并時,應當對單位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工作應當在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調撥、劃轉和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六章財務機構。
第三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要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崗位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第三十一條單位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鑒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鑒一人管的現象。
第三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三十三條會計委派制度和會計集中核算,是加強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形式,是從源頭上防范和治理腐敗的重要措施。會計集中核算機構應按照本規定進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強資金管理。納入會計集中核算機構管理的單位,明確職責、履行義務,進一步完善管理,加強對單位收入、支出、資金撥付和資產的管理,防止國家資產、資金流失和浪費。
第三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三)另立賬戶,私設會計賬簿,轉移資金;
(四)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
(五)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
(六)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
(七)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八)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
(九)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信息資料;
(十)隨意將財政性資金出借他人,為小團體或個人牟取利益;
(十一)其他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應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及標準、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八條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預算編制、申報、審查程序。單位預算的編制應當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單位事業的發展計劃,應當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壓、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對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執行,有無隨意調整預算或變更項目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九條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一)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四)單位預算外收入與經營收入是否劃清,對經營、服務性收入是否按規定依法納稅。
第四十條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一)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四)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據國家統一規定或財政部門規定執行;各項專用基金是否按照規定的用途和范圍使用。
第四十一條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六)對外投資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有無對外投資影響到本單位完成正常的事業計劃的現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評估的價值是否正確。
第四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監控、財務公示等制度,應確定專門機構或專(兼)職人員對發生的經濟事項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審查。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范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四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領導(一把手)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經同級審計部門進行任期審計。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適用于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八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財務管理,推進財務管理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益,經研究決定制定《安凌鎮政府機關工作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出差人員須先填寫出差申報單,申報單內容:申請人姓名、出差時間、天數、是否住宿、住宿天數及出差事由,必須填寫完整,不可漏項,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差旅費報銷單填寫內容必須與申報單相符,車費、住宿費、伙食補助必須嚴格執行《祁門縣行政事業單位常用經費開支標準》的規定。
用車人員須先填寫用車申請單,注明用車時間、事由、路途起點和終點、乘車人數及車費金額,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用車,申請單交于車主。車主報銷車費,須填寫用車費,后附用車申請單和相應車票。
辦公用品購置實行分類管理:
(1)筆、墨、紙張等小件常用辦公用品由財政所小批量采購,專人負責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領用。
(2)電腦用紙由財政所批量采購,專人管理,實行進庫、出庫記帳制,領用人須在領用單上簽名。
(3)大型會議(如人代會)需用辦公用品,由大會指定人員和財政所實行專項采購,單獨辦理。
(4)部門或工作人員需購上述以外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購置申請單,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自行購置或委托財政所購置。年終,政府組織人員對庫存辦公用品進行盤點、清查。
財政所統一購置辦公用品,須先填寫辦公用品購置申請單,并列出清單,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發票報銷,須后附購置申請單并有辦公用品專門管理人員驗收簽名。
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各部門打印材料必須在本部門的電腦上進行,黨委、政府需打印材料,指定部門打印,不得推諉。材料需多份,不能油印的,一般不允許復印。確需在外打、復印的,經辦人須先在財政所領取材料復印申請單,財政所對材料復印申請單進行編號,申請單填好后交鎮主要領導簽字后,憑單方可外出打、復印材料。材料打、復印須定點進行,打印單位見單打印,按單結算。在打、復印費報銷時,發票后附記帳單和申請單,方可核準報銷。
(1)上下級來人原則上一律實行在鎮自辦食堂就餐。特殊情況,經鎮主要領導批準,方可外出招待用餐。
(2)實行對口接待。部門來人由部門分管領導和負責人座陪招待,村組來人由包村領導或包村干部安排就餐。
(3)實行餐前開單,飯后簽字。在鎮食堂和外出用餐一律必須先開就餐申報單,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安排。用餐結束后,經辦人必須在菜單上簽名。嚴禁先就餐后開單,特殊情況,事后必須立即補開,并向領導說明原因。村、組干部來人辦事,實行快餐券就餐制度,自行就餐。縣直單位、兄弟鄉鎮來人按10元/人標準執行。縣級及縣級以上領導干部來人控制在15元/人(含煙酒)。外出就餐標準由主要領導根據情況定,一般控制在15元/人以內(含煙酒)。
(4)在食堂就餐用酒由政府統一采購,專人管理,實行進庫、出庫記帳,領用者簽單,并注明酒類、數量,政府年終組織人員對庫存情況進行盤點、清查。
(5)招待費報銷,發票后必須附就餐申報單和菜單。
(6)上級來人公務用煙,一律需先請示鎮主要領導,嚴禁發整包煙。
(1)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
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填制人
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公章。
(3)凡填有大寫或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4)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建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或文件字號。
(5)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不得涂改、挖補。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就當由開出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6)所有的報銷憑證必須有經辦人簽字、財務經辦人員審核,然后報鎮長審批,方可報銷。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九
機關單位指國家為行使其職能而設立的各種機構。機關單位包括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隊中的各級機關,下面是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機關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想了解的可以看看哦!
第一條 認真貫徹國家財經法規,遵守財經紀律,保證鄉機關財產物資的安全,并確保合理使用。
第二條 鄉機關所有財產,指定專人統一負責管理,并由管理人員統一登記、造冊存檔。
第三條 各項經費必須堅持計劃、預算、審批使用程序。 鄉機關一切費用開支應符合財務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
第四條 經費報銷嚴格執行資金支付審批制度。鄉上一切費用支出、款項劃撥必須先由經辦人簽字并注明事由及用途,經財務審核,報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
第五條 經費報銷的程序是:
(一)所有報帳要有稅務部門正式發票,日常用品購置要附清單。
(二)購置固定資產要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三)工程項目實行按進度支付款項。
(四)超1000元資金,應按要求進行轉帳支付。
(五)經費支付方面: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后經黨委書記同意后支付。項目支付方面:支付額度未超過2000元,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后支付;支付額度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后經黨委書記同意后支付;支付額度超過10000元,提交-班子會議研究同意后支付。
(六)因工作需要臨時借款的,必須到財務室填寫借款憑證、注明用途及還款日期,經財務主管領導批簽后,財會人員支付;對于額度超過3000元的借款,財務主管領導批簽后經黨委書記同意后支付。
(七)對于合理性支出,每周集中一次進行審簽。
第六條 經費報銷的措施是:
(一)鄉政府日常辦公用品、接待用品由專人負責統一購置。各工作隊需購置物品時,先填寫物品采購申請單,經工作隊長、財務主管領導審簽后由專人集中采購。
(二)對于各工作隊無法制作的版面、橫幅、獎牌等需外出制作的物品,由經辦人填寫審批單,工作隊長簽字,報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后,到指定地點打印,并由專人簽字。結帳時財務室憑憑證及清單進行核算。不按上述程序辦理的不予報銷。
(三)外出參加會議、培訓、出差等事宜,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后參加。鄉上按有關規定報銷來回車票,給予出差補助。出差補助標準按照(縣委辦發{2015}117號)文件{省外:40、50、60元(西、中、東),外市州:30元;市內及縣區:15元}執行,凡未經領導批準、文件未規定報銷事宜、超標的`部分費用自理。由上級組織或單位委派的培訓、學習等活動單位予以報銷,其他屬于個人行為的,單位不予報銷。
(四)各工作隊因業務需要發放給農戶的財物,應造冊報請財務主管領導簽字后,一律通過“一折統”進行發放,嚴禁直接發放現金。
(五)固定資產(金額超過500元、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購置,須經鄉領導班子會議集體商定、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報縣政府采購辦辦理采購手續后方可購買。購買時,需兩人以上參加,對不經審批私自購置、不辦采購手續、不簽訂采購合同、票據不規范、無清單、單價、數量不詳、用途不清的不予報銷。
第七條 財務人員應做到帳目清楚,手續完備,現金收付準確無誤;堅持日清月結,每月財務報表必須于次月向鄉主要領導和賬務主管領導提供,并自覺接受監督。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查閱帳目須經鄉財務主管領導、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九條 公共財產實行集中存放、統一調配、領用簽字的管理辦法,各工作隊領取辦公用品及其它物品時,由保管員按需發放。
第十條 所有人員要愛護公共財產,未經管理人員同意,財產不得私自挪用或外借,若損壞、丟失、要照價賠償,調離、退休人員辦理好交接手續后,方可離開。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
(一)本制度所稱物品特指: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饋贈物品。物品管理是指對前述物品的申購、購買、入庫、保管、使用、維護、處理等全過程的管理。
(二)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指房屋建筑及附屬物、交通運輸設備、音像設備(照相機、攝像機、投影儀、音響、電視機)、電子電器設備(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價值比較高,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固定資產由會計分別建臺帳,局辦公室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辦公桌椅、文件柜、貨架、沙發、保險柜、修理工具、飲水機、電話機、計算器等單價較低,使用時間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銷計入成本,分別建帳備查,其實物由局辦公室管理。
(四)辦公文具。辦公文具是指用于辦公的紙張、筆墨、文件夾、筆記本、訂書機、膠水等價值較小的辦公用品。各科室辦公文具按需領取。各科室需添置辦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請,列出明細清單,由辦公室匯總審核報分管局長或局長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采購,憑審批單報賬。金額達到政府采購標準的實行政府采購。未經批準自行購置辦公用品不予報銷。
(五)物品申購。各科室申購物品時,填寫《物品申購單》,注明單價,報辦公室,經分管局領導批準。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購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超過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購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局長審批。
(六)物品采購。全局物品的采購均由辦公室專人負責(負責財務的人員不得擔任采購員)到定點商店采購。
(七)物品驗收入庫。所購物品及配套資料都必須經辦公室物品保管員驗收,并分別建立物品臺帳。貴重物品應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八)采購報帳。采購人員持發票、物品申購單、驗收入庫單,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帳。
(九)物品領用、使用與維護。物品使用人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實行以舊換新,領用時應核準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使用物品時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十)物品移交與歸還。人員調動時應將本人使用物品應履行交接手續,辦公室主任和監審員為監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十一)物品處置。物品的轉讓、報廢由物品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局長批準。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由財務總監、會計、出納工作人員組成。
第四條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總監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每月5號將總公司收入、支出情況,每月10號將分公司收入、支出以書面形式上報總經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管理和使用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財務專用章和密碼支付器。
(四)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五)完成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隨時做好資金的儲備調度,確保主要領導工作急需和公司工作正常運行。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月底對賬后次月3號前將對賬單(銀行現金余額)上報總經理和分管領導。
(四)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五)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六)完成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或分管財務領導每月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在次月8號前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分管財務領導書面報告,按領導指示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對應收帳款,每月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負責人、分管財務領導監交。財務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支票及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支票由出納員購買并保管。支票使用時須先填寫日期、金額、用途,再加蓋印章,支票使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登記號碼和相關內容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
第二十條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件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空白支票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報酬;(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四)零星支出;(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第二十二條公司實行錢票分離,現金收入由專人開票,出納收款,月結兌賬,做到錢票相符。
第二十三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四條公司職員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500元(含500元)下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500元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填制憑證后由經辦人簽字,確認時間、天數無誤在七天之內并報分管財務領導審核,送總經理簽字,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二十六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二十七條職工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工資標準、辦公室考勤情況制定職員工資表,交分管財務領導審核,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發放。
第二十八條財務匯款(除項目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外),由財務會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審核人、總經理簽字。
第二十九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第三十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一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部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二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部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三條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可暫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由財務部編造清冊,移交總經理指定的專人保管。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除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違者給予停職處理。
懲處辦法。
第三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20%: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懲處的。
第三十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并賠償損失,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維護社會團體的合法權益,加強社會團體的財務管理,確保社會團體的正常活動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深圳市、區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各類社會團體。
第三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二)開展財務分析,參與制定社團經濟決策,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和完善社團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社團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五)防止財產物資流失,確保財產物資完整和安全。
第四條社會團體實行財務自收自支、獨立核算的原則。社會團體應根據財務業務的需要設置財務機構,配齊專、兼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需持會計證上崗,實行錢帳分管制度。
第五條社會團體財務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深圳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定期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財政部門報送社團年度預算、決算和資金平衡表,并自覺接受審計、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第六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對社會團體的全部財務活動負責。
第七條社會團體的財務收入包括: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四)創辦經濟實體的經營性收入和入股紅利收入;
(五)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社會團體的經費資助及委托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六)利息、匯兌收入、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八條社會團體財務收入的原則:
(一)社會團體的各項財務收入,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收費政策的規定;
(五)社會團體舉辦國際展覽、國際會議和其他交流活動所得的外匯收入為合法外匯收入,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第九條社會團體的各項收入,必須使用深圳市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到原發售機關驗舊領新。
第三章財務支出管理。
第十條社會團體的財務支出包括:
(三)創辦經濟實體和其他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
(四)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
(五)其他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社會團體財務支出的原則:
(二)社會團體根據經費結余情況,可提取事業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提取比例為事業發展基金50%,職工福利基金25%,職工獎勵基金25%。
在社會團體中兼職的政府部門行政人員不得在社會團體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六)社會團體的外匯開支應主要用于出國考察、學習費、接待費、進口儀器、設備、材料、資料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動的外匯開支。
第四章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必須在銀行開立帳戶,貨幣資金往來,除要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現金收支結算業務外,其余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屬于社會團體的經濟往來,不得在社會團體的銀行帳戶中辦理結算。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和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三)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不屬于材料范圍的各種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
第十七條社會團體的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收付明細帳,要建立健全驗收、領發、保管和清查制度。
第十八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屬于社團的共有財產,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十九條社會團體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本財務管理規定,對于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社會團體的財務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社團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數額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財務人員參加,對于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財會人員有權拒付。
第二十一條(此條廢止)。
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愿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的財務工作接受其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實行財務公開。社會團體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團的年度預算須經常務理事會審定后實行。
第二十四條社會團體應定期向為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匯報資金使用情況,并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五條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事業性實體,應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社會團體應監督上述實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第二十六條社會團體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民政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團體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二十七條社會團體財務人員的調動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自行終止和被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由深圳市民政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三
第1條 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并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四
一、學校各項資金的使用必須根據有關政策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在切實貫徹"量力而行,力行節約"思想指導下,堅持以下報銷原則:
1、按核定核算,計劃辦理。
2、按定員、定額開支標準辦理。
3、按合法的原則憑證辦理。
4、按規定資金渠道辦理。(不得預算、預算外混用)
5、按資金的支出口徑辦理。(不得"以領代報"或"以拔持支")
二、學校資金的收入要妥善安排使用,要遵循分清主次,合理安排,堅持首先保證教學,量力而行、力行節約的原則。嚴格按照資金渠道,促進學校各項有計劃的全面實施。
三、學校預算內,預算外資金都必須按國家規定,執行預決算制度,接受財政監督;必須堅持"量入為上,先收后支,自求平衡,留有余地,以補欠"的原則。學校預算內,預算外資金必須按照不同來源和用途分別設立賬戶,分別進行換算,嚴格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收入憑證制度,加強收入管理。
四、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學校一切經濟開支,要堅持按照規定手續審批,學校財務人員,會計和出納分工明確,會計管賬不管錢,出納管線不管賬。對經費的交納、核對、報銷都應嚴格審查、復核。要分清來往款項,嚴格防止制度不嚴,手續不清,用款混亂現象。
五、行政費用不得他人借用。
六、校長要經常加強對財經工作的檢查,督促、定期抓匯報,定期作檢查,實行專職管理與民主管理相結合,定期組織教師代表和領導進行審檢,使學校財經工作規范化。
七、做好經濟民主管理,搞好學校財務公開工作。
八、學校領導和財務人員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費開支不得突破預算,現金要按規定送銀行,帳目日清月結,報表要按時送報。
九、設立銀行支票專用戶,資金使用要經學校領導,財務專管人員和財務人員統一監證使用。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加強酒店財務管理,規范酒店財務行為,統一會計核算標準,保障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旅游飲食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酒店的財務會計工作,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授權財務經理負責管理。財務部下設《會計核算、營業收入、收入審查、成本核算、采購工作、網絡管理》等部門,承擔酒店物資采購、收支管理、會計核算、網絡信息管理等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行使監督職權,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會計核算
第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旅游飲食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制定酒店會計核算政策和辦理會計核算業務。
第五條:酒店發生之經濟業務,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本,編制會計報表。
第六條: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會計期間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月度會計期間自每月的第一日起至最后一日止。
第七條: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采用“借貸”復式記帳法記帳。
第八條: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核算,按《旅游飲食企業財務制度》設置會計科目。
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條:收入與成本費用應相互配比。
第十一條: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
第十二條:各項財產物資均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第十三條:會計核算政策
1、 存貨按加權平均法核算;
2、 低值易耗品攤銷采用一次攤銷法和分期攤銷法核算;
3、 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在受益年限內平均攤銷;
4、 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第十四條:記帳程序
1、 酒店發生之經濟業務按照先單據、后款項的原則辦理。發生之經濟業務必須憑審批有效的、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記帳。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六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各項工作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任務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小學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手段,促進學校財務管理的程序化、規范化;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加強核算,加強資產管理,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提高學校理財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校長對學校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總責任,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務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權副校長分管學校財務工作;學校費用開支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經費制度。學校校長及行政領導必須帶頭嚴格遵守執行并支持財務人員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能和正確地履行國家賦予的職責和權限不受侵犯和打擊報復。
第四條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財務政策法規及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對學校財、物進行全面科學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認真履行財務監督職責。
第五條財務人員要做好財務日常事務工作,認真做好原始憑證的審核,抵制各種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做到收有憑,支有據。做好算賬、對賬、報賬工作,做到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告學校財務收支情況。
第六條學校成立財務審核小組,負責監督和審核學校財務管理情況。
第七條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項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第八條事業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事業收入必須嚴格執行省市物價部門和省市教育部門所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不得自行擴大收費范圍和超標準收費,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收費,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
第九條學校依法使用區財政局規定的收費票據,保證票據如實填寫,印章齊全。
第十條學校接受捐贈應按《深圳市學校(園)接受自愿捐贈的辦法》規定執行,加強對接受資金和財物的報批、入賬、登記等管理工作;捐贈者沒有明確使用意向的,原則上用于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一條學校的各類收入要及時收存入賬,納入財務管理體系,防止不收、漏收、少收或錯收。預算外資金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代收代管費堅持“期初預收,期末結算,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所有財務收支活動都必須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十三條學校支出實行預算管理。學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福利、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是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需要。
各項支出嚴格按照國家財政規章制度和上級財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專款必須專用。
第十四條嚴格執行財務開支預算是財務部門的重要職能。財務部門根據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財務計劃、預算,正確地執行單位預算,支持和促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
第十五條財務開支應履行審批手續。審批原則是:按權責審批,協管財務副校長、總務負責人負責審核簽字,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報賬人員要嚴格按財務法規制度辦理一切經濟往來,有權拒絕辦理一切不符合財務法規制度的付款和結算。
第十七條公款不得私借,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一律要填寫借款單,由部門主管簽發意見,校長審批方可借支。借用現金應在工作完成的五個工作日內辦理結賬。如第一次借款未清,一般不予辦理第二次借支。
第十八條報賬人員定期到政府財務管理中心(國庫支付中心)辦理報賬(每周1到2次),并做好賬目核對,確保賬賬、賬款相符。
第十九條結余是指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第二十條 學校的結余按照《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以及深龍府辦[20xx]91號文件《關于龍崗區區屬機關事業單位結余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專項結余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才可另行安排使用;一般結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是學校教育教學的主要勞動資料,是發展教育、保證教學的重要物質基礎。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館圖書、課桌椅、學生宿舍床、柜等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七類: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校長對固定資產管理負有管理責任,總務部門負責人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具體的組織管理責任。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的管理由財務室、保管室和使用部門三方共同參與。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制。部門的負責人為其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使用個人為其使用或保管的固定資產管理直接責任人。
責任人有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和使用所屬固定資產的'權力,也負有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失要適當賠償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財務室和保管室按統一分類標準分別設置賬卡電子化管理,其中財務室以價值管理為主,保管室以實物管理為主,使用部門負責資產的使用及保管,三方相互配合,定期查對,保證賬、卡、物相符,以保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和使用人員領用或內部調撥固定資產時應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相關手續,發現固定資產閑置、損壞、丟失、被盜時及時通知總務處(保管室)。
批準后及時調賬,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賬和處置固定資產。
負責固定資產賬目的財務人員、實物保管人員和使用責任人員,調離工作崗位需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學校固定資產轉讓需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政府、財政部門規定有抵觸,按國家、政府、財政部門規定執行。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七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的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財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研究中心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研究中心預算管理應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每年應根據年度工作計劃、項目預算、資產采購計劃和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等事項,測算編制收入支出預算,并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批。
第四條 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項支出,不得超
預算安排支出。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書面報告,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初審,送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五條 研究中心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項目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其他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服務工作需要、質優價優的原則編報。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研究中心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發展規劃,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各類項目的支出應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預算購買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或其他設施。
第六條 堅持經費使用計劃審批原則。提出的用款計劃,應符合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用款計劃應對擬用款項目一次性提出經費使用計劃,非特殊情況,不應分次報批。
第七條 計劃使用經費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萬元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用款在3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八條 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經辦人員填寫借款單,經研究中心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到財務出納人員處辦理相關借款手續。借款行為應當符合現金管理規定。
借款人員一般應當在相關工作辦結后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結清借款。
借款人員調離研究中心,須結清所有借款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借款人員應當為研究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實習人員及上掛、跟班學習、抽調人員不得為借款經辦人。
財務人員應當定期清理借款,對久拖不結的借款要及時催收,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研究中心負責人報告并說明原因。
第九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借款,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條 堅持報銷前審批原則。報銷費用原則上要求一個項目一次報銷。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
第十一條 報銷費用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財務會計審核后,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萬元的,除常規性的人員工資、社保、醫保、公積金等日常項目外,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支出在3萬元(含)以上,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所有報銷票據應先經財務會計審核簽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審批程序。財務人員應當切實加強對報銷憑證的財務審核,確保憑證完整、合法,內容符合要求、數據準確。
第十二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報銷,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三條 實行公務卡(工資卡)制度。執行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對已納入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目錄的經費支出,除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者銀行轉賬外,應當使用公務卡(工資卡)結算;公務卡(工資卡)不能結算的項目,經批準可采用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對使用現金結算的臨時開支和服務等項目支
出,原則上不能超過1000元。出差人員在外特殊情況下使用現金支付費用的,按規定程序報銷后,由財務人員將報銷金額存入出差人員的公務卡(工資卡)里,原則上不使用現金結算。
第十五條 研究中心對外支付的各項社保經費、勞務費、購置費、印刷費、暫(預)付款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以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方式結算。
第十六條 研究中心加強對本部門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項現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私設“小金庫”,不設賬外賬。對超過庫存限額10000元以上的現金應及時存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由出納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和不定期的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第十七條 研究中心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條 以下經費支出按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一)差旅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務差旅審批規定》等規定辦理。
(二)會議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貴州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議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三)公務接待費按照《貴州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辦理。
(四)因公出國(境)經費按照國家《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貴州省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五)培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培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六)其他費用按照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專項(項目)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貴州省省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辦法(暫行)》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研究中心的物資購置、印刷費用和購買服務項目等,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符合采購目的和質量要求,價格大致符合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條 研究中心應當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
第二十三條 研究中心應加強對各類物品的內部管理,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建立領用存賬薄,實行“一領一簽”,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資產。保管人員要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四條 對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對確實不能使用和恢復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納入經費使用計劃重新購置,所需經費按本制度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研究中心的固定資產不得私用或交由與中心無關的人員或單位使用。
第二十六條 研究中心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
第二十七條 研究中心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各類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八 條 研究中心由財務會計負責對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財務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資金管理,做到賬賬、賬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九 條 實行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研究中心的支票、銀行印鑒必須分別保管,嚴禁財務會計人員、出納人員一人兼任和支票、銀行印鑒一人管理。
第三十條 研究中心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年度財務報告。
第三十一條 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新舊財務會計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由研究中心負責人監交,必要時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可派員會同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研究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三十二條 研究中心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財務監督體系。研究中心負責人對財務工作負領導責任。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計主管部門對研究中心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八
隨著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發展的不斷深入,在醫療補償機制尚不完善的隋況下,為使醫療機構得以良性發展,醫院在提高醫療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依法組織收入的同時,應當進一步加強成本管理,增強對醫院整體資源的利用,最大限度降低醫院運行成本和費用支出,提高醫院的綜合競爭力。財務管理作為醫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貫穿了醫院經濟業務的全過程,醫療機構應當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加強醫院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降低醫療服務成本,走優質、高效、低耗的可持續發展之路,促進醫療事業的發展。
一、影響醫院財務管理目標實現的影響因素
醫院財務管理的目標是既要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國家財政資金發揮社會效益,提供醫療服務,同時要自籌資彌補財政撥款的不足,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來保證醫院的擴大發展。影響這個管理目標實現的主要因素有:從醫院管理當局可控的因素看,一個是投資風險,一個是投資的報酬,醫院要盡量降低風險提高報酬,而報酬率和風險,又是由醫院的投資項目,資本結構和利潤分配政策決定的。因此,這三個因素影響醫院的價值。財務管理正是通過投資決策,籌資決策和利潤分配政策來提高報酬率,降低風險,實現其目標。
二、財務管理的對象及內容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投資決策,籌資決策和利潤分配決策三個方面:第一,投資是指以收回現金并取得收益為目的而發出的現金流出。如,購買設備,建造醫療用房,增加新的醫療項目等。第二,籌資決策,籌資是指籌集資金,例如,取得借款,向職工借款,賒購,融資租賃等都屬于籌資。籌資決策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取得所需的資金,包括在什么時候,向誰,籌集多少。第三,利潤分配的決策,利潤的分配。指在賺得的利潤中,有多少作為效益上資發放給職上或責任人,有多少留在醫院作為再投資或積累,過高的分配政策會影響醫院的再投資能力,過低的分配政策影響職工的積極性和工作效率,近而會影響醫院的盈利水平。
三、從醫院日常的基本做起,嚴格控制
1、從源頭上控制醫療成本,強化成本核算
醫院內部成本核算就是在醫院財務管理中引入企業財務管理中成本管理的有效管理經驗和方法,通過實施成本核算,對成本費用信息進行分析、管理和控制,達到降低醫療成本和醫療業務總費用的目的,從而降低醫療運行費用。為完善成本核算的內容,應將相關的費用、控制指標、服務效率指標納入考核機制,各科室和部門對自己的費用支出管理和控制的效果會在成本核算的結果及考核上得到直接的反映,這樣,各科室和部門對成本核算的費用支出項目內容及數量都會多方關注,主動采取措施控制費用、支出的發生,例如:對衛生材料耗用的管理要與醫囑、護理記錄及舊清單相互核對,確保耗用量與實際工作量的相符,有效地減少了非工作因素的材料消耗,衛生材料作為醫療服務費用中最直接的組成部分,通過科室成本核算,科室管理的力度會大大加強,衛生材料的支出消耗率等指標得到有效的控制。水電汽的耗用量及房屋的占用費記入科室成本,將以往占有和消耗資源的無償性轉變為有償性,可以促使使用科室精打細算、合理和有效地配置、利用醫療資源,極大地調動廣大醫務人員主動控制成本、節約資源的積極性。
2、嚴把支出關,加強日常的財務管理
在重大項目建設上,為保證運行過程的規范,從項目的立項、審批、到招標過程、訂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工程結算,都要有財務、審計和紀檢部門的全過程的參與和監督。對醫院日常的設備器械及材料等方面的采購,要建立內部招標機制,首先根據科室提出的購置中請有相應的采購管理部門做出可行性論證、主管院長審核,經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后進入招標程序,整個招標過程由主管院長主持,采購部門組織,參加科室包括中請科室、維修部門以及財務、審計、紀檢,每個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從機制上防范購銷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不正之風,通過招標,可以大大降低采購成本,從源頭上節約資金、減少支出,有利地促進醫院的內部成本核算。
在日常的財務管理過程中,要堅持科學發展的理念,在強化管理的同時運用現代化的管理手段為醫療一線服務,通過對醫院信息系統的逐步完善,實現全天候的費用結算,建立財務與出院結算之間的收賬確認模式,確保全部資金的及時回籠、到位。在積極組織收入的同時,合理安排支出,改變傳統財務事后反映、核算的被動狀況,通過對財務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的核算和分析,加強對消耗性支出的控制。要堅持“一支筆”審批,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完善核算和考核機制,有效地控制費用開支,消除虛增醫療費用的誘因,為降低患者醫藥費用負擔的提供良好的基礎。通過對醫院的經濟狀況和費用支出進行分析,動態掌握和控制醫院的財務狀況,積極參與醫院決策及管理的全過程,并為其提供可靠的數字和核算依據。努力降低消耗性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率,合理安排資金流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盡可能地將資金使用安排和落實在醫療事業發展性支出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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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十九
新年伊始,百事待舉,回顧過去的xx年,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績,當然也存在著一些不足,在新的一年里將以學習和貫徹黨的xx大會議精神為指針,以不斷提高財務工作效率為目的,努力實現財務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建設。
二、把握政策,把為人民服務作為工作的'根本出發點,要真抓實干,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方針,把黨的優惠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從大的方面來說,近幾年我國的工業發展迅速,經濟增幅連年創新高,國家加大了對農業的投入,具體包括農業稅、農業特產稅的全面取消,各項惠農政策的相繼出臺,對農田水利設施的投資,讓農民真正得到了實惠,作為一名基層經濟工作者,我們要盡職盡責,把黨的政策學習好,落實好。
三、繁榮經濟,經濟工作是各項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發展是硬道理,只有經濟發展了,我們的各項工作才能繁榮昌盛,和諧社會才能實現,xx年下半年發生了華爾街金融風暴的影響波及全球性金融危機西方一些國家和一些歐洲國家經濟受到了重大影響,在這種形式下,抓好經濟工作尤為重要,xx年的經濟發展是我們每個公民非常關注的問題,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xx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萬眾一心,團結協作,把我們的社會主義事業推向一個新的臺階。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二十
5、根據統計數據對比,為本村安全提供指導性建議。
1、做好燃氣用氣安全知識的教育普及;
2、定期對燃氣用戶進行安全檢查;
3、發現隱患責令改正,做好記錄和臺賬。
1、汛期來臨前,對本村的河道、水庫、塘壩以及防汛重點地段進行專項檢查,消除隱患;
2、加強值班,24小時專人值守,及時處置的同時迅速上報;
3、發生險情,立即組織搶險救援;
4、監督水井、枯井的安全狀況。
1、在村內道路設置和完善交通標志、標牌和其他安全設施;
2、對車輛限行限速限停的時段及地點加強安全監督;
3、糾正各種車輛的違法違規行為。
1、根據學校定的規章制度,對學校安全管理進行督促檢查;
2、上下學時段,維護校外門前交通秩序;
3、整治學校周邊環境商鋪攤點,確保依法經營;
4、學校出現險情,立即組織緊急疏散撤離和救援。
1、加強護林防火、家庭防火安全知識宣傳;
2、定期檢查巡查火災隱患;
3、發現違規和隱患,進行懲處、教育和整改;
4、組織防火演練。
1、對本村的食品生產、經營戶進行安全檢查;
2、督促領取證照、發現違法非法生產經營立即制止并迅速上報;
3、發現不符合安全衛生規定的責令整改,發現非法添加,生產、銷售偽劣食品的立即上報。
1、春季解凍期和降雨過后,對地質災害區域進行巡視;
2、發現隱患,立即上報,并24小時監測;
3、隱患較大時,組織人員撤離避讓,并積極申請上級部門治理。
1、熟悉和掌握車輛的技術和使用情況,嚴格遵守車輛管理規定;
2、及時辦理車輛所需各種手續;
3、做好車庫、車輛的防火防盜工作。
1、定期開展家庭用電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2、制止亂拉亂接用電行為;
3、做好用電安全知識普及。
1、春耕秋收前對農業機械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隱患;
2、農業機械使用高峰期每日巡查,發現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
3、加強農業機械操作手的安全教育。
1、掌握農藥的藥理、藥性方面的基本性常識;
2、未經允許,閑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3、妥善處理好過期、破損農藥,按規定集中處理,禁止隨意亂放。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二十一
晚自習是學校教學和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組織好晚自習,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風,保持學校良好的校風有著重要作用。為加強我校的學風建設,營造健康向上的學習氛圍,落實晚自習紀律要求,使我校學生晚自習得到規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考核要求。
(一)、按時上、下晚自習,遲到、缺席現象實行扣分。(遲到/早退每次扣2分/人次,缺勤每次扣5分/人次。)。
(二)、學生要規范著裝,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帶等衣服進入教室,不得將食品帶入教室內。(拖鞋、背心、吊帶、食品每次扣2分/人次。)。
(三)、請假者須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有請假的正式請假條,且一般須事先請假,由班長主動將請假條拿給值班老師檢查;無正式請假條者視為缺勤,每次扣2分/人次。
(四)、參加其他培訓、輔導課、技能訓練、公益活動等的同學須有班主任批準的請假條,否則視為缺勤,每次扣2分/人次。對于弄虛作假現象將嚴肅處理、按缺勤雙倍扣分,并進行通報批評。
(五)、晚自習玩手機、電腦打游戲的學生扣2分/人次。
(六)、晚自習期間,學生不能正常自習,大聲喧嘩的班級,視情節扣10~20分。
(一)、晚自習總的紀律要求是安靜地自主自習,不得干擾他人的學習。
(二)、保持安靜,不得隨意討論與講話(就算是討論與學習有關的事情,也請務必小聲交流);不得在教室內大聲喧嘩、吵鬧。
(三)、晚自習時不準離開座位隨意走動,更不準擅自離開教室,遇特殊情況須離開教室時,應該先向樓層值班老師報告,在得到允許之后才可離去。時間為5分鐘。
(四)、學生干部、各班班干部都應積極配合值班老師的晚自習檢查工作。對不配合晚自習檢查工作的班級或個人予以酌情扣分,情節嚴重者予以通報批評與教育。
(一)、在值班老師檢查過程當中,如班級干部不配合,弄虛作假者,視情節扣5~20分。
(二)、所有學生干部應模范地帶頭參加晚自習。凡是學生干部所在班級被安排了要上晚自習的,無特殊情況(會議、檢查等)均必須參加晚自習,否則按缺勤扣分。
(三)、晚自修管理是學生自主管理,值班教師輔助,同時采用誠信積分制管理,扣分5-10分通知家長(黃牌警告),10-20分情節嚴重者,參照住宿生管理制度及處分相關條例執行。
一、晚自習室設在學校尚德樓。
二、自習時間:18:30---20:00。
三、進入自習室的同學要保持室內安靜,按照固定座位安排進行自習不得隨意換座位。
四、全部住宿生均需參加自習。
五、聽從值班老師和學生會干部的管理,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六、注意安全,不得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進入自習室。
六、各自保管好隨身攜帶的學習用具和其他物品,離開自習室時須全部帶走。凡因個人保管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負責。
七、不得攜帶跟課本無關的書籍、零食飲料等進入自習室。
八、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學生公寓的安全工作是公寓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務。生活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各宿舍舍長兼任安全委員,負責各種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范,監督檢查各種安全設施的配備情況。
一、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關風扇、關空調。不在宿舍內私接電燈、插座,不違規使用電器,每個宿舍有且僅允許有一個插排。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由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樓區,嚴禁煙火。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嚴禁抽煙、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通過每學期組織的突發事件疏散演練,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以及逃生自救常識。
三、財物安全。
貴重物品嚴禁帶入學生公寓,如有現金未能及時充入校園卡,請隨身攜帶保管好,不得放在所謂“隱蔽”的地方。非經本人同意,不得隨意拿用他人物品。晚熄燈后關好門窗,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生活老師和舍長都要嚴把此關,杜絕疏漏。放假時無人入住的宿舍大門由值班老師鎖好,最后一名離開的同學關水電、門窗。
四、上下樓梯、床鋪安全。
在上下課出入公寓、緊急集合等人流高峰期,生活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保持疏散通道暢通。光線不好時提前打開樓梯走道照明燈,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按時站在樓梯口指揮疏導,遇突發事件及時化解。學生上下樓要輕聲慢步靠右行,不得擁擠起哄。嚴禁不脫鞋子上下床鋪。頭靠有護欄的一邊睡。
五、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斗毆等惡性的事件發生。周末或假期出現一個人單住的情況要聽從值班老師安排和其他同學合住。不得在宿舍、樓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鬧、起哄。不得帶有腐蝕性、危險性、有異味的、有違學生身份的物品進入宿舍。舍長要注意觀察宿舍動態,防患于未然,善于化解矛盾,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環境。
請大家各負其責,切實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反,必將嚴肅處理。
一、課間和休息時間樓門關閉。
二、所有住宿生必須按時出入公寓,不得帶走讀生進入公寓。
三、上課期間學生不得滯留或返回宿舍,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情況說明,詳細登記后方可出入。
四、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嚴禁男生進入女生公寓。
五、外來人員確需進入公寓者,必須說明事由、出示證明、核實身份、履行登記手續,且經宿管會工作人員允許方可進入。
一、不準亂拉電線,使用高功率電器(4分)。保持桌面整潔(2分),水杯水瓶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擺放整齊,(2分)窗臺無雜物(1分),窗簾整齊(1分),(要求寢舍長負責)共(10分)。
二、被子疊放整齊(8分),方向要統一(2分),將被口朝門的方向擺放(2分);枕頭放平,放在被子的上面(3分)。床上不得擺放其他物品及亂掛衣物,毛巾等(5分)。共(20分)。
三、臉盆統一放在臉盆架上,臉盆架放在門后(2分),臉盆內擺放自己所帶的洗漱用品(牙膏、牙刷、牙缸等)(3分);毛巾疊成小方塊放在臉盆內(2分),臉盆內物品擺放整齊(3分)。共(10分)。
四、鞋子(包括拖鞋和旅游鞋等)統一放在床底下的鞋架上(3分);鞋頭朝外擺放整齊(2分)。共(5分)。
五、地板要打掃干凈(包括床底下),(5分)不能有頭發(2分)、紙屑(3分);共(10分)。
六、貴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行李箱放在空床上或衣櫥頂上擺放整齊(3分);多余的行李寫好名字放在儲藏室(2分)。共(5分)。
七、宿舍墻壁無亂貼亂畫亂掛(5分),宿舍內垃圾清理干凈后帶到樓下規定處(6分),陽臺地面清潔干凈無水漬(6分),衣服晾曬整齊(3分)。共(20分)。
八、宿舍門口、大廳內無垃圾、無雜物,(10分);畚箕、垃圾桶和掃帚要整齊擺放室內指定位置(5分)。拖把要求拖完地面后用清水沖凈擰干放回指定位置(5分)。(要求寢舍長負責)(20分)。
以上總分100分,按細則評分。要求每個寢室選出一名宿舍長,每名同學輪流值日,并將值日生安排表張貼在門外;宿舍長除做好本職工作外,負責督促值日生工作。學生處每天把查房的結果公布在9號、12號樓公告欄中,每月進行一次評比,對不按照此細則要求完成的宿舍,經培訓后仍不能達標的將在校園網上公示。學期結束學校將進行優秀寢室及優秀寢室長評比并進行表彰。
2023年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2篇)篇二十二
第二條帳戶管理:
3. 會費繳納方式:
(1)將會費打入工商銀行賬戶,并發信息告之校友會財務機構;
(2)舉辦活動時,將會費交予校友會財務機構。
4. 如有特殊情況離開本會的,按情況可退還個人余費,被開除的一律不退;
5. 任何會員在繳納會費后有權過問有疑帳目(3人以上)。
第三條會費運用:
1. 會員的會費全部用于校友會運作和建設的日常必要開支;
2. 每次舉行大型活動時按預測以及校友會賬戶余額收取費用;
第四條開支審批:
1. 金額在人民幣3千元以下開支,由財務機構負責人簽字。
2. 金額在人民幣3千元——1萬元的開支,由校友會常任理事共同審批,簽字才生效;
3. 金額在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開支,需召集校友會理事,召開全體理事會議商討決定。會議須有三分之二的人員出席方有效。會議形成的決議,須出席人員過半數通過才具效力,大家表決后,并由校友會常任理事簽字方可執行。
第五條 日常管理
3. 每次活動后的7個工作日內,校友會財務機構公開至上次活動的財務收支詳情。
第六條財務監督:
1. 由校友會會員成立財務審查小組,對校友會的財務工作和資金運用實行監督;
2. 審查小組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定期方式,對校友會的帳目和開支情況進行財務審計,并公開審計結果,向全體校友公布。
第七條本制度適用于校友會發展初期,隨著校友會的壯大,作相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