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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一
建筑以木結構建筑為主,西方的傳統建筑以磚石結構為主。現代的建筑則是以鋼筋混凝土為主。對于建筑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建筑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工程發包方: 工程承包方: 工程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文件的組成
一、文件組成
1、本合同文本(含附件);
2、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設計圖紙及會審紀要;
4、本合同的補充合同或補充協議;
5、合同設計技術條件所構成的《技術補充協議》;
6、承包方的深化設計圖紙(含構件制作圖、構件安裝圖和節點圖等);
二、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照本合同文件組成的排序文件之表述解決;文件中無表述的,雙方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爭議約定處理。
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未約定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地點: 。
三、工程內容: 。
1、結 構: 。
2、建筑面積: 。
3、層 數: 。
第二條 工程設計技術條件
一、工程設計由發包方自理,承包方按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及變更進行制作、安裝。
二、工程技術要求:
1、施工技術條件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修改圖紙、答疑文件為準。
第三條 工程承包范圍
一、 承包范圍:合同附件施工圖紙內鋼結構部分, 。
二、上述承包范圍內原、輔助材料采購、制造、運輸、安裝、驗收的費用。
三、本工程鋼結構建筑面積(預計)平方米,實際建筑面積與此有出入的,以竣工圖紙為最終結算標準。
四、本工程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費包括在本合同造價內。
第四條 工程造價
一、本工程合同總價款為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在上述工程范圍和技術條件下合同總價包死。本合同特明確,材料部分開具材料增值稅發票,勞務部分開具建筑安裝發票。
二、合同價款內容包括:承包范圍內工程的原、輔材料,構件制作、運輸、工程安裝費、總包服務費(總價的1%)及稅金;不含勞保基金。
1、工程量增減的計算方法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價格以報價表同項單價為準)。
四、本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為:包死價+調整合同價款。
第五條 設計及其變更
一、本工程設計由發包方自理,發包方應在圖紙會審前向承包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鋼結構施工圖 二 套及變更圖,承包方依據施工圖及變更圖進行加工圖設計并進行構件加工。
第六條 工地代表、項目經理、監理
一、發包方甲方代表
1、發包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為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甲方代表必須由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系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發包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稱為項目經理)后即對發包方發生法律約束力。項目經理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并在函件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時間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承包方對甲方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在48小時內向發包方書面提出。可采用在回執上簽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發包方應在接到異議后48小時內作出答復,逾期則視為確認承包方的異議。
5、情況緊急時,甲方代表可向承包方發出口頭指令,并應在24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承包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24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承包方。
6、發包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為名。姓名為:。
7、發包方更換甲方代表,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承包方。
8、甲方代表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二、承包方項目經理
1、承包方派駐工地現場的代表稱為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是承包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于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系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沖突的簽證無效,除非經承包方蓋章追認的除外。
3、項目經理代表承包方發往發包方各種書面函件,經發包方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對函件生效有專門約定的,依約定。
4、承包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為:。
5、承包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應知識。
6、項目經理的其他權力和責任依據合同、承包方授權和法律、法規、規程的規定。項目經理無權修改、變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職權或授權的行為無效。
7、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三、工程監理
1、本合同發包方委托監理公司進行監理。監理公司委派 為現場監理工程師。
2、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包方對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對承包方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3、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與發包方委派的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發包方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發包方有特別限制,但應書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條 施工準備
一、承包方的施工準備工作
1、承包方應派員參加由發包方組織的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
2、設計施工圖紙經會審確定后,承包方即應組織原輔材料采購和構件制作加工。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制訂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構件、施工機械設備進場計劃。以上方案和計劃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準備期限屆滿前送交發包方。
4、構件已制作,具備發運安裝條件時承包方應書面通知發包方,準備進場安裝。
二、發包方的施工準備工作:
1、應在施工準備期屆滿前做好本工程場地內外施工車輛進出道路的修通,接通施工現場施工用水源及電源,滿足現場用水用電要求,乙方裝表計量,按實際用量計費交給總包單位;施工場地平整壓實應由承包方與總包單位另行約定,發包方負責協調;拆除現場和進出道路的障礙物,保障作業車輛和機械的進出。
2、發包方應在施工準備期屆滿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承包方發出進場施工的書面通知。
第八條 工程期限及順延
一、工期組成及實際起止時間按以下計算:
1、制作及施工準備期為有效工作日,從承包方收到發包方施工圖設計會審通過的通知之日的第 天起,至承包方構件制作已具備發運安裝條件,向發包方發出進場安裝通知日止。
2、施工工期為場施工條件、對基礎復測合格交接后的第 日起至承包范圍內的構件安裝完畢。
二、工期順延
1、進場后,發現工地現場不具備進場施工條件、無法進場施工,工期順延至具備進場施工條件時。
2、發包方提出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構件重新制作或采購,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發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確或基礎工程不符設計要求導致施工進行困難或暫停,工期順延至前述障礙消除時。
4、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的,按每8小時順延一天計。
6、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足額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順延至按約定金額支付時。
7、因雨雪天氣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及國家強制性規范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8、非承包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導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順延。
9、合同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可以順延工期的情況。
三、暫停施工
1、甲方代表確有理由認為必須暫停施工時,用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停工通知發出后24小時內書面提出處理方案。承包方實施處理方案后,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收到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作出是否復工的決定,逾期則視為同意復工。
2、停工并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則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損失;責任是第三方時,則發包方對第三方取得追償權。
第九條 材料供應
一、承包方采購和提供材料
1、承包方應按合同和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采購材料,并應附有質量證明文件。屬承包方制作的構件,應提交承包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報告。
2、承包方對由其采購、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構件的質量負責;構件運至現場應在下面墊上枕木或木料,保護漆面。
3、承包方運送材料、構件到工地后,應通知甲方代表或其代表清點檢驗。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清點檢驗,并在送貨清單上或檢驗申請上簽字。
二、材料檢測檢驗
1、雙方均有權對材料提出檢測檢驗或復驗。經檢測檢驗或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費用由提出方承擔;不符要求的,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2、因檢測檢驗或復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發包方的則工期順延,責任屬承包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3、必檢項目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第十條 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二、在承包方進場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個期間,發包方人員除甲方代表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外,未經承包方現場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人身事故均由發包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三、承包方在進場施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四、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
1、工程的構件制作承包方安排 工廠制作,在材料準備好后,承包方將邀請監理方現場進行質量監管。
2、承包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3、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設計和說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范、規程、標準的要求施工。
4、承包方應建立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或符合其特點的質量保證體系。承包方應按該保證體系運行,有效控制工程質量。
5、承包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代表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6、甲方代表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承包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發包方承擔,并順延工期。
7、承包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代表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后進入下一道工序。
8、如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代表。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由甲方代表報質檢部門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發包方、質檢部門共同研究決定。
9、自鋼結構分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質保期按國家法規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工程驗收
一、地腳螺栓工程由承包方復測合格并請發包方驗收合格后,承包方開始進場施工。
二、中間驗收:鋼結構主次構件安裝完畢,承包方自評符合設計質量要求后通知發包方組織中間驗收。發包方在接通知后二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雙方簽字確認,驗收不符要求的,承包方整改。發包方二日內不組織驗收的,工期順延。
1、驗收合格的,發包方、承包方簽字確認。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日。
2、經驗收認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個別一般性問題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驗收證書上簽字確認合格,但需在驗收記錄中注明存在的問題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并經發包方確認,則驗收合格日期為在驗收證書上簽字確認日。
3、驗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發包方、承包方和監理工程師形成驗收紀要,明確存在的問題和修改意見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發包方再次驗收,但實際工期計算至首次提交驗收報告日,修改期間應計入承包方的施工時間。
4、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竣工驗收報告或再次驗收報告后后 七 日內無書面修改意見的,則視為工程已經驗收合格,發包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發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則視為工程合格,有關質量等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 工程款由業主方直接支付給承包方:
1、 合同生效后個工作日內,發包方應支付合同總價的%預付款 (即人民幣 。
2、 本工程共分五個單體,每個單體施工完畢后付至單體造價的80%作為進度款,以此類推。
5、 鋼結構工程驗收合格結算個工作日內,發包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如發包方未能按付款方式履行,承包方有權計息,按未付部分每月 ‰ 計入。
6、 余款%自鋼結構分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滿后七日內由業主方無息付清。
7、 業主方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不能支付工程款時,在承包方催告后 付的,承包方有權中止合同履行,待業主方支付后恢復施工。停工期間損失由業主方承擔,工期順延。如在催告后28天內不支付的,則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業主方賠償一切損失。
8、 結算方式:銀行匯票或電匯。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和設計要求的,應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擔其費用。
2、 承包方的其它違約行為導致發包方損失的,應按《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損失。
二、發包人的違約責任
1、 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每天三千元計算賠償承包方的損失。
2、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發包人要求變更設計而造成停工、窩工、返工的,工期相應順延。
3、 發包方未及時向承包方發出指令、批準、或發出指令錯誤,賠償承包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延誤工期的,工期順延。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糾紛處理
1、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
二、合同履行和糾紛處理的依據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爭議處理時,按以下原則適用合同或法律。
1、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次序為:
1.1 本合同;
1.2 本合同的補充合同或附件;
1.3 施工圖紙;
第十六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二、 在合同履行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也可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對合同內容加以變更、修改。
三、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滿結算工程款支付完畢后終止。
四、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二
合同文件的組成
一、文件組成
1、本合同文本(含附件);
2、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設計圖紙及會審紀要;
4、本合同的補充合同或補充協議;
5、合同設計技術條件所構成的《技術補充協議》;
6、承包方的深化設計圖紙(含構件制作圖、構件安裝圖和節點圖等);
二、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照本合同文件組成的排序文件之表述解決;文件中無表述的,雙方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爭議約定處理。
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未約定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地點: 。
三、工程內容: 。
1、結 構: 。
2、建筑面積: 。
3、層 數: 。
第二條 工程設計技術條件
一、工程設計由發包方自理,承包方按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及變更進行制作、安裝。
二、工程技術要求:
1、施工技術條件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修改圖紙、答疑文件為準。
第三條 工程承包范圍
一、 承包范圍:合同附件施工圖紙內鋼結構部分, 。
二、上述承包范圍內原、輔助材料采購、制造、運輸、安裝、驗收的費用。
三、本工程鋼結構建筑面積(預計)平方米,實際建筑面積與此有出入的,以竣工圖紙為最終結算標準。
四、本工程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費包括在本合同造價內。
第四條 工程造價
一、本工程合同總價款為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在上述工程范圍和技術條件下合同總價包死。本合同特明確,材料部分開具材料增值稅發票,勞務部分開具建筑安裝發票。
二、合同價款內容包括:承包范圍內工程的原、輔材料,構件制作、運輸、工程安裝費、總包服務費(總價的1%)及稅金;不含勞保基金。
1、工程量增減的計算方法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價格以報價表同項單價為準)。
四、本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為:包死價+調整合同價款。
第五條 設計及其變更
一、本工程設計由發包方自理,發包方應在圖紙會審前向承包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鋼結構施工圖 二 套及變更圖,承包方依據施工圖及變更圖進行加工圖設計并進行構件加工。
第六條 工地代表、項目經理、監理
一、發包方甲方代表
1、發包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為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甲方代表必須由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系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發包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稱為項目經理)后即對發包方發生法律約束力。項目經理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并在函件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時間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承包方對甲方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在48小時內向發包方書面提出。可采用在回執上簽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發包方應在接到異議后48小時內作出答復,逾期則視為確認承包方的異議。
5、情況緊急時,甲方代表可向承包方發出口頭指令,并應在24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承包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24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承包方。
6、發包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為名。姓名為:。
7、發包方更換甲方代表,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承包方。
8、甲方代表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二、承包方項目經理
1、承包方派駐工地現場的代表稱為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是承包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于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系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沖突的簽證無效,除非經承包方蓋章追認的除外。
3、項目經理代表承包方發往發包方各種書面函件,經發包方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對函件生效有專門約定的,依約定。
4、承包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為:。
5、承包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應知識。
6、項目經理的其他權力和責任依據合同、承包方授權和法律、法規、規程的規定。項目經理無權修改、變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職權或授權的行為無效。
7、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三、工程監理
1、本合同發包方委托監理公司進行監理。監理公司委派 為現場監理工程師。
2、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包方對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對承包方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3、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與發包方委派的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發包方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發包方有特別限制,但應書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條 施工準備
一、承包方的施工準備工作
1、承包方應派員參加由發包方組織的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
2、設計施工圖紙經會審確定后,承包方即應組織原輔材料采購和構件制作加工。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制訂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構件、施工機械設備進場計劃。以上方案和計劃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準備期限屆滿前送交發包方。
4、構件已制作,具備發運安裝條件時承包方應書面通知發包方,準備進場安裝。
二、發包方的施工準備工作:
1、應在施工準備期屆滿前做好本工程場地內外施工車輛進出道路的修通,接通施工現場施工用水源及電源,滿足現場用水用電要求,乙方裝表計量,按實際用量計費交給總包單位;施工場地平整壓實應由承包方與總包單位另行約定,發包方負責協調;拆除現場和進出道路的障礙物,保障作業車輛和機械的進出。
2、發包方應在施工準備期屆滿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承包方發出進場施工的書面通知。
第八條 工程期限及順延
一、工期組成及實際起止時間按以下計算:
1、制作及施工準備期為有效工作日,從承包方收到發包方施工圖設計會審通過的通知之日的第 天起,至承包方構件制作已具備發運安裝條件,向發包方發出進場安裝通知日止。
2、施工工期為場施工條件、對基礎復測合格交接后的第 日起至承包范圍內的構件安裝完畢。
二、工期順延
1、進場后,發現工地現場不具備進場施工條件、無法進場施工,工期順延至具備進場施工條件時。
2、發包方提出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構件重新制作或采購,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發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確或基礎工程不符設計要求導致施工進行困難或暫停,工期順延至前述障礙消除時。
4、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的,按每8小時順延一天計。
6、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足額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順延至按約定金額支付時。
7、因雨雪天氣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及國家強制性規范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8、非承包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導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順延。
9、合同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可以順延工期的情況。
三、暫停施工
1、甲方代表確有理由認為必須暫停施工時,用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停工通知發出后24小時內書面提出處理方案。承包方實施處理方案后,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收到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作出是否復工的決定,逾期則視為同意復工。
2、停工并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則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損失;責任是第三方時,則發包方對第三方取得追償權。
第九條 材料供應
一、承包方采購和提供材料
1、承包方應按合同和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采購材料,并應附有質量證明文件。屬承包方制作的構件,應提交承包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報告。
2、承包方對由其采購、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構件的質量負責;構件運至現場應在下面墊上枕木或木料,保護漆面。
3、承包方運送材料、構件到工地后,應通知甲方代表或其代表清點檢驗。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清點檢驗,并在送貨清單上或檢驗申請上簽字。
二、材料檢測檢驗
1、雙方均有權對材料提出檢測檢驗或復驗。經檢測檢驗或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費用由提出方承擔;不符要求的,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2、因檢測檢驗或復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發包方的則工期順延,責任屬承包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3、必檢項目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第十條 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二、在承包方進場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個期間,發包方人員除甲方代表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外,未經承包方現場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人身事故均由發包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三、承包方在進場施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四、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
1、工程的構件制作承包方安排 工廠制作,在材料準備好后,承包方將邀請監理方現場進行質量監管。
2、承包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3、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設計和說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范、規程、標準的要求施工。
4、承包方應建立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或符合其特點的質量保證體系。承包方應按該保證體系運行,有效控制工程質量。
5、承包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代表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6、甲方代表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承包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發包方承擔,并順延工期。
7、承包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代表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后進入下一道工序。
8、如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代表。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由甲方代表報質檢部門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發包方、質檢部門共同研究決定。
9、自鋼結構分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質保期按國家法規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工程驗收
一、地腳螺栓工程由承包方復測合格并請發包方驗收合格后,承包方開始進場施工。
二、中間驗收:鋼結構主次構件安裝完畢,承包方自評符合設計質量要求后通知發包方組織中間驗收。發包方在接通知后二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雙方簽字確認,驗收不符要求的,承包方整改。發包方二日內不組織驗收的,工期順延。
1、驗收合格的,發包方、承包方簽字確認。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日。
2、經驗收認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個別一般性問題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驗收證書上簽字確認合格,但需在驗收記錄中注明存在的問題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并經發包方確認,則驗收合格日期為在驗收證書上簽字確認日。
3、驗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發包方、承包方和監理工程師形成驗收紀要,明確存在的問題和修改意見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發包方再次驗收,但實際工期計算至首次提交驗收報告日,修改期間應計入承包方的施工時間。
4、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竣工驗收報告或再次驗收報告后后 七 日內無書面修改意見的,則視為工程已經驗收合格,發包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發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則視為工程合格,有關質量等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 工程款由業主方直接支付給承包方:
1、 合同生效后個工作日內,發包方應支付合同總價的%預付款 (即人民幣 。
2、 本工程共分五個單體,每個單體施工完畢后付至單體造價的80%作為進度款,以此類推。
5、 鋼結構工程驗收合格結算個工作日內,發包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如發包方未能按付款方式履行,承包方有權計息,按未付部分每月 ‰ 計入。
6、 余款%自鋼結構分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滿后七日內由業主方無息付清。
7、 業主方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不能支付工程款時,在承包方催告后 付的,承包方有權中止合同履行,待業主方支付后恢復施工。停工期間損失由業主方承擔,工期順延。如在催告后28天內不支付的,則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業主方賠償一切損失。
8、 結算方式:銀行匯票或電匯。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和設計要求的,應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擔其費用。
2、 承包方的其它違約行為導致發包方損失的,應按《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損失。
二、發包人的違約責任
1、 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每天三千元計算賠償承包方的損失。
2、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發包人要求變更設計而造成停工、窩工、返工的,工期相應順延。
3、 發包方未及時向承包方發出指令、批準、或發出指令錯誤,賠償承包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延誤工期的,工期順延。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糾紛處理
1、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
二、合同履行和糾紛處理的依據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爭議處理時,按以下原則適用合同或法律。
1、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次序為:
1.1 本合同;
1.2 本合同的補充合同或附件;
1.3 施工圖紙;
第十六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二、 在合同履行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也可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對合同內容加以變更、修改。
三、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滿結算工程款支付完畢后終止。
四、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三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依據《^v^合同法》 、《^v^建筑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6、工程總體設計規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圖紙的,按圖紙要求。 ( )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圖紙的,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圍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3、其他約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而帶來的各種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地代表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系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乙方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后即對甲方發生法律約束力。乙方代表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并在函件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時間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乙方對甲方代表(或監理)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應在 48 小時內向甲方(或監理)書面提出。可采用在回執上簽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或監理)應在接到異議后 48小時內作出答復,逾期則視為同意乙方的異議。
5、特殊情況時,甲方代表(或監理)可向乙方發出口頭指令,并應在 48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乙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或監理)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 24 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并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8、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師)為 名,姓名為: 、 、 。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稱為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項目經理是乙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于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系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悖的簽單無效,除非經乙方追認。
3、項目經理代表乙方發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
5、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6、乙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
(三)工程監理
1、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進行檢查、監督。
2、監理工程師的權力與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別限制,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八、設計與施工
(一)設計
1、正式、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據。
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四
乙方:
依照《^v^合同法》、^v^《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地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分包工程范圍及工程量
工程主體工程驗收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包含設計變更)。
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原材料的卸車及整齊堆放;
2、施工機具的安裝;
3、施工現場勞務施工必要的硬化;
4、施工工棚的搭設;
5、施工現場由于乙方造成的責任乙方進行清理;
6、現場施工材料必要的倒運;
7、鋼結構工程的制作安裝;水、電、暖、衛、消防制作安裝等;
8、在所承包范圍內的工程不在出現零工;
9、合同中未約定,但施工中必須要做的工作;
10、施工中使用的小型材料(氧氣乙炔、電焊條、油漆等輔材);
四、分包工程期限20xx年9月1日開工,20xx年7月30日竣工。
每年收麥、中秋、春節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5%撥付工程款,平時工人借支生活費。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工程質量目標:合格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等由乙方自行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在施工過程中,如有上級單位對工程進行檢查,甲方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必須按照規范規定對所施工的工程進行施工,甲方并不增加費用。如乙方未按照規范規定進行施工,甲方有權代替乙方進行施工,所花費的費用按照實際花費費用的倍,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事故處理:
1、出現安全事故,雙方共同配合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費用分擔:
(1),5000元以內,乙方承擔全部費用。
(2),5000元(含)以上至30000元以內,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費用。
(3),30000元(含)以上,甲方承擔70%的費用,乙方承擔30%的費用。
(4),以上費用包括醫療,善后以及外部罰款等。
乙方工人進場后,甲方提供食堂,乙方生活費自理。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由乙方提供。
一、工程中全部鋼結構工程按1300元/噸(甲方提供汽車吊)、水、電、暖、衛、消防等結算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大合同,甲方提25%管理費。其他項目另定。
二、零工每工日為80元。
乙方所使用材料必須以書面形式上報,大型材料或者施工當地買不到的材料,要提前15天進行上報施工計劃,甲方安排人員進行購置。小型材料乙方需要提前3天上報計劃,甲方安排現場材料員進行購置。由于乙方材料計劃上報遲緩,導致材料未能及時供應,一切損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凈,保持現場整潔。
由于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負責。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正常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及三級盤以下的小型施工機械,由乙方負責(固定現場不動的機械,甲方提供;現場移動使用的機械乙方自行解決)。乙方提供機修電工一名,負責現場設備等的維修。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故意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中需用的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更改設備。
五、乙方自行購買機械的電纜等由乙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現場其他施工班組必要的使用垂直運輸機械。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志,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二、合同簽訂后,在正常施工的前提下,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三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四、乙方必須服從業主及甲方的工期管理,按照甲方的月計劃、周計劃、日計劃進行施工,并承擔業主的工期、質量罰款。
五、如在施工過程中,如甲方發現乙方的施工進度明顯慢于正常施工進度或者施工質量出現嚴重缺陷,甲方有權接觸解除合同,乙方在此之前完成的工程量,經核定后,按照核定總價的80%進行支付。
(1)向工程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滕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結算完畢、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乙方:
xx年x月x日:
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五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v^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神華神東煤炭集團萬利一礦灌漿站主體鋼結構工程(主要施工內容包括:灌漿生產車間、儲砂棚主體鋼屋架(包括緊固件、連接件、配件、輔料),基礎預埋鋼結構地腳螺栓,主體外圍護結構巖棉夾芯板;鋼結構外刷底漆及防火涂料,屋面排水天溝,主體門窗,配電室及值班室屋頂結構、屋面板,配合其他工種施工等。
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但不提供施工機具,乙方包工包料施工(包括施工機械、輔料)。乙方施工范圍包括灌漿生產車間、儲砂棚主體鋼屋架(包括緊固件、連接件、配件、輔料),基礎預埋鋼結構地腳螺栓,主體外圍護結構巖棉夾芯板;鋼結構外刷底漆及防火涂料,屋面排水天溝,主體門窗,配電室及值班室屋頂結構、屋面板,配合其他工種施工等。至工程完工驗收,交付甲方。施工期間乙方負責與甲方協調關系(包括甲方提出的臨時系統方案等)。
:(柒拾叁萬捌仟圓整)萬元,乙方進場之日起,主體施工工期為15天(主體包括鋼結構、巖棉夾芯板圍護),至合同全部內容施工完畢工期為20天,不能按時完成罰款5000元。
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組織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對乙方工程進行驗收,工程質量達到現行國家工程驗收標準合格后,運行正常。簽合同后付乙方首付款5萬,乙方工程材料進入灌漿站施工現場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款50%。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95﹪,剩余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付清。
1、甲方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變更圖紙及施工有關資料、文件。甲方提供臨舍,其它生活設施和人工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甲方監督乙方使用合格施工材料。
3、甲方向乙方指派施工技術員進行技術交底,監督檢查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4、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5、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底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6、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1、乙方應嚴格按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及進度。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乙方要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v^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神華公司現行的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必須達到國家及神華公司現行的合格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施工現場與設計圖紙不相符之處,應與甲方協商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繼續施工。在施工中乙方不按圖紙施工造成材料浪費返工,一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后應遵守工地紀律,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眾鬧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4、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利及違規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
7、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0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禁止使用回族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后果。
8、乙方必須確保施工時的規范用電,晚上加班必須派專人值班。
9、乙方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施工人員文明施工,在施工現場不打架、斗毆。
10 、乙方要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v^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神華公司現行的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必須達到國家及神華公司現行的合格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11、質量缺陷的經濟責任
12、凡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項目,出現質量不合格或質量缺陷,均由乙方負責返工或修復工作,其費用(人工、材料、機械)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四個工種的作業隊帶班長,參與項目部安全質量責任制考核并進行同樣的獎懲,享受同樣的福利待遇;具體考核情況,見相關責任考核制度。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后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
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并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費用另外協商)
1.保修范圍、期限:____壹年____
2.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乙方負責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按照標準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作時間相就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業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并經竣工驗收合格后;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六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及規模:
2.工程地點:富陽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3.工程范圍:土建、鋼結構等(不包括裝潢、電力部分)
4.工程承包性質:包工包料。
二、工程質量、施工進度
1.工程質量:嚴格按照國家建筑施工規范進行實施,確保工程質量合格,因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返工、經濟損失、工期延誤由乙方自負。
2.工期進度:核定總工期竣工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訂列相關安全措施。如出現人身安全事故以及其它一切事故責任自負。
4.乙方必須嚴格按標準化作業,各上崗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持上崗證。
三、工程款支付原則
1.工程總造價暫估為伍拾萬元整。
2.工程款支付:
1)土建材料進場、施工人員到位后,支付總價的_____%。
2)鋼架結構結頂后,支付總價的_____%。
3)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總價的_____%;根據計劃工期,延誤____天暫扣進度款_____%,延誤_____天,暫扣_____%,以此類推。
4)總價的_____%做為保證金。
四、其他事項
1.在施工中如質量經常出現問題或返工,特別是主體工程質量嚴格不合格,管理無程序可視為無施工能力,作為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選施工單位。
2.工程進度:工期進度完不成,視為違約,負違約責任。
五、補充條款
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至工程竣工及價款結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訂列相關安全措施。如出現人身安全事故以及其它一切事故責任自負。
2.乙方必須嚴格按標準化作業,各上崗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持上崗證。
二、工程款支付原則
1.工程總造價暫估為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2.工程款支付:
1)土建材料進場、施工人員到位后,支付總價的_____%。
2)鋼架結構結頂后,支付總價的_____%。
3)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總價的_____%;根據計劃工期,延誤____天暫扣進度款_____%,延誤_____天,暫扣_____%,以此類推。
4)總價的_____%做為保證金。
三、其他事項
1.在施工中如質量經常出現問題或返工,特別是主體工程質量嚴格不合格,管理無程序可視為無施工能力,作為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選施工單位。
2.工程進度:工期進度完不成,視為違約,負違約責任。
四、補充條款
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至工程竣工及價款結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前臺工作心得體會篇八
承包方(乙方):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鋼結構部分(詳見預算書)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
1.5工 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竣
工。
1.6工程質量:合格
1.7工程單價:
1.8總承包價:
1.9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2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協助辦理乙方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甲方承擔辦理開工報告所需費用。
2.2甲方指派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工程增量變更登記和其他事宜。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第四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及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給乙方,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工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順延。
第五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5-20xx)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本合同的履行地為工程施工所在地。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質量驗收評定合格標準。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5.4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未在規定日期內組織驗收,視為工程合格,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6.1合同簽訂后兩日內甲方預付工程總造價的30%;材料及施工人員進入工地付總造價的27%;工程進度到鋼結構施工完畢維護前時再付總造價的30%;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10日內付總造價的10%。
6.2工程竣工后乙方將有關材料移交甲方,甲方組織驗收,驗收合格之日起10日內付總造價的10%。工程保修期壹年,保修金按合同價格3%預留期滿一次結清。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1%支付滯納金。同時工期順延。
7.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3000元違約金。
7.3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同時并視為工程合格。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9.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9.2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終止。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施工過程中造成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責任。
10.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