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貸款合同電子版篇一
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簽約各方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定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章貸款第一條貸款種類:農戶貸款
第二條貸款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圓整。
第四條貸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貸款利率;本合同利率執行基準利率%(上/下)浮%執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于下一年度的公歷1月1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不在另行向借款人發書面通知。
第六條罰息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部分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罰息計算期間自逾期之日起至應付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上調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
第七條貸款人將款項發放至借款人開立的指定銀行賬戶內,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本合同項下提供貸款的義務并且借款人已經收到了貸款人提供的貸款,借款人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情況下的、因該筆貸款而產生的所有債務的償還義務。
第八條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先決條件包括:
(五)借款人未發生本同所列之一約事件;
第九條貸款擔保:本和同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涉及抵押擔保的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第十條貸款償還:
(一)還款原則。貸款人有權依據法律法規、財政部及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決定貸款償還的扣款順序。還款方式:□利隨本清、□按月還息到期一次還本,□按季還息到期一次還本。
(二)如果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時向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保證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約定的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所產生的全部債務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保證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
第十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賞金、貸款人實現貸款項下債權及本合同項下保證擔保權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十三條保證人在此無條件地并不可能撤銷地向貸款人保證: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發出還款通知,保證人在接到貸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即應按通知中所載明的償還金額、方式向貸款人支付該等款項。
第十四條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貸款人無需事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對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以實現債權,即可直接要求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貸款人針對貸款還享有其他擔保權利的保證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要求貸款人先行行使其他擔保權利。
第十五條保證人聲明與如下:
(一)保證人具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二)保證人已仔細閱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如保證人為法人,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本合同經過合法的授權。
(三)保證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證人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發反保證人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以及適用于保證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規。
(五)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證人或其財產的、并將會對保證人的財務狀況或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六)如有涉及保證人或其財產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保證人應立即將詳情通知貸款人。
(七)保證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損害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的行為。
(八)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其主要財產,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設置第三人權益、對外投資、公司分立等,以至于影響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九)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債務尚未完全清償前,保證人將不會就其已向貸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向借款人追償或主張權利。
第十六條一旦保證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聲明、或義務,或發生了針對保證人或其財產的查封、扣押、重大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對或有可能對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事件,貸款人即有權行駛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項下的權利。
第十七條貸款人和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和同項下貸款及其相關條款的內容,除貸款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額外,無需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將在變更后的保證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八條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保證擔保獨立于貸款人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并且,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應受到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的影響,不應受到借款人對保證人任何債務或義務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響。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隨時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并對貸款的使用提出意見。
(二)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情況,并提出意見。
(三)有權自行決定本貸款合同項下各類文件、契約、權利文件、憑證等的保管地點、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進行保管。
(四)有權要求借款人不時提供與本合同的簽署和/或履行有關的資料、信息;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人不時要求的各種協助;有權調查、征信借款人、擔保人的資信情況。
(五)在借款人未提供貸款人要求的文件和資料或提供文件資料未令貸款人滿意時,有權拒絕借款人的任何提款申請或要求。
(六)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貸款人可以享有的其它權利。
第二十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享有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得貸款的權利。
(二)借款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三)在借款人有職業、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個人情況發生變化時,借款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該等變化。
(四)借款人有義務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物的檢查,對于貸款人提出的合理意見,借款人有義務依照執行。當抵押物非因貸款人過錯毀損或滅失,或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清償的,及時將情況告知貸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價值。
(五)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公證、鑒定、評估、登記等費用。
(六)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時,予以無條件配合。
(七)在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信息資料和/或協助時,提供相應的信息資料和/或協助。
(八)借款要有義務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項:
(一)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
(四)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行為能力,又無合法繼承人或受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其合法繼承人、受贈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五)就保證人而言,發生了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項下的任何事件;
(六)出現了對或可能對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況。
(一)要求借款人和/或擔保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或消除違約狀態;
(二)拒絕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請;
(四)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就所有逾期金額向借款人計收罰息。
(五)要求追加、更換保證人、以貸款人認為合適的方式增加抵押物;
(六)宣布行使或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
(八)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抵押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五章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各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送至本合同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本合同各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后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后三日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但借款人、保證人和/或抵押人發給貸款人的文件,則需在貸款人實際簽收后方可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或傳真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合同的其他當事方。在合同的其他當事方依照本條的規定收到另一方通訊地址或傳真變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訊地址或傳真仍應被視為該方的有效通訊地址或傳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各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各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則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或由當事人各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解決。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補充協議、抵押物品清單、貸款借據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以,與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雙方協商一致,決定(1.適用;2.不適用)本條款之內容: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債務人、擔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擔保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擔保人對債權人根據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
第二十八條補充條款:
(一)借款人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系人,聯系人地
(二)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
貸款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保證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保證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貸款合同電子版篇二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或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住址:
經常居住地地址:
工作單位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貸款人(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1.1 流動資金貸款;
1.2 項目貸款;
1.3 按揭貸款;
1.4 其他: 貸款。
4.1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2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到期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 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 日。
(2)本金□按月□按季(擇其一)按借款借據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最后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 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 日。
(3)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額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還本付息日定為每月的 日(遇節假日順延)。每月等額還貸本息金額為: 。
(5)遞減法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減少而逐月遞減,還本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遇節假日順延)。
每月等額歸還本金: 。
第一次歸還利息: 。
利息逐月遞減額為: 。
(6)其他方式: 。
4.3 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貸款利率選擇如下第 種方式:
5.1 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借款期限內不變。
5.2 本合同執行浮動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浮動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 ,擇其一)確定為月利率 ‰,具體計算公式為:月利率= (以借款借據載明的利率為準,浮動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本合同貸款利率以調整后的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按上述浮動方式和比例調整。每季末結息日為利率重新定價日,如有調整,于利率重新定價日之次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計算。
5.3 其他方式: (注:填寫時請注意與第四條中選擇的還款方式相對應)。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15個日歷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議。
8.1 借款及所涉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生產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等。
(3) 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 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8.3 甲乙雙方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權決定甲方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順序。
9.1 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為下列第 種:
(1)由 提供 擔保,并出具相應的擔保函。
(2) (其他擔保方式) 。
9.2 若借款人或擔保人發生貸款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事件,或擔保合同變為無效、被撤銷或解除,或借款人、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或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或擔保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致使擔保價值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等以擔保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若借款人無法提供滿足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則貸款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貸款合同電子版篇三
貸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需要和貸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限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幣種及金額大寫)的貸款。在此期限和限額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每筆貸款的金額、用途、期限、利率、還款方式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三、保證人的保證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為實現債權的費用。
四、借款人應按借據訂立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日利率____計收利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貸款到期前15天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簽定延期還款協議。協議簽定后,保證人自愿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五、借款人應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貸款在擠占挪用期間按日利率____計收利息。
六、借款人:(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行、帳號及存款余額等資料。(2)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3)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按期清償貸款本息。(4)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以及減少注冊資金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6)借款人因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對外投資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借款人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采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
七、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八、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時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其他事項:
(一)
(二)
(三)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電子版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綜上,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總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貸款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條 貸款
1.1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一筆總額為rmb的貸款(下稱“該貸款”)。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合同貸款的年利率為%,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此利率不得變更。貸款利息計算應從甲方將貸款打入乙方指定賬戶的當日起至實際還款日止。并于還款日將利息與本金一次性償還。
1.4若借款人逾期償還該貸款,逾期償還之利息為本合同約定之利率的二倍,且計復利。
第二條 還款
2.1乙方應當于甲方要求還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額還款。
2.2 乙方有權利提前還款,利息計至其實際還款之日。
第三條 擔保
3.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應當配合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赴有關政府部門完成的登記手續。
3.3在辦理登記的過程中,如因相關政府部門的要求需要另行簽訂其他協議的,甲乙雙方應當根據政府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其他協議。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之約定按時收回貸款本金及利息;
4.3 甲方之貸款行為須符合其公司章程之規定;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之時間、幣種和數額取得貸款;
5.2 借款人有權提前還款;
5.4 借款人應按時歸還貸款本金并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
5.5 借款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承擔其應付的各項稅費。
第六條 開支
6.1因準備、協商或簽署貸款文件和/或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以及雙方因行使、保障各自在貸款文件項下權益而支付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顧問費、差旅費、通訊費等);與簽署、登記、履行或執行合同相關的印花稅、手續費、工本費及其他稅費,均應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轉讓
7.1甲方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將本合同項下之義務和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予一家或多家銀行、其他金融機構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受讓人享有本合同約定的當事人相同的權利、義務。
7.2乙方轉讓其本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須經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 變更、補充
8.1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簽署書面協議的形式,對本合同及個別條款進行變更或補充。
8.2修改、補充后形成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通知
9.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確認、同意、批準、質疑、拒絕或其他通知均須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之雙方當事人之地址發送。以傳真形式發送的,發出當日即為收到日;以信函發送的,發出后第7日即為收到日。所有通知應由韓x或英文書寫。
第十條 部分無效
10.1本合同或貸款文件的任何條款按有關法律之規定變成為不合法、無效、不可執行,并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
11.1本合同訂立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本合同之訂立、履行、有效性發生任何爭議,應以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文本與生效
13.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產生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其余一份用于向相關政府部門進行股權質押登記。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電子版篇五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甲方設備安裝過程中的吊裝事宜,為明確雙方在吊裝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和方式
1、吊裝地點:
2、吊裝時間:
3、吊裝內容及數量:
二、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被吊裝物的重量及其到達時間。
2、甲方應為吊車進出場區道路提供方便。
3、甲方及時審核乙方編制的吊裝方案。
4、吊裝過程中,甲方應有專人在現場負責協調。
三、乙方職責
1、確保吊裝貨物的安全。
2、乙方應按照與甲方約定的日期到達工地進行吊裝;在設備吊裝過程中乙方人員須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提供吊裝設備的有效準用證件。
4、乙方應保證配備足夠的吊裝人員,該人員須持證上崗,吊裝設備須年檢合格且狀態良好。
四、吊裝質量及安全要求:乙方應服從甲方指揮,提供優質服務,保證吊裝運輸安全及時。
五、吊裝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吊裝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甲方委托項目全部完成后,乙方提供正式發票后,甲方按合同價款一次性付清。甲方提供稅務登記證和稅號。
七、支付方式:現金。
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