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執行需要有相應的監督和評估機制,以確保其有效性和公正性。閱讀下面這些規章制度的案例,我們能夠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規章制度的實質和作用。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一
做好不合格藥品管理,確保所有銷售藥品質量。
《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
門店不合格藥品過程管理。
質管科和門店質量管理員。
5.1不合格藥品:指藥品質量(包括外觀質量、包裝質量和內在質量)不符合國家設定標準和有關管理規定的藥品。
6.1、不合格藥品包括:
6.1.3、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及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藥品;
6.1.4、各級藥品監督部門抽檢驗不合格的藥品;
6.1.5、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銷售的藥品。
6.2、各環節不合格藥品處理程序:
6.2.4、上級藥監部門抽查,檢驗為不合格藥品,或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銷售的不合格藥品由公司質管科電話通知各連鎖門店立即停止銷售。同時出具“藥品召回通知單”,下發至各連鎖門店。門店填寫“退貨通知單”直接退回配送中心。若由門店首先發現,立即電話通知公司質管科,并填寫“退貨通知單”直接退回配送中心。
6.2.6、質管科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情況應進行歸檔、匯總;
6.2.7、如違反上述現象,不按規定操作及造成不合格藥品的銷售和質量事故的將在質量考核中處罰相應的責任人。
藥品拒收報告單、不合格藥品臺帳、不合格藥品報損審批表、藥品銷毀記錄、藥品質量確認報告單、藥品召回通知單、退貨通知單。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二
1、選用抗菌藥物應嚴格掌握適應癥:
(1)在使用抗菌藥物前,應盡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規程采集標本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并按藥敏試驗結果,選擇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藥物。藥敏結果獲知后調整用藥應以經驗治療的臨床效果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細菌培養失敗者,可按血清學診斷或臨床估計的病原菌選用相應的抗菌藥物。
(3)抗菌藥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譜外還必須明確各種抗菌藥物的藥物動力學及其毒副反應、用藥劑量、給藥途徑和感染部位的藥物濃度及其有效濃度的持續時間等。
(4)一般情況下,盡可能避免使用廣譜藥物和抑制厭氧菌的抗菌藥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調而造成外來細菌的定植和耐藥菌株的生長。
(5)使用抗菌藥物時應避免與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強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藥物聯用。
(6)對新生兒、老年人、孕婦及肝、腎功能損害者,應酌情選用抗菌藥物及調整給藥方案,并定期做好臨床監測。
(7)抗菌藥物的療效因不同感染而異,一般宜繼續應用至體溫正常,癥狀消退后72—96小時,但敗血癥、感染性心內膜炎、骨髓炎、化膿性腦膜炎、傷寒、布氏桿菌病、溶血性鏈球菌咽峽炎、結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藥物的臨床療效不明顯,在48—72小時內應考慮改用其他藥物或調整劑量(血清殺菌效價有重要參考價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細菌感染時,可根據不同情況適當使用抗菌藥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計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藥物。
3、發熱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藥物,以免導致臨床表現不典型或影響病原體的檢出而延誤診斷和治療。病情嚴重同時高度懷疑為細菌感染,雖然細菌培養陰性仍可有針對性的選用抗菌藥物,否則均按最近藥敏試驗的情況指導用藥。
4、盡量避免皮膚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藥物,尤以青霉素、頭孢菌素類、氨基糖甙類等不得使用。必要時可用新霉素、桿菌肽和磺胺胺酰鈉、磺胺嘧啶銀等。
5、聯合使用抗菌藥物必須有明確的指征。聯合使用抗菌藥物應能達到協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療效果、減少毒性、防止或延緩耐藥菌株的產生等目的。但不可無根據地隨意聯合用藥,尤其是無協同、相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導致耐藥菌株生長的抗菌藥物的聯合應用。
7、抗菌治療的同時應重視綜合治療,特別是提高機體免疫力,不過份依賴抗菌藥物。
8、注重研究藥物經濟學,努力降低藥費支出,防止浪費。
1、抗菌藥物給藥方案(包括種類、劑型、劑量、途徑、間隔時間、配伍等)應根據各類抗菌藥物的抗菌譜、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藥效動力學特點、細菌耐藥情況,不良反應及價格等因素綜合考慮,并要根據患者的生理特點(如高齡、小兒、孕婦和哺乳婦等)、病理特點(如肝腎功能損害、過敏體質等)、感染部位等具體情況制定經驗性給藥方案;有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的,則調整個體化給藥方案。
2、對于輕中度感染,如選用口服藥物有效,盡量不用注射劑;靜脈用藥除治療需要外一般用點滴法;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抗菌藥物的皮試,保證用藥安全;更換藥品要慎重,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在用藥三天以上無效時方可考慮更換。
3、對于嚴重特殊的細菌感染病人,除必須及時送標本做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外,還應及時進行血藥濃度、聯合藥敏、血清殺菌效價等項指標監測,以供臨床用藥參考。
4、藥敏試驗結果報告后,可結合臨床對原來使用的抗菌藥物進行必要的調整。選用抗菌藥物同時要注意藥品來源及價格。靜脈滴注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細菌性感染所致發熱,抗菌藥物一般使用至體溫降至正常,主要癥狀消失后72—96小時。
6、明確診斷的急性細菌性感染,在使用某種抗菌藥物72小時后如效果不顯或病情加重者,應多方面分析原因,確屬抗菌藥物使用問題時應調整劑量、給藥途徑或根據藥敏試驗,改用其他敏感藥物。
1、單一藥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
2、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
3、需用藥時間較長有產生耐藥可能者。
4、聯合用藥可以減少毒性較大的藥物劑量者。
5、需聯合用藥的嚴重感染(如消化道穿孔性腹膜炎、細菌性心內膜炎等)。
6、病原菌末明的嚴重感染,可先采集標本進行細菌培養后,即可開始聯合用藥,以后根據藥敏結果調整用藥。
聯合用藥應選擇協同或相加作用的組合,多數病人應選擇二聯用藥為宜,一般不用三聯或三聯以上用藥,如選用三聯或三聯以上用藥,應適當減少各藥的劑量,以減輕不良反應。聯合用藥中至少一種對致病微生物具有相當抗菌活性,另一種也不應為病原菌對其高度耐藥者,最好按聯合藥敏試驗結果指導合理用藥。
1、總原則:
(1)必須目的明確、針對性強、選用對微生態影響小的窄譜抗菌藥物,禁止無針對性地以廣譜抗菌藥物作為預防感染手段。
(2)已確診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細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藥物。
(3)無感染跡象的昏迷、腦血管意外、非感染性休克、惡性腫瘤、糖尿病及接受導尿插管術者不必采用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
(4)只針對某一種或二種最可能的細菌進行預防用藥,不能無目的地用多種藥物預防多種感染。
(5)微生態失衡時應進行菌群調查,可根據優勢菌選藥。
(6)盡量避免局部應用抗菌藥物。不常規應用抗菌藥物進行膀胱沖洗。
(7)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不能放松診療操作、手術技巧及嚴格的消毒隔離。
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而有明確指征者僅限于下列少數情況:
a.選用適宜抗菌藥物以防止風濕熱的復發,并對風濕熱等慢性疾病病人如拔牙、扁桃體摘除術、保留導尿等過程中適當應用抗菌藥物以防止感染性心內膜炎的發生。
b.預防流腦。
c.燒傷后應用抗菌藥物以防止敗血癥。
d.外傷或創傷后應用抗菌藥物以防止氣性壞疽。
e.新小兒眼炎的預防。
(8)器官移植及直腸結腸手術病人在術前腸道準備時的選藥原則是:
a.口服不吸收;
b.腸道藥物濃度高且受腸內容物影響少;
c.對致病菌和易于腸道異位的革蘭陽性和陰性需氧菌、真菌有強大殺菌活性的藥物。
(9)圍術期預防用藥必須根據手術部位、可能致病微生物、手術持續時間選用抗菌藥物。
2、圍手術前預防應用抗菌藥物指征:
(3)應用人造血管或移植物;(4)估計分離組織廣泛,手術時間較長,局部組織血供不良;(5)有易患感染的伴隨疾病、營養不良,接受激素治療或全身情況差者。
預防應用的方法是:
(1)手術前在麻醉誘導期或手術前30—60分鐘給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證在手術中血液及組織內有足夠的血藥濃度。
(2)手術時間超過4—6小時或超過已給予的抗菌藥物的半衰期的;應在手術中再給予一次足夠量的抗菌藥物,以維持術中及手術部位有足夠的血藥濃度。
手術后回病房后應再給一劑足量抗菌藥物或分次給藥,但最多不超過48小時。
3、內科系統預防應用抗菌藥物指征:
(1)對內科病人進行介人性(有創傷性)檢查、治療不一定都要預防應用抗菌藥物,確有指征應用者,也要嚴格掌握療程和劑量,不應超過外科手術預防應用范圍,即在術前30—60分鐘給予—次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證在介入性治療和檢查期間血液及組織中有足夠的血藥濃度;介入檢查和治療超過4—6小時即超過已給予的抗菌藥物的半衰期可在術中再追加給予一劑足量的抗菌藥物,以保持血液和組織中有足夠的血藥濃度。介入檢查和治療后回病房應用一劑足量抗菌藥物,最多給藥也不應超過48小時。這樣足以保證介入(有創性)檢查和治療不會發生感染。術后無感染的和無明確的感染診斷不得隨意應用抗菌藥物。無指征的長期應用抗菌藥物,尤其是廣譜藥物不僅達不到預防目的,而會引起菌群失調、二重感染、毒副作用和其他的藥物不良反應。
(2)對于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的感染預防應用抗菌藥物,要有足夠的認識,抗菌藥物不能長期預防一切可能發生的感染,只能在特定的應激狀態或針對某些專門的致病菌進行短期有效的預防。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三
1、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政(20xx)38號)制定本管理制度。
2、抗菌藥物是指應用于治療和控制細菌真菌、支原體、衣原體、螺旋體、立克次體及部分原蟲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的藥物。
3、醫院應建立、健全、促進、指導、監督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的管理制度,并將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療質量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4、醫院藥物與治療學委員會負責督導臨床合理用藥工作,定期與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內容包括:抗菌藥物使用情況調查分析,醫師、藥師與護理人員抗菌藥物知識調查及本院細菌耐藥趨勢分析等;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檢驗科與院感染科定期匯總本院細菌耐藥情況,向全院反饋,未臨床合理用藥提供細菌流行病學依據。
5、診斷為細菌感染者,應有指征應有抗菌藥物。全院抗菌藥物的使用率應控制在50%以內。對感染性疾病應盡早確定病原學診斷,住院病人盡可能在開始抗菌治療先留取、送檢標本,以盡早明確病原菌和藥敏結果。在抗菌藥物治療用藥中,細菌培養送檢率應達到50%以上。對于未明確致病菌的危急病例,可根據患者年齡、發病情況、發病場所、原發病灶、基礎疾病等臨床特點,給予抗菌經驗性治療。獲知細菌培養及藥敏結果后,對療效不佳的患者調整給藥方案。
6、抗菌藥物治療方案應綜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種類及抗菌藥物特點選擇用藥。包括選用品種、劑量、給藥次數、給藥途徑、療程及聯合用藥。
7、抗菌藥物的聯合應用要有明確指征:單一藥物科有效治療的感染,不需要聯合用藥。
8、嚴格掌握為手術期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的適應癥和療程,嚴格控制i類切口手術預防用藥,加強為手術期抗菌藥物預防性應用的管理。
9、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應嚴格遵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中對藥物選擇、給藥時間、給藥方法、療程等規定。
10、醫院建立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類進行管理。
11、醫院建立抗菌藥物使用超常預警制度。每季度由藥劑科整理、分析、上報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對使用量突然增加的品種應調查原因,并進行合理性評價,以保證用藥安全。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四
一、堅持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的原則:。
1、嚴格掌握抗菌藥物使用的適應癥、禁忌癥,密切觀察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2、嚴格掌握抗菌藥物聯合應用和預防應用的指征。
3、制訂個體化的給藥方案,注射劑量、療程和合理給藥方法、間隔時間、途徑。
4、密切觀察病人有無正常菌群失調,及時調整抗菌藥物的應用。
5、注重藥物經濟學,降低病人抗菌藥物的費用支出。
二、各臨床醫生應掌握抗菌藥物的有關知識,在堅持上述原則的基礎上,結合病情,合理用藥,必要時應邀請負責抗菌藥物使用與管理的專家會診。住院病人使用抗菌藥物,必須在病歷中詳細記錄。
三、護士應熟悉了解各種抗菌藥物的藥理作用和配制要求,準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用藥后的反應,并及時記錄及報告醫生。
四、藥劑科應定期為臨床醫務人員提供有關抗菌藥物的信息。每季度統計本院抗感染藥物消耗量,每月抽查兩天門診處方,計算抗感染藥物使用率。住院病人抗感染藥物使用率由監控醫生按月統計,由醫院感染管理科按季度匯總并上報“市院感監控中心”。
五、醫院感染管理科要定期組織業務學習,以提高醫生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水平。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五
為了保障患者用藥的安全,減少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特制定輸注藥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1、在患者輸注藥物前,開具處方的醫師、輸注藥物的護士應認真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全面了解藥物的特性,避免盲目配伍。
2、在不了解其他藥液對該藥的影響時,可將該藥單獨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藥物配伍時,要注意藥物之間是否有理化反應及藥理性配伍禁忌,避免有配伍禁忌藥物的輸注。
3、兩種濃度不同的藥物配伍時,應先加濃度高的藥物至輸液瓶中后加濃度低的藥物以減少發生反應的速度。兩種藥物混合時,一次只加一種藥物到輸液瓶,待混合均勻后液體外觀無異常變化再加另一種藥物。
4、多種藥物在同一溶媒中輸注時,有色藥液應最后加入輸液瓶中,以避免瓶中有細小沉淀不易被發現。
5、操作中嚴格執行一具(支)注射器吸取一種藥物,以避免注射器內殘留藥液與其它藥物產生反應。
6、根據藥物性質選擇溶媒,避免發生理化反應。
7、要根據藥物的藥理性質合理安排輸液順序,需序貫給藥時,則在兩組藥液之間,應單獨輸注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鹽水30-50ml后,再進行下一組藥物輸注。
8、在將下一組輸液加入輸液袋時,如發現配伍反應,應立即夾管,重新更換輸液器具,再次檢查輸液瓶及輸液管內有無異常,在輸入液體后勤加巡視,仔細觀察病人的的各種反應。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六
一、醫院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加強對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醫院建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排名、公示和誡勉談話制度。對各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抗菌藥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強度等情況進行排名,對排名情況予以公示;對排名后位或者發現嚴重問題的部門負責人、醫師進行誡勉談話,情況嚴重的予以通報。
三、醫院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實施點評,并將點評結果作為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依據。
四、醫療機構應當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 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連續出現2 次以上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五、醫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應當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一)抗菌藥物培訓考核不合格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具抗菌藥物處方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未按照規定使用抗菌藥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開具抗菌藥物處方牟取私利的。
六、藥師連續3 次以上未按照規定審核抗菌藥物處方與醫囑,或者發現處方不適宜、超常處方未進行干預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七、醫師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執業醫師法》 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定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或者被取消抗菌藥物處方權后仍開具抗菌藥物處方的;
(二)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開具抗菌藥物處方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使用未經批準抗菌藥物的;
(四)索娶收受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財物或者通過開具抗菌藥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五)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
八、藥師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藥品管理法》 有關規定,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定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依法給子降級、撤職、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未按照本辦法規定,私自增加抗菌藥物品種和規格的;
(五)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七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減少預借款項和現金支付結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關于印發〈xx市市直財政預算單位公務支出采用公務卡結算方式實施方案〉的通知》(陽財庫〔20xx〕31號)和《關于實施xx市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陽財庫[20xx]14號)等文件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務卡的性質和辦理范圍
(二)公務卡辦理的范圍為學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我校使用的公務卡發卡行為中國農業銀行。
第三條 公務卡開立的基本程序
(一)個人如實填寫有關申請表,交學校財務室;
(三)發卡行將公務卡和必要的相關資料寄給教職工。
第四條 公務卡的使用和管理
(一)公務卡及密碼由個人保管,限本人使用。
教職工可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額度申請,通常情況下不超過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二)公務卡用于單位公務支出的結算,持卡人在辦理報銷手續之前,無論是公務消費還是個人消費均屬個人行為,個人承擔由此導致的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第五條 公務卡結算的范圍
根據陽財庫[20xx]14號和陽財庫[20xx]28號文件規定,凡屬xx市市直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項目,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或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具體如下:
序號公務卡結算項目注釋
1辦公費指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支出。
2印刷費指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3咨詢費指單位咨詢方面的支出。
4手續費指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支出。
5水電費指單位支付的水電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6郵電費指單位開支的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支出。
7物業管理費指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牧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8差旅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費、購買機票支出等。
9維修(護)費指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
10租賃費指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面的費用。
11會議費指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房租費、伙食補助費以及文件資料的印刷費、會議場地租用費等。
12培訓費指各類培訓支出。
1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4專用材料費指單位購買日常專用材料的支出。具體包括藥品及醫療耗材,農用材料,獸醫用品,實驗室用品。專用服裝,消耗性體育用品,專用工具和儀器,藝術部門專用材料和用品,廣播電視臺發射機的電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公務車的燃料費、維修維護費、保險費、租用費等支出。
16其他交通工具費用指單位除公務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屬下列情況的,經學校總務處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
1、在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支出;
3、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支付給個人少于1000元的現金支出;
4、簽證費、快遞費、過橋 路費、出租車費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現金結算的支出。
第六條 公務卡結算的報銷原則
(一)使用公務卡結算,不改變單位現行財務管理制度和報銷審批程序。
(二)持卡人因公務活動使用公務卡消費時,應取得本人簽名的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和相應的.原始發票作為將來報銷依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產生費用由持卡人個人承擔,不予報銷:
1.使用公務卡用于個人消費的部分;
2.報銷費用與提供的報銷憑證、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不符的;
3.持卡人透支提取現金所產生的手續費、利息等;
4.因持卡人個人原因,未能在公務卡免息期內申請報銷,所造成的罰息和滯納金等;
5.因持卡人個人保管不慎或遺失等原因,導致公務卡被盜刷所形成的支出和損失;
6.其他不符合財務管理規定和要求或超出標準的消費。
第七條 公務卡結算的報銷程序
(一)對于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并取得發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
(二)持卡人在公務消費后應盡快辦理財務報銷手續,最遲應于到期還款日前10天整理所有公務消費合規的原始發票和經本人簽名的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按財務報銷審批程序進行報銷。必要時,報銷人還需提供購物明細或消費清單。
(四)會計人員對持卡人簽字確認的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pos機小票)及報銷憑證等進行審核后,根據持卡人提供的卡號、交易日期和消費金額等信息,登陸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公務卡管理菜單,錄入消費交易憑條(經簽名的pos機小票)的相關信息,提取相應的公務消費信息,下載相關的數據,查詢核對公務消費的真實性,核實后確定可報銷金額予以報銷,生成支付憑證,通過國庫集中支付資金清算系統或非零余額賬戶向公務卡賬戶轉賬結算,完成報銷程序。
第八條 持卡人要嚴格遵守國
家關于銀行卡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使用公務卡。對惡意透支、拖欠還款等所產生的后果,由持卡人負責,學校不承擔由此引發的任何責任。
第九條 本辦法由總務處負責解釋。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八
1、目的:
做好對學生工傷、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的預防、治療和管理工作,維護學生的醫療安全,特制定了以下醫療安全規章制度,并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確保學生的醫療安全。
2、編制和適用范圍:
本程序文件由綜合管理部編制,適用于xx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有人員及外協單位學生。
3、定義:
工傷定義: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4、職責:
4.1綜合管理部負責對保健室所有活動進行日常管理。
4.2財務部負責對保健室藥品費用的復核、預支和報銷。
5、過程要求:
5.1公司用藥及收費標準:
5.1.1凡在公司保健室看病的學生均采取自愿自費的原則。
5.1.2工傷免費(限本工、勞務工);外協單位學生及非工傷藥物需按價現金付費。
5.1.3嚴格按治療原則使用藥品,并在使用藥品時,嚴格按照藥物的藥理作用、適應癥、用法和劑量等使用,并注意藥物的副作用。
5.1.4公司福利藥品(藿香正氣水等)由綜合管理部統計、發放并將藥品清單及所產生費用與財務對接。
5.1.5醫務室保存就診和治療的醫療檔案,以備查詢。
5.1.6每月25號上報藥品使用清單及收取的相關費用,交予財務對接。
5.2.1購進藥品以質量為前提,到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進貨。
5.2.2購進藥品要有合法票據,并依據原始票據建立購進記錄,進貨單位、購貨數量、日期、生產企業及藥物通用名稱。
5.2.3購進藥品后必須認真查對及驗收,經采購人員及藥品驗收人員校對后,雙方簽字才能入庫。
5.2.4根據藥品性能及要求,分別存放于常溫,陰涼的地方。
5.2.5藥品與非藥品分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
5.2.6堅持合理用藥的原則,防止藥品浪費。
5.3醫務室醫務人員職責:。
5.3.1在綜合管理部領導下進行工作,其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有關醫療衛生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堅持預防為主,努力做好防病治病工作。
5.3.2嚴格遵守各項醫療衛生管理規定和本室的業務管理規定及辦事程序。
5.3.3取各種形式向公司學生宣傳防病治病常識以及心理健康知識。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5.4醫務室環境衛生制度:
5.4.1醫務室應保持清潔整齊,醫務人員應穿戴工作衣帽,加強候診教育,宣傳衛生防疫知識。
5.4.2非醫務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進入醫務室。經過允許進入醫務室的人員,要聽從安排,保持醫務室衛生與安靜,未經允許不得翻閱有關資料和動用醫療器械與藥品。
5.4.3藥品。
入庫嚴格執行驗收制度,每月清理庫存藥品,嚴禁使用過期、失效、霉變和質量問題的藥品。
5.4.4醫療廢棄物應及時分類清理并妥善處置。
5.4.5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每周進行一次地面及空氣消毒。
5.4.6做好咨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遇有特殊的病癥應請示領導。
5.5醫務室安全管理規定治療室安全措施:
5.5.1進行各項治療操作時必須思想集中,嚴肅認真。
5.5.2凡使用可能發生過敏反應的藥物必須準備急救藥品。
5.5.3非本保健室醫生處方不可發藥。
5.5.4、購的藥材必須辦理入庫手續,保證質量合格,數量相符,發出時認真點交,所有單據必須妥善保管。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九
一、爆破物品由爆破單位領用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經項目部現場專職管理人員進行現場核實,實際數量與審批表數據是否相符。且進入現場后的全部作業流程工由現場專職安全員進行全過程監控,直至爆破單位將爆破物品使用完畢或如數退庫。
二、爆破作業,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且考核合格,取得《培訓結業證》和《爆破員作業證》的爆破員擔任。爆破員所在單位要定期考察,發現不適合繼續從事爆破作業的',應收回《爆破員作業證》,停止其從事爆破作業的資格。爆破員因工作變動,不再從事爆破作業時,應將《爆破員作業證》交回原發證單位。
三、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規程》,要有專人負責指揮,明確爆破指揮信號;在危險區的邊界,要在適當距離設置警戒崗哨和警戒標志,專人現場監控。在爆破前發出信號,待危險區的人員、設備撤至安全地點后,經現場專職安全員確認無誤后,始準爆破。爆破后,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發出解除警戒信號。
四、使用爆破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爆破員領取爆炸物品,必須經項目部負責人批準,本人簽字,領取數量不得超過當班使用量,剩余的要當班及時清理退庫,并辦理清退手續。
五、禁止非爆破員進行爆破作業。禁止委托周邊農民或無資格從事爆破施工項目的單位及個人實施爆破施工。
六、嚴禁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賣、轉借爆炸物品。
七、建立爆炸物品存放、使用、清退流水帳,做到賬目清楚,帳物相符。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
4.公司綠化部是本公司內農藥使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規定的實施;。
農藥使用者有義務接受培訓和指導;
7.購買的農藥,必須具有完整的'標簽,載明如下內容:。
(1)農藥名稱;。
(2)規格;。
(4)凈重或凈容量;。
(5)生產廠名、地址;。
(6)農藥類別;。
(7)使用說明;。
(8)毒性標志及注意事項;。
(9)生產日期或批號;
(10)有效期。
8.不得購買和使用標簽內容不齊全或鑒別不清、包裝破損及過期的農藥;
10.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混配劑;
不得使用國家禁用的農藥品種;。
12.農藥使用者應妥善保管農藥并做好標記,不得與農副產品或其他食品混載混放;。
包裝農藥的箱、瓶、袋應按有關規定處理,禁止用于盛裝食品、飲料和飼料;。
清洗農藥器械排出的污水要選擇安全地點妥善處理;。
14.公司的專職植保員,對安全、合理使用農藥進行技術指導。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一
為確保本單位網絡和信息系統的安全平穩運行,保障數據信息安全,特制訂此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本單位所有工作人員。
1、本單位計算機登陸帳號、密碼管理工作由技術部負責。
2、本管理制度所稱的帳號、密碼,是指登陸各應用系統、網絡設備等各類計算機軟件、硬件系統的'用戶名和密碼。
3、所有人必須提高安全認識,帳號和密碼由用戶自行保留,不得泄漏或轉借他人使用,不得借用他人帳號;不得利用帳號、密碼從事破壞計算機軟件系統、硬件系統的活動。
4、各類帳號的密碼設置使用如下規則:
4.1、密碼字應超過8個字符;
4.2、密碼字應由字母和數字組成,重要帳號不要使用僅由字母或者數字組成的口令字;
4.3、避免使用姓名、生日以及其他常用的密碼;
5、對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和系統操作員所用密碼需部門負責人在場時由系統管理員記錄封存,由技術部負責保存。
6、技術部有權力檢查封存密碼的有效性。檢查時須由部門負責人啟封,并由系統管理員登陸驗證。
7、密碼及口令要定期更換(視網絡具體情況),口令更換周期不得長于三個月,更換后系統管理員要銷毀原記錄,將新密碼或口令記錄封存。
8、如發現密碼及口令有泄密現象,系統管理員要立刻報告技術部負責人,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并記錄,需接到上級批示后再更換密碼和口令。
9、遇到安全問題時,及時匯報上級領導,采取措施及時解決。
10、任何人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密碼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12、偵聽、盜用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給予行政處分;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二
四、試驗用化工原料及煙火藥應嚴格控制停滯量,氧化劑與還原劑應隔離存放;。
五、試驗配制藥物要在單獨工房操作,不準在組裝室或材料室內配制;。
六、檢驗、試放花炮產品及其半成品質量時,應在符合安全規定的檢驗場所和燃放區域內進行。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三
公務卡的公務支出,主要是指各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交通費和零星購買支出等。
1、公務卡由單位卡和個人卡組成。單位卡和密碼按照單位財務管理要求保管,單位卡密碼必須由一人掌握,嚴格保密。未經批準,不得將單位卡交由他人保管,不得用作質押或為個人和單位提供擔保。
2、出納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在按規定辦理完相關交接手續后,財務部門必須及時變更密碼或重新辦理單位卡。
3、個人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管理。各單位工作人員發生變動:對新增工作人員的,應及時組織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手續;對調離本單位,應及時通知持卡人辦理相關變更或注銷手續。
4、公務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額度,原則上每張卡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為2至5萬元。公務卡的卡片和密碼均由個人負責管理。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后的補辦等事項由個人自行到發卡行申請辦理,并由發卡行及時通知單位財務部門維護公務卡管理系統。
5、持卡人自行負責日常對賬,對消費交易有疑義的,可按發卡行相關規定提出查詢;涉及公務消費的,可要求財務部門予以幫助。
1、持卡人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并取得發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銀行卡消費憑證(銀聯小票)。
2、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應早于發卡行的`還款限期3個工作日以上,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3、若遺失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銀聯小票)的,持卡人可通過發卡行網點、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途徑查詢,并獲取的“交易時間”、“交易金額”、“交易地點”等信息在財務報銷憑證背面證明。
4、確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返回單位辦理報銷手續的,持卡人應預先告知所在部門,由該部門領導受托以書面形式向單位財務部門提出借款申請,代為辦理相關借款手續。單位財務部門核準后,先將資金轉入該持卡人公務卡內,持卡人返回單位后按財務部門規定時間補辦報銷、還款手續。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四
為有效控制外來人員進出小區,提高安全因素,發揮門禁卡的作用,特此對員工門禁卡的使用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一、門禁卡的領用:門禁卡由辦公室統一制作、管理,發放給工作需要領用的員工。員工在辦公室領取門禁卡時,辦理相關確認領用手續。
二、門禁卡的補辦 :使用不當損壞或遺失,須辦理相關補辦手續,損壞卡由辦公室收回。
三、門禁卡的注銷 :
1、門禁卡屬于智能ic卡,卡內存儲了小區樓宇的相關信息。如遺失,請速到辦公室辦理注銷手續。
2、因門禁卡遺失未及時辦理注銷手續引起的后果,由領用人全部承擔。
3、領用人因離職等原因不再使用時,需上交所領用門禁卡,辦公室需加以核對編號無誤后,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四、門禁卡的使用:
1、本小區采用的門禁卡具有逐步實現人、車進出小區的`身份識別功能;
2、進出小區時,需持卡靠近讀卡器,經身份識別后,門禁可自動開啟;
3、門禁卡僅限領用人工作時間內使用,實行早領用晚交回制度;
4、禁止將本人所使用的門禁卡轉借他人使用,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隱患;
5、門禁卡請勿彎折、水浸或接近磁場,因此造成的門禁卡損壞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五
一、按時交納團費,是團員對團組織應盡的義務,是團員在政治上與團組織保持密切聯系的必要形式,也是熱愛、關心和支持團組織的具體表現,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團員的組織觀念,每個團員應該自覺主動地按時交納團費。團費應由團員自己主動按時交給組織委員,每學期交一次。不能自覺按時交團費的,團組織要給予批評教育,本人要做出檢查。連續六個月不交團費,同時又不完成組織交給的'任務,不過組織生活的要按自動脫團處理。如果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時交納團費,可以事先預交、事后補交或托人代交。對團費的收繳,要建立健全的手續,要按時按規定轉交,團委將定期檢查團費收支情況,定期公布團費帳目。接受團員監督,如發現貪污現象,要嚴肅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二、團費使用,要按照節省的原則??捎每刹挥玫牟挥?,可多用可少用的,少用。團費主要用于購買過團組織生活的必需品,購買團組織的有關材料以及獎勵優秀團員、優秀團干的獎品,用于交納上級的團費。
三、團費的使用要建立帳目,對每筆收支都要登記入帳。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六
要求生產操作人員與維檢人員密切配合,嚴格履行各自承擔的責任,對設備切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講究文明、嚴格管理,使設備保持良好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本制度適用于順達公司在線生產設備使用、維護作業區。
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的物理運動和化學作用,必然會產生技術狀況的不斷變化和不正常現象,以及人為因素造成的損耗,如果不及時處理會造成設備的過早磨損,甚至形成嚴重事故。設備的壽命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于維護保養的程度。
1、凡參加生產過程的一切人員都要關心和參加設備維護工作,其中生產操作人員負有用好、維護好設備的直接責任。
2、設備科具有指導、檢查、監督和協調作用。
1、崗位操作工、崗位維修工必須按各自崗位的要求,切實做到“三好”、“四會”即:“三好”-用好設備;管好設備;維護好設備;“四會”-會使用;會維護;會點檢;會緊急處理故障。
2、使用設備必須遵守“六不準”規定。
(1)不準拼設備、嚴禁超壓、超速、超載、超溫等超負荷運行。
(2)不準亂開、亂拆、亂裝、亂割、亂焊。
(3)不準隨意改動整定值,嚴禁取消安全裝置。
(4)不準在無潤滑狀態下運行。
(5)不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上崗操作及獨立從事維修工作。
(6)不準未持有“崗位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及檢修設備。
3、設備環境管理:
各生產部門必須把設備環境劃分為責任區,把管理責任落實到作業區、班組及個人。
a、設備環境的管理標準。
(1)無垃圾,無積塵,無積水,無油垢。
(2)根據設備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條件,分別設有防火、防焊、防凍、防漏、防鼠等措施,無易燃、易爆危險。
(3)規定安全走行路線,設置安全標記。
(4)各種設施及管道涂色鮮明,易于識別。
(5)場地平整,物品堆放整齊。
b、設備的“四整”活動。
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整頓: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地存放好。
整潔:工作場所要每天清掃,責任區要定期清掃,保持清潔整齊。
整修:物品、道路、場地、標志、安全防護設施等若有損壞時,要及時修復。
c、設備“四保持”的內容。
保持設備的外觀整潔;
保持設備的結構完整性;
保持設備的性能和精度;
保持設備的自動化程度。
d、設備清掃的一般分工。
(1)設備的外表面清掃:崗位操作工(生產運行人員)。
(2)電氣室內設備外表清掃:維修電工。
(3)設備內部的清掃:由點檢委托維修方進行。
5、設備的潤滑及緊固。
(1)設備的各部螺絲要經常保緊固狀態,為防止松動,必須定期檢查和緊固。設備內部螺絲的緊固工作一般都納入檢修計劃,平時容易松動的螺絲則列為日常點檢項目,隨時發現隨時緊固。
(2)為保持設備在正常潤滑狀態下運行,必須加強潤滑的設備都必須嚴格執行給油脂標準。
(3)凡人工或手動加油的設備由崗位工按規定進行加油,難以承擔時可由維修工(或專職點檢人員)按規定加油。
(4)凡自動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設備,由專職點檢人員委托檢修人員按計劃定期補加或更換油脂。
(5)點檢中發現有漏油時要及時處理。
6、給油脂標準的主要內容。
給油脂部位、該油脂方式、油脂牌號、給油脂點數、給油脂量與周期、更換量與周期、作業分工等。
7、潤滑工作的“三個”要點。
選擇合適的油種;
選擇給油量;
選擇給油周期。
8、安全裝置的檢查,校正試驗及反腐工作。
(1)對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行程控制等裝置必須嚴加監護檢查,及時校驗。責任分工的原則是:誰點檢,認負責。如責任者不能承擔時,可委托有關部門專業人員進行。
(2)四周有腐蝕性氣體的和要求控制溫度的設備,必須經常開動排氣或空調設備,使設備處理正常的工作環境。
(3)安裝在地下的設備,必須保持排水設施的良好和暢通。
(4)做好設備本體、鋼結構件及管道等反腐工作。
設備維護保養狀況的檢查評比是搞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的主要措施,應作為作業區、班組操作工和維修保養工生產考核的主要內容之一.
1、定期進行生產廠與生產廠,作業區與作業區之間設備使用維護檢查評比,是推動文明生產和群眾性維護活動,保證設備正常運轉,不斷提高設備完好率的重要措施。
2、“四級檢查”制度,即“日檢查”、“月檢查”、“季檢查”、“春秋集團大檢查”。
(1)日檢查,即班組長每天日常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問題,
(2)月檢查,即每月月末由設備科、作業區組成綜合檢查小組逐臺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和評比。
(3)季檢查,以主管廠長組成檢查組,每季一次檢查。
(4)春秋集團大檢查,由北營機動部組織,對全廠春秋各進行一次設備狀況大檢查。
七、設備技術狀況管理。
1、評定設備有效或失效的主要內容(七條標準)。
(1)對生產有無影響(質量、品種、規格、成本);
藥物使用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七
1、嚴格遵守上級衛生行政職能部門的藥品管理使用規定,藥品通過湖南省藥品集中采購交易平臺采購,藥品配送企業由學校通過采購招標程序確定。
2、藥品入庫時,嚴格按照規定認真進行驗收核對。檢查包裝是否完整;有無藥品批準文號、生產批號及有效期;有無生產合格證和產品(批)質量檢驗報告。產品批質量檢驗報告應統一、分類保管,以備查。嚴禁不合格藥品、假藥劣藥進入內。
3、每天及時做好藥品的記賬(臺賬)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最后一天對藥品做好盤點統計工作,做到賬、物、處方相符,盤點登記表及處方妥善保管。由兩校區藥房主管醫生根據庫存量和需求在每月初填報該月《湖南第一師范醫務室藥品衛材采購計劃表》由主管領導審批后,進行采購。
4、藥房管理員收到藥房領用計劃,備貨、復核、登記、發貨,出庫。
5、各種賬冊、入出庫單據、領藥單據等分類妥善保管,保留三年以備查,超過保存期的賬冊、單據,經報主管領導同意后,統一銷毀并記錄。
6、藥品庫嚴格禁止非庫房工作人員入內;嚴禁在庫房內吸煙;嚴禁在庫房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7、藥品庫房劃有專門的藥品待檢區和不合格品區,分別存放質量可疑藥品和不合格待退藥品。
8、處方是由注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的,由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審核、調配、核對,并作為發藥憑證的醫療用藥的醫療文書。
9、處方藥必須憑醫師處方銷售、調劑和使用。
10、經注冊的執業醫師在執業地點取得相應的處方權,試用期的醫師開具的處方,須經有處方權的執業醫師審核并簽名或加蓋簽章后有效。
11、醫師應當根據醫療需要,按照診療規范,藥品適應癥,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開具處方。
12、處方為開具當日有效,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長有效期的,由開具處方的醫師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天。
13、處方書寫必須符合規則。記載一般項目應清晰、完整,一張處方只限一名患者的用藥,字跡應當清楚,不得涂改。
14、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超過3日用量,對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必須注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