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需求。以下是一些畢業生的總結范文,希望能為你們寫作提供一些借鑒和啟發。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一
甲方因工作需要,須由乙方提供本協議所約定的就業學生。根據平等協商同意并簽署本協議:
1:甲方為乙方就業學生提供安全的住宿條件,
2: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工作所需的技工就業學生。
1:本次協議,乙方一次性為甲方提供就業學生人;
2:工作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就業學生每月滿勤工資為________元。
在工作期間免費提供中晚工作餐兩餐。
1:為保證技工人員人數的穩定和正常經營工作,就業學生不得在協議期間中途離職,如有中途辭職,須經得甲乙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2: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就業學生。
3:乙方負責就業學生上崗前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等相關事宜。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附:安置就業學生名單。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二
學校: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一、本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其中含有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二、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四、《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五、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是否簽訂: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19元。違約方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后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蓋章:__。
__年____月__日。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三
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為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簽訂就業協議的一種書面合同。其內容主要體現畢業生情況和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和意見及學校意見,其協議約定僅指學生在畢業后到用人單位去工作的一份書面合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證部門是各級縣、市人事調配部門。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依據《勞動法》規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其中載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等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
就業協議僅僅是確立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更進一步確立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畢業生千萬不要認為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就萬事大吉,應注意報到后及時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了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畢業生可在簽訂就業協議時了解勞動合同的內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條款,畢業生也可向招聘人員索要樣本或復印件。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業協議書的簽訂。因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是通過各級人事調配部門在規定時間內來落實的。畢業生持學校發放的《畢業生報到證》和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到用人單位所屬縣、市人事局辦理報到手續,并憑其開具《行政介紹信》到具體的用人單位報到,此時的畢業生具有干部調動性。否則,畢業生就不具備干部調動性,對今后的技術職稱評定、晉升、社會養老保險、退休年限等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一)、認識不同的協議。
《三方協議》是應屆畢業生在第一次就業的時候必須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畢業的學校、學生要去的單位三方簽訂,故稱《三方協議》。協議中明確了三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學生報到、學校派遣、單位接收、等內容。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勞動法》等勞動法律、法規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對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是處理勞動爭議的直接證據和依據。《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局負責審查。
《服務協議》是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在北京就業的時候必須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學生要去的單位雙方簽訂,由人事局審查。
(二)、如何簽訂三方協議。
1、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后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后,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后,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
3、就業協議的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資格,如果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4、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上的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
5、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6、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由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7、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應該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8、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9、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鑒證蓋章。有的學生偷懶,自己填寫完畢后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后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不滿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無力。要不逆來順受,要不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簽定三方協議時的注意事項。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許會草草“就范”,讓那些忽略的細節擾亂你進入職場后的心情。且聽此地事后諸葛亮,幫你防范可能對你的傷害。現象一:工資大縮水。
很多學生在進單位后實際拿到的工資與協議書上寫好的工資數額相比大大縮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關費用。有的學生大呼上當,一氣之下想跳槽,但又因為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上的違約金壓力而猶豫不決。其實在簽就業協議前與用人單位充分的溝通,則完全可以避免了這樣的煩惱。
你不妨問清幾個問題:
1、你的工資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后工資。稅前工資是包含了你依法應當承擔的個人所得稅,你實際拿到的工資還要扣除個人所得稅金額。如果用人單位答應支付你稅后工資,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否則發生爭議時將被認定為稅前工資。
2、明確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即明確用人單位將為你交“城保”還是“鎮保”。如是“鎮保”,工資中就不必扣除個人負擔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與用人單位明確你的工資當中是否包含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
如果用人單位答應為你承擔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
3、確認你的工資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積金。你的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按照你被錄用后首月的工資金額的7%計算。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么你的工資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都會代扣代繳。
(四)、警惕六種勞動合同。
針對勞動合同中存在的侵犯勞動者權益現象日益增多的問題,昨天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提醒廣大求職者,警惕勞動合同中的6種陷阱。一旦勞動合同中出現下列情況,勞動者可以拒簽,也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
1、“霸王合同”:在有一些勞動合同中的“由甲方決定”、“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執行”等字樣,這些條款只從用人單位的角度出發,卻把求職者放在了被動從屬的地位。
2、“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里用各種名目向求職者收取風險基金、保證金、抵押金等,一旦求職者主動要求離開用人單位,這些抵押金就很難要回來了。
3、“暗箱合同”:還有一些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根本不與勞動者協商,也不向勞動者講明合同內容。在合同中,只從企業的利益出發來規定用工單位的權利和勞動者的義務,而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用人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
4、“性命合同”:有一些從事帶有風險工作的用人單位,不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生命安全義務,提出“工傷概不負責”等條款,以此來擺脫用人單位應該負的責任。
5、“賣身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提出幾年內求職者不可以跳槽到同行業的公司工作,或求職者一切行動都得聽從用人單位安排等侵害勞動者權利的內容。
6、“雙面合同”:有的用人單位準備了至少兩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內容完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簽訂,以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可在勞動過程中并不照此執行,真正執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五)、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關于試用期、見習期、學徒期。
試用期。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考核期,適用于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原勞動部的有關規定,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執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
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單位以試用期為由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承擔義務是違法的行為。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同時,試用期的延長或縮短都屬對雙方約定的變更,包括對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變更,都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則應按原約定繼續履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用人單位對工作崗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這個限制的例外是:用人單位對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工作崗位的,可以按照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試用或試工。根據《通知》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
見習期。
見習期是我國針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適用于用人單位招收應屆畢業生的情況。見習期滿如果合格,則對職工辦理轉正手續,為其評定專業職稱;見習期滿,如果達不到見習要求的,可延長見習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資標準,表現特別不好的,用人單位可予以辭退。
學徒期。
學徒期實際上類似于見習期,只是針對的人群不一樣,主要是指工廠在招收工人時進行崗前培訓這個階段。根據原勞動部1996年制訂的有關規定,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業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后,這一培訓方式仍應繼續采用,并按照技術等級標準規定的期限執行。
試用期和學徒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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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四
甲方:
乙方(學生):
丙方:
為了提高實踐教學效果和人才培養質量,促進學生綜合職業素質,實現學生零距離就業,為企業提供培養與優選人才的途徑,甲乙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聯合推行“工學結合、頂崗實踐”的人才培養新模式,甲乙丙三方現就頂崗實習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實習崗位、期限及留任。
1、三方同意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在甲方進行實習。
2、甲方將安排乙方在甲方的部門崗位進行實習。
3、實習結束,若甲乙雙方同意,則甲方錄用乙方為正式員工,簽訂“就業協議書”。
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各方在此同意和確認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對實習崗位進行調整;
(2)在實習期內根據乙方的表現,經和丙方友好協商后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提前終止對乙方提供的實習機會;若乙方在頂崗實習過程中有違法、違紀和違規行為,甲方應通知丙方,并有權提出中止乙方頂崗實習的建議。
2、甲方的義務:
(6)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由甲方參照在職員工工傷事故處理辦法處理,丙方負責配合做好學生、家長等各方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有權在協議規定的實習時間按照甲方安排的崗位參加實習;
(2)享有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權利。在嚴格遵守實習時間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情況下,每月領取實習補貼。
(3)如果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違法或有損乙方身心健康,乙方有權在向甲方報告后終止在甲方的實習。
2、乙方的義務:
(3)應按時按質完成實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
(4)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如因違規操作、不服從甲方管理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6)在簽訂本協議時,應該將此情況向家長匯報并征得家長同意。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的權利:
(2)有權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實習單位對乙方進行指導或管理,有權向甲方了解學生的實習情況。
2、丙方的義務:
(2)對乙方實習期間的行為予以監督和管理,以確保乙方遵守本協議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3)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丙方有責任給予甲方積極、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違約行為。
(4)協助甲方做好實習生的思想教育和指導工作;負責同甲方共同處理乙方在頂崗實習期間發生的各種糾紛、突發事件及其它安全事故。
(5)對在頂崗實習過程中違反《頂崗實習協議書》、擅自離開實習單位或因個人表現被企業辭退的學生,丙方將按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保密約定。
協議三方都有義務為三方中的任何一方保守法律規定的相關秘密,尤其是要對甲方的經營管理和知識產權類信息進行保密,若有違反,依據相關法律處理。
四、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協議期滿自行終止。
2、因協議期限屆滿以外的其他原因而造成協議提前終止時,甲乙丙三方均應提前兩周通知其他二方。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有關乙方義務的規定,甲方可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應通知丙方并說明原因,由此產生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成績不及格、給與紀律處分等相應后果,由乙方負責。
五、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丙方各執一份,經三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本協議生效后,對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的約束力。本協議是協議三方通過對各種問題的研究、討論,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后三方同意簽署的;任何一方對此協議內容進行任何修正或改動,都應經過三方書面確認后方始生效。
甲方(簽蓋章):乙方(代表)簽:丙方(簽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實習人員與培訓機構和義務,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安置就業工作安排,乙方經甲方所在培訓機構推薦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崗位實習。
2、甲方根據其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實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3、甲方不乙方實習期過后一定錄用為其實習單位員工,如果實習結束,經實習單位與乙方協商愿意達成正式勞動協議,乙方可為實行習單位員工。
4、乙方只要遵守服從甲方的實習工作安排,甲方一定為乙方提供條件優越的工作。
二、實習崗位。
1、甲方根據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單位,從事工作。實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期需要和乙方的個體情況對實習崗位進行調整。
2、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協助乙方所在實習單位對乙方進行管理:為乙方實習期間的住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權,乙方與實習單位協商的休息時間甲方不加干涉與負責,甲方努力保障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實習崗位的安全;實習結束時配合乙方所在實習單位共同對乙方進行考核鑒定,提供實習證明。
3、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實習,按時完成實習期間實習單位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實習單位商業秘密、技術秘密。
4、實習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管理規定;。
(3)乙方應遵守實習單位的操作流程,如有違反造成實習單位財物損失,按實習單位規定處理。
5、對于不遵守相關制度的學生,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對乙方做出警告即時解除協議,終止乙方在實習單位的實習,后期不作任何安排實習,但是應提前告訴乙方和說明原因。
6、實習期間乙方在說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不在實習單位實習。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實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
四、其他規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2、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方授權體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后生效,甲方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六
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為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簽訂就業協議的一種書面合同,其內容主要體現畢業生情況和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和意見及學校意見,其協議約定僅指學生在畢業后到用人單位去工作的一份書面合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證部門是各級縣、市人事調配部門。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依據《勞動法》規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其中載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等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
就業協議僅僅是確立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更進一步確立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畢業生千萬不要認為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就萬事大吉,應注意報到后及時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了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畢業生可在簽訂就業協議時了解勞動合同的內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條款,畢業生也可向招聘人員索要樣本或復印件。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業協議書的簽訂。因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是通過各級人事調配部門在規定時間內來落實的。畢業生持學校發放的《畢業生報到證》和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到用人單位所屬縣、市人事局辦理報到手續,并憑其開具《行政介紹信》到具體的用人單位報到,此時的畢業生具有干部調動性。否則,畢業生就不具備干部調動性,對今后的技術職稱評定、晉升、社會養老保險、退休年限等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yinggai如何簽訂勞動協議。
(一)、認識不同的協議。
《三方協議》是應屆畢業生在第一次就業的時候必須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畢業的學校、學生要去的單位三方簽訂,故稱《三方協議》。協議中明確了三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學生報到、學校派遣、單位接收、等內容。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勞動法》等勞動法律、法規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對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是處理勞動爭議的直接證據和依據。《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局負責審查。
《服務協議》是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在北京就業的時候必須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學生要去的單位雙方簽訂,由人事局審查。
(二)、如何簽訂三方協議。
1、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后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后,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后,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
3、就業協議的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資格,如果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4、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上的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
5、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6、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由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7、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應該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8、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9、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鑒證蓋章。有的學生偷懶,自己填寫完畢后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后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不滿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無力。要不逆來順受,要不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簽定三方協議時的注意事項。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許會草草“就范”,讓那些忽略的細節擾亂你進入職場后的心情。且聽此地事后諸葛亮,幫你防范可能對你的傷害。現象一:工資大縮水。
很多學生在進單位后實際拿到的工資與協議書上寫好的工資數額相比大大縮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關費用。有的學生大呼上當,一氣之下想跳槽,但又因為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上的違約金壓力而猶豫不決。其實在簽就業協議前與用人單位充分的溝通,則完全可以避免了這樣的煩惱。
你不妨問清幾個問題:
1、你的工資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后工資。稅前工資是包含了你依法應當承擔的個人所得稅,你實際拿到的工資還要扣除個人所得稅金額。如果用人單位答應支付你稅后工資,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否則發生爭議時將被認定為稅前工資。
2、明確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即明確用人單位將為你交“城保”還是“鎮保”。如是“鎮保”,工資中就不必扣除個人負擔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與用人單位明確你的工資當中是否包含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
如果用人單位答應為你承擔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
3、確認你的工資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積金。你的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按照你被錄用后首月的工資金額的7%計算。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么你的工資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都會代扣代繳。
(四)、警惕六種勞動合同。
針對勞動合同中存在的侵犯勞動者權益現象日益增多的問題,昨天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提醒廣大求職者,警惕勞動合同中的6種陷阱。一旦勞動合同中出現下列情況,勞動者可以拒簽,也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
1、“霸王合同”:在有一些勞動合同中的“由甲方決定”、“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執行”等字樣,這些條款只從用人單位的角度出發,卻把求職者放在了被動從屬的地位。
2、“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里用各種名目向求職者收取風險基金、保證金、抵押金等,一旦求職者主動要求離開用人單位,這些抵押金就很難要回來了。
3、“暗箱合同”:還有一些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根本不與勞動者協商,也不向勞動者講明合同內容。在合同中,只從企業的利益出發來規定用工單位的權利和勞動者的義務,而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用工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
5、“賣身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提出幾年內求職者不可以跳槽到同行業的公司工作,或求職者一切行動都得聽從用人單位安排等侵害勞動者權利的內容。
6、“雙面合同”:有的用人單位準備了至少兩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內容完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簽訂,以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可在勞動過程中并不照此執行,真正執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五)、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關于試用期、見習期、學徒期。
試用期。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考核期,適用于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原勞動部的有關規定,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執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
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單位以試用期為由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承擔義務是違法的行為。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同時,試用期的延長或縮短都屬對雙方約定的變更,包括對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變更,都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則應按原約定繼續履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用人單位對工作崗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這個限制的例外是:用人單位對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工作崗位的,可以按照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試用或試工。根據《通知》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
見習期。
見習期是我國針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適用于用人單位招收應屆畢業生的情況。見習期滿如果合格,則對職工辦理轉正手續,為其評定專業職稱;見習期滿,如果達不到見習要求的,可延長見習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資標準,表現特別不好的,用人單位可予以辭退。
學徒期。
學徒期實際上類似于見習期,只是針對的人群不一樣,主要是指工廠在招收工人時進行崗前培訓這個階段。根據原勞動部年制訂的有關規定,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業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后,這一培訓方式仍應繼續采用,并按照技術等級標準規定的期限執行。
2、關于工資、培訓費。
工資:勞動報酬包括試用期工資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確定,但不應低于法定標準,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培訓費:在用人單位為特定勞動者提供某些特殊待遇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可以與享受這些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約定一個附屬期限,即服務期。在這個期限內,勞動者不得隨意跳槽,否則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這些特殊待遇通常是單位花費了一定的成本提供的,并且這些特殊待遇不是普遍提供給其他勞動者的。
試用期內單位出資提供了各類技術培訓,若是在試用期內辭職的,單位不得要求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在試用期滿后辭職的,則應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去外企怎樣簽合同。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外企招聘中國雇員,須通過國家特許的外事服務機構辦理。就是說,法定雇主只能是國內的外事服務機構,雇員只能先跟這些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再由他們“派”到外企去工作。如果中國公民繞過外事服務機構,直接與外企簽訂勞動合同,一旦發生糾紛,中國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理由很簡單:《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只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而外企不在此列。
4、辭職與解聘。
辭職與解聘的區別在于是誰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一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是辭職;用人單位一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是解聘。根據《勞動法》及勞動部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是勞動者個人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5、發生勞動爭論時應該怎么辦。
發生勞動爭議后,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者工資關系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應在收到勞動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是指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日。超過仲裁時效的,當事人將喪失勝訴權。換言之,除非對方愿意承擔責任,否則,當事人的權利將無法實現。
@@@@@@@@@@@@@@@@@@@@@@。
一.報到證。
《報到證》,全稱《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列入國家就業方案的也畢生才能持有的有效報到證件。《報到證》的作用主要有:
(1)到接收單位報到的憑證;(2)證明持證的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方案的學生;(3)辦理人事檔案,戶口遷移等手續的憑證;(4)證明畢業生具有畢業資格;(5)人才服務機構存檔的證明。
二.試用期與見習期。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所約定的試用期必須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相符,具體為:
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立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是滿一年的不滿三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畢業生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理由,也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畢業生只有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單位的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見習期是國家按有關規定對大中專,技校畢業生轉為國家干部編制之前執行的見習考察期限;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是指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在建立勞動關系后為互相了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限。
見習期與試用期的區別:
1、期限不同。見習期的期限一般為一年以上,而試用期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2、使用對象不同。見習期是專門適用于大中專畢業生,是對剛剛畢業的大中專生在轉為國家干部編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間。
3、雙方約束力不同。見習期只對畢業生有約束力,而畢業生則沒有對應的權利。
4、法律效率不同。見習期是強制性的,而試用期不具有強制性。
因此,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時,必須搞清楚自己所使用的到底是見習期還是試用期,謹防上當。
三.勞動合同的解除。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1)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證的勞動者意見,也不必履行特別的程序,更不存在經濟補償問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經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屬于上述情況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勞動者以各項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七
應屆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書要怎樣寫才能保證雙方利益?以下由文書幫小編提供2016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模板閱讀參考。
甲方:
地址:
乙方(畢業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甲乙就乙方通過甲方校園招聘筆試及面試合格后,甲乙雙方就畢業后相互選擇達成以下一致:
1. 甲方是從事xx企業,本次甲方進行校園招聘,接收考核合格的xx應屆畢業生人才。
2. 乙方自愿參加甲方舉辦的校園招聘會,并通過考核成績合格,乙方決定畢業后進入甲方工作。
1. 報到時間:
1) 甲方擬接收 學校 專業 (學號 )的2009屆畢業本科生 畢業后到甲方公司工作。
2)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公司報到。
2. 試用期和合同期限:
1) 試用期:x個月
2)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擬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x年(含)至x年x月。
3) 正式勞動合同應在乙方報到后 內簽訂。
3. 工作地點和待遇:
1) 工作地點:xx
2) 待遇:第一年的.稅前年收入在人民幣 元至 元人民幣之間,在勞動合同中詳細約定。
3) 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上海市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乙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意向書自動終止:
1)未能取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
2)未經甲方許可未在本意向書約定的報到期限內報到的;
3) 方安排的統一入職體檢中被認定不合格的;
4) 有違反法律法規等違法犯罪行為的。
1.乙方在本意向書約定的期限內未到甲方公司報到或未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甲方有權終止本意向書,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乙方到甲方公司工作的,乙方有權終止本意向書,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本意向書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上海市的相關規定甲方不為乙方保管檔案及轉調戶口,乙方對此已了解并無異議。
本意向書的終止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主張違約責任的權利。
本意向書一式二份,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 (簽字)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八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及電話: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_________元。違約方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后方可解除協議。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九
說明:就業協議書就決定檔案歸屬問題(不決定你的戶口問題)。
你找的單位是正規單位,負責解決檔案問題的話,那么你畢業后學校就將你的檔案會打到這個單位(一般是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或國企才有權接收檔案)或單位所在的人才市場的戶頭里存放。
你不簽這個就業協議,你的檔案就會打回你的戶籍所在地的市人才市場。(學校最多免費幫你留在學校保存兩年);檔案是不可能給個人本人帶著隨便走的,正常來說,個人永遠無法拿到自己的檔案,一切的手續都是公對公的。這是國家規定,否則誰的檔案都自己拿,那檔案里東西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就沒人可以保證了。
一、每份就業協議書總共要蓋齊5個章(注意協議書結尾處單位甲方蓋章)
二、一般來說第1個章蓋哪里(看公司屬地),檔案就要轉至當地人才市場(或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才市場可以幫你算工齡評職稱等除非你不管檔案如果你不管你的檔案,或者你未就業,你的檔案將打回原籍(即你的生源地),所以第2個章要蓋當地人才市場的章;第3個章由土建系蓋。第4個章由福建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就業辦蓋。第5個章跟第1個章一模一樣。
三、注意幾種特殊情況:
2、福州市五區八縣小公司就業的:請直接短信問我。
3、已經考上專升本的同學:請直接將就業協議書交給我,并附上一定會去念書的書面說明。
就業協議書蓋章注意事項
一、協議書上各項內容應填寫完整、清晰。
戶口遷移地址一欄,應告知學生本人如果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則一律填寫入學未遷入,如果有遷入則視情況具體填寫戶口遷移地址。一般來說,08級省內生源學生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學校,省外生源戶口有遷入學校,07級及之前年級的學生戶口有遷入學校。
用人單位意見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認識代理機構意見兩欄應蓋章(主管部門欄無需蓋章的除外),且印跡清晰,所有的蓋章時間都應填寫。
二、需要額外附審批函的十個城市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廈門,與此六個城市單位簽約的,除就業協議書外必須附相關城市人事主管部門的審批函,才可視為完整的就業手續,錄入為已簽約,否則就業類型只能錄為有接收函,派遣回生源地。許多同學不了解這種情況,收取協議書時應告知。錄入單位主管部門名稱一般以審批函上的蓋章為準(廈門錄入廈門市公務員局),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都以審批函上信息為準,戶口遷移方向一般與檔案投遞地址一致,除非簽約畢業生有特別說明戶口去向,如果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則填寫入學未遷入。
注意:廈門生源畢業生回廈門工作的,不需附廈門公務員局的審批函,即可視為完整的就業手續。錄入時就業類型選已簽約。不論生源所在地是廈門哪個區,單位主管部門、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都填寫廈門市公務員局,戶口遷移方向若入學時未遷入則填寫填寫入學未遷入,如果有遷入則填寫廈門市公務員局。
三、就業協議書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欄是否需要蓋章的幾種情況
(一)畢業生與私營企業或非公有制企業簽約的,就業協議書上,除用人單位意見欄需加蓋公司公章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欄還必須加蓋用人企業所在地人事代理機構的印章,才是完備的就業手續,人事代理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登記為已簽約。否則,就只能登記為有接收函。
(二)中屬、省屬國有企業,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欄不加蓋印章,或加蓋企業自己的印章都是可以的,即為完整的就業手續。
(三)地市級的交通、郵電、煙草、電力等國有企業,應在主管部門欄加蓋相應的省屬主管部門的印章。
(四)省屬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欄不加蓋印章,或加蓋高校自己的印章都是可以的。
(五)市屬高校分情況而定,以下為一些常見高校的情況:
1、武夷學院,無論錄用的畢業生是碩士還是本科生,都需加蓋主管部門印章,主管部門為南平市公務員局或當地人事代理機構。
2、龍巖學院,與武夷學院相同,無論是碩士還是本科生,都需加蓋主管部門印章,主管部門為龍巖市人事局或當地人事代理機構。
3、三明學院,如果錄用的畢業生是碩士,無需另外加蓋主管部門印章,如果畢業生是本科生,則需加蓋主管部門三明市公務員局或當地人事代理機構公章。
4、莆田學院,與三明學院相同,如果如果畢業生是碩士,無需另外加蓋主管部門印章,如果畢業生是本科生,則需加蓋主管部門莆田市公務員局或當地人事代理機構公章。
以上四所高校,如果簽約畢業生是博士,則都不需要額外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5、各類職業院校,都需要加蓋主管部門印章,主管部門為當地人事代理機構或人事局(公務員局)。注意:福建省農業職業技術學院,主管部門為福建省農業廳。
(六)考錄中小學教師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欄必須加蓋相應地區人事局(公務員局)的印章。
(七)需額外加蓋主管部門公章的部分單位:
1、福建省林業調查規劃院,主管部門為福建省林業廳
3、福建省汽車運輸總公司,主管部門為福建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4、福建省外事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主管部門為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5、福建省教育人才流動服務中心,主管部門為福建省教育廳
畢業生的幾種就業類型及登記方法:
1、待就業。集中派遣前未辦理就業手續的畢業生,無需進行就業登記,集中派遣時將統一派發待就業報到證。
2、有接收函。有接收函,以及就業手續辦理不完整的畢業生,登記就業方案時就業類型為有接收函。開具的是待就業報到證。單位主管部門或中介機構、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這三欄的內容會自動彈出,其他欄目都依據接收函(或就業協議書)上的相關內容逐一填寫。
3、升學。升學的畢業生錄入依據為調檔函復印件,就業類型選升學,學校名稱填升入學校名稱,單位主管部門或中介機構欄系統自動填寫無需更改。聯系方式、通訊地址、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都按照調檔函上的相關內容逐一填寫。升入省內院校的,戶口遷移方向復制粘貼單位主管部門或中介機構欄系統自動填寫的內容。升入省外院校的,戶口遷移方向填寫升學學校地址及校名。(如果入學戶口未遷入的學生則統一登記入學未遷入)單位隸屬、單位類別、單位行業都保持原始狀態,無需選擇。
4、出國出境。不開具報到證,就業方案登記以接收國學校的錄取函為依據,如果非留學,則需提供個人護照復印件,以及接收國大使館同意該生入境材料復印件。就業類型選出國出境,國家名稱即填寫所往國家,單位主管部門或中介機構、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這三欄的內容會自動彈出,戶口如果有遷來學校則將單位主管部門或中介機構欄內容復制粘貼到戶口遷移方向欄,如果未遷來則填寫入學未遷入。單位隸屬至單位行業三個欄目保持原始狀態,無需選擇。
5、靈活就業。以畢業生填報的靈活就業登記表為登記就業方案的依據。就業類型選靈活就業,靈活就業欄填自主創業,單位所在區域代碼、單位隸屬、單位類別、單位行業都依據畢業生自主創業的企業相關信息填寫。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即為畢業生本人相關信息。單位主管部門或中介機構欄內容系統會自動彈出,將該內容復制粘貼到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戶口遷移方向這幾欄即可(如果該生戶口未遷入學校則遷移方向一欄一律填寫入學未遷入)。
6、國家地方項目。參加選調、大學生村官、服務西部、服務基層、預征兵的畢業生,由校就業創業指導中心統一錄入(參加三支一扶畢業生就業方案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錄入,自行派發報到證,無需我校錄入),就業類型為國家地方項目。
其他注意事項:
1、檔案、戶口遷往福州市人才儲備中心的畢業生,錄入依據為人才儲備中心的紅頭接收函。就業類型選已簽約,單位名稱填福州市人才儲備中心(人才儲備),注意不可遺漏(人才儲備)。主管部門欄填寫福州市公務員局,單位隸屬地(市)屬,單位類別其他事業單位,單位行業無需選擇。通訊地址、檔案投遞單位、檔案投遞詳細地址、戶口遷移方向一律按照接收函上內容填寫。
2、辦理異地派遣的學生,除與單位簽約外,還需與人才市場的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就業協議書,需要另外多領取兩份就業協議書。例如:在中國海峽人才市場辦理異地派遣(派遣至: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城市)的畢業生,單位名稱欄需填寫福州海峽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必須在末尾加星號*,以示為異地派遣),其余相關信息填寫原單位信息。通常可以辦理異地派遣的省屬人事代理機構為:中國海峽人才市場、福建建筑人才服務中心。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十
為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工作,保障學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解決學生就業問題,特簽訂如下合同: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2、按國家相關專業課程設置要求安排課程,并配置相關專業教師授課;
3、在乙方畢業前三個月或畢業后三個月,負責將畢業生推薦到______相關單位工作。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完本專業規定全部課程,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道德操行評分合格;
3、服從學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1、學校保證所推薦的單位試用期間每月總收入不少于_______元;
3、面試期間學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給予補貼;
4、無須學校推薦就業的`學生,可退還就業推薦費。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由乙方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斗毆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為、影響惡劣;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消處分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就業推薦費或其他所欠費用者,或中途退學、轉學。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學校不再安排就業:
(1)不服從學校安排或學校通知面試而不到達三次者;
(2)學校安排成功,學生已同意就業而不上班者;
(3)就業后無正當理由自己辭職或因主觀原因被單位辭退者。
1、學生一經報名交費,如因學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校一律不退費。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十一
武漢某高校畢業生小張簽約了上海某軟件公司。他簽了就業協議中本人需要簽署的部分后,將協議書郵寄給該上海公司,公司簽完后郵回給他。拿到協議書時,小張發懵了,郵回的協議書約定欄中寫有:“應屆畢業生進入公司前需要進行技術、外語、心理健康、生理健康的測試和檢查,如不能達公司的要求,則不予錄用。”小張沒有想到協議書中會出現這樣的內容,并且他也很難接受這個條款。他連忙打電話給公司,結果公司認為這是他們的招聘流程,不能取消。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書》,俗稱“就業協議書”。是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的協議。就業協議書實質上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求職最終簽署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簽約一定要慎重,同時協議書的填寫更加不可忽視。
對于一份“協議書”,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要注意在平等協商、權利義務對等的情況下簽約。簽約前畢業生要詳細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如企業規模、薪酬待遇、管理方式等。同時還要對將來簽署的勞動合同有一定的了解,尤其重要的是勞動合同書中的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薪酬待遇、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等等。
畢業生要事先和用人單位就約定的內容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將約定好的內容全部寫進就業協議書中,以便約束和保護雙方。協議書需要各方簽字蓋章后方能生效,任何口頭承諾都是無效的。
協議書一般需當面簽署,由于種種原因不能當面簽署的,如本例中兩地路途遙遠,畢業生不愿親自跑過去簽約時更需謹慎,一定要事先溝通簽約的各個細節,比如協議的內容,簽約的流程、時間等。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年,工作地點為,工作崗位為。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于元(該項收入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備注:以上劃橫線部分個別單位不愿意寫,可不必填寫,直接劃線。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
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甲方所在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十四、甲乙雙方簽訂就業協議后,由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所屬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由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乙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審核登記,并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就業報到證。
十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于年月日前到甲方報到。
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后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本協議中關于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后,本協議終止。
乙方(簽名):學生簽字。
1、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每個人僅此4份,4份蓋完章必須全部帶回學校!不能自行打印、復印,(打印復印無效,省里不認)所有材料必須四份一致!(如果丟失或者填寫錯誤,那最少最少要保證兩份有效)。
2、就業協議書的第3面和第4面的“用人單位意見”(最重要的)都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并帶回學校,章必須蓋公司全稱或人力資源部章,其他章無效。
3、這個蓋章今年不要急著馬上蓋,如果你今年馬上蓋章了,那假設1-5月你要跳槽的時候,但章已經被蓋,情況就很尷尬。
所以,建議等到明年4月—5月初工作穩定了,就馬上去蓋章。
不管如何,最遲5月肯定是要蓋章,然后最好確保所蓋的公司章到明年8月時還能蓋到,因為8月份拿報到證去報到時需要蓋和就業協議書一致的用人單位章。
4、建議大家去人才市場加蓋“用人單位專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即辦理人事代理。
(表格右邊)“用人單位專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也就是人事代理(什么是人事代理?解釋在下面第二大點),大部分同學都在私企工作,那么這一項蓋當地的建筑人才市場或海峽人才市場的章。
例子:如在泉州恒安集團工作,那左側“用人單位意見”蓋恒安集團的公司章或恒安人力資源部的章,右側“用人單位專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蓋泉州當地的建筑人才市場或海峽人才市場的章。
特別指出。
極少部分的同學在國企或事業單位蓋章,那么如果你在國企工作,左側蓋國企的`章,右。
側也蓋國企的章。
如果在事業單位工作,左側事業單位的蓋章,右側則蓋人事局的章。
5、所有涉及日期的可放空,回校再填。
6、專升本成功或參軍的或出國的不用上交就業協議書!(但專升本必須上交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參軍的要交入伍證明,出國的須交護照復印件)。
二、關于人事代理(即用人單位專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意見這欄)(必看):(一)人事代理的定義:
人事代理(詳細定義見百度)通俗點來說就是私有企業沒有人事權,因此需要找人才市場代理。
國企、公務員、事業單位不需要辦人事代理(因為單位本身就有人事權)。
(二)人事代理的作用:
1、辦理人事代理的好處:人才服務市場幫助你進行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計算工齡、國家干部身份確認等,報考公務員時需要看基層服務年限就是看這個。
2、辦理人事代理,把檔案托管在人才市場,享有國家干部的身份這是國家對大學畢業生。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十三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就讀于________________學校___________專業,為保證乙方學業完成及今后的.發展,減少學生及家長的后顧之憂,拓寬學生畢業后就業渠道,依據甲方和該校的有關協議,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畢業后繼續深造及就業安置問題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據全日制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教學計劃,甲方組織乙方到大連相關專業用工單位實習。
2.甲方負責為乙方的就業提供安置機會,就業安置率100%,甲方為乙方提供就業安置機會不少于三次(不能取得畢業證書者除外)。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學習期滿經考試合格,可獲得______________學校畢業證書;
2.乙方有權放棄甲方提供的就業安置機會,放棄三次就業安置,甲方不再提供就業安排;
3.乙方身體條件要符合用工單位標準。
三、其它 ?1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雙方簽訂后生效。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___乙方___等___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__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__部門,從事__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后,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并接受其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最新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熱門15篇)篇十五
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基本概念。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于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民法典》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后再簽訂勞動合同。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準。
意義作用。
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簽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注意事項。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簽要留心五個細節。大學生簽勞動合同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你主動辭職,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打發你。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準,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于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于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大學生簽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第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后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后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后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道,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月日畢業,所以月日前必需將三方交到學校)。
法律問題之試用期內常見的勞動糾紛。
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即告終止,此時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其中約定了勞動者在單位的試用期限、服務期限、工資待遇及其它各項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簽訂之后,雙方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項約定內容中,試用期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階段。因此,關于試用期的法律問題,提醒畢業生以下幾點:
(即是說:一般的順序是先簽訂,然后報道時簽訂勞動合同,在其中規定相關的事宜以及試用期問題。而且,試用期間或結束后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則它需要列舉相關的證據!)。
中。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行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也不得超過六個月。必須強調的是,試用期適用于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工作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不得約定違約金。
國家機關、高校、醫藥研究所、醫療行政部門采用見習期,為一年,試用期采用于企業、公司(包括外企、合資、私企),與醫院建立勞動關系的采用試用期。為日-6個月。見習期可以延長,試用期不能。見習期是具有一定強制力,試用期是雙方約定。
之試用期辭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通知)。
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這種約定是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對于這種約定條律,法律一般確認為無效。
之試用期辭退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里畢業生應當明確,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勞動者無需提供自己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
舉證責任無疑限制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隨意性,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后果。
之兩個試用期是否合法有些用人單位還會第一個試用期過后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這種情況應該區別對待。如果前后兩個試用期都是經過雙方協商之后在合同中確定下來,那么,兩個試用期相加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上限的,超過不合法,不超過則兩個試用期皆為合法。
之只簽試用期合同不簽勞動合同?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北京地區就有規定:北京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后用人單位不愿意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推(如試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為一年,反推依據按《勞動法》關于試用期限的相關規定)。另外《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對此也有特別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