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2023年超市分揀設備采購合同匯總篇一
超市采購是超市所有管理中最為重要的環節,那么在簽訂超市采購合同時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超市采購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采購方:(以下簡稱**公司)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人:郵編:
聯系電話:傳真: email:
供應商:
注冊地址(或住址):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聯系人:郵編:
聯系電話:傳真: email:
鑒于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系,使供應商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提供貨物和/或服務;鑒于,*公司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供應商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和能力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條全部交易文件
1.1 雙方確認,本合同、采購條件確認書、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采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 供應商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公司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供應商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供應商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公司已經同意了供應商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任何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采購關系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條 采購條件
3.1 雙方進一步承認,在*公司與供應商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供應商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并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采購條件確認書中達成一致。
3.2 對采購條件達成一致后應由雙方簽字確認。采購條件確認書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訂單
4.1 除本合同以及采購條件外,*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購和供貨
第五條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 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供應商與*公司協商并在*公司登記其將向*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 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后,*公司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供應商訂購,且供應商只應向**公司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 供應商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公司一經向供應商發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訂貨和接受
6.1 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公司向供應商發出訂單采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 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并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供應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應商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后即視為有效訂單。
6.3 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定發給供應商即應視為供應商收到,供應商在收到有效訂單后無須予以確認。
6.4 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供應商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供應商應拒絕供貨,同時應于一個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 如收到訂單并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供應商可拒絕供貨,但應于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定通知。但若在訂單發出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供應商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 *公司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供應商應依據*公司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采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不中斷供應
7.1 供應商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于根據前三個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平均銷售量確定的相當于八個星期銷售量的貨物數量。
7.2 如供應商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供應商應向*公司支付相當于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當賠償。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7.3 為保證依據本合同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供應不間斷,供應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經*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對外營業時間訪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了解有關銷售情況。
第八條價格
8.1 *公司和供應商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并經*公司書面同意后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供應商必須保證滿足對**公司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供應商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公司。
如違反本規定,供應商每次應向*公司支付人民幣五千元(rmb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8.2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最后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征收的各項稅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 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價格。
8.5 供應商必須承諾其向*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價格)為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并保證*公司足夠的毛利。否則,一經發現,供應商給予的價格高于他方價格,則*公司有權要求對于即將或正在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供應商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供應商必須無條件執行。對于*公司供應商已經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公司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包裝
9.1 供應商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公司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供應商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 供應商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注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信息。
第十條送貨
10.1 供應商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采購條件確認書中的要求送貨。
10.2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自付費用并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使貨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供應商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 供應商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供應商應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若供應商未能通知,則上述主體均有權拒收貨物且供應商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供應商支付上述主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 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供應商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供應商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
10.7 如供應商延期交貨,*有限公司有權拒收貨物并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供應商賠償損失。
10.8 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后,供應商應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說明,上述主體可以就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9 供應商不得憑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根據上述第10.8條的簽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 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 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以下簡稱:接收主體)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 如接收主體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 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接收主體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供應商應按10.8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 供應商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驗收
12.1 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后,接收主體應進行并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2 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并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 依據本合同由接收主體拒收的貨物應由供應商自行保管并自費運回。
12.4 在驗收之后,接收主體應就其認為符合標準的貨物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本合同附件3),并將此實收商品對賬單連同供應商按第11.1條規定向接收主體提供的交貨清單一起發給接收主體。此實收商品對賬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說明。
12.5 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設備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托/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 在接收主體依據上述第12.4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后,供應商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員出具增值稅專用或普通。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 除上述規定外,如*公司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退貨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滯銷、顧客要求退貨、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公司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供應商,并有權退貨。供應商應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公司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供應商賠償。
第十四條貨損風險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體接收并處置的狀態時并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供應商轉移到*公司。
14.2 如果貨物采取郵寄方式交付,則貨損風險應自接收主體收到該貨物且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或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既不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也不對貨物情況提出異議轉移至*公司。
第十五條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公司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復印件,和供應商按上述第12.6條向*公司出具的復印件后,按采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供應商指定的銀行賬戶。
15.2 供應商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并完成之后轉移至*公司。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兌之后方轉移到*公司。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公司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15.5.1定價優惠。貨物采購價格一般應以采購條件確認書的規定為準。供應商保證在交貨日以前當時生產廠商和供應商自行降低的價格或合法競爭下的市場最低價向*公司供應貨物;如當時供應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貨物價格更低或條件更優惠,則供應商給予*公司的價格條件應立即將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開始銷售供應商所供應貨物后的最低期限內,供應商不得要求變更該貨物價格,該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為準。
15.5.2 現金折扣。如*公司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則可享受相應的現金折扣。現金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折扣率和金額進行計算。
15.5.3 銷量折扣。根據*公司購買貨物的數量和批次,供應商應給予*公司相應批量的折扣。銷量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方法及貨物批量進行計算。
15.5.4 獎勵和補償。為促進貨物的銷售、彌補*公司可接受的物資標記\包裝等方面的輕微缺陷、彌補貨物實際發生的各種損耗、支持*公司對顧客的最優價承諾等,供應商應向*公司提供獎勵和補償。具體項目和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對于因*公司履行對顧客最低價承諾而支付的費用或少收入的利益應當由供應商承擔賠償。*公司有權從其支付給供應商的貨款和其他款項中扣除。
第三章 確認,保證及產品質量責任
第十六條確認和保證
16.1 供應商再次確認和保證:
16.1.4 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且不存在可能造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險。特別是,應與貨物包裝或貨物本身商標標示的質量標準相符,或者與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16.1.5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并已將可能的環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2)進一步賠償*公司由于第三方權利的請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16.2 在本條款中,供應商對*公司的賠償責任還包括由于第三方權利請求而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或檢測費、保全費、執行費、可得利潤的損失、交通費、*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為此事的處理所支付的全部費用或減少的收入。
16.3 若無論因何種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被有關國家政府機關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據本合同采購的全部或部分貨物,供應商應負責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零售價格或國家政府機關要求的召回價格將此等貨物購回或召回并承擔費用。
第十七條產品質量責任
17.1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有不同要求,供應商對其依據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提供的貨物應提供十二)個月的保修期。該保修期應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向消費者出售并交付相關貨物之日起計算,并以向消費者就有關貨物出具的上或銷售憑證的日期為準。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應商依據本合同提供貨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出賠償,則供應商按照第16.1條規定執行從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免受損失,除非供應商有證據證明該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造成。
(3)*公司應收回或購回已向消費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貨物。在此情況下,供應商應承擔*公司為收回或購回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并應按照本合同第12.2(1)條的規定支付*有限公司違約金和賠償金。
(4)上述方法的選定應當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門、司法部門、仲裁部門的意思為準。
17.4 供應商應對其依據本合同供應的貨物在中國境內投保必要的產品責任險。但此等產品責任險不應影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依據本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從包括供應商在內的任何人處得到與依據本合同提供貨物的質量有關的任何賠償。
17.5 為保障消費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在與相應的供應商終止合作時,有權推遲三個月支付相應供應商的最后一筆貨款,該筆貨款將作為質量保證金,但供應商對產品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不受上述金額的限制和時間的限制。
第四章 供應商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首次訂貨或新開張
18.1 在*公司首次訂貨的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并自配人員協助*公司設計貨物在*公司指定的場地中擺放,并在*公司指定的場地內進行必要的改建、裝修(應經過*公司書面同意,且不影響結構和使用安全)以適于貨物的擺放。
19.1 若在訂單或采購條件確認書中規定由供應商負責標注貨物的條形碼,則供應商在其交付貨物前完成條形碼標注,或在貨物交付后完成條形碼標注,并承擔相關費用。 19.2 供應商應對已約定由其完成的貨物標價和條形碼標注之正確性負完全責任。如果出現不正確標價和條形碼標注,供應商除應負責自行糾正并承擔費用外,還應承擔*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9.3 清場和撤樣
(1) 供應商應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要求其清場或撤樣通知后的10個工作日內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要求清場及撤樣完畢,否則*公司有權代為清場及撤樣,引起的費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供應商承擔。
(2)如供應商在收到*有限公司發出要求清場或撤樣的通知時,如其進入*公司指定場地超過3個月,供應商則無權就根據本采購條件確認書第5條“店內費用”的規定所支付的有關費用要求補償。
19.4 展示與陳列:
(1)*公司有義務將供應商提供并經過自己選擇的貨物進行必要的陳列展示以達到銷售的目的。
(2)*公司同時有權利根據銷售數據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需求對所有供應商提供的貨物進行增刪。
(3)供應商可以對*公司的工作人員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工作人員未按上述陳列原則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4)供應商及其代表(即業務員、促銷員)不應以任何理由干預*公司的陳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調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地點的貨物陳列,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公司有權將予以涉及供應商進行人民幣5000元罰款,并要求辭退所涉及供應商所雇請的相關工作人員,直至清場的處理,但供應商根據本合同第18條進行的行為除外。
第二十條防損
20.1在*公司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后,同時與供應商確認以下防損協議:
20.1.1杜絕場外交易保證:供應商必須保證主動履行防損協議杜絕場外交易發生。供應商代表及其促銷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誘導、唆使顧客進行場外交易,一經發現,*公司將處以查實的場外交易金額100倍的罰款。并禁止供應商的上述人員進入有關場地,且保留對供應商進行清場的權利。
20.2 供應商為促進銷售派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地點或商家的促銷人員,在未經*公司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該供應商及非*公司管理人員提供*公司其他供應商相關商品價格、銷售數據等相關信息。一經發現,*公司將以竊取商業機密禁止相關供應商促銷人員進入有關場地,并對該供應商處以人民幣50000元罰款直至清場。
21.1 *公司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給供應商的任何合同、圖紙、計算公式及其他任何與本合同提供貨物有關的信息及資料應始終歸*公司所有(下稱“專有信息”)。
21.2 如果供應商違反本條中規定的對專有信息的保密義務,供應商應支付*公司人民幣十萬元/次/項專有信息的違約金。若此違約處于持續狀態,則供應商應支付從持續違約階段的每個月初開始重新計算的累積違約金。供應商還應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22.1 “不可抗力”指訂單日期后出現的、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該事件是本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發生在中國大陸區域外的罷工、示威、游行、戰爭等軍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應當被作為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
22.2 如果22.1條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礙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履行該等義務的時間應予以延長,延長時間相等于該等事件影響的時間。
22.3 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盡可能短(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內提供該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時間的法律上有效的證據。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
22.4 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尋找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并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該不可抗力的后果減至最低。
第二十三條爭議解決
23.1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方發給另一方有關協商的書面要求后立即開始。倘若在上述通知發出日后三十日內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3.2 仲裁采用仲裁委員會的規則,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并應就仲裁費用及相關事項做出裁定。
23.3 在解決爭議的過程中,雙方應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繼續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費和仲裁委員會要求的除仲裁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項進行裁決,則應由敗訴方承擔。
23.5 除上述費用外,勝訴方發生的與仲裁有關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圍內的交通費、膳宿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采購部、*有限公司財務部、供應商各執一份。
24.2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應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變更,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做出并經雙方簽署只后方為有效并有約束力。
24.4 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規定無效或不可執行,雙方應通過合理努力進行誠實信用的協商以達成有效并可執行的有效條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中雙方真實意思或法律和經濟的實質。如果雙方在兩個月內不能就有關替代條款達成協議,則應按本合同第23條規定的方式確定合理的替代條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規定因法律或法規的頒布而失去效力,且該規定對整個合同的執行不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則該規定的無效不得免除合同雙方在本合同其他規定中的權利義務,也不得由于該規定的無效而剝奪合同雙方在本合同其他規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規定或行使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的,不能被解釋為它已放棄履行該規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規定,或已放棄行使該權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權利。
24.7本合同所稱的賠償*公司損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損失。本合同所規定的任何違約條款、處罰條款等若不足以彌補*公司損失的,供應商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4.8 本合同全部條款均適用供應商提供的服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超市分揀設備采購合同匯總篇二
____________________中標總價格(大寫)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戶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范圍等)引起的損壞;
3.用戶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戶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用戶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于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并督導完成;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系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六,其它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023年超市分揀設備采購合同匯總篇三
地址:
聯系方式: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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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開戶銀行及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學校有關規定和項目談判要求以及乙方的報價等,為了更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合同。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標保證金自供貨合同簽訂后自動轉為合同履行保證金,待合同順利履行完成后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與投標所提供的樣品質量一致。
由乙方負責運輸,運費及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進行供貨,由甲方組織相關單位對設備在質量、規格、材質等方面進行供貨驗收,并簽字確認。
1、中標通知書;
2、供貨驗收單;
3、采購合同;
4、正規統一的稅務發票。
(1)乙方違反甲方采購要求,并受到使用單位投訴達到3次以上;
(2)乙方超過合同規定價格,收取額外費用者;
(4)乙方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同意其糾正的,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能糾正者。
5、在乙方完成合同所有條款的情況下,甲方應如期支付貨款給乙方。
6、甲方若不能按時付款,超過約定付款時間________個工作日,乙方有權收回向甲方售出的設備。
5、乙方因保證所供設備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
8、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做到誠實守信。
9、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乙方所供設備質保期為壹年,質保期滿后乙方需同甲方商議并簽訂售后服務協議。
3、乙方須指派人定期聯系售后服務事宜。
1、供需雙方對本合同條款都已充分理解并無任何疑義。
2、本合同經供需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可以予以解除:
1、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的;
2、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5、乙方向甲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6、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因供貨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質量鑒定單位進行質量鑒定。
2、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供需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申請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由甲方執__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_份。
2023年超市分揀設備采購合同匯總篇四
1、產品清單及價格(此表須與招標文件一致,可附后)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中標總價格(大寫)
2、友情鏈接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后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即元人民幣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合同總金額%的余款即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戶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范圍等)引起的損壞;
3、用戶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戶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用戶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于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并督導完成;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系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023年超市分揀設備采購合同匯總篇五
甲、乙雙方就辦公用品采購事宜,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采購明細
甲方因辦公需求,向乙方采購辦公用品,具體詳見下表:
二、支付
開 戶 行:
相關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發貨時隨貨一起送交甲方。
三、發貨
發貨時間:甲方貨款支付后 日內乙方發貨。 送貨地點:甲方指定送貨地點為 。 運費承擔:由乙方承擔此次采購產生的所有運輸費用。
四、質量要求
乙方保證其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全部為正品行貨,如有假貨,乙方無條件為甲方退換貨,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并額外支付甲方違約金 元。
五、售后服務
乙方提供的產品為全國聯保一年。保修期過后經雙方協商可簽訂有償續保服務。
六、雙方責任
乙方發貨前,甲方如需變更采購產品,應至少提前 天通知乙方,方便乙方按照新的要求準備發貨,因甲方通知延遲造成乙方額外支付費用的,該部分費用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擔。
乙方有遵照合同約定按期按量向甲方交貨的義務,并保證相關產品為正品。
七、違約責任
如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付款金額的千分之 按日支付違約金。且乙方交貨期順延。
如因乙方提供的產品數量、質量存在不足或瑕疵,則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運輸費、律師費等。
八、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本協議生效后,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買方)簽章: 乙方(賣方)簽章:
日期: 日期:
2023年超市分揀設備采購合同匯總篇六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買受人(乙方):_________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平等互利,經公平協商簽訂如下買賣合同,以茲遵守。
第三條 交付雙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完成交付(1)甲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并取得提取貨物的單證,甲方將提取貨物的單證交付乙方則交付完成。(2)乙方收到貨物并且驗收完畢則交付完成。(3)乙方自己提貨,提貨裝車(船)完成則交付完成。(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約定為:_________。甲方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條 風險轉移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交付前由甲方負擔,交付后由乙方負擔。該風險的負擔不影響違約責任和產品侵權責任的主張。
第五條 所有權的轉移所有權的轉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項執行(1)貨物交付后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2)貨款完全結清前甲方保留對相當于未結清的貨款價值的貨物所有權,具體執行辦法另行協商。
以采取以下補救措施:要求退貨、要求修理、要求更換,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經檢驗,若產品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下則乙方享有對整個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權,乙方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條 貨款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約定使用銀行轉帳、支票、本票、匯票、現款等方式)支付條件:_________(可以約定付款的條件以防范風險)支付時間或者期限:_________支付地點:_________。
第九條 擔保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約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債權債務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轉讓給第三人,否則對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中關于產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術方面的專用詞匯的解釋由甲方出具附件專門解釋。
附件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確定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條 保險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對標的物向_________保險公司辦理_________保險,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十七條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準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批準之日即生效。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保護商業秘密約定……
第二十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簽約時間(以最后簽字蓋章的為準):_________
2023年超市分揀設備采購合同匯總篇七
買受人(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平等互利,經公平協商簽訂如下買賣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
2、交易數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總價款:_________
4、質量標準:按行業標準、安全標準執行,同時符合乙方配套設備的運行要求。 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技術資料,產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術應當和資料上顯示的相一致。
第二條 運輸:
第三條 交付:
甲方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全部交付。
第四條 風險轉移: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交付前由甲方負擔,交付后由乙方負擔。該風險的負擔不影響違約責任的主張。
第五條 檢驗:
自貨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檢驗,若對質量有異議乙方應當在質保期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質量瑕疵貨物,等待協商處理。
檢驗方法:
乙方自行檢驗或委托乙方所在地質檢機構進行檢驗,并作為最終檢驗依據。 檢驗合格的標準: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質量標準及要求執行。
第六條 產品不合要求的處理措施:經檢驗,若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或要求的,甲方負責退貨、修理、更換,費用由甲方負擔,可在應付款項中直接扣除;乙方享有對整個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權,乙方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七條 貨款支付:
電匯結算,乙方憑甲方開具的全額增值稅(17%)專用發票,于全部貨到驗收后 天內支付合同總額的90%,合同總額的10%作為質保金,于質保期結束無質量問題出現后一周內付清。
第八條 售后服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期交貨,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0、3%計算。
2、乙方延期付款時(正當拒付除外)。應向甲方支付該此延付款數額的延期違約金,每日按該此延期付款額的0、3%金額計算,支付款辦理期為10個工作日。
3、甲方所交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產地、質量、性能指標、配置與本合同及所附附件不符或安裝調試不合格的,乙方有權拒收或拒絕在驗收/安裝調試報告上簽字。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對存在的問題給予及時的圓滿的.解決,原則上須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解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決的應及時與乙方友好協商并須得到乙方的認同。
4、甲方對所供產品存在的問題不能如期解決,應給予換貨或退貨。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補償。
5、甲方過期或不能交付(過期達15天即視為不能交付)本合同所訂產品的,甲方須向乙方償付違約金。經雙方協商不能交付的,甲方除償付過期違約金外,還要按合同法相關條例解決。
6、甲方應保證所供產品的質量和正常使用。甲方應對所供產品的安裝、使用所需的條件和環境要求等事項須事前向乙方說明。因未說明而造成本合同的產品不能安裝調試、正常使用,甲方應承擔責任并給予解決,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須保證該設備配套的完整,貨到既能正常安裝調試使用,如發生因缺少附備件或因配套不完整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甲方須負全部責任,應完全給予解決,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承擔。
7、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違約責任規定。
第十條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單據:
甲方應于送貨同時提交以下單據:提貨單、發票、使用說明書、保修單/三包服務憑單、其他單據。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友好協商,經協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注冊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