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篇一
;一、稅收優惠
1、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可以免稅,全免增值稅(營業稅),技術轉讓合同還可免500萬以內的所得稅;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咨詢合同,不能免稅;如果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業務想免稅,服務內容必須合并到技術開發合同中。
2、技術合同認定審核成功前,由于沒有合同登記編號,開出發票的金額不能免稅;審核成功并到稅務局備案后再開發票可免稅;
3、超出合同有效期限,開出發票的金額不能免稅;因此,在簽合同時,合同有效期限要比合同履行期限長一些,給開票留出時間;
4、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免稅;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免稅;
5、免稅金額并不是認定技術合同中填寫的金額,而是在技術合同認定后,按實際開票額免稅。并且開票金額類型、開票時間都在一定的條件之內。
二、技術合同認定
1、技術合同認定由乙方(研發方或收款方)申報;
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研發合同也需要申報,到區級審核即可,無需市級審核;
3、技術合同最后一頁蓋章,說明區級審過,可以做加計扣除;如下圖:
三、技術合同填報實務
1、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與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的本質區別?
技術開發合同有新成果產生、技術轉讓合同有成果轉讓;是否有成果的產生與轉讓,是技術開發、轉讓合同與技術服務、咨詢合同的本質區別。不在于技術含量的高低和合同金額的大小。
2、合同有效期限與合同履行期限說明
① 合同有效期限:指合同的有效期,開發票的時間必須在合同有效期內才能免費;填寫位置在合同首頁,如下圖所示:② 合同履行期限:指乙方做項目研發、交付甲方進行驗收需要的時間期限。如下圖所示:
③ 合同有效期限要絕對大于合同履行期限,以便為項目驗收后開票留出足夠的時間。
3、技術開發合同的界定(怎么確定合同是研發合同)
① 技術創新內容符合以下一項: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
② 填報時,一定要突出研發,關于研發所處的階段,如小試、中試等字眼一定要寫上;沒有關于研發的詳細描述,不能確定為研發合同。關于研發的詳細描述主要體現在合同的第一、二項中,如下圖所示:
4、驗收時樣品、樣機的數量
驗收時乙方提供的樣品、樣機的數量必須是1-2套,不能大于2;大于2界定為銷售合同,不能免稅。
5、能在主合同中說清楚的,不要見附件
研發細節盡量在主合同中說清楚,使審核人員可以很方便的確認;如果在附件中,附件一定要上傳。
6、經費免稅,報酬不免稅
在研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方式項中,填寫的經費可以免稅,報酬不能免稅。如下圖:
7、研發經費購置設備的歸屬
如果財產權歸甲方,則這部分不能免稅;歸乙方則可以免稅。
8、仲裁委員會的填寫
全國所有仲裁委員會都不加“市”,如“上海仲裁委員會”,不是“上海市仲裁委員會”。原因仲裁委員會是民間機構,不能加市,比如企業也是民間機構,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是“上海市**……”;政府機構必須加市,如“上海市民政局”。如下圖:
9、條款增加
2003版技術合同,大項條款是固定的,如果需要添加,可以隨時添加。
10、甲已雙方簽字
法人如果不能簽字或簽章,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須有以公司名義的授權書。授權書以公司名義授權(蓋公章)即可,無需法人簽字。
相關熱詞搜索:;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篇二
根據《技術合同認定規定》的規定,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1)合同標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包括發明創造專利、技術秘密及其他知識產權成果。
(2)合同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技術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他改進的技術方案。
(3)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權屬約定。
(1)不為公眾所知悉。
(2)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效益。
(3)具有實用性。
(4)權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技術秘密的全部或實質性部分已經公開,即可以直接從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中的“使用范圍”條款
(1)使用權限的限制:技術轉讓合同的當事人可以約定專利或者技術秘密的使用權限。專利與技術秘密的使用權限以讓與方是否可以再詳談的地域范圍內自己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為標準,分為普通許可、排他許可和獨占許可。
(2)使用期限的限制:技術轉讓合同的當事人可以約定專利或者技術秘密的使用期限。合同未約定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受讓方實施專利或使用技術秘密不受期限限制。但合同約定的專利實施許可的期限不能超過整個專利權期限。
(3)使用地區限制:技術合同的當事人可以約定實施專利技術或者使用技術秘密的地區,并可同時約定與實施專利技術或者使用技術秘密相聯系的產品制造、使用和銷售地區。如果合同沒有此方面的約定,則視為受讓方享有授予該專利的國家或地區的任何地域內實施專利技術,以及在世界上任何地域內使用該技術秘密的權利。
技術轉讓合同中的地域限制條款與專利權本身的地域限制不同。專利權本身的地域限制是指專利僅在授予國有效,這是一條法定原則,無須在合同中約定。技術轉讓合同所說的地域限制一般是指受讓方有權使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技術標的去從事生產制造或銷售活動的地區限制。
(4)實施方式的限制:技術轉讓合同的當事人可以約定專利技術和實施方式。作為技術轉讓合同標的技術成果即可以是技術方法,也可以是技術產品。當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為技術方法,而該技術可以用于多種目的和用途時,讓與方可以在合同中限制受讓方只能將其用于某一種或者幾種目的或用途。當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為技術產品時,轉讓方可以在合同中限制受讓方在產品制造、使用、銷售、進口上的權利中的一種或幾種,還可以限制該產品的具體使用的目的和用途。
技術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范圍,但并不意味著當事人可以濫用權利,以種種不合理的條款妨礙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項 目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篇三
一、 技術合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一)符合技術開發(委托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專利
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合同,可享受技術交易額免征5%營業稅。
(二)符合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
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轉讓
方根據技術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托方(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切這部分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是開在同一張發票上的,可享受免征5%營業稅。
二、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審批流程(認定登記為30個工作日)
(一) 賣方用戶注冊
買方憑真實、有效證件到登記機構注冊或自行注冊。首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需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http:///)注冊、上傳法人證書、營業執照、企業信息表并選擇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點進行申報。
(二) 網上申報登記
賣方根據技術合同內容,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技術合同登記業務系統,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后填“登記申請書”并提交,也可以有選擇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進行登記。
(三) 報送合同文本
賣方按申報材料要求,將技術合同和其他附件材料報送選定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審核。注:設計專利技術合同的,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廣州代表處申請認定登記。
(四) 審核登記
登記員查閱賣方網上“登記申請書”并根據賣方送審合同文本材料進行審核、認定登記、蓋章,出具認定登記證明。(由市級登記機構初審核蓋章,并送審計科技部門審核蓋章)
(五) 賣方辦理減免稅
賣方憑核定后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到企業所在稅務部門辦理免稅或退稅手續(保稅辦理程序見手冊)
三、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 賣方主體證明材料:法人證書(副本)或本人身份證(外
籍人士可用護照)。
(二) 生效合同的正本文本及全部附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
份)簽字蓋章完整有效,字跡清楚。使用科技部印制的示范合同文本,貼好印花稅。
(三) 財務預算清單(費用清單)核定技術收入。
(四) 涉外合同登記提供合同的'文本(外文合同需翻譯成中文并
于外文原文合同同時附上)、外經貿部門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表、委托書、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 專利技術轉讓合同:1、合同原件、復印件各一份;2、合
同登記申請書、信息表;3、委托經辦人授權書原件;4、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5、合同金額發票復印件;6、相關證明。
四、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材料要求
(一) 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合同需提供詳細技術方案。
權歸甲方(受托方)或甲、乙雙方(受托方和委托方)擁有。軟件技術轉讓合同需提供軟件著作權證書。
應加裝技術合同示范文本封面、封二和封底。
(四) 中標合同附上中標通知書。
五、 技術合同免稅辦理程序
(一) 技術合同認定。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
務申請免征營業稅時,須持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
(二) 將認定后的合同及有關證明材料文件報當地主管地方
稅務機關備案(外商投資企業需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批)
(三) 企業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在辦理
年度申報前,提交以下資料備案。
1、 發生在境內技術轉讓應提交的材料:
(1) 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備案表;
(3) 省級以上科技部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
(4) 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情況;
(5) 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
2、 發生在境外轉讓技術應提交的材料:
(1)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備案表;
(2)技術出口合同副本;
(4)技術出口合同數據表;
(5)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情況;
經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后,年度申報時,企業所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一欄中填報可減免的所得額。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篇四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簽訂
受讓人址: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讓與人址: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乙方持有設計、制造、安裝以及銷售的技術秘密,并有權向甲方許可上述技術秘密;
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術秘密設計、制造、安裝并銷售合同產品,但不單售零部件。
雙方通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1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確規定的含義,用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定義的:
a.技術秘密:指設計、制造、安裝及銷售合同產品所需的一切技術知識和經驗,以及一切與之相關的秘密技術資料和實際技巧,包括已申請專利部分和未申請專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資料。
b.合同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的技術秘密設計、制造的產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許可的技術所設計、制造,并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規定進行考核驗收的各型號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產品。
d.技術資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設計、制造、安裝、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技術資料、圖紙、技術數據以及乙方現有的一切有關的其他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e.補充技術:指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進一步開發的與設計、制造、安裝及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技術。
f.改進技術: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開發的,對本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安裝和維修技術作出的改進。
g.凈銷售額:指從合同產品的總銷售價中扣除運輸費、包裝費、保管費和保險費后所剩的金額數。
2.1本合同為普通許可。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秘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
2.2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廠設計、制造合同產品的權利及在除港、澳、臺之外的中國境內使用、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銷售權不包括單售零部件。
2.3甲方承擔義務不向國外及港、澳、臺出售合同產品及零部件,如有違約,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2.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關的技術秘密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5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和技術指導,使甲方技術人員盡快掌握上述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6乙方將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7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商標如下:_______________
3.1入門費: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____元。該入門費包括資料交付前的費用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各種技術服務和培訓費。
3.2提成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__________元。
3.3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計算方法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臺;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臺;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臺。
3.4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滿三年后的第四個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臺合同產品凈銷售額的_______%作為使用費。
4.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轉帳支付。
4.2入門費一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將入門費的20%即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第一批技術資料后3日內,將入門費的50%即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最后一批技術資料后3日內,支付入門費中其余30%即__________元。
4.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規定,考核產品驗收后,從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內,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費。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單據后15天之內向乙方支付使用費。
4.4在合同生效滿3年后,第四年度開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費。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對銷售量和銷售價的確認書以及該年度使用費計算書后15天內,向乙方支付使用費。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交付時間和內容,通過郵局將資料掛號寄給甲方。
5.2甲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資料后7天內須將收到單據復印件寄給乙方。
5.3乙方在技術資料寄出后48小時之后,須將合同號、寄出資料的掛號單復印件、資料目錄清單、件數用掛號信通知甲方。
5.4如技術資料在郵寄中有丟失、損壞、短缺等現象,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15天內,再次免費補寄給甲方。
5.5每包(箱)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寫明: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件號、箱號
5.6技術資料包(箱)內須附詳細的技術資料清單二份,標明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號碼。
6.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并加以確認。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免費把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并向對方提供改進發展技術的處理意見,但其所有權屬于提供技術的一方。
6.3未經乙方確認的技術資料,甲方保證不先實施于合同產品。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凡屬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合作研究所產生的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歸雙方共有。
6.5甲乙雙方對雙方所取得的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都享有優先使用權,所有方應提供各種幫助,使對方順利實施其改進和發展技術,但如果沒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進和發展技術。
7.1為驗證乙方在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術人員共同在甲方工廠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驗收,具體辦法詳見合同附件五。
7.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技術參數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雙方應共同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7.3如考核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7.2條規定雙方簽署合格證書。
7.4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例如提供技術資料、培訓、技術服務不正確等原因,乙方應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并且自費派人參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責任,則由甲方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并承擔乙方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費用。
7.5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產品按7.5條規定簽署合格證書,仍不合格,則雙方應協商研究本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具體問題。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確的技術資料,并保證按時提供。
8.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時免費向甲方提供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資料。
8.3乙方如果遲交技術資料超過6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8.4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充分實施該技術秘密,并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指導操作。
8.5甲方保證對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實行的任何改進和發展技術,都將免費及時地提供給乙方。
8.6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和第五條的規定,按時支付使用費。如超過規定的期限,則應在規定期滿后的15天內補交使用費,并加10%的利息。
8.7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將乙方提供的任何圖紙和技術資料用于實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9.1乙方保證是合同所述技術秘密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秘密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資料流出。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資料流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發生。
9.3如果甲方發生泄密情況,乙方有權根據泄密的范圍和程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9.4如果上述技術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部分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專利局(處)調處,調處費由雙方均攤。
10.2調處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10.3除了進行調處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應繼續執行。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及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5天內,用電報或信件通知對方,并于15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關于該事故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提交對方確認。
11.3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上述事故為理由終止合同,也無權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遲履行的損失賠償要求。
11.4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逾期不能達成協議,本合同自動解除。
12.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有效期從生效之日算起為_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2.3根據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本合同可按雙方滿意的條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進行商談。
12.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會計人員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情況要單立帳簿,在每臺(批)合同產品的銷售單據上,應對1.10款中所列的各項支出分別列項。對沒有分別列項或項目不全的單據,將被視為已經扣除上述各項支出計算的單據。
12.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本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2.6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方已經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產品,應視為已銷售的合同產品,并按規定支付使用費。
12.7本合同附件一至六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8對本合同各條款及附件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須經雙方友好協商,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2.9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約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附件一 合同產品品種、規格(略)
附件二 技術資料清單(略)
附件三 技術培訓(略)
附件四 技術服務(略)
附件五 驗收標準及辦法(略)
附件六 技術資料的修改及確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