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報告的語言應簡明扼要,結構清晰,邏輯嚴密,以便讀者能夠迅速了解調研對象和結果。接下來,我們將分享一些成功案例和經驗,幫助大家更好地撰寫和使用調研報告。
最新征地拆遷工作的調研報告(實用12篇)篇一
拆遷辦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就是企業集體戶拆遷工作。拆遷工作包括拆遷協議簽訂和房屋設備及附屬物的拆除搬遷。自實施拆遷工作以來,共涉及拆遷企業11戶。目前已簽訂協議10戶,其中已搬遷完畢7戶,2戶新廠址正在建設中等待新址建好后搬遷,1戶部分搬遷。未簽訂協議1戶。未搬遷的4戶企業拆遷基本情況如下:
該企業拆遷補償款總計 萬元。目前新廠址建設推進速度較快,廠區硬化基本完成,平面圖、施工圖設計到位,設備基礎正在施工。預計一個月內搬遷。
存在問題:
(1)拆除緩慢:因該企業承擔部分市重點道路工程建設,企業生產不能停,只能待新址投入使用后才能完全拆除到位。
(2)資金問題:對于尚欠的 萬元拆遷款在近期難以及時支付到位。
(3)土地證問題:該企業新址建設用地 畝,目前只有 畝正在辦理土地證,其余土地指標可能無法予以滿足。
該企業拆遷補償款總計 萬元,尚未支付。新廠址建設進度緩慢,不太理想。
存在問題:
(1)資金問題:該單位因新址建設投入需要,需支付部分補償款。
(2)土地證問題:該企業因急于搬遷,新址建設土地還沒有用地指標,若辦理土地證還存在一定難度。
(3)、搬遷緩慢:因該企業屬于特種行業,所涉及條管部門較多,專業設計公司出圖較慢,預計本月底方可提供整體施工圖,預計在七月底搬遷完畢。
該企業于去年底簽訂協議并啟動部分拆除。已支付 萬元,尚欠 萬元。去年已于鎮政府簽訂土地租用協議并付清土地租金,但由于鎮政府沒有及時將地面附著物清理完畢,致使新址不能開工建設,從而影響老廠區搬遷進程。
目前尚未簽訂協議。前期因對方漫天要價,極不配合,導致評估無法進場,洽談不能進行。近期經過多番努力,才同意協商,現已對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完畢,并將評估結果報送至對方。近期將面對面進行實質性洽談。由于該企業屬于收購,不存在搬遷問題,所以如果對方予以配合,預計一月內可簽訂合同并拆除完畢。
最新征地拆遷工作的調研報告(實用12篇)篇二
征地拆遷事關益陽發展全局,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是一項十分重要、也十分棘手的工作。根據市委主要領導指示,最近,由市委政研室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人民政府征地拆遷事務處(以下簡稱“市征拆處”)配合,就中心城區征地拆遷體制等問題進行了專題調查。調查組先后到益陽高新區、赫山區、資陽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局分別聽取了情況介紹和意見建議,召開了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市城建投、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法制辦等單位相關負責同志座談會,組織財政、編辦就有關問題進行了探討,召開了“三區”部分村黨支部書記座談會,就征地拆遷問題聽取了基層干部的意見。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中心城區征地拆遷體制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目前中心城區集體土地的征地拆遷由市征拆處代表市人民政府實施行政許可,并進行具體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每宗地的征用拆遷大約要經過20個程序,包括接受項目主體申請、組織用地預審、上報省國土資源廳審查、發布征地公告、支付補償資金、拆遷安置等等。征地拆遷安置的具體操作主要有三種模式:
一是由市征拆處直接承擔,有關區、鄉(鎮)、村組配合。在這一模式中,包括公告、丈量、安置在內的所有工作環節和步驟都由市征拆處完成,村組干部協助配合做工作。這部分主要是城建投的儲備土地、市本級重點項目用地等。比如益陽大道兩廂部分土地的征拆。這一模式在工作中大約占35%。
二是由市征拆處領導監督、“三區”具體負責。這種模式主要是園區用地(也包括“三區”的其它部分項目)。目前市征拆處分別在益陽高新區、龍嶺工業園、長春工業園設立了征地拆遷辦公室,由這幾個辦公室按法定程序出示法律文書,進行業務指導幫助,具體工作主要是由“一區兩園”負責,相關村組配合完成拆遷和安置工作。這一模式在工作中大約占50%。
三是益陽高新區、赫山區、資陽區自行組織征拆。即“三區”在未取得征地拆遷許可的情況下,以區重點辦、項目指揮部的名義組織實施,或交由區建設局、各園區拆遷部、區國土資源分局征地拆遷測繪隊等部門進行征地拆遷。比如資陽臺資工業園部分項目、赫山茶葉市場部分配套項目、益陽高新區部分項目等。這一模式在工作中約占15%。
當前中心城區征拆工作體制主要存在三個問題:
(一)機構設置與工作職責不相適應。
市征拆處是歸口市國土資源局管理的正科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主任高配為副處級(一直未配備到位)。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核定其“宗旨和業務范圍”是:“代表市人民政府承辦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市內所有建設單位和個人用地征地拆遷工作”。目前市征拆處實際承擔的職責主要有8項:新增建設用地報批資料的組織,代表市人民政府實施征地拆遷,確定安置地,領導“一區兩園”的拆遷工作,參與市人民政府征拆安置政策的制定,協調征拆矛盾、應訴,協調各級各相關部門支持征拆,申請司法強制騰地。
實際工作中,市征拆處除行政許可外,主要工作就是協調。其協調上至市規劃局、市建設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三區”政府等,橫向涉及市國土資源局的8個內設科室,向下延伸到了鄉鎮、村、組、農戶,范圍相當廣,中間所要調處的利益沖突、矛盾糾紛層出不窮。要一個正科級單位代表市人民政府去協調“三區”和市直部門單位,事實上很難做到。
(二)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不相適應。
一是工作量大、人員少。這些年,隨著城市的加速擴容、招商項目的大量進駐,中心城區征地拆遷工作量大幅增加。前些年,中心城區平均每年集體土地的征用拆遷面積為3000畝左右,20xx年為4500畝,預計今年將達到5000畝以上,相當于每年征拆一個行政村。目前市征拆處的工作涉及到“三區”的56個行政村,近段必須完成的征拆任務涉及龍洲路建設、十洲路建設、益寧城際干道建設等8個重點項目80多宗地。而市征拆處在編在崗人員僅有9人,要高效完成這些工作,確實人手不夠。
二是人員素質與工作要求差距較大。由于拆遷任務重、時間緊,市里專門機構人員少,“三區”紛紛從機關單位臨時抽調工作人員進行拆遷。這從推動工作的需要來說是必要的。但是臨時抽調的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相當一部分人不具備從事拆遷工作所應有的法律法規知識、群眾工作經驗及專業技術知識,容易引發種種問題。比如有的為了盡快完成任務,常常人為地改變征拆補償安置政策,形成了一個工作隊實行一個拆遷標準甚至多個標準的混亂局面。
(三)工作機制與依法高效辦事的要求不相適應。
征地拆遷工作既要依法又要高效。但目前的工作機制遠不能與依法高效的要求相適應。一是市與區之間沒有統籌協調機制。征地拆遷許可權在市級,但大部分拆遷任務由“三區”承擔,這之間有很多事項需要溝通銜接、共同協調解決,但目前市征拆處事實上不能承擔協調職責,政府也沒有形成統一規范的協調機制,出現問題往往由市委、市政府領導臨時出面協調,政策口徑很難統一。二是市與區在征拆工作中是松散關系,沒有規范約束。市征拆處本來人手就少,沒有主動管“三區”的征拆;而“三區”為了加快征拆速度,常自主征拆,當搞不下去時才回過頭來找市里,造成了工作被動。如大桃路建設,從1996年開始由赫山區重點辦進行征拆,到20xx年幾棟房子拆不下了,才告知市征拆處。三是各級征拆相關部門沒有形成配合聯動機制。征地拆遷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國土、建設、規劃、電力、自來水等20多個部門,只有各部門齊心協力、形成合力,才能把工作做好。但當前相關部門的工作還沒有形成聯動機制。比如,目前高新區鋪開了18個征地拆遷安置點建設,至少需要新架18臺變壓器,但目前只架了4臺。自來水管道鋪設也存在類似問題。配套設施跟不上,直接影響了拆遷安置進度。
二、目前這種征拆體制帶來的不利影響。
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
(一)部分拆遷主體不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四款規定,征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政府進行公告并組織實施,市、縣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征用土地方案,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進行公告,地級市所轄區人民政府無權發布征地拆遷公告。而目前“三區”有一部分征地拆遷,無論是征用土地公告,還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大多是以不具備法定主體資格的區重點辦、項目指揮部、園區拆遷部等的名義進行,其做法是不合法的。
(二)實際補償標準不一。20xx年市人民政府出臺的《益陽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3號令)和20xx年市人民政府出臺的《益陽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4號令),從政策上統一了集體土地上征拆安置補償標準。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體制不順,“三區”各自為政,造成了一個補償政策多個補償標準的局面。一是補償范圍不一致。主要情形有:房屋周邊的青苗在征地時已經補償,在拆遷房屋時又重新列入補償范圍;房屋自然隔熱層是房屋主體,已列入房屋拆遷補償范圍,但有的區將其作為“小屋面”,在房屋主體補償之外另行追加補償,等等,均有悖于4號令。二是臺基安置面積不一致。益陽醫專、城市學院新校區建設征拆任務分別由高新區和龍嶺工業園完成。在工作中,高新區嚴格按每戶60平方米劃給安置宅基地臺基,而龍嶺工業園為了加快拆遷進度、降低工作難度,按每戶80平方米、甚至120平方米劃給安置宅基地臺基,造成了當地群眾的攀比設阻。大明村以前屬龍嶺工業園管,執行的安置臺基面積是每戶120平方米,而去年大明村劃給高新區,只能執行每戶60平方米安置臺基的政策,拆遷時很難做通群眾工作。三是丈量標準不一致。拆遷中沒有統一明確的丈量主體,導致個別工作人員在丈量房屋面積時“放水”,左鄰右舍差不多大小的房子,丈量結果卻相差十幾、幾十個平方,導致補償不均,群眾意見大。市征拆處20xx年在赫山區抽查兩個征拆項目,結果區里丈量的面積比市里抽查丈量的面積大20%。四是對個別刁蠻戶被迫提高征拆標準。有的地方在征地拆遷中,沒有按政策嚴格控制,對胡攪蠻纏的,為了盡快解決問題,往往以多支付費用的妥協方式解決,而對于勢單力薄的,則往往采取強制手段。
(三)基礎工作薄弱。由于市征拆處力量有限,區里拆遷工作有待規范,再加上市與區在征地拆遷工作中缺乏協調,各相關部門配合松散,導致征地拆遷基礎工作薄弱,沒有一個部門牽頭收集整理各種征拆戶信息檔案。特別是村民戶籍信息、婚姻信息、村民實際房屋數量、安置戶信息、衍生安置戶信息等等,都是征地拆遷工作中必須掌握的重要信息。這些信息資料的缺失,給征地拆遷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比如有的村民在安置中一戶多基,有的以假離婚來騙取安置補償和安置臺基,有的被安置了幾次。這樣導致該安置的安置不了,不該安置的多處安置,群眾意見很大。市城建投反映,赫山區毛家塘村總戶數為765戶,安置面積達到了300畝,根據安置經驗推算,每畝安置面積至少可安置4戶拆遷戶(包括配套設施),300畝安置面積至少可安置1200戶拆遷戶,而村里現在仍然說安置點面積少了,但有關部門又拿不出具體資料來證明他們的違規安置問題。
(四)程序不規范。由于缺乏市征拆部門的必要指導,區重點辦、項目指揮部抽調來的工作人員業務不熟,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出現了行政指揮的隨意性,導致工作程序違法,成為征拆訴訟的主要起因。一是未經批準實施征拆。按程序,只有在收到省國土資源廳的建設用地許可批文后,才能進行征地拆遷工作。但為了趕進度、及時交地,有一些項目常等不及批復即開始拆遷。二是不按規定公告或公告內容不全。國土資源部《征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征用農民集體土地的,征用土地文件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組以書面形式公告;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用土地公告。由于區里知道自身無公告主體資格,所以有些項目用地干脆不公告。有些以“三區”名義進行公告的,也未按規定的內容進行,要素不全,內容不完整。三是沒有按規定聽取群眾意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后應聽取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意見。但實際工作中有的地方省略了這一程序。正是由于一些征拆項目一開始就不按程序走,遇到困難才“補火”,反而耽誤了征拆時間。赫山區毛家塘村涉及梓山苑小區配套開發用地,需遷墳486座,去年11月,赫山以區重點辦名義發布遷墳公告(不具備公告主體資格),公告期滿后采取強制遷墳措施(沒按程序申請),導致當地群眾不滿,于今年3月“兩會”期間集訪省政府,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現在只能回過頭來重新申請市征拆處走相關工作程序,大大延誤了征拆時間。
(五)增加了征拆成本。目前,征地拆遷補償經費的運作模式是:項目主體通過招、拍、掛取得土地后,按規定將土地使用權取得款交市財政,市財政將征拆成本按土地來源分別付給市城建投或市土地儲備中心,再由市城建投或市土地儲備中心支付給市征拆處或“三區”重點辦、長春工業園、龍嶺工業園,上述部門再將補償經費交給村,然后由村上按比例留成后分發給拆遷戶。由于補償經費是市財政支付的,而財政并沒有監督這批經費運行的全過程,代表市人民政府的市征拆處又沒有力量、在現行體制下也不可能全程監控到補償經費的運行過程,因此造成資金管理漏洞,也引起了各方爭利。一方面,群眾向政府爭利。比如:一些農戶只要獲得征地信息,就在征地拆遷前大肆搶種、搶栽、搶修、搶建,實施拆遷時就漫天要價,很多時候,具體實施的基層組織往往被迫遷就。另一方面,下級(包括區、辦事處、鎮、村)向市里爭利。比如多造拆遷預算、丈量“放水”等等,各級都可以從中得利,這無形中增加了政府征地拆遷成本。
三、對理順中心城區征地拆遷體制的建議。
(一)調整機構設置,科學界定職能。
根據工作需要,借鑒常德、婁底等地做法,建議將益陽市人民政府征地拆遷事務處升格為副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同時加掛“益陽市人民政府征地拆遷辦公室”牌子,歸口市國土資源局管理。主要職能是:組織新增建設用地報批,代表市人民政府實施集體土地上的征地拆遷安置,統一規范“三區”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集體土地上的拆遷安置,為市人民政府調整完善征地拆遷安置政策當好參謀,協調各級各相關部門支持征地拆遷安置工作,接受農民群眾咨詢、來訪,申請司法強制騰地,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安置相關案件的應訴,收集整理征地拆遷信息資料。
升格后的市征拆處內設征拆一、二、三科、綜合科和辦公室,一、二、三科常駐“三區”,分別負責組織“三區”的征拆工作。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三名副主任分別兼任一、二、三科科長。
(二)配齊配強工作力量。
建議市征拆處的人員定編25人為宜,其中征拆一科、二科、三科分別為5人,綜合科、辦公室9人。人員來源采取國土資源局內部調節和公開考選相結合的辦法解決。
(三)健全工作機制。
一是規范相關程序。中心城區征地拆遷必須統一規范。要明確規定,中心城區所有集體土地上的征地拆遷主體是市征拆辦公室,必須實行“四統一”,即:由市征拆辦統一發布征地拆遷公告、統一丈量測繪、統一補償標準、統一核算補償費用。具體實施由“三區”和有關辦事處、村密切配合,既依法辦事,又形成合力。二是建立征地拆遷工作聯系協調會議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市征拆辦具體組織,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局、市規劃局、市建設局、市信訪局、市公安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三區”等單位參加,定期召開征拆工作聯系協調會議,商討協調有關工作。三是規范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經費的發放管理。“三區”和各相關部門必須設立拆遷安置補償經費專用帳戶,嚴格做到專款專用;要嚴格區分拆遷補償經費和工作經費,不能混同使用,更不能超越標準使用工作經費;財政、審計部門要完善監管辦法,加強審計,嚴格監管。
四、當前征地拆遷工作要特別重視解決的四個問題。
征地拆遷是一項十分敏感的工作,如果操作不當,會引發許多矛盾和問題。調查發現,影響益陽征地拆遷的因素除征拆體制機制問題外,還有四個問題比較突出,亟需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以解決。
1、拆遷安置點建設問題。安置點建設是決定征地拆遷進度至關重要的一環。按有關規定,要先安置、后拆遷,被拆遷戶在動遷騰地之前要落實好具體安置地塊,完成該地塊“三通一平”工作;被拆遷戶的安置過渡期不應當超過9個月。事實上大多沒有做到。近些年來,中心城區平均每年的拆遷安置達1000多戶,絕大部分是采取貨幣補償、異地(安置點)建房的安置方式。目前安置點建設制約主要存在三個問題:一是安置點缺乏統一規劃,操作無所適從。無論是《益陽市城市總體規劃》,還是《益陽市市區住房建設規劃(20xx—20xx)》都沒有對村民拆遷安置建房進行規范。龍嶺工業園、長春工業園、高新區分別于20xx年、20xx年、20xx年制定(或修訂)了詳細規劃,雖然確定了一批村民安置點,但由于用地調整等原因,部分安置點被反復變動,有的甚至被撤銷而沒有及時增補,客觀上造成了安置地數量不足,影響前期操作,也導致了亂搭亂建、重復拆遷等問題。二是安置點選址相對偏僻,群眾不滿意。有的安置點被安排在偏僻地段,群眾認為生活不便,缺少發展空間。有的安置點被安排在山丘區或低洼地,增加了建設成本,拉長了建設周期,群眾也不愿意去。三是安置點建設滯后,歷史遺留問題多。拆遷安置點從啟動建設到投入使用有一定的建設周期。從實際看,由于建設主體不明、前期資金投入不夠,我老秘網市中心城區現有安置點的建設嚴重滯后,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配套慢,遠遠不能滿足拆遷需要。高新區1995年至20xx年間完成了拆遷卻沒有及時進入安置點的農戶達70%左右,近三年的拆遷戶大部分還居住在親戚、鄰居家或者臨時“過渡房”里,部分拆遷戶在“過渡房”內一住數年甚至上十年。龍嶺工業園在20xx-20xx年曾一度出現村組為主支配村民拆遷建房安置臺基的做法,造成很多遺留問題。基于此,調查組建議:一是市里要抓緊做好拆遷安置點詳細規劃。規劃一經確定,就要嚴格執行,努力形成小區化的安置新區,避免重復拆遷。二是加大前期投入,適當超前建設拆遷安置點。三是要堵疏結合,在澄清底數、確認資格后,依法規范受理村民分戶建房審批,按照一戶一基、一律進拆遷安置點建房、手續齊全等要求批準村民建房,既堵死違法建房,又疏通合法建房。同時要下決心清理解決村民建房的有關歷史遺留問題。
2、失地農民的后續保障問題。據統計,目前我老秘網市中心城區失地農民總數約3.5萬人,其中益陽高新區0.92萬人,赫山區1.45萬人,資陽區1.13萬人。由于目前我老秘網市尚未建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體系,加上缺乏就業創業技能,沒有明確的未來預期,結果導致相當一部分拆遷戶心理失衡,不配合政府和部門的工作,強攬工程、強裝強卸等問題大量存在,造成項目建設環境不優。我們認為,失地農民也是城市的主人,他們為城市的發展讓出土地,作出了犧牲,理應共享城市發展成果。所以,調查組建議:一是加緊出臺失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盡快出臺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辦法,為他們解除后顧之憂。要加快完善失地農民轉為城市社區居民的管理銜接。二是建立失地農民就業培訓機制。政府設立專項資金,采取免費培訓等方法,更多地為失地農民提供繼續教育機會,提高失地農民的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使其有能力自謀出路。同時,政府要加強拆遷安置點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努力拓寬失地農民的就業空間。三是扶持發展集體經濟。通過集體經濟發展為失地農民提供就業機會,增加社會福利。
3、拆遷安置基礎信息資料收集管理問題。調查中我們了解到,由于歷史原因、管理缺位等,目前中心城區規劃區內的居民和村民的土地、住房、分戶等情況底子不清。特別是村(居)民建房情況混亂,沒有手續或手續不全,絕大部分沒有依法辦理土地證、房產證,待實施征地拆遷時麻紗很多,嚴重影響拆遷進度。調查組建議:由國土、規劃、公安、民政等部門抽調專門力量,會同三區有關街道(鄉鎮)、社區(村組)等基層組織,對中心城區所有農戶的在冊人口、住房、田土、從業狀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建立完整的信息檔案,歸集到市里統一管理、隨時調閱,這將為征地拆遷工作帶來很大的便利。
4、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工作亟待加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05號令)的規定,根據土地權屬不同,集體土地的征用拆遷和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管理機構分設。因此,目前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工作由市房管局(安全與拆遷管理科)代表市人民政府實施行政許可。隨著益陽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這些年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工作量也隨之劇增,過去每年拆遷量為20萬平方米左右,今年中心城區計劃拆遷房屋面積66.2萬平方米、搬遷戶數為7196戶,相當于過去三年的總和。而目前市房管局安拆科僅有3人(其中1人從外科室抽調)。由于人員太少、機構設置與所承擔的職責不相適應等原因,中心城區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遠沒有到位,以致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房屋拆遷沒有獲得行政許可,隱藏了許多矛盾和問題。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借鑒婁底、岳陽等地做法,調查組建議:將市房管局的城市房屋拆遷行政管理職能剝離出來,以其為基礎成立“益陽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定為副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歸口市房管局管理。內設拆遷管理科、政策法規科、綜合科。主要職能是:編制益陽市拆遷年度計劃,代表市人民政府進行國有土地上拆遷行政許可,指導、監控全市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安置工作,拆遷行政裁決,拆遷單位資質管理,房屋拆遷安全監管,決定申請行政或司法強制拆遷,調處拆遷糾紛、處理征拆信訪,國有土地拆遷安置相關案件的應訴,收集整理拆遷信息資料。建議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人員定編為12人,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拆遷管理科5人、政策法規科2人、綜合科3人,人員來源采取市房管局內部選拔和公開考選相結合的辦法解決。
最新征地拆遷工作的調研報告(實用12篇)篇三
近幾年來,在推進城市化、加速城市建設、改變城市面貌的工作進程中,遇到的首要問題就是征地拆遷問題。在很多地方,征地拆遷已經成為基層黨委、政府的經常性的主要工作,同時也是難度最大的工作。由于征地拆遷直接牽扯到地方政府、開發商和被拆遷戶的利益,因此日益成為當前各種矛盾的焦點,如果處理不好,很可能引發矛盾沖突,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一、征地拆遷存在的問題
當前征地拆遷中存在的問題雖然很多,但歸結起來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表現在政府方面,主要是違法征地、未征先占、以租代征以及未按法律規定進行補償、濫用權力,滋生腐敗等問題。表現在被拆遷戶方面,主要是嫌補償低,亂搭亂建亂裝修亂栽樹,以盡可能多地套取補償款。具體問題如下:
1、由于受土地指標的限制,很多地方普遍存在未征先占、以租代征、強迫流轉等問題。據統計和估算,國家分配給一個中等縣每年的建設用地指標大約200畝,而各個縣實際上占用的土地,包括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每年都在近萬畝,這些被占用的土地大都是基本農田。以此推算,全國每年新占用耕地約在2000萬畝左右,5年就要減少近1億畝耕地。而所謂的土地開墾復耕、土地指標增減掛鉤等,純屬文字游戲和掩耳盜鈴,對控制耕地的被占用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相反成為地方上濫占耕地的借口。
2、房屋拆遷貨幣補償不按法律規定辦事,補償太低。房屋拆遷補償,可以以舊換新,也可以實行貨幣補償,實行貨幣補償的,按照同區位新房價格進行補償,拆遷戶有選擇補償形式的權利。但是,在一些地方,為了幫助開發商銷售商品房,政府往往站在開發商一邊,如果被拆遷戶選擇貨幣補償,就按舊房的評估價補償,而評估價往往壓得很低。被拆遷戶為了不至于損失太大,只好放棄選擇貨幣補償,不情愿地選擇舊房換新房。但是,被拆遷的舊房面積往往小于新建住房的面積,拆遷戶還需支付巨額差價,加重了拆遷戶的經濟負擔。
3、征地拆遷有談判、討價還價的性質,雙方交易比較隱蔽,往往產生權力尋租,容易滋生腐敗。由于拆遷工作具有一次性-交易,高額補償款的特點,在利益的驅使下,甚至有一些人鋌而走險,弄虛作假騙取補償款,造成國有資金的損失。
這部分人得到了實惠。例如,一畝地的小麥、玉米青苗補償只有幾千元,而一畝果樹的補償則為幾萬元。很多果樹都是臨時突擊栽種的,栽種的目的完全是為了套取補償款。在一些地方,某地塊要進行拆遷,被拆遷戶為了多得補償款,往往突擊亂搭亂建亂裝修,政府雖明令禁止這種套取補償款的行為,但實際上卻是屢禁不止,部分地區的征地拆遷協調難度大,安置困難,拆遷時間緊迫,經辦人可能用金錢來換取時間,最后往往遷就被拆遷戶,對突擊建設裝修的地上附著物加以認定,使拆遷戶順利簽字了事。這樣就形成了聽話的吃虧,大膽的不聽話的占便宜的情況,導致補償金額節節攀升,不僅造成了資源的極大浪費,而且加大了拆遷成本,為以后的拆遷工作增加了難度。
二、解決征地拆遷存在問題的對策
1、進一步深入開展科學發展觀的教育。各級領導干部一定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自覺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價值觀,堅持以人為本,注重發展內涵,切實改善民生,堅決反對和杜絕一切脫離實際、違背群眾意愿、勞民傷財的形式主義的表面文章、政績工程。
2、嚴格執行現行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辦事。征地補償中的人口安置費,按照法律規定從高不就低。房屋拆遷補償,落實貨幣補償按照同區位新房銷售價格補償的規定,尊重被拆遷戶選擇補償形式的權利。
3、加強現場監管力量。(1)堅持審核部門、監督部門及拆遷當事人三方到場,實施重要部位監控,加強征地拆遷費用的管理,實行權力制衡,加強征地拆遷監督力度和征地拆遷當事人的互相監督,防止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2)在征地拆遷工作的具體操作上,增加透明度,使之公開透明,杜絕暗箱操作,減少群眾猜疑,接受群眾監督。(3)嚴格審核證件,識別證件真偽。房屋建筑一般按照產權或契證上的面積進行補償,一些投機取巧者就從中鉆空子,辦-假-證或涂改數據,提高補償面積,從而獲得額外利益。
4、改革完善征地拆遷補償政策。在現行法律框架內,大幅度提高對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土地使用權補償的費用,直接兌現給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個人。對地上附著物的評估補償,宜粗不宜細,即高不就低。農村舊村改造拆遷補償,可借鑒推廣一些地方實行的平房拆遷補償按照宅基地面積補償的做法,不管附著物多少及裝修如何,一律按照宅基地面積進行補償,樓房可根據實際建筑面積酌情補償。這樣,可有效地杜絕亂搭亂建亂裝修亂栽樹等情況的發生,減少資源的浪費。
只要面對現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思想上行動上真正加以重視,從政治、經濟、法律、政策、機制各方面入手,齊抓共管,相信征地拆遷當中出現的種種問題,一定能夠解決。 )
扎佐鎮副鎮長 張玉才 金陽至扎佐城市一級主干道工程項目的開工建設,各種征地拆遷矛盾同時也逐漸增多,如果處理不好,將會延緩項目的順利推進。因此,正確處理征地拆遷過程中的各種利益關系,化解因征地拆遷引發的人民內部矛盾,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是一個重大而嚴峻的課題。本人在扎佐鎮從事征地拆遷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現就當前征地拆遷現實情況調查研究和分析,有如下拙見,以供參考。
一、基本情況
修文縣位于貴州省中部,隸屬貴陽市,地處東經106°22′—106°53′,北緯26°45′—27°12′。北與息烽縣接壤,東及東北與開陽縣相連,南與白云區毗鄰,西南與清鎮市隔貓跳河相望,西及西北與黔西縣、金沙縣以烏江為界。南北長48.5km,東西長51.8km,國土面積1075.7km。
業產品有原煤、鐵礦、生鐵、水泥、鋁礬土、中成藥、皮鞋、飲料酒等。全縣農業總產值4.681億元,糧食總產量9.2807萬噸,農民人均純收入2968元。
修文山川秀麗,綠樹成蔭,人杰地靈,旅游資源富集,有六廣河峽谷、大石回水石林,桃源河漂流等自然風光,有扎佐高爾夫度假中心和王陽明先生悟道圣地陽明洞等。
修文是貴州省中部的交通樞紐。距貴陽市中心38km,距貴陽機場僅有30分鐘車程。縣內交通十分發達,川黔電氣化鐵路、210國道和貴(陽)遵(義)渝(重慶)、貴(陽)畢(節)兩條高等級公路穿縣境而過,連接川、渝、湘、桂、云南省、市、自治區,物流運輸極為順暢。通信事業蓬勃發展,目前已建成功能齊全、技術先進的現代通信網絡。完善的鄉村公路和通信網絡,為城鄉物質貿易,促進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快速發展提供了方便。較好的區位和交通便利的優勢,使修文成為一片亟待開發的熱土。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近些年的征地拆遷工作雖然完成了任務,也取得非常好的成績和社會效果,但不是說無可挑剔、盡善盡美,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這也是其他地方存在的共性問題。
行違法建設(搭建)和搶栽搶種。比如,三元村征地紅線范圍內個別人員無視法律法規,為多得到補償款而違法搶栽搶種。
(二)征地拆遷政策宣傳不夠深入。絕大多數征地拆遷工作人員對相關政策非常熟悉,但不少村干部由于自身素質的關系,對征地拆遷相關政策了解得不夠全面、深入,更無法對群眾徹底解釋清楚,出現過個別干部因政策解釋有誤而導致群眾工作難做的情況。
(三)補償政策不具備操作性。早期征地和現階段征地實施時,上級相關部門出臺的政策不統一,也未征求基層意見,致使出臺的文件補償標準各自為陣,而上級文件卻對此沒有明確規定和分類,只是一個籠統的、較低的補償價格規定,類似這種情況在征地工作中時有發生,使從事征地拆遷的各級干部十分被動,人為造成群眾矛盾。
(四)各部門協同作戰不夠。征地拆遷公告發布后,土地補償、安置補償、所得安置地、社會保障等農民該享受的待遇不能同步進行。比如,農民房屋已被拆遷,但安置地還沒有著落,甚至沒有規劃地塊或選好安置區域。特別是尤為群眾關心的社會保障問題,甚至出現過農民被征地后幾年才得到證的情況,導致群眾怨聲載道。
(五)個別干部和領導不敢接觸矛盾。征地拆遷工作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政策宣傳到位后,難免會有個別群眾不理解、甚至產生抵觸情緒,這就需要征地拆遷整個工作機構和全體成員到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從各個層面開展工作。然而在關鍵時刻,仍有個別干部和領導瞻前顧后,不敢深入一線接觸矛盾、化解矛盾,不敢勇于承擔責任,不敢接受挑戰。
(六)村、組集體資產難分配。按照現在村級集體征地補償費分配方式,是大多數群眾的意見為主,可那些新結婚遷入人口和土地承包后出生的人口大多是有戶無地,雖然這類人所占比例較低,但分配方案往往對其有失公平,導致這部分人情緒較大而直接影響征地拆遷工作。
三、建議及措施
基于目前實際情況,征地拆遷工作在今后一段時間仍是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工作。既要使征地拆遷工作積極服務于各類建設,促進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又要切實保護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解決好農民的長遠生計,保持社會的長治久安。本人認為可從以下6個方面來應對前面所列問題:
(一)嚴防違法建設,提前消除隱患。在控制非法搭建、統一拆除違法建筑和控制搶栽搶種方面,我們要吸取以往的經驗:一要建立民情信息庫。以戶為基本單位,對即將要征地拆遷地區和每家每戶的房屋及其它附屬設施拍照建檔,全面掌握城鄉建設現狀,為鑒別、處置違法建設提供有力依據。二要建立健全違法建設防控機制。采取聘請違法建設監督員,嚴格執行巡查制度,發布禁違通告,公布舉報電話,兌現舉報獎勵等措施,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防控違法建設和搶栽搶種的積極性,可建立“日巡查、日報告”等制度,做到早發現、早處置。三要建立果斷處置違法搭建和搶栽制度。做到“兩個一律”,即在開發征地時對違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補償,從而打消少數群眾的利益幻想,給遵紀守法群眾以公平。
(二)健全組織機構,深入宣傳政策。高度重視重點項目,把涉及這些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作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心工作,堅持不懈、一抓到底。一要健全組織機構。建立主管領導統一領導協調各相關部門及鎮街的工作機構,下設政策宣傳、征地拆遷、信訪維穩、社會保障等若干職能組,形成即分工明確、職能清晰,又統一協調、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要深入宣傳政策,敢于直面矛盾。在宣傳發動、政策解釋,安置補償、信訪穩定、統一拆遷等各個工作環節要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表率作用,堅持直接面對群眾、直接接觸矛盾,通過召開座談會、現場會等形式,零距離發現問題、零距離研究問題、零距離解決問題,這樣才能爭取最多數群眾的理解、支持與配合,促進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尤其對相關政策的宣傳上,一定要一貫到底,絕不能藏著掖著,將全部給群眾的優惠政策從一開始就交待清楚,不能像“擠牙膏”一樣,擠點出來一點,這是極不利于工作和造成不必要群眾矛盾的'最重要根源。還應注意:在大規模統一拆除過程中,要在充分分析情況的基礎上,形成預案、細致分工,領導要靠前指揮、果斷決策,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避免矛盾激化,才能確保整個征地拆遷工作有序推進。
會代訓、專題講座、實例模擬演練等形式,讓這些干部都成為“內行”甚至“專家”。二要提高村干部能力。當前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年齡偏大,加強村干部的學習培訓力度,特別在對村干部的培訓中要開設提高征地拆遷工作水平和解決群眾矛盾能力的課程和內容。三要嚴格執行政策。在全面掌握征地政策的基礎上,各級干部要嚴把政策關口、嚴守紀律要求、嚴格規范程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總體原則,認真開展政策解釋、青苗清點、房屋丈量、資料公示、資金發放、信訪處理等各項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有力保障村組集體和群眾利益,確保整個征地拆遷工作平穩推進。四要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建立權力和責任統一,誰承辦的工作誰承擔責任機制;對于那些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隨意開口,不按統一政策辦事的工作人員一查到底,誰的責任追究誰,絕不姑息遷就。
(四)堅持以人為本,力促和諧開發。征地拆遷工作涉及被征范圍家家戶戶的切身利益,在不違背中央、省、市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審視周邊市縣,堅持以人為本,實時修訂征地拆遷政策,要在堅持依法的基礎上,將工作置于陽光下,最大限度地求得群眾的支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眾利益,力促和諧開發。
做到“三個”時間統一。征地拆遷張榜時間、榜的落款時間和榜的生效時間要明確、統一,這樣就可以避免個別群眾鉆空子、找麻煩。三是建立聯動機制。征地拆遷一開始各個部門就應各司其職,按要求推進,充分準備好資金、安置地、房以及社會保障的辦理等,可以大大減少群眾抵抗情緒。
(六)提供政策保障,大膽開展工作。征地拆遷工作任務重、壓力大、加之近來輿-論對征地拆遷工作的負面報道等因素,導致個別領導和黨員干部瞻前顧后、畏首畏腳,怕影響自己的飯碗和前程,不敢大膽開展工作。對此,一要在建立群眾情緒疏導機制之上堅持法治。對那些已經按政策補償,還無理取鬧的群眾除加強情緒上的疏導之外,對涉及違法的應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各級各部門決不能以“和諧”、“人本”而不敢法治,需知和諧和以人為本也應是法律的框架之內才能得以實現的。二要建立組織關愛機制。對沖鋒在前,大膽工作的領導和干部,即使他們方法有些不妥,只要沒造成嚴重后果,組織要出面予以保護和關愛。三要建立征地拆遷一線工作人員的獎勵機制。對長期工作在一線的同志,在評先、評優、提拔方面要照顧、要優先考慮。
綜上所述,由于征地拆遷,大量沉積多年的矛盾就會顯露出來,我們要以理智的態度,善于洞察發現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新辦法,分清通過工作能夠支持配合與個別“釘子戶”的界線,側重點要放在關愛弱勢群體上,充分體現黨和國家的幫扶政策,把人性化服務貫穿征地拆遷工作的全過程,只有維護社會穩定才能為城市的快速化發展奠定基礎。
最新征地拆遷工作的調研報告(實用12篇)篇四
(一)期望值過高,征收補償要求脫離實際。有的想拆一補多,少量補差價,甚至不補差價;有的想通過征收發財致富,進而漫天要價,無理取鬧;有的不僅要求解決住房安置問題,還要求解決諸如失地、就業、醫保、養老等一系列社會問題,一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會尋找種種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經過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仍然對征收補償安置不滿,致使征收工作無法順利開展。
(二)謀利益,違反規劃,突擊建房。個別村組平房能加蓋到四層五層,見地就蓋房,致使整個村莊已“無路可走”。暴力抗法現象也是不斷發生,甚至有人在較短時間內采取協議離婚的方式,人為將一家人分為兩戶甚至更多戶,以獲得更多的住房安置,等等一系列的違法行為,使征收工作寸步難行。雖然我辦對拆遷房屋進行了摸底錄像,但違規建房現象還是屢見不鮮。由于這一問題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面臨“兩難選擇”,一方面是超越紅線建設、改變結構和擅自加層已成既定事實,政府如果嚴格執行規劃及建設的有關法律規定,就要對違章建筑進行拆除,必然引起居民對抗甚至群體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和法定性,又勢必導致跟風,破壞整個城市規劃結構,制造安全隱患。
(三)被征地農民缺乏社會保障,給社會穩定留下隱患。被征地農民是城市中的弱勢群體,一些年齡大、文化低、無技能的被征收戶難以找到工作,短期看,失地又失業的農民尚可靠一次性安置費維持生計,實際生活水平不致于明顯下降。但長遠講,隨著安置費用逐漸用完,失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勢必凸現,給社會穩定留下隱患,社會治安狀況堪憂,部分失地農民面臨返貧的風險與日俱增。
(四)行政強拆與司法強拆執行難。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都是為維護房屋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但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執行難度越來越大,執法人員在群體抗拆事件中的權威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僅靠政府的執行人員不足以應對如此龐大繁雜的征地拆遷工作,從而影響征收工作的進度。
(五)群體性事件不斷增多。一些人抱著“法不責眾”和“事情鬧得越兇,領導越重視,越容易解決”的心態,成團結伙,集體越級上訪,在社會上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還有一些極少數人為了個人私利,統一口徑,明確分工,造謠生事,挑動群眾盲目參與。
(六)歷史遺留問題引發信訪重復率高。由于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民已經歷了多次拆遷,歷史遺留問題多,這些問題牽涉的時間跨度長、范圍廣、復雜性強、難度大,難以及時處理到位。從而影響了后續拆遷工作,在處理過程中相關部門拖延、敷衍、推諉等現象時有發生,從而使農民產生不滿和對抗情緒,不斷重復上訪。
(七)媒體的輿論引導失范,持續放大征地拆遷問題的嚴重程度。媒體的過度聚焦和非理性報道,將群眾與政府敵對起來,造成和激化了群眾對政府的對立情緒。作為拆遷工作執行者的政府被輿論完全地孤立,失去了應有的公信力,不僅大大提高了執法成本,同時也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不利于和諧穩定社會秩序的構建。
二、征地拆遷引發矛盾的成因分析。
(一)政府層面造成的原因。
1、補償標準不夠統一。存在同一個地段、同一片被征土地因個別工作人員存在執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現象,相同條件的拆遷戶補償標準不一致,面積測算標準不一樣,造成群眾互相攀比。
2、行政行為不規范。政府拆遷部門過于追求征地拆遷效率而忽視程序的正當性和透明性,當拆遷方和被拆遷人在不能及時達成協議時,拆遷方為趕進度而發生隨意表態、“強制拆遷”等現象,由此引起被拆遷群眾的不滿而上訪。
3、政策執行沒有連續性或“斷層”現象嚴重,在征地拆遷方面有些規定沒有完全依照上級相關規定來執行,與上面政策有不符之處,而隨著群眾法制意識的不斷加強,維權意識也越來越濃,由此也引發群眾的諸多訴求。
(二)被征地拆遷對象所造成的原因。
1、失地農民缺乏社會保障。那些年齡大、文化低、無技能的拆遷戶難以找到工作,由于拆遷實行一次性貨幣補償安置,久而久之,這部分人生活出現困難,卻又得不到幫扶或救濟,“坐吃山空”后,又只好回過頭來找政府,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個不穩定的群體。
2、被拆遷群眾抵觸情緒較大。土地做為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農民的命根子。農民失去土地就意味著“下崗”,失去了勞動對象,多數農民的生活來源沒有著落,而且要失去祖輩留下來或自己辛苦一生積蓄而換來的房屋財產,同時要改變他們熟悉的生活環境,打破或影響他們原有所交往的社會關系,從而帶來許多麻煩和不便。這就使得被征地拆遷對象不自覺地產生一種抵觸情緒,發生一些矛盾與沖突。
3、部分群眾思想觀念滯后,非理智方式抵制征地拆遷工作。少數被征地拆遷對象依法維權意識淡薄,在拆遷中遇到利益沖突時,不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而錯誤的認為“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一些村民以個人利益為紐帶形成松散組織,采取集體上訪、阻工鬧事等極易造成社會負面影響的方式向政府施壓,期望以破壞社會穩定的方式來引起政府對自己訴求的重視,具有很大的對抗性,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極大危害了社會安定。
(三)建設施工單位所造成的原因。
少數建設施工單位操之過急,工作方法簡單,缺少與村組干部溝通。個別施工單位以建設工期緊張等為理由,在施工前不進行必要的公示、公告和深入細致的工作,就開始進場作業施工,從而與拆遷對象形成對立,出現問題又不向有關部門及時匯報,導致政府被動處理問題,處于弱勢地位的農民就會上訪,就會維權,不僅拆遷搞不成,還極易釀成群體事件,影響社會的穩定。
(四)歷史遺留問題所造成的原因。
有一些是既無合法產權來源和土地使用證明,也無其他合法建房手續的房屋,還有一些是已被規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章建筑,此類多數無證房屋都是農民群眾的安身之所,直接關系到被拆遷戶的根本利益,可這些又不符合現在的征地拆遷政策,農民經過幾次拆遷后,久而久之,就成了歷史遺留問題;還有一部分是因為工作人員不懂政策,亂發言、亂表達、亂承諾,從而造成了拆遷后群眾的愿望得不到實現,在下次的拆遷中就成了歷史遺留問題。
三、解決征地拆遷矛盾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探索完善多元化補償安置辦法,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拆遷應本著以人為本,建立和諧社會與保證社會穩定為原則,對本地的實際現狀、群眾的愿望等進行深入的摸底調查,在準確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結合本地的征地拆遷標準,借鑒外地的先進經驗,探索制定切合本地實際的多元化補償安置辦法,不僅僅解決一次性的補償費用,而且要配套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生活、養老、醫療、教育等長遠利益問題,確保被征地拆遷的農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業,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醫,失地不失教”。
(二)依法規范操作,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征地拆遷工作政策性很強又很敏感,稍有不慎,就會引發糾紛與矛盾,所以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程序辦事。在征地調查和征地補償時,深入村組戶,實地調查確保公平、公正。按照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原則,依法編制征地方案和補償安置方案。同時對征地全過程拍照、攝像,并將影像資料存入檔案,以備后用。實行目標管理,建立責任追究制和部門聯動機制,加強監督檢查,相互配合,及時溝通,迅速地處理征地拆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不穩定因素。
(三)加大征地拆遷政策的宣傳力度。一是在征地拆遷之前召開農戶動員大會,發布征地公告,向被拆遷村組和拆遷戶宣傳建設項目的重要性和對當地經濟發展的意義及有關法律法規與政策;二是組織征地拆遷范圍內的村、組黨員和干部進行法律法規的學習,以發揮他們的幅射與帶頭作用,教育和提高全體被拆遷安置群眾的政策法律素質;三是采用多種形式搞好宣傳,重點宣傳征地拆遷補償與安置的政策、標準、好處、操作程序,這樣有利于消除被征地拆遷對象對拆遷的顧慮和疑惑;四是相關工作人員要在學習培訓的基礎上深入征地拆遷對象家中廣交朋友,并一戶一戶面對面耐心細致,地做群眾的思想工作,進行感情溝通和釋疑解惑,多站在拆遷戶的角度思考問題,及時了解和幫助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平衡好國家和拆遷戶的利益,將補償安置政策按時落實到位。
(四)全面化解征地拆遷矛盾糾紛。對于征地拆遷信訪工作,要堅持領導點名接訪制度,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抽調有關部門熟悉政策法律法規的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制定工作方案,集中進行排查,力爭從最基層和源頭上發現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和隱患,排出時間表,及時化解矛盾。對可能出現的“針子戶”要有預案,有方法,盡最大可能去做思想工作,對拒不執行征拆的,依法使用行政和司法手段強制執行征拆,以保證公共利益的實現。對搶修搶建、突擊裝修、違規亂搭亂建、煽動阻擾正常施工等違法行為,要迅速、果斷、堅決地予以打擊。
(五)建設施工單位應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建設施工單位要成立強有力的組織指揮機構,內部進行組織分工,明確各自職責、范圍和目標,要制訂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網絡,規定相關紀律與注意事項,出臺相應的獎罰措施和拆遷戶友善和諧相處,條件不成熟不要急于建設,盲目施工,對于重大問題要及時匯報聯系,防止發生不應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
(六)妥善處理征地拆遷工作中的歷史遺留問題。在處理征地拆遷遺留問題之前,要進行詳細的調查摸底,對問題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進行全面考慮,以贏得工作的主動權。針對歷史遺留問題的不同情況,制定方案,落實措施,實行目標管理,突出重點,包干負責,獎罰兌現。對于部分拆遷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在政策上適當傾斜。此外,還要保持拆遷安置工作的延續性,切實落實對被拆遷群眾的承諾,勤政為民,廉潔為公,做好群眾的貼心人。
最新征地拆遷工作的調研報告(實用12篇)篇五
在黨工委、辦事處的正確領導及相關部門的積極配合、大力支持下,我辦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黨的群眾教育實踐活動,嚴格按照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總體部署,認真履行征地拆遷辦的職能職責,突出重點,把握關鍵,狠抓落實,依法推進,使街道全年征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績,為后段工作做好了鋪墊,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項目拆遷工作情況
1、xxxx沖路一期項目。位于我街道xxxx社區,xxxx區域有8個居民小組,項目用地約130畝,應拆24戶,余1戶未簽未拆,其余現已全部騰地。鐵路以南路基施工基本完成,鐵路以北正在清表階段,施工環境良好。
2、星月路限價商品房項目。位于我街道南塘村,項目用地48畝,應拆3戶,由于歷史遺留問題等原因,3戶均未簽未拆,但我爭取能協議拆遷。星月路從瀟湘大道景觀道端已經展開作業面,但我街道未放棄,指揮部人員采取堅持上戶做工作和依法拆遷的程序,現取得了實質成效。
3、xxxx二期二號地塊。位于xxxx村、xxxx村、xxxx社區,項目用地約315畝,應拆30戶,余2戶未簽未拆,其余現已全部騰地。青苗、土地外業調查工作已經完成。
4、xxxx沖路三期項目。位于xxxx村、xxxx村,項目用地53.839畝。應拆13戶,僅用半個月房屋全部騰地。遷墳公告已登報張貼,青苗、土地數據已核實,資金到位即可提供清表作業面。
5、xxxx6項目掃尾。個案問題已經會議通過,龍佳戶正在走司法程序,已完成二審。
(二)、項目建設情況
今年我街道共啟動4個產業項目建設:新奧燃氣、市四醫院、xxxx福特、保時捷店、九城4s店項目,5個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騰飛路、xxxx沖路(一期)、(三期)、喻家灣路、星月路、限價商品房項目,現各項目的施工順利,共處理個案278處,確保施工環境,并且做到政府投資項目紅線內無附屬工程,產業項目爭取地方所有街、村干部不插手工程,采取公開搖球方式競標,消除暗箱操作,哄抬工程款的不良現象,取得老百姓的認可。
征地拆遷辦干部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在區直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樹立“公平公開、公正拆遷、和諧發展”的工作理念,不斷創新征地拆遷工作方式,全力以赴做好了轄區內多個領域的征地拆遷工作。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千方百計推進征地拆遷工作強化措施,狠抓落實,按照“依法操作、先易后難、重點突破、全面推進”的原則,在工作中堅持以干部的誠心換取被拆遷對象支持工作的真心,以干部的真情換取被拆對象支持工作的熱情,做到宣傳政策清楚、掌握情況仔細、把握政策準確、服務群眾熱情,確保征地拆遷工作落到實處。
(一)強化領導,明確責任。由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負主責,征地拆遷辦公室具體負責。對每宗地都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將任務落實到各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實行包塊到組、包拆遷戶到人、工作細化到每一天的征地拆遷工作責任制。
(二)強化政策宣傳和引導。針對新的征地拆遷政策,我辦工作人員在集中培訓和自學的前提下,采取印發宣傳資料、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利用宣傳車深入村、社區,召開村(社區)干部代表會、村(居)民大會等方式,廣泛宣傳征地拆遷政策,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增強群眾對政策的理解。
(三)強化攻艱克難。征地拆遷領導小組召開一個項目推進會議,研究解決征拆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對重點項目、重點戶采取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定人包戶、負責到底的制度,每天組織專人下戶做工作,反復宣傳,講清道理,答惑釋疑,陳述利害,現場解決拆遷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
(四)強化苦干和實干。全體征拆干部發揚“5+2”“白+黑”工作精神,“810”工作做法,夜以繼日,攻堅克難,苦干實干,積極深入征拆戶,耐心細致做工作,以主動的服務贏得了被拆遷戶的理解和支持,確保了征拆工作的順利開展。征地組充分發揮了不怕苦、不怕累的作風,頭頂烈日,苦戰高溫,得到了廣大群眾的支持,確保了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了征地拆遷。各項資金的辦理、各類補償款的兌付都按時到位。
(五)強化部門協作和配合。加強了與國土局、區征拆辦和區法院的聯系,針對具體問題通過開協調會一起商量對策,做到相互協作,配合有力、推進有效。
(六)強化獎懲力度。征拆辦對各項目制定了明確的獎罰措施和辦法,落實了工作職責和責任;本著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方針,將征地拆遷工作作為有關村(社區)的全年重點工作,并納入年度考核。
(七)加大拆違控違力度,強化依法騰地效果,助推征拆戶自拆。街道劃分后,我街道將中心城區拆違控違治理工程與兩路兩片提質改造工作相結合,重點對兩路沿線的違章建筑進行整治。以快速、高效的工作方式在一周時間內拆除金星大道、雷鋒大道沿線違章建筑57處,共計6000余平方米,在項目建設中,把依法騰地程序融入拆遷日常工作中去,不走重復路,不做無用功。加大了拆遷力度的同時更為依法騰地爭取了時間。在拆遷戶拆除房屋過程中我們鼓勵拆遷戶進行自行拆除,全體拆遷工作人員也都主動參與其中,對樓層比較高或復雜的還請來了專業搬家公司,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更大化地為拆遷戶爭取了利益。
(八)強化拆遷后的安置保障。主動服務,與上級部門對接,及時將已拆遷的對象納入社保,并積極幫助拆遷戶進行限價商品房的申購。
一是部分拆遷戶期望值過高,拆遷補償要求脫離實際。有的想通過拆遷發財致富,進而漫天要價,無理取鬧;有的不僅要求解決住房安置問題,還要求解決諸如下崗、就業等一系列社會問題等等。
二是新政策中規定,取消重建地安置,全部進行貨幣安置。大部分征拆戶對這項政策持排斥態度,將新老政策進行對比,征拆干部政策解釋難度較大,工作推進有一定的阻力。
三是在征拆的過程中,還存在思路不清,業務不精的現象,整體的業務水平有待提高。
1、抓好轉結掃尾項目的推進工作
圍繞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目標要求,統一思想,集中精力,狠抓推進,堅持化壓力為動力,創新思路、攻堅破難,主攻掃尾項目。分析拆遷戶的思想動態,要制定出有針對性的拆遷方案來,爭取形成新的攻勢和氛圍。
2、抓好新開工項目的有序推進工作
拆遷是個系統工程,項目實施離不開前期的精心摸底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針對下半年的拆遷項目制訂合理可行的方案。面對下一步繁重的拆遷任務,加速推進。
3、完善制度建設,創新工作思路
當前,在構建和諧社會的大環境下,做好征地拆遷工作顯得尤為重要。要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全心全意為被拆遷人服務,建立建全各種規章制度、工作流程,不斷地完善、總結和探索征地拆遷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
4、嚴格規范行為,提高工作質量
一是嚴格依法規操作,規范工作人員行為,杜絕違法違紀事件的發生;二是在具體工作中,樹立“細節決定成敗”的工作態度,認真履行各項工作職責,陽光操作,全面提升征地拆遷工作質量。
撤鎮設街后,我們在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主管領導的具體指導和幫助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后段拆遷工作難度依然較大。我們將認清當前形勢,不斷創新工作方法,轉變思想觀念,采取強有力的措施,以更優的成績,更實的作風,把征拆工作搞好,不辜負黨公委、辦事處對我們的信任,為建設“幸福大澤湖”這一階段性目標作出我們的新的貢獻。
最新征地拆遷工作的調研報告(實用12篇)篇六
進入二十一世紀后,我市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明顯加速,而作為前期保障的拆遷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xx年以后,在規劃的引導下,我市年均拆遷量都在xx萬至xx萬平方米之間,其中xx%為上世紀xx至xx年代建造的劣質城鄉住宅。近年來拆遷安置工作呈現出四個方面的明顯特點:
一是與開發建設相同步。太倉港經濟開發區港區、新區和各鄉鎮開發區的拓展,均以拆遷安置工作為基礎。
二是與現代化城市建設相適應。中心城區、新城區的一大批工業企業被“退二進三”,現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這些均與拆遷安置密不可分。
三是與新農村建設相則,操作比較困難。
鄉鎮一般采用“預拆遷”方法和農民進行協議拆遷。實際操作中,大部分農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數農民協商不通,形成了星星點點的“釘子戶”現象。
目前拆遷安置工作處于新老法律的轉換時期,隨著《物權法》和《城鄉規劃法》的實施,國家將重新出臺新的拆遷征收《條例》。拆遷問題涉及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之大局,國家頒布新《條例》和與之相配套的法規,將有一個較長的過渡時期。過渡期將繼續實行20xx年國務院頒布的《城市房屋拆遷條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當前拆遷安置工作成為“天下第一難”的'成因,筆者認為有下列幾個方面:
1、社會輿論的“失之偏頗”。
個別地區的“違法強拆”和“不文明拆遷”,確實激化了社會矛盾。“重慶釘子戶”和“廣州釘子戶”的處理,又使一部分群眾錯誤地認為,拆遷都是非法的和違法的,惟有滿足被拆遷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會輿論的同情弱者心態,使一部分被拆遷人離開了法律和政策軌道,漫天要價,并以越級上訪相“要挾”來爭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樣,一些嚴格執行拆遷安置政策,支持城鄉建設的正面輿論又沒有占據主流地位,這給拆遷安置工作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壓力。
2、相關部門的“害怕心理”。
拆遷安置是一個系統性很強的工作,從項目立項、拆遷許可、補償安置到公示聽證,涉及到10多個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在拆遷安置矛盾比較突出的情況下,少數政府部門怕被拆遷人“越級上訪”,怕“發生群事件”,怕被“無理糾纏”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遷安置各個環節上的“軟作為”,增大了拆遷安置工作的難度。
3、拆遷政策的“政出多門”。
當前拆遷工作基本上由基層政府和有關部門主導,拆遷主體的多元化,帶來了補償安置政策的多樣化,“一區多價”、“一路多價”、“一組(村民組)多價”的現象時有發生。政策的不統一,客觀上帶來了被拆遷戶的相互攀比現象,給“協議拆遷”帶來了很大難度。同時,一些未經批準,由戶主擅自變更性質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領到了工商營業執照,業主自認為應按數倍于住宅房的商業用房價格進行補償,其矛盾十分突出。
4、經濟補償的“越拆越高”。
由于近年來房價的不斷上升,使拆遷也通過“提高區位價,增加差額補貼,加大獎勵力度”等手段提高經濟補償數額,造成“越拆越高”。盡管拆遷人承諾“同一項目、同一時間、同一價格”,但被拆遷人往往認為“先拆吃虧”、“后拆得利”,而期望通過拖后拆遷期限來獲取更多的經濟補償。
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夠”。
目前,就拆遷難度而言是市區大于城郊,城郊大于農村。導致這種梯度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農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聯排別墅安置,被拆遷戶由于受“土地換社保”政策的吸引,拆遷積極性較高。而城市被拆遷戶特別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觀念問題,撤銷村民組建制后安置上的歷史遺留問題,違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問題和破窗開店問題等,成為拆遷中的“難中之難”。另外,由于市區拆遷安置房建設上的“相對滯后”,也影響到了城市居民的拆遷積極性。
如何破解拆遷安置這個“天下第一”難題,筆者通過調查研究,提出如下思考和探討。
1、必須統一思想認識。
拆遷安置,是現代化建設的必然產物,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工作和有力保障。我市目前實施的新一輪城鄉改造建設所涉及的拆遷對象,70%以上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設計標準低、建筑質量低,歷史保存價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過科學論證和規劃,將破舊不堪的老城區改造成現代化新城區,逐步實現工業企業向開發區集中,農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標,這是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建設現代化新太倉的必然選擇和重要途徑,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過提高思想認識,破除目前存在的“難、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遷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圍。
2、必須健全工作機制。
要落實責任機制。明確任務、明確分工、明確職責,充分調動拆遷工作人員責任性和積極性。
最新征地拆遷工作的調研報告(實用12篇)篇七
根據區人大常委會年工作安排,本次主任會議聽取和審議區政府關于近年來全區拆遷工作情況的匯報。會前城建委采取不同方式對全區拆遷安置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了解。現將我們的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基本情況
城市拆遷安置工作,是引進發展資源,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近幾年來,隨著我區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拆遷規模呈遞增趨勢,拆遷安置工作總體上進展平穩,為推動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改善城市環境和廣大拆遷人員居住條件,保障各項重點建設工程的順利實施做出了積極貢獻。尤其去年以來,先后共實施了四五期、城際鐵路等40個項目的拆遷任務,拆遷房屋面積近157.6萬平方米,動遷居民6163戶,拆遷企業317個,安置被拆遷群眾1841戶,交付3331套房屋。在3月19日的城建委工作會議上,各位委員對此調查報告進行了認真討論。大家一致反映這幾年我區拆遷工作面廣量大,任務重、難度大,為加快我區經濟建設,推進城市化進程做了大量工作。我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優秀拆遷工作狀況調研報告優秀拆遷工作狀況調研報告。拆遷安置工作牽涉面廣,情況錯綜復雜,沒有強有力的領導組織作保障,工作很難開展。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拆遷安置工作,為加強領導力量,強化保障措施,實行了區領導分片包干制。區領導掛帥,在嚴格執行政策的前提下,對項目的拆遷安置全權負責,形成了齊抓共管的領導格局。區機關各部門成立拆遷工作小組進駐現場,積極配合各有關街道,及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強化宣傳、陽光運作優秀拆遷工作狀況調研報告文章優秀拆遷。拆遷安置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在拆遷工作中,我區采取多途徑、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關政策法律的宣傳工作和拆遷戶的思想工作。加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引導群眾熟悉和把握拆遷安置工作有關政策,強化政策透明和程序公開,堅持規范運作,確保拆遷補償的公開性、公平性和合法性。
優秀拆遷工作狀況調研報告工作報告
妥善安置、善待百姓。近幾年來,區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和諧拆遷,既維護政策的嚴肅性,又考慮群眾的.切身利益,堅持依法行政與有情操作相結合。全力促進失地農民安置用地和安置房的落實,主動為困難拆遷群眾提供幫扶,幫助他們解決就業、就醫等實際問題,切實維護被拆遷群眾的切身利益。
存在的問題
一是由于近年來全區拆遷任務相當繁重,時間節點和交地時間緊,許多項目穿插進行,使得宣傳攻勢有時不能跟上拆遷工作的節奏。一些少數群眾對拆遷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夠、理解不透,或者誤解了拆遷安置政策,給拆遷工作的穩步推進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最新征地拆遷工作的調研報告(實用12篇)篇八
縣城區范圍涉及鎮、鄉、鄉、鎮、鎮和工業園,征地拆遷安置工作面廣、人口多、情況復雜。
1、征地拆遷方面:新型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然趨勢,是目前政府的工作重點之一。縣城市建設欠帳較大,近期任務特別繁重,包括和睦片區建設與完善、壩南片區建設、工業園擴園、舊城區改造等等,重點工程包括中學、人民醫院、物流園區、市政道路、蘇區烈士陵園、高速連接線等等。所有項目落地,面臨的第一項工作則是征地拆遷問題。目前突顯出的問題有征地拆遷舊帳,包括:模范大橋東頭釘子戶拆遷、中學征地拆遷、和睦片區市政開發(如時代廣場用地范圍)拆遷、濱江東連接線拆遷等等。所有這些未完成的拆遷任務成了阻礙城市化進程的絆腳石和攔路虎。
2、安置建設方面:過去幾年的安置工作主要包括貨幣補償返土地安置。征用房屋及宅基地安置的方式主要是返還宅基地和貨幣補償地上建筑物,征用其他土地主要采用的是貨幣補償方式。在宅基地補償方面主要是規劃出安置區,然后與拆遷戶簽訂拆遷安置協議,返還宅基地給拆遷戶,在執行過程中,由于把關不嚴、執行政策放松,出現了一戶補償多塊宅基地的問題,讓刁蠻和善于投機取巧的人得到了較多便宜,助長了拆遷難的歪風。
1、調查研究不夠。過去的征求拆遷安置工作方案基本是政府職能部門閉門造車,憑經驗制定方案,沒有經過充分的調查研究,總以為自己的設計完美無缺,沒有充分注意被征遷者的意見。例如已經流產的濱向北延伸拆遷興糖商城的方案,方案已經制訂而且拆遷建設規劃已經公示,但最后因其科學性問題而被放棄執行。
2、征遷安置方法單一。征地拆遷安置是特別復雜的工作,僅僅是過去的貨幣補償和返土地安置已無法滿足人民群眾正當的訴求,造成阻力大增。
3、執行政策存在隨意性。征遷安置工作肯定要碰到一些被征遷者提一些無理要求,這些無理要求一旦被隨意滿足,負面影響無法估量。過去一戶人補幾塊甚至十幾塊宅基地,迅速影響了和睦片區的征遷,甚至還出現了平陽商業街拆遷戶王業祥拆遷多年后翻盤,要求再補宅基地的個案,這些就是政策隨意執行的惡果,直接加劇了征遷安置難。
4、執法力度不夠。其一,就是在征遷過程中對征遷釘子戶的執行力度不夠。模范大橋東頭至今安然無恙的釘子戶是的最牛釘子戶,社會上普遍認為政府軟弱無能;其二,就是政府控違拆違力度不夠,助長了征遷安置難,近幾年,最少增加幾千棟違法違章建筑,政府雖說控違拆違,但效果不明顯,造成了極其嚴重的負面效應。
1、陽光操作讓群眾滿意,人性征遷贏群眾支持
首先,必須制定科學征遷方案。無論是整體拆遷方案,還是具體拆遷辦法,都得充分考慮各方面的利益,多層面調研,多方面研究,形成方案征求各界意見,特別要強調的程序是必須經過黨員大會、群眾代表大會討論,并在群眾中進行公示,廣泛收集和吸納群眾意見。任何拆遷方案,應不離開給群眾謀福利的宗旨,這是共產黨和任何一級政府必須首先考慮的問題。群眾,特別是農民群眾千百年的夢想是擁有自己安身的居所和賴以生存的土地。
征遷方案要特別探索新時期的安置工作方法。過去貨幣補償與返土地安置方面的工作經驗必須汲取,同時可以考慮建設安置房等方法加以完善。當然,安置房安置不能片面強調,因為單純趕農民上樓定要引發新的矛盾,而且與上級政策不完全相符。建設安置房可采用引導和自愿的方式推廣,并且可以與公租房、廉租房建設結合進行。在考慮土地、附屬物等補償標準時,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應按照“就高不就低,就寬不就嚴”的標準執行。
其次,必須實行陽光操作。所謂陽光操作,一要公正拆遷過程。有了正確的拆遷安置方案,拆遷過程的公正對工作的推進至關重要。自20xx年大搞城市建設,可謂拆遷越來越難,這其中當然與法律法規的健全,群眾法律法規意識越來越強有密切的聯系,但拆遷的公開、公正,也是制約拆遷順利推進的關鍵。俗話說一碗水端平,不讓老實人吃虧才能贏得百姓的支持。過去大道、平川大道、品祿園路段拆遷沒有出現一戶越級上訪戶,但是和睦片區拆遷出現過較大矛盾,群眾盯著的不公平也是導火索。一戶人補幾塊十幾塊地皮,刁蠻的拆遷戶得更多實惠,肯定會觸動全體拆遷戶的利益神經。陽光操作二要公開附屬物數據。就是在對附屬物進行認真普查的基礎上,拆遷前進行再次核對,以“三榜定案”形式將附屬物情況進行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有錯必改,以求公正、準確。
其三,必須堅持人性化征遷。大刀闊斧地開展了xx新區建設,其制勝的法寶之一就是人性化地開展征遷工作。在xx新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所涉及的效率與公平問題時,鄭州市委、市政府就提出了“要讓群眾住得比過去好,生活得比過去好”的原則,并按照“兩好”原則去做好拆遷、安置工作。當時,xx新區的征遷補償經費遠遠高于國家標準,這是充分考慮了老百姓的訴求,效率讓路于公平才更會出效率,這是每個城市在建設過程中都必須注意到的問題。聯系我們的實際,不能讓群眾拆遷致貧,不能強行趕農民上樓,要讓群眾在拆遷中改善居住環境、改善生活質量,拆遷安置難問題自然會迎刃而解。
據了解,南康市對拆遷問題同樣動了一番腦筋:他們將征遷的群眾規劃安置在相對較近的地區,安置用地綜合考慮放在政府待建的專業市場四周,統一建筑風格,統一基礎設施建設,自然形成了環拱市場的大區塊,并備上醫療、衛生、教育等公共服務設施,自然群眾滿意了,城市品味也上去了。我們不妨再借鑒一下xx新區的做法:他們按照戶均90平方米的用地面積對群眾進行安置,確保了每戶都能夠分到70平方米做住房的同時,還預留了創業、經營用地建20平方米的商租房,對商租用地還可以集中起來建批發市場、購物中心、賓館等,由村民集中經營或出租收取房租,成了農民失地后的生活來源;安置小區住房享受鄭州市經濟適用房政策和相關費用減免等各種優惠,并辦理房產證,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群眾的住房、生活成本。以上兩地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2、保障勞動就業,解除后顧之憂
城市發展需要土地,城鎮化過程中不可避免要征用農民的土地。農民的土地現在盡管是集體所有、國家所有,但是實際上它還是農民的土地形態的資產。在不減少耕地總面積,集約化使用土地的前提下,如何把土地形態的資產變成財產性的資產,使農民當即得到實惠,而且能夠繼承,長期有保障,非常關鍵。村在別人割資本主義尾巴時,其偷偷辦五金加工廠;別人包產到戶時,其集約經營;別人摸著石頭到市場經濟,其大張旗鼓實行股份制改革,土地入股、如火如荼,所以其能長期成為時代發展的弄潮兒。結合實際,完全可以規劃一村一品的加工企業,免費為失地農民提供就業技能培訓。比如魚絲加工、紅薯干加工、成衣加工等,我們完全可以學習的成衣、家俱加工做“無米之炊”。再學學xx新區廣泛開發和爭取就業崗位的政策,對使用失地農民的用工企業,按照城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50%和用工人數,給予2年補貼,企業用了失地農民工,政府還給予優惠稅費政策。
為了解決村民的后顧之憂,政府應考慮制定《關于被征地農民保障的實施意見》,建立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和就業生活保障制度,從政策上確保農民穩定的社會保障。政府征用土地,由政府從土地補償費、土地出讓金等收益中提取一部分交由村(居)委會或鄉鎮政府設立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資金,并接受財政、審計監督,并使政策持之以恒,讓被拆征群眾安心、放心。通過產業支持,政策保障等多管齊下,保障了勞動就業,解除了后顧之憂,征遷安置工作自然能順利地推進。
3、推行集體財產股權轉制引導農民轉變成市民
村的現實不是神話,客觀地說其僅是名字還叫村,其實其城鎮化進程走在了全國的前列,農民身份已經改變,該村在城鎮化過程中走了關鍵的一步就是集體財產股權轉制改革。推進城鎮化建設,不是征遷后建個城市,然后把農民都圈進城市里,都趕上樓去生活那么簡單的問題,而應貫穿產城融合發展的理念。除了從體制形成上實現失地農民的城市化之外,該如何讓他們從意識、素質、觀念上得以轉變,繼而能夠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并參與推動產城互動發展是我們的政府應認真加以研究的課題。
省建設廳組織的一次赴北京市房山區青龍湖鎮韓家溝村的實地考察,其村委會組建了建筑總公司等多家股份制公司,村民的土地資產等均作為村民入股的資產,村委會根據村民各自特長,安排進入村股份制企業上班,享受工資、福利、退休保障等,村委會規劃建設好村民住宅,統一供水供熱供氣等等,村民的生活跟北京市民沒有了兩樣,他們的新農村建設也好、城鎮化建設也好,納入了村委會統籌安排的一盤棋,自然其各項工作走在了全國之前,黨和國家領導人基本上到過該村調研。我們的實際和這些先進比有很大的差別,但這是必由之路。
我們可以嘗試找一二個村先行先試,鼓勵其大膽進行股份制改革,以村委資產為基礎,經清產核資,以股份形式量化給村民,設立失地農民的股份合同,以具有法人資格、能介入市場運作的公司組織替代村委會經濟組織,再由政府給予政策傾斜,讓農民嘗到股份制的甜頭,慢慢發展壯大。
經過這些政策的制訂與落實,踏實的工作和持之以恒,的征地拆遷安置難當會迎刃而解,新型城鎮化進程必然踏入先進之列。
最新征地拆遷工作的調研報告(實用12篇)篇九
20xx年,按照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我主要是抽調到征地拆遷工作組,和同志們一起開展重大項目建設的征地拆遷工作。一年時間以來,經過同志們的共同努力,工作取了一定的成績,征地任務基本完成,拆遷安置工作也完成過半。但同時,不足之處也十分明顯,如工作時間拖得太長,拆遷安置工作不是十分的理想。現將一年的工作總結如下:
1、完成征地任務。重大項目的建設,共而要征用土地10000畝。
2、拆遷安置工作完成過半。重大項目建設,需要安征的群眾共有340多戶。目前,340多套簽安置房已經全部建好,訂了拆遷安置調協的群眾已經達到82%,搬到安置新房居住的群眾已經達到32%。
(一)健全工作機構,保證人力物力財力。
1、成立指揮部。為了使整個工作指揮有度,黨委政府成立了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總指揮由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領導組成,從而從機構上保征了工作的開展。
2、組成工作隊,從而保證了事情有人去做。針對群眾居住地方和管理方式的不同,黨委政府從各單位抽調了幾十個工作人員,并將工作人員組成12個工作小組,明確了正正副組長,每一個工作組負責若干戶群眾的工作,一包到尾,從人員上保證了工作上有人去做。
3、落實工作組長負責制。為了充分調動工作組長的積極性,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黨委政府給予了工作組長一定的權力,一是對各工作級工作經費的開支權,二是對工作隊員去留的裁定權,即對于工作不負責不認真的隊員,工作隊長可以建議將其調離。
4、從各單位抽調車輛,保證了工作上的交通工具。為了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黨委政府從各單位抽調了10多輛工作用車,充實到每一個工作組支,確保做到工作隊交通工具的配備。
5、落實工作經費。為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黨委政府每個月都安排了工作經費到各個工作隊,保證了工作經費,使各個工作隊能夠安心工作。
(二)多種方式開展工作。
1、定期召開工作研討會。為了掌握工作情況和進度,指揮部每周召開一次工作隊長會議,聽取工作開展情況匯報,研究和部署下步工作。
2、深入群眾開展工作。各工作組深入到群眾中去開展工作,了解群眾的實際情況和想法,向群眾宣傳解釋工作方針和政策。
3、利用多種渠道進行宣傳。如組織宣傳車,拉橫額,貼標語,發小冊子,召開會議會議等。
4、指揮部前移。為了便于掌握工作情況,及時協調有關工作,指揮部前移到群眾所在地,指揮長親自坐鎮。
5、成立維穩隊,專門處置破壞征地拆遷工作中的破壞份子。
(三)、抓好安置新居的建設。安置新居的建設,是征地拆遷工作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硬件建設,經過一年多時間的建議,已經全部完成。
與群眾做好溝通工,才能推進我們的工作。
一年來,我們在與群眾的溝通過程中,群眾的態度起了巨大的變化,從開開始時不搭理我們,不讓我們進門,不與我們說話,不聽我們解釋,到后來的慢慢配合,到后來的倒茶給我們喝,再到后來的和我們一起吃白飯。正是在這此態度的變化過程中,我們的工作才能得以推進。
因此,我們的一條很寶貴的經驗,就是開始工作前,不要先急著做工作,要先作調查研究,先與群眾打好感情基礎。
1、工作前沒有深入抽查研究。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這是我們眾所周知的名言,也是我們應該掌握的工作方法。但是,我們的工作歷時二年多時間,進度很慢,工作很難打進,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在事先沒有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導致我們所制定出來的一此安置方案存在著很大的問題。
如在安置房的安置方案上,由于我們事前沒有對群眾的戶口分配存在情況掌握清楚,摸清底細,導致了安置方案存在著很大的漏洞,群眾意見較大,直接影響著我們的工作進度。
2、指揮部遲遲不前移。毛澤東同志講習講習史記,在讀到失街亭這一篇時,作批注說,這是由于諸葛亮沒有批指揮部前移,從而沒有對前線發生的情況進行及時的了解和指揮的結果。“毛主席當家家家旺,粟司令打仗仗仗勝”,常勝將軍粟裕常勝的一個秘訣就是“指揮部前移”。
而我們的指揮部,是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工作難以開展之后,才前移的。
3、工作沒有統籌安排。作為一個指揮部,一個指揮官,不能見子打子,見一步,才行一步。要對整個工作有全局觀,知道那些是主要矛盾,那些是次要矛盾;知道什么時候做什么工作。導致了一些工作隊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沒有工作可做。
4、對工作缺少敏感性。比如,在很早以前,就發現了群眾有違章搶建的現象,但我們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沒有組織國土、城建等管理部門,對違章搶建現象進行查處,沒有依法要好筆錄材料,導致了在今后對違章搶建房,帶來很大的問題。
5、沒有造勢。工作的氛圍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正因為我們的勢沒有造起來,導致很多群眾采取觀望的態度,我們的工作推進得很慢。
6、領導變換頻繁。在一年多的時間時,指揮部的領導曾幾度變換,而每變換一次,都會帶來一段很長時間的工作的停滯。
7、沒有充分發揮群眾當家作主的作用。我們所制定的很多安置方案,在很大程度來說,都是一廂情愿,沒有充分征求群眾的意見,沒有發揮別他們主觀能動的作用。
總結經驗教訓,是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少走彎路,多出成績。發揚所得的一個寶貴經驗,克服所存在的七個問題,將給我們帶來更大的成績。
最新征地拆遷工作的調研報告(實用12篇)篇十
xx年以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我辦緊緊圍繞全區經濟發展總體目標,重點保障“一園兩城三中心”和上級重點工程用地需求,按照“依法征地、以情拆遷、和諧發展”的工作思路,認真落實國家征地拆遷政策,不斷創新征地拆遷工作方式,全體征拆工作組隊員發揚艱苦奮斗的精神,攻堅克難,苦干實干,今年,全區完成征地1200畝,拆遷86000平方米。其中黎湛鐵路電氣化改造項目征地拆遷全線任務最重、推進最快,得到自治區陳武主席的充分肯定;羅泊灣大橋、東環路項目(港南段)征拆工作全面完成;完成年度任務(征地或拆遷任務達50%以上)比較好的項目有蘇灣作業區一期進港公路、貴港至合浦高速公路、木格至博白水鳴二級路、木格鎮東環小城鎮建設項目一期等項目。現總結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狠抓落實。一是區委、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制定明細工作方案,明確落實組長責任制,并實行問責;二是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四家班子聯席會議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專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給予解決,如區委楊書記、曾區長多次召開市重大項目協調會,重點解決了羅泊灣大橋、東環路等項目;三是不定期召開部門協調會,保持工作環節暢通。
(二)獎罰分明,調動工作積極性。為切實提高干部執行力,我區積極完善機制、強化考核,將項目征地拆遷工作列入相關鄉鎮及部門的年度績效考評,與年度績效獎勵掛鉤。建立科學的考評體系和激勵機制,對不干事怕負責的干部“零容忍”,讓想干事會干事的干部上前臺唱主角。
(三)攻堅克難,確保重點項目按期開工建設。針對項目推進過程突顯的問題,我辦組織精干力量,協調有關部門,一方面以解決群眾歷史遺留問題爭取大部分農戶支持;另一方面保持高壓態勢,配合政法部門對個別非法組織阻撓重點項目建設的挑頭人物進行嚴厲打擊,如二線船閘、羅泊灣大橋等項目清表,確保了按期開工建設。
(四)抓好落實失地農民生活保障,和諧征地拆遷工作氛圍。通過加快辦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和申領生活補助、落實安置區和被征地群眾的生產生活留用地,不斷完善失地農民生活保障制度,營造和諧工作氛圍。目前,全區正在有條不紊辦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及申領失地農民最低生活補助工作,得到群眾的.充分認可,逐步突破征地拆遷難的瓶頸。
(五)進一步完善財務制度,規范資金管理。根據區政府的要求,我辦承擔了大部分項目的征地拆遷款調配和工作經費管理工作。因此必須嚴格按照財務收支兩條線管理,堅持一個項目一套賬,嚴密按照規定核銷工作經費,既保障了項目征地拆遷資金不斷鏈又預防了工作經費的不良透支,有效的履行了全區項目征地拆遷資金的保障、管理、監督職能。
(六)加強矛盾糾紛的調處力度,抓好社會穩定工作。征地拆遷工作中出現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在羅泊灣大橋及道路工程項目中,由于有一地塊存在糾紛,征地拆遷工作組做到工作不厭其煩,不怕疲勞,盡量把可能化解糾紛及時解決。同時,本著“干好事,不出事”的原則,通過處理好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切實改善干群關系,維護全區社會穩定。
(一)部分項目征地拆遷工作跨時間長,新老政策交替帶來矛盾。近年來,全區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涉及空間范圍廣,時間跨度長,情況錯綜復雜,造成不能在短時間內完成,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綜合指數的上漲,政府又出臺了新的拆遷政策,勢必會對老項目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二)安置留區建設和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推進緩慢,一定程度影響城區征地工作進展。由于部分留用地沒有落實項目用地指標,群眾對安置區和留用地的規劃建設抱觀望甚至懷疑態度,對拆遷工作比較抵觸;辦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和生活補助耗時太長,配套資金沒有及時到位,嚴重影響了居民征地拆遷工作積極性。
(三)受歷史原因和遺留問題影響征地工作開展。由于歷史原因,部分征地拆遷工作的歷史遺留問題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導致現在的征地拆遷工作阻力重重,而這些問題往往涉及面廣,時間久遠,難以解決。
xx年工作計劃:
一、重點做好貴港二線船閘、蘇灣碼頭作業區等重大項目征地拆遷工作與項目建設需要同步推進,想盡千方百計不能影響工程開工建設。
二、補償安置上要統籌兼顧,解決群眾后顧之憂。一是靈活選擇安置辦法,鼓勵以購代建安置。要堅持“以人為本,合理安置”,充分尊重群眾的選擇權。二是強力推進安置房建設,抓好南湖綜合開發拆遷安置項目第一安置區、第二安置區、羅泊灣大橋安置區、二線船閘安置區、南江社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等5個安置區建設。同時,注重嚴把質量關,杜絕出現質量問題,避免對拆遷工作產生負效應。
三、強力推進房地產項目。要對一些取得用地批文,多年實施征地尚留有小尾巴的項目加大工作力度,運用各種方式方法千方百計完成“最后一公里”,讓項目盡快開工建設。
四、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對存在土地權屬糾紛項目調處及排查摸底。特別是重點項目中比較大的糾紛,為征地拆遷工作排除各種障礙,通過處理好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切實改善干群關系,維護全區社會穩定。
五、建立和完善報表數據。建立健全了周、月報表制度,使全區征地拆遷工作開展情況更為直觀化和細致化,報表數據做到全面、真實、準確、及時,無漏報錯報現象發生。
六、嚴格財務管理求節儉。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的原則,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和從嚴內部管理,不鋪張浪費,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超預算支出,確保了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最新征地拆遷工作的調研報告(實用12篇)篇十一
20xx年,我辦緊緊圍繞“依法征收、陽光征收、和諧征收”的原則,在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的正確領導下,各村組干部和群眾支持下,全體同志齊心協力,順利開展各項拆遷安置工作。
根據開發區拆遷規劃和康居點安置情況,現將xxxx年度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按照xxxx年度征地拆遷進度計劃,拆遷工作面臨工作量大,涉及面廣,時間緊迫,有些被拆遷戶工作難度大等諸多問題。在區領導重視下,拆遷工作組明確工作任務,緊抓工作效率。征地拆遷工作一經開展,工作組幾乎不分工作日與休息日,任務分解到各工作組,責任落實到人,認真細致做好勘測丈量、核算、復核、簽訂協議等環節,促使拆遷戶配合工作,主動拆遷,形成全面征地拆遷的濃厚氛圍,開發區各村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任務零散,但進展順利。拆遷過程及時向征管部門更新數據并公示,充分體現了拆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xxxx年,金墩村民建樓拆遷掃尾房屋征收4戶,xxxx年南溪河拆遷遺留被征收戶查群已完成征拆拆除工作。龍津大道陳三堰路周邊掃尾房屋拆遷9戶(其中集體5戶已完成簽約);縣城中村改造項目涉及我區豐墩村區域,完成豐樂路及周邊房屋拆遷26戶。截止12月:北隅村境內春秋北路升級改造已完成9戶拆遷工作;xxxx村龍潭北路兩側改造項目已完成112戶簽約;金墩村三里河路北側城中村改造項目于11月正式開始,已完成89戶簽約;縣體育中心工程涉及xxxx村區域房屋征收7戶;xxxx村萬佛路改造項目完成17戶簽約;豐墩村桃溪中路改造工程完成2戶,舒城二中及周邊地塊項目掃尾完成3戶簽約;各項目簽約拆遷工作仍在進行中。
(二)全力開展安置房分配工作。
上半年,xxxx村、xxxx村展開安置房分配工作;下半年,豐墩村、北隅村展開安置房分配工作。我辦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安置房分配工作經驗,每次分房在前期就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工作組制定了嚴密的工作方案,明確了安置對象、安置房房源;并對安置分配方法做了詳細分析,針對不同年度拆遷的安置對象,按照相關文件對應不同的安置價格;同時,對分配方案進行公示與確認;為方便安置戶選房,幾次選房工作地大多設立在各村部,集中高效,確保選房工作合理有序的開展。
安置房分配過程中,各工作人員在職在崗,我辦與村部緊密配合,主動宣傳安置房分配政策到村到人,按照選房順序號,依次分批通知安置對象到村選房,接受群眾的監督,程序規范,確保有序選房。截止到12月底,xxxx村408套安置房已完成391套安置;xxxx村256套安置房已完成225套安置;豐墩村532套安置房已完成399套安置;北隅村308套安置房已完成282套安置。針對下剩房源,按照“確保拆遷戶有房可選可住”的理念,根據拆遷戶購房需求和實際情況,盡可能使他們選到合適的住房,確保安置房充分利用。
(三)配合相關部門完成管委會交付的其他工作。
xxxx年10月10日開始,為響應全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開發區管委會展開全面部署,設立網格化管理機制,責任到崗,落實到人。我辦人員主動投入這項工作中,在做好部門房屋征收拆遷和安置工作的同時,積極參與煙花爆竹禁放管理,不分晝夜,廣泛宣傳、值班巡查,在劃分的網格區域盡職盡責。開發區的天空更藍了,我們呼吸的空氣更清新了,少不了每一個工作者的努力。
拆遷辦堅持做好管委會交付的其他工作。下半年與各部門相互配合,按質按量完成其他工作任務。
xxxx年度,我辦全體成員統籌協調,相互配合,圓滿完成開發區各項房屋征收和安置分配任務。但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房屋征收與安置分配工作經常交叉展開,造成工作冗雜,工作程序不夠優化;拆遷安置工作進程較慢,帶來信息傳遞錄入的不及時;部分群眾對拆遷安置政策不夠了解,拆遷補償期望較高不符合實際,加大了拆遷安置的工作難度等。對于不足,不僅需要進行主客觀分析,還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改進,避免出現。
為做好各項拆遷安置工作,我辦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科學分工,創新工作方法。
拆遷辦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制定詳盡的工作計劃,從宣傳動員、現場勘測到簽訂協議、拆遷驗收、補償結算,都明確到人,科學分工,保證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拆遷過程中,工作人員要充分調動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各司其職,深入實際走訪拆遷戶四周鄰里、親戚朋友,摸清拆遷戶家庭的真實狀況,增強拆遷工作的針對性。對存有抵觸情緒的拆遷戶,及時展開政策攻心、情感攻心,給他解釋相關政策標準,消除他們后顧之憂。還可以通過電視網絡等通信渠道,營造良好宣傳氛圍,及時準確地更新拆遷安置信息,引導全社會關注、支持和監督城市建設工作。
(二)嚴明紀律,強化組織管理。
我辦一直嚴格按照縣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的各項政策法規,堅持依法行政,定期召開工作會議,明確細化各類拆遷補償標準,統一口徑,努力做到項目合法、程序合法、主體合法、補償標準合法和補償資金到位,從源頭上減少拆遷糾紛,切實維護拆遷戶的合法權益。以后的工作要再接再厲,嚴明工作紀律,強化組織領導,嚴禁貪污受賄等不良風氣,努力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確保拆遷工作在依法、規范的環境中高效運行。結合工作操作過程中的不足,我辦將進一步完善各環節的文件管理,推進拆遷手續的簡潔高效化。在每次拆遷安置工作中,始終確保做好拆遷的后續工作,完善拆遷安置相關手續、信息錄入、補償統計及檔案管理工作。
(三)宣傳動員,走進人民群眾。
每一項工作都離不開人民群眾,我辦要走近群眾更要走進群眾,才能更好地獲得群眾信任、取得群眾支持、贏得群眾滿意,從而保證拆遷安置等工作的部署。對于每一位來訪的群眾,我們都耐心接待,對于他們提出的疑問,政策有明文規定的及時給予答復;復雜的疑難問題,堅持做到登記整理及時向上級匯報,盡快回復。本著實事求是和依法辦理的原則,努力化解矛盾;拆遷安置工作時不設休息日,責任單位和拆遷戶一有問題,隨叫隨到,迅速處理。我們時刻接受群眾監督,提高拆遷安置工作的透明度,確保拆遷安置工作在依法、嚴謹的環境中高效展開。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辦將堅持服務群眾,用科學發展觀指導拆遷安置工作,強化內部管理,不斷提高整體素質和業務技能;在全面完成拆遷安置任務的同時,努力完成好管委會安排的各項工作,為開發區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最新征地拆遷工作的調研報告(實用12篇)篇十二
1、完成城周生態二期征地、旅游重點項目xx征地、xx南站連接線補征地、迎賓大道高屋加油站等4個項目約400畝土地征用、附著物清理補償工作;完成核心區雄州汽貿城28戶房屋拆遷及附著物清理補償及拆除工作;完成xx大橋的進場開工協調、穩維和征地范圍附著物(墳墓等)清理工作。
2、積極推進xx中學、xx中學,xx區第二安置點、上河、高鐵核心區第二棄土場、迎賓大道高鐵南站船槽補征地等項目合計約900畝的征地前期工作。
3、配合高鐵核心區、城西九義校、城周生態等施工單位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群眾矛盾,如:高屋7社核心區棄土場安全隱患整改;核心區大井村、高屋村便道整治等。
4、協助成渝客專棄土場(部分)復墾移交,以及客專相關遺留問題的排查處理,如:吳長發要求拆遷房屋信訪、康河村棄土場基礎設施修復等問題。
5、調查處理信訪案件67件次;配合開展征地農轉非居民參保工作。
1、征地拆遷推進難度非常大,特別是以部分征地解決了老年人社保的社,歷年征地的'遺留問題多且處理困難。
2、征地拆遷工作經費國土局撥付不及時,導致相關村社和人員意見大。征地拆遷涉及群眾經濟利益,比較敏感,屬于高危行業。
3、成渝客專棄土場復墾及相關遺留問題共計20余項,已上報市鐵建辦,并與八分部對接,但工作推進緩慢。
4、征地拆遷人員缺乏系統培訓,目前主要靠傳統的邊干邊學模式學習,業務水平急待提高。
1、強力推進三期工業園第二安置點、上河項目、xx中學遷建、xx中學補征地、xx大道及核心區東、西干道等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促進項目盡快落地,注重項目后期服務。
2、繼續嚴格執行相關補償政策,加強與國土局、農安辦等征地拆遷相關單位的溝通聯系。
3、加強征地拆遷人員業務知識培訓,除了工作中相互學習外,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學習業務知識和經驗;并適時組織村社干部培訓征地拆遷業務知識。
4、認真負責處理各類信訪案件和矛盾糾紛,協助領導處理征地拆遷歷史遺留問題。
5、團結協作,努力完成各階段征地拆遷任務,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工作和駐村(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