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投資協議合同簡單 投資托管協議合同篇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丙方: (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方。)
投資人
出資額
(萬美元)
出資方式
出資期限
出資比例
(注: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甲、乙、丙方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全體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需征求其他各方意見,在同等條件下,一方轉讓時,其他各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共同投資人增加或變更;
2.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被依法撤銷或破產;
發生投資人難以繼續共同的投資的其他事由,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1.由于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三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三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_法律的管轄。
選仲裁時: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或者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國______地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或者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注: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選訴訟時: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協議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在仲裁過程中,除三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或者(注:如不采取仲裁解決爭議的話)在訴訟過程中,除三方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協商。
2.本協議一式 份,由三方于 年 月 日 (地點)蓋章及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投資協議合同簡單 投資托管協議合同篇二
土地使用者須依照_有關法律、法規成立從事土地開發經營的開發企業,開發企業依照《_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取得開發區域的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依法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區域內沒有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開發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系是商務關系。開發企業的經營活動應遵守_的法律、法規,其合法權益受_法律保護。
二、界樁定點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后_______日內,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會同開發企業依出讓宗地圖各界址點實地核定所示座標的界樁;面積無誤后,雙方在出讓宗地圖上簽字認定。界樁由開發企業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到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現有__________人,根據《_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特訂立本合同。
三、本合同的投資各方為:
1、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的成立
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各方同意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建立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________,________。
2、公司名稱:_______。
3、法定地址:_______。
4、通信地址:_______。
5、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利潤按各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五、注冊資本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1、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占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占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占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_%。
備注:如后期業務發展需要再注資,則按實際占股比例出資。
七、合資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取得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公司解散過程中最先解決資金股的退股問題,如低于起始資金時公司應全額退還入股金。如高于起始資金。則按照股份比例套算。
4、投資人離職及要求退股的,必須提交離職申請和退股申請書,經公司股東會批準后方可離職和退股。在離職期間,公司將分_________次退還股份,在_________年內退還所有股份,退股的時間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公司每年分配利潤的_________%。
八、合同的修改、變更、終止以及違約
2、對合同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取得合同各方的同意,并經合同各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3、股東在合同期內如違背以下內容,則公司有權解除其在公司的一切職務及終止協議并有權沒收其所有股金及紅利款。
(1)不得做貿易、貪污客戶提成、做兼職。
(2)公司的相關機密不得泄露。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制定章程、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等均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制定。
2、本合同投資各方各_________份,共_________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投資協議合同簡單 投資托管協議合同篇三
甲方:(地址)
代表人:
姓名 身份證:
姓名 身份證: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地址)
一、甲方自愿將石頭村小組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東起王義華、王義平、楊庭先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溝;西至王云飛、王初明、王海正、茍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計38畝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期限為 25 年,自 20xx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400元,每年共計15200元(面積38畝),25年共計 380000 元(大寫:叁拾捌萬圓整)。
四、包費支付方式:分四次付清:
第一次為2年,包費共計304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在確認土地無爭議及糾紛時付清(在協議簽訂時支付定金元)。
第二次為3年,包費共計456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為5年,包費共計760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為15年,包費共計2280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并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其余所有補助如退耕還林等屬于甲方享受)。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隨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將原鋪設的水管的使用權一并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時做好對水管維護管理和對水管的更換,費用乙方負擔,如有糾紛由甲方協助解決。
十、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一、承包期滿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著物、設備(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二、違約責任:
1、 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25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 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三、協議生效后,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五、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此協議
甲方 (手印)
中證人:
(手印) (手印) (手印)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合同簡單 投資托管協議合同篇四
抵押權人:x社區居民委員會(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x,居委主任
電話:
抵押人:x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x 路 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一、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租賃合同中的租金償還及利息、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等。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二、抵押物概況
2、抵押物價值:以上抵押物,經甲乙雙方協商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元整。
三、抵押物登記
甲乙雙方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x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甲方。
四、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上述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設備抵押協議書。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4、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抵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 扣還乙方應償還甲方的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住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 乙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3、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乙方隱瞞事實真相,蒙蔽甲方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甲方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乙方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六、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權人:
抵押人:
為確保河池市銘興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抵押權人)與王乾鋼(以下稱抵押人)之間的《反擔保保證合同》《委托保證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河池市公園的游樂園設備作抵押為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
抵押權人經審查,由于本次貸款主體為河池市金城江區翰林城東幼兒園,企業性質為民辦非法人,由教育局及民政局主管,在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司法局公證處無法受理本次抵押登記的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抵押權人因履行了保證義務代抵押人清償債務后所產生的抵押人應當歸還的全部款項以及抵押權人的其他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
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抵押設備概況
以華信評估公司開出的評估報告為準。
第三條 抵押設備期限
抵押期限為:壹年,自 20xx 年 2 月27日起,至20xx年2月27日止。
第四條 抵押設備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設備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
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設備產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標的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設備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臵。
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設備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對該抵押設備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設備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本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前三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設備購買保險。
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設備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設備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
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設備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設備的一切稅費。
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設備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的,抵押權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
4.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
抵押設備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設備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抵押人對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抵押設備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對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承擔違約責任,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設備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
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設備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設備的,并負責抵押設備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設備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設備。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設備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設備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
投保的抵押設備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設備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設備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設備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4.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設備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設備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設備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設備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
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雙方各執1份,再交監督單位柳州銀行河池分行1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抵押人:
年月日:
抵押權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抵押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借款方 于 年 月 日向出借方 出具借條一份,為確保借款方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以下簡稱:抵押人)愿意以其在蘇盛農機有限公司購買的機器設備向出借方作抵押。
出借方(以下簡稱: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設備抵押。
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2.抵押物總價值為 元(大寫: ),用于本次抵押的擔保額為 元(大寫: )。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和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為調查抵押物下落或狀況而支付的調查費、運輸費、必要的維修和改良費用等賣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贈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
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2.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物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
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嚴格按照主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
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提前實現抵押權。
3.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當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債務。
5.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等應優先用于償還債務。
第五條 抵押權的實現
1.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2.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超過應償還部分的,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依照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包括主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的全部情形。
3.期限屆滿時,抵押權人有權利立即采取包括法律措施在內的任何方式和途徑停止抵押物的使用,并將抵押物轉移至抵押權人或司法機關的控制之下。
抵押人同意自行承擔在此情況下可能發生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以及抵押人與任何第三方可能存在的任何合同和法律上的責任。
4. 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可以直接和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實現抵押權。
在提出請求以及執行各階段的法律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除本合同約定之抵押擔保外,為擔保主合同的履行還設定有其他擔保的,無論其他擔保是人或物的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利首先依據本合同行使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抵押財產。
2.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的,抵押權人視情況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該債權總額 %的違約金。
3.抵押人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七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泰興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對債務人應履行義務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擔保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合同簡單 投資托管協議合同篇五
1、甲乙雙方與(以下簡稱“設備供應商”)簽訂了《租賃物買賣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稱《租賃物買賣合同》),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向設備供應商購買租賃設備;2、甲乙雙方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稱《融資租賃合同》),甲方將租賃設備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在上述合同的基礎上,甲乙丙三方依照《_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回購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諾回購責任
丙方向甲方做出租賃設備余值回購承諾,具體回購金額隨乙方償付租金余額及設備使用時間長短變動,具體見本合同第三條。
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出具《回購通知》的情況下,丙方的回購行為是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丙方放棄對甲方行使丙方對乙方、乙方對甲方以及丙方對甲方享有的有關實體及程序的抗辯權。
乙方連續兩期或累計三期未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丙方即承擔租賃設備余值回購義務。
發生上述回購情形時,甲方向丙方發出《回購通知》,明確告知丙方履行回購義務的期限及應支付的設備余值回購款金額。
日內)足額支付回購款。
甲方在收到丙方回購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回購款的收款收據開具給乙方。
丙方須向甲方提供丙方的董事會、股東會或有權決議機構關于批準丙方向甲方回購的決議或承諾。
如甲方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則第三方有權以自己名義行使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丙方履行支付回購價款義務的權利,丙方應按第三方的要求支付回購價款。
丙方依據第三方的要求足額支付回購款項后,甲方視為丙方已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回購義務。
甲方應積極向丙方進行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并負責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第二條租賃設備的取回
丙方根據《回購通知》的要求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設備余值回購款后,甲方向丙方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將租賃設備轉讓給丙方,并將設備保險合同受益方變更為丙方;乙方確認并同意丙方在向甲方足額支付租賃設備余值回購款后即取得全部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乙方承諾無條件放棄一切對丙方取得全部租賃設備所有權的實體或程序的抗辯權,亦不得以其已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對抗丙方取得全部租賃設備所有權。
如租賃設備已辦理抵押,經抵押權人同意后,甲方可將租賃設備轉讓給丙方。
丙方知悉租賃設備抵押的情形并對此完全予以接受。
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設備余值回購款足額支付給甲方,甲方與抵押權人確認收到回購款后,辦理抵押解除手續。
丙方足額支付租賃設備余值回購款后,丙方有權選擇向乙方發出《設備取回通知》,要求乙方協助辦理租賃設備取回事宜;丙方亦有權選擇要求乙方向丙方償還丙方支付甲方的租賃設備余值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
日內安全運送至丙方所在地,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義務、責任與費用。
因乙方原因導致丙方設備無法取回或取回困難的,致使丙方在向乙方發出《設備取回通知》后30日內仍未取回設備的,乙方應按照丙方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的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日內將丙方支付甲方的全部款項一次性償還丙方。
乙方延期支付的,應按照丙方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的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應保證租賃設備完好,無毀損、滅失。
如租賃設備丟失、毀損、滅失,且出現丙方應當回購的情形時,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確定的回購金額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回購款,辦理設備回購事宜。
丙方完成回購后,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金歸丙方所有,保險公司沒有理賠部分,乙方應負責向丙方賠償,但不因此免除丙方的回購義務。
第三條回購金額標準
設備余值回購金額應按乙方未履行《融資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義務,致使甲方在回購時點未實現的《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權益進行計算。
具體回購金額=在回購時點《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承租人未付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到期未付租金及未到期的全部租金,以《融資租賃合同》的附件《租金支付表》為準)+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利息+相關費用等(以《融資租賃合同》為準)。
回購款每延遲支付一日,丙方除支付回購款外還須按未付回購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回購設備丙方回購的設備以附件《租賃物明細表》為準。
第五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視為違約,應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回購款、律師代理費、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鑒定費、評估費等費用)。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通過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爭議,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陸份,乙方、丙方各執壹份,其余肆份由甲方保管,待辦理相關手續時備用。
甲方(蓋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投資協議合同簡單 投資托管協議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1、甲方有權支配乙方投資的人民幣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活動。
2、一年后,甲方返還乙方本金及投資收益 元(大寫:元)人民幣。
1、甲方在投資經營過程中,各種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予承擔;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提前支取所投資金;
2、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前要求甲方返還本金時,需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扣取本金總額的2%作為違約補償;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附件:
1、甲方公司有效證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投資協議合同簡單 投資托管協議合同篇七
丙方向甲方做出租賃設備余值回購承諾,具體回購金額隨乙方償付租金余額及設備使用時間長短變動,具體見本合同第三條。
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出具《回購通知》的情況下,丙方的回購行為是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丙方放棄對甲方行使丙方對乙方、乙方對甲方以及丙方對甲方享有的有關實體及程序的抗辯權。
乙方連續兩期或累計三期未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丙方即承擔租賃設備余值回購義務。
發生上述回購情形時,甲方向丙方發出《回購通知》,明確告知丙方履行回購義務的期限及應支付的設備余值回購款金額。
丙方收到甲方回購通知后,應當在《回購通知》中甲方要求丙方履行回購義務的期限內(即自甲方向丙方發出回購通知之日起 日內)足額支付回購款。甲方在收到丙方回購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回購款的收款收據開具給乙方。
丙方須向甲方提供丙方的董事會、股東會或有權決議機構關于批準丙方向甲方回購的決議或承諾。
如甲方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則第三方有權以自己名義行使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丙方履行支付回購價款義務的權利,丙方應按第三方的要求支付回購價款。丙方依據第三方的要求足額支付回購款項后,甲方視為丙方已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回購義務。甲方應積極向丙方進行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并負責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投資協議合同簡單 投資托管協議合同篇八
一、回購對象:
二、總房款:元,三、買受人付款方式:首付款:買受人支付元替買受人支付元。貸款元,貸款期限年。
2)物業維修基金 3)手續費 4)評估費 5)抵押費 6)公證費
3.出賣人替買受人支付首付款 4.按揭貸款利息
6)垃圾清運費等
五、回購時間:年月日——年月日
六、雙方責任和義務:
1.買受人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和公共設施,不得對所購房屋裝修及門窗、管線等設施有惡意破壞行為,如發生上述情況,出賣人有權拒絕回購。
2.買受人必須在本協議規定時間內辦理回購事宜,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回購。 3.以房抵債的房屋不在回購范圍內。
七、回購程序:
1.買受人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必須有買受人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夫妻)簽字,并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此《協議書》。
2.出賣人公司銷售部門對書面材料進行審查。
3.出賣人公司工程部門、物業公司、監理公司到擬回購的住宅進行勘查。
4.在擬回購的住宅符合本《協議書》要求,買受人攜帶物業公司出具的各種繳費證明到出賣人辦理回購手續,出賣人在7天內給予辦理完畢。
八、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三份,買受人一份,出賣人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資協議合同簡單 投資托管協議合同篇九
承租方(乙方):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設備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設備的轉租權,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1、提供良好的設備和操作駕駛員。
2、甲方駕駛員應該按設備操作規程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駕駛員必須聽從乙方的安排,如果工作現場出現險情不能施工的,甲方有權拒絕施工。如果乙方強行施工,造成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合同履行期間,機械的液壓油機油、維修、零配件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為甲方駕駛員及管理人員提供食宿。
2、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并保證設備、人員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不得強迫甲方駕駛員違章作業或超負荷工作。
4、在施工期間,施工現場范圍內地上地下設施及不明物,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5、進出場拖車費用:個月內由乙方全部承擔進出場拖車費;超出____個月,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費用,乙方負責進場的拖車費,甲方負責出場的拖車費用。
1、租賃期間:租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計算租金,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租賃期滿,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并將設備完好交還甲方后,辦理退場手續。
2、單價:
3、結算方式:設備租賃費按(月天小時)計算,乙方確認設備后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元。本設備按(月天小時)結算租賃費用。
4、在租期內,乙方指定一名時間記錄人配合駕駛員準確做好時間記錄。
5、油料提供: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設備運行所需的符合運行標準的燃油。
6、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保證甲方設備在該協議結束后返回。
(1)在合同期間,如果甲方違約,罰款三千元。
(2)在合同期間,如果乙方違約,支付往返拖車費及(當月當天)租金。
(3)如果乙方拖欠租金,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欠款總額的百分之十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_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此合同共五頁,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投資協議合同簡單 投資托管協議合同篇十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