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按揭款還款合同 按揭購房合同優秀篇一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開發商不按期交房;
(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一)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銀行貸款
1、 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 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 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 其它: 。
第八條 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 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經辦人:
電 話:
乙 方:
經辦人:
電 話:
丙 方:
____年__月__日
按揭款還款合同 按揭購房合同優秀篇二
聯系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抵押人(借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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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發展商):
地址: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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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并于 年 月 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 (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 年 月 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 )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 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擔保人”______________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 貸款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 供款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后,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
還款期數
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
還款期數
(1+貸款期月利率) -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入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盡快補足,并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余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_復利計算直至付清。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于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并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務案/登記/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征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第八條 房產抵押之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即地產之權益抵押
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證之后,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
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并作為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房產保險之規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為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于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后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為該房產投保之后,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第十條 房產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后,即可聯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注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 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處置該房產: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托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征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管理費用。
10.為公民個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當上述任何情形之一發生時,抵押權人即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二、抵押權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處理該房產之權利時,可委托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該房產依法變賣時,擔保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該房產之權利。
按揭款還款合同 按揭購房合同優秀篇三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結算戶(還款帳戶)帳號:
結算戶/儲蓄戶(1)帳號:
(2)帳號:
(3)帳號:
合同簽訂地:
特別提示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各條款,尤其是“特別提示”和黑體字部分,如有不明之處請及時咨詢,甲方一定積極解答。乙方有權同意本合同或選擇其他合同,但在簽署本合同后即視為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乙方因購買第一條所述房產(下稱“抵押物”),愿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并自愿將該房產作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將該房屋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貸款,作為乙方購置該房屋的部分資金。為明確各方權責,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產情況
房產地址:__________市區的商品房/商鋪;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購房總價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商品房預售合同號(或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與用款
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該貸款以支付購房款的名義全額轉入售房者的帳戶。
二、貸款期限共____個月,從貸款發放之日起算,貸款發放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銀行出款日期為準。
三、乙方滿足以下條件,甲方將向乙方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購房款總價__%的首期款項;
3、乙方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并將甲方列為保險利益的第一優先權人;
5、本合同已經生效,乙方已填寫了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帳戶;
8、甲方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利率及計息方式
一、本合同項下人民幣利率按貸款發放日國家公布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當前貸款利率為月___‰(年___%),貸款利息從貸款發放日起按月分期計收。
二、根據國家利率管理規定,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利率不作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將從次年的1月1日起,按國家公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并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還款額。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調整貸款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并應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時,甲方有權按調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并在調整當月通知乙方。甲方執行本條規定不視為對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
第四條還款
一、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開立還款帳戶,并于每月還款日前在該帳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還款額的存款,專項用于償還貸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戶劃收當期還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應從貸款發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為一期)償還貸款本、息,還款日為每月___號,乙方還款總期數為____期。
三、乙方選定按第___種方式按月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1、第一種方式:等額本、息償還法
(1+月利率)貸款期數-1
2、第二種方式:等額本金償還法
合同本金
貸款期數
3、第三種方式: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貸款逾期。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國家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罰息。
貸款逾期后,乙方必須盡快補足,通知并同時向甲方支付逾期罰息,否則甲方有權持續計收罰息并計收復利。
第六條提前還款
二、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不得少于人民幣一萬元并為其整數倍,且應先償還當期還款,再償還部分貸款。
三、乙方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七條抵押
一、在本合同簽訂后,應及時辦理合同公證、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手續或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房屋所有權有效證件、抵押備案證明或他項權證必須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清償完畢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后,抵押關系終止,甲方應在日內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有效證件及有關文件交還乙方,并出具書面證明交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三、抵押期間由于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在30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相當于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又不提前清償等值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第八條保險
一、乙方應向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財產險,并將甲方列為保險利益的第一優先權人,投保金額應不低于貸款本金額的105%,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發生損毀等保險范圍內的損失,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積極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金優先用于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在乙方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接受賠償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甲方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三、在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四、有權監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項;
(五)乙方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將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三、抵押期間,轉讓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抵押的情況;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長于授信期限的,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抵押物拆遷的,應當通知甲方;贈與抵押物的,應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對抵押物處置的其他約定。
五、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和已設定抵押等情況的;
七、乙方應辦理該房屋有關權證及抵押登記手續、購買財產保險等;
八、積極配合甲方對其資金使用、消費和經濟收入等方面進行監督;
按揭款還款合同 按揭購房合同優秀篇四
乙方(買受人): ? ? ? ? ?身份證號:
注明:甲方于2009年12月21日以按揭的方式向xx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夠買商品房一套,總金額488,104.00元(大寫:肆拾捌萬捌仟壹佰零肆元整)。甲方已支付房款首付款196,104.00元(大寫:壹拾玖萬陸仟壹佰零肆元)。剩余292,000.00元(大寫:貳拾玖萬貳千元),向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按揭方式貸款購買。貸款期限為180個月,即2009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1日。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已支付貸款本金69,418.27元,己付利息51329.77元,尚欠銀行222,581.73元未付清。
一、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住宅一套,建筑面積為 131.92平方米。
三、現甲方將以上所述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500,000.00元(大寫:伍拾萬元)。
四、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己向甲方支付購房款255,000.00元。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銀行房貸欠款222,581.73元由乙方進行償還。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還應向甲方支付購房款22,417.27元。另外,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叁萬元作為甲方之前償還銀行利息的補償。
五、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六、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原始購房合同、稅單、繳款憑證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乙方開始對房屋占有使用,所有權即歸乙方所有。本房產己經甲方裝修使用,相關水費、電費、物業費、供熱費及其它費用雙方己結算完畢。
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下個月由乙方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合同號: 》向銀行支付月供。甲方應提供該房屋貸款月供銀行卡及密碼,乙方每月按照銀行規定時間打款至指定賬號。(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 分行卡號: )。甲方在沒有乙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有變更或者掛失該卡,無權處置該卡內的資金。乙方應按照約定向銀行支付月供,否則,造成甲方銀行信用記錄不良或導致銀行向甲方催款,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八、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以開發商通知為準等情形),乙方可選擇提前歸還該房屋的銀行按揭貸款及利息,辦理解押手續,甲方應積極辦理產權證照,待甲方辦理完產權證照后應在十日內為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乙方也可選擇暫不過戶至自己名下,待銀行貸款還清之后,在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無論乙方選擇什么時間進行房產過戶登記,甲方都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九、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
十、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無爭議,除銀行按揭外無任何擔保抵押及房產瑕疵,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本合同簽訂后即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戶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更不得再次出售該房屋。
十二、房屋在乙方付清余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三、上述房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用由 方承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戶有關的相關手續。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按揭款還款合同 按揭購房合同優秀篇五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擔保人(發展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
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_________)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并接受擔保人承擔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 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1.“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4.“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5.“擔保人”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 貸款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 供款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后,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人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盡快補足,并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余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復利計算直至付清。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于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并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物案/登記/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征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