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約定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勞動合同用假章篇一
隨著現代社會的不斷發展,職場人員數量不斷增多,勞動合同法成為職場中不可或缺的規定之一。職場勞動合同法作為關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權利義務的基本規范,具有很高的指導意義。 因此,作為從事職業工作的人員,我們必須要注意并學習職場勞動合同法,從而更好地保障我們的權益。
第二段:勞動合同法的內容及其重要性
勞動合同法是規范勞動合同制度的法律法規。其主要內容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和解除等。職場勞動合同法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夠平衡勞動雙方的權益,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有助于營造公平、公正的職場環境,并有助于增強職工的歸屬感,促進企業的發展。
第三段:勞動合同法在職場中的實際應用
在職場中,勞動合同法常用的應用案例主要包括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未執行規定等違法情況。當我們面臨上述情況時,需要合理地運用職場勞動合同法,對于我們的權益進行保障。同時,在實際操作中,我們也要慎重考慮許多事項,例如細致的合同條款的編寫、與用人單位的用工協商等,這些都是保障一個合法權利需要遵守的要點。
第四段:我對職場勞動合同法的體會
在職場中,我經常遇到一些阻礙自己發展的事情,很多情況下都需要協商解決,使用職場勞動合同法以保護自己的權益。通過學習和理解勞動合同法,我發現我們在職場中不要輕易相信他人,要了解自己的權益和職責,同時要嚴密履行自己的義務。對于一些法規和條款,我們需要通過學習和與人互動融合影響我們的決策,從而更好地實現自身成長和企業創新繁榮。
第五段:結論
職場勞動合同法體現了法治社會的保障 and 對于我們權益的保護至關重要。在維護職場利益和促進企業發展中也有很大的作用。我們需要不斷學習和實踐相關知識,思考自身的能力與發展,在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也為企業做出更大的貢獻。
勞動合同用假章篇二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____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為 .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征得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周期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名稱為 ,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并不低于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數,按溫勞社勞薪[]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約定為 .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為 ;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按照《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民法典》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按照《民法典》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不得違反《民法典》第四十二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按照《民法典》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民法典》第四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民法典》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民法典》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民法典》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民法典》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用假章篇三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在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的'勞動合同的基礎上續簽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并對原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修改如下,其他約定按原勞動合同履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與原勞動合同一同保存.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確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本協議文本。
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用假章篇四
我們單位這段時間有幾個員工的合同到期了,他們明確表示不續簽。那作為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時要不要給予補償?還有就是勞動者要不要提前一個月告訴我們不續簽合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問題: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到時候直接終止勞動合同,辦理工作交接,結算工資,領取經濟補償等手續即可走人。勞動者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單位。
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你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障金。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違約了,應按照約定支付你違約金(代通金),一般是一個月工資。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為法律并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前雙方必須提前通知。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
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如果公司不續約或者要降薪續約而你不續約的都要支付你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用假章篇五
勞動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備有效要件的勞動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內容產生了法律效力,此時這份勞動合同的內容才對簽約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勞動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協議而建立勞動合同關系。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即代表勞動合同成立,但是勞動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著合同生效。如果雙方當事人根據特定的需要,在勞動合同中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作出特別約定的,那么當事人約定的期限或條件一旦成立,勞動合同即生效。
一份勞動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必須具備一些條件,這些條件包括:
(一)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行為能力是簽訂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有法律上認可的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一個10歲的小孩不具備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能力,因為法律上認為一個10歲的小孩根本不能夠認識到簽訂勞動合同的真正含義。通常,年滿16周歲、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能力的。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形式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所謂強制性規定就是當事人不能約定,只能按照法律規定辦的權利義務。如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一個月以上的試用期,也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該條款將視為無效,合同范本《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
(三)勞動合同需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訂立。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必須意思表示真實,任何一方采用欺詐、脅迫等手段與另一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是雙方當事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的基本形式,也是勞動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最直接的證據。在現實生活中,不少用人單位以種種理由拒絕將屬于勞動者本人的勞動合同歸還勞動者,這種做法直接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為勞動合同一般會明確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以及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者競業限制等條款,這也是勞動者履行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依據和證明。如果勞動者手中沒有這個有力的證明,一旦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則處于舉證不利的境地,其合法權益極易遭受侵害。因此,本法規定,勞動合同文本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五條指出:“勞動合同可以規定合同的生效時間。沒有規定勞動合同生效時間的,當事人簽字之日即視為該勞動合同生效時間?!痹诖蠖鄶登闆r下,勞動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在同時的。本條所規定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就是指在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勞動合同生效時間的情況下,勞動合同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時生效。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準。如果有一方沒有寫簽字時間,那么另一方寫明的簽字時間就是合同的生效時間。勞動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勞動合同。有時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與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會不一致,這時則應按雙方當事人實際履行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確認。當事人對勞動合同的生效作出的其他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一、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要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這一點常常被忽視。由于普通人對于無效原因的理解會發生偏差,法律將確認無效的權利限制在了仲裁和訴訟,從而保障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