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品牌代理合作協議 產品品牌代理合同模板篇一
制造商:(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商:(以下簡稱乙方)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 陜西省 范圍內代理甲方現有系列產品,包括戶外折疊椅、行軍床、戶外野營帳篷。甲方其他產品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納入代理范圍。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1.2 乙方只能在指定區域內銷售,不得有任何向區域外銷售的行為。
1.3 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內,乙方成為甲方臨時代理商。臨時代理商除區域獨家代理權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樣的權利。甲、乙雙方合作期滿一年后,由甲方簽發獨家代理證書,自此乙方在指定區域內享受獨家代理權。
1.4 乙方成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區域內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參與乙方競爭。
1.5 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協議,否則乙方不得向指定區域以外或雖屬指定區域以內,但有理由認為其最終銷售目的地在指定區域以外的客戶銷售其代理的甲方產品。
1.6 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協議,否則甲方不得向指定區域以內、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個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產品,也不得向那些雖屬指定區域以外,但有理由認為其最終銷售目的地在指定區域以內的任何公司或個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產品。
1.7 指定區域內,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產品設計,或委托其他廠商仿制甲方產品進行非法牟利,一經發現,甲方將無限期取消與乙方合作,并追訴乙方法律責任。
1.8 乙方作為甲方在指定區域內的獨家代理,無論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員均非甲方的代理人,無權代表甲方。
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為符合生產質量技術規范的合格產品。如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達不到以上承諾,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所訂產品。同時,因保管不善導致的貨物發霉、生銹不在甲方質量技術保證范圍內。
3.1 代理產品的價格為甲方給代理商的最優惠的統一代理價格。甲方承諾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其價格具有市場競爭力,即與其他同類產品比較具有較高的性價比。由于甲方產品的最終銷售由乙方實現,甲方將根據乙方及乙方用戶的要求,針對每一類產品的具體要求,及時提供給乙方指導或參考性價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終售價,原則上不應低于甲方報出的最低價格線(甲方同意的除外)。
3.2 在本協議簽字之日,甲方須提交乙方壹份詳細的產品價格清單,該清單包括甲方與乙方結算的最低價格及市場用戶參考價格。
a) 合同額等于公司最低價:
代理費用=合同額×a
b) 合同額高于公司最低價50%以內(含50%)
代理費用=最低價×a+(合同額-最低價)×b
c) 合同額高于公司最低價50%以上部分
代理費用=最低價×a+(合同額-最低價)×c
第一次返還:返還代理費總額的20%。
第二次返還:返還代理費用總額的50%。
第三次返還:返還至代理費總額的80%。
d) 第四次返還代理費用與用戶合同余款同步結清。
4.1.2乙方結算代理費用時需提供相應增值稅發票。
4.2 如果是乙方直接與用戶簽署供貨及服務合同的,甲乙雙方簽定正式內貿合同,屆時各項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執行。如用戶需要甲方出面簽字擔保時,甲方同意配合。
4.3由于投標等造成與用戶的成交價格低于最低價(投標價獲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專用產品總價的10%做為乙方利潤。
乙方簽定合同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以雙方最終協議定價。甲方提供發票,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產生的投標、產品展覽、商務運作、產品測試等費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擔。
甲方簽定合同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以雙方最終協議定價,乙方提供發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產生的投標、產品展覽、商務運作、產品測試費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擔。
6.1.向乙方提供代理證書或其他證明乙方為其代理區域甲方產品唯一獨家代理的證明材料。
6.2.甲方將在其產品廣告等公開資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區域(根據乙方需要)。
6.3.甲方將根據乙方需要,對產品材質、設計和特點作有關培訓,并針對乙方大客戶,提供修改設計(odm)服務。
6.4.甲方對所有乙方銷售的產品因甲方生產質量導致的問題負責退還或免費保修,對因其他原因導致產品損壞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7.1.考慮到代理區域的廣闊性,同時考慮市場周期長及存在較多政策不穩定因素,乙方在臨時代理期內的銷售業績優不可預測性,因此甲方有權根據乙方臨時代理期內的業績,決定是否發放正式代理證書。發放代理證書同時,甲方與乙方卻定每年乙方應完成的銷售業績。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1) 取消其獨家代理權;
2) 縮小其銷售區域;
3) 終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銷售業績不理想的情況下,應書面表述影響業績因素,以利甲方在適當的時候做出市場決策。
8.1乙方應在季度初時向甲方提供未來一個季度的預測,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銷售業績規劃。
8.2.1競爭對手的資料,其產品和價格。
8.2.2實際用戶和潛在用戶對產品的意見。
8.2.3用戶需求信息。
8.2.4未來市場發展機會。
8.2.5投標信息(包括報價的和未報價的)。
8.2.6市場調研。
8.2.7新產品或改進型新產品能否令用戶滿意。
8.2.8有助于甲方對銷售區域市場動態進行評估的市場情報。
9.1 乙方應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銷售產品。
9.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銷售非甲方設計和制造的產品。
9.3 一旦乙方發覺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識產權等行為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責任,乙方應提供有效的幫助。
9.4 甲方應提供代理產品的設計和生產有關說明。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為協議簽字之日起12個月。12個月后,乙方憑甲方傳真的正式代理證書,獲得甲方正式代理權限,直至雙方解除代理合作關系。
10.2 甲方在乙方暫時代理期限內,有權對乙方的業務合同進行考核,如乙方無任何銷售行為,甲方有權修改本協議,并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10.3 如有下列情況發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終止協議:
2) 另一方即將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3) 另一方具有不誠實或欺詐行為。
10.5 關于協議終止
10.5.2 協議期滿后,甲方應繼續向乙方現有用戶提供售后服務,包括產品的非質量問題有償維修,維修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客戶承擔。
10.5.3 解除代理關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額外的訂單,乙方應立即停止代理甲方產品銷售、廣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識產權。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品牌代理合作協議 產品品牌代理合同模板篇二
乙方:
簽訂地: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推廣甲方產品,擴大甲乙雙方品牌在當地市場影響力,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在乙方所在地的獨家代理權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代理權:
1、乙方代理產品:
2、乙方代理區域:
二、權力與義務
1、甲方
1)授權乙方為指定區域內的甲方產品的合作推廣單位,不定期派代表指導、督察乙方的銷售工作。
2)甲方按乙方計劃分期分批提供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和計量的產品,保證產品的保質期自乙方收貨之日起算不少于18個月。
3)甲方授權乙方可在指定區域內締結銷售合同,并利用乙方推廣優勢,利用各種機會進行產品的推廣宣傳。
4)甲方在乙方進貨的同時提供廣告品、宣傳品。
5)甲方對因產品的內在質量而造成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技術服務和推廣指導。
2、乙方
1)乙方在本年度內完成______萬元銷售量。
2)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信譽,利用乙方的義務活動對甲方的產品進行推廣和宣傳,組織科技成果推廣會和示范現場會。
3)乙方不得低于甲方推薦的終端價格銷售產品。
4)保證甲方的產品不得投放到規定區域以外市場及不低價銷售。
5)因乙方推廣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發、促銷計劃等)。
三、進貨及結算方式
乙方每次進貨,提前3天通知甲方,款到24小時內發貨,由乙方承擔短途運費。
四、退換貨條款
1)收到貨后乙方發現產品包裝滲漏、標識不清、不符或存在質量問題。
2)所收發產品與定購產品不符。
2、以下情況退貨、換貨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1)乙方要求更換新包裝或新的生產日期。
2)乙方認為某些產品積壓過多不暢銷,要求更換暢銷產品。
3)無任何原因,乙方要求退貨。
五、不竄貨承諾
乙方承諾絕不將甲方產品銷往約定區域外。甲方發現乙方有竄貨事實,書面形式通告乙方扣減年終獎勵的50%;乙方再次出現竄貨事實,取消本合同全部年終獎勵;若第三次竄貨,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六、產品價格表詳見附件1
七、獎勵政策
1、完成業績低于簽約金額60%以下,無任何獎勵。
2、完成業績額達60%以上部分有獎勵,為60%以上部分業績額的2%。
3、超額部分獎勵為超額部分業績額的3%。
八、特別說明:
1、經雙方簽訂蓋章確認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重大推廣活動或投放電視廣告,雙方續另簽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事項:
九、合同自簽字蓋章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以乙方完成合同金額為續簽合同的基礎,乙方不能完成合同約定金額則合同廢止。如乙方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逆因素未完成合同金額,甲方可延緩合同有效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有效。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法律程序解決。
甲方:乙方:日期:
品牌代理合作協議 產品品牌代理合同模板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以示雙方信守。
一、代理地區經營權限
1)甲方同意將_品牌男裝在北京經銷權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同意不得跨越權限范圍以外的地方銷售_品牌男裝,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區授權他人經銷同品牌產品。
3)甲方對乙方訂最低銷售數__30萬__元/每月,并于三個月對乙方考核一次,對完不成指標的代理商,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權。
二、保證金(代理金)
2)甲乙雙方于本合同到期時,乙方不再續簽:依據本合同之第八款規定辦理,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責任前提下,將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時間為30天。余款處理:以當季等值貨品相抵之辦法辦理。
三、甲方責任
1)負責設計,提供裝修圖紙(設計費用以每平方米200元計算)。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為其營業人員安排培訓指導,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以成本價提供乙方模特兒,衣架,包裝袋,燈箱片,海報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責任
1)裝修:根據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及陳列規劃,定制道具,對店鋪或柜位進行全方位的裝潢,并達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遞至甲方公司),費用乙方負責。
2)通訊: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詳細的通訊地址,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電話,傳真,聯系人,并提供專賣店與專柜的具體詳細地址與聯絡電話。
3)有效證明: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復印件。乙方經營地必須懸掛標示_品牌于明顯位置。
4)每星期一乙方應將上個星期的銷售情況報表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場信息銷售動態。
5)乙方銷售須依照甲方商品之牌價為基準,不得更換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標示牌標簽。
6-1)乙方不可以直接或間接形式的銷售渠道把有關品牌產品銷售至其經營區以外的任何區域,如有違約,甲方保留權利終止此協議,不得異議。
6-2)乙方經營特許專賣店時,絕對不能擺放及銷售其他品牌之產品。如有違約,甲方保留權利終止此協議,不得異議。
6-3)乙方經營特許專賣店時,必須顧及有關品牌商品及專賣店的形象及質素。若有作出損害商品及專賣店的形象及質素的行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罔顧不理,甲方保留權利終止協議,不得異議。
6-4)如乙方擬替有關品牌產品作宣傳及推廣活動,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進行。凡任何宣傳用品(包括包裝物料、標貼等)及推廣媒介包括報刊、收音機、及電視廣播、時裝表演或展覽會等,均需獲得甲方書面批準才可采用;宣傳活動所耗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須確保有關商標不會加印于文具用品(包括名片、信封及信紙等)以作宣傳用途。
6-5)乙方有義務在該地區內維護甲方有關品牌產品的商標權和專利權,如在該地區有任何第三者損害甲方上述權益,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以便采取適當的行動維護其權利。
6-6)乙方只可銷售由甲方提供的貨品,未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可從別處購入有關品牌同類商品在“浪梵”店中出售,如有違約,甲方保留權利終止協議,不得異議。
6-7)乙方有義務每半年向甲方報告有關品牌產品在該地區銷售情況及用戶意見;甲方可隨時派員工到專賣店審查有關品牌商品的存貨及經營狀況,乙方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營業,管理等商業機密資料予第三者,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貨品延期的,甲方即視為乙方認可該批貨品發貨有效期將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貨(該批貨取消換貨率)。
五、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1)甲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上述品牌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于商品質量問題引起消費者投訴,由甲方予以協助處理。
2)如甲方提供之貨品在質量上有問題而不能銷售,甲方在查明后另行處理。
3)乙方應對甲方所發貨品及時驗收,若有異議,乙方應在發票日期30天內提出投訴及經甲方驗貨員證實。
4)所有貨品以訂購形式進貨,除貨品質量問題外不安排退貨或換貨。
六、結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貨與追加,必須款到發貨,由甲方協助代為發貨。甲方有權不接受電話等其他形式的口頭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單,追加有效期為:公司接到追加單之日起,二十天內有效,如需延長在截止日中指明。
3)乙方配貨換貨率為100%,乙方訂貨換貨率為40%,追加商品換貨率15%。
4)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后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另注:1)乙方如有需要更換同季之貨品,乙方需由發票日期30天內提出要求,逾期作乙方放棄更換貨品之權利。
2)退換貨品應以乙方退換到甲方并待甲方驗收,一切退換之貨運費(以乙方到甲方)應由乙方承擔。
七、供貨方式(訂單加配貨制)
1)訂單制:甲方在每年開立二次展示會,供乙方下單訂貨或配貨,甲方根據乙方訂單數量及付款情況供貨。
2)配貨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給乙方當季所未訂新款,配法基數為:_________。
3)增補新款:在經營活動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流行趨勢的變化和市場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統一配貨,配貨基數為_____。(同上第二條)
4)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訂貨品或配貨,否則扣除保證定金及定金。
八、退換貨方式
1)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后,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并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2)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后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3)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九、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必須賠付另一方保證金的全額作為違約款。
2)除合同中有關合同終止條款外,任何一方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終止合同時,則違約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款的全額違約金。
十、協議條款
1)乙方如未能履行協議所列條款,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協議。
2)因國家政策、法令或不可抗力等事故而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時,遭受事故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在三周內經過有關機關證明、確認的事故證明書送交對方。由此致使對方遭受的損失,遭受事故的一方可免除責任。
3)協議簽定后,之前所訂的任何口頭及書面協議將自動取消,一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甲方如有任何股東變動、股權改變或資產變更轉讓,乙方個一概權反對。乙方在未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不可將此協議及由此協議所得的一切權益的部分或全部轉讓予第三者。另外,乙方如有任何股東變動、股權改變或因債務糾紛而被債權人接管等情況,甲方有權即時終止此協議,乙方不得異議。
4)協議簽定后,雙方均不得利用本協議以代理人的身份替對方簽定任何其他協議,在未經對方書面同意而又有損對方權益的行為,概屬無效,雙方并不因此協議的簽訂而構成任何合伙人或聯營企業的關系。
5)協議內所載條款皆具有獨立的法律約束效力,任何后來議決失效的條款將不影響此份協議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權取消或刪改協議內互相抵觸的部分,但以不涉及重大關連的影響為原則。
6)如果乙方違反以上任何條款,甲方可即時終止次合約及協議,而所以專柜及場地裝修將由甲方收回。
7)如果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在協議履行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協議有效期
此協議在雙方簽署確認后正式生效,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若意愿終止此協議,必須將有關終止協議通知以書面形式終止日之前六個月送呈另一方,方才有效。在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現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同意后予以補充或修改。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會發給乙方一張有效期為一年的特許銷售證明書,按年續期更換。當續期或終止協議時,特許銷售證明書,必須送回甲方。
乙方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經營期中,==有損甲方名譽,信用與經濟等行為者。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跨區域經營。
3)乙方因經營不善,導致歇業,停業,合并與轉讓等行為者。
4)合同期屆滿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簽約后一個月之內,在代理地區未能發展行為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二、代理優先權
乙方如達成本合同各項規定與目標時,在同等條件之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利。
十三、爭議解決
1)本合同如有未盡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如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第一管轄法院審理。
十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合同期滿前30天內雙方可協商續約事宜,并續簽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終止代理關系,需提前30天書面向甲方提出。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公司蓋章后,乙方保證金和貨品預付款到達甲方帳號上方始生效。
品牌代理合作協議 產品品牌代理合同模板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自愿互惠的基礎上,雙方就乙方為甲方產品提供宣傳推廣服務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 業務權限
1.1.乙方負責對甲方經營的 (以下稱為“產品” )進行宣傳推廣。
1.2.乙方僅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為甲方產品進行市場宣傳推廣,沒有甲方的明確的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對外簽署任何形式的銷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 本合同的義務。
1.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業務時應當以甲方產品的宣傳推廣業務代表的身份宣傳甲方產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宣傳與甲方存在其他關系。并且,乙方在未履行本合同業務期間,不得以甲方的業務代表的身份對外進行宣傳。
1.4.乙方可以以甲方業務代表的身份定制名片,但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應當立即銷毀剩余的全部相關名片。
1.5.乙方具體工作內容見合同附件1。
第2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2.1.甲方對產品的宣傳資料擁有最終的解釋權,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對產品功能等進行解釋。
2.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對產品進行宣傳以及市場推廣。
2.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產品宣傳所需要的相關宣傳資料,甲方對宣傳資料享有所有權以及知識產權。
2.4.甲方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對乙方進行培訓。如甲方對乙方實施培訓,乙方應當積極準時參加。
2.5.乙方在宣傳推廣產品中遇到的相關問題,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應的咨詢和支持。
2.6.甲方應當根據本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推廣服務費。
第3條 推廣服務費收費方式
3.1.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簽定本廣告服務代理合同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先付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即 元人民幣)。
3.2. 其它服務月的服務費:甲方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每月 日前將當月的服務費付請。
3.3. 所有款項匯至乙方指定帳戶:
銀行轉賬
開戶名:
賬 號:
開戶銀行:
3.4.滯納金:若甲方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逾期未付款,則須自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第4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當誠實履行合同,積極與甲方聯系,設計方案應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4.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充分讓甲方明白合同文件中的所有條款,乙方提交的方案須符合甲方的實際,方案必須具有聯系性和實際可操作性。
4.3.乙方負有向甲方匯報工作的義務,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初步方案后,不得再自行進行任意更改,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
4.4.乙方在宣傳推廣過程中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形象及名譽的宣傳,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當違約責任。
4.5.乙方在宣傳推廣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進行虛假宣傳、夸大產品功能等。因乙方違反法律規定進行產品宣傳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 應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關部門罰款、被第三方索賠及進行相關訴訟的費用。
4.6.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有權從事其他勞動,但不得為與甲方產品存在或潛在競爭關系的產品進行宣傳或市場推廣。
4.7.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與產品宣傳推廣無關的活動。
4.8.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無需到甲方公司出勤亦無需遵守甲方的勞動規章制度,甲方亦無義務為乙方繳納任何社會保險。
第5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甲方要求停止制作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已收的前期費用不予退回,對本階段已發生的工作量,甲方應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5.2.甲方有權對乙的工作進度予以具體了解,并經常性檢查乙的工作進度。
5.3.甲方認為乙方供的方案不合理、不具操作性的前提下,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其修改意見進行修改,乙方拒絕修改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第7條 合同的解除
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另一方催告后7日內仍不改正的,守約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權依法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7.2.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7日通知乙方,此時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違約金。
第8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按時支付相關費用,本合同終止。
8.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向外界披露在本委托事項執行過程中所獲悉的商業秘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9條 合同的不可轉讓
9.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 方,不得委托第三方進行產品的宣傳推廣。
第10條 適用法律
10.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以及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11條 爭議解決
11.1. 甲乙雙方當事人因本合同或就本合同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 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根據 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12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12.2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品牌代理合作協議 產品品牌代理合同模板篇五
a) 合同額等于公司最低價:
代理費用=合同額×a
b)合同額高于公司最低價50%以內(含50%)
代理費用=最低價×a+(合同額-最低價)×b
c)合同額高于公司最低價50%以上部分
代理費用=最低價×a+(合同額-最低價)×c
根據乙方用戶付款進度,甲方返還乙方相應的代理費用,返還進度如下:
a)用戶付款進度達到合同額的30%以上,開始第一次返還代理費用:
第一次返還:返還代理費總額的20%。
b)用戶付款進度達到合同額的.60%以上,開始第二次返還代理費用:
第二次返還:返還代理費用總額的50%。
c)用戶付款進度達到合同額的90%以上,開始第三次返還代理費用:
第三次返還:返還至代理費總額的80%。
d)第四次返還代理費用與用戶合同余款同步結清。
.乙方結算代理費用時需提供相應增值稅發票。
4.2 如果是乙方直接與用戶簽署供貨及服務合同的,甲乙雙方簽定正式內貿合同,屆時各項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執行。如用戶需要甲方出面簽字擔保時,甲方同意配合。
4.由于投標等造成與用戶的成交價格低于最低價(投標價獲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專用產品總價的10%做為乙方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