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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麻風病日宣傳標語篇一
一、項目目標
(一)加強病例發現,發現新復發麻風病人不少于1例;全縣可疑者篩查人數不低于40名,密切接觸者檢查人數不低于30名。
(二)強化新病例的診斷和治療,新病例診斷和治療不少于2例,現癥病例的治療不少于1例。
(三)對嚴重不良反應進行處置,救治麻風反應、神經炎、嚴重藥物不良反應人數分別不少于1例、1例、1例。
(四)對重癥麻風病人進行救治,開展必要的醫學處置,對1級、2級畸殘病人提供自我護理包不少于4人,對有傷口、潰瘍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換藥包不少于2例,對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潰瘍患者發放防護鞋。
二、項目范圍和內容
(一)項目范圍
全縣2個街道辦事處、6個鎮、2個鄉。
(二)項目內容
1、病例發現
1.1可疑者篩查
工作任務:全縣可疑者篩查人數不低于40名。
工作要求:
(1)縣縣各鄉鎮要采取各種形式和方法,對所轄區域內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基層衛生人員、等進行麻風病防治知識培訓。
(2)以鄉、鎮為單位的培訓覆蓋率必須達到95%以上,麻風病高流行鄉(鎮)、村的培訓覆蓋率應達到100%,高流行鄉(鎮)、村的培訓應包括村干部、教師、學生。
(3)開展各類人群的麻風病知識宣傳工作,在各縣鄉(鎮)衛生院進行2期麻風病防治知識專欄宣傳;在全縣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張貼麻風病防治知識宣傳畫。
(4)使用全省統一的線索報告卡(見《基層衛生人員麻風病防治知識培訓手冊第30頁)。疑似病例必須作皮膚查菌,查菌陰性的疑似病例作皮膚組織病理檢查。
(5)各鄉鎮實現可疑線索“零報告制定”。鄉村醫生要主動尋找并報告可疑患者,專業醫生負責赴現場核查,現場核查率應達到100%;麻風高、中流行鄉鎮通過報告可疑線索發現病人率分別不低于4%、2%,切實提高線索報告的數量和質量。
(6)鄉村醫生主動參與線索調查,推薦病例并最終確診后給予每例800元報病補助;推薦病例符合“十大線索”之一,但最后未確診為新復發麻風病人者,給予每例50元報病補助。
1.2密切接觸者檢查
麻風病通過呼吸道和皮膚粘膜接觸傳播,病人家庭成員及近鄰等密切接觸者是高危人群,較易被傳染。
工作任務:全縣密切接觸者檢查人數不低于30名。
(1)家屬檢查:對近10年來發現的所有新復發麻風病人的家屬進行醫學檢查,檢查率要求達到98%以上;
(2)疫點調查:由縣麻防機構專業人員對現癥病人疫點周圍5—7戶接觸者進行檢查,每一個疫點檢查人數不得少于20人,檢查率應達95%以上。
工作要求:
(1)為保證檢查質量,密切接觸者的醫學檢查應主要由專業人員進行,必要時也可由經培訓后勝任此項工作的鄉、村衛生人員實施。
(2)檢查中發現的疑似病例必須作皮膚組織液查菌,查菌陰性的疑似病例應作皮膚組織病理檢查。
(3)使用家屬檢查情況記錄表和疫點調查情況記錄表,家屬檢查需留存檢查工作照待查??h級負責各鄉鎮家屬檢查和疫點調查工作,認真完成密切接觸者檢查工作,麻風專業防治人員(或經過相關培訓的鄉、村級衛生人員)每例(新復發麻風病人)可領取補助費100元(追蹤補助標準:25元食宿+25元交通+50元體檢補助/例)。
2、病例診斷和治療
工作任務:全縣新診斷病例達到1例;現癥病例的治療不少于1例。
工作要求:
(1)關于病例診斷,嚴格按照衛生部下發、2008年8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麻風病診斷標準》(ws291—2008)執行,所有確診的新復發病例必須經專業醫生進行臨床檢查及皮膚組織液查菌、皮膚組織檢查等,有明確的診斷依據才能確診;對于經過臨床檢查及皮膚組織液查菌不能確診而又不能排除麻風病的疑似病例,需取材皮損送貴陽市疾控中心、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或有麻風病理診斷能力的綜合醫院進行皮膚組織檢查,年終由省級根據兩中心完成的其他市州送檢的病理檢查數量,按每例100元的標準補助相關病理檢驗專業人員。
(2)聯合化療(mdt)和統一聯合化療(u—mdt)后復發病例的診斷,要取皮膚組織活檢進行病理診斷及耐藥監測,填報“麻風短程聯合化療復發患者申請鑒定表”和“耐藥監測表”,逐級報送市級、省級防治機構。
(3)所有新復發病人必須建立完整的病歷檔案,統一使用“貴州省麻風病聯合化療病歷”,并按相關要求按時、準確填報“全國麻風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統”相關資料。
(4)新病人要求在確診1周內給予免費聯合化療(mb或pb方案),所有確診的復發病人均按mb方案免費治療。
(5)病人在治療期間,應每月發麻風藥并隨訪查體1次、每半年進行1次血尿常規和肝腎功能檢查,1年進行2次皮膚組織液查菌檢查,(初診時查菌陰性的病人,可1年只查1次菌),并對隨訪情況、治療效果、不良反應等進行詳細記錄。治療期間專業防治人員按要求完成隨訪內容、結果記錄及上報至系統的,可按每次10元給予補助(pb方案治療病人最多按6次計,mb方案治療病人最多按12次計)。
(6)鄉村醫生在經過培訓后,按專業醫生的指導和要求,對轄區內現癥麻風病人進行治療管理,提供健康教育指導,按時發放藥品,觀察治療效果(每月隨訪觀察1次),及時發現、報告并處理不良反應,規則地完成治療療程(各類隨訪、發藥、報告等均需要有相關記錄)。通過有效的治療管理,病例被專業機構判定為治愈后,給予鄉村醫生管理病人補助費。
3、神經功能監測與嚴重不良反應處置
工作任務:對嚴重不良反應進行處置,救治麻風反應、神經炎、嚴重藥物不良反應人數分別不少于1例、1例、1例。
工作要求:
(1)專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類神經功能檢查、記錄方法,并在每次隨訪時,對現癥病人進行規范檢查、記錄。
(2)所有現癥病人都必須進行神經功能監測(服藥期間的病人每月隨訪1次,完成治療但未判愈者每3月1次),并在病歷檔案中填寫“神經功能檢查記錄表”。
(3)發生上述三種嚴重不良反應情況,要根據不同病情,及時進行處置,在患者病歷檔案的病程記錄中詳細記錄。癥狀輕者給予強的松、反應停等藥物在家治療;病情重者要轉診到綜合性醫院進行救治,并及時上報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所需醫療費用先由新農合報銷,再申請民政醫療救助,剩余不足部分再由各級防治機構逐級補助。
(4)不良反應處置結束后,要將不良反應的癥狀、異?;灲Y果、反應類型、程度、處置情況、處理結果等書面材料存檔備查,需要時上報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4、重癥病人醫學處置與基礎康復
工作任務:
(1)對1級、2級畸殘病人提供自我護理包不少于4人。
(2)對有傷口、潰瘍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換藥包不少于2例。
(3)對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潰瘍患者發放防護鞋。
工作要求:
(1)對現癥病人中的所有1、2級畸殘者和其他殘疾病人,要根據病人畸殘情況提供自我護理包和病人病情所需要的自我防護用品、用具,如防護眼鏡、防護手套、小鏡子、凡士林、眼藥水、眼藥膏等,并及時補充其中的消耗用品。
(2)對所有1級、2級畸殘病人發放《眼手足自我護理手冊》,通過專業人員的培訓和指導,使病人掌握相應的技能,學會自我護理。特別對現癥病人和今年新發現病人中的1級、2級畸殘者,麻防專業醫生必須進行詳細的自我護理方法、知識的培訓和指導,每季度應不少于1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0分鐘。
(3)對手、足部位有傷口、潰瘍的病人提供潰瘍換藥敷料包,包內有病人換藥所需要的醫用紗布、膠布、75%酒精或碘伏、棉簽、生理鹽水、抗生素等。
(4)專業人員對病人和鄉村醫生進行自我護理、潰瘍換藥方法的指導、培訓,由專業人員或鄉村醫生開展治療工作。
(5)向麻木足、足底潰瘍患者每年提供2雙防護鞋,防止創傷的發生和潰瘍的惡化。
(6)各地開展的重癥病人醫學處置工作及效果情況應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務:通過廣泛開展對公眾的麻風病知識健康教育,使公眾麻風病知識知曉率不斷提高,逐步達到《全國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到20xx年底前,流行地區麻風病防治核心知識公眾知曉率達到80%,麻風病密切接觸者知曉率達到95%的要求。
工作要求:為了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麻風病科學知識的知曉率,逐步消除對麻風病人的歧視和偏見,促進麻風病人主動就醫。各鄉鎮應在“20xx年世界防治麻風病日”開展宣傳慰問活動,開展一次上街宣傳麻風病防治活動,并在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學校宣傳欄等廣泛張貼。
將麻風病宣傳工作常態化,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麻風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動,落實麻風病宣傳工作。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媒上以專欄的形式,開設麻風病防治健康教育欄目,宣傳麻風病防治知識,在群眾中樹立“麻風病可治、不可怕”的觀念。開展本地麻風病防治工作歷史資料整理及宣傳工作。對麻風病疫情較重的鄉鎮,在農村中小學校開設健康教育課,并采取墻報、宣傳欄等方式,向學生宣傳麻風病的健康防治知識,增強青少年健康意識;開展咨詢活動,宣傳防病知識,發放宣傳資料,解答群眾疑惑。
5、人員培訓
工作任務:縣疾控中心對所轄區域內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基層衛生人員進行麻風病防治知識培訓,覆蓋率必須達到95%以上,高流行鄉鎮(街道)、村(社區)培訓應包括村干部、教師、學生,培訓率達到90%以上。
6、疫情監測
工作任務:
(1)縣疾控中心,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按時上報疫情相關資料;
(2)利用lepmis系統開展麻風病網絡直報、信息收集、處理和網絡維護等。按照要求上報全年麻風疫情監測資料、疫情分析報告和工作總結等。
7、督導指導及考核評估
工作任務:縣疾控中心制定督導計劃,至少對所轄鄉鎮進行2次專門的麻風病防治工作督導。
工作要求:
(1)所有督導均應采取查資料與現場檢查病人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要注意督導的質量和效果。
(2)完成對鄉鎮的督導、指導后,要及時書寫督導報告,同時還應將有關情況向被督導機構反饋。
三、項目組織實施
(一)組織形式
縣衛健局負責對項目實施管理與監督,縣疾控中心麻防科負責對項目進行技術指導。
(二)資金安排
中央財政安排我縣麻風病防治專項資金5.1萬元,對麻風病例發現、診斷及治療、神經功能監測與嚴重不良反應治療、重癥病人醫學處置和消除傳染源、培訓督導等工作給予補助。
四、項目監督和評估
(一)縣衛健局將組織對縣級的防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技術指導,落實各項控制措施,并對經費使用和實施效果進行檢查。
(二)每項活動結束后,縣衛健局應完成評估報告和總結。
世界麻風病日宣傳標語篇二
按照省衛生健康委《20xx年遵義市麻風病防治工作實施方案》、《余慶縣20xx年麻風病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繼續鞏固我鎮麻風病防治項目工作,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目標
加強病例發現。我鎮完成麻風病癥狀監測人數不低于2名,可疑者篩查數不少于2名。
二、項目內容
1.麻風病癥狀監測
衛生院門診醫師積極主動登記、上報、轉診麻風病可疑癥狀和體征者,促進麻風病的早期發現。
工作要求:衛生院負責麻風病疑似癥狀監測工作的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培訓等。衛生院門診醫師負責就診人群中監測對象的發現、登記、報告、并轉診至公共衛生科。配合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完成監測對象的追蹤和復核工作。
2.麻風病線索病例篩查
衛生院組織開展麻風病線索病例篩查,對村衛生室上報的麻風病線索病例進行登記并上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配合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現場醫學檢查,提高麻風病診斷的準確性。
工作要求:
(1)衛生院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對門診醫師和村衛生室人員進行麻風病防治知識培訓,培訓率達95%以上,覆蓋率達到100%。對于無故不參加培訓的按照要求進行通報,納入年終績效考核。
(2)開展公眾的麻風病知識宣傳工作,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至少更新2期以上的麻風病防治知識宣傳專欄;村衛生室長期張貼麻風病防治知識宣傳畫。
(3)村衛生室對麻風病可疑線索實行“零報告制度”。使用全省統一的線索報告卡。
3.報病獎勵
本年度確診的麻風新、復發病例,給予一定的獎勵,獎勵金額按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標準下發。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務:通過廣泛開展對公眾的麻風病知識健康教育,使公眾麻風病知識知曉率不斷提高,麻風病防治核心知識公眾知曉率達80%,麻風病密切接觸者知曉率達到95%。
工作要求:要以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麻風病科學知識的知曉率,逐步消除對麻風病人的歧視和偏見為目的,改善麻風病人生存和就醫環境,幫助麻風病人主動就醫。
(1)衛生院應在“世界防治麻風病日”開展宣傳活動,按時以書面和電子版形式上報至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不定期到學校、村(社區)宣傳麻風病防治知識。
(2)應將麻風病宣傳工作常態化,要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宣傳麻風病防治知識,在群眾中樹立“麻風病可治、不可怕”的觀念。在中小學校開設麻風病防治知識健康教育課,并采取墻報、宣傳欄等方式,向學生宣傳麻風病的防治知識,增強青少年的健康意識;開展咨詢活動,宣傳防病知識,發放宣傳資料,解答群眾疑惑。
5.人員培訓
工作任務:
衛生院要對各門診醫師、村衛生室人員、村(社區)干部和學校進行麻風病防治知識培訓,要求培訓覆蓋率達到95%以上,村(社區)干部、教師、學生,培訓率達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衛生院在選派人員參加培訓時,要選擇業務能力強、工作認真負責的青年醫務人員參加縣級培訓。
6.督導指導及考核評估
工作任務:衛生院制定督導考核方案,每季度對村衛生室麻風病防治工作進行督導考核。
工作要求:所有督導考核應采取查資料和線索報病情況進行。每次督導考核后要及時書寫督導考核報告,同時還應將有關情況向村衛生室反饋。
三、項目組織實施
1.組織形式
衛生院負責麻風項目工作的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培訓等保證各項防治措施落實到位。
2.資金安排
嚴格按照市縣方案要求發放到位。
四、項目執行時間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項目工作。
世界麻風病日宣傳標語篇三
為確保順利完成20xx年中央補助地方麻風病防治項目,積極做好早期發現社會潛在麻風病人,新、復發病人的聯合化療和愈后復發監測等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科學指導各縣市區防治機構開展年度項目具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目標
(一)總體目標
積極落實省衛生計生委下發的《關于印發20xx年度中央補助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疾病控制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魯衛疾控字〔20xx〕43號)的具體內容,促進早期發現和治療麻風病人,有效開展重癥病人康復救治,全面推進《濰坊市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20xx—20xx年)》各項工作順利實施。
(二)年度目標
1.病例發現。在全市開展可疑者篩查和密切接觸者檢查任務,并通過全國麻風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統錄入接觸者檢查信息。初篩可疑病人或經接觸者檢查初步確診的病人要及時報省皮膚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2.病例診斷和治療。市皮防所負責采集可疑麻風患者的組織標本,報送省皮膚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及時確診。對承擔病人管理任務的鄉村醫生給予補助,規范患者管理。對臨床治愈病人要進行體檢、查菌和病理檢查,符合治愈標準的要及時判愈。
3.嚴重不良反應處置。省皮膚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對發生麻風反應的病人提供醫學檢查、化驗、治療費用,對所有聯合化療病人進行神經炎監測,對發生神經炎反應的病例進行醫學檢查和治療。市皮防所要及時將發生重癥麻風反應的患者(體溫在38℃以上者)和出現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的病人報省皮膚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4.重癥病人手術治療。由市皮防所承擔重癥病人救治任務,完成15例重癥病人的手術治療,避免失能和死亡。
5.重癥病人醫學處置。對不同類別的重癥病人進行救治,開展必要的醫學處置,防止失能和死亡。全市為100例病人(以新、復發和現癥病人為主)提供自我護理防護用具包,每人每年2個,由專業人員指導其正確使用,進行自我護理;為55例潰瘍病人提供潰瘍換藥敷料包,每人每年15個,由專業人員提供治療;為150例麻木足患者提供防護鞋,每人每年2雙,防止發生足部創傷。
6.信息管理。市皮防所按照全國麻風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風網絡管理信息系統的管理,根據監測方案的要求報告病例,收集、分析和整理數據,定期赴現場采集信息并錄入,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及時。
二、項目具體內容及資金分配
(一)病例發現
項目要求在我市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開展可疑者篩查和密切接觸者檢查。項目縣(市、區)根據本地麻風流行趨勢、近年來病人分布情況及環境等因素確定可疑者及密切接觸者信息,制定具體項目計劃報市皮防所備案。項目結束后根據各地完成情況進行資金分配。
項目地區組織專業醫生負責赴現場檢查,確保早期發現麻風病例。
(二)病例治療
項目為我市20xx年16例現癥病人提供聯合化療相關的醫學檢查,專業醫生、鄉鎮兼職醫生及鄉村醫生檢查病人補助,費用800元/例,該項目資金合計1.28萬元,其中安丘市(3例)由省財政直接撥付0.24萬元。
現癥病例分布為:高新區1例,青州市1例,壽光市2例,臨朐縣3例,高密市1例,昌樂縣3例,諸城市4例,寒亭區1例,安丘3例。
對尚未完成聯合化療療程的麻風病人及年內所發現的新、復發病人要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滿程、規則地保證聯合化療,并按照規定做好常規查菌工作及聯合化療病人神經炎和麻風反應監測。對偏遠病人,專業醫生不能按時跟蹤治療者,可由鄉鎮兼職醫生或鄉村醫生督導服藥,確保所有病人得到規則的聯合化療。對臨床治愈病人要進行體檢、查菌和病理檢查,符合治愈標準的要及時判愈。
(三)嚴重不良反應處置
1.麻風反應治療。麻風反應分為ⅰ型麻風反應和ⅱ型麻風反應,項目為每位反應病人的治療提供醫學檢查、化驗、治療和赴現場工作補助2500元。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對重癥麻風反應(體溫在38℃以上者)應及時上報省皮研所,安排住院治療,確保治療質量。
2.麻風神經炎治療。神經炎,特別是無痛性神經炎是導致麻風畸殘的重要原因,要求對所有聯合化療病人進行神經炎監測,并作為聯合化療病人的常規工作之一。項目為每位神經炎病例的治療提供相關醫學檢查等補助2500元。
3.嚴重藥物不良反應。主要指氨苯砜的毒副作用、氨苯砜綜合癥和中毒利福平所致的肝功能損傷,因為危機病人生命,需要積極救治。各地發現嚴重不良藥物反應病人后應及時上報,由省皮研所統一安排住院治療。
上述3項工作因無法預測病人的分布和發生地,經費暫撥付省皮研所,年底根據上報病人數予以核發。
(四)重癥病人手術治療
對存活病人進行救治,年內至少開展15例麻風手術治療,避免失能和死亡,對每例手術病人提供住院、藥品、治療、護理和生活補助。項目經費由省所根據完成情況統一撥付。
市皮防所組織手術隊伍,負責對本市及周邊地區患者提供手術救治。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皮防機構要積極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和推薦適合手術的重癥病人。
(五)重癥病人醫學處置
對存活的不同類別重癥病人進行救治,開展必要的醫學處置,項目為全市現癥及存活病人提供防護用具包100例(每例現癥病人每年發2次)、潰瘍換藥包55例(每個潰瘍病人每年15次)和防護鞋150例(麻木足病人每年提供2雙)。項目經費為3.85萬元。
相關材料由市皮防所統一購置,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皮防站負責上報需求、分發和指導患者使用,并做好分發登記工作。
(六)信息管理
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麻風防治負責單位要按照全國麻風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風網絡管理信息系統的管理,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及時。項目經費0.5萬元,主要用于全市麻風網絡系統的信息維護和管理。
三、項目組織實施
(一)組織形式
濰坊市衛生計生委負責項目管理和督導,市皮防所對項目進行技術指導,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麻防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對每項工作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便于監督檢查。
(二)項目執行時間
除現癥病例治療根據病人情況執行外,其他各項工作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于7月份完成工作總結。
四、督導和評估
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對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的防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技術指導,落實各項控制措施,并對經費使用情況和項目實施效果進行考核和評估。
本年度項目結束后,由市皮防所完成全市評估報告和總結,上報市衛生計生委和省皮研所。
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皮防機構結合《濰坊市麻風性病防治工作年度考核標準》,認真開展20xx年度項目的各項工作,做好資料登記和專項賬目記錄,并按時完成工作總結。
世界麻風病日宣傳標語篇四
根據縣級印發全國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20xx—20xx年)《20xx年鳳岡縣麻風病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要求。為推進我縣消除麻風病項目各項目標,落實麻風病防治工作,如期實現項目目標,結合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目標
1、加強病例發現,采取線索調查為主(上報線索調查達100%)、現存治愈病人通知復查(復查率達95%以上)等多種方式,早發現、早治療病人。對新發現麻風患者或可疑麻風患者的統一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報率達100%。
2、強化新病例的診斷和治療,采用專人管理的原則,對新病人、復治病人進行走訪、督導、跟蹤管理。
3、病人監測:臨床監測:做好來院病人的監測,服藥治療后觀察病人的臨床表現,直至臨床癥狀消失。治療結束后,督導病人到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復查。
4、培訓:我院將加強對醫院防保醫生、臨床醫生及村級衛生人員麻風病防治知識的培訓,充分發揮各級醫療單位在早期發現病人中的作用。
5、廣泛開展對公眾的麻風病知識健康教育,公眾麻風病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
二、項目范圍和內容
(一)項目范圍
全鎮6村1社區。
(二)項目內容
1、抓好麻風病防治宣傳工作。開展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的麻風病防治知識宣傳,要注重宣傳實效。擴大宣傳面、加強宣傳力度,以健康教育來促進發現病人工作,麻風病防治宣傳資料要發放到自然村,張貼到人群活動集中的地方,增進公眾自我保健意識,杜絕對麻風病人的歧視,促進患者主動就醫。
2、舉辦全鎮麻風病防治相關診療知識培訓,加強對村醫生麻風病防治知識培訓,強化村醫生麻風病防治意識,提高全鎮麻風病防治醫療隊伍的建設和診療水平。
3、開展麻風病的監測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麻風病人。加強治療管理,及時處理麻風反應和藥物反應,按要求定期訪視,并做好記錄。
4、重點做好每年對本轄區麻風病病人的基本情況(如累計發現麻風病人數、現有存活病人數、現癥病人數、畸殘病人數、現存麻風村情況等)的數據收集。完成本年麻風疫情監測資料收集、上報工作。
5、設立報病獎勵制度。對上報線索確診為麻風病人的報告者,按上級規定獎給提供線索的第一報告人600元人民幣。
世界麻風病日宣傳標語篇五
為有效控制大新縣麻風病的流行,消除麻風病的危害,切實保護人民健康,促進我縣社會和諧發展。根據自治區衛計委等11部門聯合下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20xx—20xx年)》(桂衛疾控〔20xx〕92號)和《大新縣消除麻風病危害規劃(20xx—20xx年)》(新衛疾控〔20xx〕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原則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基本方針,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按照“發現一例、治療一例、關愛一例、消除傳染源,控制疾病傳播,減少麻風病畸殘”的目標和要求,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綜合防治,努力消除麻風病危害。
二、工作目標
(一)麻風病聯合化療規則治療率達到95%以上;
(二)麻風病患者開始聯合化療后2年內新發生畸殘者控制在10%以內;
(三)麻風病患者密切接觸者年檢查率達到95%以上;
(四)嚴重麻風病不良反應治療率達到100%;
(五)到20xx年年底,麻風病患者早期發現率(延遲期在2年以內,且無可見性畸殘者)達到75%,新發現麻風病患者中2級畸殘者控制在17%以內;
(六)皮膚科及神經科等相關醫療衛生人員麻風病防治技能培訓率達到90%以上;
(七)公眾麻風病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0%以上;麻風病密切接觸者知曉率達到95%;
(八)麻風病人密切接觸者預防性服藥率達到90%以上。
三、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皮膚性病防治站,辦公室主任由趙萬寧站長兼任。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強宣傳,提高認識,消除社會歧視。以麻風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為主旨,進一步創新健康教育方式和手段,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多種形式的麻風防治健康教育活動,切實提升宣傳效果,不斷提高公眾和密切接觸者對麻風病的認識。引導和帶動社會公眾消除對麻風病人的偏見與歧視,為病人主動就醫,配合治療,盡快回歸社會創造良好的氛圍。
(二)加強培訓,提高醫務人員麻風病防治技術水平。開展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麻風病防治知識培訓,在診療過程中及時發現、提供麻風病可疑線索。
(三)開展麻風病疫源地調查等多種形式,爭取早期發現病人。
1、疫點調查:按10年內活動的譚卜屯等20個疫源地調查。實檢人數占應檢人數的90%以上。
2、線索調查:充分發動鄉醫、村醫、村干、教師和群眾堤供的麻風病可疑線索。計劃對欖圩、寶圩、雷平等部份鄉鎮的自然村屯作線索調查:初查由鄉村醫生完成,皮防站負責復查。
3、密切接觸者調查:開展對近10年麻風病患者密切接觸者調查,要求檢查率95%以上。
4、愈后監測:對近10年來治愈的麻風病康復者共25例,實施臨床監測和細菌監測。
5、門診篩查:強化門診篩查和檢測,對疑似病例做好鑒別、篩查,杜絕漏診。
(四)鄉(鎮)衛生院及麻風病防治兼職醫生職責。
1、掌握本轄區麻風流行及防治工作情況(有檔案材料)。
2、負責本轄區麻風病人的管理及家屬體檢(每年一次),了解病人分布情況。
3、協助和配合縣皮防站專業醫生開展麻風病防治工作。
4、發現麻風病人及時上報縣皮防站。
5、負責指導和監督鄉村醫生開展麻防工作。
6、承擔本轄區麻風病防治知識的宣傳。
(五)鄉村醫生麻風病防治職責。
1、宣傳麻風病防治知識。
2、每季度對本村巡視一次,每年在轄區內開展一次線索調查,收集可疑線索,及時上報鄉(鎮)衛生院或縣皮防站的專管醫生。
3、發現患者出現麻風反應和毒性反應時,應作出相應處理,并在12小時內上報鄉(鎮)衛生院或縣皮防站。
五、加強對現癥病人的規范治療和管理
(一)對新發現的麻風病患者,要建立完整的病歷檔案,并及時給予規范的治療。
(二)預防和救治殘疾病人。加強對現癥病人的神經功能和麻風反應監測,及時發現和處理麻風反應、神經炎等各種不良反應,防止新的畸殘發生。
(三)對符合臨床治愈標準的患者及時給予判愈。
(四)資料管理,認真做好麻風防治數據,統計各類資料,整理歸檔和圖表上墻更新工作,按時上報各類報表。認真做好麻防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六、經費來源
每年中央和自治區劃撥的重點(傳染?。┘膊》乐雾椖拷涃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