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最新融資服務居間合同優質篇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 牌, 型號汽車 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該車輛。
第二條:租賃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總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按月 的利率計息。分 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第二期付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第三期付 元,應至 年月 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經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內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第五條: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后,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
第六條: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占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因經營車輛需雇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雇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雇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如果轉讓出租租賃車輛,乙方必須向甲方足額繳納三年服務管理費。
第九條: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各種稅費手續等,代為辦理車輛二級維護等服務,甲方可以派員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糾紛案件,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車輛發生事故后,乙方因處理不當和不積極主動所造成在甲方入戶的其它車輛受牽連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因此所受牽連車輛和人員的損失,否則甲方或受牽連車輛所有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并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險公司繳納,并辦理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總租金及甲方代為墊付的稅費,在乙方還完后,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第十三條: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簽訂后,乙方租賃車輛應按合同第四條規定還本付息,車輛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時足額交納下月的各項費用(規費、稅費、服務費、車船使用費、二級維護費等),否則除補上述各項費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人員及車輛必須遵章守法,依法經營,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自覺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違約以公司財產賠償相應損失:乙方如違約以家庭財產或其它財產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各種稅費、交付租金等違約行為,還應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種稅費的20%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整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擔保人:
年 月 日
附:
借據
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還款保證書
市 運輸有限公司:
日起保證償還本金 元,利息 元,以此類推逐月償還;并保證在年月日前全部還清本息。
如逾期,借款人同意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雙倍加收利息,逾期兩個月不能清償的,無條件同意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收回車輛和有關行車證件,(并再支付滯納金每日5‰,收車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上門一次催款費用,因還款人所產生的律師費、損失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產生的一切費用,都有欠款人承擔),并自愿接受簽約的 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還款保證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最新融資服務居間合同優質篇二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 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乙方應在 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并將簽收蓋章后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 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于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后 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并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 租賃期限
第五條 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 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托 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經濟合同法》第15條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 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為憑,副本 份分送 部門備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最新融資服務居間合同優質篇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購買 (以下簡稱租賃物件) 輛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該車。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及保證金
1.甲方為乙方指定車型融資購買車輛,由乙方承擔因購買上述車輛而需支付的稅費,乙方承租車輛須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繳納當月租金,租金為月 元人民幣。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預交租金 元。
3.乙方在租賃期1年內,有權可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所租車輛歸乙方所有。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的要求隨時進行車輛轉讓的所有相關手續,并不受本合同指向租賃期限的約束。辦理車輛過戶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4. 乙方在租賃期滿并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后或提前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后,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所租車輛的過戶手續,如果乙方不按時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乙方按 元/月付給甲方管理費,不足1個自然月的,按整月支付管理費;乙方交齊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后,甲方不再另行收取租金;上述車輛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乙雙方租賃關系自行終止。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擁有完全的租賃車輛使用權,甲方不得將此車輛進行抵押。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給第三者。乙方安排他人使用時,應保證車輛安全。甲方在租賃期間應當將租賃車輛手續原件存放于乙方處。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車輛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車輛的維修、保養及其他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全部費用。
4.因租賃車輛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或致使租賃車輛全損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保險
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車輛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保險公司免賠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期滿后租賃物件的處理
本合同在租賃期滿或乙方提前支付完畢租賃車輛的租金,辦理完畢車輛的過戶手續后,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可將租賃車輛的所有權轉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時生效;簽字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后簽字蓋章的時間為準。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最新融資服務居間合同優質篇四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設備;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為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3.總租金為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_________元,應于每月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后_________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cif_________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設備運交承租人。
a.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b.發票_________份
c.裝船單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于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_________份。
6.貨到_____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_________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后服務,包括所租設備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設備,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設備到達廠房_________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術員到_________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后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為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調試、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設備檢驗一次以確保設備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后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以采用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a.繼續再租_________年;
c.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設備。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并在_________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_________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個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最新融資服務居間合同優質篇五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 牌, 型號汽車 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戶手續,該車的牌照號為:豫 。
第二條:租賃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總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按月 的利率計息。分 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第二期付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第三期付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以此類推。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經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內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第五條: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后,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
第六條: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占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因經營車輛需雇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雇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雇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如果轉讓出租租賃車輛,乙方必須向甲方足額繳納三年服務管理費。
第九條: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各種稅費手續等,代為辦理車輛二級維護等服務,甲方可以派員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糾紛案件,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車輛發生事故后,乙方因處理不當和不積極主動所造成在甲方入戶的其它車輛受牽連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因此所受牽連車輛和人員的損失,否則甲方或受牽連車輛所有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并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險公司繳納,并辦理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總租金及甲方代為墊付的稅費,在乙方還完后,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第十三條: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簽訂后,乙方租賃車輛應按合同第四條規定還本付息,車輛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時足額交納下月的各項費用(規費、稅費、服務費、車船使用費、二級維護費等),否則除補上述各項費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人員及車輛必須遵章守法,依法經營,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自覺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違約以公司財產賠償相應損失:乙方如違約以家庭財產或其它財產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各種稅費、交付租金等違約行為,還應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種稅費的20%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整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擔保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