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最新酒水門頭協議實用篇一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在 范圍內代理銷售甲方的 系列產品,代理銷售限為年,協議期滿后,乙方需繼續代理銷售的,需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為確保產品質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許可證、酒類銷售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相關產品的檢測報告。
3.甲方為使乙方零風險開創市場,甲方按代理商級別首批供貨可先不支付貨款,其中,一級代理商首批供貨 萬元,二級代理商首批供貨萬元,三級代理商首批供貨萬元(均按出廠價計算)。
4.甲方供給乙方的首批貨物,在6個月至一年內銷不出的,乙方可退還甲方或更換其它產品,產生的退貨費用由乙方負責。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貨款 %的信譽保證金,代理商交納的信譽保證金在終止代理時甲方全額退還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貨款,甲方可從乙方的信譽保證金中扣除)。
6.為確保乙方的市場資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銷售網點內進行銷售,不利用乙方的銷售人員銷售甲方的產品。
7.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組織非甲方的產品(只限茅臺酒以及茅臺鎮的其它中級酒)。
8.甲方向乙方供貨后,乙方在半年內未產生效益或銷售金額不足 萬元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進行甲、乙雙方終止協議財務結算。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貨后,應立即組織和策劃銷售。市場銷售區域及網點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區域內進行。
2.乙方銷售人員在市場銷售過程中,應遵循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不得任意過份抬高價格或低于代理價銷售。
3.乙方與甲方簽訂代理銷售協議時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關證件(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貨物時,乙方按甲方出廠價支付貨款,乙方如遇團購的,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求與乙方簽訂供貨協議,嚴格按協議條款履行職責。
5.乙方在市場銷售過程中,不得有損甲方名譽的言論好行為。
6.乙方年銷售額超過 萬元以上的,甲方給乙方超出部份進行獎勵,獎勵比例為:超出金額在萬元以內的按%獎勵;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的給于 %獎勵, 萬元以上的給于10%獎勵。
第三條:供貨結算方式
1.甲方供給乙方的首批貨物作為乙方代理期間的周轉物資,該貨物待甲、乙雙方終止協議時結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貨物時,必須先款后貨,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必須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發出。
3.甲方供給乙方的貨物在運輸途中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在收到貨物時當場驗收,損壞的產品名稱及數量由運輸方簽字認可,并于當日通知甲方,由甲方與運輸方明確責任后處理。
4.貨款結算按甲、乙雙方協商的結算價進行結算,協議終止后的結算按乙方的實際銷出量結算。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雙方不得違約,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甲方違反第一條第六款,除核定經濟賠償外,并處以20xx元至 5000元的罰金。
3.乙方違反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經濟賠償外,并處以1000元至 3000元的罰金。
4.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中產生異議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相關法律、法規程序處理。
第五條:本協議有效期限從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或負責人: 法人或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日 年 月 日
最新酒水門頭協議實用篇二
甲方:
乙方:
1.廣告播放內容 系列。
2.廣告投放時間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截止。
3.廣告投放次數為每天播放 秒 次 。
4. 廣告投放渠道:
5. 置換內容:
1、廣告內容應不違反《廣告法》,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國家利益和尊嚴;
2、廣告內容不得妨礙或干擾社會安定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3、廣告內容不得妨礙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4、不得發布含有淫穢、迷信、恐怖、暴力和欺詐內容的廣告;
5、不得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岐視的內容;
6、不得含有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7、不得發布違背或抵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廣告規定的廣告內容;
8、廣告內容不得侵犯第三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與甲方的直接利益相沖突。
9、廣告內容側重表現企業、產品的形象宣傳;
(一)甲方責任與權益
1、甲方責任:
(1)甲方須提供廣告投放相關短片。
(2)甲方廣告的內容和表現形式要符合法律、法規和工商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
(3)若甲方在廣告短片里增加滾動字幕,需自行提供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工商行政部門有關規定。
(4)提供的置換商品:每次接到乙方定單后7日內完成負責送貨、安裝。如有延遲賠償乙方的一切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5)商品置換的價格按商場對外的價格。
(6)所有置換商品的售后、三包等配套服務。
2、甲方權益:
(1)甲方在廣告投放前有權對視頻廣告內容進行審查、修改,對不滿意的內容可要求乙方按要求修改直至滿意。
(2)甲方在廣告投入階段有權對投入的視頻廣告進行跟蹤調查,并有權向乙方索要相關的視頻廣告的真實性監測報告,自行復核實況。若查實乙方監測報告存在欺騙的行為,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廣告投入之后,若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合同中斷者,甲方將有權對造成自身損失的部分向乙方索要合理的賠償。
(4)在廣告投入期滿之后,甲方有權就投放效果對乙方提出意見或者建議。
(二)乙方責任與權益
1、乙方責任
(1)乙方有對甲方廣告的內容和表現形式進行預審的責任,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工商行政部門有關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發布。
(2)乙方必須按合同簽訂的每天15:00—18:00;18:30-22:00期間播放甲方___秒 次廣告;若因外界客觀原因沒有達到數量的,經雙方調查協商解決。
(3)乙方負責提供視屏播放設備的日常維護,所有電費由乙方負責。
(4)廣告投入之后,若乙方因非不可抗力的因素而使合同中斷者,乙方將有對該事負責,盡力挽回客戶損失,并對其造成損失的部分進行協商賠償。
最新酒水門頭協議實用篇三
乙方:
1、乙方向甲方提供業務宣傳活動;
2、甲方支付乙方所需活動經費。
二、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宣傳活動經費,共計 元整。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宣傳活動創意策劃;
2、廣告傳單的設計及制作;
3、工作人員的培訓及日常工作的管理;
4、相關部門協調保障工作;
四、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協議雙方對協議的變更或終止,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終止協議,否則構成違約。
五、違約責任
六、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不能進行宣傳活動或不能按協議約定進行宣傳活動,乙方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同樣有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酒水門頭協議實用篇四
法定住址:
住宅電話:
手提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電話:
手提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合約:
一、 合約范圍:
甲乙雙方簽訂合約,乙方即為甲方的簽約藝人,甲方即為乙方唯一的獨家經紀人。甲乙雙方達成共識,雙方共同發展,共同獲益。乙方一切與演藝活動和所有的商業行為,均應完全依照本合約的相關約定。
合約有關的名詞解釋:
演藝活動:本合約特指一切與商業或非商業行為有關的,在公開或公共場合有關乙方形象、聲音、歌唱、舞蹈等活動,及其在舞臺、電視、電影、廣播、現場、演出、表演、錄音、錄像、出版、廣告、因科技發展而產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種場所及載體中的應用,及與上述活動有關的一切事務。
二、 合約期限:
自合約簽訂之日起,本合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_日合約終止。
三、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將負責本合約范圍內乙方的全部市場運作,同時在本合約音樂的全部版權和鄰接權的使用和轉讓權利。未經雙方許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 甲方作為乙方的唯一經紀人, 有權使用或授權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聲像權力, 但授權或使用的方式必須告知乙方, 并向乙方及時出具詳細的費用產生帳目, 并按照本合約的利益分配原則與乙方進行分配。
3、 合約期內, 甲方作為乙方全世界范圍內演藝活動的唯一全權代理人、經理人、經紀人,出版發行及代理乙方舞臺演出、廣告、影視演出、以及由現代科技發展而帶來的其他演藝形式以及與上述活動有關的一切事務, 即甲方全權處理乙方所有有關演藝活動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權以甲方或乙方的名義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關的法律文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參加出席的所演藝有及宣傳活動相關食宿行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5、在本合約有效期內甲方為宣傳、促銷的目的,有權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簡歷等有關乙方的演藝資料及記錄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簡歷、表演及有關資料的錄音、錄像、電影、照片、文稿等。
單位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得的收益。
7、 甲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 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稅收憑證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復印件。
8、 合約期內, 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從事與本合約無關的, 與演藝活動無關的, 對甲方聲譽無關的,以及對雙方履行本合約不會產生任何影響的所有事情。
9、甲方不得隨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稱及內容。
10、 在全世界范圍內,對侵犯甲乙雙方本合約限度內任何權限的第三方行為,甲方有權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權限和義務。
11、 由于甲方在經營中出現的、與乙方無關的、違反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的行為, 均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必為此承擔任何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四、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 作為藝人,乙方將參與本合約合作范圍內音樂的全部策劃、創作和制作工作, 但需采納甲方對乙方的合理化建議。
2、 合約期內,乙方不得與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簽訂任何與演藝活動相關的合同。不得另外委托代理人、經理人、經紀人或其他從事類似工作的公司或個人代理甲方的演藝活動。
3、乙方將所有有關演藝活動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權處理, 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及與演藝有關的活動。乙方在無不可抗力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甲方之安排,給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內的任何損失。同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不可參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藝活動及與演藝活動相關的事宜。
4、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藝培訓,協助甲方辦理培訓所需的任何手續。
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6、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專輯、單曲、宣傳及與乙方有關的一切演藝活動方面的必要資料, 負責向甲方提供辦理與演藝活動事務有關的有效證明文件。
7、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完成甲方為乙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如乙方變更地址、聯絡方式或外出,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關的個人活動安排與甲方演藝活動安排發生沖突,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
8、乙方作為甲方簽約藝員,應積極維護甲方之聲譽,與甲方共榮辱,并遵守本和約之規定。
9、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安排和設計的形象接受廣播、電視、期刊、雜志、報紙等媒體的采訪,維護雙方方聲譽。
10、乙方作為甲方簽約藝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保護自己的公眾形象。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a/觸犯國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
b/在公眾面前行為不端、言語不檢點,嚴重損害本人和經紀人形象的行為和語言; ?c/不尊重歌迷,嚴重傷害歌迷感情,造成惡劣后果的。
11、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以后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作廢。
五、 利益分配原則:
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進行分配。
2、上述分與甲方的收入,作為甲方輔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發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傭金。
3、雙方各自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稅金;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由本合約所產生收入的所有稅金,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稅收憑證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復印件。結算時間,雙方共同確定每月結算的具體時間,在甲方收到合作所產生的收益后,按月結算甲乙雙方應得的收益。
六、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違反本合約的相關條款,提出提前終止本合約或違約一方造成守約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約,守約一方不得不提前終止本合約,違約一方等于自動放棄合約期間所有相關權利。
七、合同的解除:
1、 甲方若違反本合約第三款項中的任何一項相關規定,乙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在甲方沒有正當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2、乙方若違反本合約第四款項中的任何一項相關規定,甲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在乙方沒有正當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3、如乙方因為疾病或傷殘、毀容、失聲等,無法繼續進行演藝事業的,甲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4、經乙方同意,甲方可將乙方轉簽給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轉讓費用,由甲方所得。
5、在甲乙雙方共同自愿無條件解除本合約的條件下,本合約方可提前解除。
八、其他條款:
1、 合約期內,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經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向第三方進行披露;甲乙雙方由于合作從而了解或接觸到的對方的機密資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商業計劃、系統設計、技術等, 雙方均需為對方保守秘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信息。
2、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約,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約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具有續約的優先權。
4、此合約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乙 方:
甲 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酒水門頭協議實用篇五
一、 廣告媒體要求:
1、 甲方委托乙方發布長春市人民大街吉林省建筑設計院樓頂廣告牌
2、 媒體形式:噴繪外打燈廣告牌
3、 媒體位置:長春市人民大街吉林省建筑設計院樓頂
二、 廣告畫面要求:
廣告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甲方提供畫面設計,設計樣稿經甲方確認簽字后,乙方負責制作、安裝、發布。乙方只承擔首次上畫費用,若需多次更換畫面,制作及安裝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廣告畫面的制作文本和光盤。
2、甲方提供的畫面應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改。
3、合同簽訂后,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時向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廣告的發布。
4、乙方負責甲方發布期內的廣告媒體的維修、維護,保證發布期內每日日落后平均亮燈4小時,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及省、市重大活動期間,保證亮燈至午夜24:00;乙方保證畫面的完整、清潔、效果美觀,如出現故障,保證在48小時內修復,修復期間租期順延。如遇不可抗力、影響廣告正常發布,如政府拆遷、地震、風暴等,乙方將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并盡快修復,廣告租期順延,如不能修復或發布,乙方將按未發布天數返回甲方已付費用。
5、乙方負責完成甲方廣告發布所需的相關手續的報批工作。
6、如在廣告發布及乙方安裝畫面過程中,廣告牌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人員傷亡等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因廣告畫面墜落而損壞第三者物業致使第三者損失或意外,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 發布期
1年,從xx年 5月20日起至xx年 5月20日止。
五、 媒體發布費用及付款方式
1、 媒體發布費用
媒體發布費 萬元/年(人民幣大寫: 萬圓整/年)媒體發布費包括媒體拍賣費、城建收費、制作費、安裝費、工商報批費、維護維修、清潔費、電增容費、電費、稅費等,未提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 付款方式:
3、 甲方須按時支付媒體費用。
1) 在本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圓整;
2) 在該媒體廣告上畫前,即在年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媒體發布費 萬圓整。
3)廣告發布6個月后,即年1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媒體發布費用人民幣 萬圓整,至此付清全部媒體發布費。
六、 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七、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解除。
2、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因政府政策、法令,或者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原因,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況,甲、乙雙方應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發生此情況時,乙方只按實際發布天數收取媒體發布費,退還甲方其余部分余款,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賠償。
八、 續約
1、 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擁有與乙方繼續租用本合同指定的廣告媒體位置之優先權利,并應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續簽。否則,乙方有權另行簽約第三方。
2、甲、乙雙方代表如有人事變動,不影響本合同的連續有效性。
九、 違約責任
在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止發布,單方解除合同者視為違約方,違約方應按合同金額的30%支付對方違約金。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內,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否則違約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金額的30%支付對方違約金,同時合同履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甲、乙雙方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自行解決不成時,到長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