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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電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一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科學有效地調度救援力量,正確采用各種戰術、技術,快速實施滅火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火災事故調查規定》《浙江省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臺州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黃巖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火災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防消結合,以防為主。各鄉鎮(街道)和消防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努力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4.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4.3規范程序,科學施救。規范救援程序,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各部門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
1.4.4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1.5 事故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重大火災事故(ⅱ級)、較大火災事故(ⅲ級)和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5.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傷的;
(2)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受災200戶以上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1.5.2重大火災事故(ⅱ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1.5.3較大火災事故(ⅲ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火災事故: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中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中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1.5.4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5)區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廣播電視臺、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指揮機構
區政府成立區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2.1.1區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公室聯系副主任、黃巖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區安監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
成員: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安監局、區衛計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委宣傳部、區應急辦、區環保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質監局、區氣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地稅)局、區供電局、區人武部、區武警中隊、市交警直屬二大隊、黃巖自來水公司、區相關燃氣公司和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負責人。
2.1.2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臨時調度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報上級政府請求增援。決定召開火災事故的新聞發布會。組織指導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1.3有關成員單位職責
(1)黃巖公安分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社情、輿情監控,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參與事故原因調查處置。
(2)黃巖消防大隊:負責火災撲滅和火災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牽頭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落實日常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3)區安監局:在危化品火災事故中,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和應急物資到場參與撲救;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好危化品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
(4)區衛計局: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治療工作,統計匯總救治人員情況;組織相關醫療專家進行會診,減少人員傷亡。
(5)區經信局:根據火災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協調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和相關物資保障工作;加強管轄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
(6)區住建局:負責實施完善市政消防栓等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工作;協助提供著火建筑物的設計圖和相關設施資料;組織相關專家,對火災中受損建筑物安全情況提供鑒定。
(7)區委宣傳部:在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新聞發布工作;做好事故輿情的監控和引導工作。
(8)區應急辦:加強應急值守,會同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做好重大火災的先期處置工作;會同區消防大隊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督促相關預案修訂完善。
(9)區環保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單位妥善處置。
(10)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疏散、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加強管轄運輸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參與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火災的應急處置和事后調查工作。
(11)區質監局:負責提出火災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工業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相關火災事故的事后調查工作。
(12)區氣象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的天氣監測、氣象保障,并提供與火災事故有關的其它氣象參數;對可能因雷電引發的火災事故進行鑒定。
(14)區民政局:負責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做好火災中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做好因意外火災導致生活困難家庭的民政救助工作。
(15)區財政(地稅)局:保障區內消防應急救援物資、工作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相關規定,落實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經費。
(16)區供電局:負責采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確保撲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17)區人武部、武警黃巖區中隊:當發生大面積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事故時,根據區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隊伍和預備役隊伍、民兵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衛工作。
(18)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及時開辟救援車輛通道,保障救援的交通暢通;參與交通道路事故引發的火災調查、處置。
(19)黃巖自來水公司:負責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或鋪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水源充足。
(20)區相關燃氣公司:落實企業安全責任,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發生涉及燃氣設施或燃氣設施周邊區域火災的,負責采取相應的關閉現場燃氣閥門、搶修設施等措施,協助做好應急救援工作,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21)事發地鄉鎮(街道):協同做好火災的先期處置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對群眾的宣傳、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 辦事機構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大隊負責人擔任。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為:受理火災事故報警并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制定全區消防應急設施建設和救援演練方案并督促實施;統計分析全區火災事故規律、特點,為修訂、完善本預案提供科學依據;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并做好預案啟動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 現場指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在火災事故現場附近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參加現場應急滅火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指揮部組成
由區應急指揮部的總指揮或副總指揮,部分成員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相關專家等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
2.3.2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現場指揮部在一線指揮救援,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滅火救援方案和力量調配,制定具體行動方案,下達指令;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滅火救援任務的完成;保持與區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并根據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后處理工作;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
3 預警預防
3.1 風險評估
我區是臺州老工業基地,低小散企業多。一些小企業特別是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經營戶,消防法制觀念淡薄,存在僥幸心理,對消防設施和裝備不愿投入。全區消防基礎設施也較為薄弱,消防現役力量主要駐扎在主城區,對于一些偏遠鄉鎮的火災難以第一時間控制。不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重視火災預防,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識。消防安全形勢依舊嚴峻。
3.2 火災預防
區政府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總體城市規劃,逐步建設完善全區各鄉鎮(街道)消防站,大力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履行《消防法》賦予的消防安全職責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特別是高層建筑、易燃易爆單位、公眾聚集場所、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要及時編制消防應急預案,建立搶險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滅火設備、工具、救援物品,明確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定期組織本單位的相關人員進行火災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3.3 隱患消除
黃巖消防大隊依法加強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定期監督檢查。黃巖消防大隊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監督檢查。對黃巖消防大隊提出的整改意見應當認真辦理,及時消除隱患。
3.4 火災預警
按照火災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火災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及黃巖消防大隊實行嚴格的24 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準確受理火災報警,并及時發出相應指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災的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預警信息,并通知各成員單位做好相應應急救援準備。
4 應急響應
4.1 先期處置
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指揮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黃巖自來水公司、區供電局、區安監局、區衛計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先期處置,盡可能遏制火災蔓延、擴大,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
黃巖消防大隊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后,在迅速調度撲救力量的同時,應根據火災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視情向區應急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并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區應急指揮部同時設立,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到達指定地點。
4.2 分級響應
4.2.1 一般火災事故(ⅳ級)應急響應
(1)滅火搶險: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各鄉鎮(街道)專職消防隊、黃巖公安分局、區供電局、黃巖自來水公司、相關燃氣公司等單位組成,負責現場滅火搶險、搜救人員、搶修設施、供電供水、暢通信息、消除險情等工作。
(2)醫療救護:由區衛計局負責,負責現場傷員救護、轉運工作,組織相關醫療專家搶救事故重傷員,及時開辟綠色通道,必要時邀請上級醫院專家會診,保障事故傷員得到充分救治。
(3)現場警戒:由黃巖公安分局牽頭,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組成,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現場保護。
(4)環境監測:由區環保局牽頭,區氣象局、事故單位等組成,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并組織實施污染物的環保處置措施。
(5)專家指導: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區氣象局、區住建局、專家組、事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等組成,主要負責現場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和滅火搶險救援中的技術指導。危化品火災事故,由安監部門牽頭開展危化品的鑒別和應急處置,及時調用相關應急物資,實施針對性的撲救措施。
(6)事故調查: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黃巖公安分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后及時進行調查取證,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7)宣傳報道:由區委宣傳部牽頭,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衛計局、區安監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材料起草、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新聞記者的采訪接待和社會輿論的引導等工作。
(8)善后保障:由事發地的鄉鎮(街道)、黃巖公安分局、區民政局等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救援人員的后勤保障,協調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做好死難、受傷人員的善后事宜,消除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參加火災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如需要上級相關部門增援、支持的,由區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落實。
涉及危化品火災事故的,同時啟動《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
4.2.2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應急響應
應對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或可能發展為較大(ⅲ級)及以上等級的火災事故,迅速啟動本預案,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除實施4.2.1的所有措施外,根據事故發展情況,進一步擴大警戒范圍,明確群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周邊群眾疏散的范圍、方式、程序并組織實施。同時及時、準確地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情況,請求支援。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信息報送
(1)信息采取分級報送的原則。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涉事單位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街道)要及時將緊急信息上報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一般(ⅳ級)及以上火災事故信息應力爭在30分鐘內上報,可采取電話口頭初報,在一個小時內采用專用信息網絡、傳真等載體及時報送書面報告。
(2)區委、區政府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統一歸口做好緊急信息上報工作,上報之前應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了解、核實情況,報區相關領導審閱,并根據事態發展續報有關信息。
4.4應急結束
發生一般(ⅳ級)及以下的火災事故,已經撲滅火災、消除次生災害發生因素,現場處置行動結束,由現場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區應急指揮部批準,應急響應結束。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由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響應結束。
5 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區政府對火災傷亡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督促相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事故理賠工作。
5.2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的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3恢復重建
事發地鄉鎮(街道)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幫助受災群眾盡快恢復生產生活,保障正常社會秩序。對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黃巖消防大隊應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盡快消除隱患,防止同類型事故重復發生。
5.4獎勵與責任
對在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由區經信局、有關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 資金保障
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行動所需資金由消防部門提出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落實。
6.3 力量和裝備保障
區政府制定計劃實施完善消防基本建設、專用裝備設備購置,加強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組,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不斷改進滅火技術,適應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的需要。各鄉鎮(街道)應根據本地區火災事故特點,明確鄉鎮級應急救援隊伍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先期處置。
7 宣傳與演練
7.1 消防宣傳
黃巖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公眾的防火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7.2 組織培訓
黃巖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經常性組織、指導火災事故專業救援隊伍、義務(兼職)撲救力量的培訓,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
7.3 預案演練
黃巖消防大隊要協調相關單位,每年組織一次以上的火災救援演練。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預案。
8 附則
8.1 術語說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黃巖消防大隊負責制定與解釋,每3-5年進行復審和修訂,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8.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黃巖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黃政辦發〔20xx〕106號)同時廢止。
倉庫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電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二
(一)預防措施:
1.庫區內任何人員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2.嚴禁在庫區內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對庫區內的電器設備要按規定使用,禁止超負荷用電,嚴防電路起火。
4.電源線禁止私拉硬接,如有必要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
5.嚴禁用酒精等易燃溶劑作為清潔液擦拭物品。
6.滅火器要按規定擺放在相應位置,消防設施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二)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時,首先根據起火地點、周邊地形及火勢大小來判定,如果火勢小周邊地形又便于滅火,可打電話報告部門領導,同時根據起火原因和起火物資的特性確定滅火方法。如是電器、電源線路起火,首先切斷電源再根據其貨物的特性進行滅火。如果是火勢已經超出一米范圍,必須馬上打119報警,告知起火地點、起火性質、燃燒物特性、起火地點高度等情況,以便消防隊及時做出滅火安排。
(一)預防措施:
1.物資平面堆放高度不能超過2.5米,以防物資傾倒傷人。
2.貨架上的物品要經常檢查穩定性,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3.叉車裝卸過程中要根據貨物特性平穩操作,以防傾斜滑落傷人。
(二)應急預案:
發生事故后首先報告部門領導,根據事故傷害程度確定處理辦法,如輕微傷送醫務室進行一般處理,如傷勢較重,馬上撥打120急救中心、同時醫務室作相應的處理等待救護車的到來。
(一)預防措施:
1.采購部門在選購化學品時,應根據使用生產工藝要求,在滿足相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選擇毒害性,危險性較小的環保產品。
2.對于新購買的化學品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化學品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或從有關資料獲取(msds)。
3.倉儲、運輸及裝卸過程中要防止泄漏、碰撞、傾倒等潛在事故的發生。
4.倉儲時防止暴曬、雨淋和廢液的流出,并按要求放到庫房內規定的位置。
5.嚴禁私自打開包裝完好的化危品。
(二)應急預案:
1.化危品如發生少量泄漏,首先報告技術安全部及運營分公司主管領導,因為每種危化品的處理方法不同,應根據相應的msds進行處理。
2.化危品如發生大量泄漏,應根據泄露品的化學特性和msds采取挖坑收集、用水稀釋或燃燒等方法處理,處理人員必須根據泄漏化學品的特性作相應的防范措施(如戴防毒面具、防酸堿服裝及手套、鞋等)。
(一)預防措施:
1.日常工作應嚴格按照安全用電守則,如帶電操作必須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如帶絕緣手套等。
2.如工作場所無人時最后離開的工作人員必須關掉電源。
3.嚴禁非專業人員處理各類電器故障。
(二)應急預案:
1.如有人員發生觸電事故時,首先要切斷電源,然后再采取施救措施。嚴禁在未切斷電源的情況下去施救,以防連環觸電。
2.查明觸電原因,報上級領導。
倉庫的機械傷害主要有叉車傷害、天車傷害和立庫堆垛機傷害。
(一)叉車事故預防措施:
1.叉車嚴禁超速行駛,限速在6公里/小時以下。
2.行駛中的叉車除駕駛人員外不允許任何人在叉車上。
3.嚴禁叉車裝卸物品時在貨叉下站人。
4.叉車行駛中轉彎必須鳴號。
5.叉車需要在坡道上行駛時,嚴格按照叉車說明書上要求的坡道傾斜度執行。
6.嚴禁酒后駕駛叉車。
7.嚴禁叉車在行駛中司機接打電話。
(二)天車事故預防措施:
1.操作人員班前、班中嚴禁飲酒。操作時必須精神飽滿,精力集中。
2.操作人員在使用行車前,應進行例行檢查、發現裝置和零件不正常時,必須在使用前排除。
3.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行車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鈴聲。
4.非行車操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行車駕駛室。
5.行車上有兩人工作時,事先沒有互相聯系和通知,不得擅自開動行車。
6.工作中遇到突然停電,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行車是否完好后方可使用。因停電重物懸掛半空時,操作人員應使地面人員緊急避讓。
7.在任何情況下,吊運重物不準從人的上方通過,吊臂下方不得有人。
8.操作人員進行行車維護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
9.嚴禁大小車及上下車三線同時使用。
10.控制器應逐步開動,不得將控制器手柄從順轉位置直接猛轉到反轉位置,應先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再換反方向。
11.堅持做到“十個不準吊”。
(三)堆垛機操作時必須全神貫注,嚴禁思想不集中,以防操作不協調造成機械傷人。
應急預案:同第二條高空墜物。
(一)預防措施:
1.定期檢查庫房門窗的牢固性,發現問題立即聯系相關部門進行維修加固或更換。
2.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倉庫和在庫區附近逗留。
3.庫房無管理人員時必須將窗關好、門鎖好。
(二)應急預案:
1.發現失竊后第一時間應報告部門領導。
2.查明失竊原因。
3.查清被竊物資品種、型號、規格、數量,整理失竊清單上報運營分公司相關部門。
倉庫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電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三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確保學校安定,維護師生員工生命與公共財物安全,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堅決消除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及時有效地撲滅火災,迅速穩妥地疏散人員與物資,將火災控制在最小范圍,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預案。
1、指揮系統及職責
總指揮:書記兼校長
副總指揮:分管安全副校長
成員:政教處正副主任、年級主任、總務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指導日常消防安全、應急疏散、滅火的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在發生火災時指導各部門開展工作,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配合到達現場的消防人員開展滅火行動。協助消防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與善后處理。
2、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組長:后勤校長
副組長:年級主任
成員: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組成。
職責是:負責平日貨場自救、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具體事務。發生火災時負責組織人員與物資的疏散撤離、自救工作。
3、消防滅火組及職責
組長:分管安全校長
副組長:政教主任、總務主任
成員:政教副主任、保衛科長、教輔人員
職責:平時進行經常性的滅火戰術、技能與快速反應能力的培訓、演練,滅火器材、工具、設備的管理、維護。火災發生時協同消防部門開展滅火救護等工作。
4、后勤保障組及職責
由辦公室、后勤相關人員組成。負責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電話控制、水源保障、醫療救護等工作。
(1)要沉著冷靜,不撥錯電話,以免誤事。
(2)講清著火部位,詳細地點和行走路線。
(3)說明燃燒的是什么物質,火勢如何,有無被困人員,必要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要在第一時間組織滅火和疏散人員和物資,引導被困人員逃生自救。
2、接警:全校教職工接到報警后,迅速到達現場按各組分工情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后勤保障組值班人員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并做好記錄。
1、上課時發生火災,任課教師要及時疏散學生,并向領導匯報。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負責指揮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發生,把學生疏散到安全處。
2、就寢時發生火災,舍務教師迅速打開所有通道出口,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和學校值班室。把學生撤離到安全處,指揮部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安排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發生。
1、火災發生時如有被困人員,要立即組織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進入火場救人時,煙霧較大、視線不清,可爬行前進,并采取呼喊、細聽、觸摸等方式,若無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用浸濕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防止灼傷,甚至死亡。
3、救人時要注意自身安全,被救人員不能行走時要背、拖出火場。
火場物資搶救室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及貴重物品。疏散出來的物品要存放到安全地點,指派專人看管,以防萬一。
1.事故調查:在學校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由政教處、保衛科有關部門組織,消防部門配合進行災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具體責任及財產損失等情況。
2.事故結論:依據火災原因及調查結果,由消防部門作出事故結論。
3.事故處理:根據調查結果和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由以上各組共同研究,以書面材料報學校領導。
4.事故通報:根據處理結果和校領導的指示,由學校發文進行通報,以示警示。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必須上報市教育局。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是第一可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倉庫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電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四
1、為了統籌指揮,公司確定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代全盤指揮工作。注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節假日期間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總指揮、副指揮與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為配合火災搶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車間各骨干組成,在總指揮與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調度,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1、在本部門(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安全負責人。
3、當班安全員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廠警戒并通知主任迅速調集全體人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并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與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4、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栓,并安排報警------119,(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與具體位置、燃燒物質、人員圍困情況、聯系電話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與盡快抵達,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后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火災警報拉響后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并組織本部門(或車間)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1、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供水組、搶救組、后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人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設備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并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系以匯報情況。
2、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詳細匯報災情情況,協助消防隊制定滅火撲救方案。
3、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個部門(或車間)的主管人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并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調度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并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參與人員的'急救護理工作,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1、火災撲滅后,各部門(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車間)的人員和受損物資,盡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并匯報上級做好記錄并存檔。
2、人資部應盡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設備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車間)人員對受損設備盡快安排修復并投入生產產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安委會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1、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于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習慣,便于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盡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臺,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險地,不貪錢財;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簡易防護,掩鼻匍匐撤離。
5、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使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倉庫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電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五
本應急預案的要點是:確保人員安全,盡快撲滅火災,減少事故損失。
1、獲得火災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主任和單位領導報告,并同時打119報警。
2、單位領導或值班主任立即啟動火災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通訊小組應當立即進行火警廣播,指導師生疏散。
3、在初起火點現場的教職員工,要使用消防栓、滅火器材等進行滅火自救。
4、應急指揮組應當根據應急預案,選擇合適的疏散路線,迅速地組織師生撤離事故現場。
5、疏散引導小組趕赴指定位置,在樓梯口、拐彎口、叉道路,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并在上風向的指定地點集合。
6、排險小組應當在消防隊到達之前,全力滅火,并切斷火區電源,關閉防火門、防火卷簾,控制火勢,保障應急照明,并啟用通風排煙系統,為安全疏散創造條件。
7、疏散小組應當在集合地點對學校所有人員和外來人員進行清點,尋找滯留在現場的人員。
8、醫療救護小組應當努力營救事故現場的傷員,并將他們安全轉移。
9、警戒保衛小組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和學校周圍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并在校外路口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現場,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10、火災撲滅后,學校周圍警戒線和事故現場警戒線,必須根據應急總指揮或消防部門的命令,方可解除。
11、事故發生后,單位應當立即向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報告。
倉庫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電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六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參見綜合應急預案中《不連溝煤礦事故風險分類統計表》。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救援的義務。
2) 堅持專門機構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救護隊負責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實施滅火救援,專職、義務消防隊積極協同作戰,廣大干部職工積極參與。
3)堅持平戰結合的原則。依照本預案規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 堅持統一指揮的原則。成立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調集多方人力和物資支援滅火。
5) 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當火場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應當首先搶救人員。
6) 堅持“積極搶救、保護財產”的原則。在實施滅火的同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保護公共財產和個人財物,盡力減少火災損失。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危險源的監控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安全監察部組織各專業科室對礦地面安全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充分利用煙霧感應報警、紅外線報警、視頻監控報警等多種手段進行監控。
4.2 預防措施
4.2.1 按照消防管理規定,安全監察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礦井地面的防火要害部位進行檢查,區隊每周一次檢查,班組每日一次巡查,崗位每班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4.2.2 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轉情況,按規定加注潤滑油,避免摩擦過熱引起火災。
4.2.3 各要害防火部位按規定配足、配齊消防器材以及必要的監測監控設施,并保證合格有效、好用。
4.2.4 對要害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所有培訓人員達到應知應會,崗位人員規范操作。
4.3 預警行動
調度室接到發生火災事故的信息后,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
4.3.1 預警條件
4.3.1 絕緣導線因使用時間較長,陳舊老化,絕緣強度減弱而漏電。
4.3.2 導線受潮、高溫、腐蝕而降低絕緣強度被擊穿漏電。
4.3.3 在安裝或檢修過程中,不慎損傷導線絕緣層。
4.3.4 用電設備的對地絕緣損壞。
4.3.5 起火點處有被點燃的可燃物等。
5 信息報告程序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 應急處置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1 處置措施
1)使用各種水源;
2)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煙點;
3)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限制;
4)利用臨近建筑物的有關設施;
5)為防止火災蔓延拆除或破損毗鄰火場的建筑物、構筑物;
6)調動供水、供電、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協助滅火;
6.2.2 礦辦公樓、庫房、職工宿舍人員集中場所等地點發生火災時,各兼職、非兼職消防隊隊員按《現場處置方案》展開救災。
6.2.3 現場人員利用現場配備的滅火器材滅火、控制火勢擴大。
6.2.4 礦救護隊接到滅火命令后立即組織救護隊員趕赴火場參加救援。
6.2.5 指揮部成員立即趕到礦調度室集合,由調度室通知各區隊義務消防人員,根據火災情況,組織滅火,防止火勢蔓延,并通知公安消防隊參加滅火工作。
6.2.6 機電管理部、機電隊、機運隊、公司后勤部加強協作,保證正常供水供電,確保滅火工作順利進行。
6.2.7 現場指揮人員可根據現場情況,在各崗點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滅火搶險,及時向指揮部匯報。
6.2.8 火災撲滅后,救護隊及有關單位,配合消防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調查起火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事故責任。
6.2.9 排除險源。
參戰單位和消防救護人員進入搶險救災現場,首先要斷掉現場的電源清除一切危險隱患及危險源,防止自身不必要的傷亡。
6.2.10 救人為先。
消防救護人員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裝備和器材迅速搶救火場受傷和被圍困人員,并將傷員轉交給現場的其它保障或醫療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6.2.11 先控后滅。
滅火撲救的專業組織和人員要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按照滅火預案、程序,采取先控制后撲滅的方法,利用各種專業器材、裝備和器材撲滅火災,消除火災事故隱患。
6.2.12 財產轉移
為防止物資財產損失,在滅火的同時要做好財產物資的轉移,對貴重物資財產要做好登記和移交手續。
6.2.13救援保障
各協作單位要充分發揮自己的職能作用,確保第一線的專職消防人員撲救工作順利進行。
7 應急保障
消防水源、干粉滅火器、個人防護器材、破拆工具等。
倉庫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電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七
為應對學校突發火災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保證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學校的損失和負面影響,保證學校教育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和結合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1、早預防。即要求學校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后勤服務工作,堅持以法辦事,規范操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的各種消防隱患。
2、早發現。即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檢查制度,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早報告。即要求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信息。
4、早救治早隔離。即要求執行誰發現誰首先受理的制度,發現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員,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災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立即組織人員送醫院救治。
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孫黎明
副組長:張晶晶
組員:
1、組長職能:
盡速到達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副組長職能:
(1)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局辦公室報告情況。
(2)組織力量并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消防、醫療等機構對事故進行處理。
(5)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
(6)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原因和責任。
2、現場控制人員:
(1)控制現場,維護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2)組織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學生。
(3)盡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
3、后勤保障人員,職能:
(1)做好醫療救治、現場控制等工作的聯絡和后勤支援。
(3)做好上級來人和家長的`接待,必要時為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1、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在向學校、教育局領導報告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
5、學校有關人員第一時間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在消防大隊來之前切掉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搶救學校財產,盡可能使學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6、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仔細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教育局匯報。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倉庫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電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八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物質:吸煙、火種、明火作業。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辦公、生產作業、休息區域、油料存放區。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五五制”、滅火器材、消防水源。
應急計劃:每年一次。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
值班電話:34613601
(2)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機關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項目部人員按每3個月進行一次按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3個月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并負責對消防措施的檢查指導。
3、應急物資的維護、保養及測試
(1)加強對各種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機關要配齊、配全滅火器。消防栓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測試,隨時保持良好狀態。
(2)保衛人員每月檢查—次滅火器及消防設施。
(3)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栓檢查和測試以保持良好狀態。
1、為了防止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的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出入口標志牌,按總人員組建義務防火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承擔,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項目經理為現場總負責人,生產負責人負責現場撲救工作,各專業各負其責。
安全員負責組織有關人員聯系就近醫院,將傷員外送或就地護理。重點防火部位:油漆倉庫應設在有充足水源、消防車能駛到的地方,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3.5米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在施工過程中,如電線起火,應用干粉滅火器或防火砂,禁止使用水滅火,以免發生觸電事故。使傷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2、項目部火災處理程序
發生火情,第一發現人應高聲呼喊,使附近人員能夠聽到或協助撲救,同時通知施工管理部或其他相關部門,第一發現人負責撥打火警電話“119"。電話描述如下內容:單位名稱、所在區域、周圍顯著標志性建筑物、主要路線、候車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著火部位、火勢情況及程度。隨后到路口引導消防車輛。
1)發生火情后,第一發現人負責斷電,楊仁俊負責水源,戴柏春組織各部門人員用滅火器材等進行滅火。如果是由于電路失火,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使用水或液體滅火器滅火以防觸心事故發生。
2)火災發生時,為防止有人被困,發生窒息傷害,由楊仁俊準備部分毛巾,濕潤后蒙在搶救人員口、鼻上,搶救被困人員時,為其準備同樣毛巾,以備應急時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氣體吸入肺中,造成窒息傷害。被燒人員救出后應采取簡單的`救護方法急救,如用凈水沖洗一下被燒部位,將污物沖凈。再用干凈紗布簡單包扎,同時聯系急救車搶救。
3)火災事故后,保護現場,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必須以最快的方式逐級上報,如實匯報,不得隱瞞。
4)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
(2)事故發生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火災發生的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