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最新試用期解除合同員工五險處理 解除勞動合同(5篇)篇一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兩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試用期解除合同員工五險處理 解除勞動合同(5篇)篇二
甲方: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 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個月,自__年_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 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 、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_____
簽約地點:
最新試用期解除合同員工五險處理 解除勞動合同(5篇)篇三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為 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的權利。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 乙方的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如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員工業績突出并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被正式錄用,方可辦理各項保險手續,試用期乙方不享受各項保險。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試用期解除合同員工五險處理 解除勞動合同(5篇)篇四
單位住所:
注冊類型:
職工人數:
使 用 文 本 須 知
1、本集體合同所稱甲方為用人單位,即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乙方為職工一方。
2、甲、乙雙方有義務應對方要求及時、如實向其提供與簽訂集體合同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3、經協商一致的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4、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乙方與甲方簽訂;尚未建立工會的,由上級工會指導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甲方簽訂。
5、集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當在十日內將集體合同文本以及有關資料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對異議部分進行協商修改,履行集體合同簽訂程序后重新報送。
6、甲方應當自集體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7、本集體合同為示范文本,在使用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或者刪改章節、條文,也可以就工資調整機制、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等事項另行訂立專項集體合同。
8、本集體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集體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為維護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勞動用工管理
第一條 甲方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職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保障職工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工會應當幫助、指導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條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甲方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第三條 甲方與職工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甲、乙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甲方與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勞動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規定執行。企業的規章制度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五條 甲方單方面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應當提前 日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應在 日內及時反饋意見;工會有不同意見的,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在 日內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職工因此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二章 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則,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和支付制度時,應當事先與乙方進行集體協商。
第七條 甲、乙雙方每年根據本單位利潤、勞動生產率、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變動情況,就職工年度工資水平、工資調整辦法和工資總額進行協商。
經協商確定, 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 元,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低于 %(或者職工工資隨本單位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長,掛鉤比例為:本單位利潤總額增長 %,職工工資總額增長 %)
年度工資總額增量按以下辦法分配
1、崗位名稱 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
2、崗位名稱 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
3、崗位名稱 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
第九條 本單位對從事 工作的職工發放津貼和補貼,雙方約定:
津貼名稱 發放標準
補貼名稱 發放標準
第十條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 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
第十一條 本單位確定計發職工加班加點工資基數的方法是 .
第十二條 本單位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當地政府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的 %);試用期月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當地政府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的 %)
第十三條 甲方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每月 日前通過銀行工資專用賬戶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并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本單位在 崗位(工種)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 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六條 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本人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應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應當在 日內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落實勞動安全責任制,制定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 甲方應落實職工勞動安全教育制度,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培訓,其中從事 特種崗位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持證上崗,并自覺接受工會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甲方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應當每年安排 次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工會應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機構,監督和支持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甲方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按有關規定上報。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根據季節變化,采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對工會或者職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應當研究。
第五章 女職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三條 甲方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原勞動部《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等規定,實施女職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四條 甲方在組織崗位競聘時,除不適合女職工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女職工參與或者提高對女職工的競聘標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不得單方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合同,變更女職工工作崗位應當征得女職工同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女職工定期健康檢查制度,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組織全體女職工參加一次婦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職工健康檔案。甲方按 標準定期發放女職工衛生保健費。
第二十八條 甲方應當支持女職工參加政治、業務、技術培訓,在單位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應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則。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九條 甲方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并每年 次向乙方公布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工會有權對甲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三十一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濟效益等情況,為職工辦理以下保險和福利事項(企業年金、補充保險、療休養等)
第七章 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特點、條件和要求,按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建立職業培訓制度,對職工進行有計劃的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三條 甲方在 年度對從事 崗位(工種)的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四條 甲方為職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職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第八章 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續訂集體合同。
第三十六條 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適用集體合同集體協商程序。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1)訂立集體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已經修訂或者廢止;
(2)不可抗力;
(3)雙方約定 ;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八條 甲方尊重工會履行維護職工權益的基本職責,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每月 日之前按規定向工會撥繳經費。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協商代表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工作時間。協商代表因履行職責占用工作時間的,視為提供正常勞動。
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其勞動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個人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等重大過失行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長勞動合同期限的除外。
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調動其工作崗位和免除職務、降低職級。
第四十條 甲方應當將本合同履行情況每年至少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 次,工資專項集體合同、集體合同中的工資條款或者相應附件的履行情況應當每半年公布一次。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現問題或提出建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報雙方首席協商代表共同研究,協商處理。出現重大問題,還應以書面形式報告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二條 本集體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一份。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 乙方首席協商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試用期解除合同員工五險處理 解除勞動合同(5篇)篇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 :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 8 小時,實際工作時間為早上 9:00--下午 17:00, 平均每周不超過 40 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 24 小時。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 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 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 10 號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遇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發放須提前 1 個工作日說明。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 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 22 時至次日 6 時期間的,支付 200%的加班工資; (2)周六周日休息日的加班,支付 200%的加班工資; (3)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 300%加班工資。
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 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 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金。 七、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 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 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 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 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 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 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 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八、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