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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狼寫狼篇一
草原的夜晚,蒼月懸在天邊。寒冷獠冽的風吹著月光流動,殺戮吞噬的夢開始蔓延。孤傲的身影在草的浪濤中隱現,幽邃的眼帶著寫的顏色。他,是圣靈墮落的心。
——題記
夜,無法沉睡;夜,這是我所喜愛的時刻。帶來興奮的快感,喚起嗜血的欲望,死神在遠方招喚,指引著方向,死亡的氣息吸引著目光。
電閃中,美麗詭異的身軀一閃即逝;電閃中,敏銳的目光鎖定了血的顏色;電閃中,風與電劃過一雙深邃充滿邪惡的眼。
血在心中開始潮涌,開始沸騰。殺戮的欲望充滿了每一個細胞,在每一寸肌膚上蔓延。張開嗜血的獠牙沖向死之希望。血,溫暖而甜美;紅色,浸染了我的世界;血,帶著誘惑不斷噴發;血,如此妖嬈的美麗,好似一朵火紅綻放的玫瑰,那般肆意,那般嫵媚。溫暖了我的生命,帶著嬌艷與芳香。死亡降臨,電閃中,孤寂的身影一閃即逝,離開溫暖拋棄的殘骸。
帶著靈魂走到死神身旁。生命中只有死亡,冷漠與靈魂相伴,風中我四處張望。陽光開始重新照耀大地,我躲身于黑暗,期盼天空再次暗淡,期盼永恒的黑暗,重新帶來血的溫暖與芬芳,帶來甜美的死亡。讓靈魂的重奏再一次響起,再一次親熱天堂!
我,一只饑餓的狼,在黑暗里等待月光重臨大地,等待風帶來血香,等待著死亡。
寫狼寫狼篇二
大家,來猜一個謎語吧。左邊為一個反犬旁,右邊則是“良”。那是什么字?狼。
狼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受歧視的物種,而且古人對狼也是有偏見的——蒲松齡寫狼,包括古代的一些大師寫狼,都包含著一些個人情感在里面。其實狼也是一個好的物種,因為它們的生存環境決定了它們的生活,所以它們必須殘忍。況且,它們只吃一些老弱病殘的羊或鹿,這也避免了疾病在羊群、鹿群中傳播。
從某種角度上來說,狼的做法,也是為了保持生態圈的平衡。人們如果殺狼,那便是破壞了自然的生物鏈。
狼的每一次偵察、布陣、出擊、偷襲都會運用高超的智慧做充分的準備。對天時、地利、人和動物的反常性與懶惰性做精細的分析判斷。對戰爭中傷殘的家族進行死亡的淘汰,以保持它們的尊嚴和整體的靈活快捷。狼有視死如歸的傲然情懷和不屈不撓的堅韌品質。自然界“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規律在草原狼千百年來的發展壯大過程中得到充分的展現。
“正是一個人對集體的努力奉獻,使一個團體運轉、一家公司運轉、一個社會運轉、一種文明形成。”這是來自文斯·隆巴迪的一句名言。而狼的態度可以簡單地概括成一句話:對成功堅定不移的向往。雖說事實上狼群成功的機會只有十分之一,但它們的態度始終是一致的,成功一定會到來。
狼在每次捕捉獵物的過程中,都做好了充分的準備;狼的團結一致的優秀品質,使得它們終會等到成功的到來。狼,左邊反犬右邊為良。顧名思義,狼乃良犬。
寫狼寫狼篇三
你們可能在書上看見過我,我的名字叫灰狼。
我長著42顆鋒利的牙齒,我的牙齒具有能剪切又能研磨的功能,這使我們捕食和攝取的能力非常棒。
我的外形與狼狗相似,但是比狼狗要帥得多。我的毛是棕灰色的,短而發亮,我的聽力非常好,什么風吹草動都能聽見,因為我的耳朵是豎立不曲的。我的嗅覺敏銳,什么味道都能記住。如果人類能聘請我去破案的話,我絕對是警察叔叔的好幫手,真是這樣的話,警犬就該下崗了。我的身體很強壯,既能耐熱,也不畏嚴寒。我極善奔跑,常采用窮追的方式獲得獵物,我奔跑的速度是每小時60公里,是人類奔跑速度的2倍,長跑的速度會超過獵豹。我喜歡吃鹿類、羚羊、兔等小動物,實在沒辦法的話,昆蟲也吃。
我喜歡群居,我最大的生活特點就是“狼嚎”,大自然里,再沒有一種聲音,會比整個狼群的呼號所組成的華麗聲樂更令人感到驚異、美妙了。
團隊合作是我們的特點之一,我們很少各自為戰,所有的行動都是狼王統一調度進行,只要狼王一聲令下,群狼便會排山倒海,勇不可擋。
勇敢是我們的第二個特點。我們從來不畏懼死,我們為了沖跨馬群,不惜犧牲老弱的狼去撕扯壯馬的肚皮。即便是戰斗到最后一刻也毫不畏懼,草原上我就是實實在在的王者。
我的特點之三是智慧,這在我捕殺獵物的時候體現得淋漓盡致,人類把我們的智慧說成狡猾,其實是冤枉我們的。我們的智慧隨處可見:為了不使狼群暴露,我們獨處時一旦被獵人發現,逃跑的方向會與狼群的方向相反,以犧牲自己,保住群體,這絕非狡猾,而是真正的智慧。。
希望人類能真正喜歡我這個智慧、勇敢、又能團隊合作的動物——灰狼。
寫狼寫狼篇四
別人都喜歡可愛的貓、貪吃的松鼠……但我喜歡的是威風凜然的狼。
狼一般是長著深灰色的毛發,毛茸茸的,感覺十分溫暖。它的尾巴很粗壯,不長不短,像一支灰色的大毛筆。嘴里長著許多鋒利無比的牙齒,像一把把劍一樣,好像隨時都會向你刺來。
狼是群居生活動物,因為無法獨自捕獵,需要同伴的幫助,所以它們群居生活。有一次,它們遇到了三只又肥又嫩的小羊羔,想去吃掉它們,于是它們想了一個好辦法,它們把三只小羊羔包圍圈越來越小,趁機讓幾只狼上去把它們咬死,狼們就可以飽餐一頓了。
對付比它弱小的動物時,狼是膽大妄為的,但看到比它強大的動物時,它就會小心翼翼地躲到旁邊去。例如:豹子會爬樹、很強壯、速度又快,所以狼一般不去招惹豹子。
狼還會在冬天時提前儲備食物。它們會在地上挖一個坑,把多余的食物放進去,再用土蓋上,到冬天時它們還能找到地方,因為那時天寒地凍已經沒有食物了,不得不用這些食物填飽肚子。有了這些食物,它們才能順利地渡過冬天。
狼在捕獵時是團結一心的,存放食物時是聰明的。所以,我喜愛狼,更喜歡狼的機智。
寫狼寫狼篇五
狼,在大多數人的眼里是一個兇猛、殘忍的冷血殺手。而在我眼中,狼是一種有感情的強者。
狼,通常比狗大,耳朵更尖,尾巴挺直向下,毛色棕灰。棲息范圍廣,山林、草原、荒漠等地都能夠看到它們的身影。它們是典型的肉食主義者。它們一般結伴而行,絕不會落單。
俗話說:“大丈夫不為五斗米折腰。”狼也一樣,絕不會向人類乞討食物,唯一能讓他們向人類乞求的,是狼崽的生命。
我曾經聽過這樣一則故事:在一個寒冷的冬天,一只公狼為了不讓母狼和小狼崽挨餓,冒著大雪出去找吃的,卻被獵人打傷了一條腿,鮮血直流。但公狼怕獵人順著血跡找到母狼和小狼崽,它在外面轉了幾十分鐘,等血凝固了才回家。
狼,一個真正的強者,在這里,我為他正名!
寫狼寫狼篇六
狼山,地處我的老家南通。它,被譽為中國佛教的“八小名山”之一。傳說古時候,有一只成精的白狼盤踞山頭,危害生靈。大圣菩薩來到此山,欲借白狼“一衲”之地修行,白狼慨然應允。大圣菩薩憑借法力,在祭袈裟時令祥云滿天飛,山上金光閃爍,最終袈裟將整座山都罩住了。白狼大駭,自知領地將失,痛悔不已。它在遠遁他鄉前提出一個要求,欲在此山留個名兒。于是,大圣菩薩就將這處寶地封為“狼山”。大圣菩薩以一衲之地,得萬樹千花;而白狼喪一衲之地,失卻的是滄海桑田。
狼山不高,爸爸媽媽和我選擇了爬山登高。因為這次來狼山的主要目的是敬香祈福,我們一口氣爬到山頂,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一叩拜菩薩后便下山瀏覽風景。
狼山腳下,是長江。下山時,在每一處休憩處,都可以看見江水。大概由于這兒已是江之尾,海之頭,所以江水既帶著股入海的欣喜,又有即將脫離舊道的惆悵。它浩浩蕩蕩,蒼蒼茫茫。海縱然好,但過于廣闊的它看不到江水流經之處常見的那種雞犬相聞的人間景致,總讓人覺得有些空寂和貧乏。看來大海也有些許失落吧。
每走一程,我都要停下來,看看身后寺廟的飛檐,看看身下的江水。與鬧市毗鄰的山,已沒有清幽可言了。山路上隨處可見茶肆和商鋪,游人與商販討價還價的聲音不絕于耳。不唯人聲喧鬧,香氣也是喧鬧的。香氣中有香火的濃香,也有花兒的淡香,還有的呢,是往來的女人身上散發出的各色脂粉和香水的氣味。這一波一波的香氣朝你涌來,雅也罷,俗也罷,你都得嗅著啊。
就這么著走走停停,不覺已接近了山腳。看看時間尚早,我見旁邊的一條小路上沒有行人,就叉過去。然而剛踏上那條石板小路,就看見一塊指示牌,上面寫著“駱賓王墓”,并有前行的箭頭標記。
駱賓王,不就是那個七歲時做了“鵝、鵝、鵝,曲項向天歌,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的神童嗎?他是著名的“初唐四杰”之一,其中《在獄詠蟬》中的“無人信高潔,誰為表余心”我一直銘記在心。
駱賓王的墓地怎么會在狼山?帶著疑問,我踏上那條小路。路旁的草叢中點綴著星星一般的金黃色的野花,我順手折了一枝,打算獻給駱賓王。
山頂的寺廟香火旺盛,人聲鼎沸,而駱賓王的墓前卻是冷冷清清,一個游人都沒有。看來從古到今,文人都是熱鬧處的冷點。這墓不是一座,而是連在一起的三座墓,駱賓王的居中,右邊的是宋金將軍墓,左邊的是劉南廬墓。我對另兩座墓室的主人是陌生的,所以只對著駱賓王的墓深深一拜,并獻上一枝野花。我在抬頭的一瞬,只覺眼前光影浮動,好像一千多年前的時光幽幽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