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土地流轉合同免費匯總篇一
在土地流轉的制度框架下,土地權利進一步分化,由以前的“兩權分離”變為“三權分離”,集體擁有土地的所有權,農民擁有土地的承包權,大戶擁有土地在一定期限內的經營權。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土地流轉租賃合同相關范本。歡迎閱讀與參考!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一、乙方同意將坐落在 宜林荒山共 畝,流轉租賃給甲方進行農業綜合開發,種植油茶并經營。其地塊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小班位置圖)
二、山地流轉年限為3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后歸乙方所有。
三、山地面積的確認以柘榮縣林業局技術人員測定的數據為準,雙方不得有異議。
四、山地流轉費用以租金的形式計算,雙方協商同意前五年(即簽訂之日至五年內)免收租金,第六年開始每畝每年以100元計價,共 元(大寫人民幣 元)。
五、乙方應征求村民意見,處理好鄰里山界、村與村、戶與戶之間關系,并為山地流轉辦理林權證提供所有相關材料,且無條件協助辦理林權證相關手續。
六、甲方在山地流轉租賃期間,因植樹造林需要架設的管道、
溉、道路以及管理房等基礎設施,乙方應無條件支持,不得干涉或另收取任何費用,若有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七、甲方取得山地承包流轉經營權后,只能用于農業綜合開發或種植油茶。但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甲方擁有使用權和經營權(包括林權證),乙方不得干涉。
八、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前提下,允許甲方自主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經營權流轉所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內,不因下列情形而改變。
1、甲乙雙方負責人、經辦人變動;
2、甲乙雙方名稱變更;
3、甲乙雙方體制變化。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補充,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齊鮮瓜菜專業合作社
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甲方采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流轉土地用途,用于大棚蔬菜生產。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十五年,從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于 合計 畝。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支付。自20xx年10月1日始至20xx年9月30日止的3年內,每畝每年租金為1000元。此后每年的租金按1000斤小麥計算,按當年10月1日前后十天的市場均價計算,但基礎價格不得低于1000元。
第一年的租金于簽訂本合同時交付年租金的10%為訂金,20xx年的10月1日前交付4萬元(含訂金),20xx年6月15日前交清下欠當年租金,第二合同年即自20xx年10月1日始于每合同年的6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租金。如逾期交付由乙方按日3%承擔違約滯納金,逾期30日,除由乙方如數交租金和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如數原狀交回該土地。
2、合同期內,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行使合法經營權,甲方不得干預。但可予以適當協助,并幫忙調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
3、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依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納租金,并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出現荒蕪和毀地取土等現象,否則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損失。
4、合同期內,不得私自分包、轉包、轉租或其他形式的流轉。
5、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相應損失由乙方負擔,相應租金應如數繳納。
6、合同期內,如國家征用該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
7、乙方需用工,甲方村民優先。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1、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出現本合同第六條第6項情形的;
4、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5、訂立合同所依據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變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 蓋章:
土地流轉合同免費匯總篇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免費匯總篇三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免費匯總篇四
甲方:××集團公司
住所: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號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籌)
住所: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號
鑒于:
3.乙方在正式設立后將使用本協議附件所列的各宗土地和有關房屋,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各宗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該等土地使用權。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本著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訂閱本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
1.租賃范圍
2.租憑期限
3.租金標準
4.甲方的權利、義務
5.乙方的權利、義務
6.租憑物的交驗
7.續租
8.違約責任
9.爭議的解決
10.附則
甲方:_____集團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免費匯總篇五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
雙方同意對甲方享有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內進行流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 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 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甲方采用以下第轉包、出租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不得超過承包土地的期限。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__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月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__元流轉價款支付給甲方。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乙方應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為_____________。并由雙方指定的第三人 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監證。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履約期間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未經甲方同意或終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應支付乙方賠償金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轉土地,應向甲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四)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償付賠償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國家征用或農業基礎設施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并約定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獲取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和地上種苗、構筑物補償費。
1. 甲方收取;
2. 乙方收取;
3. 雙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 甲方收取土地補償費, 乙方收取地上種苗、構筑物補償費。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合并,負責人變更,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終止,原土地上新建附著構筑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 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 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________元;
3. 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甲方不作補償。
(四)國家征用土地、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后,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原發包人) 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轉讓土地合同,應以原發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免費匯總篇六
轉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村土地轉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轉包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 轉包土地的面積、位置
轉包土地位于 ,面積 畝,四至: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甲方同意將該土地發包給乙方轉包耕種使用。
二、 轉包事項
1、轉包期限:該地早期由甲方與七級鎮東金村委會承包三十年(即1999年 月至20xx年 月止)。今經雙方協調、同意甲方轉讓給乙方 年(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轉包費用
轉包費用為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后,由乙方對該轉包土地繼續耕種,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收益由乙方承擔。
3、雙方在簽訂轉包合同之日起,甲方即將轉包土地正式交付給乙方。
三、 轉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各類農作物及經濟作物
四、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 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包金。
3、 甲方保證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權屬清楚,甲方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及使用權。若土地權屬發生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處理解決期間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如因土地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 維護乙方的土地轉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提高轉包金,不得重復轉包該土地。
5、 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轉包的土地。
2、 享有轉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六、 國家建設征地補償
因國家建設征地所獲補償金,屬土地補償款部分,歸甲方所有,屬地上植物等附屬物的青苗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 合同期滿財產處理
本合同期限界滿,轉包土地上的作物仍歸乙方所有,在雙方不同意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乙方在合同期滿后半年內處理完畢地上種植的作物。
十、違約責任
轉包期內,除國家征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轉包合同,不得將轉包土地再次轉包給第三人,否則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甲方應收轉讓費用的二倍。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應到村委會進行土地轉包備案,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辭本合同無法履行,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二倍轉讓費用。
十二、其他條款
1、本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 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聊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份。
土地流轉合同免費匯總篇七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注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免費匯總篇八
公司乙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
第一條轉讓標的:乙方所有坐落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號廠房連同基地,全部生產設備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數目暫以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庫存清單所載名稱、數量為準。
第二條本件讓售價及計算方法:
1.廠房場地、生產設備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細目,總折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2.上列原料,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乙方原料進料成本價格計算:半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的,則視加工程度,在50%以內的,按原料成本價格計算;逾50%的,依成品市面批發價計算;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之數,依成品市面批發價格計算,由雙方以現金給付或補足。
3.生產設備如有短缺、滅失的,得依乙方帳面所列設備殘值計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4.乙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除在本年10月份以前的帳款由乙方自理外,________________月份起的帳款均由九折計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發生一切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并負責通知各廠商,并于甲方收受帳款給予一切必要的協助。
第三條付款方法:
1.前條在第一項的價格,于本協議成立同時,甲方交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余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在原料、成品、廠房房地、生產設備點交清楚同時,一次付清。
2.前條第四項應收款的價格,甲方應于交收后給付乙方折凈數的半數;其余數由甲方開立一個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第四條交收日期及地點:雙方定于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交收日期。定于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號廠房現場為交接地點。
第五條特約事項:
1.交收之日,雙方均須派代表兩人以上,負責辦理。
2.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對外所欠一切務或其他糾紛,概由乙方負責理清,與甲方無涉。
3.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積欠一切稅捐及水費、電費、瓦斯、電話費用等概由乙方負擔。
4.廠房場地移轉,除土地增值稅由乙方負擔,其余契稅、代書費及其他費用概由甲方負擔。
5.乙方現有雇用的職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應由乙方負責遣散。
土地流轉合同免費匯總篇九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總 則:
甲方愿意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自愿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甲乙雙方均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權人。本協議簽署后,雙方均應及時履行協議的各自義務,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等原因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于 荒山開荒地。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 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地埂、內外平臺、壩塘等附屬設施。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四至草圖定界,并于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 證書,編號為 ,使用期限為 (見附件 )。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于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不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范圍內。
第六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上進行蔬菜、水果等普通農業生產經營,但不得用于種植速生桉樹、飛機草、養殖牛蛙等有礙生態環境等非常規農業生產經營;不得在承包地范圍內種植法律禁止種植的植物。否則視為違約,法律責任自負,且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地范圍內修建水池、溝渠、道路,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且承包期結束后不得毀壞、拆除,所有權無償歸甲方。
第八條 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范圍內建造臨時建筑物,但必須書面如實告知甲方建筑的規模、地點等基本情況,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設。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甲方自收到協議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周內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協議規定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文件,并應于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二條 承包起算期以雙方簽署本協議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為 年(大寫: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畝承包 年。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屆滿之后欲繼續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須在承包期屆滿之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并重新簽署承包協議,支付承包金。否則,超過承包期1天至1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過承包期1個月至6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給超期承包金,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地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標準為每年每畝 元(大寫: /畝),共 畝 年,承包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承包期內,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土地承包金標準不變。
第十七條 承包地周圍的荒坡、蓄水壩塘等承包費另行議定。
第十八條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為銀行現金支付,支付方式為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余的承包金,乙方須在自承包期開始 年之內全部付清。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后12個月計算。
第十九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乙方因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且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不可以將所承包的土地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五條 承包期屆滿之前,甲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承包期屆滿之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同時,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應交稅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若乙方用承包地種植經濟林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生產設備等財產,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溝渠抽水站及抽水設施以外,乙方有權拆除。
第二十九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到收獲期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超過承包期限時間的承包金,按已經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計付。
第三十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七)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九)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四)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六)乙方有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的義務;
(七)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十)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三十三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三十四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三十五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三十六條 由于地震、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三十七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 防 建 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四十條 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后,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四十二條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論哪一方更換聯系電話號碼或住址,都應當即時告知對方,以便及時取得聯系。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在三個月內無法取得聯系、不知所蹤,即視為違約。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索要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并索取違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簽署后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沖突或抵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沖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優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四十六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元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四十九條 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五十條 本協議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五十一條 本協議簽字后即刻生效,雙方完全履行完各自義務后自動失效。
第五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后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協議共伍頁,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甲乙雙方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