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簽署合同協議可以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增加合作的信任度。為了您更好地理解合同協議的寫作和要點,請瀏覽以下范文。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一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系統維護保養合同,在設備安裝調試開通后,并經政府有關部門驗收通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時起,為確保##大廈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轉,乙方負責保證對甲方該系統提供保養,維修上述系統的技術服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乙放將對##大廈消防報警、噴淋、消火栓及通風系統進行設備、系統定期維修工作。
2、每當收到甲方的口頭或書面(急修)要求服務后,乙方應立即盡快派出工程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工作。
1、乙方將向甲方提供每季度(3個月)一次的定期(檢查)及(保養)工作,承擔對設備的操作人員技術考核。
2、所有設備檢查及保養工作將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或有關廠家制定的企業標準為準。
乙方對系統維護保養、報價不包含設備損壞更換費用,如需要更換損壞配件設備,應向甲方報告批準同意后實施,材料費由甲方承擔。
1、在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期間,應主動與乙方工程人員積極配合,確保維護保養工作順利進行,并應由專人與乙方人員進行工作聯絡,以便及時協商解決相關問題。
2、甲方對系統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嚴禁相關專業人員干擾系統的`正常運行。
3、如果發現系統故障,應立即按照技術要求,安全有效的進行檢查排除,確認后無法解決應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進行維修工作。
4、甲方應對所有消防設施及在其保護中的一切資產購買保險,乙方僅提供系統維修保養技術服務,并不為任何意外風險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每年將收取服務費為人民幣5000元整,更換單器件200元以下由乙方承擔(包括200元),200元以上整件由甲方承擔(甲方自行購買或由甲方出資、乙方提供),維修人工費由乙方承擔,人為損壞的器件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本協議自簽字15日內甲方應將每年維護服務費匯入乙方帳戶,本協議自動生效。如無款到帳,本協議自動失效。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以上協議內容希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消防負責人: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二
甲乙雙方于月日簽訂系統維護保養合同,在設備安裝調試通后,并經政府有關部門驗收通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香起,為確保煤地雅居小區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轉,乙方負責保證對甲方該系統提供保養,維修上述系統的技術服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乙方將對煤地雅居小區消防報警、噴淋、消火栓及通風系統進行設備、系統定期維修工作。
2、每當收到甲方的口頭或書面(急修)要求服務后,乙方應立即盡快派出工程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工作。
1、乙方將向甲方提供每季度(3個月)一次的定期(檢查)及(保養)工作,承擔對設備的操作人員技術考核。
2、所有設備檢查及保養工作將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或有關廠家制定的企業標準為準。
乙方對系統維護保養,報價不包含設備損壞更換費用,如需要更換損壞配件設備,應向甲方報告批準同意后實施,材料費由甲方承擔。
1、在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期間應主動與乙方工程人員積極配件,確保維護保養工作順利進行,并應由專人與乙方人員進行工作聯絡,以便及時協商解決相關問題。
2、甲方對系統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嚴禁相關專業人員干擾系統的正常運行。
3 、如果發現系統故障,應立即按照技術要求,安全有效的進行檢查排除,確認后無法解決應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進行維修工作。
4、甲方應對所有消防設施入在其保護中的一切資產購買保險,乙方僅提供系統維修保養技術服務,并不為任何意外風險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每年將收取服務費為人民幣51700元整,更換單器件100元以下由乙方承擔(包括100元),200元以上整件由甲方承擔(甲方自行購買或由甲方出資、乙方提供),維修人工費由乙方承擔,人為損壞的器件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增加條款:
一、保養范圍:
24小時隨叫隨到突發事故處理,協助甲方配合消防安全檢查,免費對甲方人員進行操作培訓。
二、甲、乙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按時對甲方設施進行檢查,如因延誤維護導致系統無法正常運行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接到甲方維護通知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進行處理,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維保期內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全面優質服務,如有一次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在合同終結時扣除合同金額的5%。
三、付款方式:
本協議自簽字15日內甲方將每年維護服務費的.70%匯入乙方賬戶,待協議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再另付30%。
四、按協議二零一三年須增加10%的維修費用。
五、管轄合意:
甲乙雙方如對協議有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六、本協議有效期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以上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
乙方:
消防負責人:
聯系電話:
技術負責人:
聯系電話: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雙方友好合作的前提下,雙方就所屬車輛,車牌號為:,車型為:的移動電視安裝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設備名稱及報價。
1、設備名稱規格詳細內容及報價見附件一《設備報價清單》。
報價為:人民幣。
2、報價包括設備、運輸交通、安裝、售后服務(含設備之外的各種輔助性附件費用)及各種稅費等。
3、設備安裝前,乙方經過甲方認可后可以根據工程實際需要調整設備的規格和數量。若相應調整的設備與使用設備規格型號相同,則按照報價清單相應調整,若相應調整的設備與使用設備規格型號不同,則設備的單價另行協商。
二、付款方式和條件。
移動電視設備安裝完成,經過驗收合格后20個工作日,甲方按照雙方認可的工程結算清單價格內向乙方支付。
三、安裝、調試與驗收。
1、乙方負責車輛安裝、調試。設備運輸裝卸、安裝調試、技術服務、人員培訓及售后服務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由甲方指定安裝日期,及特殊情況下,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上門安裝服務。在安裝之前,乙方免費提供在甲方指定地點進行對指定vip小車的安裝前勘查,對已勘查車輛提出可行性安裝方案供甲方審核。
3、安裝完畢,由乙方安裝檢驗人員檢驗驗收,調試合格之后,再通知甲方調試驗收,驗收合格通過即表示安裝調試結束。
4、乙方對安裝過程、安裝質量負責。如發現質量瑕疵或造成安裝車輛實際損害時,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安裝日期:年月日
驗收日期:年月日
四、質量技術保證。
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設備。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設備為原廠產品和已經經過測試實踐,并保證其在正常操作環境下的長期服務質量和穩定性能。
五、售后服務。
1、乙方對所提供的設備及安裝服務質量實行三包,免費保修期自設備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保修期內,如設備出現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在6個小時內到達現場勘查情況。如果故障責任在甲方,乙方應友好協助甲方排除故障,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維修所需增加的設備可由乙方協助提供,甲方承擔設備費用;如果故障責任在乙方,則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保修期滿后,乙方有義務繼續對設備進行維護,合理收取甲方費用。
六、仲裁。
1、對于在執行本協議時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未達成一致,則該爭議應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
因設備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國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該鑒定結果是終局的,供需雙方應當接受。
2、除非雙方另有協議,否則雙方仍應按適當的程序繼續履行本協議內容。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四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如下維修保養任務,根據“合同法”,結合本系統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系統名稱及內容。
1、系統名稱: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系統。
(3)消火栓系統。
(4)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5)防排煙系統。
(6)氣體滅火系統。
(7)防火分隔設施保養要求》之有關內容。
第二條:維修保養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甲方現場布置的所有報警探測器、所有報警控制器、警鈴及手動報警按鈕、報警模塊、隔離模塊及監視模塊、整套監視聯動控制系統及報警系統布設的信號線路、聲光報警器等相關設備。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定期檢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環境、噴淋泵、穩壓設備、噴淋泵控制柜、濕式報警閥、管網、閥門、灑水噴頭、水力警鈴、水流指示器、末端放水裝置、水泵接合器、儲水設備是否正常完好狀態。
(2)消防泵房現場手動啟動、停止噴淋主、備泵及穩壓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觀察其運行、停止反饋信號,定期進行全樣檢測。
(3)消防控制中心遠程手動啟動、停止噴淋主、備泵及穩壓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觀察其運行、停止反饋信號,定期進行全樣檢測。
(4)用末端放水裝置進行放水試驗,啟動自動穩壓泵及噴淋主、備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觀察其運行反饋信號,同時觀察濕式報警閥、水流指示器、水力警鈴報警功能是否正常,定期進行全樣檢測。
(5)檢查噴淋泵接合器外觀、周圍等否處于完好狀態,定期進行全樣檢測。
3、消火栓系統。
(1)定期檢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環境、消防栓泵、穩壓設備、消火栓泵控柜、管網、閥門、水泵接合器、室內外消火栓、儲水設施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消防泵房現場手動啟動、停止消火栓主、備泵及穩壓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觀察其運行、停止反饋信號,定期進行全樣檢測。
(3)消防控制中心遠程手動啟動、停止消火栓主、備泵及穩壓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觀察其運行、停止反饋信號,定期進行全樣檢測。
(4)利用消火栓箱內的消火栓按鈕遠程聯運啟動、停止消火栓主、備泵及穩壓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觀察其運行、停止反饋信號,定期進行全樣檢測。
(6)用最不利點消火栓放水啟動消火栓穩壓泵,檢查管網壓力和水質,定期進行全樣檢測。
(7)檢查室內消火栓箱及內部配件情況,每月按安裝總量30%抽樣,定期進行全樣檢測。
(8)檢查室外消火栓安裝、外觀是否完好,定期進行全樣檢測。
4、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定期對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燈進行一次充放電,并做好記錄。
5、防排煙系統。
(1)查看風機控制箱是否在自動控制位置。
(2)手動啟動風機看工作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
(3)檢查板式排煙口及百葉窗是否能靈活開啟,有問題的及時加油或更換。
6、氣體滅火系統。
(1)滅火器貯存容器表面防腐層是否完好,如脫落及時做好防腐處理。
(2)檢查滅火劑容器壓力,如有不足通知甲方進行填充。
7、防火分隔設施。
(1)檢查防火卷簾門兩側手動機構功能是否正常,有無卡死活停頓現象。
(2)用煙或溫測試煙溫感報警該區的防火卷簾門是否正常。
第三條:維修保養要求。
1、每月15日前,對消防控制室工作環境以及火災報警控制器、監視控制器、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優先功能、報警記憶功能和主備電源自動轉換功能;報警及控制線路;消防聯動控制的指示燈、啟動按鈕、聲光報警裝置;聯動控制系統、氣體滅火系統,包括《消防系統維護保養方案》中所列有關內容等進行檢測。檢查出的問題,進行及時有效的修復,使滅火系統始終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
2、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用專用檢測設備對探測器進行模擬火災響應試驗和故障報警試驗,檢測數量不得少于總量的30%。按安裝總量的50%進行手動報警按鈕模擬火災響應試驗和故障報警試驗;對警鈴及及聲光報警器進行模擬火災狀態下的.響應試驗;對手動或自動試驗相關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控制和顯示功能;對消防聯動控制器的各項聯動功能入聯動系統的動作和回答功能等相關設備進行檢測,使之處于正常完好的工作狀態。
3、甲方如發現有關系統出現故障或損壞,應用電話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到現場處理。在維修和保養過程中,因乙方責任而造成系統設備損壞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4、合同期內,乙方應確保甲方消防系統始終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并且確保通過消防部門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年檢并達到優良標準,如因乙方未按合同正常維護,年檢不符合標準,維護、復檢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賠償合同款的30%給甲方(在本年度合同款項中扣除)。
5、乙方在合同期內的正常維護保養,對損壞的部件應及時(通知原工程施工方進行)修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如果原工程施工方不能及時到場。)損壞部件由乙方負責購買,購買前將兩家以上部件價格報甲方負責人,由甲方決定購買哪一家的產品,損壞部件安裝調試合格后,甲方將部件款項及時付給乙方(此費用原則由原工程施工方付)。
6、維修保養期限: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施工現場管理。
1、乙方應派一名素質高、業務精、固定的專業技術人員為甲方做好維護保養,甲方應派一名人員陪同,因施工現場是甲方的重要部門,也是消防的重點部位,所以,乙方人員要嚴格按甲方的有關規定登記,憑單位介紹信等有關證件進行甲方施工現場。
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工作情況,安排好施工時間。為確保甲方辦公場所和其他工作的正常運行。乙方應在施工前3天與甲方聯系,確定工作時間,凡可能影響甲方工作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甲方原則上不為乙方提供任何施工維護保養工具。如乙方要向甲方借用有關工具,必須經甲方使用管理部門同意后,否則,責任自負。
第五條:質量驗收。
1、乙方按約定范圍和要求組織維修和保養。
2、乙方每次維修保養后,都應出具書面檢測材料給甲方職能部門認可存檔。
3、甲方有權對維修和保養品質提出質疑,乙方應予改進。
4、質量應符合國家消防管理部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等相關規定。驗收檢查中,如質量存在問題,乙方應該無條件進行整改。
第六條:商務條款。
1、合同總額:肆萬元整(含年檢費用)。
2、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支付合同價款的30%,完成壹年維保任務時支付合同總價的60%,剩余款項在合同結束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底前)付清。
第七條:其它條款。
1、乙方必須文明維修和保養,并做到竣工清場向甲方移交。
2、乙方必須做到安全施工,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如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佩戴安全帽、登高作業系好安全帶事項等,若在作業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進行特種作業的人員(電焊、氣焊、起重、電氣等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并把上崗證的復印件交甲方備案,特殊工種的施工必須嚴格按照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4、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安全規定。如電焊、氣焊等動火作業必須辦理申請許可,經批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開始施工。
5、乙方在合同期內若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要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有權拒絕付款。
6、乙方需確保該系統正常運行,若因該系統未能正常工作,如遇誤報或漏報、失效等而給甲方造成的人員經濟損失和其它損失,乙方應承擔所有責任并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7、本協議未及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8、本協議雙方簽章后生效,有效期2年。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八條:附件。
1、消防設施布置平面及系統圖;(甲方提供)。
3、設備廠商相關資質及產品資料;(甲方提供)。
4、補充條款:無。
委托方:____________承攬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五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設置的建筑消防設施,是預防火災,及時撲救初起火災的有效措施。對建筑消防設施實施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是單位的法定職責。建筑消防設施投人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設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消防主管具體實施。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1、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運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運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志外觀,疏散指示標志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置位置狀況。
3、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由巡查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名。
4、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設備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5%。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啟泵和主備泵切換功能,管道閥門啟閉功能。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壓力,消火栓啟泵按鈕,系統功能。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量的25%。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報警閥組放水,末端試水裝置放水。其中末端試水裝置放水檢查數量為全部檢查。
(6)機械排煙設施:機械排煙風機、排煙閥以及系統功能,排煙風機控制柜。
(7)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電源切換和充電功能,標識正確性。
(8)滅火器:檢查滅火器型號、壓力值和維修期限。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量的25%。
3、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查應當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對建筑消防設施系統的聯動控制功能進行綜合檢查、評定。
2、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測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實施,年度聯動檢查記錄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各案。
3、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電設施供電功能和主備電源切換功能檢查,檢驗供電能力。
(2)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每層、每回路報警系統和聯動控制設各的功能試驗。每12個月對每只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檢查不少于一次。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在末端放水,進行系統功能聯動試驗,水流指示器報警,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動作。對消防設施上的儀器儀表進行校驗;每12個月對每個末端放水閥檢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給水系統最不利點消火栓出水,分別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個月累計對每個消火栓、卷盤檢查不少于一次。
(5)對每只滅火器選型、壓力和有效期檢查每12個月不少于1次。
4、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1、根據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表》,定期進行清潔保養和更換。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2、檢查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3、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h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
4、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各查。
1、內容。
基本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驗收文件和產品、系統使用說明書、系統調試記錄等原始技術資料。
動態管理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值班記錄、巡查記錄、單項檢查記錄、聯動檢查記錄、故障處理記錄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設施的原始技術資料應長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記錄》、《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查記錄》、《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3年。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六
甲方:
乙方:
一 、維護說明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系統維護保養合同,在設備安裝調試開通后,并經政府有關部門驗收通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時起,為確保##大廈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轉,乙方負責保證對甲方該系統提供保養,維修上述系統的技術服務。
二、保養范圍: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乙放將對##大廈消防報警、噴淋、消火栓及通風系統進行設備、系統定期維修工作。
2、每當收到甲方的口頭或書面(急修)要求服務后,乙方應立即盡快派出工程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工作。
三、服務內容:
1、乙方將向甲方提供每季度(3個月)一次的定期(檢查)及(保養)工作,承擔對設備的操作人員技術考核。
2、所有設備檢查及保養工作將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或有關廠家制定的企業標準為準。
四、保養費用:
乙方對系統維護保養、報價不包含設備損壞更換費用,如需要更換損壞配件設備,應向甲方報告批準同意后實施,材料費由甲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責任
1、在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期間,應主動與乙方工程人員積極配合,確保維護保養工作順利進行,并應由專人與乙方人員進行工作聯絡,以便及時協商解決相關問題。
2、甲方對系統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嚴禁相關專業人員干擾系統的正常運行。
3、如果發現系統故障,應立即按照技術要求,安全有效的進行檢查排除,確認后無法解決應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進行維修工作。
4、甲方應對所有消防設施及在其保護中的一切資產購買保險,乙方僅提供系統維修保養技術服務,并不為任何意外風險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單包委托維護期每年將收取服務費為人民幣5000元整,更換單器件200元以下由乙方承擔(包括200元),200元以上整件由甲方承擔(甲方自行購買或由甲方出資、乙方提供),維修人工費由乙方承擔,人為損壞的.器件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本協議自簽字15日內甲方應將每年維護服務費匯入乙方帳戶,本協議自動生效。如無款到帳,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本協議有效期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 2月1日。
以上協議內容希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七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公共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設部門每周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后,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夜間防火巡查不應少于兩次。
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的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置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11.有無違章設置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
15.營業結束后,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單位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
公共娛樂場所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求和技能,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現、有效處置,防止之勢擴大和蔓延。
5.通訊聯絡組要多方搜集火場信息,保持與各部門、各戰斗小組和公安消防隊之間的聯絡暢通,及時向公安消防隊提供火勢的發展和人員被困等情況。
公共娛樂場所一旦發生火災,及時疏散人員是第一要務。這些場所的員工,必須具有火場逃生自救、互救和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8.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門,必須保證火災時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從內部打開,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緊急出口”標志和使用提示。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八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考勤一卡通安裝維護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考勤一卡通系統實施內容。
1.考勤機消費機的安裝調試。
2.整體的布線,網線由甲方提供。
3.軟件的安裝調試。
卡的制作。
5.系統培訓。
6.系統維護。
7.系統所使用的技術。
8.考勤管理系統采用基于_____技術,_____結構的模式。
9.技術支持與售后服務。
10.技術支持方式:
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熱線方式給予支持_____。
11.遠程支持和維護。
12.現場支持和維護。
13.故障響應時間為:
(1)正常工作日9:00——18:00,期間:_____分鐘。
(2)正常工作日18:00——9:00,期間:_____分鐘。
(3)兩天之內法定節假日日間:_____小時。
(4)兩天之內法定節假日夜間:_____小時。
(5)兩天以上法定節假日:_____天——_____兩天。
(6)正常情況下日常故障的排除不過夜,重大故障的排除不愈天。
第二條售后服務。
1.系統保用期為_____年。
2.考勤機消費機_____年保修期范圍內(以安裝實施之日起計),屬產品工藝設計、制造品質等質量原因引起的故障,乙方將免費保修,并不計元器件成本費;非產品質量問題(人為損壞或是不可抗拒力損壞),乙方提供免費維修服務,收取元器件成本費。
3.考勤消費軟件正式運行后的_____年內,乙方負責對系統進行及時免費維護和軟件升級,在系統保用期內,乙方負責對系統的及時跟蹤。
4.在以上免費維護期后,乙方仍應提供及時的維護工作,并可酌情收取維護費用,每年收取項目的_____%。系統運行_____年后簽維護合同。
5.項目實施完后,如甲方有新員工入職的時候,由甲方提供員工的數碼相片,由乙方負責制作印刷,甲方按照既定價格支付乙方相應的金額。
第三條培訓。
1.乙方必須在考勤一卡通軟件安裝,調試過程中現場提供分別針對甲方操作人員的培訓。乙方的工作人員有責任按照甲方的要求講解系統。
2.乙方有責任在甲方所在地為甲方的技術人員提供免費技術培訓。培訓內容為本考勤一卡通系統的所有功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修改所需的業務需求。
2.甲方積極安排、組織、協調各有關人員,共同努力配合乙方進行系統的實施。
3.甲方負責系統的測試驗收工作。
4.甲方應按規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系統的設計,技術修改實施工作。
2.乙方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工作。
3.乙方負責對系統運行維護人員、用戶和研究人員進行培訓。
4.乙方負責提供使用文檔說明。
第六條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當日,由甲方向乙方預付定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為_____元整。
2.系統正式使用_____月后,在_____個星期內由甲方向乙方預付人民幣_____元,大寫為_____元整。
3.系統正式使用_____個月后,在_____個星期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余額部分人民幣_____元,大寫為_____元整。
4.以上價格為含稅的價格,乙方向甲方提供軟件服務性發票;乙方賬戶信息: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匯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應嚴格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本合同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或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條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無須負任何責任,但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不可抗力指,政府法律或法令的變更、自然災害、戰爭、軍事行動等因素。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九
甲方:
乙方:
一、維護說明。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系統維護保養合同,在設備安裝調試開通后,并經政府有關部門驗收通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時起,為確保____大廈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轉,乙方負責保證對甲方該系統提供保養,維修上述系統的技術服務。
二、保養范圍: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乙放將對____大廈消防報警、噴淋、消火栓及通風系統進行設備、系統定期維修工作。
2、每當收到甲方的口頭或書面(急修)要求服務后,乙方應立即盡快派出工程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工作。
三、服務內容:
1、乙方將向甲方提供每季度(3個月)一次的定期(檢查)及(保養)工作,承擔對設備的操作人員技術考核。
2、所有設備檢查及保養工作將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或有關廠家制定的企業標準為準。
四、保養費用:
乙方對系統維護保養、報價不包含設備損壞更換費用,如需要更換損壞配件設備,應向甲方報告批準同意后實施,材料費由甲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責任。
1、在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期間,應主動與乙方工程人員積極配合,確保維護保養工作順利進行,并應由專人與乙方人員進行工作聯絡,以便及時協商解決相關問題。
2、甲方對系統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嚴禁相關專業人員干擾系統的正常運行。
3、如果發現系統故障,應立即按照技術要求,安全有效的進行檢查排除,確認后無法解決應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進行維修工作。
4、甲方應對所有消防設施及在其保護中的一切資產購買保險,乙方僅提供系統維修保養技術服務,并不為任何意外風險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單包委托維護期每年將收取服務費為人民幣5000元整,更換單器件200元以下由乙方承擔(包括200元),200元以上整件由甲方承擔(甲方自行購買或由甲方出資、乙方提供),維修人工費由乙方承擔,人為損壞的器件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本協議自簽字15日內甲方應將每年維護服務費匯入乙方賬戶,本協議自動生效。
如無款到帳,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本協議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協議內容希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
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消防負責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十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定期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到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六、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十一
建筑消防設施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是探測火災發生、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的重要保障。對建筑消防設施實施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產權、管理和使用單位的法定職責。為引導和規范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制定本標準。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內容、方法和要求。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4107消防基本術語第二部分。
ga76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3術語和定義。
gb/t14107中確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術語。
巡查exteriorinspection。
對建筑消防設施直觀屬性的檢查。
3.2定義。
檢測test。
依照相關標準,對各類建筑消防設施的功能進行測試性。
的檢查。
4總則。
4.1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建檔等工作。
4.2建筑物的產權單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應明確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歸口部門、管理人員及其工作職責,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建檔等制度,確保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4.3同一建筑物有兩個以上產權、使用單位的,應明確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對建筑消防設施實行統一管理,并以合同方式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委托物業等單位統一管理的,物業等單位應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建擋等制度,確保管理區域內的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4.4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單位應與消防設備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施工安裝企業等有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維護管理單位自身有維修、保養能力的,應明確維修、保養職能部門和人員。
4.5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建筑消防設施的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處于正常運行位置,并標示開、關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對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信號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電氣控制柜具有控制方式轉換裝置的,其所處控制方式宜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4.6不應擅自關停消防設施。值班、巡查、檢測時發現故障,應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消防系統的,應有確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
4.7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用戶,應按規定協議向監控中心發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5值班。
5.1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單位應根據消防設施操作使用要求制定操作規程,明確操作人員。
負責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電功能的配電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等重要的消防設施操作控制場所,應根據工作、生產、經營特點建立值班制度,確?;馂那闆r下有人能按操作規程及時、正確操作建筑消防設施。
單位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以及組織預案演練時,應將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內容納入其中,對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
5.2消防控制室值班時間和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a)實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b)每班工作時間應不大于8h,每班人員應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應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見表a.1)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每2h記錄一次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火警或故障情況。
c)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應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其他消防設施及相關設備如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在火災情況下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5.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號后,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a)接到火災報警信息后,應以最快方式確認。
b)確認屬于誤報時,查找誤報原因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見表b.1)。
c)火災確認后,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d)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
5.4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管理信息、控制及顯示要求滿足ga767的規定。
6巡查。
6.1一般要求。
6.1.1建筑消防設施的巡查應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或單位實施,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的工作崗位。
6.1.2從事建筑消防設施巡查的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6.1.3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的巡查部位、頻次和內容。巡查時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見表c.1)。巡查時發現故障,應按第8章要求處理。6.1.4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頻次應滿足下列要求:
b)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巡查一次;。
c)其他單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6.2巡查內容。
6.2.1消防供配電設施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消防供配電設施”部分。
6.2.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部分。
6.2.3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部分。
6.2.4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部分。
6.2.5消防供水設施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消防供水設施”部分。
6.2.6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部分。
6.2.7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部分。
6.2.8泡沫滅火系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泡沫滅火系統”部分。
6.2.9氣體滅火系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氣體滅火系統”部分。
6.2.10防煙、排煙系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防煙、排煙系統“部分。
6.2.11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部分。
6.2.12應急廣播系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應急廣播系統”部分。
6.2.13消防專用電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消防專用電話”部分。
6.2.14防火分隔設施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防火分隔設施”部分。
6.2.15消防電梯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消防電梯“部分。
6.2.16細水霧滅火系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細水霧滅火系統”部分。
6.2.17干粉滅火系統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干粉滅火系統“部分。
6.2.18滅火器的巡查內容見表c.1中“滅火器”部分。
6.2.19其他需要巡查的內容見表c.1中“其他巡查內容”部分,單位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表c.1的樣式,自行制定有關消防安全巡查記錄表。
7檢測。
7.1一般要求。
7.1.1建筑消防設施應每年至少檢測一次,檢測對象包括全部設備、組件等。設有自動消防系統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以及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自系統投入運行后每一年底前,將年度檢測記錄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備案。在重大的節日,重大的活動前或者期間,應根據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檢測。
7.1.2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的人員,應當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高級技能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7.1.3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應按ga503的要求進行,并如實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記錄表》(見表d.1)的相關內容。
7.2檢測內容。
7.2.1消防供配電設施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消防供電配電設施”部分。
7.2.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部分。
7.2.3消防供水設施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消防供水設施”部分。
7.2.4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部分。
7.2.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部分。
7.2.6泡沫滅火系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泡沫滅火系統”部分。
7.2.7氣體滅火系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氣體滅火系統”部分。
7.2.8防煙系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機械加壓送風系統”部分。
7.2.9排煙系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機械排煙系統”部分。
7.2.10應急照明系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應急照明系統”部分。
7.2.11應急廣播系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應急廣播系統”部分。
7.2.12消防專用電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消防專用電話”部分。
7.2.13防火分隔設施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防火分隔”部分。
7.2.14消防電梯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消防電梯”部分。
7.2.15細水霧滅火系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細水霧滅火系統”部分。
7.2.16干粉滅火系統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干粉滅火系統”部分。
7.2.17滅火器的檢測內容見表d.1中“滅火器”部分。
7.2.18其他需要檢測的內容見表d.1中“其他設施”部分。從事檢測工作的單位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表d.1的樣式,自行制定有關消防安全檢測記錄表。
8維修。
8.1從事建筑消防設施維修的人員,應當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技師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8.2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相關人員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見表b.1),并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8.3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維修期間,應采取確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應進行相應功能試驗并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見表b.1)。
9保養。
9.1一般規定。
9.1.1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應制定計劃,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見表e.1)。
9.1.2從事建筑消防設施保養的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高級技能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9.1.3凡依法需要計量檢定的建筑消防設施所用稱重、測壓、測流量等計量儀器儀表以及泄壓閥、安全閥等,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校驗并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單位應儲備一定數最的建筑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9.1.4實施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填寫《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記錄表》(見表e.2)并進行相應功能試驗。
9.2保養內容。
9.2.1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9.2.2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二年清洗、標定一次??扇細怏w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9.2.3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有關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9.2.4泡沫、干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9.2.5以蓄電池作為后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9.2.6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9.2.7對于使用周期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壽命的易損件、消防設備,以及經檢查測試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產品設備應及時更換。
10檔案。
10.1內容。
建筑消防設施檔案應包含建筑消防設施基本情況和動態管理情況。基本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驗收文件和產品、系統使用說明書、系統調試記錄、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筑消防設施系統圖等原始技術資料。動態管理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值班記錄、巡查記錄、檢測記錄、故障維修記錄以及維護保養計劃表、維護保養記錄、自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基本情況檔案及培訓記錄。
10.2保存期限。
10.2.1建筑消防設施的原始技術資料應長期保存。
10.2.2《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見表a.1)和《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見表c.1)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一年。
10.2.3《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記錄表》(見表d.1)、《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見表b.1)、《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表》(見表e.1)、《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記錄表》(見表e.2)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五年。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
(3)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7號)。
(4)gb15630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
(5)gb5016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6)gb5026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7)gb50263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8)gb50281泡沫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9)ga95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程。
(10)ga502消防監督技術裝備配備。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公共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設部門每周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后,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夜間防火巡查不應少于兩次。
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的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置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11.有無違章設置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
15.營業結束后,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單位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
二、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求和技能,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現、有效處置,防止之勢擴大和蔓延。
5.通訊聯絡組要多方搜集火場信息,保持與各部門、各戰斗小組和公安消防隊之間的聯絡暢通,及時向公安消防隊提供火勢的發展和人員被困等情況。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一旦發生火災,及時疏散人員是第一要務。這些場所的員工,必須具有火場逃生自救、互救和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8.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門,必須保證火災時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從內部打開,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緊急出口”標志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和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并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7、因撲救本企業或友鄰企業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十三項最全消防安全制度匯總。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環節。但是大部分企業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不是很健全。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序、防范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設備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范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懲處措施等要點。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序,演練范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后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境安全防范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愿)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愿)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設備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13項消防安全制度,附全文。
1、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一條為了做好消防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廣大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長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貫徹執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主管安全副經理為項目部安全防火責任人,安全生產部、綜合事務部主任為本項目部防火負責人,各施工隊、班組長負責人為本隊、本班組防火負責人。
第四條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負責消防工作。
第五條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培訓,做好全員的消防常識宣傳工作。
第六條利用墻報、板報、宣傳欄、召開會議等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第七條全體員工要學會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八條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油庫、氣瓶房、倉庫、發電房、變壓房、配電房、電工房等場地禁止煙火。在危險易燃、易爆場所明顯的地方設置“禁止煙火”等警示標志牌,并配備消防器材。
第九條危險場所進行電焊、氧割等動火作業前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配備滅火器材和做好動火監控工作,焊割作業時還應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要”,動火后做到“一清”。
第十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執行收發、回倉登記手續,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照明必須使用防火、防爆的電氣設備。
第十一條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組織消防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二條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并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占用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條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由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管理,電線殘舊要及時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不準使用銅絲或其它不合規范的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第十四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氣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釋劑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禁止在倉庫或禁煙區亂丟煙頭、火種;禁止使用燈炮取暖或進行燒香、拜佛等迷信活動。
第十六條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規定。木材加工場的刨花、木糠要及時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齊,留出消防通道,不準亂堆亂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紗雜物不準亂丟,地上油污及時處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圍的易燃雜物。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十二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設備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范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懲處措施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序,演練范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后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境安全防范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愿)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愿)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設備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十三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小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使之處于隨時可用狀態;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瘴莼蚱渌块苓叾逊乓兹疾癫莺臀锲?,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十四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依互惠互利原則,就甲方負責乙方全部打印機維護保養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本單位內部所有到3月1日止已投入使用的打印機全部交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養;
三、甲方的義務為:當本合同范圍內的打印機發生故障時,應乙方的要求,于二十四小時內派員上門進行處理,并于合理期限內處理完畢交付乙方使用。
四、當乙方打印機出現嚴重故障,需打印機廠商維修時,甲方負責聯系廠商上門維修,不能上門維修需要送修的,甲方負責搬運打印機。保修期外的打印機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承擔甲方搬運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六、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的打印機損壞,甲方應負責無償修復;
七、甲方負責維修的故障范圍包括正常使用之損壞、故障等,但不包括不可抗力引起的損毀;及人為故障或環境造成的損害如(水浸、電擊、撞擊、自行拆修等)。
八、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打印機維護保養費總計人民幣陸仟玖佰元整,此款應于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乙方遲延付款視為違約。
九、合同經雙方蓋章,負責人簽字后成立,乙方支付第一期維修保養費后即時生效。
十、本合同效期一年,年3月01日至2月29日止。期滿雙方可續簽。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在履行合同中遇有本合同未盡事項,應以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為基礎,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法人代表(簽名):
附件:本合同規定內的打印機型號、數量及機身號碼。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十五
2、管理人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丟失等問題,及時報告保衛部門查清原因后進行維修和更換。
4、消防設施器材到期,及時到消防部門檢測維修并予以辦理更換。
5、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正確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丟失、損壞。
6、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對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報告領導,給予處理。滅火器材的設置位置,保證方便可取,嚴禁隨便改變位置。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十六
2、管理人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丟失等問題,及時報告保衛部門查清原因后進行維修和更換。
5、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正確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丟失、損壞。
6、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對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報告領導,給予處理。滅火器材的設置位置,保證方便可取,嚴禁隨便改變位置。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十七
(二)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三)院辦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院辦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3、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十八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xx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xx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十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二)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安全員取得聯系,必須經得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施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綜合部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一)廠區內各指定點的消防器材均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對于各種滅火器,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值班記錄表》。
(三)布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九)消防設施不足時,綜合部負責人應填寫《設備申購單》,有總經理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十)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后可進行修訂。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二十
一、為加強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管理(無自動消防設施的企業本條可取消):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企業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
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企業或友鄰企業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設施維護協議書(專業21篇)篇二十一
乙方: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將塔吊設備承包給乙方進行維修保養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共識后特簽訂本合同。
1、設備基本情況:甲方需乙方進行維修保養的塔吊設備共2臺,型號均為波坦mc170a-2c,生產廠家為張家港波坦建筑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現在使用地點為寧波市甬江特大橋施工工地。
2、維護保養期限:2臺均為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3、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叁拾萬圓整。
第二條:維保費用的計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維保費用的計算:為每臺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伍佰圓整。
2、維保費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時間為每個月的第一天。
3、維保費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計不超過三天。
第三條:維保的范圍、具體項目、方式及要求。
1、維保的范圍:乙方負責對塔吊的電氣系統和可運轉的機械部分進行維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電電源部分、塔吊的基礎部分、塔吊的焊接結構件。
2、維保的具體項目:乙方每月對每臺塔吊進行兩次的定期機械、電氣維護,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機出現故障乙方人員隨時趕往現場進行維護。
3、維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現場的人員維保服務,不提供任何維保所需的零配件。
4、維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須采用100%原廠機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號的正品電氣零配件,同時在維保時提供兩名相關人員協助操作。
第四條:塔吊原技術資料、圖紙、維保記錄等的提供甲方應提供給乙方一整套塔吊從開始安裝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廠原始資料、安裝調試記錄、維保記錄、電氣和機械的零配件更換記錄的復印件,同時告知乙方廠家的維保人員的聯系電話,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過程中的所有細節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徹底的解決各種現場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維保的具體項目和時間。
第五條:維保前甲方的相關準備工作。
經過乙方技術人員的現場實地查看,針對現在塔吊的使用情況,乙方提出以下在維保協議簽訂前甲方必須完成的相關準備工作如下:
1、整機檢測:由于塔機整機已經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機交付乙方維保前,委托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中心對塔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備法律效力的相關合格證明,以確保機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隱患。
2、現有問題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機交付乙方維保前,對塔機上的所有機械結構進行一次檢修,將所有現在塔機上缺少的安保設施完全恢復,同時對不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的電氣柜、箱、線路等進行一次徹底整改并經雙方簽字后確認。
3、雙方對現存問題的共識:乙方經過了解和實地查看,對塔機的起升電機調速電阻頻繁燒壞現象很重視,考慮到未來對塔機使用可能造成的影響,要求甲方和制造廠家聯系并從根源上解決此問題,如果此問題未得到最終徹底解決,由此(即起升電機調速電阻頻繁燒壞)造成的直接損失(如更換電阻、停工)和連帶損失(如燒壞電機和電氣線路、因更換電機長時間停工)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維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議和意見并對乙方的維保工作的具體項目和時間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維保工作中的任何細節內容。
(3)甲方有權對乙方維保過程中的問題提出異議并及時告知乙方。
2、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為維保期間乙方人員提供食宿。
(2)甲方有義務提供必要的人員、設備、工具、時間安排等以輔助乙方的維保工作。
(3)甲方有義務在維保過程中及時提供給乙方原廠生產的機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號的正品電氣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貨不及時或配件本身的質量問題產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義務督促塔吊司機遵守設備操作使用規程進行生產作業并隨時告知乙方設備的工作運行情況,如隱瞞設備真實運行情況使設備帶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維保不到位,產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3、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在使用塔吊過程中出現的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提出整改意見并杜絕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如果違規問題不能徹底杜絕,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有權提出維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計劃并提前通知甲方進行采購,如果因為甲方原因零配件無法及時供應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3)乙方有權提出每月定期維保的時間和項目并提前通知甲方進行維保期間的工作安排,如甲方無法及時配合應提前通知乙方,對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維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義務:
(1)乙方有義務每月兩次定期對塔吊進行維保,同時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現故障需要維修,乙方維修人員應在四小時以內趕赴現場進行及時處理。
(2)乙方有義務督促甲方對于塔吊的供電電源部分、塔吊的基礎部分、塔吊的焊接結構件等進行定期檢查,但這些項目并不屬于乙方的維保工作范圍,所以由于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有義務對于在維保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全面及時地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決辦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時解決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有義務對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保工作中的所有情況進行全面詳實的記錄并向甲方提交一份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