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的發展和成長需要有領導者的正確引導和團隊成員的共同努力。最后從第三部分隨機選擇一句: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的單位文化建設思路,希望可以為大家的單位文化建設提供一些參考。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一
2、分包單位進場時須向總包單位上報進場勞務、材料、機械設備的進場計劃。
5、分包單位因現場管理不當引起的有關部門處罰的,由分包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6、總包單位根據工程實施進展情況,以書面形式向分包單位發出的現場管理要求,分包單位應遵照執行。
7、分包單位施工期間,每一項施工任務完成并自檢合格后,須報總包單位專業工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8、如果總包單位認為有必要對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數量作出變更,分包單位應遵照執行。
9、無總包單位發出的書面指令,分包單位不得做出任何工程變更。因分包單位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總包單位的直接損失,由分包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安裝施工升降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為甲方在安裝型號施工升降機臺,初次安裝獨立高度米。
二、工程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
三、安裝機具。
1、租汽車吊一臺,
2、租運輸汽車2臺,
3、其它:
四、付款方式:支票。
五、付款方法:付款時間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但必須要求安工程結束并驗收檢測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責任:
甲方:
1、創造條件配合好乙方施工人員進行施工。
2、配合電工人,電焊工人,架子工人,力工人,用于配合乙方施工的進行。
3、配合做好高壓線、電纜線及其它不利于乙方施工的物體保護及拆除工作。
4、介紹地下設施,汽車吊停放地點的地質情況。
5、協調各方面工作,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乙方:
1、按甲方要求保安全、保質量、保時間、保設備完好完成施工工作。
2、乙方必須保證具備拆裝資質和安全許可等市建委及其它部門要求的資質。
3、參加施工人員必須具備符合施工要求的特種作業證書。
4、乙方負責到市建委及市技術監督局等相關部門辦理施工升降機安裝及檢測等全部相關手續。
5、施工人員做好自我保護及其他人員的保護。
6、作業全程符合施工規范,高空作業按相關規范施工,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在施工中出現的一切人身事故、財產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費用自負。
7、按甲方要求把拆除部件整齊堆放在指定地點。
8、損壞設備按照新舊程度加采購費用作價賠償。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賠償本安工程款的10%。
2、乙方違約,如延誤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賠償甲方總工程款的10%;如中途不能進行安裝,乙方退給甲方已付所有工程款并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人:
乙方:
簽約人:
簽約時間:年月日。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三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相關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雙方安全生產,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現就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概況:詳見工程合同《》。
第二條: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乙方的資質: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復印件報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2、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對違規、違章行為有權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甲方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有權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4、甲方對乙方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因乙方不遵守本協議條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承包資格,并終止合同。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行業安全規程、規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本協議。
2、乙方負責人是承包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3、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切實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護措施,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品的監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人身及財產安全。
4、乙方必須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五同時”(即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
5、乙方應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健全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相應的安全獎懲辦法。
6、乙方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相關安全管理部門核發的資格證書上崗,并將復印件交甲方備案。
7、乙方投入施工現場的全部機械設備及各類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遵守相關操作規程。
8、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并將保單復印件交給甲方備案。
9、乙方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批分項的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10、乙方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者不得進場施工。
11、乙方應購置配備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國家標準或建設規程,對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整改,并進行相關處罰。
1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進行施工,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存在。
13、乙方應做好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檔案管理工作,培訓記錄和安全考試卷必須保存完整、齊全。
14、乙方要定期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檢查后下達的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應無條件整改。
15、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議,有義務完成甲方安排的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其他要求。
1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相關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甲方,不得發生遲報、瞞報、謊報現象。
17、乙方在安全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同時,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
18、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發生,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及經濟損失。
19、對于礦山工程的建設,乙方必須具備三級以上的礦山施工資質、施工安全資格證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20、乙方在安全管理中必須執行礦山安全管理規程、規定及冶金行業相關的安全規定。
21、乙方施工現場民爆物品的使用、運輸、存放,必須嚴格執行《爆破安全規程》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按要求打眼、裝藥、連線、起爆,做好爆破警戒和炮后檢查及啞炮、盲炮的處理工作,確保無爆破安全事故發生。同時,提供所轄工作場所危險物品的保管、存放、使用的定值圖及安全防范措施。
22、乙方應單列安全措施費用,專款專用。施工安全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回收應滿足安全規范的要求。
23、乙方應如實的向施工人員告知作業現場及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措施。
24、乙方施工電源的架設和水源的使用,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私自接用。
25、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工作,落實崗位消防制度,防止火災的發生。消防設施的設置要求滿足消防規程的要求,嚴禁使用不合格或過期消防設備。
26、乙方必須做好施工現場各類車輛的交通安全工作,杜絕超速、超載、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27、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重點危險部位設置醒目的警示牌、路標,并不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證警示標志的整潔、完好。
28、乙方應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并保持施工現場良好的秩序。
29、乙方做好本單位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盜竊、酗酒、打架等社會治安事件的發生。
31、乙方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全與生產、效益”發生沖突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32、安全保證金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的一部分,在投標前繳納,繳費額為承包合同總金額的%,工程安全竣工后返還乙方。
33、乙方安全監督不力,安全管理混亂,在施工中連續發生重大機械設備、火災、交通運輸、人身重傷及死亡事故,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施工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處理處罰。
1、甲方可依據本協議和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對乙方實施處罰。
2、因安全管理不力而發生的人生傷害、重大機械設備、火災、廠區交通等安全事故,乙方全部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并予以輕傷每人次至少元、重傷每人次至少元、死亡每人次至少元的處罰。
3、違反一般管理規定的,考核元/人·次。
4、違章行為,考核元/人·次。
第七條:其它要求。
1、本協議簽訂后,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協議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協議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施工結束以后,本協議也一同解除。
3、協議履行過程中未盡事宜,按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四
經協商,雙方在已經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圍內,另簽訂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以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勞動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jgj59_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規范。
第二條雙方共同遵守中建總公司、中建三局、中建三局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管理體系要求為:全員參與、遵紀守法、服務顧客、工程創優、防治污染、節能降耗、關愛員工生命、安全文明施工、持續改進、杜絕安全事故)。
第三條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施工生產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2、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范、規章制度的教育,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產任務的同時,對按照規定程序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書面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甲方統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
5、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整改、停工整頓和經濟處罰。
6、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責令其限期退場。
7、按照規定要求對乙方采購的材料和自帶(含租賃)施工機具、設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有權拒絕乙方不合格產品進場(已經進場的,限期退場)。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終止分包工程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場。乙方的安全生產條件被評價為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退場。
9、按照規定要求為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證金,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還所交安全保證金。
第四條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要求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報甲方備案。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按照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50人以下的,設1名專職安全員;50人-200人的,設2名專職安全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總人數的5‰。作業班組設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素質符合規定要求,名單報甲方備案。
3、負責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4、按照甲方要求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記錄報甲方備案),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均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
5、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教育、學習、宣傳、檢查、整改等活動。
6、不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不強迫工人超時間、超負荷作業。對甲方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絕施工和拒絕甲方違章指揮。
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確保采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符合規定要求。
8、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9、不得使用(含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機具和設備。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證金,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還所交安全保證金。
第五條事故調查處理。
1、發生因工重傷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牽頭,甲乙雙方參加,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甲方違章指揮、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承擔相應后果和責任。
3、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后果和責任。
4、由于甲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經濟賠償。由于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安全管理網絡圖注:甲方安裝分公司安全管理網絡圖見項目部網絡圖。
2、甲乙雙方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名單。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3、工程專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參照:《安裝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七條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
簽約時間:20__年_月__日。
簽約地點: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據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二連浩特市工商局辦公樓。
二、工程地點:南環路北、建設路東、實驗小學南。
三、承包方式:建筑工程總包方式(毛坯房)。
四、質量要求:合格。質量評定標準以國家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五、承包范圍。
2、現場臨建的搭拆。
3、小型材料:扎絲、鐵釘、膠帶、鐵絲。
4、工程技術資料和工程安全資料按照當地要求收集、制作、報送監理單位簽字蓋章、整理直到完工后交與甲方,由甲方負責向建設部門移交資料。
5、各類試塊(試件)的制作和養護送檢。
六、開、竣工時間及工期。
1、開工日期:20__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__年9月1日。歷時工期90天.施工工程當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工,如刮風、下雨、停電、停水,耽誤工期,以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順延。由乙方自己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順延。由于甲方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停工,甲方有義務賠付給乙方停工造成的損失,賠付比率不得少于2倍。
2、乙方簽訂合同后對合同簽訂的工期進行合理的進度計劃分解,分解為月、周進度計劃,并報監理單位審批備案。乙方實際進度按照報監理單位的進度計劃執行。甲方在施工工程當中不得過多的干預乙方的工期安排,由于甲方和監理方指揮不當造成的損失,甲方需全額承擔。
七、承包工程費用和計算方法。
1、本工程以建筑平米(以竣工驗收通過的建筑面積計算的實際量為準)包干,初步以施工圖紙的建筑面積計算。建筑面積:1341平方米、包干價1030元/平方米,暫定總價合計為:1381230.00元大寫(壹佰叁拾捌萬壹仟貳佰叁拾元整)。
2、在工程內容不變的情況下,以上六條的包干價為固定單價,一次包死,不做調整。如果以上工程內容有變更(只指增加或者更改比設計昂貴的材料),根據變更后的工程量或工程材料做全額的補差。
3、其它備注條款。
1)、以上的包干價為完成承包范圍內所有工作之綜合單價,甲方將嚴格按照本合同條款及合同附件相關約定進行監督、管理。
2)、安全文明施工目標達到當地標準。
4)、如由乙方原因導致竣工驗收拖延的、造成維修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承擔項目一切損失和一切責任。
5)、乙方對于甲方正式發出的變更,應及時完整地執行,并保證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甲方發出的簽證或變更,對于不屬于乙方分包的.范圍內的工作,需要乙方配合時乙方有條件提供配合,涉及到配合會損害乙方利益的工程內容,甲方應該根據工程性質、工程量及市場行情足額地給乙方施工配合費用。乙方報送甲方的簽證單,甲方須及時辦理,如甲方三天之內為給予恢復,乙方自認為甲方默認,工程結算的時候須按照簽證單執行。
八、付款方式。
1、按照形象進度付款:基礎完工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25%,一層完工后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15%、二層完工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15%、三層完工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15%,屋面、初裝飾工程及水暖電氣完工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25%。
2、總造價5%的余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在一年內付清。
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每個單體工程向乙方提供兩套完整圖紙,并進行圖紙交流,如有變更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凡是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負責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及周邊關系的處理,給乙方造成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并對工程質量把關,對不合格工程勒令整改。
(3)、施工用電、用水負責接入施工區域,場地平整,道路暢通。
(4)、保證按時足額給乙方撥付工程款。乙方工程完成到每個付款階段,將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3天內須支付,如三天之內不能及時足額付款,又為達成延遲付款的協議,乙方有權利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須甲方承擔。凡甲方不能及時撥付乙方工程款,甲方首先須向乙方支付利息,利率不得低于現期銀行利率的8倍,甲方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5)、在施工過程當中,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購買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經銷商和生產廠家。甲方更不得替乙方購買材料、成品、半成品而從工程款當中直接扣除。如甲方非得指定經銷商或生產廠家或代買,在結算的時候須按同種材料、成品、半成品給予乙方最大程度的材料補差。及由此造成的損失或增加的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責任:
(1)負責采購和進場各種合格的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甲方進行監督檢查。
(2)、組建一支過硬的施工隊伍,配齊各種技術人員,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現場協調,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負責人保證吃住在現場。
(3)、上報施工隊的人員名單,包括資質及各種上崗證件,保證農忙季節不停工。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嚴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發生頂嘴、沖突;對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須按時完成。
(5)、嚴格執行特種工種持證上崗,如:塔吊工、電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
(6)、嚴格規范施工,保證每個分項工程符合標準,凡因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為因素造成罰款乙方自己承擔。
(7)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如發生大小事故,乙方承擔自己該承擔的部分。
十、施工安全施工生產目標承諾: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為零。
2、輕傷事故控制在一人以內。(每個棟號)。
3、杜絕重大設備、火災事故。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隨甲方與建設合同同步實施。
十一、安全合同內容:
十二、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保護用品,并能在施工中起到防護作用,做好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2、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專項管理的工作人員,全面維護安全管理工作和處理所有人員在該工程區域內的人身安全等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該工程區域內的所有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受到甲方規定的處罰。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并有權執行甲方的各種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乙方應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3、非乙方原因其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配合甲方對事故原因的分析以及事故責任進行查處。
4、乙方在施工區域內堆放的材料,半成品,設備必須整齊,井然有序,及時的清理廢料和建筑垃圾井運至現場指定地點。
5、乙方在施工區內,嚴禁在作業層違章作業。
6、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禁止上工時喝酒尋釁鬧事。
十三、其它:
乙方負責自身一切工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乙方負責給工人買集體安全事故保險。
十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從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內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動廢止,本合同書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本合同書條款的由責任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到當地法院仲裁。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六
總包單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樁基。
分包范圍:樁基。
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條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應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二、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督促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實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對其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要求其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并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六、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終止,工程款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八、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九、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十一、其它。
第三條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若不服從甲方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二、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三、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執行。
四、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并做好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應及時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五、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六、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安排非特工種人員從事特工種作業,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七、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八、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九、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能施工。儲存、使用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一、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二、其它。
第四條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簽訂地點:
總包方(甲方):(章)分包方:(乙方):(章)。
年月日年月日。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七
甲方:
乙方:
丙方:
項目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為明確三方的責任和義務,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名稱、商標、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生產廠家等詳見合同附表。合同總價人民幣(暫定):
第二條:質量要求及質保期限。
質量要求:按國家規范和標準執行或按雙方另定的標準執行(見附件)質保期限:貳年(自質監站驗收合格、丙方產品全部檢驗及調試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提交貨地點、時間。
交貨地點:濟南x小區#樓工程現場。
交貨時間:按乙方要求。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費用。
運輸方式:汽運運輸費用:由丙方承擔。
第五條:驗收標準。
依據國家相關的規范和標準或三方另定的標準,經三方簽字認可的施工圖紙和技術圖紙及雙方確認的樣品、工藝、說明等內容作為進行質檢及驗收的依據。
第六條:結算方式及支付形式。
6.1結算方式:以最終供貨量為準,以甲、乙、丙三方最終確認的決算為準,由丙方開據的發票作為結算付款依據。
6.2付款方式:
設備按乙方要求進場、經檢測合格經乙方確認后七日內付至合同金額的70%,同時無息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電檢驗收合格后七日內付至合同金額的80%;質監站驗收合格后,按照乙、丙雙方的結算,監理及甲方審定后十日內,付至總貨款的xx5%;余5%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七日內無息付清尾款。
第七條保修。
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7.1保修內容、范圍:本工程因丙方原因(由于材料、施工質量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壞)全部由丙方免費保修并承擔由此給甲方、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出現質量問題,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時內到達乙方指定地點進行服務,并在2日內解決問題。如丙方未按時到達和按規定時間給于處理和修復或維修不徹底,乙方可委托其他單位維修,丙方負擔所有費用并承擔保修金總額50%的違約金。由于人為使用造成的破壞,丙方負責維修,收取成本費用;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破壞,不在丙方保修之內。
7.2保修期限:貳年。保修期滿,施工質量問題仍未處理完畢,保修期從維修完成合格之日起計算順延。
第八條:三方責任。
8.1甲方責任:
按照合同約定向丙方支付工程款。監督乙方、丙方執行合同。
8.2乙方責任:
8.2.1、合同執行前向丙方進行技術交底。
8.2.2、乙方指派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對本合同工程項目進度、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變更、驗收、結算等工作。
8.2.3、根據合同工程項目進度或變更項目內容,應提前5天向丙方提供計劃單或變更計劃單(編號、數量、交貨時間、地點),否則責任自負。
8.3丙方責任:
8.3.1、丙方應嚴格按照甲、乙方以及監理單位提出的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向乙方提供所需產品并送至交貨地點,由乙方驗收確認。
8.3.2、按乙方要求順序,先送箱體后送其余部分的程序分期分批交貨。
8.3.3、丙方不得擅自增減工程項目,如有變更必須由甲方現場技術負責人、監理現場負責人及乙方確認,否則,責任自負。
第九條爭議。
爭議的解決方式:三方均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義務,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三方發生爭議,三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三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違約。
10.1一經發現丙方向外分包、轉包工程,甲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丙方索賠,按合同總價30%計算違約金,并由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0.2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工,逾期10天內按工程總造價的5/天(逾期20天內按1%/天,逾期20天以上按2%/天),丙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甲方不按期支付給丙方工程款,甲方按同期銀行利率給丙方工程款利息。
10.3丙方偷工減料造成質量隱患,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和規范、標準要求,除責令返工外,甲方將根據發生的實際情況,有權拒付工程款,并扣除丙方合同總價款的5%~30%作為違約金。
10.4工程所用材料達不到合同要求的(含與樣品不符的),責令返工,對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的材料除立即更換至合同約定并與樣品相符外,丙方須支付給乙方損失額十倍的違約金。
10.5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還甲方已支付工程價款外,并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工程保證金不予退還。
10.6由于丙方施工做法不合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10.7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果因為產品質量問題和施工質量問題給業主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和間接損失)由丙方承擔。
10.8本合同簽訂之日,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叁萬元,該款由丙方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賬戶,若工期拖延5天以上或拒不履行合同5天以上或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履約保證金沒收。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內容
全部履行完畢即行失效。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丙方二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文檔為doc格式。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八
2. 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 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3、分包單位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單位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單位必須執行河南省宏大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單位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分包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單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單位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單位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12、分包單位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5、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5.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6、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7、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引言
目前國內外建筑施工項目中,工程分包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而如何加強分包隊伍的安全管理,減少事故的發生,有效地規避安全風險,是工程建設中施工單位必須面臨的問題,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管理工作同時也是總包單位的管理難點。《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筆者認為,加強分包隊伍的安全管理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選擇優質分包單位,嚴格審查資質條件。
首先是認真審查分包單位的硬件,強化事前控制,保證分包隊伍的“合法性”。合格的分包單位必須具備有效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代表資格證書等;二是要求分包單位按分包工程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名單,安全員和工程所需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并審核是否滿足要求,并進行報審備案;三是要求分包單位保證進場的特種設備、施工機具、安全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用電設備必須能滿足安全施工、環保的.要求,審核是否具有有關部門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做好有關設備的進場驗收、報審備案手續。四是不使用資質掛靠的分包隊伍,杜絕轉包、重復分包現象的發生。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執行三級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技術交底。
由于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來自不同的地方,文化程度、業務能力參差不齊,給工程施工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加強分包單位的管理,提升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是消除安全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一是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訓制度。分包工程開工前,項目部應對分包單位負責人、相關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環保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告知本項目部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程制度;經教育培訓和考試合格后,項目部為其辦理準入手續,憑項目部核發的上崗證進入現場施工;項目部通過提供辦理上崗證手續對分包單位的人員花名冊進行動態管理。二是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項目部在每一個分項工程開工以前,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對分項工程的危險源風險評價分析,并制定安全、環保措施,使其施工人員明白各種操作規程及規范要求,做到規范施工,安全施工,并做好雙方簽字資料存檔。只有將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認認真真、扎扎實實地落實到分包單位的每一個人員身上,并做好這些方面書面資料的存檔,這些才是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和項目經理在發生重大事故被追責時,保護自己的強力武器。
三、嚴格安全檢查制度,確保安全監管到位。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風險,首先提升對分包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檢查方式可分為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定期檢查、季節性檢查、突擊性檢查和督導檢查等。二是加大隱患整改力度。發現有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問題應馬上口頭要求整改,未及時整改的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及時跟蹤督促整改,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應開出罰款通知單,以經濟手段督促整改,仍然未整改的翻倍處罰,乃至停工整頓,強制性消除安全隱患后再復工。三是要通過考核兌現安全獎懲,通過獎懲手段體現安全管理的權威性。安全罰款雖然不是安全管理的最終目的,但卻是做好安全管理最好的手段。“執法不嚴”往往是某些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架空、對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失控的主要原因。所以,安全管理必須嚴格落實,嚴格執法,發現違章和事故,要進行相應的處罰,考核結果必須及時通報,兌現獎懲,確保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強化安全監督執行力。要“以三鐵反三違”,鐵面孔,對安全,鐵手腕,抓安全,鐵心腸,保安全,將安全管理的關口前移,培養施工作業人員遵章守紀、關愛生命的自我保護意識,使安全管理可控在控,形成良性循環。
四、保證安全費用投入,完善工程安全設施。
所謂安全投入,就是為了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使參與施工生產過程中的人員、機械、設施、環境等有一定的安全保障功能所作的一切人力、物力、財力、時間和空間的投入。在整個施工生產的總投入中,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生產投入,二是安全投入。兩者都是為了確保整個系統順利完成生產計劃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缺一不可。由于生產投入效果比較明顯、直觀,易被大多數人所理解,而安全投入的效果帶有隱形性往往被忽視。所以很多分包單位沒有真正認識到安全投入是直接影響著生產投入能否順利實現的重要條件。而分包單位以降低安全投入為效益增長點的做法無異于鋌而走險,換來了往往是后悔莫及。因此做好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須把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費用投入預算決策權適當的下放到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分包工程的安全防護設施、環保措施設施的投入應由項目部進行統籌安排,按制定的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落實;確保安全費用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強化安全防護設施的超前投入,應結合分包工程的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超前投入。安全防護措施不齊全的要補全,不完善的要予以完善。特別是對各種內外腳手架、安全防護裝置等,凡不符合規定的,要堅決認真處理,該換的換,該報廢的堅決報廢,該整修補充的要認真整修補充;各種個人防護用品要備齊;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做到萬無一失,確保安全生產。
五、營造安全文化氛圍,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企業安全文化是施工企業在長期安全生產和經營活動中逐步形成的,并為職工廣為接受、遵循的具有本企業特色的安全思想、安全觀念、安全作風、安全態度、管理機制及行為習慣的總和。分包單位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接受總承包單位的安全文化。總承包單位要不斷完善安全文化建設,通過安全文化建設,提高分包單位員工的安全素質,營造濃厚安全氛圍,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安全文化建設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培育安全文化,既要著眼于“物質”,具體反映為基礎設施、設備質量、規章制度、生產條件、工作環境等;又要著眼于“精神”,主要反映為安全理念、價值標準、行為規范、工作作風等。首先,要加強安全文化理論的宣傳,使分包單位員工在心理、思想和行為上形成自我安全意識和環境氛圍,使“嚴守規程”成為員工的基本素養,使“關注安全、關愛生命”成為員工的基本理念,才能夠有效控制事故的發生,進一步筑牢安全生產的堅固防線。其次,主要從觀念文化、物質文化、管理文化、行為文化四個方面入手,營造安全文化氛圍,確保企業的長治久安。建設預防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觀念文化。要保證人的行為、設施和生產環境的安全性,更好地預防事故的發生,就需要從人的基本素質出發。建設穩定可靠、標準規范的安全物態文化。建設健全完善、政令暢通的安全制度文化。不斷地充實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折不扣地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就是創建和推行安全文化的過程,也是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價值觀逐步具體化的傳播過程。
結束語
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是相輔相成的一個整體,是一種唇齒相依的關系。大家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安全施工,平安順利地將工程移交建設單位而協同合作。只有共同致力于安全生產管理中,才能確保各項施工的安全順利進行,進而完成安全生產的目標指標。
注釋
(1)總承包:指一個建設項目全部建設過程交由一家建設單位實行總包,即從項目建議書開始,包括設計任務書、勘探設計、設備材料詢價和采購、工程施工、生產準備、投料試車,直到竣工投產、交付使用為止,全由一家建設單位完成。
(2)分包: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已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3)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第一級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第二級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第三級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九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簽訂此協議。
一、工程名稱:北京聯東u谷北區二期廠房及配套工程:
工程地點:中關村科技園區通州園金橋科技產業基地景盛南四街。
工程內容;分包范圍;基礎、結構、裝飾工程:
為進一步明確總包方、分包方、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總包方、分包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1、因工傷亡控制指標:為零。
2、文明施工、安全創優指標:爭創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3、施工現場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4、無火險隱患,杜絕火災發生,無重大傷亡事故、加強安全教育,確保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二、分包承包類型;。
1、分包屬于大勞務分包;。
2、分包方從進入施工現場工作之日起,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時間之內,發生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規及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分包方承擔主要責任。
三、總包方權利和義務分包方承擔主要責任。
1、總包方有權利要求分包方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各種事項。
2、施工前分包方應根據所承攬的分包項目工程確定危險源及不利環境因素,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報甲方備案。確保安全施工及環境保護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
3、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的所在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
4、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自負。
5、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規定的安全法律法規。
6、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法律、法規和總包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總包單位管理人員有權提出及時整改或停工整改,確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
7、總包方有義務對分包方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8、總包方有義務對分包方展開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9、施工期間分包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50人一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按施工人員的3---7‰配置)對本標段本單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必須持證上崗并按要求配備相應數量的群眾安全監督員。
10、總包方按規定要求;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施工前必須進行班前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進場施工作業。要有記錄,并上報項目部存檔。
11、乙方;所有進場的各種機械、設備、小型工具、用電設施、箱、閘、電器、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各項規定。經檢驗合格后報項目部備案存檔,方可投入使用。
12、由甲方提供的,所有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甲、乙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嚴禁在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擔。
13、由于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后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14、分包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管理人員報項目部)。
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管理、文明施工、遵紀守法,嚴格執行項目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六、分包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分包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分包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活動進行落實,檢查和管理。
2、執行總包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總包方安全生產管理,對分包方承擔施工區域或工作活動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有權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拒絕總包違反法律法規的不安全指令,對造成后果的違章指揮有權檢舉和控告。
4、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措施(包括洞口、臨邊等)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負責。
5、對所管轄范圍內的施工用電和用電安全,全面負責。
6、自帶機械設備的設施應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自帶機械設備及總包方提供的機械設備的安全性和使用、維護安全、全面負責。
7、負責編制本責任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實施。
8、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班前教育,書面告知本崗位作業危險性和操作規程,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20xx年x月xx日。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十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一系列標準規程,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分包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2、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三條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雙方分包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整齊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3、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4、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須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5、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6、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采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或經濟處罰等措施。
7、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于。
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8、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9、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傷亡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于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
2、乙方應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證明和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企業安全資格證明資料。
3、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或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至少1人,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4、乙方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上崗證,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復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7、乙方應對進場員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資料收集齊全后應報送甲方核對、存底。
8、乙方在安排工人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要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1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電源正確使用,且應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tn-s)的規定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
13、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并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4、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指揮,乙方有權拒絕。
15、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有變動的,須及時進行新工人入場教育,并將教育和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
第五條法律條款。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六條爭議。
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第七條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乙方安全管理網絡體系(必須如實填寫完整):
1、安全管理網絡圖(可增加附頁):
2、人員配備情況:
3、專(兼)職安全員名單: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十一
文明施工管理目標:達到市級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為保證本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范雙方行為,使總包、與分包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1.總包單位項目主要負責人和勞務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2.人員進場后必須經安全教育后,方可作業。
3.總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配設各自專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4.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并認真落實實施。
5.完善應急救援方案,發生事故后,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6.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供相關資料。
7.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總包單位責任。
1.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積極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整改到位;
5.凡由總包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勞務分包單位人員作業的,勞務分包單位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復印件加蓋其單位公章)。依據國家相關安全法規規定其現場專職或_____安全管理人員配合總包日常管理,勞務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有勞務單位出具委托證明并由其法人簽字確認。
2.人員進場后,必須將進場人員名單等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其發放勞動報酬時必須實人實名簽字。
3.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并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班組(隊)自備的各類施工機具,應確保安全可靠有效。
7.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班組(隊)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1.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必須按規范、標準規定防護到位。
13.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1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由于作業人員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等或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人員傷害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4.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并處理善后工作。
15.嚴禁超合同承接施工任務。
16.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至勞動關系終止時結束。
1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負責人:?項目部(章)。
時?間:
勞務分包負責人:
時?間: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十二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輕傷事故在1人次以下。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__);。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有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資格情況進行核查,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查批準。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并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并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訓,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范。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規程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論證。
(26)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也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1)甲方向乙方提供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并按照規定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8.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分包工程名稱及內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以內;。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確保總包ci戰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4、乙方須具有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夠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并且只能承擔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產要求。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國家、北京市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甲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5、乙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3、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乙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甲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4.11.4、乙方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五、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
六、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
詳見附件。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專業14篇)篇十四
總承包方(全稱):
分承包方(全稱):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分承包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高陽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施工協議(以下簡稱為“分包協議”),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為工程總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第二部分:規定條款;。
3、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承諾,履行并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分承包方均無異議。
五、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風險評估報告以及有關證件等所有材料的審核批準并不代表分承包方無須承擔責任。
六、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七、協議書的份數:三,按分包協議一并處理。
八、有效期:同總分包協議有效期。
九、協議書的生效。
協議書訂立時間:年月日;。
協議書訂立地點:
本協議書同雙方總分包協議一并生效。
總承包方(公章):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規定條款。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0.7‰0以內;。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率100%;。
6、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保護)設施齊全、有效,其中落實到位率達95%;。
7、“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8、加強現場監控,監督,確保總承包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總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未經總承包方批準不得隨意更換。
2、分承包方必須為現場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儀器等辦理相應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分承包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分承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承包方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承擔。
5、分承包方應遵守總承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協力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其它關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6、分承包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因本分包工程與附近居民或其他單位產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產要求和責任。
1、雙方共同遵守的要求和責任。
1.1、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
(5)《國家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1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6)《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1.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發現不安全現象,雙方管理和施工人員應立即制止,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1.4、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應當對抓好各自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5、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提出改進措施和事故處理意見。
2、總承包方要求和責任。
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度,確立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管理職責。
2.2、總承包方負責對分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其符合本項第3條第3.1、3.2、3.3、3.4、3.5款所列條件。
2.3、總承包方在工作開始前,對分承包方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4、在有重大危險的區域內作業,總承包方應事先對分承包方交待現場危險點,要求分承包方制定相應安全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配合分承包方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
2.5、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驗收,不得收取費用;不得要求接受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產、銷售單位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
2.6、依法對分承包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1)有權進入分承包方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2)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期限改正。
3)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總承包方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和使用。
4)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應當在七日內依據有關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2.7、負責對分承包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應立即制止。有權停止分承包方施工人員違章作業和辭退嚴重違章作業人員,制止停產整頓,并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和總承包方有關制度對分承包方的違章行為進行經濟處罰,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有分承包方承擔。
2.8、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并有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3、分承包方要求和責任。
3.1、分承包方要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稅務證、安全資格證、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經總承包方工程管理處審查合格。
3.2、分承包方的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工人的安全施工技術素質符合工作要求,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專業培訓,具備必要的上崗資格。
3.3、分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相應資格證書,并規定參加有關培訓及年檢。
3.4、分承包方應具備有滿足工作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用具、運輸等設備。
3.5、分承包方施工隊伍30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30人以上者要配專職安全員,負責本單位、本班組的安全工作,并報總承包方備案。
3.6、分承包方須自覺遵守、執行工程所在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8、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承包方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并經總承包方批準后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3.9、分承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承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協議書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3.10、分承包方申報的所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類同方案必須考慮工程工序上的危險性,于方案中詳細敘述施工期間的相關安全防護措施并經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
3.11、分承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1.1、建立風險源辨識評價和目標化管理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風險源辨識并評價出重大風險源,對重大風險源確定管理目標,編制管理方案并將管理方案報總承包方。對本分包工程施工全過程按照管理方案進行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并將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每月一次報總承包方。
3.11.2、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須執行總承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對于要求進行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及時組織各方人員進行專家論證。
3.1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總承包方組織的周一(或最終由總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時間)安全例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總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參加會議和做出有關決定。分承包方不能參加例會又未委托代表參加時,例會所做出的決定分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分承包方連續三次不能參加例會,總承包方有權取消該分承包方的承包資格。
3.12、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入場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3.12.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國家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一切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3.12.2、分承包方的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以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上崗。
3.12.3、分承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和總承包方組織的入職培訓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后方可上崗。
3.12.4、分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3.12.5、分承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3.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3.13.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總承包方組織的周六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總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參加檢查和做出有關決定。分承包方不能參加檢查又未委托代表參加時,檢查中所做出的決定分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3.13.2、分承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承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及其他一切損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3.13.3、分承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并持證上崗,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組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3.14、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3.14.1、分承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內或國外正規廠家的產品,且具有相關合格證書,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4.2、分承包方的卷揚機、機動翻斗車、砼攪拌機、切割機、電焊機、發電機等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總承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4.3、分承包方的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挖掘機、垂直升降機械等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接受專業驗收;分承包方必須按規范要求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項目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3.15、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職責:
3.15.1、分承包方要對分承包方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3.15.2、分承包方必須采取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3.15.3、分承包方在現場所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3.15.4、施工現場內,分承包方必須按總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及警示標識。
3.15.5、總承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承包方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承包方的書面同意。
3.15.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15.7、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總承包方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及增收的15%管理費從工程款中扣除。
3.15.8、分承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對不同崗位工種的職工還須配備該工種必須的其他個人人身防護設備,如:安全鞋、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要定期定量供應。
3.15.9、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產品合格證,否則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3.15.10、分承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承包方批準,在批準前分承包方不得進行施工。
3.15.11、分承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主管負責日常對總承包的工作聯絡及落實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實施。
3.15.12、分承包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且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3.15.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懲罰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事故處理。
4.1如果發生分承包方在施工期間造成因工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分承包方必須積極組織搶救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同時按國務院及地方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一小時內及時報告總承包方、分承包方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
4.2、分承包方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不當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項所列第1條《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要求和責任》和第3條《分承包方要求和責任》安全事項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總承包方或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4.3、分承包方須承擔因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4、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承包方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同時做好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負。
4.5、分承包方必須對因工傷亡事故進行深入調查,查出事故源頭并做出詳細事故調查報告報送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對發生的傷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須進行深刻檢討,修正錯誤,同時必須對分包工程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整改,對所有職工進行安全再教育培訓,否則總承包方有權勒令分承包方暫時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過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驗收。
4.6、最終結算前必須確認雙方無遺留勞動安全糾紛。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地方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承包方應嚴格按總承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承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承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承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應在總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承包方的要求,總承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承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承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3、凡由于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以外)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承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負責賠償,總承包方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承包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總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2、分承包方員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現場的機械設備等物品(包括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標語、警示牌),不得出現分承包方的任何標志、廣告標語等。標志、標語等具體由總承包方決定。
3、分承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負責。
4、分承包方應按照總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嚴禁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6、分承包方入場前必須依據總承包方的有關規定為所有入場人員辦理《出入證》、《上崗證》,否則不得入場。
7、分承包方在施工現場應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承包方應賦予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8、總承包方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點,分承包方必須按總承包方的編制安排負責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點的垃圾每天清理并運往上述指定堆存區,再由總承包方負責安排外運,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砂、石、水泥、砼或鋼筋砼結構廢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類垃圾由責任分承包方自行清理外運,禁止堆存在工地內,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承擔罰款,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9、分承包方在施工時用水必須嚴格按總承包方“現場臨水管井平面布置圖”上的說明進行。分承包方現場臨水的使用歸總承包方統一調配,各分承包方在使用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10、分承包方有責任保護好現場的臨水設施,如現場的給排水管道、閥門、消火栓、消防水龍帶、水龍頭、閥門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嚴禁亂動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水龍帶等。
11、分承包方必須注意節約用水,嚴防水資源浪費:
11.1、需要長期使用的用水點必須設節水龍頭;。
11.2、所有管道相接處要嚴密,嚴防漏水;。
11.3、現場的灑水降塵或混凝土養護,應先使用沉淀池內的水;。
11.4、用水時應有專人負責節水,不用時要及時把閥門關上,發現水管或閥門跑水要立即維修,如維修不了須及時通知總承包方進行解決。
12、嚴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傾倒剩飯、垃圾等易堵物體,嚴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災害、突法事件及其他。
1、為預防臺風、暴風雨等自然災害,分承包方須在分承包工程(包括臨時設施)開工前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預防此類自然災害、減少損失的措施,經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圍內或工地附近遇突發性事件(如死亡、火災等)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現場的所有工作人員,并及時的有針對性的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識。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現場及工地附近不得進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動。如有爆破施工時,分承包方必須具有相應的爆破資質,并事先已取得國家、江蘇省及常州等各級政府、公安部門的相關許可,否則分承包方須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4、分承包方入場工作人員在接受總承包方醫療室的服務時,須出示經總承包方核發的《出入證》或《上崗證》,并遵守總承包方醫療室的規章制度,醫療室僅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一般輕微傷害的免費服務,如有重傷等嚴重傷害時,分承包方須按《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計劃實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開工前須向總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將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備案檢查。
七、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總承包方(公章):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