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最新專家工程咨詢合同圖片 外國專家聘用合同精選篇一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法學院(以下簡稱甲方)為了吸引法學界杰出人才,充分利用社會教學資源,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教學、科研工作的發展,全面提高教學、科研綜合實力的強烈愿望。
(以下簡稱乙方)在法學領域內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及業務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并愿意以外聘研究員身份參與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特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有效期自 至 止。合同期滿。雙方協商可以重新簽訂。
二、工作內容及任務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2、乙方在聘期內的具體工作內容及任務
(1)為甲方在法學領域的發展提供重要的指導意見和建議;
(5)在受聘期內,每年在甲方工作的時間不少于 個月。
(6)根據教學工作需要,承擔本科生部分緊缺課程或開設新課程的教學任務。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提供完成合同規定任務所必要的工作條件;
2、為異地受聘人員提供必需的生活條件。
乙方:
3、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4、盡職盡責按合同努力做好工作、完成任務;
5、接受甲方對完成任務情況的檢查。
四、待遇
1、在聘期內,甲方按每年
2、聘期內工資發放方式
3、乙方住所地在河南省外的,可以由甲方報銷經濟艙的往返機票。
4、乙方為甲方師生所做講座費用按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五、知識產權的歸屬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并以甲方名義參與申報立項的教學改革項目、科研項目及所獲得的教學、科研成果均屬于職務成果,其知識產權應歸甲方所有,所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申報的專利及獎勵,第一作者單位必須是“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調整工作任務的;
2、乙方被調整工作崗位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政策已經修改或廢止的;
4、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而且不損害雙方利益的;
5、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禁止性規定的;
2、違反甲方有關工作規定,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履行聘用合同規定的職責的。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人事處、法學院各一份)、乙方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聘用期滿,本協議自動終止。
甲方代表: 乙方: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最新專家工程咨詢合同圖片 外國專家聘用合同精選篇二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最新專家工程咨詢合同圖片 外國專家聘用合同精選篇三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咨詢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使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托書以及建筑安裝工程的建筑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筑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甲方根據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咨詢費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__元。
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罰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50%收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罰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咨詢,應按總咨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最新專家工程咨詢合同圖片 外國專家聘用合同精選篇四
一、*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最新專家工程咨詢合同圖片 外國專家聘用合同精選篇五
工程咨詢是指遵循獨立、科學、公正的原則,運用工程技術、科學技術、經濟管理和法律法規等多學科方面的知識和經驗,為政府部門、項目業主及其他各類客戶的工程建設項目決策和管理提供咨詢活動的智力服務,包括前期立項階段咨詢、勘察設計階段咨詢、施工階段咨詢、投產或交付使用后的評價等工作。以下是本站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工程咨詢服務合同相關范本。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咨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客戶委托工程咨詢單位提供_________咨詢服務,并已接受工程咨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3.1委托函或中標函;
3.2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3.3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3.4附錄:(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在附件中作出約定,附件內容略)
附錄a委托工程咨詢服務范圍;
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3.5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鑒于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咨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咨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范圍內的咨詢服務。
五、鑒于工程咨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咨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咨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一、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義:
1.1“項目”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并為之提供咨詢服務的項目。
1.2“服務”是指工程咨詢單位根據本協議書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附加服務,以及經雙方書面協議,在正常服務之外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協議書第7.9條的規定,工程咨詢單位必須履行的服務。
1.3“工程”是指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客戶的設備、設施及其他物品。
1.4“客戶”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詢單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5“工程咨詢單位”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受客戶聘用提供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6“第三方”是指客戶、工程咨詢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1.7“協議書”是指由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件,附錄a(服務范圍)、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附錄c(報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如果已簽訂),以及其他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等組成的文件。
1.8“合同”是指與本協議書委托的工程咨詢服務有關的,客戶與任何第三方簽字的合同。
1.9“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10“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二、工程咨詢單位的義務
2.1服務范圍:工程咨詢單位應提供的服務范圍見附錄a。
2.2工程咨詢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2.3認真地盡職盡責和行使職權:
(1)工程咨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國家的利益和客戶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a)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應在本協議書附錄a中加以說明,或以書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詢單位同意。
(b)在客戶和第三方之間提供證明、行使決定權或處理權時,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獨立的專業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判斷,公正地進行工作。
(c)在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時,對于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事先得到客戶的批準(發生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詢單位應盡快通知客戶)。
2.4客戶的財產
工程咨詢單位使用的由客戶提供或支付費用的物品,屬于客戶的財產。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工程咨詢單位應將尚未消費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客戶,并按客戶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項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三、客戶的義務
3.1客戶應在不耽誤服務的合理時間內,免費向工程咨詢單位提供他能獲取的、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3.2客戶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的時間內,就工程咨詢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戶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復。
3.3客戶應負責咨詢服務所涉及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工程咨詢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外部條件。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詢單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客戶應盡其所能對工程咨詢單位的人員以及下屬提供如下協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渠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工程咨詢單位及其人員為服務目的和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續。
(6)工程咨詢單位為客戶項目出境考察時,除制裝費外,其他一切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3.5為了服務的需要,客戶應免費向工程咨詢單位提供附錄b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3.6在與工程咨詢單位協商后,客戶應按照附錄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工程咨詢單位挑選和提供職員,以及提供其他人員的服務。客戶提供的職員在涉及服務時,只應接受工程咨詢單位的指示。工程咨詢單位應與客戶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務的人員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四、雙方代表和職員
4.1工程咨詢單位和客戶,根據協議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員,要能勝任本職工作,并互相取得對方認可。如果客戶未能按規定提供職員及其他人員的服務,工程咨詢單位可自行安排,并作為附加的服務。
4.2為了執行本協議書,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作為本方代表。
4.3如果需要更換任何人員,雙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負責安排同等能力人員代替,同時承擔更換費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換,應提出書面要求,并須闡述更換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則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擔更換費用。
五、責任與賠償
5.1如果確認工程咨詢單位違反了2.3(1)條款的規定,客戶提出索賠,則工程咨詢單位應對由于其違約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并向客戶賠償。
5.2如果確認客戶違反了對工程咨詢單位應盡義務,工程咨詢單位提出索賠,則客戶應負責向工程咨詢單位賠償。
5.3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賠償,僅限于因違約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數額,而不牽連其他方面。
5.4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賠償的最大數額,不能超過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最高賠償數額。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賠償總額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任何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超過部分的索賠。
5.5一方提出索賠要求不能成立時,要完全補償對方因該索賠要求所導致的各種費用支出。
5.6如果認為任何一方與第三方應共同對另一方負責賠償,負責賠償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賠償額,應限于由于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一部分比例。
5.7雙方必須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法律規定的更早時間之前正式提出索賠,在規定時間之外提供索賠無效。
5.8除因工程咨詢單位故意違約或缺乏謹慎而瀆職引起的索賠外,客戶應保障工程咨詢單位免受因客戶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沒有保險的、或責任期終止后提出的索賠造成的影響。
5.9工程咨詢單位及其任何職員,在根據協議履行義務中的行為或失職只向客戶負責,不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負責。
六、工程咨詢單位的保險
(1)在允許條件下,對5.1條工程咨詢單位的責任進行保險;
(2)對公共或第三方的責任進行保險;
(3)對客戶提供的財產進行保險。
6.2上述各項保險的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七、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7.1本協議書從雙方正式簽字之日起生效。
7.2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雙方協議延期的例外。
7.3當客戶或工程咨詢單位一方提出要求,對方書面同意時,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另簽補充協議書。如客戶書面要求,工程咨詢單位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書,并視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7.4如果客戶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拖延,工程咨詢單位應將此情況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客戶,對導致增加的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完成服務時間應相應延長。
7.5如果出現非工程咨詢單位應負責的情況,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務不能按時履行時,工程咨詢單位應立即通知客戶。如由此使某些服務不得已減慢或暫停時,該部分服務完成期限應予延長。對于暫停服務的還應加42天以內的恢復服務期限。
7.6客戶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詢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工程咨詢單位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將開支減至最少。
7.7如果客戶認為工程咨詢單位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其義務時,可通知工程咨詢單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務。如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復,客戶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35天內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書。
7.8工程咨詢單位在支付通知單應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戶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款項時,或根據7.5、7.6款已暫停服務超過_________天時,可向客戶發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發出進一步通知,再過_________天后,可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情況下,自行暫?;蚶^續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7.9當根據7.5款撤銷或暫?;蚧謴头諘r,或并非根據7.7款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以外,工程咨詢單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對此,工程咨詢單位有權得到所需的額外時間和費用。
7.10本協議書終止,不應損害和影響各方的權利、責任及索賠。
八、支付
8.1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的報酬,按照本協議書條件和附錄c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8.2如果客戶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服務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工程咨詢單位補償應支付的報酬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該利息補償不影響第7.8款工程咨詢單位的權利。
8.3支付報酬所采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本協議書專用條件約定。
8.4如果客戶對工程咨詢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單中的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單24小時內向工程咨詢單位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客戶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第8.2款的規定適用于最終支付給工程咨詢單位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8.5除按協議書規定的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客戶可在發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請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工程咨詢單位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
九、爭端的解決
9.1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協議書引起的任何爭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一致,應將爭端事項提交調解人進行調解。調解人由雙方協商聘請,或向中國工程咨詢協會會長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授權機構申請選派一名調解員。雙方應在聘請調解員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調解員共同商定交流有關資料的計劃和將采取的協商步驟。協商應在保密情況下進行。如雙方接受調解員的最終建議,就解決爭端達成一致意見,應寫成書面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約束雙方遵照執行。如雙方在約定期間未達成一致協議,任一方可請調解員提供一份給雙方的無約束力的書面意見。除經雙方書面同意,調解員的上述意見不能作為隨后任何訴訟程序中的證據。調解中,各方作證等支出自行承擔,其他費用雙方均攤,或按調解員決定分攤。
如雙方在聘請調解員28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協議,可按9.2條款規定,將爭端事項提交仲裁。
9.2如調解失敗,經雙方同意,調解員可將雙方已協商一致的事項寫出記錄。爭端的其余事項可提交給仲裁員。除調解員將雙方一致事項的記錄可交給仲裁員外,在聘請仲裁員后,調解員的任務將終止,不再作為仲裁中的證人,也不再提供調解中得出的其他證據。仲裁按照專用條件中的規定進行。雙方同意仲裁為終局,同意裁決結果,放棄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權利。
十、其他
10.1本協議書的語言及遵循的法律見協議書專用條件的規定。
10.2因國家(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規變化,引起服務費用和服務持續期的改變,要簽字補充協議,調解和修正協議文本,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10.3沒有對方的同意,客戶或工程咨詢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10.4工程咨詢單位對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蛻魞H有權為本協議書中的工程和其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此時不需取得工程咨詢單位的許可。當事的雙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要嚴格保密,未經允許,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提供版權和所有權,如有違背,要追究法律責任。
10.5除非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另有規定,工程咨詢單位可單獨或與他人合作版有關工程和服務的書籍。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二年內出版,則須取得客戶批準。
(2)為影響選聘過程或協議的執行,而謊報事實,給客戶造成損失,包括采用合謀辦法,以抑制或減小自由、公開競爭的效果。
10.7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并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以書面回執或回函確認。
10.8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年月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第一節對應通用條件的有關條款:
一、定義
1.1項目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職員的提供:工程咨詢單位應對提供的工作人員中的主要負責人向客戶提出能夠勝任工作的必要證明。
1.3代表:如果客戶要求工程咨詢單位有一名被授權的駐地代表時,工程咨詢單位可隨時將賦予他的任何義務和權利委托給獲得客戶批準的人員,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該類委托。委托和撤回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達客戶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義務時,應同時單獨通知承包商。
1.4責任和提出索賠的期限:本協議書生效日期為責任起始日期。責任終止日期根據適當法律或法規決定,本項目應不盡于服務完成或終止日期;每次提出索賠的一方應在對方違約事件發生后14日內向對方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在28日內提出詳細索賠依據和具體要求。
1.5賠償的限額:協議書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于為完成正常的服務(或其中規定部分),客戶付給工程咨詢單位的最高費用,或不超過_________元。對雙方履約延誤規定有按日賠償率,以及雙方支付或賠償延誤規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賠償總額均不得超過以上賠償限額。工程咨詢單位履約延誤執行按日賠償率賠償的,不再因延誤而償付其他賠償或補償。
二、服務開始日期及服務完成日期:
2.1服務開始日期,選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案:
(1)在協議書生效后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2)在工程咨詢單位收到協議書規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_。
(3)在工程咨詢單位的銀行確認已根據協議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后_________天內。
2.2服務完成日期:自服務開始日期起_________內完成。
三、支付的時間:當地貨幣在客戶收到工程咨詢單位支付通知單28天內,外幣在客戶收到工程咨詢單位支付通知單56天內。
五、仲裁
應向_________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協議書的語言和法律
七、工程咨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
八、通知
第二節附加條款
1.對于為地區、或行業、或專項、或項目、或企業提供規劃咨詢等委托任務:認真調查分析委托規劃咨詢對象的現狀基礎和特點、優勢與劣勢、國家有關宏觀調控政策、國內外發展水平和趨勢、外部影響因素變化、可持續發展要求等,做到咨詢成果具有宏觀性、戰略性和綜合性,盡可能符合國家、社會和客戶的最佳利益。
2.對于編制項目建議書咨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于項目建議書編制內容和深度的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風險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咨詢意見。
3.對于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咨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等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咨詢意見。
4.對于項目評估咨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于項目評估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對委托評估的咨詢成果(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各項內容,從是否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評估論證,盡可能提出優化方案;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觀、公正、科學、可靠地提出評估意見。
5.對于工程設計等委托任務:遵照已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和設計,符合環保、節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進適用技術,達到工藝技術指標和預定的設計要求,以及分階段設計的深度要求。
6.對于招標咨詢服務: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有關條例規定,招標文件較好地反映項目特點、體現項目意圖,招標須知和技術規范全面明確,工程量和標底計算可靠,合同條件周全合理,客戶和投標人風險分配明確適當,招標程序合理,解答投標人質疑符合項目要求,較好地平衡招投標雙方關系,評標客觀、公正。
7.對于合同管理、工程監理咨詢服務:對委托項目的工程設計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認真研究,提出問題和優化建議;根據委托,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和部件進行檢驗,杜絕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產品;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和費用支付及時檢查,按時提出分析和改進對策的報告,實現進度、質量和費用三項控制。
8.對于投產后咨詢服務:對項目的運行、維護需求和客戶的運行、維護資源分析全面,制定的運行、維護工作計劃有針對性;編寫運行操作規程、維護規程,以及人員培訓計劃等符合行業部門有關規定和項目實際需要,能抓住重要關鍵部位或工序;提供的運行、維護專業管理和培訓符合計劃和規程要求。
9.根據《工程咨詢業質量管理導則》的要求,并參考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9條關于對咨詢成果進行質量評價的規定,補充以下條款:服務完成30日內,工程咨詢單位負責質量管理的負責人要會同客戶,按照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發布的《工程咨詢成果質量評價辦法》的規定和第11條規定的質量目標要求,聯合進行工程咨詢成果質量評價。履行服務的工程咨詢單位的代表負責做出必要說明,并有權對質量評價結論申述意見。質量評價合格作為對服務成果的驗收和客戶向工程咨詢單位最終結清服務報酬尾款(不超過服務報酬的_________%)的依據。
10.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45,工程咨詢單位不應被要求代表客戶向客戶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員支付款項。
11.客戶保證(填入借款人)已從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獲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額)的貸款,其中一定比例將用于本協議書規定的合理付款,將按照貸款協議條款規定,并經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批準時支付。
12.工程咨詢單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務期間的發明獲得專利,并可將該發明出售、保留或從中獲益,客戶對此無任何權利。
13.如果本協議書中任何規定的任何部分被有關主管部門認為無效,則應認為該部分已被從協議書中刪去,此條規定的剩余部分及協議書其他規定仍繼續有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工程建設市場需求,為社會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建設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商定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名稱:_________工程造價咨詢聯合事務所(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企業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范圍:
(一)提供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和造價咨詢服務;
(三)依法接受委托辦理工程工程造價鑒證業務;
(四)其他法定業務。
第四條本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合伙協議,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和行業組織的指導。
第五條企業遵循獨立、客觀、公正和誠信為本、質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業準則,依法執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委托人、當事人合法權益。
第二章合伙人與合伙人出資
第八條出資人均以現金方式出資,全部出資額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足,并委托其他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合伙人在工商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第九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增加對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企業虧損。
第十條本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本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企業財產。本企業的財產由企業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協議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條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受讓人條件必須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并需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讓人即成為本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二條合伙人不得饋贈、抵押其在企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第十三條本企業的利潤和虧損按全體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企業年度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三章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決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為本事務所所長,對外代表本企業執行企業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本企業事務(經合伙人一致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企業事務。共同執行企業事務參照《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八條、二十九條訂立協議)。
第十五條執行企業事務的所長應當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六條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所長,檢查其執行企業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企業帳簿。
第十七條合伙人對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商定解決。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十八條被委托執行企業事務的所長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九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同性質的業務。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二十條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分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修改合伙協議;
(五)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六)以本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員工和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八)企業員工的分配、獎罰、福利方案;
(九)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業經營期滿,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在不給本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四)個人的執業資格被注冊管理機構注銷;
(五)個人職業年齡超過六十五周歲;
(六)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前款規定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本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業向合法財產繼承人退還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合法財產繼承人不得繼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條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二十八條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二十九條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三十一條企業登記事項因退伙、入伙、合伙協議修改或發生變更需要重新登記的,應當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記機關和資質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或變更手續。
第五章解散與清算
第三十二條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二)企業被資質管理部門依法吊銷資質證書無法繼續經營的;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三條企業解散,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擔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條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企業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二)企業所欠稅款;
(三)企業的債務;
(四)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第三十五條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按照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的比例進行分配。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法按照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在法定追訴期內,原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企業經營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