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室內裝修時,簽訂一份合同是非常必要的,可以確保雙方權益得到保障。下面是一些常見的裝修合同模版,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一
案由:追償權糾紛。
訴訟請求: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
1、被告一立即歸還保證款65000元。
2、被告二對上述款項承擔相應份額的清償責任;。
3、兩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10月13日,被告因生意需要,向他人借款65000元,該筆款由原告及第二被告作為連帶擔保人。然而,由于第一被告并未及時償還本息,導致債權人多次向原告催討。4月份原告迫于壓力,只能承擔連帶責任,全額清償了該筆借款。隨后,原告多次向兩被告追償,但兩被告均不肯歸還,一直拖欠至今。
綜上,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民事訴訟法》、《擔保法》之相關規定訴至貴院,望貴院予以支持。
此致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二
原告: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市_____區_____街道_____號。
被告: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市_____區_____街道_____號。
1、被告返還原告欠款____元人民幣;利息____元。
2、訴訟費____元由被告承擔。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告因經營資金緊張向原告借款______元用于周轉,寫下并約定______個月后一次還清欠款,利息按照銀行利息支付。到期后,被告以沒錢為由拒絕歸還。特起訴至法院,懇請法院查清事實,依法判決,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三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1、解除原、被告簽訂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3、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約定被告對原告__________房屋進行室內裝修,工程日期為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簽訂合同當日原告支付了_____元裝修款。
__________年_____月中旬,被告停工,導致房屋裝修無進展。原告多次催被告動工,被告承諾開始裝修,并與原告在_____月_____日簽訂《關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的補充協議》,約定_____月_____日還未完工交付的,被告應無條件全額退還合同價款并將房屋鑰匙交給原告。
被告在簽訂補充協議之后,一直也沒有開始裝修,經多次催促,被告均是停工狀態,現原告根據雙方的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月。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四
原告:,女,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碼:
被告:,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碼:
一、請求判令被告返還借款本金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年月日,被告因工地投資需要向原告借款元并出具收條一份。年月日,被告向原告借取車款及現金共萬元并出具欠條一份。
年月日,被告出具借條一份證實前述的兩筆借款,合計元(含車款),并承諾于年月日還清。
年月日,被告又向原告借款人民幣元,約定于年月日還清,并立下借條一份為證。
約定還款期限屆滿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還借款,被告均拒絕返還。
為此,特向貴院提出訴訟,請求維護原告合法權益,判令被告返還借款本金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其中借款本金元的計息期限自年月日起,借款本金元的計息期限自年月日起,均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利息均按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五
身份證號碼:xx。
住所地:xx。
被告:上海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聯系地址:xx。
一、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70萬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20xx年12月17日,被告由于經營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幣65萬元整,約定月利率為1.5%,為方便結算,雙方同時約定:利息從20xx年1月1日起算,至20xx年12月31日截止,利息結算時間為20xx年春節前,以后以此類推。
原告當日即通過銀行轉賬形式向被告支付人民幣65萬元整,20xx年1月26日(20xx年春節前幾天),被告通過銀行轉賬形式向原告支付20xx月1日至20xx月31日期間的利息117000元;20xx年2月xx日(20xx年春節前幾天),被告通過銀行轉賬形式向原告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間的利息67000元,同時,被告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稱無法及時支付該期間另外5萬元利息,并承諾將該5萬元金額作為借款本金,加之原65萬元借款本金,同時向原告出具合計人民幣70萬元的收據,并約定自20xx月1日起,月利率為2%。
其后,原告因急需用錢,多次與被告協商、發函,要求返還借款及相應利息,但被告都嚴辭拒絕,原告無奈,只好向貴院提起訴訟,貴院于20xx年9月xx日作出判決,以還款期限未到為由,駁回原告的訴請,并同時認定,原告可在還款期限屆滿后通過合法途徑再行主張。
現被告仍拒絕還款,原告只好再行起訴。
原告認為,被告拒絕向原告返還借款本金70萬元,應立即返還,并按約定支付利息168000元【具體算法如下:700000×2%×12=168000元(注:暫計至20xx年12月底,并實際支付至付款之日)】。
在此,原告懇請貴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上海市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〇xx年一月五日。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六
被告劉××男42歲漢主任同上××鄉經管會。
1.履行合同:
2.賠償經濟損失。
(一)請求的原因事實。
1.雙方是怎樣引起訂立承包合同的?
××縣××鄉辦企業制油廠,由于經營不善,連年虧損至20x'x年負債累累已停產三年了。我自幼在油廠工作已有近20年的工齡,當時在本縣太平川油廠擔負生產指導工作。
經新建鄉武裝部部長的介紹來到××鄉擔起恢復制油廠生產,償還舊債的重任,由鄉經管會直接領導,被告是企業主要負責人。我的職稱是技術員。20xx年,油廠已恢復到扭虧為盈,又任命我為車間副主任,主管油廠的生產責任。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形勢,企業實際生產責任制,又因償還了積累三年的舊債,這才主動找我承包。從20xx年12月末起至20xx年9月末止訂兩年承包期合同。20xx年3月12日立的合同。
2.被告為什么中途撕毀了合同?
我從20xx年來到新建油廠。幾年來,我耳聞目睹了油廠的現實,深知其虧損的弊病依然存在。被告劉××與油廠保管員的關系是形成企業虧損的主要原因。為此,當被告找我擔任承包時,我就提條件,前段事務與承包后必須分清,庫存與帳面必須相符,不這樣我不承包。被告答應。但提出“先交接帳簿,以后查庫存,如有缺少,由保管員負責。這樣不耽誤生產。”我同意了,由于我要求過前后分清,各負其責。同時,又掌握承包前的廠內的底細,所以,被告就不顧一切了。他在我承包當年的5月7日對我說,油廠不承包了,還象過去一樣干,給你按每天工資8元計算,你把合同交回來吧!我不同意。
3.被告以權謀私,損害集體和個人利益的違法行為,我要跟他爭出個事非曲直來。
首先,我到縣委上訪:他們告訴我到縣企業局去談;企業局李局長介紹我到法院;法院金庭長讓我請律師代理辦;后來縣律師事務所兩名律師檢查了帳目,作出了承包階段盈利一萬四千多元,豆油少七千多斤,豆餅少一萬多斤的證明。我再找縣委書記王、羅兩領導同志,他們指示到信訪辦去立案,信訪辦的工作人員劉××說“你告到那兒也得回去處理”勸我息事。我又找信訪辦主任劉同志。他把我介紹到縣委書記那;縣委書記指示: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介紹我去法院。在此期間,被告用威逼利誘的辦法,先煽動工人到我家去要工資,拿走我家的電視機,用此逼我交出合同,在我上訪的二年中劉××不顧黨紀國法,公然下令砸開油庫,原料房、生產車間、食堂,收去我承包期間純利14183.29元,占用食堂糧面1500斤大米10000斤、豆油40斤。又悍然把油廠另行承包給第三人,庫存豆油經律師調查時已短少七千多斤,豆餅萬斤以上,劉××又想借用承包之機的混亂,以便消滅或減少他利用職權侵吞的集體財富罪責。
被告自知他的.行為已構成違法以至犯罪,這才又使用欺上瞞下收買等一貫手法,首先盜用原告名義向上級打報告,說我自動撂下不干了,無能經營、虧損等,其用心是為掩飾他片面毀約行為:又蒙蔽鄉政府,用鄉黨委、企業辦和他主持的經管會名義聯橫向縣打報告,說是原告自己請求不干。
以上就是本案的經過詳情,尚有未便記人的事實,留待法庭審理時面述。
(二)訴訟的理由。
20xx年3月12日,雙方簽訂的合同是一種經營權承包。被告代表發包方把油廠經營管理職能移交給承包人(原告)。這種承包根據法令規定,它體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發包方不能再插手經營,只是監督管理而已。在承包期間,承包人依據合同規定應對生產、資金、收益、虧損以及工資和傷亡事故負全部責任。除了每年向上級單位交納提留費外,承包人有完全自主經營權。然而,被告身為經管會主任,只是為了消滅和掩飾自己經濟上的問題,對我還個不跟他合作的人,決計踢開,所以不擇手段,毀約違法,此訴訟理由之一。
雙方簽訂的合同出于協商自愿,內容清楚,手續齊全,屬于有效的合同,應受法律保護。被告在合同生效后,既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又不具備解除合同的條件,就單方面隨意撕毀合同,此為申訴理由之二。
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發包方(被告)應承擔因此造成停工、丟失等一切實際損害的賠償責任。
發包方就此同一經營范圍和內容,又與第三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是無效的,從簽訂之日起,就沒有享受法律保護的條件。
基于上記理由和事實,特提起訴訟,請求法律解決。
此致
上訴人:
20xx年xx月十二日。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七
原告:xx,女,1987年、月、日生,漢族;身份證號:500、、、0、、;身份證地址:重慶市、、區、、路、、號、、單元、、;現住址:廣州市、、區、、路、、街、、號、、;聯系電話:020-8、、、1。
代理人:xx,廣東xx律師事務所律師,地址:xx;郵編:xx;手機:xx;電話:xx;傳真:xx。
被告:廣州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注冊44、、、7;地址:廣州市、、區、、路、街、、號之、、;電話:138、、、。
訴訟請求。
1、依法解除原被告于x年11月5日簽訂的商鋪租賃協議;。
2、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合同違約金人民幣42400.30元;。
3、依法判決被告退還原告的押金人民幣7912元;。
4、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店鋪的裝修費用人民幣2元;。
5、依法判決被告承擔原告因訴訟而支出的公證費、律師費;。
6、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原告同被告在年11月5日訂立了商鋪租賃合同,該合同詳細的約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12月1日,被告制定了《、、、商業城管理規則》,并認為是雙方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可是,令原告忍無可忍的是,被告根本沒有履行合同的承諾,而且一再地故意刁難原告,想方設法迫使原告自動放棄商鋪經營:
1、年9月1日被告的、、商業城一期正式開業,占地470個平方,共有40多家參與商鋪經營,開業時整個商業城商鋪全是滿的,都在正常的經營。但是從3月份開始,由于被告的經營管理不善,而且租金高,大概有20家店鋪棄鋪走了。205月份,被告以重新裝修,重新招租等為接口,想6月份讓租戶全部歇業,但是被告拒不支付租戶的賠償。同時,租戶認為被告裝修只是幌子,目的是逼走大家,因此,堅決不同意,為此被告該方案擱淺。其實,從這一時刻開始,被告就已經埋下了要趕走原告等人的可怕想法。并一直在尋求機會實施報復。
2、從年9月份開業到08年6月,被告商場由原來的40多家到現在剩余17家(含臨檔),期間斷斷續續的有租戶棄鋪,而商場也稱一直在做招商工作,不但一家都沒招到,反而越來越多空鋪。由于被告商場的管理不善,原告等租戶多次提出許多改善建議,但商場始終不作為。并在5月提出商場重新裝修方案,6月歇業一個月的通知,并要原告等租戶將自己店內的貨物打包搬走。原告認為歇業不妥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并多次與商場協商,均不果,為此,年6月4日原告等租戶到、、區信訪辦信訪,希望協調與商場之間的矛盾,把商場經營好,、、區信訪辦于6月5日轉至、、街道進行協調。
3、更令原告不可接受的是,被告在不提供良好商業經營環境,致使起商場嚴重空置,已經不具備最基本的商業氛圍,這與被告在《、、商業城管理規則》的第十條明顯不符!該規則視為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被告明顯違約!
4、在其他租戶搬走后,被告的商場嚴重空置,然而,被告突然改變了合同約定的按面積分攤水電費的做法,要求原告與其他租戶(共三人)承擔被告全部商場的水電分攤費。相比較而言,原告比原來分攤的水電費多了好幾倍!原告不可能接收被告的做法:年8月3日,被告管理處發了8月份的租金7月份水電分攤的單,因分攤與以住不同,原告等檔主找被告商場協商。因為在原告從租賃該場地開始,截止年6月份的公攤水電費都是按面積計算的,雙方的合同也是這么約定的。可是,在被告發給原告7月份的公用水電分攤中,是上個月的幾倍!被告由于自己經營不善,不會管理致使其他租戶走人造成商場嚴重空置的后果,不能由原告承擔。同時,被告還應就此向原告承擔損失:原告訂立租賃合同的目的是實現商業經營,原告繳納的租金是較高的,被告應提供等價的商業經營條件和營業服務,可是,在年7月份,原本40多家商戶的商場,只剩下5家在經營,且商場把空檔的燈及空調全關,以致讓消費者覺得此商場呈半倒閉狀態,令原告與其他剩下的檔主無法正常經營。同時,被告貼出拍賣公告,路人走過看見都認為這里不久后就會被查封、倒閉。
但是,對于公攤水電費一事,雙方最終協商無果,為此,年8月6日(8:30-10:30)檔主向、、街道有關人員求助,反映08年8月5日被告違約的相關情況,街道辦事處人員要求先了解雙方情況后再協商解決,.原告及其他檔主提交了相關合同、身份證復印件。經街道協商管理處負責人說按以往分攤的收。被告覺得自己理屈,接受了街道辦的方案。
5、年8月11日-17日期間,被告關閉了商場的空調,已嚴重影響原告及其他檔主的正常經營,檔主要求管理處能提供維修空調電話給檔主找人修理,遭管理處負責人拒絕:
6、更令人氣憤的是,年8月14日,被告竟然將已經空置的商鋪以10元出租給經營同類商品的租客!在原告繳納高額的租金的情況下,被告卻已超低的價格出租給其他租戶,為此,致使整個商場秩序混亂,品味低劣。原告和同類商品在一個商場經營,但是原告繳納的租金卻是其他租戶的幾十甚至幾百倍!原告的心理是非常難受的!被告的這種行為不但違法,更違背雙方合同的約定。
7、年月日,被告商場給d檔女裝二萬三,協商離開。進一步孤立原告等剩下的三戶租戶。被告商場開始停開空調。
8、被告為了讓原告主動走人,采取不收取租金的辦法逼原告走人。可是,原告為此而付出了巨大的投入,在被告不賠償的情況下,原告不可能走人。年月日下午2:00左右,原告到被告辦公室交納10月份的租金,可被告拒絕收取租金,被告堅持要原告先交罰款,然后才能交10月的租金。原告希望先交租金,然后再一起核實有爭議的時間(也就是罰款的證據真實性),可被告再次拒絕收取原告的租金,并不再與原告做任何的討論和協商。因為每月5日是最后的交租金日,原告被迫無奈,最后只好由原告的父親向110求助,以證明被告不收取租金的事實。〈報警回執:〈、、(08)019、、、〉,處理民警警號:025、、、、〉10月6日,原告將上述事情告知、、街道,要求協商解決。在街道辦人員的調解過程中,被告最后要求原告必須寫下保證書,否則不收取租金,并且稱:“如不服氣,可以到法院告啊!”原告為了能繼續經營,被迫寫下保證書,被告才收取了原告10月份的租金。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八
原告:xx***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被告:xx****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撤銷原、被告分別于20xx年5月24日、20xx年7月20日簽訂的兩份《銷售合同》,并責令被告退還已收的332250元貨款。
2、請求判決確認被告嚴重違約,并承擔938587.50元的違約責任。
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20xx年5月24日簽訂了一份總金額為24.45萬元的《銷售合同》(合同編號:100524),約定被告向原告供應單價為25000元、品牌為“三星”、規格與型號為460aa04-v的46寸液晶拼接屏8臺(1366*768分辨率,360w/單元低功耗,50000小時使用壽命)。20xx年7月20日原告、被告雙方又簽訂了一份總金額為12萬元的《銷售合同》(合同編號:lft100720),約定被告向原告供應單價為25000元、品牌為“三星”、規格與型號為460aa04-v的46寸液晶拼接屏4臺(1366*768分辨率,360w/單元低功耗,50000小時使用壽命)。上述兩份《銷售合同》文本除合同總價不同外,其他條款完全一致。在該兩份銷售合同第六條“質量標準”第1款中均約定“乙方保證本合同貨物為原生產廠家生產的從未使用過的新設備,其規格、技術條件滿足產品說明書的規定。”在該兩份銷售合同第十條“違約及責任界定”第1款中均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條款履行職責視為違約。由違約導致工程延期的一方應賠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金額計算方式為:合同工程總額的0.5%/每日計*延期天數。”上述合同還約定由被告負責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在該兩份銷售合同附件《售后服務承諾書》中,被告承諾:其提供的液晶拼接屏有如下特點:“1、全系列產品均是采用三星液晶拼接屏,其中40寸以上均采用三星全球領先的did液晶屏。……”
20xx年7月16日原告收到被告交付的46寸液晶拼接屏8臺,被告在隨附的《設備簽收單》中標明該產品名稱為“46寸液晶拼接屏”,規格與型號為“460aa04-v”,原告工作人員對送貨數量予以確認。20xx年7月23日原告收到被告交付的46寸液晶拼接屏4臺,被告在其隨附的《設備簽收單》中標明該產品名稱為“46寸液晶拼接屏”,規格與型號為“lti460aa04-v”,原告工作人員對送貨數量予以確認。因被告針對兩批貨物提供的《設備簽收單》中均沒有“品牌”一欄,原告工作人員收貨時未核對該設備品牌。20xx年8月被告將該設備移交給原告,但未提供設備檢測報告和合格證,也未提供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約分批支付了上述貨款,截止20xx年1月28日,原告向被告支付貨款共計人民幣332250元(占兩份合同總金額的91.2%),但被告共計僅開具了50000元的發票。余款32250元,因被告沒有開具發票,且未履行維保義務,故原告未予以支付。
該批設備自投入使用以來,使用僅十幾次,累計不足三十個小時,但問題不斷,與被告承諾的.使用壽命50000小時相差懸殊。20xx年11月21日,原告工作人員就上述設備情況進行現場查驗,發現被告提供的液晶拼接屏背面標簽所示型號為pd46n3,但撕開該標簽后卻發現其覆蓋處還有一層設備型號標簽,顯示該液晶拼接屏的真實型號為pd46n2。經查核,兩標簽顯示該兩個型號均為三星品牌,pd46n3液晶拼接屏的市場單價約為24000元,而pd46n2液晶拼接屏的市場單價約為8500元。故此我們認為:
一、被告以次充好,存在欺詐的故意,原告請求撤銷上述兩份《銷售合同》,并要求被告退還已收合同款332250元。
承前所述,被告在銷售合同和承諾書中皆約定/承諾其產品為三星品牌,且質量上乘(1366*768分辨率,360w/單元低功耗,50000小時使用壽命),原告基于其陳述和承諾與被告簽訂了上述兩份銷售合同。被告應按約提供型號為460aa04-v、價值25000元/臺的三星品牌液晶拼接屏,而交貨時貨物表面顯示的型號是三星pd46n3。被告為了獲得巨額不法利益,故意以“pd46n3”標簽掩蓋該設備真實標簽(“pd46n2”),且實際交貨貨物單價遠遠低于應交付貨物單價。從被告故意隱瞞所交設備的品牌規格型號的事實可以斷定:被告簽訂合同時就有偷梁換柱、以次充好、蓄謀欺詐的故意,從而使原告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被告簽訂了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被告以欺詐的手段使原告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了上述銷售合同,原告有權請求撤銷上述兩個銷售合同,要求被告退還原告已支付款項人民幣332250元(大寫:人民幣叁拾叁萬貳仟貳佰伍拾元整)。
二、基于被告偷梁換柱、以次充好,交貨不符,嚴重違約的事實,原告要求被告承擔938587.5元的違約責任。
如前所述,被告應交付單價為25000元的貨物,而實際交付貨物單價僅8500元,交貨不符部分的貨款占到兩份合同標的總額的82.3%,從而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明顯屬于嚴重違約。
上述《銷售合同》文本是被告提供的格式條款合同,根據《合同法》第四十條,“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由于被告在出賣液晶拼接屏時故意掩蓋其真實型號,即被告交貨時已明知其所提供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所以,原告在上述貨物的使用壽命期內皆有權提起質量異議和交貨不符的異議。原告于20xx年11月21日發現被告交貨不符的情形后立即于當月28日函告被告,要求予以說明,但被告拒絕接洽,也不予函復。兩份銷售合同皆約定:被告收到首付款后10個工作日交付符合約定的貨物。原告于20xx年7月22日按照兩個合同的約定,分別支付了122250元和60000元的首付款,被告應依約最遲于20xx年8月1日交付符合約定的貨物,但交付不符合約定,且至今沒有更換符合約定的貨物,至今(20xx年12月28日)逾期交貨已達515天,故應承擔交貨不符的違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故此原告要求被告根據上述兩份《銷售合同》第十條:“未按合同約定條款履行職責視為違約。……違約金金額計算方式為:合同總金額的0.5%/每日*延期交付天數。”要求被告承擔延期交貨違約金938587.5元(=364500元*0.5%/天*515天)。
綜上,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xx***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人:江蘇姑蘇律師事務所吳xx律師。
20xx年12月28日。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九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2、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因其違約給原告造成的全部損失計人民幣元;。
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年月日,原告與被告于南京市六合區簽署了《采購合同》(合同編號:xxx),約定原告向被告采購2噸dw萃取劑,合同價款為人民幣96000元,若貨到后經檢驗不合格的,原告有權退貨,被告應在收到原告退貨通知后一周內到原告處自提貨;《采購合同》還約定,被告違反合同約定的,原告有權解除合同,被告應在三日內返還合同價款,并承擔由此給原告造成的損失。
合同簽訂后,原告于年月日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貨款并于年月日對被告所供貨物進行了取樣檢驗,檢驗結果顯示貨物質量不合格,原告遂通知被告解除《采購合同》,并要求被告返還全部貨款,被告于年月日向原告發函表示愿意在年月日退還貨款,但此后被告并未按期退款,雖經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對此置之不理。被告的'上述違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原告依法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查明事實,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有限公司。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李××,系該公司經理。
電話:××××××。
被告:邢臺××公司。
住所地:邢臺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王××,系該公司經理。
電話:××××××。
訴訟請求。
1、依法解除合同,被告返還原告價款100000元;。
2、判令被告依法賠償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元。
3、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于xxx5年訂立合同,約定原告訂購被告桌椅等辦公用品。簽訂合同后原告預先支付價款100000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合同,致使原告不能按時使用,給原告造成了很大的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請求依法解除合同,判決被告返還價款,并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石家莊市××公司。
×年×月×日。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十一
原告:石家莊市××公司。
住所地:石家莊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李××,系該公司經理。
電話:××××××。
被告:邢臺××公司。
住所地:邢臺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王××,系該公司經理。
電話:××××××。
訴訟請求。
1、依法解除合同,被告返還原告價款100000元;。
2、判令被告依法賠償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元。
3、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于訂立合同,約定原告訂購被告桌椅等辦公用品。簽訂合同后原告預先支付價款100000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合同,致使原告不能按時使用,給原告造成了很大的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請求依法解除合同,判決被告返還價款,并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石家莊市××公司。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地:××市××鎮××路。
請求事項:
1依法判決被告向原先支付車廂款計人民幣64171元。
3本案所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經常有業務往來。被告多次向原告訂做汽車車廂,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多次向被告提供汽車車廂,約定付款時間為次月月底。被告開始就沒有依約付款。經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僅以原告朋友購車款相抵。4月,原告與被告再次以原告朋友購車款相抵之后,被告尚欠原告車廂款計人民幣64171元。后來,原告多次繼續向被告催收,被告均無故推諉不支付至今。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原告與被告是合法有效的加工承攬合同關系。原告已經如約交付被告定做的車廂給被告,被告理應及時依約付款。但是,被告卻無理拒不支付至今。被告的行為顯然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xx年xx月xx日。
上訴人費xx。
被上訴人xx。
上訴人費傳虎因與被上訴人企業承包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清湖縣人民法院4月28日作出的清民二初字第00143號民事判決,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撤銷清湖縣人民法院(2014)當清二初字第00143號民事判決;。
二、發回重審或駁回被上訴人林沐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認定案由和法律關系錯誤。
上訴雙方及毛兵、王長城、戚國發5人雖然曾于8月5日簽定了“股東合作協議”,約定共同設立環球文化娛樂有限公司,但公司并未設立。1月19日,上訴人費傳虎注冊成立了個體工商戶清湖縣環球娛樂會所。因此,清湖縣環球娛樂會所外觀為個體工商戶,但5人之間有合作的意思表示。原審確定的案由為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糾紛,但根據法律不論是個體工商戶還是個人合伙,都不屬于企業,如1991年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二款“不是法人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個人合伙,不適用本章規定”中就可以看出,企業與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是并列的`概念,原判決認為:“本案系為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是錯誤認定了法律關系的性質,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二、費傳虎與林沐、毛兵、王長城、戚國發之間的法律關系依法應當認定為民間借貸關系。
月30日,5人訂立《承包經營合同》,約定自清湖縣環球娛樂會所開業之日20元月15日起,由上訴人承包經營。同時約定林沐、毛兵、王長城、戚國發應在開業前3日內,將每人200萬元的投資款全部打入上訴人指定的賬戶。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約定的承包期開始之日,清湖縣環球娛樂會所并沒有注冊成立,5人均未取得經營權。原審認定“案涉《承包經營合同》的發包對象是林沐等四人擁有的‘清湖縣環球娛樂會所’經營權份額”,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清湖縣環球娛樂會所是上訴人費傳虎于2012年1月19日注冊成立的個體工商戶,自始是由上訴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其經營權與林沐等四人沒有任何關系。
民法通則第四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三十條規定:個人合伙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承包經營合同》約定“乙方承包期內,有權自主經營并且自負盈虧”,“乙方承包期內,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由乙方獨立承擔”,說明被上訴人等四人只出資,不參與經營、不共負盈虧,與合伙的法律規定相悖,屬于名為合伙、實為借貸的關系。被上訴人主張承包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原審法院依法可以告知被上訴人按民間借貸關系變更訴訟請求,或駁回其訴訟請求,而不應當支付其錯誤的訴請。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十二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為原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違約金;。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被告應當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為原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然而直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過后幾個月,被告仍然未為原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經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以各種理由推脫其責任,被告的行為嚴重損害的了原告的利益。
為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望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
上訴日期_________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十三
原告:張xx,男,漢族,19xx年0x月0x日出生,現住山西省太原市xx區xx街xx號樓xx單元,聯系電話:138xxxxxxx。
被告一: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負責人xx,住所地山西省xx市xx區xx路xx商貿公司辦公樓6、7、8層,聯系電話:xxxxxxx.
被告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營業部,住所地xxx市xx小區20棟,負責人:xxx,聯系電話:xxxx。
被告四:東風車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負責人xxx,地址湖北省十堰市xxxxxxx聯系電話:x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在交強險限額內支付原告修理費1120元,在車損險限額內支付原告修理費10050元,在三者險限額內支付原告車輛施救費2700元、保管費825元,在車上人員險限額內支付原告3056.89元,共計17751.89元。
2、請求依法判令被告二對被告一應當支付的上述1775.89元承擔連帶支付責任。
4、請求依法判令被告四對被告三應當支付的上述52807.75元承擔連帶支付責任。
事實和理由:
xxx1年10月24日11時許,原告駕駛東風車城物流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投保的臨時牌照為鄂c36909號貨車在朔城區平朔線劉家口加油站路段與孟xx駕駛的和林格爾縣同安順運輸有限公司所有的蒙a4xxx3號貨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孟xx受傷,雙方車輛不同程度受損。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朔城大隊認定原告負事故主要責任,孟富負事故次要責任。
因本案交通事故,原告先后支付了傷者孟xx醫療費xxx89.65元、伙食補助費xxx0元,蒙a4xx3號貨車修復材料費32500元、維修費3000元、輔料費1000元、施救費9000元;此外,原告還支付了鄂c36909號貨車修復材料費780元、修理費400元、機動車保管費2750元。
被告二所有的蒙a4xx3號貨車在被告一處投保有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車損險、車上人員險等(有效期xxx1年4月2日至xxx2年4月1日)。被告四為鄂c36909號貨車向被告三分別投保了交強險和500000元的第三者責任保險、210730元的機動車損失保險。本案交通事故發生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告一和被告三依法應當在交強險、三責險、車損險、車上人員險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付責任。原告墊付的各項費用,依法應當由被告二和被告四支付,因事故損失沒有超出雙方投保的賠償限額,故應當首先由被告一和被告三支付。因原告不是保險合同當事人,被告一和被告三拒絕向原告理賠,被告二和被告四則要等保險公司賠付后才支付原告。從事故發生至今即將屆滿兩年,被告二和被告四始終未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致使原告墊付的款項無法收回,合法權益受到嚴重損害,無奈只能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查明事實,判如所請。
此致
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張xx。
二〇xx年十月八日。
延展閱讀:
(1)協商。
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自愿、互諒、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對出現的爭議直接溝通,友好磋商,消除糾紛,求大同存小異,對所爭議問題達成一致意見,自行解決爭議的辦法。協商解決爭議不僅可以節約時間、節約費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協商過程中,增進彼此了解,強化雙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圓滿解決糾紛,并繼續執行合同。
(2)仲裁。
仲裁指由仲裁機構的`仲裁員對當事人雙方發生的爭執、糾紛進行居中調解,并做出裁決。仲裁機構實行“一裁終局”制,其做出的裁決,由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制作仲裁決定書,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申請仲裁必須以雙方自愿基礎上達成的仲裁協議為前提。仲裁協議可以是訂立保險合同時列明的仲裁條款,也可以是在爭議發生前或發生時或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
(3)訴訟。
指合同雙方將爭議訴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決爭議、進行裁決的方式。保險合同糾紛案屬民事訴訟法范疇,法院在受理案件時,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和選擇管轄相結合的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我國現行保險合同糾紛訴訟案件與其他訴訟案一樣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且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的,可以在法定的上訴期內向高一級人民法院上訴申請再審。第二審判決為最終判決。一經終審判決,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否則,法院有權強制執行。當事人對二審判決還不服的,只能通過申訴和抗訴程序。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十四
原告:
被告: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違約金_____元,以上共計____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費為每年______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計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_____元的_____%計_____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起訴狀裝修合同糾紛(匯總15篇)篇十五
住址:***。
被告:***第二鋼窗廠。
負責人:***職務:廠長。
住址:***。
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6月30日,原告與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定了場地和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期自191月1日起至年12月30日止,租賃費為每年76275元,并約定租金每半年交納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20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和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計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總租賃額50%的違約金,因此被告應當支付38137.5元的.違約金(即總租賃額76275元的50%計38137.5元)。
以上款項經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
20*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