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一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全體股東自愿,將甲方全部資產轉讓給乙方,有關轉讓事項雙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元,余款 元,待相關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 日內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轉讓款的同時,甲方應將審計報告書中所列全部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移交給乙方。雙方代表在資產移交清單上簽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財產的所有權。
四、甲方應協同乙方將甲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時應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依法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東對公司轉讓給乙方之前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方應保證除審計報告列明公司所欠債權債務外沒有其它債權債務,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東全部承擔。
六、甲方及其原股東對依照本合同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財產權屬保證真實合法,沒有任何權利、權屬爭議糾紛,若因此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和本轉讓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東將賠償乙方因履行該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項總額的2倍予以補償。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簽訂的有關協議、合同等文件隨本轉讓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終止,確實需要延續的,由乙方對原協議、合同進行書面確認或重新與第三方簽訂。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乙方所屬,甲方應無條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權屬證、企業
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企業代碼證、商標使用證、企業檔案資料等所有相關文件。
九、因本轉讓合同所產生的稅費等支出,按法律規定由各方自行承擔,法律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積極協調企業廠區內外圍環境,確保乙方水、電路暢通,與周邊單位、人員和諧,若因甲方與周邊環境糾紛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甲方及其原股東應予全額賠償。
十一、本協議簽訂生效后,若甲方違反協議,應支付乙方轉讓款10%的違約金給乙方;若乙方違反協議,亦應支付給甲方轉讓款的10%違約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書,指定 為全權代理經辦人,具體與乙方接洽,負責經辦履行合同相關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或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二
出讓方: 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湖北興發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站住房資產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其中:南陽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00.15萬元、九沖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89.15萬元、蒼坪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92.32萬元,共計381.62萬元;沒有計提折舊。
二、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的電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設置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電站住房轉讓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置電站住房,并不得以電站住房所有權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承諾其本次受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3、乙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三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協議簽定于(地址):
鑒于:
1、甲方在20xx 年 7月 31日公告了擬出售的資產包組合,并于乙方競價前將擬轉讓資產包組合及資產包內資產項目的調整情況書面(包括電子光盤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對資產包內不良資產的狀況已有充分的了解,雙方一致同意以資產包內資產(包括債權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權資產、實物資產、抵債資產、有關訴訟費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本次交易的轉讓標的,最終標的金額以甲方審批同意并報經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數據為準,其有關資料已列于本協議附件。
2、在轉讓標的的現有狀況下,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對價,將標的項下主權利以及相應的從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標的并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悉數支付轉讓價款。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 甲方同意將其對轉讓標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的330項(筆) 年 月 日 (以下稱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 項(筆)債權資產整體債權(股權)余額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項股權資產 元, 項抵債資產 元(上述轉讓標的的明細見附件清單),按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1.2上述轉讓標的從資產交割“基準日”基準日至全部資產交割手續辦理完畢期間收到的全部收
入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價款與支付
2.1 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2 在本協議簽署后七日內,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將作為首付款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30日內支付剩余應付款項的50%即(大寫) 元,(小寫) 元,,在本協議簽署后45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項。應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劃付至甲方指定賬戶(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證金 萬元,因此,乙方此次實際補交付轉讓價款剩余未交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甲方開戶行:
賬戶名稱:
賬號:
2.3如本協議簽署后后七日內乙方未能足額乙方未能履行2.2之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未交付的轉讓價款,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罰金, 違約罰金的計算標準為自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每延期一個自然天按照應補足余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規定,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并有權采取相應的一切措施。乙方鄭重承諾:若發生本款敘述的乙方單方面毀約情況,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還,做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賠償金處理。
第三條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的轉移
3.1 自本協議生效乙方付清本協議2.1規定之轉讓價款之日起,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3.2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其相關的全部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證債權、 抵押權、質押權)也一同轉讓給乙方。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3.3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本次標的債權資產有關的涉及中介機構的委托代理協議(合同)也一同轉讓給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現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否則乙方作為新的委托方,應當繼續接受原委托代理協議(合同)的約束,并承繼甲方與受托人
的委托代理關系以及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
3.4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本協議2.2約定的付款期內以及甲乙雙方辦理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的期間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應當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
3.5如乙方能夠完全履行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書面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此30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3.6甲方應在交割時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貸款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2《擔保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3《保證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4貸款借據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5訴訟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6和解協議、法院判決或轉讓協議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9房地產抵押確認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0其他財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1原權利人將轉讓標的轉讓給甲方時,由原權利人和甲方達成的有關協議,以及相關的轉讓通知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2有關的催收通知及回執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資者審閱文檔”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認為應當移交的有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第四條 共管期內事項的有關約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于甲方轉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甲方原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就打包轉讓其原持有的天津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市設備調劑租賃公司、天津金榮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資產一事,已經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業董事會并通過董事會秘書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鑒于股權資產的特殊性,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并授權甲方與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關股東協商處理有關問題,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共管期結束后,甲方將不再參與資產包內股權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理。在共管期間或之后,乙方對涉及受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權利的行使和處置(如甲方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對股權資產優先購買權等問題),應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如果上述三戶企業的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其購買價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價格(有關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則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如果其他股東的報價低于甲方所列價格,則由乙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由乙方授權甲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4.28在本《協議》簽署后3.4規定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甲方對其受讓的標的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現金金額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費。
4.3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共管期,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長對部分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則在雙方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約定。 第四第五條 稅負的承擔
4.1 因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資產轉讓而產生的稅負,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條 其他特別約定
5.1轉讓標的狀況:資產包內的不良資產可能存在各種法律上和事實上的瑕疵。甲方依現狀出售,乙方依現狀購買。乙方承諾不對資產包內任何單項或多項資產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實現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爭議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5.2鑒于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由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擔保的情形,乙方承諾不對以上擔保主體行使追索權及要求賠償。
5.3鑒于本協議簽署前,甲方已實際對部分標的資產進行管理、處置及為了維權等需要進行了相關工作,對本協議生效日前甲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的全部或部分處置行為或為了維權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應的處置結果,乙方同意無條件予以認可并接受。
5.4甲方轉讓上述的債權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國家法律、法規所允許的手段和方式向義務人主張權利,乙方簽訂本協議視為知悉甲方的這一要求。
5.5自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即受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5.6乙方受讓上述債權資產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
5.7乙方受讓上述債權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6.1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6.1.1 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標的為金融不良資產,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償的困難性。
6.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對轉讓標的享有合法權益,有權將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及權利依法轉讓給乙方。
6.1.3甲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
6.1.4甲方依現狀轉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資產狀況備注說明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物權資產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賃關系;有些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欠稅、欠費;有些債權及從權利未經法院確認;有些可能已逾訴訟時效;有些資產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原債權人可能欠繳部分費用;申請人為原權利人,委托人未申請變更;有些債權訴訟后可能未申請執行,有些執行中債權已有部分款項執行回收;有些債權債務人將款項還給原權利人后,由于原權利人未及時將項劃給我辦,造成轉讓債權與實際債權有差異;有些案件的債務人或擔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駁回訴訟、或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有些債權的債務人、抵押人或保證人對債務金額、抵押的有效性、保證的有效性持有異議;有些債權的抵押物可能已被處置或滅失等,有些債務企業、債務的保證人、抵押人可能已經破產或即將面臨破產清算。
6.1.5甲方轉讓標的中如有物權資產或相關抵押物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及原權利人未取得相關人民政府同意轉讓或出讓的批準文件,轉讓后甲方不負責辦理該等批準文件。
6.1.6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資產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況,甲方對于該種情況的出現對于乙方的影響無法作出估計和預測。
6.1.7本合同所列債務人所欠本金和利息,來源于中國工商銀行和甲方的會計記錄,與債務人的財務記載可能存在出入。
6.1.8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若乙方因行使訴權或者遇其他主張權利的情況,需要甲方證明與該轉讓行為有關的事實時,甲方給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證乙方主張權利能獲得有關司法部門的支持。
6.2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6.2.1 乙方確認,已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及協議附件所列資產和權利的性質、金額、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實現權利的法律障礙等一切相關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讓標的的現狀和現有資料予以受讓。乙方對前述“7.1.4”、“7.1.5”、“7.1.6” 、“7.1.7”、“7.1.8”中的陳述內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認識到了其根據本協議受讓的金融不良資產的特殊性、風險的不確定性以及回收該等不良資產可能面臨的困難,并且系經獨立慎重判斷后做出簽署本協議之決定,同意按現有狀態受讓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乙方同意按轉讓標的之目前狀況購買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簽署本《協議》后可能發生的一切風險、損失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6.2.2 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須按有關法律以及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和規定提供的除外。
6.2.3乙方保證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權利,乙方承諾受讓后在主張權利的過程中自行負責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為及其后果;
6.2.4乙方受讓上述轉讓標的后,如在主張權利過程中,義務人對債務額有異議的,乙方與義務人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6.2.5乙方確認:甲方未曾針對本《協議》項下提供給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購買的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轉讓標的的性質、狀況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的或暗示的聲明、承諾或保證。
6.2.6乙方保證:受讓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后,不會因為在主張權利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障礙或風險(如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阻礙或抗辯其實現主債權及從權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辯或瑕疵主張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讓資產(權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賠償請求。
第七條 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7.1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7.2 本協議其他條款有關于違約責任承擔的特別約定的,從該條特別約定。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 糾紛,各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條 修改與變更
10.1 本協議未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不得修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10.2 經雙方書面簽署的任何修改、變更文件構成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司法解釋的發生的任何變化,均不應成為任何一方主張本協議無效的理由。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原簽署的《保密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內容也應當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此均承諾嚴格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
12.1本協議附件《資產包清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經辦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辦公地址:
經辦人:
聯系電話:
甲方設立“資產管理計劃”,以委托資金購買乙方的票據資產。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意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轉讓標的為乙方依據本合同附件《票據資產轉讓清單》所列票據項下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票據資產”),相關票據均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未到期的商業匯票(以下簡稱“標的票據”)。
1.2《票據資產轉讓清單》內容包括轉讓標的對應的各票據的票面金額、到期日、付款人名稱、轉讓價款等事項。
1.3《票據資產轉讓清單》由甲乙雙方以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形式共同確認。
1.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轉讓標的所對應票據的票面總金額由每期《票據資產轉讓清單》確認,具體詳見附件一《票據資產轉讓清單》。
1.5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受讓的系票據資產,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轉讓價款后,轉讓標的所對應的票據資產權利即不可撤銷的轉讓給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
第二條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轉讓價款由每期《票據資產轉讓清單》確認,具體詳見附件一《票據資產轉讓清單》。
第三條轉讓標的之移轉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的轉讓價款當日將《票據資產轉讓清單》項下標的票據所對應的所有原始權利憑證(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票據本身)移交給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或甲方與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據資產服務方。
3.2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后,于甲乙雙方約定日前向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發出劃款指令,由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將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大額支付系統行號: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4.1按照本合同約定發出劃款指令,確保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支付轉讓價款;
4.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4.3有權行使與標的票據資產或標的票據有關的所有權利;
4.4因乙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承諾保證給甲方或資產管理計劃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由此而發生的一切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5.2向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或甲方與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人共同指定的票據資產服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5.3在甲方發出有關指令和要求時,協助甲方及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承諾與保證
6.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6.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基金管理資格證書;
6.1.2甲方保證以合法管理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6.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6.2.1票據真實、有效,記載事項完整;
6.2.2乙方真實享有完整的票據權利;
6.2.3票據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應當對其受讓的合法性負責;
6.2.4票據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6.2.5票據上不存在優先于甲方或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的票據權利;
6.2.6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
6.2.7票據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和完整;
6.2.8乙方將票據資產依據本協議轉讓與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背書或任何其他方式將本協議項下之票據資產或其對應的票據再行轉讓或變相轉讓與任何第三方(含法律處分和實物處分),也不得設置任何權利限制;
6.2.9乙方須確保《票據資產轉讓清單》上的要素與票據實物相符;
6.2.10乙方應對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的要式性和文義性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承擔審核責任,如發生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買入的本合同項下票據因掛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權機關采取保全、執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據款項,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涉票據款項足額劃入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的托管賬戶。
6.2.11如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非因甲方原因導致承兌人拒絕付款時,甲方向乙方主張追索權利,乙方應當在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銀行承兌匯票退票后起的3個工作日內自行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被拒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金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包括事實與本合同當事人做出的承諾和保證不符的,均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請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造成守約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請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2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項下的票據資產被拒付的,則乙方應向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賠償金額。賠償金額=被拒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價款+該被拒票據資產票面金額×0.5%/360×賠償金的計算天數。賠償金的計算天數自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支付轉讓價款之日起至甲方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收到乙方退還的轉讓價款之日止。
第八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并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五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平等互利的原則,基于乙方接受相關投資收購公司的委托,
對甲方的相關資產及相關手續進行審核,并確定公司資產轉讓意向,雙方各自遵守相關約定。
一、甲方公司資產的詳細陳述:
1、 資產范圍(附清單)
2、資產評估總價值約為(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相關評估人的簽字)
3、 資產有無設定抵押、擔保情形:
4、 如系國有資產,有無有關部門批準文件(交驗有關文件備份)
二、甲方公司
有關公司文件、財務報表、營業與資產狀況的報表(尤其是公司負債情況,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開列詳細清單):
三、保證條款:
保證上述條款及文件的'真實性,如有錯誤和不實之處,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此期間,在沒得到乙方的任何解約通知情況下,甲方不得再與
其他第三方簽訂轉讓協議。
四、過渡期條款:
1、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準備齊所有應該提交的相關資料后,本項交易開始進入過渡期。
2、 進入過渡期后,雙方應盡快取得涉及本項交易或與本項交易的實施有關聯的第三方同意、授權及核準;
3、 乙方承諾在此過渡期內妥善保存管理目標公司的一切資產;直至雙方確認移交完畢。
4、 為維護甲方公司的現狀,防止甲方利用其尚為目標公司之機,變相從公司獲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資產價值減少;否則甲方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 雙方對于收購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均負有保密義務,以免節外生枝。
五、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
a,甲方在收到第一批資金款后開始辦理有關產權證照轉戶手續;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做變更手續。
b,資產移交期限;甲方在收到轉讓資金款達到30%以上時,開始辦理資產與人事移交。
c,分批移交,移交時間表。(甲方另附時間表乙方確認生效)
d,甲方在收到轉讓資金款達到70%以上時,甲方將辦完所有移交手續,并保證乙方與關聯交易第三方日后的正常管理,企業運營,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
a,甲方的所有相關資料齊全后,開始進入過渡期,實施第三方關聯交易。
b,以分批付款方式進行交割,但不排除第三方關聯交易的一次性付款方式;
c,如果發現甲方使用欺騙、虛假以及其他損害乙方的行為,乙方有權追討回全部資金款并有權追償甲方的相關責任。
六、現有職工安置問題:
企業轉讓移交之后,由新的管理機構進行人事安排與調整。
賠償責任。
七、本意向書生效條件
1、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必須齊全,真實、合法。
2、 乙方進行評估與適時監督管理并確認本項交易可以繼續執行。
3、 因各種原因影響乙方與關聯交易第三方對本項交易的進行。
甲方: 乙方:法人: 代表: 銀行賬戶:
20__年 月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六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全體股東自愿,將甲方全部資產轉讓給乙方,有關轉讓事項雙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元,余款 元,待相關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 日內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轉讓款的同時,甲方應將審計報告書中所列全部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移交給乙方。雙方代表在資產移交清單上簽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財產的所有權。
四、甲方應協同乙方將甲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時應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依法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東對公司轉讓給乙方之前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方應保證除審計報告列明公司所欠債權債務外沒有其它債權債務,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東全部承擔。
六、甲方及其原股東對依照本合同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財產權屬保證真實合法,沒有任何權利、權屬爭議糾紛,若因此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和本轉讓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東將賠償乙方因履行該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項總額的2倍予以補償。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簽訂的有關協議、合同等文件隨本轉讓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終止,確實需要延續的,由乙方對原協議、合同進行書面確認或重新與第三方簽訂。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乙方所屬,甲方應無條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權屬證、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企業代碼證、商標使用證、企業檔案資料等所有相關文件。
九、因本轉讓合同所產生的稅費等支出,按法律規定由各方自行承擔,法律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積極協調企業廠區內外圍環境,確保乙方水、電路暢通,與周邊單位、人員和諧,若因甲方與周邊環境糾紛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甲方及其原股東應予全額賠償。
十一、本協議簽訂生效后,若甲方違反協議,應支付乙方轉讓款10%的違約金給乙方;若乙方違反協議,亦應支付給甲方轉讓款的10%違約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書,指定 為全權代理經辦人,具體與乙方接洽,負責經辦履行合同相關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或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附:1、財產移交清單
2、證件等文件移交清單
3、企業資產審計報告
20xx年1月9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七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人):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青島市市北區遼源路257號9號樓 電話:0532-55567295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孫偉東 職務:總經理
乙方(受讓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1條 定義
1.1信貸資產:指甲方依據借款合同發放貸款后所享有的對債務人的債權(包括但不限于收取本金及相應應收未收利息、罰息的所有權利),以及附屬于主債權的擔保合同權益等從權利。在本合同中,除非特別說明,標的資產、轉讓標的與信貸資產具有相同的含義。
1.2借款合同:是指附件《信貸資產轉讓清單》中所列的甲方與債務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及其所有的附屬文件以及對該等合同及附屬文件的任何有效變更。
1.3 轉讓日:指乙方將轉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賬戶之日。
1.4債權文件:指與確認、行使債權相關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放款憑證、他項權證(如有)等。
1.5債務人:指貸款合同項下的(各個)債務人。
1.6擔保人:指為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各個)擔保人(如有)。 1.7年:以365天計算。 第2條 轉讓標的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受讓《信貸資產轉讓清單》(附件1)中所列的信貸資產的本金及應收未收利息、罰息,共 筆,截至 年 月 日,信貸資產本金余額為 元。
甲方保證信貸資產符合以下條件:
(1)甲方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并且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債權文件在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均為合法有效并可執行的。
(2)信貸資產依據合同性質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轉讓的,并且借款合同、擔保合同中沒有禁止信貸資產轉讓的約定。
(3)甲方此前對債務人未行使解除權、抵銷權、變更權、中止權及終止權,即便行使了某一項或多項權利,也不構成對信貸資產的損害,并已如實告知乙方。甲方此前未在信貸資產上設臵債務負擔,也未曾部分或全部免除借款合同中債務人的債務。
第3條 轉讓價款及支付
3.1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價款幣種為人民幣,作為乙方受讓甲方持有的信貸資產的對價,金額為: 元(小寫), (大寫)。
3.2,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3.1條約定的轉讓價款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戶名: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 賬號:236415771297;
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麥島路支行
3.4自轉讓日起,信貸資產收益權及信貸資產涉及的風險全部轉移至乙方名下,信貸資產未來發生的損失及收益均與甲方無關,乙方享有信貸資產項下的全部權益。
第4條 標的資產的交割
4.1自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債權文件清單》(格式見附件2),雙方按照《債權文件清單》進行逐一核對。所有的債權文件均應為原件,甲方保證債權文件真實、準確、完整。
4.2核對完畢后,甲方應將一套與原件相符的債權文件復印件(由甲方蓋章確認)交付給乙方。交付完畢后,雙方簽署《債權文件交割確認函》。
第5條 債權轉讓通知及擔保權利變更
5.1 甲方應依法將債權轉讓事項通知債務人、保證人等義務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甲方轉讓的信貸資產有抵押、質押、保證等擔保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與擔保權利變更相關的手續。
第6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6.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獲得當地行政審批部門的開業許可。
6.2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6.3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收取信貸資產轉讓價款。
6.4 甲方未就轉讓標的的性質、條件或可回收性做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或暗示的聲明和保證,亦未對乙方的預期收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聲明和保證。
第7條 乙方聲明與保證
7.1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獨立法人單位。
7.2乙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7.3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甲方購買信貸資產,且乙方用于購買信貸資產的財產來源合法有效。
7.4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支付轉讓價款。 7.5乙方不得將信貸資產進行再轉讓。
7.6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已經披露和未披露的關于轉讓標的存在或潛在存在的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自愿承擔因轉讓標的現狀和本次交易的風險可能造成的一切損失以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后果。
7.7乙方已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并有機會對相關條款提出意見。乙方承諾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放棄基于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的任何瑕疵,以誤解、顯示公平、欺詐、重大誤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張變更、撤銷合同或申請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權利。
第8條 保密
本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對于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1)基于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轉讓通知義務,向相關債務人披露; (2)向正常業務中所雇用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進行的披露;
(3)該等資料和文件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要求; (4)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序或類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據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5)受讓人再轉讓信貸資產時向新受讓人所進行的披露。 第9條 違約責任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應如約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10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的條款作出補充或變更;一方以出具承諾函或保證函的形式對本合同的部分條款作出修正,另一方接受的,視為雙方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3本合同生效后,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11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任何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關于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將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12條 通知和送達
12.1任何一方向其他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往來文件(以下統稱為“往來文件”),應按照本合同記載的其他方的聯系方式,以專人遞送、特快專遞、掛號信或傳真方式發出,并在下述條件下送達生效:以專人遞送的,在專人遞送之交付日視為送達;特快專遞或掛號信方式發出的,以收件人簽收日為送達日;收件人未簽收的,以寄出日后的第5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出的,以發出方收到傳真發出確認回執時視為送達;同時采用上述幾種方式的,以其中最快達到對方者為準。
12.2本合同項下的經辦人或經辦人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變更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其他方在收到有關變更通知之前根據變更前的聯系方式所發出的往來文件視為有效
第13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青島邦信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八
甲方(轉讓方):
法人代表:
乙方(受讓方):
法人代表:
甲、乙雙方就轉讓相關資產,經協商一致后,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轉讓資產情況
甲方轉讓的資產系坐落于桐梓縣燎原鎮大關村甲方廠區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部分機械設備、供電線路等(詳見《轉讓資產清單》)。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人民幣貳仟萬元(¥:20xx萬元)。
2、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萬元(¥:10萬元),合同履行完畢,定金充抵轉讓款。
(2)協議簽訂后15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壹佰萬元(100萬元)。
(3)20x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4)20x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5)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轉讓款柒佰萬元(700萬元)。
三、資產移交時間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后,甲方應于10日內停止生產,并在15日內移交甲方辦公綜合樓,職工宿舍、辦公樓旁的土地一幅(面積:約40畝),甲方保留幾間辦公室和職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員監督合同執行和配合,辦理資產的相關事項,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甲方在2個月內處理搬遷廠房內的設備,同時在15天內辦理移交全部資產。
3、甲方資產移交后,相關風險責任即轉移給乙方,從資產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電、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轉讓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資產,包括生產經營權、資質、長期投資股權、債權債務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轉讓款,造成停產損失,乙方同意補讓支付銀行利息從20xx年11月25日起分兩個時間段支付,首次支付期為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12萬元,第二次支付期間為20x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止,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6萬元,補償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全部資產權屬清楚,無其他共有權人、無權屬糾紛。如有糾紛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甲方屬違約責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后,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轉讓資產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資產轉讓、產權變更登記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支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接收資產后,進場施工修建的所有設施、設備、建筑物等均歸甲方所有。
2、甲方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違約不足以彌補未違約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
本合同簽訂20xx年6月25日,具備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九
出讓方(下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下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公司(以下簡稱轉讓公司)系甲方于 年 月 日投資注冊的獨資控股公司,注冊資本 萬元,營期限為 年。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有意將該公司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政策之規定,并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轉讓公司名稱為 公司,注冊資本 萬元(無形資產占 %),評估價值 萬元,涉及土地 平方米、房產 平方米,涉及員工安置 人,涉及銀行債權 萬元(具體見資產及負債表),住所地: ,經營范圍:
二、員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員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方式處理:
三、債權、債務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除資產及負債表述明的資產之外的全部債權債務,均以企業變更登記時間為界,此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此后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且各自經辦的亦由各自承擔。
四、土地及房產權屬的處理
本合同轉讓公司坐落場所的土地性質為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一并由乙方接收
五、公司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字后 日內,乙方預支付甲方 %轉讓價款。甲方將企業全部檔案資料全部移交給乙方,雙方在資產及負債表上簽字認可,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在交割前的安全完整;
2、本合同簽字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前往相關部門辦理完企業變更登記手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剩余 %轉讓價款。
六、產權交割
雙方辦理完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收到乙方100%轉讓價款后,雙方憑資產及負債表所述資產進行核準并再次簽字,轉讓公司及時交割給乙方管業,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公司全部權利義務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擔任何權利義務。
七、費用和稅費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費用和稅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八、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上述標的物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該標的物未設定抵押、質押,未被查封,且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后,乙方即具有公司全部權利;
3、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4、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轉讓價款。
5、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公司擁有的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7、 自公司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8、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九、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十、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一約定,應承擔違約金 元,并賠償相應損失,另一方有權及時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
十二、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后,應于 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
1、企業資產表雙方簽字后作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共 頁,附件 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委托的會員各執 份;產權交易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十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協議簽定于(地址):
鑒于:
1、甲方在20xx 年 7月 31日公告了擬出售的資產包組合,并于乙方競價前將擬轉讓資產包組合及資產包內資產項目的調整情況書面(包括電子光盤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對資產包內不良資產的狀況已有充分的了解,雙方一致同意以資產包內資產(包括債權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權資產、實物資產、抵債資產、有關訴訟費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本次交易的轉讓標的,最終標的金額以甲方審批同意并報經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數據為準,其有關資料已列于本協議附件。
2、在轉讓標的的現有狀況下,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對價,將標的項下主權利以及相應的從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標的并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悉數支付轉讓價款。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 甲方同意將其對轉讓標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的330項(筆) 年 月 日 (以下稱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 項(筆)債權資產整體債權(股權)余額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項股權資產 元, 項抵債資產 元(上述轉讓標的的明細見附件清單),按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1.2上述轉讓標的從資產交割“基準日”基準日至全部資產交割手續辦理完畢期間收到的全部收
入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價款與支付
2.1 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2 在本協議簽署后七日內,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將作為首付款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30日內支付剩余應付款項的50%即(大寫) 元,(小寫) 元,,在本協議簽署后45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項。應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劃付至甲方指定賬戶(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證金 萬元,因此,乙方此次實際補交付轉讓價款剩余未交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甲方開戶行:
賬戶名稱:
賬號:
2.3如本協議簽署后后七日內乙方未能足額乙方未能履行2.2之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未交付的轉讓價款,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罰金, 違約罰金的計算標準為自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每延期一個自然天按照應補足余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規定,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并有權采取相應的一切措施。乙方鄭重承諾:若發生本款敘述的乙方單方面毀約情況,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還,做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賠償金處理。
第三條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的轉移
3.1 自本協議生效乙方付清本協議2.1規定之轉讓價款之日起,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3.2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其相關的全部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證債權、 抵押權、質押權)也一同轉讓給乙方。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3.3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本次標的債權資產有關的涉及中介機構的委托代理協議(合同)也一同轉讓給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現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否則乙方作為新的委托方,應當繼續接受原委托代理協議(合同)的約束,并承繼甲方與受托人
3.4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本協議2.2約定的付款期內以及甲乙雙方辦理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的期間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應當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
3.5如乙方能夠完全履行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書面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此30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3.6甲方應在交割時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貸款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2《擔保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3《保證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4貸款借據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5訴訟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6和解協議、法院判決或轉讓協議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9房地產抵押確認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0其他財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1原權利人將轉讓標的轉讓給甲方時,由原權利人和甲方達成的有關協議,以及相關的轉讓通知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2有關的催收通知及回執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資者審閱文檔”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認為應當移交的有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第四條 共管期內事項的有關約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于甲方轉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甲方原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就打包轉讓其原持有的天津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市設備調劑租賃公司、天津金榮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資產一事,已經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業董事會并通過董事會秘書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鑒于股權資產的特殊性,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并授權甲方與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關股東協商處理有關問題,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共管期結束后,甲方將不再參與資產包內股權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理。在共管期間或之后,乙方對涉及受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權利的行使和處置(如甲方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對股權資產優先購買權等問題),應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如果上述三戶企業的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其購買價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價格(有關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則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如果其他股東的報價低于甲方所列價格,則由乙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由乙方授權甲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4.28在本《協議》簽署后3.4規定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甲方對其受讓的標的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現金金額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費。
4.3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共管期,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長對部分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則在雙方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約定。 第四第五條 稅負的承擔
4.1 因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資產轉讓而產生的稅負,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條 其他特別約定
5.1轉讓標的狀況:資產包內的不良資產可能存在各種法律上和事實上的瑕疵。甲方依現狀出售,乙方依現狀購買。乙方承諾不對資產包內任何單項或多項資產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實現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爭議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5.2鑒于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由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擔保的情形,乙方承諾不對以上擔保主體行使追索權及要求賠償。
5.3鑒于本協議簽署前,甲方已實際對部分標的資產進行管理、處置及為了維權等需要進行了相關工作,對本協議生效日前甲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的全部或部分處置行為或為了維權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應的處置結果,乙方同意無條件予以認可并接受。
5.4甲方轉讓上述的債權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國家法律、法規所允許的手段和方式向義務人主張權利,乙方簽訂本協議視為知悉甲方的這一要求。
5.5自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即受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5.6乙方受讓上述債權資產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
5.7乙方受讓上述債權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6.1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6.1.1 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標的為金融不良資產,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償的困難性。
6.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對轉讓標的享有合法權益,有權將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及權利依法轉讓給乙方。
6.1.3甲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據
6.1.4甲方依現狀轉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資產狀況備注說明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物權資產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賃關系;有些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欠稅、欠費;有些債權及從權利未經法院確認;有些可能已逾訴訟時效;有些資產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原債權人可能欠繳部分費用;申請人為原權利人,委托人未申請變更;有些債權訴訟后可能未申請執行,有些執行中債權已有部分款項執行回收;有些債權債務人將款項還給原權利人后,由于原權利人未及時將項劃給我辦,造成轉讓債權與實際債權有差異;有些案件的債務人或擔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駁回訴訟、或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有些債權的債務人、抵押人或保證人對債務金額、抵押的有效性、保證的有效性持有異議;有些債權的抵押物可能已被處置或滅失等,有些債務企業、債務的保證人、抵押人可能已經破產或即將面臨破產清算。
6.1.5甲方轉讓標的中如有物權資產或相關抵押物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及原權利人未取得相關人民政府同意轉讓或出讓的批準文件,轉讓后甲方不負責辦理該等批準文件。
6.1.6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資產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況,甲方對于該種情況的出現對于乙方的影響無法作出估計和預測。
6.1.7本合同所列債務人所欠本金和利息,來源于中國工商銀行和甲方的會計記錄,與債務人的財務記載可能存在出入。
6.1.8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若乙方因行使訴權或者遇其他主張權利的情況,需要甲方證明與該轉讓行為有關的事實時,甲方給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證乙方主張權利能獲得有關司法部門的支持。
6.2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6.2.1 乙方確認,已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及協議附件所列資產和權利的性質、金額、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實現權利的法律障礙等一切相關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讓標的的現狀和現有資料予以受讓。乙方對前述“7.1.4”、“7.1.5”、“7.1.6” 、“7.1.7”、“7.1.8”中的陳述內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認識到了其根據本協議受讓的金融不良資產的特殊性、風險的不確定性以及回收該等不良資產可能面臨的困難,并且系經獨立慎重判斷后做出簽署本協議之決定,同意按現有狀態受讓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乙方同意按轉讓標的之目前狀況購買轉
6.2.2 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須按有關法律以及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和規定提供的除外。
6.2.3乙方保證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權利,乙方承諾受讓后在主張權利的過程中自行負責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為及其后果;
6.2.4乙方受讓上述轉讓標的后,如在主張權利過程中,義務人對債務額有異議的,乙方與義務人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6.2.5乙方確認:甲方未曾針對本《協議》項下提供給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購買的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轉讓標的的性質、狀況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的或暗示的聲明、承諾或保證。
6.2.6乙方保證:受讓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后,不會因為在主張權利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障礙或風險(如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阻礙或抗辯其實現主債權及從權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辯或瑕疵主張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讓資產(權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賠償請求。
第七條 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7.1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7.2 本協議其他條款有關于違約責任承擔的特別約定的,從該條特別約定。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 糾紛,各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條 修改與變更
10.1 本協議未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不得修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10.2 經雙方書面簽署的任何修改、變更文件構成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司法解釋的發生的任何變化,均不應成為任何一方主張本協議無效的理由。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原簽署的《保密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內容也應當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此均承諾嚴格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
12.1本協議附件《資產包清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十一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鑒于: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為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于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著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盡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并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制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產品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署的并已履行交貨義務,但依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并未有規定),甲方仍處于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后安裝或其它售后服務義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后,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后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后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后安裝及其它售后服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后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歷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為終局數據。如經審計,依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后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商標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商標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對于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整。經過上述調整后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適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于轉讓價格總額扣除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后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第八條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權屬證明文件;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準;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準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該日)后,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后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后(包括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義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后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括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并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后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并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并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準,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并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并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準、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準、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為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范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并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制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并將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并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系的權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系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為,亦不忽略任何行為,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并保證在交割日后,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并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
(2)甲方并無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置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并無設置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并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于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并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于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為有關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善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許可權或其他負擔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則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使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十條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準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關企業的商標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并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后,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準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后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后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并須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后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準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并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并應補充現時或日后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于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于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有關物業資料(略)
三、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對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就轉讓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確認批文及對資產轉讓行為出具的批文(略)
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略)
六、《勞務安排協議》(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十二
企業(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資產受讓方: 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鑒于
第一條 甲方企業性質: ,注冊資本 元,主營 業務 ,甲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約定條件將其企業資產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乙方企業性質: ,注冊資本 元,主營 業務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約定條件受讓甲方企業的資產。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企業全部資產(以下簡稱目標企業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條 目標企業資產條款
目標企業資產包括如下:
1、土地使用權
位于 市 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 年,土地使用權證號: 。
2、房屋所有權
位于 市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權,房產證號: 。
3、固定資產所有權
目標企業廠房內所有的機器、設備、設施(包括設備資料及所有目標企業檔案資料、備品備件及辦公用品)。
4、無形資產所有權
目標企業“ 牌”注冊商標,商標注冊證號: 。
(詳見企業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和目標資產明細單。)
第二條 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目標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前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其中包括欠職工工資、社會統籌保險金及稅費)不在本次合同簽訂的轉讓資產以內,由甲方自行處理。如發生由此所引起的訴訟和糾紛,由甲方予以處理。
第三條 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條款
現雙方議定資產整體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該價格包括甲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價款,但不包括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及在轉讓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稅費。
乙方分兩期支付轉讓價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價款的50%,即人民幣 萬元;甲方完成資產權屬在土地管理等部門變更登記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剩余轉讓價款,即轉讓價款的50%,即人民幣 萬元。
第四條 履行條款(資產交付條款):
1、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根據作為合同附件的目標資產明細單進行資產清點工作,資產清點工作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完成。
2、在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項到位后,甲方承諾在30日內負責為乙方辦理目標資產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包括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固定資產變更登記和無形資產變更登記手續。
3、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辦理權屬轉讓手續所需的工本費、手續費由乙方負擔。
4、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目標資產權屬變更登記完畢之日的過渡期內,甲方應妥善善意管理目標資產,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標資產的行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條款
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保證目標資產明細單上所列關于目標資產的質量狀況、使用年限、性能狀況等情況真實;
(2)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并無查封,并且甲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有關所購資產產權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負擔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損失;
(3)關于目標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已獲得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復,甲方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已做出同意轉讓目標資產的決議;
(4)甲方上述陳述和保證在目標資產交付之日起2年內有效。
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將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誠信履行義務;
(2)乙方保證受讓目標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
第六條 保密條款
對于在本次目標資產轉讓中甲乙雙方獲取的關于對方一切商業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雙方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強制性規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或在約定期限內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完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甲方應按資產轉讓價款總額10%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合同所約定的款項,如不能按時支付,則乙方按同期應付額10%計賠甲方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設附件五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備條件,附件包括:
1、有關政府部門出具的同意甲方轉讓資產的批復;
2、目標資產明細清單;
3、土地使用權屬證明(使用權證和土管局證明);
4、房屋產權證明(所有權證和房管局證明);
5、甲方股東會、董事會等有權決定轉讓者同意目標資產轉讓的決議。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形式確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副本十份,相關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 ? ? ? ?乙方: (蓋章)
代表人:(簽字) ? ? ?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十三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協議簽定于(地址):
鑒于:
1、甲方在20xx 年 7月 31日公告了擬出售的資產包組合,并于乙方競價前將擬轉讓資產包組合及資產包內資產項目的調整情況書面(包括電子光盤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對資產包內不良資產的狀況已有充分的了解,雙方一致同意以資產包內資產(包括債權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權資產、實物資產、抵債資產、有關訴訟費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本次交易的轉讓標的,最終標的金額以甲方審批同意并報經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數據為準,其有關資料已列于本協議附件。
2、在轉讓標的的現有狀況下,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對價,將標的項下主權利以及相應的從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標的并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悉數支付轉讓價款。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 甲方同意將其對轉讓標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的330項(筆) 年 月 日 (以下稱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項(筆)債權資產整體債權(股權)余額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項股權資產 元,項抵債資產元(上述轉讓標的的明細見附件清單),按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1.2上述轉讓標的從資產交割“基準日”基準日至全部資產交割手續辦理完畢期間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價款與支付
2.1 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2 在本協議簽署后七日內,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將作為首付款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30日內支付剩余應付款項的50%即(大寫) 元,(小寫) 元,,在本協議簽署后45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項。應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劃付至甲方指定賬戶(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證金 萬元,因此,乙方此次實際補交付轉讓價款剩余未交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甲方開戶行:
賬戶名稱:
賬號:
2.3如本協議簽署后后七日內乙方未能足額乙方未能履行2.2之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未交付的轉讓價款,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罰金, 違約罰金的計算標準為自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每延期一個自然天按照應補足余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規定,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并有權采取相應的一切措施。乙方鄭重承諾:若發生本款敘述的乙方單方面毀約情況,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還,做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賠償金處理。
第三條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的轉移
3.1自本協議生效乙方付清本協議2.1規定之轉讓價款之日起,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3.2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其相關的全部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證債權、 抵押權、質押權)也一同轉讓給乙方。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3.3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本次標的債權資產有關的涉及中介機構的委托代理協議(合同)也一同轉讓給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現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否則乙方作為新的委托方,應當繼續接受原委托代理協議(合同)的約束,并承繼甲方與受托人的委托代理關系以及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
3.4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本協議2.2約定的付款期內以及甲乙雙方辦理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的期間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應當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
3.5如乙方能夠完全履行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書面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此30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3.6甲方應在交割時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貸款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2《擔保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3《保證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4貸款借據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5訴訟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6和解協議、法院判決或轉讓協議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9房地產抵押確認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0其他財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1原權利人將轉讓標的轉讓給甲方時,由原權利人和甲方達成的有關協議,以及相關的轉讓通知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2有關的催收通知及回執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資者審閱文檔”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認為應當移交的有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第四條 共管期內事項的有關約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于甲方轉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甲方原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就打包轉讓其原持有的天津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市設備調劑租賃公司、天津金榮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資產一事,已經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業董事會并通過董事會秘書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鑒于股權資產的特殊性,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并授權甲方與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關股東協商處理有關問題,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共管期結束后,甲方將不再參與資產包內股權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理。在共管期間或之后,乙方對涉及受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權利的行使和處置(如甲方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對股權資產優先購買權等問題),應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如果上述三戶企業的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其購買價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價格(有關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則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如果其他股東的報價低于甲方所列價格,則由乙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由乙方授權甲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4.28在本《協議》簽署后3.4規定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甲方對其受讓的標的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現金金額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費。
4.3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共管期,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長對部分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則在雙方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約定。
第四第五條 稅負的承擔
4.1 因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資產轉讓而產生的稅負,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第六條 其他特別約定
56.1轉讓標的狀況:資產包內的不良資產可能存在各種法律上和事實上的瑕疵。甲方依現狀出售,乙方依現狀購買。乙方承諾不對資產包內任何單項或多項資產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實現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爭議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56.2鑒于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由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擔保的情形,乙方承諾不對以上擔保主體行使追索權及要求賠償。
56.3鑒于本協議簽署前,甲方已實際對部分標的資產進行管理、處置及為了維權等需要進行了相關工作,對本協議生效日前甲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的全部或部分處置行為或為了維權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應的處置結果,乙方同意無條件予以認可并接受。
56.4甲方轉讓上述的債權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國家法律、法規所允許的手段和方式向義務人主張權利,乙方簽訂本協議視為知悉甲方的這一要求。
5.5自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即受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56.65乙方受讓上述債權資產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
5.7乙方受讓上述債權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
第六第七條 聲明與保證
67.1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67.1.1 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標的為金融不良資產,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償的困難性。
67.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對轉讓標的享有合法權益,有權將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及權利依法轉讓給乙方。
67.1.3甲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
67.1.4甲方依現狀轉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資產狀況備注說明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物權資產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賃關系;有些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欠稅、欠費;有些債權及從權利未經法院確認;有些可能已逾訴訟時效;有些資產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原債權人可能欠繳部分費用;申請人為原權利人,委托人未申請變更;有些債權訴訟后可能未申請執行,有些執行中債權已有部分款項執行回收;有些債權債務人將款項還給原權利人后,由于原權利人未及時將項劃給我辦,造成轉讓債權與實際債權有差異;有些案件的債務人或擔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駁回訴訟、或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有些債權的債務人、抵押人或保證人對債務金額、抵押的有效性、保證的有效性持有異議;有些債權的抵押物可能已被處置或滅失等,有些債務企業、債務的保證人、抵押人可能已經破產或即將面臨破產清算。
67.1.5甲方轉讓標的中如有物權資產或相關抵押物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及原權利人未取得相關人民政府同意轉讓或出讓的批準文件,轉讓后甲方不負責辦理該等批準文件。
67.1.56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資產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況,甲方對于該種情況的出現對于乙方的影響無法作出估計和預測。
67.1.67本合同所列債務人所欠本金和利息,來源于中國工商銀行和甲方的會計記錄,與債務人的財務記載可能存在出入。
67.1.78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若乙方因行使訴權或者遇其他主張權利的情況,需要甲方證明與該轉讓行為有關的事實時,甲方給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證乙方主張權利能獲得有關司法部門的支持。
67.2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67.2.1 乙方確認,已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及協議附件所列資產和權利的性質、金額、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實現權利的法律障礙等一切相關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讓標的的現狀和現有資料予以受讓。乙方對前述“7.1.4”、“7.1.5”、“7.1.6” 、“7.1.7”、“7.1.8”中的陳述內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認識到了其根據本協議受讓的金融不良資產的特殊性、風險的不確定性以及回收該等不良資產可能面臨的困難,并且系經獨立慎重判斷后做出簽署本協議之決定,同意按現有狀態受讓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乙方同意按轉讓標的之目前狀況購買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簽署本《協議》后可能發生的一切風險、損失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67.2.2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須按有關法律以及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和規定提供的除外。
67.2.3乙方保證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權利,乙方承諾受讓后在主張權利的過程中自行負責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為及其后果;
67.2.4乙方受讓上述轉讓標的后,如在主張權利過程中,義務人對債務額有異議的,乙方與義務人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67.2.5乙方確認:甲方未曾針對本《協議》項下提供給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購買的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轉讓標的的性質、狀況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的或暗示的聲明、承諾或保證。
67.2.6乙方保證:受讓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后,不會因為在主張權利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障礙或風險(如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阻礙或抗辯其實現主債權及從權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辯或瑕疵主張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讓資產(權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賠償請求。
第七第八條 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78.1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78.2 本協議其他條款有關于違約責任承擔的特別約定的,從該條特別約定。
第八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第十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9.2 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 糾紛,各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一條 修改與變更
1011.1 本協議未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不得修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1011.2 經雙方書面簽署的任何修改、變更文件構成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司法解釋的發生的任何變化,均不應成為任何一方主張本協議無效的理由。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原簽署的《保密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內容也應當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此均承諾嚴格履行。
第十二三條 其他
1113.1本協議附件《資產包清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13.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十四
甲方(轉讓方):貴州愛東電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薛峰
乙方(受讓方):貴州華宏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廖俊權
甲、乙雙方就轉讓相關資產,經協商一致后,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轉讓資產情況
甲方轉讓的資產系坐落于桐梓縣燎原鎮大關村甲方廠區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部分機械設備、供電線路等(詳見《轉讓資產清單》)。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人民幣貳仟萬元(¥:20xx萬元)。
2、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萬元(¥:10萬元),合同履行完畢,定金充抵轉讓款。
(2)協議簽訂后15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壹佰萬元(100萬元)。
(3)20x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4)20x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陸萬元(600萬元)。
(5)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轉讓款柒佰萬元(700萬元)。
三、資產移交時間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后,甲方應于10日內停止生產,并在15日內移交甲方辦公綜合樓,職工宿舍、辦公樓旁的土地一幅(面積:約40畝),甲方保留幾間辦公室和職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員監督合同執行和配合,辦理資產的相關事項,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甲方在2個月內處理搬遷廠房內的設備,同時在15天內辦理移交全部資產。
3、甲方資產移交后,相關風險責任即轉移給乙方,從資產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電、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轉讓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資產,包括生產經營權、資質、長期投資股權、債權債務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轉讓款,造成停產損失,乙方同意補讓支付銀行利息從20xx年11月25日起分兩個時間段支付,首次支付期為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12萬元,第二次支付期間為20x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止,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6萬元,補償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全部資產權屬清楚,無其他共有權人、無權屬糾紛。如有糾紛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甲方屬違約責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后,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轉讓資產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資產轉讓、產權變更登記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支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接收資產后,進場施工修建的所有設施、設備、建筑物等均歸甲方所有。
2、甲方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違約不足以彌補未違約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
本合同簽訂20xx年6月25日,具備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十五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訂立。
鑒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并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 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鑒于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于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范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鑒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于 年 月 日向 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征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后,若發現屬于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鑒證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 (簽章)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十六
出讓方: 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湖北興發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站住房資產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其中:南陽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00.15萬元、九沖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89.15萬元、蒼坪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92.32萬元,共計381.62萬元;沒有計提折舊。
二、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的電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設置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電站住房轉讓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置電站住房,并不得以電站住房所有權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承諾其本次受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3、乙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十七
合同編號:
出讓方(甲方):杭州漢羽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傳真: 電話:
受讓方(乙方):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傳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擔保法》及相關法律和法規,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下稱“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本合同以見附件中《質權轉讓標的清單》中所列的甲方與各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及其擔保合同為基礎,原借款合同副本、保證合同副本或抵/質押合同副本、抵/質押權利憑證原件、借款借據副本(復印件)、債權轉讓通知書以及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質權轉讓價款的劃款憑證為本回購合同的見附件,沒有副本文件的,應為加蓋甲方公章的正本復印件。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一)本合同所稱回購型質權轉讓業務,指依據協議約定,甲方在出讓質權的同時,與乙方約定在將來一個確定的日期,以約定價格無條件購回其出讓給乙方的質權。
(二)本合同所稱轉讓標的為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轉讓的質權。
(三)本合同所稱轉讓價款為轉讓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質權交易價款。
第二條 質權轉讓
(一)甲方向乙方申請質權轉讓時,應當向乙方提交《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申請書》以及乙方要求提供的借款人有關資料,相關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副本或復印件等。
(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質權轉讓標的清單》項下的信貸資產主債權及從債權(包括但不限于擔保債權、違約金債權、損失賠償債權、利息債權)由甲方轉讓給乙方,債權轉讓在甲乙雙方之間生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填寫并向乙方提交經其有權簽字人簽字并蓋章的《債權轉讓通知書》。乙方暫不將《債權轉讓通知書》寄送借款人、擔保人。但在甲方不履行回購義務時,乙方有權向借款人及擔保人發出該通知。
第三條 賬戶監管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在乙方開設專用存款賬戶,戶名 ,賬號: 。甲方完全履行回購義務前,凡本資產轉讓協議所涉借款人歸還的任何款項應當且僅能進入該賬戶,該賬戶不得撤銷、轉移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甲方同意該專用賬戶由乙方監管,乙方有權對該賬戶實施監控。在甲方完全履行回購義務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該賬戶內資金不得支出,不得質押給第三人,也不得用于清償或抵銷第三人的債權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條 轉讓價款
(一)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二)轉讓價款支付的前提條件:
1. 本合同所述的借款合同至今尚未發生違約事件,尚無任何爭議或糾紛的發生。
2. 甲方已將本合同所述的借款合同副本、保證合同副本或抵/質押合同副本、抵/質押權利憑證副本(復印件)以及借款借據副本(復印件)交乙方收執,且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已確認無誤。
3、甲方已將經有權簽字人簽字并蓋章的債權轉讓通知書交乙方收執。
4.雙方約定的其他劃撥信貸資產轉讓價款的前提條件: 。
(三)乙方在甲方滿足上述前提條件后 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轉讓價款一次性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五條 質權回購利率及計息
(一)本合同執行的年利率為 %。
(二)本合同項下轉讓價款的起息日為轉讓價款劃至甲方指定賬戶之日。本合同項下轉讓價款按日計息。
第六條 回購
(一)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轉讓期限為 天。本合同簽訂之
日為信貸資產轉讓日, 年 月 日為信貸資產回購日,回購金額為轉讓價款加上回購利息,共計 (幣種) 元(大寫)。
(二)甲方應于回購日將本合同項下轉讓價款和回購利息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回購日,甲方履行完回購義務后,甲方對其在乙方開立的專用賬戶內資金方可支出或進行其它處臵。乙方應將預留的債權轉讓通知書正本、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副本等文件返還甲方。
第七條 借款人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時,甲方應在接到借款人提前還款的申請后于一個工作日內立即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任意一種處理方式:
(一)要求甲方將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款項立即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專用賬戶由乙方進行監管。
(二)要求甲方立即履行提前回購義務。借款人提前還款日即提前回購日,甲方將轉讓價款及回購利息劃給乙方,履行回購義務;乙方收妥轉讓價款及回購利息后,應將債權轉讓通知書、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副本等文件返還甲方。甲方提前履行回購義務后,甲方對其在乙方開立的專用賬戶內資金方可進行處臵。
第七條 提前回購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回購其轉讓給乙方的全部信貸資產:
1.甲方或借款人生產經營困難、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影響其履行回購或還款義務的。
2.甲方或借款人依法申請或被第三方申請破產、重組、托管或其他類似法律程序,或者發生合并、分立、重組、兼并、收購、破產等情形。
3.甲方或借款人出現的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行使債權的情形。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提前回購通知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支付回購價款的義務,乙方隨后將提前回購的質權項下債權轉回給甲方。
(二)甲方提前回購應該按照實際用款天數及本合同第五條確定的回購利率計算利息,并應于回購當日將本合同項下轉讓價款和提前回購利息一次性劃入第六條中乙方指定賬戶。甲方履行完回購責任后,可取回債權轉讓通知書、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副本文件或復印件。
(三)除依本條第(一)款、第七條、乙方采取違約救濟措施或本合同約定的其它情形而導致的甲方提前回購的情形外,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回購時,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對方同意,可提前回購。
第九條 逾期回購
(一)甲方若在回購日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回購義務,乙方有權自回購日次日起按照 的日利率向甲方計收逾期利息,逾期利息=逾期未付款金額×逾期利率×逾期天數。
(二)甲方未履行回購義務的,乙方有權代甲方向借款人和擔保人發出依本合同約定留存的《債權轉讓通知書》,要求借款人向乙方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擔保人承擔其擔保責任。
(三)甲方未按時履行回購義務的,乙方有權扣劃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專用賬戶內資金以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所有營業機構開立的賬戶上扣收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回購而未購回的轉讓價款、回購利息和逾期利息等應付費用。甲方賬戶余額不足以扣劃的,乙方有權采取法律手段進行追收。
第十條 甲方承諾與保證
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向乙方作如下承諾和保證:
(一)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業務,具備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資格。
(二)甲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所應有的內部授權,不違反甲方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轉讓信貸資產的真實情況,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向乙方所披露的信息及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單據、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
(四)甲方對轉讓的質權項下債權與借款人未約定抵銷、禁止或限制轉讓該債權,并保證也不增加類似約定;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借款合同中涉及借款金額、還款日等可能影響乙方債權的要素進行更改。
(五)甲方所轉讓的信貸資產項下債權不存在任何瑕疵,也不存在乙方行使權利的限制,該債權真實、合法、有效;甲方未對該債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擔保,且未轉讓給他人。
(六)甲方應在回購日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回購義務。借款人是否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清償信貸資產本息,均不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按期履行回購責任。
(七)回購合同簽訂前及回購期間,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通報甲方及借款人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如甲方故意隱瞞重大事項的,乙方有權隨時要求其無條件回購。甲方或借款人發生可能影響甲方回購能力的重大事項,如重組、兼并、收購、撤銷和破產清算等,或者經營不善發生嚴重虧損,以及與第三方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它法律糾紛,應立即通知乙方。根據事件的影響程度,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無條件立即承擔回購責任。
(八)本合同簽訂后,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減免借款人的債務。
(九)甲方應當就其與借款人間存在的或即將發生的任何借款合同糾紛書面提請乙方特別注意,甲方與借款人間不存在未提請乙方特別注意的未解決的任何借款合同糾紛。
(十)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者借款人/擔保人變更住所地或名稱時,甲方應在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十一)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信貸資產轉讓、回購有關的律師服務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十二)對于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甲方應付款項,允許乙方從甲方在乙方所屬分支機構開立的賬戶上扣劃。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與保證
(一)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業務,具備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資格。
(二)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所應有的內部授權,不違反乙方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政策和乙方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為其設定的義務、滿足信貸資產轉讓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期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轉讓價款。
(四)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變更住所地或名稱時,應在5日內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違約行為
出現或發生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或視為甲方違約:
(一)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賬戶監管”約定義務。
(二)甲方違反第九條“甲方承諾和保證”中的任一事項。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信貸資產回購義務,或當出現第八條所列需提前回購的情況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提前回購義務。
(四)借款人提前還款時,未及時通知乙方或出現其他應通知而未通知乙方的情形。
(五)甲方存在欺詐行為或有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等原則的行為,損害乙方合法的權益。
(六)其他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事項。
第十三條 違約處理
甲方違約后,乙方有權視甲方違約情節輕重,采取以下任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要求甲方限期糾正上述違約行為。
(二)要求甲方立即履行回購義務。
(三)按本合同約定行使扣劃或/和抵銷的權利。
(四)要求甲方賠償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五)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回購全部信貸資產,并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按轉讓價款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七)其他法律規定或允許的違約責任方式。
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形下,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支付的轉讓款項乘以逾期天數乘以萬分之 計算。
第十四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于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有關事項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況除外:
(一)披露給正常業務中所雇用的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人員。
(二)該文件和資料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國家法律法規所要求的。
(三)向法院的訴前披露或類似披露程序的要求或根據所采取的法律程序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四)履行信貸資產告知義務,向債務人及擔保人披露擬轉讓的信貸資產信息。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應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十八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于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并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十九
同編號:
甲 方(受讓人)
名 稱: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 真:
乙 方(轉讓方)
名 稱:xx公司
負責人:
營業地址:
郵政編碼: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 真:
甲方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委托資金受讓乙方擁有的資產收益權。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意愿,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專有名詞釋義見編號為“(以下簡稱“定向資產管理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本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轉讓標的為其持有的資產收益權(以下簡稱"資產收益權" ),該資產收益權對應為乙方已貼現(轉貼現)的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或乙方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以下簡稱"標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轉讓上述資產收益權,期資產對應的標的明細、轉讓時間、貼現率等要素以雙方書面確認的附件《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為準,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轉讓價款
本合同項下標的票據收益權的轉讓價格以甲方管理人與乙方書面確認的《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中約定為準。
第三條 轉讓標的的托管和轉讓價款的支付
3.1本協議簽署當日乙方應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蓋有效印鑒的《第i 期資產投資清單)),標的應按照合同編號為的《票據資產委托管理合同》的約定由乙方進行妥善管理.
3.2甲方應當在甲方管理人及乙方書面確認《第i期資產收益權轉讓清單》且收訖“定向資產管理合同”項下委托人交付的第i期委托資金的當日將當期轉讓價款劃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銀行賬戶:
戶名:
帳號:
現代化支付系統號:
開戶行:
第四條 票據資產收益權的轉移
4.1本合同所述票據資產收益權是指享有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收回票款、轉貼現收入或者其他因行使票據權利而獲得收入的權利.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后,甲方即享有要求乙方支付標的票據所產生的全部收益給甲方的請求權;
4.2 自甲方支付各期票據資產收益權轉讓價款之日起,甲方不可撤銷地享有當期票據資產收益權并以""委托資產承擔相應風險;
4.3 乙方須對標的票據空白背書,即乙方僅在相應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欄進行背書,"被背書人"一欄不填寫;
4.4票據資產收益權轉移后,甲方及其管理人發現已受讓票據資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有權將其退還乙方,并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轉讓款項并賠償有關損失.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5.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5.3 在甲方支付轉讓價款后,甲方立即不可撤銷地享有票據資產收益權并以對應"東莞銀行一國盛證券一中國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委托資產財產承擔相應風險;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轉讓價款;
6.2向甲方提供與轉讓標的有關的資料;
6.3在甲方要求時,協助甲方辦理本合同所需的相關手續。
6.4本合同項下票據資產對應的票據非因甲方原因承兌人拒絕付款時,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票據資產對應的票面金額。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7.1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7.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
7.1.2甲方保證以合法的資金認購轉讓標的。
7.2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7.2.1票據真實、有效,記載事項完整且不存在任何瑕疵,沒有被偽造、變造的簽章;
7.2.2乙方真實享有票據權利,確保甲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后可合法取得轉讓標的的對應權益;
7.2.3票據為乙方背書受讓的,乙方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票據為乙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應當對其受讓的合法性負責;
7.2.4標的資產上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轉讓的情形;
7.2.5 票據上不存在優先于甲方的票據權利;
7.2.6 票據為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
7.2.7 票據沒有超過票據權利的行使期限.
7.2.8 乙方承諾不向第三方轉讓票據資產或者行使票據權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對票據進行任何處分(包括物理處分、法律處分在內的所有處分行為),違反本承諾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7.2.9 乙方承諾因其破產或者對外負有到期債務,導致甲方無法享有票據資產變現的款項時,乙方對甲方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本合同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包括其做出的承諾和保證與事實不符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并蓋公章、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簽章并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署日期:20xx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二十
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轉讓部分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受讓乙方的部分資產(明細清單附后),乙方同意轉讓上述資產。乙方同時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并無查封,并且乙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相應有關所購資產產權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損失。
第二條 資產轉讓的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次資產轉讓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壹仟陸佰貳拾陸萬捌仟壹佰玖拾貳元壹角玖分)。
第三條 支付方式
本次資產轉讓的采取現金付款的方式。
第四條 付款期限及資產轉讓交接手續
1、本協議中的資產轉讓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的一個月內完成。
2、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的十天內協助甲方辦理資產清點和交接手續,同時提供合法資產憑證。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并在約定期內辦理完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乙方應按資產轉讓總額10%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協議所約定的款項,如仍不能交付,則甲方按同期應付額10%計賠損失。
第六條 協議履行地
本協議的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則提出異議的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生效和份數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二份,其余備用。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協議附設資產轉讓明細清單1份,該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協議生效的必備條件,需甲乙雙方簽章確認。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頁無正文,為-----與-----資產轉讓協議之簽署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二十一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站住房資產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其中:南陽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00.15萬元、九沖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89.15萬元、蒼坪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92.32萬元,共計381.62萬元;沒有計提折舊。
二、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的電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設置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電站住房轉讓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置電站住房,并不得以電站住房所有權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承諾其本次受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3、乙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產轉讓合同合同書 財產轉讓合同協議書篇二十二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甲方擁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資產(包括有形無形資產)。詳見合同附件財產清單。
以上轉讓標的性質屬于 (國家所有/集體所有/其他)。
二、轉讓標的上設置的抵押權、質權、承租權情況如下:
轉讓方確認已對上述權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書面的告知義務。
三、甲方聲明與保證
1.對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的處分權;
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1.甲方在轉讓前所享有的一切債權,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轉讓前的所負的一切債務(包括應繳稅款),除本合同第四條第3項外,全部由甲方承擔;
五、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1.轉讓方式和轉讓價格: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 元,(大寫 )(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的確定依據為: 。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條件: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項下所涉財產產權的房產證、土地證等證書變更到乙方名下之時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賬戶為:
六、產權交割
1.經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相關的權屬證書、批件、資產清單等系列文件資料編制《財產交割單》移交給乙方,乙方核驗查收。財產交割清單需雙方簽字蓋章。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表冊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所提供表冊與對應的轉讓標的一致性負責,并承擔因隱瞞、虛報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書、批件的過戶手續;
七、轉讓涉及的有關費用負擔
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甲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乙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支付價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乙方按轉讓金的確 %支付違約金;
4.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則雙方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5.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其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償付守約方其經濟損失的差額部分。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變更或解除致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參照本合同第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6.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轉讓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