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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一
20xx年,經統計匯總,截止12月20日,全區農村承包耕地流轉面積達到26.51萬畝,集約經營面積達到21.51萬畝,全面完成了全年計劃。現將工作匯報如下:
一、農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轉加快,近三分之一的承包耕地已經流轉。
今年,區委、區政府及各鎮鄉(街道)加大了農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轉工作力度,大力宣傳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政策,鼓勵農戶依法、自愿、有償流轉承包土地,獲得農網民群眾普遍認同,全區農村承包耕地流轉蔚然成風,截止12月20日,全區農村承包耕地流轉面積已達到26.51萬畝,占承包耕地的比例超過了31%,逼近1/3。與年初相比,增加了7.85萬畝,超過全年計劃數的74.4%。
流轉耕地的方式主要是轉包和出租,分別為16.39萬畝和7.67萬畝,占流轉耕地總面積的61.8%和29%。增長最快的流轉方式是轉包,截止12月20日,積比年初增長了5.62萬畝,占流轉面積增長數量的71.6%。與上年末轉包耕地面積相比,增幅達52.2%。
耕地的去向主要是農戶,共流轉入耕地19.87萬畝,占流轉耕地總面積的75%。其中種養殖大戶流轉入耕地10.56萬畝,占流轉耕地總面積的39.8%;一般農戶流轉入耕地9.31萬畝,占流轉耕地總面積的35.1%。此外,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流轉入耕地有所增加,分別達到3.85萬畝和2.25萬畝,占流轉耕地總面積的14.5%和8.5%。
流轉耕地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種植糧油、水果和蔬菜,面積分別是12.32萬畝、6.81萬畝和3.4萬畝,分別占流轉耕地總面積的46.5%、25.7%和12.8%。流轉耕地用于養殖業的面積也有所增加,達到1.29萬畝,占流轉耕地總面積的4.9%。
二、流轉耕地規模經營推進順利,五分之四以上的流轉耕地實行了規模化經營。
在流轉的承包耕地中,單戶經營規模10畝以上的達到21.51萬畝,占流轉耕地總面積的81.1%,超過4/5。規模經營耕地面積占到承包耕地面積的25.2%,即全區耕地集約經營率25.2%。與年初相比,增加了6.11萬畝,完成全年計劃數的109.1%。
全區單戶流轉入耕地10畝以上實行規模經營的業主(包括農戶)達到8272戶。其中10-20畝的5723戶,占69.2%;20-50畝的2123戶,占25.6%;50-100畝的261戶,占3.2%;100畝以上的165戶,占2%。溪口鄉某戶業主租賃坡耕地5000畝用于發展林業,創造了全區流轉入耕地進行規模經營單宗面積之最。
流轉入耕地進行規模經營的生產項目主要是糧食和水果,面積分別達到11.25萬畝和4.66萬畝,占規模經營耕地面積的`52.3%和21.7%。此外,用于林業、煙葉種植和養殖業的也具有一定的規模,面積分別達到1.41萬畝、1.21萬畝和1.01萬畝,分別占規模經營耕地面積的6.6%、5.6%和4.7%。
總體上看,我區農村承包耕地流轉和規模化經營進入了一個快速發展的時期,為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增加農民收入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不足之處在于大規模流轉耕地的不多,而且流轉耕地用于糧食、水果之外的增加值更大、效益更高的生產項目的比例很小,需要采取措施改善。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二
甲方名稱(承包方):
地址:xx區xx鎮xx村。
乙方名稱:(受讓方)xx市xxx農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xx市xx區xx開發區xx路。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農產品的種植。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五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號,共計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四至)。(見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支付,每畝400元。乙方每年3月30日前必須一次性支付當年甲方400元/畝的土地流轉費,合計元。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或協定重新簽訂流轉合同。
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協助乙方搞好田間管理工作,若發現偷盜等違法行為,要及時向甲方匯報。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改變土地原貌,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在勞務費用同等條件下,優先雇傭甲方勞動力。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于機械事故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5、國家建設需征用或集體規劃需使用所租賃土地的。
九、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全部損失。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不按時兌付用工工資的。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合同期滿后,流轉費用在同等的條件下優先于乙方租賃。
2、土地流轉到期移交地面現狀規定:合同到期后乙方同樣將土地耕作平整并旋耕,清除地面雜物及廢地膜后移交甲方。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承包方):乙方簽字(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三
今年,區委、區政府及各鎮鄉(街道)加大了農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轉工作力度,大力宣傳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流轉耕地的方式主要是轉包和出租,分別為16.39萬畝和7.67萬畝,占流轉耕地總面積的61.8%和29%。增長最快的流轉方式是轉包,截止12月20日,積比年初增長了5.62萬畝,占流轉面積增長數量的.71.6%。與上年末轉包耕地面積相比,增幅達52.2%。流轉耕地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種植糧油、水果和蔬菜,面積分別是12.32萬畝、6.81萬畝和3.4萬畝,分別占流轉耕地總面積的46.5%、25.7%和12.8%。流轉耕地用于養殖業的面積也有所增加,達到1.29萬畝,占流轉耕地總面積的4.9%。
二、流轉耕地規模經營推進順利,五分之四以上的流轉耕地實行了規模化經營全區單戶流轉入耕地10畝以上實行規模經營的業主(包括農戶)達到8272戶。其中10-20畝的5723戶,占69.2%;20-50畝的2123戶,占25.6%;50-100畝的261戶,占3.2%;100畝以上的165戶,占2%。溪口鄉某戶業主租賃坡耕地5000畝用于發展林業,創造了全區流轉入耕地進行規模經營單宗面積之最。總體上看,我區農村承包耕地流轉和規模化經營進入了一個快速發展的時期,為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增加農民收入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不足之處在于大規模流轉耕地的不多,而且流轉耕地用于糧食、水果之外的增加值更大、效益更高的生產項目的比例很小,需要采取措施改善。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四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多次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土地狀況:
甲方將 土地轉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及養殖業),土地面積 畝。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10年。從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滿后,在不違背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合同繼續履行,若與新法律、法規沖突,雙方按新法律、法規另行協商,但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土地流轉方式:
雙方約定采取轉包方式進行流轉。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轉包甲方承包地后,只能用于林業和養殖業,乙方 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否則,甲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流轉價款, 元/畝年。
2、支付方式、時間,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10年的流轉價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將清理完畢附著物的土地移交給乙方。
2、甲方應配合乙方到發包方(村)辦理存檔備案手續,甲方應保證其有合法的轉包權。
3、甲方不得防礙乙方進行林業、養殖業開發,應極力協助支持乙方的工作。
4、甲方享有按約定及時收到流轉價款的權利。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
6、乙方不得違反合同將流轉土地另作他用。
7、乙方享有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政府各部門給予承包地的各種補貼及獎勵。
8、合同期滿后,乙方應當將流轉土地恢復為耕地。
七、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由當時的基層組織調解或委托中介機構評估后補償,同時乙方不進行復耕處理。
2、流轉未到期附著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處理附著物及相關設施后,應進行復耕處理。
第1款對乙方的附著物及相關設施進行補償。
八、流轉土地交付期限: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當立即將自己的承包地清理后交付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主張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損失,該損失應包含乙方10年轉包期的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尚需支付總流轉款30%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支付流轉價款,按所延期限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3、因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政府行為變化及不可抗力,軍事行為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及合同解除、終止等,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用、占用、開發等情況。
2、政府及部門給予流轉地的補貼、補償及獎勵歸乙方所有。 十一、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處理。
2、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報村民委員會備案后產生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附件有:
1、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2、村民大會決議;
甲方簽名及捺手印:
乙方簽名及捺手印:
年 月 日
甲方名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乙方名稱:
(承包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受讓方)
地 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 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
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受讓方)?
乙方簽字:(承包方)?
年 月 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準或備案意見(蓋章):
x年x月x日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為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租賃。
二、流轉的期限為年。
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購銷。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元。
2、甲方于合同規定期內到乙方所在地領取轉讓金。
五、協議生效以后,乙方每年的轉讓金在月日支付給甲方。甲方逾期未領取轉讓金而使合同無效,后果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合理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地邊等方面的關系。
4、不得干預乙方在轉包土地上所種樹木出售時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乙方在經營所需的情況下可以在轉包的土地上進行房屋、道路、溝渠等建設。
4、乙方在轉包后不得長期棄耕拋荒。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補償歸集體,附屬物補償歸乙方。
2、流轉期內,甲方不得隨意進入土地進行其他活動。
3、乙方在合同期滿后,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一、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按地面附屬物的三倍以上價格賠償)。
十二、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市)鄉(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鑒證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1
流轉合同編號:
鑒證編號:
甲方(轉出方) 任丘市 鄉 村
乙方(受讓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方式:(轉包、出租、轉讓、互換、入股等)
二、流轉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
三、流轉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土地
交付標準: 。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時間 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轉費。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經營流轉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3、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4、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5、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6、該承租范圍內,所有農田水利設施,使用維修保護的責任和義務。
七、變更或者解除的條件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內,如因國家或地方政府征占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土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期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解決糾紛的辦法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政府調解;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任丘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任丘市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也可直接向任丘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補償。
2、土地流轉期滿后,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著物的處理辦法 :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后交給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設施的,經評估定價給予乙方補償后,歸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繼續經營,按當時當地土地租用價格有優先承包權,與甲方簽訂合同。
3、在租期內如有人不幸去世,需在所流轉地塊安葬的,乙方必須同意,但甲方應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并盡可能減少乙方損失 。
4、其他事宜 。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村民委員會同意并蓋章、經鄉鎮政府鑒證之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鄉鎮政府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村委會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鑒證機關(鄉、鎮人民政府) 年 月 日(蓋章)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五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鄉(鎮)村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坐落(四至)地塊數(塊)面積(畝)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備注。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乙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住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六
甲方名稱(承包方):地址:
乙方名稱:(受讓方)地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甲方采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農產品的種植。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五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號,共計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四至)。(見土地現狀平面圖)。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支付,每畝400元。乙方每年3月30日前必須一次性支付當年甲方400元/畝的土地流轉費,合計元。
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或協定重新簽訂流轉合同。
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協助乙方搞好田間管理工作,若發現偷盜等違法行為,要及時向甲方匯報。
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改變土地原貌,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在勞務費用同等條件下,優先雇傭甲方勞動力。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于機械事故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5、國家建設需征用或集體規劃需使用所租賃土地的。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全部損失。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不按時兌付用工工資的。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合同期滿后,流轉費用在同等的條件下優先于乙方租賃。
2、土地流轉到期移交地面現狀規定:合同到期后乙方同樣將土地耕作平整并旋耕,清除地面雜物及廢地膜后移交甲方。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承包方):乙方簽字(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七
乙方:
為貫徹落實中央"三農"政策,進一步圍繞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展村集體經濟、提高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能力和保護意識。由____________專業合作社與其它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簽訂訂單農業,發揮___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的市場優勢,采用合作社聯合聯接的方式,充分發揮___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的資源整合優勢。本著自愿互利、相互協作精神,發揮各自優勢,確保農戶蔬菜和水果生產基地種植面積落實和收購任務的完成。 為此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協議如下:
1. 甲方為乙方種植水果和蔬菜作指導性的服務,及時為乙方提供優良種子、肥料、高效低毒農藥、科技培訓、信息推廣、技術指導。乙方必須確保蔬菜和水果基地面積的落實,品種的規范,不誤農時,及時種植,做到精耕細作,科學管理。
2. 銷售方式:甲方對乙方所組織種植的蔬菜和水果按當地市場批發價統一收購。乙方所提供的各類蔬菜和水果產品質量必須檢測化驗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
3. 為確保優質蔬菜和水果,乙方應對農戶主動服務、檢查、指導、查控。在種植蔬菜和水果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無公害生產技術規程操作,采用有機肥料 (土雜肥),少用化肥。對病蟲害的防治必須嚴禁高毒、高殘留量的.劇毒農藥。
4. 利潤分配:甲方對乙方所收購的蔬菜和水果按當天市場批發價結算,同時按照合作章程有關條文,在甲方完成最終銷售之后,在本度年12月份以前按照乙方提供的生產和銷售數量、所產生經濟效益多少、貢獻大小,由甲方提取本年度利潤收益的40%作為次年的農業投入品預備金,剩余60%按聯接合作社貢獻比例對乙方實行獎勵分紅,乙方必須按其合作社章程中的約定或是與各農戶簽定的收購合同約定辦法將上述分紅分發到戶,以彰顯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農民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性質。
5. 甲方應努力加強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場信息,改善產品結構,搞好市場營銷,發揮市場優勢,充分調動聯接專業合作社社員和菜農、果農創效益的生產和營銷積極性。
6.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可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7. 協議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8.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專業合作社
簽約代表:
乙方:
約代表:
年 月 日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八
甲方(出讓方):鄉鎮村組(戶主姓名)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甲方采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山地、魚塘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于:。
三、土地流轉時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畝、魚池畝、山地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貳拾壹萬元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土地流轉費以現金凡是支付。
土地流轉費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12年春節之前付陸萬。
以后每年春節前付萬,直至付清貳拾壹萬。
六、流轉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九
土地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只有合理流動,才能提高使用效益,也只有合理流動才能真正體現土地生產要素的性質,土地流轉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10月19日,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指出,“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隨著《決定》的公布,人們又從相關章節中看到了“土地流轉”的身影。
所謂農村土地流轉,是指在農村土地所有權歸屬和農業用地性質不變的情況下,將土地使用權(經營權)從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來,轉移給其他農戶或經營者,其實質就是農村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土地流轉能夠有效改善土地資源配置效率,進一步激活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為農業規模化、集約化、高效化經營提供廣闊空間。另一方面,構建和規范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機制,可以使農民更充分地參與分享城市化、工業化的成果,顯化集體土地資產價值,促進農民獲得財產性增收。在全球性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通過創新農村土地流轉機制,進一步激活農村的生產力,帶動農村經濟發展,從而實現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和諧發展,尤其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土地流轉的本質,就是推進土地要素的市場化,必然會引發其他要素市場包括農村資本市場的發育。海南作為中國最大的經濟特區,理應在農村土地流轉問題上先行先試,但現實情況卻是我們在此問題上問題多多。主要包括:
1.土地權屬糾紛問題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以來,隨著農村體制改革、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新政策的出臺,我省農村在生產和建設迅速發展的同時,土地資源也日趨緊張,因爭奪土地資源而造成的土地糾紛開始增加。這些糾紛有的是農場與農民集體之間的糾紛,有的是農民集體與農民集體之間的糾紛,較突出的是場社糾紛。據介紹,盡管以來,海南省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和糾紛排查調處,糾紛的宗數大量減少,但剩下來的一般也是很難解決的問題。到今年初,據初步統計,仍有533宗土地權屬糾紛尚未解決,涉及土地面積37.8萬畝,其中跨市縣范圍的土地糾紛有133宗。
2.征地遺留問題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我省房地產開發過熱,有的市縣征地過濫過亂,既有政府征地,又有企業征地,而且征地底數不清,當時的一些賬冊也不全。在征地過程中有的市縣被征地農民安置沒有落實,部分農民失地又失業,生活無保障。另外有的土地征用以后長期閑置,也導致部分農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繼續耕作,但是隨著閑置土地的處置和開發,拖欠農民征地款等征地遺留問題就不斷暴露出來。征地拆遷補償沒有付,農民當然不干,即使有的征地補償付了,由于長期閑置,農民已經在這種地安家了,也有一個處理問題。此外還有閑置建設用地處置遺留問題和農業用地對外流轉遺留問題。前者據不完全統計有281宗、涉及土地2.5萬畝,占整個全省閑置土地總宗數的8.6%和總面積的7.0%。后者造成的原因是由于一些地區農村集體土地對外流轉的操作程序仍舊不規范,有些村委會干部未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或未經法定程序報經鎮政府批準就自作主張對外發包土地,造成了一些村民失地,生產生活困難。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有一些因片面追求農業規模化發展,在招商引資時隨意承諾大面積、長期限、低地價,甚至以行政命令迫使村鎮對外流轉土地,造成嚴重的面積過大、期限過長、地價過低的‘三過’問題。
3.土地流轉身份上的限制目前農村土地承包權的流轉一般限于特定的農村集體組織內部,《物權法》規定:“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土地發包給本集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經本集體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見,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受讓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被作為例外受到了嚴格的限制。這種受讓主體身份限制造成土地承包權流轉的封閉性,從而使土地承包權無法按照市場方式自由轉讓,對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制造了障礙。目前我省農村中各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的生產能力各異,如果仍舊停留在原有的生產格局,各地差異將越來越大,這與共同富裕的目標相悖。同時,這種格局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集體組織間在土地利用上的余缺調節,這不僅將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產生不利影響,也會使得農村土地流轉很可能局限在一個個孤立的小范圍內,以至培育出十分零散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與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是不相協調的。
4.土地流轉條件上的限制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來講,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一個前提條件是其轉讓必須經發包人同意。但我們認為,既然已經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定性為物權性質,就應賦予承包經營人完整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流轉權是農戶依法享有的權利,它與承包地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一道構成了市場經濟情況下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礎:承包農戶是流轉的主體,土地流轉主要通過市場機制,流轉收益全部歸承包農戶,農民在遵守法律的情況下應當有自主權,這樣才符合私法自治的原則,也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開放。當前侵害農民土地流轉權的現象較多,正是因為這種對農戶自主決策的限制使有些所謂集體組織以土地規模經營為借口,以所謂“反租倒包”等花樣,以低價強行“租用”農戶承包地,在流轉過程中與民爭利,或者隨意調整承包地,分出所謂“口糧田”、“機動田”,變相剝奪農戶土地。
5.土地價值實現上的'限制隨著社會的發展,財產權已由原來注重于對標的物的現實支配的具體權利,演變為注重于收取代價或獲取融資的價值權。農村土地承包權作為一項財產權利,應當具有相應的融資功能,但我國《擔保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權不準設立抵押權,《物權法》中也并未將抵押設定權加以明確規定。農民所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種不完善的產權,土地收益權不完整、不清晰,難以形成土地融資市場,抑制了農地的價值擔保功能,限制了土地承包權價值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2.其次是加快征地補償安置地方立法工作制訂《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和《海南省土地征收補償爭議裁決辦法》,建立規范的征地補償安置體系,完成“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頒布實施。此外還要結合海南的實際情況對農村土地流轉的期限、價格和面積作出限制性規定,把“三過”問題解決好。
3.完善法律條文,促進土地流轉法律應明確規定所有權歸屬及對農民的土地流轉權提供法律保障;對于使用權流轉的補償標準及利益分配、土地流轉的管理、土地糾紛的處理等基層難以解決的問題,應通過調查研究加以規定;鑒于《擔保法》中對于農村土地使用權不得流轉的規定,我們可以充分利用特區立法權,先行制定地方性的條例或辦法,指定土地流轉格式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法律的形式對本地農村土地流轉加以規范,使土地流轉有序進行,從而達到集約利用、規模經營的目的。應爭取盡快出臺《海南省土地權屬確認與糾紛調處條例》,通過這個條例解決土地權屬糾紛處理法規不完善、證據不足時如何裁決、怎樣認定和保持土地利用現狀的問題,完善糾紛調處工作的體制機制,把省委省政府解決土地糾紛問題的指導性原則進一步具體化,落實成法規和規章。
3.大力培養農村土地市場,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土地流轉機制首先,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權轉讓機制,允許農村土地在一定范圍內流轉,并通過市場機制形成合理的土地轉讓價格。第二、培育和發展各種類型的為土地流轉提供服務的中介組織,率先在全國建立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市場或管理中心。第三,健全和完善農村承包土地流轉的激勵機制,引導和鼓勵農戶將耕地向種田能手、專業大戶、合作經濟組織和龍頭企業流轉,實現多種形式的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第四,建立調節機制,防止土地使用權過于集中,以調節土地流轉過程中的壟斷和不公平現象。
4.有效發揮政府和村集體的職能市場的發展有其自身的盲目性、自發性、滯后性的特點,尤其是我國(包括海南)農村的土地市場還很落后。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對土地流轉有宏觀上的調控。完善產權登記制度,建立科學的農地資產評估體系,合理評價農村土地價值,逐漸形成城鄉地政一體化的管理。另一方面要建立約束政府行為過度干預的機制。準確定位政府在推進土地流轉中的角色,監控土地供需總量的動態平衡,而不是運用行政手段去調整土地資源,與民爭利。同時要加強宣傳力度,增加農民對有關法規和政策的了解,使土地流轉由自發逐步轉向自覺。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群眾是土地流轉的主體。因此,要抓好土地流轉,必須“以人為本”,千方百計調動廣大群眾的積極性。
5.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的農村土地流轉制度第一,大力發展非農產業,加快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調整的關鍵時期,城市工業和鄉鎮企業吸納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能力十分有限。而且,隨著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企業經營環境不穩定,兼業農民非農產業收入不穩定性將使他們難以徹底離開土地。因此,應切實加快鄉鎮城市化進程,依靠科技進步,積極主動地以國內外市場需求為導向,促進產業結構調整,使農業剩余勞動力得以合理轉移。第二,一方面積極推進農村建設用地的直接上市交易,另一方面,要把村鎮房屋納入市場經濟的商品體系,穩步推進村鎮房屋商品化、社會化;停止農村宅基地的無償分配;發展村鎮住房金融,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宅基地明晰產權的改革任務。第三,積極探索土地流轉形式的多元化。《物權法》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可見立法者并沒有窮舉土地流轉的形式,農戶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選擇。
6.為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首先,要建立多層次的農村保障體系。目前,我國廣大農民仍然把土地作為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保障,作為獲取收入的主要來源,作為生老病死的保障。沒有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就不可能從根本上增強農民離開土地的安全感和適應市場風險的能力,農村土地市場發育的進程也將嚴重受阻。因而,必須建立多層次的農村保障體系,包括農村社會風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社會互助,以及發展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會保險功能,為土地轉出者解決后顧之憂。其次,大膽在有條件的市縣啟動戶籍制度改革,對放棄土地的農民應該在身份平等和社會保障方面提供援助,特別要強化可持續的就業能力的培訓機制,以避免城市流民階層或城市“貧民窟”的產生。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出租形式將村戶村民組計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等項目,期限暫訂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轉費用年每年每畝元整,付款時間為每年月日。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等權利。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根據國家法律,自行使用土地使用權,所發生各項經營生產收益、損失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流轉期滿后,土地上的各種附屬設施乙方必須及時清除完畢,必須在一個月內使土地恢復原貌,且不能影響原承包產下季耕種。
第五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鄉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協調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調解,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以轉讓方式流轉土地,就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 畝土
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流轉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流轉期限
土地流轉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二輪土地承包期滿。
三、 流轉土地的交付時間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
四、 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每畝支付人民幣 元,共(大寫: )元。
五、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按約定時間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轉讓費。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取消,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歸乙方所有。
2、乙方有權依法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該土地。本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時,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自種的青苗補償費、自己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3、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4、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后,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本土地流轉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六、 轉讓的特別約定
1、甲方應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并經發包方同意(發包方代
表簽字并蓋發包方公章)后才可簽訂轉讓合同,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申請鑒定。
2、轉讓合同生效后,發包方終止與甲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變更、注銷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轉讓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須與發包方就轉讓土地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并經依法登記獲得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
4、二輪土地承包結束后,如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變,繼續延包,延包權歸乙方。
七、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流轉價款的,按以下雙方約定方式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流轉土地的,按以下雙方約定方式支付違約金: 。
3、因變更或解除本流轉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經濟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依具體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八、 其他約定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發包方(章):
鑒證單位(蓋章)
乙方(簽字): 發包方負責人(簽字): 鑒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規定,經甲方雙方共同協商,并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 流轉土地面積和位置
甲方自愿將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流轉土地名塊數和土地平面示意圖附后。
二、 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流轉轉費用
每年每畝 元計算,一年一付,乙方于每年 月 日付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不能干涉乙方用水用電,并保證道路暢通。
4、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治安糾紛等問題。
5、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在流轉土地的田坎、田埂上種植任何植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依照合同規定,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
2、乙方在流轉土地期間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若被征用、占用,青苗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助土地款、安置費等歸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內,國家給予的農業直補歸甲方享有。以農戶名義向政府申請獲得的農業扶持補貼,30%歸甲方,70%歸乙方。
5、乙方如遇勞動力減少,以及人力無法抗拒的因素無法繼續生產經營時,可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同時,乙方承擔義務相應解除。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經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七、其它約定
1、在合同期內,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予第三方經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流轉該土地。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附:流轉土地面積和座落方位簡易圖
甲方(簽章):
鑒證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章):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十二
丙方(監管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有關政策、法規的相關規定,堅持自愿、有償、依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
一、經營形式及結算方式。
甲方自愿將本村土地東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土地_______畝交給乙方用于農業規模化經營,每畝每年價格為______元,共計_______元。自簽訂合同起的每年的___月___日前乙方付給甲方。
二、經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五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國家及有關部門發放的糧食綜合補貼和直補等惠農政策。
2、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向乙方告知前茬作物品種、施用農藥的種類,避免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4、乙方須對入社土地依法有效保護、不得掠奪式經營、荒蕪。
5、丙方對甲乙方的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督促乙方按時兌現土地流轉費。對雙方的違約行為及時進行糾正。丙方有權利代表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和其他。
1、有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2)乙方不按時繳納土地流轉價款的。
(3)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無法防止的外部因素,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
2、其它。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時,首先提請丙方進行協調解決,協調不了的,須報請合同仲裁委員會作出最終裁決。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違約方按照對方實際經濟損失賠付,望雙方認真信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十三
甲方將______________土地包給乙方耕種,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承包約定: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位于永谷村3組(原明揚鄉敬老院的土地),總面積8.8畝左右。
二、承包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在承包期間,甲方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乙方看管和保護土地原貌不受侵占和損失,其租金費:即為乙方以承包該土地應享受國家的糧食直補款金額(在現行政策不變時),乙方不再交其他費用。
四、交款時間:租金實行一年一交,以甲方到鎮財政領到國家糧食直補款為交款時間。如乙方到鎮財政領到后,須在10日內交與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五、承包期內,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國家集體對該承包地收繳各項稅費,由乙方負責上繳。國家集體給予的一切補助優惠也都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爭要。
五、在承包期內,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承包耕地的穩定,便于乙方種植。如承包期內出現該耕地爭議,乙方負責解決爭議。若乙方進行了結構調整,甲方要轉包或期滿另包給他人,則對乙方進行結構調整的投入進行補償。
六、雙方合同簽訂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賠償另一方人民幣_______元整,作為合同違約金。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政府、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十四
甲方(出讓方):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讓方):
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村第村民小組同意,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以下條款。
一、流轉地塊:甲方將位于的承包土地畝,位于的柴山地畝,位于的綠化林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見附圖。
二、流轉時限及用途:甲方于xx年月日起將上述土地和林地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并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乙方將承包地用于農業生產,柴山地用于采集家庭燃料之用,綠化林地用于自用材采集。
三、流轉價格及付費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綠化林地轉讓費為元,大寫萬元整;乙方于xx年月日現金支付經營權轉讓費,甲方另立收據。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轉證件: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一本;。
2.《林權證書》(編號:)一本;。
3.《退耕還林合同書》(編號:)一本;。
4.《財政補貼一折通》(編號:)(糧食直補貼金)一本。
五、其他約定:
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流轉合同生效后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并享受保險賠償款項。
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組、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執一份,報縣農業局備案一份。
六、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則》、《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和《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首先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十五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多次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土地狀況:
甲方將 土地轉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及養殖業),土地面積 畝。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10年。從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滿后,在不違背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合同繼續履行,若與新法律、法規沖突,雙方按新法律、法規另行協商,但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土地流轉方式:
雙方約定采取轉包方式進行流轉。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轉包甲方承包地后,只能用于林業和養殖業,乙方 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否則,甲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流轉價款, 元/畝年。
2、支付方式、時間,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10年的流轉價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將清理完畢附著物的土地移交給乙方。
2、甲方應配合乙方到發包方(村)辦理存檔備案手續,甲方應保證其有合法的轉包權。
3、甲方不得防礙乙方進行林業、養殖業開發,應極力協助支持乙方的工作。
4、甲方享有按約定及時收到流轉價款的權利。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
6、乙方不得違反合同將流轉土地另作他用。
7、乙方享有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政府各部門給予承包地的各種補貼及獎勵。
8、合同期滿后,乙方應當將流轉土地恢復為耕地。
七、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由當時的基層組織調解或委托中介機構評估后補償,同時乙方不進行復耕處理。
2、流轉未到期附著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處理附著物及相關設施后,應進行復耕處理。
第1款對乙方的附著物及相關設施進行補償。
八、流轉土地交付期限: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當立即將自己的承包地清理后交付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主張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損失,該損失應包含乙方10年轉包期的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尚需支付總流轉款30%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支付流轉價款,按所延期限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3、因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政府行為變化及不可抗力,軍事行為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及合同解除、終止等,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用、占用、開發等情況。
2、政府及部門給予流轉地的補貼、補償及獎勵歸乙方所有。 十一、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處理。
2、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報村民委員會備案后產生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附件有:
1、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2、村民大會決議;
甲方簽名及捺手印:
乙方簽名及捺手印:
年 月 日
為了發展經濟,增加集體和群眾的經濟效益,把村集體水澆地150畝出租給(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村民吳志國、丁仙君)種西瓜,達成協議如下:
1、承包期限:從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0月30日止(壹年整)。
2、甲方土地150畝,以每畝400元出租給乙方種西瓜,2015年10月30日進入時全部付清土地承包費60000元(陸萬元整)。
3、甲方小河口村必須在10月30日前處理好一切土地問題交乙方管理。
4、甲方抽水泵站現有抽水設備一套抽水管道從抽水泵至平頭水澆地全段交乙方看管,并自行抽水,甲方不負責任。
5、從村小組到平頭一段照明電線交乙方看管使用,如有被盜,乙方自行跟新。
6、抽水費用為農用電費,最終以電力公司出具電力發票為準。
7、甲方在乙方的承包面積內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種植管理。
8、乙方在承包期間內國家征占用該土地,地面上
西瓜損失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甲方。
9、乙方在甲方土地承包期間必須按甲方當地的政府政策做好計劃生育和護林防火工作。
10、現甲方小河口村小組平頭現有住房20間,烤房35間交乙方看管使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1、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甲方名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乙方名稱:
(承包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受讓方)
地 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 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
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受讓方)?
乙方簽字:(承包方)?
年 月 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準或備案意見(蓋章):
x年x月x日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十六
轉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村土地轉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轉包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轉包土地的面積、位置。
轉包土地位于,面積畝,四至:南至:,北至,東至,西至。甲方同意將該土地發包給乙方轉包耕種使用。
二、轉包事項。
1、轉包期限:該地早期由甲方與七級鎮東金村委會承包三十年(即年月至年月止)。今經雙方協調、同意甲方轉讓給乙方年(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轉包費用。
轉包費用為人民幣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后,由乙方對該轉包土地繼續耕種,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收益由乙方承擔。
3、雙方在簽訂轉包合同之日起,甲方即將轉包土地正式交付給乙方。
三、轉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各類農作物及經濟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包金。
3、甲方保證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權屬清楚,甲方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及使用權。若土地權屬發生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處理解決期間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如因土地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維護乙方的土地轉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提高轉包金,不得重復轉包該土地。
5、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轉包的土地。
2、享有轉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六、國家建設征地補償。
因國家建設征地所獲補償金,屬土地補償款部分,歸甲方所有,屬地上植物等附屬物的青苗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合同期滿財產處理。
本合同期限界滿,轉包土地上的作物仍歸乙方所有,在雙方不同意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乙方在合同期滿后半年內處理完畢地上種植的作物。
八、違約責任。
轉包期內,除國家征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轉包合同,不得將轉包土地再次轉包給第三人,否則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甲方應收轉讓費用的二倍。
九、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應到村委會進行土地轉包備案,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辭本合同無法履行,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二倍轉讓費用。
十、其他條款。
1、本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聊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農業土地流轉合同書樣本范文(17篇)篇十七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愿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范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為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五年)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2、協議簽訂后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系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6、甲方應提供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經乙方驗證后復印其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以保證生產。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和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后,重
新協商。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后。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第七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和面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土地位于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村,總面積約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東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條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
承包形式:。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20年,自2015年月日起至2033年月日止,租賃期限內土地經營使用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土地租賃期限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第四條 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該土地的租賃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分 次支付,首次元由乙方于2015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其余租賃費用由乙方于上一費用到期日前日內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所租土地擁有所有權,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實施的嚴重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5、甲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賃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賃費用。
6、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應保證乙方生產生活用水、用電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電費用價格不應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電的價格,并保證在村內無償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業合法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包括在該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設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內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10、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有權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合同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費用。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5、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6、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租賃費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產生影響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應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條 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且經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以上之約定,即視為違約。
2、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用;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