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是雙方達成的關于技術開發、轉讓、使用等方面的協議,對于雙方的權益保護至關重要。技術合同的條款要遵循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份詳細的技術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小產權房沒有買賣合同辦篇一
賣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車庫座落位置、面積:
1、甲方所售車庫位于;
2、甲方所售車庫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車庫售價、付款方式:
1、甲方所售車庫總金額為(人民幣)整。
2、簽定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買車庫全款。
第三條車庫交付、相關手續及物品交付:本合同簽定之時,甲方向乙方交付車庫,同時交付購買收據、與開發商簽定的原始購買車庫合同以及車庫鑰匙、遙控器、電卡等與車庫相關的物品。
第四條相關責任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車庫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車庫在交接前既已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車庫交付后,由乙方負責辦理車庫更名過戶等手續,甲方負責提供辦理過戶時需要的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交付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再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車庫所在地人民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簽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產權房沒有買賣合同辦篇二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信 守執行:
一、 甲方愿將位于本溪市明山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棟_________ 單 元_________樓的住宅壹套出售給乙方,其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米,實用面 積為_________平米。
二、上述住宅的出售價為人民幣十五萬八仟 元整。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 之日起不得變更。
三、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第一期, 在房屋產權批準過戶登記之日付 _________人民幣 元;第二期,在 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甲方 收到后出具收據并交付房屋。
四、上述住宅的交易金額(人民幣十五萬八仟 元整)不包括售房應繳稅費及辦理 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費等各種稅費,此項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支付。
五、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 1 天按房價的總額千分之十計 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 1 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 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六、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 分,乙方應加付按日以房價的總額千分之十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 1 個月時, 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 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七、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另_________份分別送 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小產權房沒有買賣合同辦篇三
一、房屋情況及付款方式
1、出售的房屋位于北京市通州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2、隨房屋一并出售室內現有裝飾,附屬設施以及。
3、甲、乙雙方商定上列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
4、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交付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此定金抵作乙方的首期購房款。
二、履行義務
三、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的房屋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免責,定金、購房款如數返還乙方。
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給甲方的購房款當日配合乙方辦理房屋變更手續,甲方如收到購房款不配合乙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甲方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交易價格的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付的定金不退還作為賠償甲方的賠償金。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產生爭議,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產權房沒有買賣合同辦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雙方約定,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居間活動。
1.房產出賣
2.房產購買。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外環線以__________,產別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層數為__________,所在層__________。
權屬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權人__________房屋為共有的,其他共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方式__________,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見附件一。
土地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類型_____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雙方實地查勘,房產實物狀況及相關設施,符合雙方約定。
房屋相關設施及平面圖見附件二,房屋抵押、租賃情況見附件三。
房產價款為__________ 元,計__________,其他價款為__________ 元,計__________。
雙方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中介服務期限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甲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房產出賣的,應如實告知乙方房產相關情況,提供房屋平面圖。
3.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房產購買的,乙方應如實告知甲方房產相關情況,提供房屋平面圖。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訂立之日起生效,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小產權房沒有買賣合同辦篇五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民法典》、《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商鋪座落在,結構為磚混。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優先購買權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____日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干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給定金人民幣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將上述商鋪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鋪完全具備過戶至乙方的條件。(注意:解押資金為商鋪的現余抵押貸款額:萬元萬元借款)
甲方應在商鋪的抵押解除后____日內將此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上述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價款元一并支付。(注意:價款為付足上述商鋪的款項)。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定金的擔保責任。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將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妥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余款元一并付清。
第三條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甲方于商鋪過戶至乙方后____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并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告知之日起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六條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七、八號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產權房沒有買賣合同辦篇六
出賣方: 身份證: 電話:
買受方: 身份證: 電話:
(注:出賣方的房產證上注明的產權人必須都寫上,通常是夫妻)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幢;位于第十層,房號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房地產權證號為 房權證 字第 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國用(20 )字第 號。(或不動產證編號為 )
第二條 室內設施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金額包含房屋、室內裝修以及部分家具家電,裝修明細為:地磚、墻磚、墻漆、墻紙、吊頂、實木地板、客廳背景墻、燈具及開關面板、窗簾、壁櫥、不銹鋼水槽、鋁合金陽臺、沐浴房、洗臉臺、五金掛件、套裝門……(根據實際情況增減);家具明細為:廚柜、餐桌及六把餐椅、組合沙發一套、二門書櫥、書桌、四門衣柜……(根據實際情況增減)。
第三條 關于學區房名額的約定
因買受方購置此房屋的核心用途為讓孩子落戶上學,為實現合同目的,出賣方應保證 中學( 市 路 號校區)相應的學區指標可以正常使用。
(注:標明地址是為防止有的學校有多個校區)
第四條 價格
該房屋售價為(人民幣) 萬元整(不含稅費)。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房屋交付期限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出賣方應于買受方交付 %房款后辦理不動產登記過戶手續,以便于辦理貸款及入學登記等手續,并于全款繳納后一周內交付房屋。
第六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銀行現行利率計算。逾期超過10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下述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3%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超過 日,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下列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 10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出賣方據實賠償。
第八條 關于學區房名額的約定
如因學區資格問題導致買受方小孩無法在20 年9月1日前報名入學,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追回房款,并按下列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出賣方按買受方已付款的 15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二次過戶的所有稅、費均由出賣方承擔。
第八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房屋辦理交付手續后一個月內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未辦理完成的,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無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及其他債務糾紛。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契稅及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費用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除個人所得稅外,出賣方不承擔因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出賣方應在買受方支付全部房款前辦好管道煤氣開戶,保證買受方接受房屋時能夠正常使用管道煤氣。
2、出賣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保證該房屋中現有家電能夠正常使用。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同意通過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出賣方、買受方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共3頁,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名):
買受方(簽名):
簽約日期: 20 年 月 日
小產權房沒有買賣合同辦篇七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乙方)
賣方通過轉讓自家莊基使用權獲得單元房一套,因資金周轉困難現欲出售,經中間人從中說和,買賣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房屋買賣有關具體事宜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標的:
該單元房位于涇陽縣電力局十字東隆興巷(人民銀行西)后邊一棟的第二層北戶,該單元房系一梯一戶;屬磚混結構,權屬清楚,無任何糾葛。
二、建筑面積:約130平方米(含公攤面積);雙方以現狀進行買賣,雙方認可現狀;若單元房有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
三、買賣價格:雙方議定該單元房的賣價為203000.00元。
四、交付辦法:雙方商定分三次付清房款。
1、雙方于簽約之日買方用現金先付給賣方33000.00元作為定金;20xx年5月1日前買方付給賣方120xx0.00元整,剩余的房款于20xx年12月底前付清。
2、賣方收到買方第一次房款后,將該單元房及相關手續(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莊基使用證復印件及與開發商張興旺的協議書)交予買方;賣方不得拖延,并向買方出據收條。
3、若買方未按約定交付房款,以前所交房款不退,單元房歸賣方所有。
六、買方在裝修期間,賣方不得無故干涉和阻攔;買方在居住期間,若有其他居住戶干涉其正常生活,賣方出面予以協調;單元房的公共院子、樓梯及公共設施買方必須愛護。
七、賣方保證該單元房與第三人等無任何產權糾葛,否則,賠償買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若國家政策變化允許辦理房產手續,賣方應予以積極協助買方辦理;若國家征用或拆遷該單元房,所得補償款歸買方所有。
九、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并按指印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產權房沒有買賣合同辦篇八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買賣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盡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簽訂前,出賣人已向買受人明示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及《合同補充協議》、《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等文件;買受人已細讀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內容;并就本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與出賣人進行了充分的協商,雙方對各條款的意思表示理解一致。
第二條、為了鼓勵購買商鋪業主自主經營,出賣人特施行優惠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1、購買本項目商鋪的業主在使用所購商鋪經營一年后(以業主辦理營業執照時間為準)的`第一個月15日獲得開發商給予的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創業基金獎勵。
2、《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的第三年后,業主可以將商鋪返租給開發商使用1年,屆時開發商將一次性支付買受人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租金。
第三條、買受人充分了解房地產市場潛在的風險,在任何情況下,出賣人有權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未售房源進行價格調整,買受人不得以此為由向出賣人提出任何方式的索賠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本補充協議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正文不一致之處,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出賣人: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