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需要具備明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等特征,以確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協議范本,僅供參考,請酌情使用。
精選工程增項補充協議(案例12篇)篇一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江蘇涌淶1#車間。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
4、框架結構共計2層。
1、乙方對本工程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范圍基礎、主體、裝飾、裝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遷本地農民工,若發現使用本地民工,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處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過程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均不承擔經濟責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工通知后,進場施工,本工程施工過程。甲方不支付預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車間封頂后付工程總價的'30%,二層封頂后付工程總價的60%,砌墻捄灰室內地坪結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驗收合格后付工程總價的95%,余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在竣工兩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現民工因工資鬧事后果有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支付民工工資及其它任何費用。
開工:_________________,竣工:_________________,若遇停水停電,地方政府政策性調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下工期順延。
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鋼筋、混凝土試塊、水管、電線)等等必須驗收報告取出后合格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蠻施工,若情節嚴重甲方可令乙方無條件出場。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獎勵,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罰款。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精選工程增項補充協議(案例12篇)篇二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雙方一致同意將原合同約定的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年的服務(服務時間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更改為乙方將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個月的服務(服務時間分為兩段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以及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2、本協議與原合同內容有沖突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沒有涉及的內容按照原合同執行。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精選工程增項補充協議(案例12篇)篇三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職責、權利、義務,在《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景,在甲乙雙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景下,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1.工程名稱:住宅工程。
3.建筑面積:51118.13m2。
4.結構類型:框架結構、地上11+1層、獨立地下室1層。
5.設計單位:四川。
6.監理單位:四川。
1.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范圍為: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工程(見本協議附件一:工程量清單報價書)。
2.包括乙方承包范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1.開、竣工日期
1.1開工日期:20__年10月2日;竣工日期:20__年11月26日;總工期:420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所載日期為準。
2.施工進度。
2.1本工程分兩期實施。一期工程為一、二號樓。二期工程為三、四號樓和獨立地下室(見本協議附件三:即總平面圖)。
2.2乙方應于合同簽訂并收到施工圖后10天內向監理和甲方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和監理在乙方施工組織設計提交后的10天內若未予以書面形式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為同意。
2.3二層頂板完成時光:一號樓:20__年12月5日;二號樓:20__年12月15日;四號樓:20__年1月20日.
2.4三號樓一層頂板完成時光:20__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時光:在20__年7月31日.
3.工期違約職責。
3.1如因乙方原因延誤二層頂板工期(房屋銷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給予乙方獎勵,累計獎罰金額不超過4萬元。
3.2若總工期延誤,甲方按3000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給予乙方獎勵,但獎罰累計不超過10萬元。
4.如有獎勵或罰款金額在工程決算時辦理。
5.工期不順延情景:
5.1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等);。
5.3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6.工期延誤: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應相應順延:
6.1按《通用條款》第十三條執行。
6.2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項目影響乙方施工進度造成的工期延誤。
1.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及使用不貼合設計要求的材料,必須無條件及時免費修復或返工重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價總額的5%的違約金和相應返工價款。
1.3乙方應及時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單位(分包單位)辦理移交手續。
1.合同價款:暫定為人民幣3260.525215萬元(叁千貳百陸拾萬零伍仟貳佰伍拾貳元壹角伍分)。結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1.1合同價款中的規費、措施費(一)、措施費(二)由乙方在工程全過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調整。具體包干費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項目:
1.1.2措施費(一):即安全施工、禮貌施工、臨時設施、
1.1.3措施費(二):即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1.1.4其他不可預見費及風險包干費。
1.2本工程稅金按國家稅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由于工程量清單漏項、新增項目、設計變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結算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2.2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僅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確定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2.3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工程項目的,依據20__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配套文件的規定,套用相應定額子項后確定該項目的綜合單價。該項目的材料由甲方認質認價,人工費按施工期間政策規定調增,綜合費按27%計取,機械費按定額子項計取,(措施一、規費、措施二不計取)。
2.4施工期間人工費按政府規定系數并結合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隨施工進度進行調整。
2.5獎勵。
2.5.2乙方提出合理化提議,若經甲方采納而節儉的工程直接費,甲、乙雙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3.1工程形象進度必須滿足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工程量進度報表經甲方及監理審核后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3.3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
3.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范圍內后,甲方才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3.5以房抵工程款的說明:甲、乙雙方同意以本項目商品住宅作價支付乙方應收本項目工程結算總價款的30%,并從每筆應付工程進度款中按30%比例沖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價收回該部份商品住宅,應同乙方協商。甲方收回時,應將相應的應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價的原則、方式及相關辦法由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6如發包人出現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情景,按通用條款第26.3及26.4條執行。
3.7.1乙方竣工結算經審計后30日內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不得與3.5條相沖突);工程結算總價款的5%作為保修金,保修期屆滿之日起15日內結清。
3.7.2質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項工程保修期屆滿、經甲方對工程質量確認無異議后14天內,按各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金額,甲方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滿一年后14日內,按其保修金額支付給乙方。
3.8結算審計:
3.8.1結算審計時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審計工作,應在雙方確認竣工結算資料真實、完備之日起原則上在3個月內完成本工程的結算審計。
3.8.2結算審計費的.支付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履約保證金: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五日內,在甲方專用帳戶存入人民幣伍拾萬元,作為本協議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三號樓、四號樓的二層封頂后10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50%;合同內工作資料竣工后10日內無息退還剩余50%。
1.材料價格調整。
1.1若甲方對某項主要材料進行調整(套用定額不發生變化),僅對材料差價進行調整。
1.2非暫定價材料不作調整,但砂、石、石灰材料價格風險系數5%,超過5%部分按實調整,稅金按規定計取。乙方無權更換工程量清單中的任何材料。
2.材料采購。
2.1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采購,并且在采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后方可采購。對于非暫定價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納乙方提議的性能相同且價格較優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條的2.5款進行獎勵。
2.2甲方對于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為有必要自行采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1.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注明:事由、工作范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注明此項后無資料。
2.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代表或甲方現場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3.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4.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供給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準后實施。
5.甲方對已完成的分項工程進行變更,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報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乙方應謹慎保護可能重復利用的材料、設備。若乙方拆除措施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材料、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6.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并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核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7.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核,按審核后的造價決算。
8.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計價原則:按5章第2條執行。
9.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資料及工作量、工作時光、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10.辦理簽證時,乙方應供給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資料:
1.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承包范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職責。
1.2凡屬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均屬于乙方保修職責范圍,其維修費用和因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應由乙方承擔;不屬于乙方職責,可是經由雙方協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應配合檢修,費用由職責方承擔。
2.質量保修期限如下(以雙方在工程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
2.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2.4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2.5供熱及制冷系統為2年;。
2.6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3.質量保修職責。
3.1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職責和法律職責均由乙方承擔。
3.2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后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3.3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為維修并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應負的職責。
3.4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并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3.5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實施保修。
1.甲方代表及職責。
1.1本工程甲方代表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文件或書面通知為準。
1.2本工程甲方現場代表為王良輝。甲方現場代表的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負責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及現場簽證的簽署,對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決算進行審核,以及與設計單位等相關部門的協調。
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2.1乙方項目經理為,項目技術負責人為,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單報價文件。
2.2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2.3乙方的要求、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加蓋乙方公章或項目專用章后遞交甲方。
2.4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周工程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并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驗收完成前不能替換。
2.5.1因病而不能堅持工作者;。
2.5.2無法擔任與該工程建設相關的工作。
2.5.3因刑事職責或經濟糾紛無法繼續擔任此項工作。
2.5.4被吊銷資格證。
2.5.5甲方認為不稱職者。
2.6乙方代表換人,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其接任人仍必須無條件全面繼續承擔乙方應有的職責。
2.7乙方在開工前應向甲方供給有關人員資質證書及崗位證書等證件。
2.8以下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的人員,經甲方要求,必須調離本工程范圍。同時,乙方應盡快用甲方批準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人員。
2.8.1對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職責的施工人員;。
2.8.2業務水平達不到崗位要求、工作職責心不強的施工人員;。
2.8.3不能積極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違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2.8.5無證上崗者(適用于按規定必須持證上崗者);。
2.8.6與工程量清單報價書及合同規定名冊不符者;。
2.8.7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等。
3.甲方的工作。
3.1施工前準備。
3.1.1完成紅線以外的三通,供給水、電接口到紅線。乙方進場后,甲乙雙方及時辦理臨時水電設施的移交手續。
3.1.2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合法手續,乙方協助辦理。
3.1.3供給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必要時乙方應進一步探明。
3.1.4將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現場交驗予乙方,由乙方自費負責保護,若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1.5向乙方供給8套施工圖。
3.2施工期間。
3.2.1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決算等。
3.2.2根據銷售等實際需要,對施工現場發出調整、變更指令。
3.2.3負責協調周邊關系和政府職能部門的關系。
4.乙方的工作。
4.1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與乙方有關的權利和職責。合同簽訂后10日內提交施工現場布置方案,經甲方代表、項目總監批準后進場作施工前期準備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理解甲方和監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等進行施工。
4.3負責搭建工地現場臨時設施,臨時道路、管線的施工、保養、移位及拆除,現場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及鄰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護。向甲方、監理供給現場辦公室三間。
4.4負責從甲方指定的施工用電、用水接駁點按甲方批準的接駁方案接駁。施工用水、電的費用及接駁等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5供給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年檢證等資料。
4.6乙方須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總進度計劃(采用時標網絡圖繪制)、甲供材料計劃及乙供材料計劃,并嚴格按照經甲方及監理批準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4.7如甲方供給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須于合同簽訂后十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補充施工文件(須列清單),并供給時光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情景下,甲方應向乙方供給補充施工文件的資料及最終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亦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及時向甲方進行提示。
4.8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監理書面報送本月完成工程量報表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下月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若不按時、按要求報送,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進度款或支付時光順延。
4.9工地實行旬報制度。旬報在每半月例會前一天報送甲方及監理,旬報資料包括本旬計劃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景說明(包括擬采取措施、最終完成時光)。
4.10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專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到達禮貌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另行處理,并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的費用的兩倍作為罰金。甲方指定分包單位應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擔同樣職責。
4.11本工程現場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須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費清理并運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須自行聯系政府規定棄置地點,不論距離遠近和運輸進程中發生的環保費、城市衛生費、堆放費、各種可能發生的罰款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不及時按甲方指令清運,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單位清運,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將從乙方進度款中按所發生費用扣除,乙方應予以支持。
4.12在室外工程開工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影響室外工程的臨時設施,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對此不予補償。但經甲方批準的除外。
4.13按合同約定,對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進行配合管理,對分包工程進行協調及配合,參加分包工程的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并提出整體驗收意見。
4.14工程竣工前應將現場清理干凈,做到工畢場清。
4.15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工作以及施工期間的例會、專題會、協調會。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驗收規范作好自檢工作。
4.16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施工技術資料作為竣工驗收資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資料由分包單位按規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內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按規定整理匯總。
4.17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未移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承包范圍內的成品和半成品保護、施工圍墻的維護、供給臨時廁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畢并移交甲方為止。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發生的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18與本工程無關的設備、材料均不得進入現場,甲方有權進行檢查。
4.19乙方的現場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必須滿足甲方的施工進度要求。若乙方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要求,則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4.20乙方施工前應組織專業人員仔細審閱設計文件,有職責發現并提出設計文件存在的問題。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設計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決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應予執行。
4.21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甲方銷售需要,積極配合樣板房的施工。
4.22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間施工、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并按照環境檢查審核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粉塵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水土堅持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及由于乙方職責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4.23加強施工隊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場地內和工程場地周邊不得有擾社會治安。若有違法犯罪活動和人員,應立即交由公安機關處理,不得私自違法處理。
4.24墻改、散裝水泥、臨時路口、臨時場地及城建檔案資料等保證金或押金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按有關部門相應要求(若有)及時供給相應資料,乙方未及時提交合格的資料或未交還占用的場地造成有關保證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證金或押金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從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項中扣回。
4.25乙方須與甲方簽訂《廉潔合作協議書》,并嚴格遵守。
4.26乙方施工期間,其公司內部任何勞資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乙方勞資糾紛影響甲方工程進度及項目聲譽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5.現場管理。
5.1安全施工與檢查: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要求組織施工,并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采取必須的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本合同施工范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職責和所以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2安全防護: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塵操作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監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后實施。
5.3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監理及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職責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甲方、乙方對事故職責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或參照爭議解決條款。
5.4禮貌施工:本工程以總平面紅線范圍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平面布置須研究周全,并經甲方審核后方可實施。
5.5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禮貌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
5.6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置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
5.7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剩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須經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
5.8乙方應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音、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發生的費用及造成的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
5.9現場用水用電管理。
5.9.1乙方用電用水必須安裝水表、電表(乙方水、電表安裝及移位須報甲方同意)。安裝完成后雙方共同抄底度數,并簽字認可。
5.9.2施工中根椐水、電表用量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價格支付費用。價格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出具的收費單為準。
5.9.3乙方負責供給本工程范圍內分包單位施工用水用電的接口,其水電費用由分包單位自理。
1.乙方對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的配合及管理。
1.1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圍見本協議附件四。
1.2對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應負責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費按以下費率收取:
1.2.1普通水電工程按中標價的2%收取;。
1.2.2售樓部土建工程按中標價的1%收取;。
1.2.3外墻保溫隔熱、外墻涂料工程按中標價的1.5%收取。
1.3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單位的要求供給指定分包工程開工條件。
1.4指定分包方應在進場前對已完成的臨時工程及場地進行檢查接收。
1.5乙方對工程進度、安全及禮貌協助管理。
1.6乙方應對分包商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匯總分析,對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進行協調并提出解決辦法。
1.7乙方在各分項工程施工前須與指定分包方聯系,并在隱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請各分包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否則,由此而導致的額外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負責并承擔乙方的損失。
1.8供給標高、定位點線等。
2.乙方分包管理。
2.1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承包資料或任何分項工程對外進行轉包。
2.2乙方分包要求。
2.2.1分包須經甲方及監理書面批準,并向甲方及監理單位供給分包單位資質證書、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乙方應在分包施工現場派駐監督管理人員,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負責。乙方分包單位的違約行為,均視為乙方違約。
2.2.3乙方應在開工前30天內提交乙方分包工程資料并經甲方認可。乙方分包工程的進、退場時光,經甲方、監理確認后執行。
4.銷售配合。
3.1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并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3.2為配合銷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項目,應按甲方的書面要求及時安排施工完畢,要求如下:
3.2.1按甲方要求的時光完成各種施工設施、設備的遷移。
3.2.2樣板間所在樓棟中的單元門至樣板間的入戶門之間的樓梯間地面材料的鋪貼、墻面抹灰、油漆及樓梯欄桿的安裝。
3.2.3樣板間內的墻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廚房、洗手間的防水處理、防護門的安裝。
3.2.4樣板間外施工通道的上層防護措施應按規范做好。
3.2.5樣板間外施工用安全網,在樣板間開放前應換用新購置的安全網。
3.2.6以上工程資料若在乙方承包范圍(清單報價書)外,費用由甲方支付。
3.2.7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銷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現場簽證的形式支付相關費用。
1.除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條件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也能夠解除本協議。
2.當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能夠解除本協議。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可依本合同有關的約定處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并在十日內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應為乙方的撤出供給必要條件,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自有的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續擅自撤場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已完工程價款在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現場并辦理完決算手續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現場所發生的費用。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和解除訂貨合同,并承擔相應損失。
8.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時,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費用,只按工程直接費進行結算。
9.因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內部民工鬧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因乙方原因延誤工程關鍵工期、乙方不能按約定實現合同承諾等),應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并按上述退場條款的約定退場。
11.在竣工時,須提交竣工資料4套。
1.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向甲方足額支付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2.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本合同即告終止。
3.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4.本補充協議系《觀景上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訂合同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精選工程增項補充協議(案例12篇)篇四
甲方:
乙方:
市汽車銷售服務公司1#、2#、3#、品牌展廳工程由甲方承建,施工過程中乙方同意甲方與肥城市盛業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完成鋼結構工程部分。現甲乙雙方關于該工程存在的質量缺陷,達成協議如下:
1、現經山東劍威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出具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提示該工程中的1#、2#、3#存在質量缺陷如下:
(1)有的墻板、頂板安裝、打膠,個別部位不符合規范要求;
(2)門窗、女兒墻個別部位安裝不符合規范要求;
(3)所有采光板未按照設計圖紙、圖集施工;
(4)屋檐安裝不符合規范要求。
雙方認可以上質量缺陷屬于未按圖紙施工的所有質量問題,均非地基工程或主體結構質量問題,該工程再無其他質量缺陷。
2、雙方協商扣除甲方工程款中的26萬元作為肥城市成潤汽車銷售服務公司1#、2#、3#、品牌展廳工程所有質量缺陷的全部賠償金,甲方對本工程不再承擔任何維修義務和賠償責任。
3、乙方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安排維修,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賠請求。因乙方怠于維修造成質量缺陷擴大及產生的損失,不得向甲方索賠。
4、本協議與雙方原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質量保修書沖突之處,優先適用本協議。
5、本協議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精選工程增項補充協議(案例12篇)篇五
甲方(全稱):乙方(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2011年5月6日簽訂的《流動人口協管員派遣協議》(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
流動人口逐步的增長,協管員的工作量也明顯的增加。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財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精選工程增項補充協議(案例12篇)篇六
監理人: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4、建設部工程建設監理規定;。
5、山西省建設監理管理辦法;。
6、國頒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規范、經濟定額和計價方法;。
7、本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8、本項目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第二條監理內容:本項目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等項內容。
第三條監理范圍:本項目施工各階段全部工程內容。
第四條監理標準和要求:
國頒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規范、經濟定額和計價方法及本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條款。
第五條監理權限:見《建設工程監理委托合同》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其中第十八條監理人享有的權利,需事先獲得委托人的書面授權。
第六條監理程序:
1、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
2、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細則;。
3、按照建設監理細則進行建設監理;。
4、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建設監理意見;。
5、建設監理業務完成后,向項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
上述資料應由委托人認可。其中監理規劃及細則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報委托人確認。
第七條監理方法: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要求,實行駐地監理,跟班作業,采取巡視、旁站、平行檢驗等形式,或者遵循本行業慣例,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第八條監理工程師任職條件:監理人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以及其他監理工程師,不少于五人,并均應獲得建設部門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且專業對口,并附有詳細個人履歷。自本合同簽訂日內,提供委托人簽字確定,一經確認,非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不得擅自變更。
第九條監理人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第十條監理人的報酬:總計貳拾萬元,包含稅金。
第十一條監理機構的日常辦公費、交通費、通訊費、食宿費,全部自理。
第十二條將《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四十八條更改為“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不擁有著作權,該項權利歸屬委托人”。
第十三條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必須在工作之前,雙方事先以書面明確之。
第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始于年月日,終于《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三十三條前半段規定的條件,并合理延伸至本建設項目保修責任終止期。如果出現《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二十五條的情況,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之。并區分工程建設進度推遲或延誤的原因,分清責任。由于監理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職責,造成工程停滯不前或延誤,給委托人帶來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源自于建筑資料。
;第十五條排除《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四十條的適用。
排除《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的適用。監理工作中止期間,監理人不享有報酬。
第十六條保修期間的責任,由監理人繼續監理,該監理不屬于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是履行本合同的附隨義務,該報酬包含在監理人提供的正常工作之內。
第十七條《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四十三條規定的監理人享有的權利,應事先獲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將爭議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員會。
第十九條本補充協議為《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有效之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該補充協議的任何內容與《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沖突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委托人:(簽章)監理人:(簽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年月日。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精選工程增項補充協議(案例12篇)篇七
甲方:
乙方:投資策劃有限公司(學校)。
經介紹,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借款合同,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元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學校基本建設工程付款。
三、借款時間及本息結算還款辦法:
借款時間: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月息貳分。每季度末結算一次。乙方若有資金和還款能力提前還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個月聲明并按實際使用時間提前歸還本息。
四、質押物品及化解風險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學校一號辦公樓《房屋所有權證》(運港字第00000242號)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時歸還本息,甲方有權將質押房屋變賣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額的3%加收滯納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存一份。若有爭議,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留印:乙方簽字蓋章:介紹及見證人簽字:
日期:
精選工程增項補充協議(案例12篇)篇八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財稅第一條、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_____%和_____%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_____%、_____%。該文件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執行,現經甲乙雙方自愿、公平、友好協商,雙方就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以下簡稱為原合同)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原合同簽訂為含稅價,工程造價保持不變。
二、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及時按甲方已預付工程款全額開具稅率為_____%的增值稅專用發票。_____月_____日后支付的工程款,按稅率為_____%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原施工合同中規定開具增值稅稅率為_____%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條款作廢。
四、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五、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精選工程增項補充協議(案例12篇)篇九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
因甲方資金等方面原因。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對原合同條款部分內容進行補償說明,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協議內容補充部分為:
乙方責任:
(1)乙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保證甲方____________項目具備通電條件。
甲方責任:
(1)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保證在項目通電前付清。具體付款時間及金額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付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付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付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付____________萬元。
(2)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精選工程增項補充協議(案例12篇)篇十
發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補充協議。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寫明具體補充的內容。
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三、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精選工程增項補充協議(案例12篇)篇十一
監理人: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4、建設部工程建設監理規定;。
5、山西省建設監理管理辦法;。
6、國頒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規范、經濟定額和計價方法;。
7、本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8、本項目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第二條監理內容:本項目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等項內容。
第三條監理范圍:本項目施工各階段全部工程內容。
第四條監理標準和要求:
國頒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規范、經濟定額和計價方法及本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條款。
第五條監理權限:見《建設工程監理委托合同》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其中第十八條監理人享有的權利,需事先獲得委托人的書面授權。
第六條監理程序:
1、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
2、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細則;。
3、按照建設監理細則進行建設監理;。
4、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建設監理意見;。
5、建設監理業務完成后,向項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
上述資料應由委托人認可。其中監理規劃及細則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報委托人確認。
第七條監理方法: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要求,實行駐地監理,跟班作業,采取巡視、旁站、平行檢驗等形式,或者遵循本行業慣例,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第八條監理工程師任職條件:監理人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以及其他監理工程師,不少于五人,并均應獲得建設部門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且專業對口,并附有詳細個人履歷。自本合同簽訂日內,提供委托人簽字確定,一經確認,非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不得擅自變更。
第九條監理人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第十條監理人的報酬:總計貳拾萬元,包含稅金。
第十一條監理機構的日常辦公費、交通費、通訊費、食宿費,全部自理。
第十二條將《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四十八條更改為“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不擁有著作權,該項權利歸屬委托人”。
第十三條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必須在工作之前,雙方事先以書面明確之。
第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始于年月日,終于《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三十三條前半段規定的條件,并合理延伸至本建設項目保修責任終止期。如果出現《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二十五條的情況,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之。并區分工程建設進度推遲或延誤的原因,分清責任。由于監理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職責,造成工程停滯不前或延誤,給委托人帶來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源自于建筑資料。
;第十五條排除《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四十條的適用。
排除《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的適用。監理工作中止期間,監理人不享有報酬。
第十六條保修期間的責任,由監理人繼續監理,該監理不屬于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是履行本合同的附隨義務,該報酬包含在監理人提供的正常工作之內。
第十七條《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第四十三條規定的監理人享有的權利,應事先獲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將爭議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員會。
第十九條本補充協議為《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有效之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該補充協議的任何內容與《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沖突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委托人:(簽章)監理人:(簽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年月日。
精選工程增項補充協議(案例12篇)篇十二
就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關于上海市浦東新區××大廈項目平整場地工程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一、乙方已經仔細審閱了甲方已簽訂的施工合同、相關的文件、圖紙及資料,認真全面地了解了施工現場情況,已明確甲方對所監理的工程的工期要求和質量優良要求。
二、監理機構和人員。
1、乙方應當為本合同項下的工程組成專門的監理項目組。該項目組的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及其它監理成員、現場監理人員的名單及其職責、相應的資質證書等級證書復印件、簡歷、監理各階段派駐現場的監理人員配備表等,乙方應當在本補充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一份,供甲方審查。
甲方對報告內容的異議,乙方應當作出合理解釋,如甲方對乙方的解釋不認可或乙方未解釋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之時起3日內提交新人員名單供甲方確認。
甲方的審查、確認并不視為該等人員的能力或配備由甲方負責,仍由乙方負責。
2、乙方監理人員的要求:。
(1)監理人派駐甲方工地現場監理機構的人員必須人數、專業搭配得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高施工管理監控能力、經驗和與本工程相應的技術能力,并經甲方確認。
(2)所有現場監理人員年齡必須在45歲以下,并應當具備在與本工程性質、規模相當的工程關鍵崗位三年以上經驗。
(3)現場監理人員每天工作不得少于8小時,且根據工程需要進行連續跟蹤檢查。
(4)進駐現場人員須與甲方確認的名單相一致,否則乙方應當承擔每人次每日1000元的違約金。
(5)乙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扣減監理費的10%。
(6)監理過程中,監理工程師、監理人員在專業技術技能、職業道德、關鍵工序工作等方面甲方不滿意的,甲方有權提出更換,乙方應當在12小時內委派能夠勝任監理崗位要求并甲方滿意的人員,且換人次數每個崗位不得超過2次,否則視為監理人不具備監理能力,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經甲方確認的監理人員應當作好隨時進駐現場的準備,按甲方要求期限進駐現場。乙方不得以監理人員身體健康等問題逾期進駐現場。
4、乙方現場人員應當遵守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
三、監理大綱、規劃、細則。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2日內提交監理大綱、監理規劃(包括旁站監理方案),經甲方書面簽字確認后5日內提交相應的監理細則。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確認的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監理細則工作,但甲方的確認并不免除乙方作為專業性公司的責任。
四、監理日志。
乙方應當保證每日制作監理日志,監理日志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當日日期、氣象情況記錄;
(2)現場施工的環境情況記錄,至少包括場地、空間、交通運輸、照明、水、電等情況,停水、停電等事件的原因、責任方以及造成當日損失工作時間、費用等內容。
(3)工地材料、設備進場及檢驗情況,至少應當記錄材料品種、規格型號、數量、生產廠家、檢驗審核結果等內容。
(4)當日工程質量情況記錄,包括施工質量及工程質量存在的問題、產生原因及限期整改的時間、方案、復驗時間等內容。
(5)當日試驗情況記錄;。
(6)當日施工進度概述;。
(7)信息反饋情況,至少應當包括當日收到的設計變更、合理化建議、重要文件等,并核實變化的工程數量。
(8)當日有關協調問題記錄;。
(9)對施工單位資質及特殊工種上崗人員崗位證書的審核結果記錄。
(10)其它需要記錄的情況。
對于各項事件,必須記明其前因及處理結果等內容。
五、監理階段。
施工準備、施工階段全過程監理。
六、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按雙方約定履行義務。
2、甲方應協助乙方的監理工作。
3、當乙方與施工方發生糾紛時,甲方應進行協調。
4、甲方應當保證按期支付監理費。
七、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及甲方要求進行工作,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更改進度計劃、質量標準、管理要求等,確保甲方要求的落實。
2、乙方應當確保工程不因質量、檔案、現場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等乙方監理范圍內的原因而達不到優良標準。
3、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監理工程師,對于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隱蔽工程、中間驗收等,不能脫崗,進行全過程現場跟班,旁站監理,并隨叫隨到,與施工同期工作。乙方夜間應當安排人員值班,節假日不得休息。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專職本工程工作時間,若因工程需要,應當應甲方要求無條件加班,并自行解決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
八、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
合同第十五條所需由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甲方僅提供現場辦公用房,其他監理工作所需的條件由乙方自擔費用自行解決。
九、監理費用及其支付。
1、監理費,雙方約定為人民幣××萬元整,該費用一次性包死,包干使用,不因包括工期延長、工程增減、乙方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復驗、有關部門調整監理費用、費率等在內的任何因素而調整。
2、該費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所有雙方約定及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性規定、監理規范所確定的義務所需費用,甲方無需再增加費用。
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相應的費用不再另行計算、支付,已包括在前款監理費中。
3、支付。
(1)合同簽訂后10日內支付××萬元。
(2)監理工期滿2個月時,支付××萬元,余款×萬元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5日內支付。
十、責任。
1、除本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每發生一次,違約方應當承擔×萬元違約金,違約方并應當在4小時內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類似違約發生二次以上或本協議約定的解除事由,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并應當承擔相當于總監理費20%的違約賠償金。
2、甲方責任。
甲方未按本補充協議約定支付監理費的,應當承擔應付款項每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乙方責任。
(1)監理人未按照雙方約定及國家相關規定履行監理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全部損失。該損失賠償責任,不以乙方監理費數額為限。乙方并應當按本補充協議約定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2)工程交付使用后出現質量問題,監理人無法提供其已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檢查并向施工方、甲方提出意見等有效工作的證明,乙方應當按每處承擔違約金×萬元。該質量問題如因乙方原因直接造成的,需要對他方進行賠償或補償的,乙方除需承擔其全部賠償補償額外,還需按該賠償(補償)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監理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二、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與本補充協議不一致之內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本補充協議未約定的內容,以該監理合同為準。
十三、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十四、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上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監理人:上海×××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