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修訂和更新應及時進行,以適應組織發展的需求和變化。請大家關注下面這些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并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一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各項工作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任務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小學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手段,促進學校財務管理的程序化、規范化;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加強核算,加強資產管理,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提高學校理財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校長對學校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總責任,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務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權副校長分管學校財務工作;學校費用開支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經費制度。學校校長及行政領導必須帶頭嚴格遵守執行并支持財務人員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能和正確地履行國家賦予的職責和權限不受侵犯和打擊報復。
第四條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財務政策法規及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對學校財、物進行全面科學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認真履行財務監督職責。
第五條財務人員要做好財務日常事務工作,認真做好原始憑證的審核,抵制各種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做到收有憑,支有據。做好算賬、對賬、報賬工作,做到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告學校財務收支情況。
第六條學校成立財務審核小組,負責監督和審核學校財務管理情況。
第七條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項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第八條事業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事業收入必須嚴格執行省市物價部門和省市教育部門所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不得自行擴大收費范圍和超標準收費,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收費,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
第九條學校依法使用區財政局規定的收費票據,保證票據如實填寫,印章齊全。
第十條學校接受捐贈應按《深圳市學校(園)接受自愿捐贈的辦法》規定執行,加強對接受資金和財物的報批、入賬、登記等管理工作;捐贈者沒有明確使用意向的,原則上用于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一條學校的各類收入要及時收存入賬,納入財務管理體系,防止不收、漏收、少收或錯收。預算外資金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代收代管費堅持“期初預收,期末結算,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所有財務收支活動都必須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十三條學校支出實行預算管理。學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福利、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是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需要。
各項支出嚴格按照國家財政規章制度和上級財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專款必須專用。
第十四條嚴格執行財務開支預算是財務部門的重要職能。財務部門根據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財務計劃、預算,正確地執行單位預算,支持和促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
第十五條財務開支應履行審批手續。審批原則是:按權責審批,協管財務副校長、總務負責人負責審核簽字,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報賬人員要嚴格按財務法規制度辦理一切經濟往來,有權拒絕辦理一切不符合財務法規制度的付款和結算。
第十七條公款不得私借,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一律要填寫借款單,由部門主管簽發意見,校長審批方可借支。借用現金應在工作完成的五個工作日內辦理結賬。如第一次借款未清,一般不予辦理第二次借支。
第十八條報賬人員定期到政府財務管理中心(國庫支付中心)辦理報賬(每周1到2次),并做好賬目核對,確保賬賬、賬款相符。
第十九條結余是指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第二十條 學校的結余按照《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以及深龍府辦[20xx]91號文件《關于龍崗區區屬機關事業單位結余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專項結余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才可另行安排使用;一般結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是學校教育教學的主要勞動資料,是發展教育、保證教學的重要物質基礎。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館圖書、課桌椅、學生宿舍床、柜等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七類: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校長對固定資產管理負有管理責任,總務部門負責人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具體的組織管理責任。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的管理由財務室、保管室和使用部門三方共同參與。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制。部門的負責人為其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使用個人為其使用或保管的固定資產管理直接責任人。
責任人有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和使用所屬固定資產的'權力,也負有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失要適當賠償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財務室和保管室按統一分類標準分別設置賬卡電子化管理,其中財務室以價值管理為主,保管室以實物管理為主,使用部門負責資產的使用及保管,三方相互配合,定期查對,保證賬、卡、物相符,以保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和使用人員領用或內部調撥固定資產時應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相關手續,發現固定資產閑置、損壞、丟失、被盜時及時通知總務處(保管室)。
批準后及時調賬,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賬和處置固定資產。
負責固定資產賬目的財務人員、實物保管人員和使用責任人員,調離工作崗位需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學校固定資產轉讓需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政府、財政部門規定有抵觸,按國家、政府、財政部門規定執行。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
第一條 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 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 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 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 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支部書記審批報銷。
第六條 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議事會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駐村干部審核、包片領導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第七條 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八條 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第九條 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十條 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十一條 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二條 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十四條 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5000元。
第十五條 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十六條 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第十七條 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十八條 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監督委員會,村民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二十條 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村級財務公開由鎮財政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月進行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第二十二條 公開的方式以在集中安置小區公示原始憑證復印件,財務決算單等為主。
第二十三條 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二十四條 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二十五條 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二十七條 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八條 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鎮財政所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二十九條 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三十條 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四川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三十一條 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鎮財政所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鎮財政所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第三十三條 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第三十四條 鎮財政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三十五條 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三
第二條帳戶管理:
3. 會費繳納方式:
(1)將會費打入工商銀行賬戶,并發信息告之校友會財務機構;
(2)舉辦活動時,將會費交予校友會財務機構。
4. 如有特殊情況離開本會的,按情況可退還個人余費,被開除的一律不退;
5. 任何會員在繳納會費后有權過問有疑帳目(3人以上)。
第三條會費運用:
1. 會員的會費全部用于校友會運作和建設的日常必要開支;
2. 每次舉行大型活動時按預測以及校友會賬戶余額收取費用;
第四條開支審批:
1. 金額在人民幣3千元以下開支,由財務機構負責人簽字。
2. 金額在人民幣3千元——1萬元的開支,由校友會常任理事共同審批,簽字才生效;
3. 金額在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開支,需召集校友會理事,召開全體理事會議商討決定。會議須有三分之二的人員出席方有效。會議形成的決議,須出席人員過半數通過才具效力,大家表決后,并由校友會常任理事簽字方可執行。
第五條 日常管理
3. 每次活動后的7個工作日內,校友會財務機構公開至上次活動的財務收支詳情。
第六條財務監督:
1. 由校友會會員成立財務審查小組,對校友會的財務工作和資金運用實行監督;
2. 審查小組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定期方式,對校友會的帳目和開支情況進行財務審計,并公開審計結果,向全體校友公布。
第七條本制度適用于校友會發展初期,隨著校友會的壯大,作相應修改。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四
1. 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制定本制度。
2.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各部負責人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經總經理審批,20xx年各部總體預算費用率標準如下圖:
3.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4. 公司各部門和員工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二、 部門職能
1.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2. 考核工作。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準確的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 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4. 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5. 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人力行政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6. 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7. 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8.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它工作。
三、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1. 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2.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3.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4.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5.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6.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人力行政部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7.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8.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9.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10.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根據我們公司的實際情況,以財務部自查為主。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11.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四、 崗位設置
公司財務由財務總監、會計和出納等工作人員組成(待定)。或見財務部薪酬體系
(一) 財務總監職責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嚴格執行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建立健全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 會計職責
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原始單據的審核、現金的監督。
2. 負責核對往來賬務及清理。
3. 對公司各種經營考核的基礎數據取得正確性進行監督和負責。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關部門提高經濟效益。
4. 負責對內(公司高層)、對外(稅務局、工商等其它需要報送報表的行政機關)報表的編制和報送,并負責對數據進行解釋,及財務分析的編制。
5. 負責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清理等賬務的處理,實行固定資產分類管理,保證固定資產增加、減少、報廢、封存、手續齊全,并進行賬務處理。
6. 協調公司財務與外部相關部門的關系,包括稅務局、銀行及其它相關行政單位、往來企業。
7. 負責各種與財務有關的證件的辦理及年審。
8. 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數據進行經濟活動分析。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提出合理化建議。
9.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數據。
10.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 出納職責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做到日清月結,做到賬實相符。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負責本公司與銀行之間各種款項的原始票據的傳遞工作。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根據審批過的付款申請單,及時保證付款的辦理。并將相關付款憑證及時轉到會計處,以便及時入賬。在收款后,根據公司的要求,填寫資金日報表后將收款原始單據轉到公司會計處,以便及時入賬,銀行電匯的把電匯、手續費單轉到會計,收取現金的,將現金收據的記賬聯轉交會計入賬沖減應收賬款。負責公司發票的開據和及時發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 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 員工工資、津貼、獎金。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總經理批準的其它開支。
6) 現金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3.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應采取轉賬結算方式,盡量減少現金的使用。
4.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應按照常規現金支付量備用,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5.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6.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支票使用申請表》,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7.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8. 公司職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主管經理簽字確認、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而未歸還的借款,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還。
9. 符合本規定第一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10.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11.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用單),由總經理授權的部門領導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后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12.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必須有審核過的《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相關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13.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逐筆記載現金收付。賬目應當日清日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14. 辦事處收取客戶現金處理辦法:
1) 與客戶業務往來原則上不得收取現金,實際業務中客戶結算現金金額累計大于1000元的必須即刻匯至公司賬戶,具體業務經辦人不得申請業務收款轉為各種形式的借款。
2) 月度收取現金累計低于1000元,在月末可由負責人書面向財務部申請轉為下個月的業務借款。
3) 經辦收取現金業務的人員,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司財務呈報,詳細說明收取現金所對應業務的是由。
六、 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 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 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 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七、 印鑒的保管
1. 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 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八、 支出和報銷
(一) 原則
1. 和經辦人簽名、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分計劃內和計劃外相關程序審批后,出納方可付款。
2. 使用部門負責制,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各部負責人對該部門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3. 審批程序
1) 計劃內報銷: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4. 計劃審批內容
1) 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人事行政部收齊匯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人事行政部統一購買并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并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 固定資產與辦公家具(包括機房與oa設備):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技術部、人事行政部統一協調核準后,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統一購買。
3) 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注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并簽字后交財務付款。
4) 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核準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各部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發放。
5) 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計劃外業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5. 所有開支都必須提供原始發票。
6. 為了分清責任,進行部門核算,不同人員支出的業務費用不得混淆在一張報銷單上。
7.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負責人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核。
8. 財務部門對所有報銷票據,依據相關財經法規及內部財務制度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9. 超計劃報銷手續必須有審批報告,其它同計劃內報銷手續一樣。
10. 當需要報銷的費用事務完成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在規定時間提交《費用報銷單》到財務部。如出差報銷,必須在返回公司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
11. 外地辦事處費用報銷單據郵遞時間每月25日到28日之間,最遲到達青島總部時間是每月30日。
(二) 報銷手續
1. 客戶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注明并留復印件,原件給客戶。
2. 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核實(附上媒體(1)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后付款。
(2) 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人事行政部統一購買的,人事行政部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后(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部門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后報銷。
(3) 機房與oa設備:技術部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和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五
晚自習是學校教學和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組織好晚自習,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風,保持學校良好的校風有著重要作用。為加強我校的學風建設,營造健康向上的學習氛圍,落實晚自習紀律要求,使我校學生晚自習得到規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考核要求。
(一)、按時上、下晚自習,遲到、缺席現象實行扣分。(遲到/早退每次扣2分/人次,缺勤每次扣5分/人次。)。
(二)、學生要規范著裝,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帶等衣服進入教室,不得將食品帶入教室內。(拖鞋、背心、吊帶、食品每次扣2分/人次。)。
(三)、請假者須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有請假的正式請假條,且一般須事先請假,由班長主動將請假條拿給值班老師檢查;無正式請假條者視為缺勤,每次扣2分/人次。
(四)、參加其他培訓、輔導課、技能訓練、公益活動等的同學須有班主任批準的請假條,否則視為缺勤,每次扣2分/人次。對于弄虛作假現象將嚴肅處理、按缺勤雙倍扣分,并進行通報批評。
(五)、晚自習玩手機、電腦打游戲的學生扣2分/人次。
(六)、晚自習期間,學生不能正常自習,大聲喧嘩的班級,視情節扣10~20分。
(一)、晚自習總的紀律要求是安靜地自主自習,不得干擾他人的學習。
(二)、保持安靜,不得隨意討論與講話(就算是討論與學習有關的事情,也請務必小聲交流);不得在教室內大聲喧嘩、吵鬧。
(三)、晚自習時不準離開座位隨意走動,更不準擅自離開教室,遇特殊情況須離開教室時,應該先向樓層值班老師報告,在得到允許之后才可離去。時間為5分鐘。
(四)、學生干部、各班班干部都應積極配合值班老師的晚自習檢查工作。對不配合晚自習檢查工作的班級或個人予以酌情扣分,情節嚴重者予以通報批評與教育。
(一)、在值班老師檢查過程當中,如班級干部不配合,弄虛作假者,視情節扣5~20分。
(二)、所有學生干部應模范地帶頭參加晚自習。凡是學生干部所在班級被安排了要上晚自習的,無特殊情況(會議、檢查等)均必須參加晚自習,否則按缺勤扣分。
(三)、晚自修管理是學生自主管理,值班教師輔助,同時采用誠信積分制管理,扣分5-10分通知家長(黃牌警告),10-20分情節嚴重者,參照住宿生管理制度及處分相關條例執行。
一、晚自習室設在學校尚德樓。
二、自習時間:18:30---20:00。
三、進入自習室的同學要保持室內安靜,按照固定座位安排進行自習不得隨意換座位。
四、全部住宿生均需參加自習。
五、聽從值班老師和學生會干部的管理,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六、注意安全,不得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進入自習室。
六、各自保管好隨身攜帶的學習用具和其他物品,離開自習室時須全部帶走。凡因個人保管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負責。
七、不得攜帶跟課本無關的書籍、零食飲料等進入自習室。
八、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學生公寓的安全工作是公寓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務。生活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各宿舍舍長兼任安全委員,負責各種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范,監督檢查各種安全設施的配備情況。
一、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關風扇、關空調。不在宿舍內私接電燈、插座,不違規使用電器,每個宿舍有且僅允許有一個插排。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由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樓區,嚴禁煙火。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嚴禁抽煙、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通過每學期組織的突發事件疏散演練,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以及逃生自救常識。
三、財物安全。
貴重物品嚴禁帶入學生公寓,如有現金未能及時充入校園卡,請隨身攜帶保管好,不得放在所謂“隱蔽”的地方。非經本人同意,不得隨意拿用他人物品。晚熄燈后關好門窗,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生活老師和舍長都要嚴把此關,杜絕疏漏。放假時無人入住的宿舍大門由值班老師鎖好,最后一名離開的同學關水電、門窗。
四、上下樓梯、床鋪安全。
在上下課出入公寓、緊急集合等人流高峰期,生活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保持疏散通道暢通。光線不好時提前打開樓梯走道照明燈,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按時站在樓梯口指揮疏導,遇突發事件及時化解。學生上下樓要輕聲慢步靠右行,不得擁擠起哄。嚴禁不脫鞋子上下床鋪。頭靠有護欄的一邊睡。
五、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斗毆等惡性的事件發生。周末或假期出現一個人單住的情況要聽從值班老師安排和其他同學合住。不得在宿舍、樓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鬧、起哄。不得帶有腐蝕性、危險性、有異味的、有違學生身份的物品進入宿舍。舍長要注意觀察宿舍動態,防患于未然,善于化解矛盾,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環境。
請大家各負其責,切實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反,必將嚴肅處理。
一、課間和休息時間樓門關閉。
二、所有住宿生必須按時出入公寓,不得帶走讀生進入公寓。
三、上課期間學生不得滯留或返回宿舍,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情況說明,詳細登記后方可出入。
四、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嚴禁男生進入女生公寓。
五、外來人員確需進入公寓者,必須說明事由、出示證明、核實身份、履行登記手續,且經宿管會工作人員允許方可進入。
一、不準亂拉電線,使用高功率電器(4分)。保持桌面整潔(2分),水杯水瓶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擺放整齊,(2分)窗臺無雜物(1分),窗簾整齊(1分),(要求寢舍長負責)共(10分)。
二、被子疊放整齊(8分),方向要統一(2分),將被口朝門的方向擺放(2分);枕頭放平,放在被子的上面(3分)。床上不得擺放其他物品及亂掛衣物,毛巾等(5分)。共(20分)。
三、臉盆統一放在臉盆架上,臉盆架放在門后(2分),臉盆內擺放自己所帶的洗漱用品(牙膏、牙刷、牙缸等)(3分);毛巾疊成小方塊放在臉盆內(2分),臉盆內物品擺放整齊(3分)。共(10分)。
四、鞋子(包括拖鞋和旅游鞋等)統一放在床底下的鞋架上(3分);鞋頭朝外擺放整齊(2分)。共(5分)。
五、地板要打掃干凈(包括床底下),(5分)不能有頭發(2分)、紙屑(3分);共(10分)。
六、貴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行李箱放在空床上或衣櫥頂上擺放整齊(3分);多余的行李寫好名字放在儲藏室(2分)。共(5分)。
七、宿舍墻壁無亂貼亂畫亂掛(5分),宿舍內垃圾清理干凈后帶到樓下規定處(6分),陽臺地面清潔干凈無水漬(6分),衣服晾曬整齊(3分)。共(20分)。
八、宿舍門口、大廳內無垃圾、無雜物,(10分);畚箕、垃圾桶和掃帚要整齊擺放室內指定位置(5分)。拖把要求拖完地面后用清水沖凈擰干放回指定位置(5分)。(要求寢舍長負責)(20分)。
以上總分100分,按細則評分。要求每個寢室選出一名宿舍長,每名同學輪流值日,并將值日生安排表張貼在門外;宿舍長除做好本職工作外,負責督促值日生工作。學生處每天把查房的結果公布在9號、12號樓公告欄中,每月進行一次評比,對不按照此細則要求完成的宿舍,經培訓后仍不能達標的將在校園網上公示。學期結束學校將進行優秀寢室及優秀寢室長評比并進行表彰。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六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的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財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研究中心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研究中心預算管理應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每年應根據年度工作計劃、項目預算、資產采購計劃和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等事項,測算編制收入支出預算,并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批。
第四條 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項支出,不得超
預算安排支出。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書面報告,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初審,送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五條 研究中心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項目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其他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服務工作需要、質優價優的原則編報。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研究中心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發展規劃,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各類項目的支出應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預算購買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或其他設施。
第六條 堅持經費使用計劃審批原則。提出的用款計劃,應符合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用款計劃應對擬用款項目一次性提出經費使用計劃,非特殊情況,不應分次報批。
第七條 計劃使用經費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萬元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用款在3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八條 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經辦人員填寫借款單,經研究中心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到財務出納人員處辦理相關借款手續。借款行為應當符合現金管理規定。
借款人員一般應當在相關工作辦結后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結清借款。
借款人員調離研究中心,須結清所有借款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借款人員應當為研究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實習人員及上掛、跟班學習、抽調人員不得為借款經辦人。
財務人員應當定期清理借款,對久拖不結的借款要及時催收,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研究中心負責人報告并說明原因。
第九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借款,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條 堅持報銷前審批原則。報銷費用原則上要求一個項目一次報銷。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
第十一條 報銷費用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財務會計審核后,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萬元的,除常規性的人員工資、社保、醫保、公積金等日常項目外,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支出在3萬元(含)以上,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所有報銷票據應先經財務會計審核簽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審批程序。財務人員應當切實加強對報銷憑證的財務審核,確保憑證完整、合法,內容符合要求、數據準確。
第十二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報銷,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三條 實行公務卡(工資卡)制度。執行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對已納入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目錄的經費支出,除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者銀行轉賬外,應當使用公務卡(工資卡)結算;公務卡(工資卡)不能結算的項目,經批準可采用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對使用現金結算的臨時開支和服務等項目支
出,原則上不能超過1000元。出差人員在外特殊情況下使用現金支付費用的,按規定程序報銷后,由財務人員將報銷金額存入出差人員的公務卡(工資卡)里,原則上不使用現金結算。
第十五條 研究中心對外支付的各項社保經費、勞務費、購置費、印刷費、暫(預)付款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以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方式結算。
第十六條 研究中心加強對本部門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項現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私設“小金庫”,不設賬外賬。對超過庫存限額10000元以上的現金應及時存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由出納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和不定期的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第十七條 研究中心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條 以下經費支出按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一)差旅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務差旅審批規定》等規定辦理。
(二)會議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貴州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議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三)公務接待費按照《貴州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辦理。
(四)因公出國(境)經費按照國家《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貴州省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五)培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培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六)其他費用按照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專項(項目)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貴州省省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辦法(暫行)》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研究中心的物資購置、印刷費用和購買服務項目等,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符合采購目的和質量要求,價格大致符合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條 研究中心應當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
第二十三條 研究中心應加強對各類物品的內部管理,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建立領用存賬薄,實行“一領一簽”,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資產。保管人員要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四條 對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對確實不能使用和恢復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納入經費使用計劃重新購置,所需經費按本制度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研究中心的固定資產不得私用或交由與中心無關的人員或單位使用。
第二十六條 研究中心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
第二十七條 研究中心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各類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八 條 研究中心由財務會計負責對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財務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資金管理,做到賬賬、賬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九 條 實行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研究中心的支票、銀行印鑒必須分別保管,嚴禁財務會計人員、出納人員一人兼任和支票、銀行印鑒一人管理。
第三十條 研究中心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年度財務報告。
第三十一條 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新舊財務會計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由研究中心負責人監交,必要時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可派員會同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研究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三十二條 研究中心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財務監督體系。研究中心負責人對財務工作負領導責任。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計主管部門對研究中心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七
為進一步嚴肅考勤紀律,加強機關干部職工管理,促進機關工作作風的根本好轉,建設勤政、廉政、務實、高效的服務型政府,根據《福建省機關效能告誡暫行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城廂區機關考勤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對象。
考勤對象為鎮機關全體干部、職工。
3、包村工作隊、計生專干早上簽到,中午和下午不簽到(簽退);
9、辦公室每周對考勤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后報效能辦,效能辦每周對考勤情況通報一次,主要通報請假情況和批評情況,通報前要向兩委會報告。
三、請銷假制度。
1、鎮機關干部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填寫“請假條”,一般干部請假2天之內由分管領導批準(包村工作隊長由包村領導批準,計生專干由分管計生的副書記批準,其他干部職工由部門分管領導批準);請假2天以上的要經分管領導同意,并報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離崗。副科級以上干部請假需經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到期上崗時,要及時簽到,然后到辦公室進行銷假。
2、請假條上必須寫明“請假”事由,否則,包村領導或分管領導不予簽字批準;請假條上沒有領導簽字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擅自離崗處理。
3、鎮機關內勤干部職工需要下鄉或公務外出,離鎮前須向分管領導報告并在辦公室登記(注明具體事由、需用時間等項),辦公室必須做好記錄以便查檔。
4、需要辦理法定探親假、產假、婚(喪)假或病假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主要領導審批。請病假的,三天以下病假必須出據鄉鎮衛生院(或以上醫院)病歷證明;一周以上病假,必須出據縣級以上當月檢查病歷證明;三個月以上病假必須出據醫院診斷證明(蓋章)和當月病歷證明,所有證明材料必須復印后與請假條一起報效能辦備案。
5、每位干部職工每月除了正常公差請假外,私事請假不得超過4天(因不可抗拒因素確需請假的除外)。
四、效能督查。
1、上班情況督查。鎮效能辦要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時開展機關效能督查,要求工作人員在崗在位;若下鄉人員在15分內不能到達督查點(一般指村部)、內勤人員在10分內不能到達辦公地點,視為不在崗,缺勤一次;對違反其它有關規定的工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
2、會議情況督查。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出席并遵守會場紀律,原則上不得請假,不得遲到或早退。會議組織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督查(簽到)工作,并將督查(簽到)情況報鎮效能辦備案。
3、其他活動督查。對黨委、政府組織的一些臨時性活動或突擊性任務,鎮效能辦要按照活動要求進行督查。
五、結果運用。
要把考勤納入年度績效評估、機關崗位目標管理和公務員考核體系管理范疇,將考勤結果作為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據。違反考勤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一)通報批評制度。
效能辦定期(每周)不定期(重要活動時)對以下違反《東海鎮機關考勤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1、工作人員若一周內缺勤或缺會3次的;
(二)誡勉教育制度。對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的有關規定,情節輕微的,予以誡勉教育;同時,被教育者要作出書面檢查,報效能辦備案。
(三)效能告誡制度。
若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效能告誡。
1、由他人代簽到、簽退的和代他人簽到、簽退的;
2、一周內缺勤超過4次或一月內累計超過8次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次的;
4、重要會議或其他重要活動中,凡無故缺席或做與會議或活動無關的行為被督查到的;
5、兩委成員監簽不到位、沒有履行監簽職責,一年內被通報批評累計3次的;
6、辦公室值班人員因考勤統計和告知不及時被通報批評3次的。
(四)其他相關規定。
1、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2、根據閩政辦[2013]162號《關于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規定,受聘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0天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天的;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實行閩政辦[2013162號文件的事業單位人員,按照《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人調發2013]18號)規定,“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經教育無效的,單位可予以辭退。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八
1、每周一、五或逢節假日,各部門要徹底清掃衛生區環境衛生,做到干凈整潔,無雜物。
2、每天必須打掃辦公室及部門所負責的樓道衛生,并保持環境衛生的潔凈。
3、不允許在室內外亂丟紙屑、果皮、煙頭等污物,不允許隨地吐痰。
4、個人著裝要整潔,搞好個人衛生。
5、要愛護室內外花草樹木及公共衛生設施。
二、檢查內容
(一)對環境衛生的檢查:
1、清掃的是否徹底,有無遺漏;
2、是否將垃圾倒進指定地點。
(二)對辦公樓內衛生的'檢查:
1、墻壁是否清潔,有無明顯的污跡;
2、樓梯扶手是否清潔。
(三)對辦公室衛生的檢查:
1、地面是否潔凈;2、桌面是否潔凈;3、日光燈是否潔凈;4、門窗是否潔凈;5、辦公室內墻壁是否干凈;6、垃圾是否清理干凈;7、辦公室物品擺放是否整齊。
三、檢查方式或處罰辦法
由政府辦公室負責召集部門有關人員,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方式,對各部門室內衛生、樓道衛生和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如發現衛生特別差的,對部門要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重新清掃,衛生打掃好的在機關通報表揚。累計有3次衛生檢查不合格的,當年不能評為文明科室。
范文二、
為加強機關保潔工作,營造、縣政府機關大院良好的衛生秩序和舒適的工作環境,制定本制度。?
一、大力提倡講衛生光榮,不講衛生可恥的新風,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開展機關大院“愛衛”活動。
二、搞好室內衛生。辦公室和走廊每天至少打掃一次,做到不積塵,無蜘蛛網,無煙蒂果殼等;文件物品擺放整齊,做到窗明幾凈,整潔美觀。
三、注意個人衛生。干部、職工和工作人員要做到衣著整潔大方,講文明、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亂倒垃圾,保持良好形象。
四、不準在建筑物墻面、樓內亂張貼,亂涂畫?
五、不準攀摘花木,踐踏花壇草坪。?
六、辦公室、會議室等公共場所,倡導禁煙,會議室不擺放煙灰缸,并有醒目禁煙標志。?
十一、機關大院的衛生工作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檢查、督促,物業管理公司保潔部具體組織實施,院內各單位齊抓共管,推動衛生創建工作深入開展。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九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機關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衛生管理工作,按照專業人員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屬地負責。
第四條政府機關院內所有單位和個人,都應遵守本辦法,并有權對違反衛生管理辦法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舉報。
第五條衛生管理實行專人負責與分片包干相結合的制度。
(一)政府機關大院(前院和后院)衛生,安排兩名專職工作人員進行打掃。一人負責院內花草樹木,及時進行澆灌、修剪;一人負責機關院落、圍墻、政府大樓門廳樓梯的清掃工作,院內保持干凈,無雜物。
(二)機關大樓內部衛生派專人負責清掃。前樓每個樓層安排兩名清潔工人,負責樓梯、樓道、衛生間的清掃工作。每天清掃三次,上午在規定上班時間30分鐘前打掃完畢,中午在下班后40分鐘內完成清潔工作,下午下班后再進行一次清掃,但必須在19:30之前結束工作,做到清潔、衛生、無雜物。周末安排一次大掃除。后樓每兩層一名清潔工人,要求同前樓。
(三)領導辦公室由專職公務員負責清掃。
1、領導辦公室要求一天一打掃,一周進行一次大掃除。衛生清理時間為每天上午上班前一小時或下午下班之后。辦公室必須做到室內擺放整齊、地面光潔、窗明幾凈,墻壁無灰塵。
2、每天下午下班后,檢查領導辦公室茶杯、茶葉及純凈水是否需要添加,門窗、飲水機、燈具等是否關好,并及時做好相關工作。
3、協助管理好領導辦公室花卉,定期澆水,若需更換花卉,應及時更換。夏天每周曬一次被褥,每月換洗一次被褥單。
(四)會議室實行三樓、四樓、五樓各負其責,三、四樓會議室由專職公務員管理,五樓會議室安排兩名專職服務人員。具體責任為:
1、會議室內必須保持擺放整齊、桌面干凈,地面清潔。會議結束后應及時清掃,保持隨時能開會狀態。
2、除特殊情況外,應在會議前30分鐘將會議室門打開,并做好相應準備,參會人員進入會場后應及時提供茶水,并根據實際情況(夏天、下午)提高供水頻率,每次供水間隔時間一般不超過10分鐘。外單位占用會議室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并根據安排積極協助外單位做好會議服務工作。
3、必須保持通訊暢通。手機應保持24小時開機,在接到會議通知后迅速趕到會場,一般不得超過15分鐘。
(五)值班室的衛生由當天值班人員負責清理打掃,做到整潔干凈。
(六)院內各單位、各部門、科室的室內清潔衛生,由各單位、各部門、科室自行負責。除領導房間和值班室外,其他辦公室不準放置休息床。
(七)遇有下大雪等情況,各單位按照責任區劃分及時進行清理。
第七條辦公室內外無蛛網,做到屋頂、墻面、地面六光,門窗、玻璃桌、柜面凈亮,辦公用品和資料的擺放整齊有序。
第八條紙簍、痰盂、拖帕、抹布、臉盆、水桶、簸箕等衛生設施齊全、清潔、管理優良,愛護各項衛生設施。
第九條樓道、樓梯扶手、地面經常保持清潔、锃亮,無痰跡、水跡,無煙蒂、雜物。
第十條不銹鋼護欄、鋁合金門窗、玻璃和暖氣管、暖氣片經常保持光亮,無灰塵污垢、
第十一條不銹鋼垃圾桶要隨時清理,經常保持潔凈光亮,無污水、污跡。
第十二條衛生間地面、墻面、隔板、洗面臺、盆、墩布池、大小便池、窗臺和門簾保持清潔,杜絕陳舊性污垢、污漬,杜絕臭味、異味。
第十三條地下停車場地面無泥土雜物,空中所有管道和暖氣管片無灰塵。
第十四條院內保持干凈、無雜物,汽車、摩托車、自行車要在指定位置停放,做到整齊劃一。
第十五條愛護花草樹木,實時澆灌修剪,草坪無雜草、無枯枝、無垃圾。
第十六條會議室要求地面整潔锃亮,桌子、座椅保持干凈并擺放整齊,會議室各個角落干凈衛生、無灰塵,會議室內嚴禁吸煙,不準擺設煙灰缸。
第十七條縣政府機關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對環境衛生實行自查、聯查和隨機抽查,自查每周進行1-2次,聯查每半月進行一次,隨機抽查視情況酌定。
第十八條政府機關院內各單位、各部門負責對各單位內部科室進行自查,做好記錄。聯查和隨機抽查由縣政府機關衛生管理領導小組組織,并實行月考核通報制。
第十九條縣政府機關衛生管理領導小組按得分情況排出名次,第一名掛流動紅旗,最后一名通報批評。連續兩次列最后一名,或累計最后一名四次以上的,年終取消先進科室、先進個人、優秀公務員評選資格。
第二十條政府行政科負責對專職清潔工人的衛生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一)科室衛生(20分)。
2、辦公桌上發現有除電話、茶杯和少量材料以外的東西,每件扣1分;。
3、茶幾上除擺放煙灰缸外,每多一件東西扣1分;。
5、窗臺、屋門、文件櫥上不得擺放、張貼任何物品,每發現一件扣1分;。
6、墻面、窗臺、屋門、窗簾、地面、暖氣片無灰塵、無蜘蛛網、無水漬污垢、無痰跡、紙屑、煙蒂、茶根等,每發現一次扣1分。
(二)辦公用具衛生(15分)。
辦公桌、日光燈、沙發、毛巾、臉盆、茶幾、電話、茶杯、煙缸、盆架、暖瓶等辦公用品潔凈,無灰塵、無水漬污垢、無蠅屎、無銹跡,每發現一項扣1分。
(三)室內玻璃門窗衛生(15分)。
玻璃門窗須窗明幾凈,如發現有灰塵、斑跡、污垢、水漬,每扇扣1分。
(四)資料檔案衛生(10分)。
文件資料檔案擺放整齊,類別清晰,無水浸、蟲蛀腐爛現象;報紙隨時上架,并整齊美觀。達不到要求的,每項扣1分。
(五)各衛生區衛生(20分)。
樓道地面無灰塵、痰跡、水漬、污垢、紙屑、煙蒂、茶根等雜物污物,如有違犯,每次扣1分;樓道痰盂要清潔衛生,里面無污垢、茶銹及雜物,外面無灰塵斑跡,如有違犯,每次扣1分,樓梯無灰塵和異色斑點,違者每項扣1分。門窗潔凈,無灰塵污物;窗臺和樓梯扶手干凈,無灰塵異色斑點;衛生間衛生清潔,無污物、異味等。如有違犯,每次扣1分。
(六)室內美化(5分)。
美化要清淡高雅,花卉要枝繁葉茂,色澤鮮艷;花盆表面要光澤明亮,無灰塵污垢,無水漬斑跡,保持室內清新舒適。如達不到要求,每項扣1分。
(七)個人衛生(15分)。
各科室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著裝要樸實整潔,嚴禁穿著奇裝異服;儀表要干凈衛生,嚴禁邋遢不潔;舉止言談要莊重得體,嚴禁粗俗淺薄。違者每項扣5分。
第二十二條專業清潔工人實行工作績效與工資掛鉤制度,工作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扣減當月浮動工資,扣完為止。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10元,曠工一次扣30元;。
(五)根據工作需要,節假日及休息時間不接電話或不按時到場服務,一次扣30元;。
第二十三條工作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直接解除聘用。
合同。
(六)一年中累計曠工達3次;。
(七)工作質量特差,受到各單位嚴重指責,或辦內考核多次不合格;。
(八)工作不認真負責,態度生硬,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第二十四條對于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清潔工(服務員),每月固定給予20元的獎勵。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
第一條:為加強酒店財務管理,規范酒店財務行為,統一會計核算標準,保障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旅游飲食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酒店的財務會計工作,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授權財務經理負責管理。財務部下設《會計核算、營業收入、收入審查、成本核算、采購工作、網絡管理》等部門,承擔酒店物資采購、收支管理、會計核算、網絡信息管理等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行使監督職權,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會計核算
第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旅游飲食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制定酒店會計核算政策和辦理會計核算業務。
第五條:酒店發生之經濟業務,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本,編制會計報表。
第六條: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會計期間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月度會計期間自每月的第一日起至最后一日止。
第七條: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采用“借貸”復式記帳法記帳。
第八條: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核算,按《旅游飲食企業財務制度》設置會計科目。
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條:收入與成本費用應相互配比。
第十一條: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
第十二條:各項財產物資均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第十三條:會計核算政策
1、 存貨按加權平均法核算;
2、 低值易耗品攤銷采用一次攤銷法和分期攤銷法核算;
3、 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在受益年限內平均攤銷;
4、 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第十四條:記帳程序
1、 酒店發生之經濟業務按照先單據、后款項的原則辦理。發生之經濟業務必須憑審批有效的、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記帳。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一
根據會計法及會計規范相關規定,為確保公司資金安全,規范支票、印鑒、密碼器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1、財務印鑒:財務章(xxxx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章(李國華)
2、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
3、密碼器:xx銀行密碼支付器
1、財務章由公司資金財務部負責人保管。
2、法人章、支票、密碼器由公司出納保管。
1、出納根據簽批手續完整的單據填寫支票,填寫支票支付密碼,蓋法人章,并在支票使用簿中逐筆進行登記。
2、財務負責人審核支票無誤后蓋公司財務章。
3、支票領用人在支票使用簿及支票票根上簽字后方可付出支票。
4、如果財務部其中一人外出,必須將財務章或法人章交到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人處,此時原則上不支付各種款項,緊急情況需要簽發支票,可以通過電話委托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人代蓋章。
5、公司其他部門需要使用財務印鑒,必須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使用。
6、公司財務印鑒原則上不能帶出公司,特殊情況需要外帶使用,必須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借出,且當日必須歸還。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二
為了規范本項目水利基建財務管理行為,控制費用支出,節約基本建設資金,提高投資效益,確保基建資金專款專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本項目水利基本建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項目屬中央財政專項項目,因此,對本項目基本建設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廳批準的用款計劃執行。
1、該項目資金設立專帳、專戶管理;資金使用必須實行專款專用,必須符合概算,預算確定的范圍和標準;必須完備手續,符合規定的程序。
2、資金的申請和撥付應根據項目概算、年度投資計劃、施工計劃支出預算,施工進度,支出預算等辦理資金的申領和撥付。
3、資金的使用必須進行認真審查,包括的內容:
(1)支付憑證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善,金額是否正確;
(2)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3)是否符合財務預算,用款計劃;
(4)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規定等。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報,經監理工程師審核,項目部施工組人員審核后,呈項目法人審批,并提供合法的預付款收據。
2、工程預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轉賬結算,嚴禁現金支付。
3、工程預付款由財務部門按合同,承包單位及標段進行管理,項目部及施式組要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同承包商及時核對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況,防止多付少扣。
1、實行預算控制,嚴格按省水利廳批準的用款計劃數額內控制使用。
2、建立并規范審批手續,由項目法人一支筆審批。
3、遵守規定的內容和開支標準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確定定期(每月)或階段性進行結算。
1、由承包單位按合同約定將結算申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并附本次結算工程量的證明材料。
2、工程監理按照合同約定及工程完成情況進行審核,審核主要內容為本期工程量是否屬實,單價是否為合同約定,若存在差異,要求承包商重報,若無問題,編制月進度支付憑證,簽發計量支付憑證,報項目部現場管理機構。
3、項目部現場管理機構的有關人員,對監理審核上報結算進一步核定,重要為工程量計算是否正確,若無問題,簽發工程款結算支付單,報項目法人審批。
4、財務部門付款時,必須重點審核累計結算款,預付工程款的扣回數,質量保證金累計數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數計算是否正確等,若沒有問題,辦理工程價款支付手續。
財務部門應定期編制財務報告,主要包括的有資金平衡表、基建投資表、待攤投資明細表以及附表。財務報告的編制要做到真實性、完整性、可靠性、編制依據一致性的要求;會計報表要逐級匯總上報。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三
為規范和加強本院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切實管好、用好建設資金,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依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院基建工作的特點,制定本制度。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基本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
2、做好基本建設資金預算、會計核算、財務決算及監督工作;
3、依法、合理、及時地籌集和使用建設資金;
4、合理控制建設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總務處
1、編制醫院基本建設計劃,并提供可行性報告;
2、與財務處共同編制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報告;
3、審核工程量、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決算;
4、參與項目竣工驗收、結算審計,五萬元以上的結算必須經社會審計部門認定。
財務處
1、與總務處共同編制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報告;
2、編制基本建設資金籌集方案,并按經批準的籌資計劃進行籌融資;
3、做好基本建設的會計核算工作;
4、安排和使用工程建設資金,檢查監督建設資金使用情況,保證資金安全;
5、審查、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及合同款支付,加強成本核算,控制費用支出;
7、及時辦理竣工建設項目的資產手續,進行賬務處理。
一旦通過,原則上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改變,但確因實際情況或使用部門的合理要求,可按以下要求執行:由于方案調整,發生費用在5000元以下的總務處可以直接下變更通知;發生費用在10000元以下的須經分管院長書面同意,總務處下變更通知;發生費用在20000元以下的須經院長書面同意,總務處才能下變更通知;發生費用在20000元以上的須經院長辦公會通過總務處方可實施。
支付工程款時一律以正式發票入賬,財務處對不符合制度規定、違反合同條款和審批手續不全的基建款項有權拒付,并及時向領導匯報,保證工程成本的真實性、準確性。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保衛廠區安全、提高員工素質、樹立企業文明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xx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所有辦公室人員在廠區、辦公區、公共區一律不準吸煙。
第四條:所有辦公室人員有義務維護本管理規定、告誡和勸阻來訪客人不要吸煙。
第五條:特殊客人需要吸煙,只限在吸煙區內吸煙。
第六條:該管理細則規定由管理部制定并負責檢查監督執行。
第七條:對違規人員由檢查人下達罰款通知單,并報管理部備案。
第八條:違反第三條規定均罰款50/人次,廁所衛生間不準亂扔煙頭,一旦發現均罰款30元/人次。
第九條:所以辦公室人員有權監督遵守本規定,如發現違規可以檢舉舉報,一經落實是事實者將給予獎勵。
第十條:違規人員接到罰款通知單后,必須在當天上班時間內到財務處交罰金。否則雙倍處罰,自工資中扣除,并警告一次。
第十二條:本管理規定由行政管理部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后由總經辦、行政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聯合執行。
第十三條:本管理規定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五
為進一步規范本礦基建財務管理制度,保證基建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在財經方面的統計、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和財務制度。
二、基本建設資金要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
1、按要求依據投資計劃申請開設基本建設資金賬戶(賬套);
4、嚴格按批復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使用基建資金。嚴格執行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范圍,防止挪用、擠占國家資金。
三、合理使用基本建設經費
2、嚴格履行會計手續,基建資金必須按程序簽批后方能使用;
3、基建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保護國家基建資金的完整與安全;
5、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違反財經制度,不真實和不符合基建開支范圍與標準的票據一律拒絕報賬。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六
根據國務院1988年9月27日第28日令《基金會管理辦法》、滬財行(1994)第81號、滬民社(1994)第16號文件《關于上海市社會團體財務制度和上海市社會團體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會的實際情況,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1、本會實行自收自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
2、慈善基金會各辦事處所募集的基金實行市基金會基金部統一管理,單獨設帳,分類核算的辦法進行管理,各辦事處每季度在次月10日前向市慈善基金會基金部上報會計決算情況報表,年末上報下年度預算。
3、基金會設置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幾種主要帳冊以及各種必要輔助性帳簿(包括捐贈實物帳),慈善基金會各辦事處應設置上述相應各類帳冊。
4、各種帳簿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或匯總表等登記入帳,做到登記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各種帳簿中的記錄,如需更正,必須嚴格按照會計人員工作規則進行。
5、基金會秘書處每半年將捐贈款(物)情況向會長及常務理事會報告。帳目由會計事務所負責審核并不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的監督。
6、基金部設置會計科目26個,其中:資金來源類科目12個,資金運用類科目7個,資金結存類科目7個,統一使用不得隨意變動。
7、根據設置科目歸集,每季編制資金活動情況表,支出明細表,年終編制歷年收支總表,上報有關單位。
8、財務各類原始憑證按日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1、本會在編人員的配備,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統一制定標準,建立獨立工資基金手冊。
2、本會在編人員的獎金、福利待遇及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按照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關標準執行,聘用人員的工資,由聘用單位決定。
3、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和業余時間加班,按《勞動法》規定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1、凡收到捐助、義舉所得現金或者支票,必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給捐助、義舉單位或個人,按基金管理辦法及時將支票、現金繳銀行入帳。現金一般情況不得過夜。
2、倉庫必須建立捐贈實物收支帳冊,有品種,有數量及金額。
3、倉庫保管員收到捐贈實物后的入帳程序及手續:
(1)開具實物收據給捐贈單位或個人;
(2)根據實物收據驗收后填寫入庫單并憑入庫單入帳;另一份入庫單交基金部財務。
4、捐贈實物出庫,必須填制出庫單,由收具單位蓋章后銷帳;另一份出庫單繳基金部財務。
5、倉庫必須每半年盤存一次,核對帳物是否相符,如發現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列出清單,經秘書長批準后方可調整帳面。
1、本會的日常開支第一年無利息收入,由各資助單位提供資金開設開辦費科目列支,第二年開始按利息收入設會務經費支出科目列支。
2、根據本會有關規定,凡使用母金應由會長或委托人簽具意見后方可使用。日常會務經費開支在500元以上由秘書長審批;500元以下由常務副秘書長或委托人審批。日常辦公經費在預算之內可由辦公室掌握作用。各辦事處項目經費和日常工作經費開支在預算核定額度內由各辦事處主任審批。3、日常零星開支具體報銷規定:
(1)凡購置各種辦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向本會行政部門申請,由行政部門根據需要進行采購,并建立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實物帳,各部門領用時必須簽字。
(2)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必須經秘書長簽字,方可報銷;報銷規定按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辦理。如有特殊情況由秘書長簽字給予一定補貼。
(3)市內出差午餐補貼按規定標準列支。
(4)本會召開各種會議及組織有關活動需預先編制預算,經秘書長審批,原則上按預算執行。
(5)各辦事處的日常工作經費開支由各辦事處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
本會日常開支費用,在基金母本利息收入中開支。當年日常開支費用的節余部分可結轉下一年使用,按5:3:2的比例,形成擴充基金、福利基金、獎勵基金三項基金。
1、支票管理
(1)基金部出納向各開戶銀行購置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必需妥善保管,并作好輔助記錄,將購置支票的號碼登記在輔助帳本上,以便備查。
(2)現金支票只限于基金部出納領用備用金及發放工資、獎金、勞務酬金、助困資金等使用,其他部門一律不得領用現金支票。
(3)各部門需領用轉帳支票,必需事前填寫支票領用單,寫明用途及單位,經批準后向基金部出納領用,一般限于3天內將支票存根聯向基金部出納注銷。 (4)如發現支票退票需作廢,必須將第一聯加蓋印鑒的作廢支票歸還給出納,然后進行調換。
2、收據管理
(1)基金部出納購置統一收據,必須作好連號登記。收據存根按會計檔案規定保管,不得隨意銷毀。
(2)各辦事處及有關部門領用收據第一次憑證明向基金部出納辦理手續,以后憑存根調換。
本會的財產分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兩大類。
1、固定資產:單價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列為固定資產。
2、低值易耗品:指達不到固定資產條件使用期限較短,更換比較頻繁物品。
上述兩類財產分別由辦公室和各辦事處建立財產帳冊,基金部建立總帳定期進行盤點,核對帳實是否相符,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報分管領導批準后作出相應處理。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七
企業財務管理指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于資產的購置(投資)、資本的融通(籌資)、經營中現金流量(營運資金)與利潤分配的管理。企業財務管理可以為企業的投資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降低企業的融資與經營成本,最終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企業需要重視對其經濟效益有重要影響的財務管理。
1、企業財務管理對企業經濟效益的主要影響
1.1企業通過財務管理能夠降低產品成本
1.2幫助企業獲得更多資金
企業只有擁有充足的資金,才能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企業在發展與經營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資金周轉困難、需要融資的情況,這就催生了企業對外部資金的需要,而企業的財務部門就是負責籌集資金與融資的部門。但是,融資活動本身是存在風險的,對于企業來說,特別是處于發展初期、規模尚小的企業來說,其自身的擔保能力不足,加之沒有完整的財務報表,很難在資本市場募集到資金。但是,企業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能夠完善相關財務報表,向外界展示企業良好的經營狀況,從而獲得更多銀行、投資者的青睞,進而會籌集到所需的資金,保障企業的正常運轉。此外,企業獲得資金的渠道通常不止一種,在眾多銀行推出的各種產品中進行選擇時,企業只有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對自身資金的運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才能從中選出最合適、最能滿足企業發展需要的產品。
1.3幫助企業進行合理的投資選擇
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為了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需要購買新設備與新土地、建設新廠房來擴大生產,或者通過兼并、收購、投資等資本運作的方式來獲得品牌、技術、人才等生產競爭要素。但是,投資活動本身是有風險的,如果在投資之前沒有進行合理的分析與規劃,極有可能會使企業蒙受巨大的損失。筆者通過查詢歷史數據發現,我國企業在跨國的投資活動中,70%以上都是失敗的,這些失敗給企業造成的損失是難以估量的,同時也錯失了很多發展機遇。企業現在有多少投資項目、收益各是多少,企業又有多少流動資金可以動用等信息都需要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分析來給出一定的建議。此外,企業的決策者在決定某個項目是否值得投資的時候,要結合企業財務人員的具體分析,不能讓即將投入的投資項目影響既有項目所需的資金,也要對即將投資的項目利用各種財務方法與分析手段分析其可行性,從而達到降低投資風險的目的。這些都是企業通過有效的財務管理作出的分析,在企業沒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的情況下是難以做到的。
2、加強財務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企業通過提高財務管理水平能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
2.1強化財務管理意識,完善財務管理制度
首先,企業管理者需要具備較強的財務管理意識,要重視企業的財務管理部門,要定期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強化工作人員的財務管理意識。其次,企業要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從制度開始抓起,建立并完善企業的財務活動與管理機制,要有具體的職責分工,以防相互推諉。最后,企業要完善財務監督機制,是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的重要環節,能夠確保財務管理制度能夠認真執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是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市場經濟對企業財務部門提出的要求。
2.2培養財務管理團隊
培養財務管理團隊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讓財務人員堅守職業操守,提升職業道德。對于財務人員來說,其職業道德比業務素質更重要,因為財務信息的真實性需要財務人員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職業操守來實現。企業可以通過建立職業道德監督機制來約束財務人員,對違犯財務規范與紀律的財務人員要嚴懲不貸,以防其他人效仿,要在制度確立之初就明確利益、責任與權力之間的關系,這樣有助于財務人員遵守職業道德。在財務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高尚的職業操守的基礎上,需要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養。第一,企業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培訓,通過相關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同時還要對培訓過的財務人員進行考核,考核通過的員工可以繼續工作甚至得到一定的獎勵,而考核不通過的員工就要繼續進行培訓,直到其考核通過為止;第二,企業也應該鼓勵財務人員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在空余時間進行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整體素質;第三,除了企業內部培養,企業也要適時通過人才引進的方式引進優秀的財務管理人員,給企業的財務部門帶來新鮮氣息,鼓勵員工之間要相互交流與學習;第四,企業要讓財務人員之間有一種危機意識與競爭意識,以免長期安穩導致自由懶散,在有壓力的情況下,他們才會有前進的動力,從而不斷地提升自己的業務水平;第五,企業還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對優秀員工進行獎勵與鼓勵,對表現較差的員工進行懲罰與批評,促使他們不斷進步。
2.3完善財務決策機制與內部審計制度
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與財務管理活動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企業一定要意識到財務管理工作與財務管理活動的重要性,同時建立并完善財務決策機制,將企業的財務人員進行職責分工,明確每個人的責任與義務。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財務信息的可靠性,進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企業需要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重要作用。具體來說,財務部門先提出多個內部審計制度方案,然后由企業管理層邀請相關專家充分論證方案的合理性與科學性,最終確定最合適的內部審計制度。
3、結語
企業的財務管理對于提高經濟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企業管理中也處于戰略地位。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可以使企業獲得長期發展。為了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企業可以從強化意識、完善制度、培養人才三方面入手,通過內因與外因的相互作用來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進而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八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四大類:
1、機器裝置;
2、電子裝置(如微機、影印機、傳真機等);
3、運輸工具;
4、其他裝置。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機器裝置5年;
2、電子裝置、運輸工具3年;
3、其他裝置2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營業外收入,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定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取現金。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專案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三十四、報銷需自己填寫憑證,然后交由財務部。
財務管理是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于資產的購置(投資),資本的融通(籌資)和經營中現金流量(營運資金),以及利潤分配的管理。
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根據財經法規制度,按照財務管理的原則,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簡單的說,財務管理是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
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體系(以下簡稱“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是企業內部為了有效地進行經營管理而制訂的一系列相互聯絡、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總稱。建立健全財務內控制度體系,對于提高企業會計資訊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企業規范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具體地講,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框架可分為以下五個方面:
(一)原則性的財務、會計制度
會計核算制度:
(1)會計核算的體制;(2)主要會計政策;(3)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4)會計科目使用說明;(5)會計報表種類及其格式;(6)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財務管理制度:
(1)企業內部財務管理體制;(2)貨幣資金管理;(3)往來結算管理;(4)存貨管理;(5)短期、長期投資管理;(6)固定資產管理;(7)在建工程管理;(8)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9)其他資產管理;(10)銷售收入管理;(11)成本費用管理;(12)盈利及分配管理;(13)財務會計報告與財務評價管理。
(二)綜合性管理制度
1.賬務處理程式制度;2.財務預算管理制度;3.會計稽核制度;4.內部牽制制度;5.財產清查制度;6.財務分析制度;7.會計檔案管理辦法;8.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9.對子(分)公司等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辦法。
(三)財務收支審批報告制度
1.財務收支審批管理辦法;2.重大資本性支出審批與授權審批制度;3.重大費用支出審批與授權審批制度;4.財務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四)財務機構與人員管理制度
1.財務管理分級負責制;2.會計核算組織形式;3.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4.內部會計人員管理辦法;5.對違反財經紀律及企業財會規章制度事項的處罰規定。
(五)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1.費用報銷管理辦法;2.成本核算辦法;3.成本計劃管理辦法;4.成本控制管理辦法;5.成本分析管理辦法;6.成本費用考核管理辦法。
制造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體系(以下簡稱“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是企業內部為了有效地進行經營管理而制訂的一系列相互聯絡、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總稱。建立健全財務內控制度體系,對于提高企業會計資訊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企業規范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應遵循的原則
企業建立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既要以《會計法》、《公司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作為依據,又要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便于企業有效加強內部監管,防范經營風險,增加企業效益。具體地講,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的建立要符合以下原則。
合法性原則。企業必須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準繩,在合法范圍內,制訂本企業切實可行的財務內控制度體系,這是企業建立財務內控制度體系的基礎。
整體性原則。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必須充分涉及到對企業財務會計工作各個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業的長期規劃,又要注重企業的短期目標,還要與企業的其他內控制度相互協調。因此,在建立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時應把握全域性,注重企業的整體實施效果。
針對性原則。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的建立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針對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針對企業容易出現錯誤的細節,制訂切實有效的財務內控制度,對各個環節和細節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業的財務會計水平。
一貫性原則。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必須具有連續性和一致性,不能朝令夕改,否則就無法貫徹執行。
適應性原則。適應性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對外部的適應性,也就是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體系要適應國家的巨集觀經濟發展、產業的發展和對企業競爭對手機制的適應;另一方面是對企業內部的適應,也就是要適應企業本身的戰略規劃、發展規模和企業現狀。企業應把握這兩個方面,構建適時適用的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推動企業財務會計水平向更高的目標邁進。
適用性原則。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應便于各部門和職工實際運用,也就是說企業財務內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強,要切實可行,這是制訂財務內控體系的一個關鍵點。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的適應性可概括為“內容規范、易于理解、便于操作”。
發展性原則。制訂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要充分考慮巨集觀政策和企業的發展,密切洞察競爭者的動向,制定出具有發展性或未來著眼點的規章制度。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是企業的一項重要制度,能促進企業財務會計水平的提高。為此,我們要從戰略的高度,不斷健全財務內控制度體系。
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的框架
具體地講,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框架可分為以下五個方面:
(一)原則性的財務、會計制度
會計核算制度:
(1)會計核算的體制;(2)主要會計政策;(3)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4)會計科目使用說明;(5)會計報表種類及其格式;(6)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財務管理制度:
(1)企業內部財務管理體制;(2)貨幣資金管理;(3)往來結算管理;(4)存貨管理;(5)短期、長期投資管理;(6)固定資產管理;(7)在建工程管理;(8)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9)其他資產管理;(10)銷售收入管理;(11)成本費用管理;(12)盈利及分配管理;(13)財務會計報告與財務評價管理。
(二)綜合性管理制度
1.賬務處理程式制度;2.財務預算管理制度;3.會計稽核制度;4.內部牽制制度;5.財產清查制度;6.財務分析制度;7.會計檔案管理辦法;8.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9.對子(分)公司等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辦法。
(三)財務收支審批報告制度
1.財務收支審批管理辦法;2.重大資本性支出審批與授權審批制度;3.重大費用支出審批與授權審批制度;4.財務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四)財務機構與人員管理制度
1.財務管理分級負責制;2.會計核算組織形式;3.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4.內部會計人員管理辦法;5.對違反財經紀律及企業財會規章制度事項的處罰規定。
(五)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1.費用報銷管理辦法;2.成本核算辦法;3.成本計劃管理辦法;4.成本控制管理辦法;5.成本分析管理辦法;6.成本費用考核管理辦法。
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應達到的目標
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是為企業的經營目標服務的,運用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應力爭達到以下目標:一,保證業務活動按照適當的授權進行;二,保證所有交易事項以正確的金額,在恰當的會計期間及時記錄于適當的賬戶,使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符合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要求;三,保證對資產和記錄的接觸、處理均經過適當的授權;四,保證賬面資產和實存資產定期核對相符;五,保證財務會計監督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綜上所述,企業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是一個相互聯絡、相互制約的體系,它涵蓋企業經營管理的多個方面,就菸草企業來講,制訂財務內控制度時,不僅要考慮企業本身的情況,還要緊密結合企業的組織結構特點及經營管理方式,充分考慮資產產權關系和節點。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建立起一套符合企業發展和管理需要的控制機制。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九
一、根據學校實際,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照顧一般”的原則,合理編制學校年度經費預算;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學校年度經費的決算編制工作。
二、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財政紀律
1、嚴格遵守國家關于現金和銀行存款有關管理規定,嚴肅財經紀律。
2、嚴格收費標準,一律按物價部門批準的項目收費。
3、各類帳冊根據,收付憑證嚴禁挪用,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據相符,帳款相符。
4、嚴格把關,堅決杜絕違反財紀規定的結算報銷,妥善保管好各種空白收據和結算憑證。
5、經費使用做到專款專用,不濫開支,不亂開支。
6、嚴格經費使用的審批制度,實行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
7、學校公款一律不得給個人私用,因購物或公用需要借款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
三、建立和健全民主理財制度,接受群眾監督
1、設立由教師代表組成的學校財務監理小組。
2、每一學期校財務監理小組對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全面審核一次。
3、校長每學期向全體教師通報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和校財務監理小組的審核結果。
4、定期公開學校財務收支執行情況,接受全體教師評議。
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十
為了加強公司審計監督,維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并使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根據國家審計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的組織實施。
審計機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是公司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公司內部審計的組織實施。
(二)審計工作組是針對某一審計項目組成的臨時性審計工作機構,負責某一審計項目的實施工作,包括擬訂審計工作計劃(方案)、實施審計、編制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意見書等工作。
(三)審計工作組組長是審計工作組的業務負責人,在審計工作期間的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審計、財經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集團及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2、根據確定的審計項目,編制審計計劃或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審計工作組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審計任務,并出具詳盡的審計報告;
5、向公司領導報告審計工作狀況,提出完善內部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議;
6、組織做好審計工作報告和統計資料的編制、分析、上報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四)審計工作組成員是審計工作的具體實施人員,在審計工作期間的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審計、財經法律、法規和集團及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2、具體實施對公司職能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3、具體實施工程項目預算、決算審計;
4、具體負責審計工作報告和統計資料的編制、分析、上報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審計人員的權力
審計人員在開展審計工作過程中有以下權力:
(一)組織召開本公司、部門、下屬單位有關審計工作會議;
(二)參與重大經濟決策的可行性論證或可行性報告事前審計;
(四)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憑證、帳簿、報表、資產;
(五)對有關事項展開調查,有權要求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提供證明材料;
(六)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
(七)對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提出糾正意見;
(八)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造成嚴重損失浪費的人員,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九)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董事會、監事會報告;
(十)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及拒絕提供資料的,有權向總經理提出建議,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審計人員的責任
(一)審計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
(二)審計人員必須嚴格按審計制度、程序開展工作,對審計事項應嚴格保密,未經批準不得公開。
(三)審計人員應對審計工作的規范性、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嚴謹性負責。
審計對象一般包括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員工;
(二)公司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三)公司參股企業的派駐人員;
(四)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認為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和人員。
審計范圍
(一)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
(二)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決算;
(三)公司資產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況;
(四)開發項目工程預、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
(五)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六)企業管理活動的合規性;
(七)其他認定應當審計的事項。
審計依據:
(一)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二)公司規章制度;
(三)公司經營方針、計劃、目標、全面預算;
(四)工程技術標準、規范、定額、工程造價管理相關規定;
(五)公司內部材料價格信息資料庫等;
(七)自建設之日建設項目的財務報表、工程竣工決算報表、會計帳簿、會計憑證及其它與工程財務核算有關的資料;已撥付工程進度款和墊付材料款清單;項目部初審意見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其它與建設項目有關的文件資料等。
公司審計類型包括:
(一)日常財務收支審計。是指對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監督檢查。
(二)工程項目預算、決算審計。是指對公司開發項目預算、決算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規范性所進行的監督檢查。
(三)專案審計。對被審單位及人員違反公司經濟紀律問題進行審計查處。
(四)其他專項審計
1、任期審計。經濟責任是指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對所在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和效益性,以及實現企業經營目標和經濟效益指標等有關經濟活動應負有的責任,包括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
2、效益審計。在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對其經濟活動效益性,合理性進行審計。
公司審計方式有:
(一)報送(送達)審計。
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接到審計通知書,應在指定時間將有關材料送審計機構接受審計檢查。
(二)就地審計。
審計人員到被審計部門/單位/個人所在地進行審計,后者應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協助提供生活條件。
審計的內容包括:
(一)全面預算執行情況;
(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立項、資金來源,以及預算、決算、竣工、開工審計;
(三)資產管理情況;
(四)經營成果,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嚴密、有效性;
(六)重要經濟合同、契約的簽訂;
(七)各部門、下屬單位領導離任審計;
(八)聯營、合資、合作企業和項目投入資金、財產使用及其效果;
(九)配合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有關部門的審計;
(十)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審計事項。
審計工作程序:
(一)制定審計計劃和工作方案,經總經理批準組織實施。
(二)書面通知被審計部門/單位/個人,說明審計內容、種類、方式、時間。
(三)實施審計。審計人員可采取審查憑證、帳表、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調查取證等措施。
(四)提出審計報告,經公司領導層審核同意后做出審計結論。
(五)下達審計決定。
(六)復審。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在接到審查處理決定15天內,如果對審計結果持有異議,可以向公司提出書面復審申請,經總經理批準,組織復審。
(七)進行后續跟蹤審計。
審計過程注意事項:
(一)審計前,應向被審計單位/部門/人員出示由總經理簽發的審計通知書;
(二)審計決定由總經理批準下達;
(三)復審期間,原審計結論和決定必須照常執行;
(四)重大事項審計報告應報董事會、監事會備案;
(五)審計過程中若發現問題,可隨時向公司報告,提出制止意見。
審計檔案管理范圍:
(一)審計通知書和審計方案;
(二)審計報告及其附件;
(三)審計記錄、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
(四)反映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和個人業務活動的書面文件;
(五)總經理對審計事項或審計報告的指示、批復和意見;
(六)審計決定以及執行情況報告;
(七)申訴、申請復審報告;
(八)復審和后續審計的資料;
(九)其他應保存的審計原始資料。
審計檔案管理參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審計人員有權對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之遵紀守法、取得突出貢獻或顯著經濟效益情況向總經理提出各類獎勵建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書面警告、嚴重警告、行政記過、降職、開除處分:
(一)拒絕提供有關文件、憑證、帳表、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二)阻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
(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
(四)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
(五)打擊報復審計人員或舉報人的。
對有下列行為的審計人員,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書面警告、嚴重警告、行政記過、降職、開除處分:
(一)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二)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的。
以上行為(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觸犯法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擬訂、解釋、修訂。
本制度下發后執行。
編制部門
編制人
審核
批準
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