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稿是一種實用性比較強的文稿,是為演講準備的書面材料。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用到演講稿的地方越來越多。那么演講稿該怎么寫?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我幫大家找尋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演講稿模板范文,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篇一
大家好!我是七(2)班的劉--,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布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它對于年少的我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國有句古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么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么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中學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后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好公民。
法律對于我們青少年而言,還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時候違犯法律了還毫不知情。目前,有跡象表明,越來越多的青少年開始犯罪。有許多案子讓人觸目驚心。殺人犯趙某僅12周歲,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絕,竟將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楊某,只因與一同學幾句不和,竟一氣之下將該同學用刀捅死。事后,他竟還無知的說“是他先說我的,難道我錯了嗎?”這是缺乏法律意識的一種表現。所以我們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還要愛護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書籍,為自己的人生道路撐上一把健康的雨傘。
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如果我們不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好習慣,那么依法治國將永遠是一句空話!古人說的好:“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我們千萬不要因小錯而釀成終生大錯,成為社會的罪人啊!只要我們心中有法,你就會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樣的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什么樣的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學們: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是美好的,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繪燦爛的明天;讓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銘記法律的威嚴與壯義!謝謝大家!
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篇二
大家好!
憲法看似離我們很遠,其實很近,它是一個國家的基礎,必然需要為人們適用,中心始終圍繞著“人民”二字,而這尊貴而平實的憲法,也離我很近。
那時,我還沒有接觸憲法,不明白憲法是什么東西,只是偶爾從老師的嘴里聽見這個陌生的詞匯,覺得它離我是多么的遙遠,不知道它早已進入我的生活。
那天,我約好要和朋友出去玩。我本帶著興奮和期待的心情出去,剛要走出去時,卻被爸爸叫住,他用那不可抗拒的語氣,對我說:“你是不是又要出去玩?整天就知道玩,作業寫完了嗎?功課復習完了嗎?復習完了,也要反復復習!懂嗎?快回去復習!”這些話猶如一盆冷水,將我原本的熱情通通澆散。在爸爸的威壓下,我只好乖乖的走回課桌。父親看了我的模樣,走出門去,將門給鎖上了。屋子里空無一人,門又被鎖上,我徹徹底底的“與世隔絕”。
從門口到課桌的位置只有短短的幾步路,而我卻走的非常慢,腳上像掛了鉛似的,每一步都非常沉重。“我明明都已經把功課做完和復習完了,為什么還要這樣對我?爸爸,難道您不知道這樣會害我失約的嗎?”我“仰天長嘯”。可惜沒有一個人會聽得到。懷著對朋友的愧疚,我慢慢地走掉了課桌前。我翻出課本,看著課本上的文字,呆呆地思考著,一個字都讀不進去。腦子里,閃過一個又一個的畫面,卻都是爸爸媽媽控制我自由的畫面。有的是他們決定為我報的補習班,可卻沒有一個我想學的;有的是他們讓我做的事,可卻沒有一件是我真心想做的;有的是他們讓我想看的啥,可卻沒有一本是我喜歡看的。
在晚飯的時候,我鼓起勇氣,將我的想法告訴了他們,當我看到他們的臉,我又打起了退堂鼓,但一想到他們限制我的場景,我就鼓起了勇氣。說完之后,我就后悔了,覺得不該這樣對他們,我應該聽他們的話才對。出乎意料的,他們竟然同意了,而且為他們的行為道了歉。
有一天,我了解到了憲法,其中有一條,是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我知道后,欣喜若狂,自己的做法得到了肯定,而且為我國擁有這樣親民的憲法感動高興。
憲法在我心中,憲法不是離人們非常遙遠的,相反,它離人們非常的近,為人們的方方面面都思考到了,包括最底層人們的想法也思考到了。它是供所有的人使用的。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篇三
憲法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憲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親一樣。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不得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憲法是愛法,就像母親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憲法是國法,憲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規,而是規定整個國家基本制度的國法。
一、不帶通訊工具進入校園,不沉迷于網絡。糾正網絡游戲、網上裝備、網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長錢財和影響學習的行為。
二、不說謊、小偷小摸、義氣用事。我們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享受、一時的痛快,而毀掉自己的一生。
三、不要因為相互之間磕磕碰碰,就出現打架斗毆的現象,只要我們心胸放得開闊一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發生許多惡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時之強,釀終身大錯呢?學校是我們大家共同學習生活的大家庭,我們每個學生是其中的一員,當出現一些不良現象或發現某些不良苗頭,我們每位學生都有責任和義務加以勸阻制止,并及時報告班主任,防止事態進一步發展。
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各種不良現象,相互幫助,團結奮進。讓我們一起學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紀合格的學生,用我們美好的心靈去凈化身邊的丑惡,用我們靈巧的雙手共建人類的文明,共創和諧校園。
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篇四
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一個國家來說,沒有良好的法律法規,就沒有和諧穩定的生活。
之前,我一直認為法律是成年人的事情,對于我們小學生來說,懂不懂法不重要。后來,我在電視上看到一篇報告,對我感觸很深,我突然意識到,作為一名小學生,不僅要理解法律、遵守法律,也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這個故事是這樣的:有一個女孩天生殘疾,從她出生開始父母就不喜歡她,之后又給她生了一個弟弟,弟弟出生后,女孩的生活更加困難,她吃不飽,穿不暖不說,她的父母還讓她去當乞丐。
每天去市場討錢,把她當成搖錢樹,鄰居們實在看不下去,向民政部反映。后來民政部門取消了她父母監護人的資格,把這個女孩送到寄宿學校讀書,并命令她的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的生活費,誰知道她的父母不但不給錢,還惡狠狠地說,就是不給錢,看你把我怎么樣。
女孩看到她的父母如此無情,萬般無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訴,她的父母因為虐待罪,受到了應有的制裁。但是這個女孩并不快樂,她更難過,為自己的父母難過,為自己難過。
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們哪個同學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愛和關心。誰想起訴自己的父母?如果那個女孩的父母有一點良知和愛心,有一點點法律意識,我想他們一定不會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愛幼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而對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規則的人來說,只能用法律來規范他們,所以我們應該加強法律教育,培養守法意識,我們不僅要自己懂法,還要讓我們的父母和周圍的每個人都遵守法律。
親愛的同學們,法律是一把雙刃劍,它可以懲罰壞人,也能約束自己,遵紀守法,從小事做起。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懂法、守法,我們的國家將會更加和諧美麗。
謝謝大家!
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篇五
大家好!
我是三(2)班的,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布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它對于年少的我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國有句古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么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么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小學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后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好公民。
法律對于我們青少年而言,還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時候違犯法律了還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這是缺乏法律意識的一種表現。我們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還要愛護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書籍,為自己的人生道路撐上一把健康的雨傘。
鄧小平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如果我們不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好習慣,那么依法治國將永遠是一句空話!古人說的好:“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我們千萬不要因小錯而釀成終生大錯,成為社會的罪人啊!只要我們心中有法,你就會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樣的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什么樣的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學們: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是美好的,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繪燦爛的明天;讓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銘記法的威嚴與壯義!
尊敬的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弘揚憲法精神,科學和諧發展》。
同學們,現在我們站在大操場上舉行升旗儀式,你有沒有想過,為什么我們的國旗是五星紅旗?而不是星條旗或者太陽旗呢?為什么我們每天都要來上學,而不是想來就來,想去就去呢?理由是:這是由法律規定的,更準確說是由憲法規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國第八個法制宣傳日。
本屆憲法宣傳周主題為:“弘揚憲法精神,科學和諧發展”。 那么什么是憲法?憲法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憲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親一樣。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不得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憲法是愛法,就像母親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
一、不帶通訊工具進入校園,不準沉迷于網絡。糾正網絡游戲、網上裝備、網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長錢財和影響學習的行為。
二、不亂拋亂扔,不準損壞公物。潔凈的環境、完好的設施,能體現一個集體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體中的個體的文明素養水平。潔凈的環境不能僅依靠打掃,完好的設施不能僅依靠裝備,而要靠同學們的愛護。
三、不“說謊、小偷小摸、義氣用事”。
學校是我們大家共同學習生活的大家庭,我們每個學生是其中的一員,當出現一些不良現象或發現某些不良苗頭,我們每位學生都有責任和義務加以勸阻制止,并及時報告班主任,防止事態進一步發展。
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各種不良現象,相互幫助,團結奮進。讓我們一起學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紀合格的學生,用我們美好的心靈去凈化身邊的丑惡,用我們靈巧的雙手共建人類的文明,共創和諧校園。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
“國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國以和矗立。“我們的國家因為和平,因為和諧,所以能夠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們作為一位炎黃子孫,有責任去維護我們祖國的和諧,而作為一名中學生,更應該去了解、去遵守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
12月4號是我國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同時也是憲法宣傳日。以憲法實施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就是要在全社會進一步強化憲法意識,樹立憲法觀念。
憲法的意義在于它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這一特點決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普通法律的內容都必須符合憲法的規定。與憲法內容相抵觸的法律無效。
20xx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第一屆、第四屆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分別于20xx年9月、20xx年1月、20xx年3月和20xx年12月先后制定,頒布了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xx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對原憲法作了修改。憲法修正案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內容,完善對私有財產保護的規定,增加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等。
遵守憲法,可以更好地維護我們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頻頻發生的交通事故總令我們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導致的死亡人數數以萬計,直接經濟損失達到幾億之多。誰曾想過發展的背后竟會有如此殘酷的數據?面對死亡的悲劇,我們在埋怨,我們在斥責,想想那些因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是否要深思?面對車禍的原因:酒后駕車、疲勞駕車、超速等。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為,被無視而導致了悲劇的發生,有人抱怨:“這禁止,那限制,沒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們不難發現不遵守憲法的背后等待我們的是什么。只有遵守憲法,憲法才會保護我們。
我們作為中學生應該做到:刻苦學習,積極進取,提高素質,全面發展;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為學校和班級爭光;尊敬老師,團結同學;聽從父母教育,盡力承擔家務勞動,體諒父母;誠實守信、熱愛勞動、愛護公物、保護環境。真正做到憲法在我們的一言一行之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我的講話結束了,謝謝大家。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早上好,我是初三(2)班的,嚴副校長上周談了今年我們國家的兩個首設日,其中一個是國家憲法日,他談的比較簡短。我今天在這里再和大家一起說說“國家憲法日”。
中國共產黨的xx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這是我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號召要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引導各級組織和全體公民牢固樹立憲法認識,增強憲法觀念,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教育部隨后發出了全國各學校也要深入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
關于首個“國家憲法日”,黨中央主席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而我們目前的現狀是:保證憲法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制權威。法治是人類文雅前進的重要成果,一個國家只有形成體現法治精神、順應時代潮流的法治體系,人民才能有尊嚴的生活,國家民族才能振興。
也許有同學會認為:憲法是成年人的事,離我們還遠著呢!其實不然,憲法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因為我們都生活在這片土地上。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憲法保障每個公民的人權,比如,它就規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權利。
我看過一個數據,廣東省有70多萬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失去了受教育的權利,為此廣東省政府共計出資3億,讓這些孩子重新返回學校接受教育,這當然值得肯定。其實,政府是在履行著憲法賦予的義務。
還有一個案件,陳曉琪和齊玉基都為初三的學生,中考時,陳曉琪冒用齊玉基的姓名,以他優秀的成績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終進入了銀行工作,而齊玉基卻因為落選,最后只得碌碌終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決最終給予陳曉琪以嚴厲的處罰。這讓我們認識到,憲法維護公民的姓名權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個公民都應該依憲法來保護自己。
還有幾年前“我爸是李綱”的事件。官二代開車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長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權力比法還大,這是完全錯誤的。最終,這個公子哥周到了法律應有的懲罰,連他的父親李剛也因為腐敗問題而受到調查。
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遠不止這些。作為大學生,我們首先要掌握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具備守法、用法、護法的前提條件;其次,要遵紀守法,養成優良的行為規范和道德修養。第三,我們要善于用憲法和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而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我們維護好了個人和集體的權益,就是維護憲法的尊嚴!
12月4日是國家的憲法日,并非只是說這一天才要想起憲法、尊重憲法。其實,每天都是我們自己的憲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們每個人的心中,法的行為體現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社會才會變得更加有序和諧。
我的講話到此,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