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朱自清散文集閱讀心得篇一
3.3未經撒謊能夠既領導批準擅離市場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不予報銷,曠工時間長達一周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自動離職或嚴重違紀被公司辭退的扣一個月工資、費用補助,提陳在公司剩余部分不予發放。工資,費用補助,提成在公司剩余部分不予發放。
3.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造成的予以補償。
3.8銷售人員嚴禁在外兼職,一經發現罰款5000元并本人在公司沒有發放的工資、費用補助、提成不予發放。
朱自清散文集閱讀心得篇二
一、辦公制度:
1.1.1銷售部、每月下達網店建設目標和銷售目標。
1.1.2銷售部經理以目標組織落實并強化現場工作管理和自主管理。
1.1.3區域經理、業務經理、業務代表以目標認真落實并加強自足管理。
1.1.4銷售內勤組織性目標落實和工作追蹤,并進行登記。
1.2、要求
1.2.1服從直接主管的領導、接受上級主管的監督和公司相關部門的工作追蹤。
1.2.2區域經理、業務經理以身作則,加強自身素質的提高和強化自主管理,周、日工作計劃明確,落實到位,嚴格執行公司各項管理文件、政策、方案等。
1.2.3發現問題及時準確向直接上級報告,嚴禁越級報告,當直接上級無答復或對答復有異議的可越級申訴。
1.2.4手機每天8.00~22.00必須開機,保持聯系暢通;
1.2.5維護公司利益嗎,嚴禁在客戶面前議論公司相關事宜,損害公司形象。
1.2.6廉潔奉公,不做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
1.2.8按照工作計劃完成各項工作及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1.3、周工作計劃表、上周工作執行表
1.3.1市場人員必須每周五填寫周工作計劃表和上周工作執行表,并以周工作計劃開展工作;市場人員的周工作計劃必須明確、工作內容詳細,周工作計劃的行程安排必須做到科學、合理,避免有繞行、來回路程重復等浪費公司費用現象的出現;上周工作執行表必須注明地點、時間、工作項目及結果、客戶名稱、客戶來電等詳細信息。
1.3.2銷售經理審批市場區域經理周工作計劃和上周工作執行表,審批人必須簽字確認,審批后每周一前傳回公司交內勤備案存查。
1.3.3若需改變周工作計劃必須經上級同意后執行。
二、報銷制度:
2.1報銷周期為上月26日—當月25日,單據必須在次月的1日前寄出。報銷單據封面應按公司統一格式填報;所有報銷票據必須加蓋收款單位公章并由當事人在票據背面簽字確認,按發生日期由前置后分類別粘貼,且票據粘貼厚薄均勻、大小不得超過封面所有票據不得涂改,并且大小金額一致,否則不予報銷。其后附月工作行程表。
銷售部經理對本市場部費用進行初審并簽字核準,區域經理初審業務代表費用、本區域市場費用并簽字確認再交總經辦經理核準。
車費
市場人員行程以區間車票為準
2.2.1地市級到縣級市或以上的往返車票必須出具電腦打印的正式車票或火車票。
2.2.2縣級市場或以下的盡可能提供電腦打印的正式車票,如確實沒有需與周工作計劃相符且有主管簽字確認。
2.2.3車票起止地點必須前后一致,如有例外應特別注明;繞行、來回重復或跨區域車票不予報銷,有特殊情況并經公司批準的例外。
2.2.4送貨運費相關發票需由銷售經理簽字認可方能報銷,無正式發票需填寫費用報銷單并經公司領導和銷售經理簽字方能生效。
辦公費
2.3.1辦公費用主要包括;周工作計劃、合同原件、合同草案、市場規劃等因工作產生的打字復印費、傳真費、郵寄費及公司有關書面政策的傳真接收費等,每月最高上限以公司的規定為準。
2.3.2新入職人員定額名片費2盒(上限為20元/盒)
2.3.3符合要求的辦公費可以與差旅費一起報銷。
2.3.4索取發票確有困難的可以收據報銷,但每張單據上必須注明開票日期及內容(大小數額、用途)、加蓋公章,否則不予報銷。
朱自清散文集閱讀心得篇三
第一條為明確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分配的價值導向,建立統一規范的薪酬體系,有效激勵員工績效貢獻,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支持公司的運營和發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以崗定級,以級定薪:固定薪酬定位基于職等,職級基于職等,以基于崗位價值的職等架構為基礎進行薪酬設計。
(二)控制總額,拉開差距:根據集團公司薪酬總額要求,確定公司薪酬總額、不同崗位類型決定不同的薪酬水平。
(三)鼓勵績效,提升效率:通過績效考核結果拉開差距、績效工資發放和調薪基于績效評價結果、向優秀績效、關鍵崗位進行薪酬傾斜。
(四)平穩過渡,持續發展:設置合理的過渡方案、調薪后總成本可控,保持未來薪酬調整的空間。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 薪酬組織管理
第四條公司薪酬領導小組是薪酬管理工作的決策機構,其職責是批準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分配方案和薪酬標準,指導和監督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五條綜合辦公室是薪酬管理實施部門,其職責是擬定薪酬福利方案,具體組織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六條薪酬序列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管理類、技術管理類和后勤服務類三個序列,管理類薪酬標準設十二個層級(見后附件1、附件2),技術管理類薪酬標準設十一個層級(見后附件3),后勤服務類薪酬標準設五個層級(見后附件4),每個層級設十二個檔級。
公司管理類崗位薪酬標準采用第一至第十二層級,技術管理類崗位薪酬標準采用第二至第四層級,后勤服務類崗位薪酬標準采用第二至第五層級。
管理類崗位、技術管理類崗位、后勤服務類崗位薪酬層級適用標準詳見附件5、6、7。
第七條薪酬結構
公司統一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員工的薪酬由固定工資、津補貼、績效工資三部分構成。
第八條固定工資
固定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一)崗位工資:根據員工所在崗位類別和所對應的層級及檔級確定工資標準。
1、10年之內(不含10年):20元/年;
3、21年及以上:30元/年。
第九條津補貼
津補貼包括管理津貼、專業技能津貼、防暑降溫費和取暖費等。
(一)管理津貼:適用于管理類崗位,根據員工的工作區域確定。
(二)專業技能津貼:適用于技術管理類崗位,津貼標準:
1、高級:100元/月;
2、中級:50元/月;
3、初級:20元/月。
專業技能津貼享有標準根據產品經銷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三)福利費按國家規定從工資總額中計提,其發放和列支范圍執行公司福利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績效工資
(一)年終績效
各崗位層級年終績效比例統一為年工資總額的10%。
(二)月績效工資
1、部門經理、副經理
部門經理、副經理月績效工資與崗位工資比例為5:5。
2、一般員工
一般員工月績效工資與崗位工資比例為4:6。一般員工不包括銷售崗位員工和派遣員工。
3、銷售崗位員工
銷售崗位員工月績效(量效)工資與崗位工資比例為5:5。
4、派遣員工
派遣員工月績效工資與崗位工資比例為3:7。
績效工資具體執行辦法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并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為最終依據。
(四)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
職稱專業技能績效工資基數
正高級部門正職績效工資的55%
高級部門副職績效工資的55%
中級主管基準檔
初級助理主管基準檔
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計算方法:
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專業技能績效工資基數×崗位層級績效工資占比
崗位序列績效工資與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采用就高原則。
第十一條總經理特別獎
公司設總經理特別獎,主要用于對特殊項目作出重大貢獻的員工進行獎勵及公司年度考核結果優秀的不超過30%比例的員工進行調薪(詳見附件8)。計提比例、具體獎項設立與發放金額由產品經銷公司薪酬委員會根據公司效益、績效表現、特殊事件、管理需求等要素商議決定。
第十二條其它獎項
各種單項獎按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新員工定薪
第十三條新入職員定薪方法如下:
(一)管理類崗位:公司新入職員工根據崗位任職資格與個人匹配度確定薪酬層級和檔級。
(二)技術類崗位:公司新入職員工根據崗位任職資格與個人匹配度確定薪酬層級和檔級。
(三)后勤服務類崗位:公司新入職員工根據崗位任職資格與個人匹配度確定薪酬層級和檔級。
(四)具有博士學歷的新入職員工從高級主辦基準檔定薪。
第十四條司機崗位定薪,根據產品經銷公司司機定崗標準,公司司機崗位定薪在操作工七檔。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內部調入人員,參照新員工定薪辦法執行或公司相關決議實施。
第十六條集團公司外部調入人員,統一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崗位工資按80%支付,績效工資考核兌現,津補貼享有相應待遇。
第五章 套改辦法
第十七條工資套改根據現有員工上年度工資收入就近就高套入相應層級的工資標準,津補貼和工齡工資按新標準套改。
第十八條員工崗位或薪酬層級發生變動,根據以下情況進行調整:
(二)薪酬降級,直接套入低層級的同檔級;
(四)在同一層級中進行崗位調整,工資水平保持不變。
第十九條工資套改后,原崗技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保留,并根據集團公司調整而調整,計入檔案,不作為實際薪資調整依據。
第二十條公司考核調薪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調整,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且績效考核成績優秀者可晉升一檔工資,晉升人員比例不得超過員工總數的30%;已在最高檔級者將不予調薪。
第二十一條工資普調根據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薪酬支付
第二十二條員工工資(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補貼)實行月薪制,應在月內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按時支付,若遇付薪日為休假日時,則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收入為稅前收入,公司將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企業年金等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公司從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四條員工入職、離職當月的工資,根據公司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員工年績效工資支付時間為次年,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新入職員工按實際出勤月數折算。
第二十六條各類節假日、請休假及加班工資支付根據集團公司或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外派人員薪酬支付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朱自清散文集閱讀心得篇四
一、銷售人員出差類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聯系業務當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聯系業務超過24小時無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請假休息者。?
三、公出人員需派車時按具體情況由公司安排用車。
四、具體管理:?
五、出差費用規定:?
6、出差人員無論級別在選擇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火車。?
2、業務招待費用必須經過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出,否則自負。?
七、用款審批和費用核銷審批流程:?
八、手機號管理?
1.銷售員手機號碼由公司統一發放,服務密碼由公司統一設置。
2.開機時間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
3.月度手機連續停機、關機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當月的通訊補貼。
九、銷售人員的自覺性:?
2.出差人員出差后須加強自身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意識,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規章制度中或將增加制度內容。?
十、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1、總則
為規范公司出差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請、登記及報銷時限
2.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表”必須詳細填寫出差任務、出差地點,公司特別委派的出差及參觀學習還應填寫出差所要達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業務需要安排,由分管領導核定。
2.1.3出差人員憑核準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按審批流程簽批后支取。
2.1.4 員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應到綜合部辦理登記。
2.1.5 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本市業務)及5個工作日內(市外業務)限時報銷。凡超過報銷時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罰息并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署意見后給予報銷。
2.2出差審批權限
2.2.1一般員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派遣長期駐外人員應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2部門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3銷售人員異地出差,應電話向銷售經理申請,并由經理安排行政人員代辦出差申請和出差審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領導出差可使用公司車輛,其他人員在發生緊急、重要事務時可申請使用本公司車輛。
2.3.2員工出差以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為主,一般員工不得乘坐飛機,公司領導在事務緊急或路程較遠情況下,經總經理審批后可乘坐飛機。
3.差旅費管理辦法
3.1臨時出差
3.1.1出差紀律
3.1.1.1 臨時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長豐、肥東、肥西,且當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視為臨時出差。
3.1.1.2? 員工出差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
3.1.1.3 ?出差路線的選擇以最佳路線為準,如出差人員繞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個人承擔。
3.1.1.4? 出差途中,出差人員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應電話申請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報銷差旅費外,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1.2差旅費補助
3.1.2.1員工出差,除車、船、飛機等交通費外,住宿費、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和其它雜費實行包干制,補助標準詳見表二《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
3.1.2.2? 上述3.1.2.1條款中市內交通費指出差地市內交通車票費,在第3條款“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市內交通費含義相同。
3.1.3差旅費報銷的有效憑證
3.1.3.1 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應出具鐵路局、汽車公司、輪船公司印制的車船發票。
3.1.3.2 住宿應有賓館填制的服務業發票,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3.1.3.3 車船及住宿發票要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相吻合。
3.1.3.4 車船及住宿發票丟失,應由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部門領導或同行人證明后方可報銷,否則個人負擔丟失部分的費用。
3.1.4住宿費包干管理
3.1.4.1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實際住宿天數發放補助,補助標準見《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并在車上過夜,乘坐火車硬座按以下標準發放補貼:特快補助10元/夜,直快補助20元/夜,慢車補助30元/夜;乘坐硬臥按乘坐硬坐的60%發放;乘坐汽車按照慢車補助30元/夜的標準發放。銷售人員不執行此項規定。
3.1.4.2住親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決住宿的,按住宿標準的60%發放。
3.1.4.3出差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費用可據實報銷,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助、報銷住宿費。
3.1.5誤餐費包干管理
3.1.5.1員工出差誤餐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5.2 員工如已享受出差誤餐費,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誤餐費(按出差天數扣除)。
3.1.5.3 員工出差期間繞道回家不計發誤餐費(繞道時間超過1天以上的,耽擱時間按事假處理,期間內的所有費用在報銷時扣除)。
3.1.5.4 外出學習、培訓,誤餐費按50%執行。
3.1.5.5 出差期間如因業務原因需要招待業務單位,須事先電話請示有關領導。回公司后再補辦審批手續,同時按每百元業務招待費扣減個人誤餐補助10元。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1.6市內交通費及其他雜費包干管理
3.1.6.1 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6.2 自帶公司車輛出差,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3 員工出差繞道回家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4 外出參觀、學習按標準的50%執行。
3.1.7其他規定
3.1.7.1 公司領導一人單獨出差,住宿費可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50%。
3.1.7.2 一般員工與公司領導隨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領導標準享受補助。
3.1.7.3 一般員工出差如住宿費實報實銷,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對應標準的50%執行。
3.1.7.4 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單位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可據實報銷,但陪同人員不再享受各種補助。
本規定由綜合部制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執行。修正時亦同。
朱自清散文集閱讀心得篇五
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程辦理外,悉依本規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
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后,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后回到公司,處理當日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條
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系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誤餐費x元。
第四條
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其金額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經理xx元,副經理xx元,一般人員xx元。
第五條
銷售人員業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費用預算,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
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行優惠銷售時,須填寫“優惠銷售申請表”,并呈報主管批準。
第七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注意儀態儀表,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三)不得理解客戶禮品和招待;
(四)執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戶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光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
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范圍包括:
(一)向客戶講明產品使用用途、設計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性能、規格的特征;
(三)處理有關產品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搜集下列信息,經整理后呈報上級主管:
1、客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戶對價格的反映;
3、用戶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狀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善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推薦;
(八)退貨處理;
(九)整理經銷商和客戶的銷售資料。
第九條
公司營銷或企劃部門應備有“客戶管理卡”和“新老客戶狀況調查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戶管理之用。
第十條
銷售人員應將必須時期內(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準,同時還需提交“一周銷售計劃表”“銷售計劃表”和“月銷售計劃表”,呈報上級主管。
第十一條
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戶的狀況填入“客戶管理卡”和“客戶名冊”,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戶。
第十二條
對于有期望有客戶,應填寫“期望客戶訪問卡”,以作為開拓新客戶的依據。
第十三條
銷售人員對所擁有的客戶,應按每月銷售狀況自行劃分為若干等級,或依營業部統一標準設定客戶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
銷售人員應填具“客戶目錄表”、“客戶等級分類表”、“客戶路序分類表”和“客戶路序狀況明細卡”,以保障推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
各營業部門應填報“年度客戶統計分析表”,以供銷售人員參考。
第十六條
銷售人員原則上每周至少訪問客戶一次,其訪問次數的多少,根據客戶等級確定。
第十七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當日預定訪問的客戶卡,以免遺漏差錯。
第十八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樣品、產品說明書、名片、產品名錄等。
第十九條
銷售人員在巡回訪問經銷商時,應檢查其庫存狀況,若庫存不足,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補救處理。
第二十條
銷售人員對指定經銷商,應予以援助指導,幫忙其解決困難。
第二十一條
銷售人員有職責協助解決各經銷商之間的摩擦和糾紛,以促使經銷商精誠合作。如銷售人員無法解決,應請公司主管出面解決。
第二十二條
若遇客戶退貨,銷售人員須將有關票收回,否則須填具“銷售退貨證明單”。
第二十三條
財會部門應將銷售人員每日所售貨物記入分戶賬目,并填制“應收賬款日記表”送各分部,填報“應收賬款催收單”,送各分部主管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貨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
財會部門向銷售人員交付催款單時,應附收款單據,為避免混淆,還應填制“各類連號傳票收發記錄備忘表”,轉送營業部門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條
各分部接到應收賬款單據后,即按賬戶分發給經辦銷售人員,但須填制“傳票簽收簿”。
第二十六條
外勤營銷售員收到“應收款催收單”及有關單據后,應裝入專用“收款袋”中,以免丟失。
第二十七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收款狀況,填入“收款日報表”和“日差日報表”,并呈報財會部門。
第二十八條
銷售人員應定期(周和旬)填報“未收款項報告表”,交財會部門核對。
第二十九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業務填入“工作日報表”,逐日呈報單位主管。日報資料須簡明扼要。
第三十條
對于新開拓客戶,應填制“新開拓客戶報表”,以呈報主管部門設立客戶管理卡。
第三十一條
銷售人員外出執行公務時,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辦申請,但須填具有關申請和使用保證書。
第三十二條
銷售人員用車耗油費用憑發票報銷,同時應填報“行車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