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培養未來社會棟梁的搖籃,教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視。學校總結范文可以激發我們對學習和工作的熱情和動力,推動自己不斷進步和成長。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一
一、制售涼葷涼菜有明顯標志的留樣專用冰箱,留樣冰箱實行專人負責。
二、建立涼菜留樣記錄,包括日期、餐次、當餐經營涼菜名稱、留樣涼菜名稱、留樣數量、留樣人等。
三、有專人負責涼菜留樣,用已消毒過的用具取樣,每種涼菜取樣不少于250g樣品,放入消毒過容器內蓋好或用食品級包裝袋密封后置于專用冰箱內冷藏。
四、涼菜留樣冷藏保存24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一、明確各部門、各工作人員食品衛生安全崗位職責。
二、分析事故發生原因,根據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各項制度,不同崗位職責,追究相應的責任。
三、根據事故情節不同的嚴重程度,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對有關工作人員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執法機關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并立即向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四、按病人的情況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全校教職工齊心協力做好學生家長工作,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二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食堂與外購學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與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稱《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向師生提供集中用餐服務的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以下統稱為學校)。
第三條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堅持預防為主、風險防控、屬地管理、學校落實的工作原則,建立教育、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計生等部門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第四條學校承擔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落實食品安全各項制度與措施;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學常識和法律知識。
第五條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督導內容,定期開展學校食品安全檢查;督促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設施設備,落實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風險,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第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學校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實施行政許可,開展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監管檔案,必要時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學校食品安全相關信息,協助教育行政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指導做好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宣傳。
第七條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學校飲用水監測與監督管理、學校供餐的營養指導,以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員救治、衛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門形成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學調查報告。指導學校開展食源性疾病的預防控制、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和營養培訓。
第一節食堂建筑設備要求。
第八條學校食堂應當具有與制作的食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相適應的場所和設施設備。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遠離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配備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的設施,排水溝出口應有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設施。食堂用水(含學生洗手用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食安法33)。
第九條學校食堂應當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工藝流程進行單向設置。(食安法33)。
第十條學校食堂加工經營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墻壁和地面應采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不易積垢的材料構筑;粗加工、切配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經常沖洗的場所及易潮濕的場所,應有1.5米以上易清洗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墻裙,專間、烹飪和配餐場所墻裙宜鋪設到頂。需經常沖洗的場所及易潮濕的場所地面應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系統,易于清洗、防滑。
(二)天花板應選用無毒、無異味、不吸水、不易積垢、耐腐蝕、耐溫、淺色材料涂覆或裝修,天花板與橫梁或墻壁結合處有一定弧度;水蒸汽較多場所的天花板應有適當坡度。
(四)食品粗加工區內應當根據加工品種和規模設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及加工用具,并有明顯標識,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開清洗。清洗直接入口食品的水池或容器應單獨設置。
第十一條普通高等學校食堂制售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類糕點必須設專間。專間內應設有預進間、專用冷藏設施、專用容器工具清洗消毒設施和空氣消毒設施,專間內應設有獨立的空調設施,溫度應不高于25℃。
第十二條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由不銹鋼或陶瓷等不透水、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洗材料制成。
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分別設有清洗、消毒和沖洗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用途。
倡導使用熱力消毒方式消毒餐用具。
第十三條學校食堂就餐區應設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及餐具的用水設施。
第十四條餐廚垃圾收集設施應加蓋并有明顯標識,做到日產日清。
第二節食品采購要求。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應當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應到資質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倡導定點采購。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以下稱合格證明文件)。
(一)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等原件,并留存加蓋供貨者公章(或簽字)的`復印件、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二)從食品銷售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等原件,并留存加蓋供貨者公章(或簽字)的復印件、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少量或臨時采購時,留存加蓋供貨者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三)從農貿市場或向農戶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者出具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和許可證等原件,并留存加蓋供貨者公章(或簽字)的復印件、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食品銷售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查驗營業執照、許可證等原件,并留存加蓋供貨者公章(或簽字)的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第十七條學校食堂禁止采購、使用以下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二)野生蘑菇、亞硝酸鹽、發芽發青土豆等高風險食品;
(三)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四)《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第十八條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應如實準確,包括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節食品貯存要求。
第十九條。
學校食堂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庫管理和登記制度,出庫食品應做到先進先出。
第二十條食品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等。配置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等設施,配備必要的食品冷藏冷凍設施。
第二十一條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安全管理。采購的食品及待加工食品應按照食品標簽要求進行保存,需冷藏冷凍的應及時進行冷藏冷凍貯存。
食品原料、半成品與熟制品應分開存放,并有明顯標識,防止交叉污染。
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第四節食品加工制作要求。
第二十二條學校食堂應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制作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三條需要熟制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加工制作豆漿應燒熟煮透,防止假沸。
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的食堂不得制售冷食類(不含水果)、生食類、裱花類蛋糕以及四季豆等高風險食品。
第二十四條用于加工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容器、工具必須標識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普通高等學校食堂的涼菜間必須在加工制作前進行空氣消毒;由專人加工操作,非涼菜間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加工的容器、工具必須專用,用前必須消毒,用后必須洗凈并保持清潔。
第二十五條。
餐具、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洗凈和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餐具、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已消毒的餐具、飲具應存放在有明顯標識的密閉保潔柜內。餐具、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餐具、飲具。委托清洗消毒的,應當委托具備相應作業場所、清洗消毒設備或設施,用水和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應當與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簽訂委托合同,查驗、留存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文件等材料,并留存加蓋集中消費服務單位公章(或簽字)的復印件。
第二十六條。
學校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須留樣,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克,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留樣食品應由專人專柜保管。
第二十七條學校食堂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專柜保管(標識清晰)、計量使用、專冊記錄。
第五節食品供應要求。
第二十八條食品在烹飪后至食用前在常溫下存放不應超過2個小時,并盡量當餐用完。
存放需超過2個小時的,需采取熱藏或冷藏方式存放。食品的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的,保存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食品的中心溫度保持在10℃以下的,保存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再次利用時,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第二十九條嚴禁向學生供應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等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品,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供應。
第三十條學校食堂備餐應當設專用操作區,從業人員進入該場所時應當更換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備餐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并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備餐操作時應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六節食堂從業人員要求。
第三十一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二)學校食堂應每日對從業人員進行晨檢并詳細記錄,發現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調離崗位。
第三十二條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一)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后應重新洗手。做到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使用衛生間后洗手。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操作前應洗手并消毒。有下列污染手部情形的,應重新洗手并消毒:
1.接觸原料或者半成品后;2.使用衛生間后;
3.接觸污染物品(如餐廚廢棄物、錢幣、手機、受到污染的食品及工具設備等)后;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后;
5.觸摸耳朵、鼻子、頭發、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6.從事其他可能污染手部的活動后。
(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置于帽內。
(四)加工食品時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等外露飾物。
(五)在食品生產經營場所內不得吸煙、不得有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從業人員培訓要求。
學校應當對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培訓,加強誠信守法經營和職業道德教育。
第三十四條學校從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訂餐的,應當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具有集體用餐配送資質、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較高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訂購,并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責任,確保食品安全。
第三十五條學生集中用餐必須當餐加工,不得采購冷食類(不含水果)、生食類、裱花類蛋糕以及四季豆等高風險食品。
第三十六條學校應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應的每批食品進行查驗,檢查和確認運送食品的容器和車輛,貯存食品的溫度和時間等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八條要求。
第三十七條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食品安全風險控制,配送食品應標明食品制作時間、食用期限、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在規定時間內送達。學校從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訂餐的,應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十八條學校外購預包裝食品的,應查驗產品包裝標簽,查看生產日期、保質期和保存條件,并按貯存要求保存。
第三十九條學校應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區。
第四十條學校食堂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的,不得經營。
采取引入餐飲服務企業或以委托方式管理的學校食堂的,應以學校為主體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學校應與承辦企業或受托單位簽訂合同,明確雙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權利與責任,并加強管理。
第四十一條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有關要求接受食品安全培訓。
第四十二條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制度、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貯存管理制度、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餐廚廢棄物處置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張貼在食堂相關場所,供從業人員執行及就餐人員監督。
第四十三條鼓勵學校食堂采用先進的管理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采取視頻傳輸、玻璃幕墻等方式,公開食品加工過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來源等信息;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第四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從業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處理區,嚴防發生投毒事件。
第四十五條學校應多途徑、多形式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學常識和法律知識,提高師生員工食品安全意識。
第四十六條教育行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衛生行政部門在春、秋季開學期間,應組織開展轄區內學校食品安全專項督導檢查,共同督促與指導學校落實整改措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學校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
第四十七條。
對存在學校食品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約談情況和整改情況應納入學校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第四十八條。
學校食堂和學生集中用餐配送單位違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應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九條學校應當建立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第五十條。
學校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應按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供餐活動,并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教育行政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二)積極協助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三)立即封存導致或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并按照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求采取其他控制措施。
(四)配合相關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五)配合有關部門對共同進餐的學生進行排查;加強與學生家長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
第五十一條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調查處理信息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發布,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不得擅自發布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調查處理信息。
第五十二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學校食堂,指設于學校(含托幼機構)內部,供應內部師生就餐的食堂。
外購學生集中用餐,指以供學生用餐為目的而集中采購的膳食和預包裝食品。
食堂從業人員,指食堂中從事食品采購、加工制作、供餐等餐飲服務有關工作的人員。
冷食類食品,指一般無需加熱,在常溫或者低溫狀態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鹵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生食類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產品。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三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必須定點采購。
二、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
三、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采購食品車輛專用,盛裝容器清潔衛生,生熟分開,運輸過程采取防蠅、防塵、防曬、防雨措施;裝卸食品輕拿輕放,講究衛生,食品不直接接觸地面,不在人行道、路邊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采購蔬菜,要向菜農了解農藥噴施情況;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采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并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對所有食品留樣和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采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2、采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采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并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采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采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四
1、加強宣傳和教育,使全體師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癥狀表現。
2、課任教師和班主任每天主動關心學生的健康狀況。
3、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時,必須逐級上報,不得瞞報。
4、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后應立即停止供應一切食品,保護現象,并將中毒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5、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應立即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教育局、市政府及衛生行政部門,必要時向保險、公安、工商部門報告。
6、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縣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或其他感官性狀導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師生服務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員(包括管-理-員、廚師、采購員、庫管員、清潔工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戴(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一、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易腐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進行冷凍或冷藏。
三、切配好的半成品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做到分類存放,避免受到污染。
四、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五、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污染食品。
六、加工用容器、工具應及時清洗、消毒,定位存放,做好保潔工作。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能明顯區分。
七、堅持做到工畢場清。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食品安全。
二、保持食品經營場所環境整潔,按規定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三、食品來源清楚。采購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向供應商索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產品《檢驗合格證》和相關票據等資料,并建立臺帳存查。
四、食品貯存、運輸及銷售過程中,做好防蠅、防鼠和保溫等措施,確保食品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和不潔物品。
五、不加工來源不明、摻假摻雜、腐-敗變質的食品,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六、食品烹制、加工過程中,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七、食品烹制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對人體無毒、無害。餐飲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清洗、消毒。
八、所有從業人員保持個人清潔。烹制、加工、銷售食品前先將手洗凈、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使用專用用具。定期進行健康體檢,持有效的健康證明上崗。
九、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衛生知識、崗位操作技能和規范學習培訓,增強員工食品安全意識。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五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云南省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
第三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教育部門承擔行政主管責任,學校承擔主體責任。
第四條校長(托幼機構負責人)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食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供餐活動,確保食品安全。
第五條學校必須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第六條職業學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堂不得制售涼菜。
第七條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不得加工制作銷售干鮮野生蕈、發芽土豆、四季豆、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
第八條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導致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的單位及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六
各位領導、各位同志:
根據學校總體工作安排,我們于今天召開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會議,對食堂和超市全體從業人員進行一次職業道德和業務知識方面的培訓,以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推動食堂和超市的服務工作向前發展。
下面,我想就有關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問題,講兩個方面的意見:
1、必須明確工作目標,這就是校長多次提出的“以學生為根本,以安全為底線,以質量為立足,以品位為追求,努力使中食堂成為學校一道亮麗的風景”的食堂工作目標,校園超市當然也不例外。
2、必須樹立后勤為教學一線服務的理念,把為教學服務作為后勤一切工作的宗旨,食堂工作尤其如此。
3、必須明確食堂和超市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學生。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為了一切學生。
4、作為食堂和超市的從業人員,必須明確自己的責任,界定自己的位置。要充分意識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必須對學生負責,對學校負責,對社會負責。
5、必須弄清從業人員的服務對象的關系,經營和服務的關系。要始終堅持服務第一、經營第二的原則。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學生是家庭的全部。我們只有把學生當成自己的親人,才能擺正關系,做好服務工作。
6、必須擺正從業人員與學校的關系。從業人員要把自己看成是學校的一員,要把食堂和超市工作看成是學校全體工作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要意識到必須也應該為學校增光添彩。任何有損于學校形象的事不做,有損于學校形象的話不說。
1、食堂和超市的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在取得縣衛生監督所發放的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堂和超市的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3、食堂和超市的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應用肥皂及流動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將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4、食堂和超市從業人員必須文明經營,禮貌待人,微笑服務,工作及時到位。對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做好解釋疏導工作,并制訂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5、食堂和超市從業人員必須按時上班,服從分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布置的工作要一絲不茍地去完成。必須團結互助,彼此關愛,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6、食堂和超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只有把集體的事當作自己的事去辦,才能做好我們的工作。
同志們,中是全縣百萬人民的中,我們的工作聯系著千家萬戶。我們的工作是光榮的,我們的責任是重大的。我們應該全力以赴,全心全意地去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努力做好我們的本職工作,為教育事業的發展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事故時應急采取措施和及時向上級報告。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七
1、食堂負責內外環境衛生,責任要落實到人,做到門窗玻璃明,活完地面凈,桌子一日三擦,地面一日三刷,每周一次大掃除。
2、食堂內外要有防鼠防蠅措施,經常地、有計劃地毀滅蟑螂。
3、各種炊事機械要有專人負責、專人保養,使用后要長期打掃潔凈,用專用蓋布蓋好。
4、冰箱內生熟分放,東西要碼放有序,并定期除霜。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生熟、半成品分開存放。
2、不買、不做、不吃腐爛變質和過期食品,不留隔頓剩菜剩飯。從選購員、保管員到每個炊事員,都要嚴格把關,杜絕食物中毒。
3、各種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碼放整齊有序。
1、上班時必需穿戴干凈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和外出,養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換工作服,飯前便后、打噴嚏擤鼻涕后要洗手的好習慣。
2、工作時不準吸煙,不準戴戒指、耳環、項鏈、手表,不準抹口紅、染指甲,不準赤腳,不準留長發、長指甲。
3、個人遇有拉肚子、感冒發燒、患皮膚病以及受外傷等,要準時報告保健醫生準時采取有效措施。
1、餐具、炊具每天嚴格消毒。
2、餐廳和備餐間使用的藥物消毒,藥物和水按要求配比,噴灑。
3、熟食制作前要用酒精(濃度75%的酒精)涂抹手、刀、案板等。
4、備餐間每天要用消毒水擦洗柜臺地面。
5、消毒后應達到光、潔、凈、干,無消毒水味和酒清味,符合防疫站檢查化驗的各種衛生指標。
6、工作廚臺及廚箱下及下及廚房死角,應特殊留意清掃,以防碎肉、菜屑遺留腐爛。
7、應裝置抽油煙機,并定時清理油垢。
8、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如有孔洞縫隙應予填實密封,并保持干凈,以免蟑螂、老鼠隱藏或出入。
9、調味品應以適當容器裝盛,使用后隨即加蓋,全部器皿及菜肴,均不得與地面接觸。
10、密蓋污物桶、廚余桶當夜倒除,不在廚房內隔夜。萬一需要隔夜清除,則應用桶蓋隔離,廚余桶四周應經常保持潔凈。
11、工作時,應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工作時不得用手接觸或沾染食物與食器,盡量利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2、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四周抽煙、咳嗽、吐痰、打噴嚏,萬一打噴嚏時,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衛生紙罩住口鼻,并隨即洗手。
13、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便后,均應洗手,保持雙手清潔。
14、廚房清潔掃除工作,每日要做數次,清潔完畢,清掃用具應集中放置。殺菌劑和洗滌劑不得與殺蟲劑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質要標明,放在固定場所及指定專人管理。
15、不得在廚房內躺或住宿,也不許任憑懸掛衣服及放置鞋履,或亂放雜物等。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八
一、建立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食堂管理員。
二、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定期驗證。
三、建立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四、建立食堂衛生及飲食情況日檢制,并作好記錄。
五、食堂環境保持清潔,無鼠跡、無蠅、無蟑螂。
六、食堂管理員留存定點食品,采購場所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七、葷、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凈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八、冰箱內生熟、半成品分開,不放雜物或私人物品。
九、食品、原料無霉變,蟲蛀,變質。
十、食品燒熟煮透,烹飪后食品至供應時間不超過2小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不超過24小時。
十一、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備餐間,不得供應水產品和改刀的熟食鹵味菜。
十二、食品留樣放置48小時,每樣量足100克,并有留樣記錄本。
十三、從業人員分發飯菜、點心,有專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觸。
十四、食品存放下墊離墻,原料、輔料缸加蓋,調味品分類,分架存放,無超過保持期。
十五、洗滌、消毒劑、餐飲具存放處固定。
十六、容器、刀板生熟分開,注明標志,嚴格消毒。
十七、從業人員做到“三白”,注意個人衛生。
十八、飲用水衛生足量,保溫捅加蓋加鎖,每天清洗消毒,專人監管。
十九、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學生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作記錄。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九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主管校領導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后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學校保衛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五條學校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條學校食堂應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飲食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七條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4.食堂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2.對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主動配合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4.未及時傳達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員工未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配合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食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及時糾正、制止的;。
3.不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
5.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采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責任:
1.餐飲服務許可證不及時更換的;
2.員工上崗不持有效健康證的;
4.未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測驗、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衛生法及衛生“五四”要求進行驗收、加工、生產、銷售的;
6.用不正當手段私自購買食品的;
7.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響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員的責任:
1.對食品驗收不把關造成不良后果的;
2.對庫存食物不檢查造成積壓或過期、變質的;
3.讓食堂使用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廚師、服務員的責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2.發現食品原料有問題不上報經理或主管部門,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未辦理健康證上崗的。
第十條責任及處分。
(一)處分原則。
1.由于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損害或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以下處分,并責令該飲食部門停止生產、經營,銷毀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偽造餐飲服務許可證和未取得健康證明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分別給予警告、取締其在校內的一切經營活動。
(二)處分種類。
學校在編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應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食堂外聘的單位和個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總務處、校長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總務處負責解釋。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十
為規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
二、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
六、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七、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八、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合規,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
十、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為規范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有礙食品操作與服務衛生的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處理食物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生食物后;
4、接觸臟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后;
6、接觸動物或廢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如處理貨物、執行清潔任務、接觸錢幣等)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六、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八、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從事食品操作與服務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及晨檢。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以備檢查。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為規范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臵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臵。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三、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四、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五、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六、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臵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七、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十一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主管校領導對衛生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 后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 學校保衛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五條 學校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
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條 學校食堂應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飲食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七條 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 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衛生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按照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
進行檢查,或檢查次數、糾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出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主動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4.未及時傳達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員工未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配合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食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及時糾正、制止的
3.不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衛生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采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責任:
1.衛生許可證不及時更換的;
2.員工上崗不持有效健康證的;
3.食堂發生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故不及時上報主管部門的;
4.未對員工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測驗、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衛生法及衛生“五四”要求進行驗收、加工、生產、銷售的;
6.用不正當手段私自購買食品的;
7.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響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員的責任:
1.對食品驗收不把關造成不良后果的;
2.對庫存食物不檢查造成積壓或過期、變質的`;
3.讓食堂使用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廚師、服務員的責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2.發現食品原料有問題不上報經理或主管部門,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未辦理健康證上崗的。
第十條責任及處分
(一)處分原則
1.由于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損害或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以下處分,并責令該飲食部門停止生產、經營,銷毀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偽造衛生許可證和未取得健康證明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分別給予警告、取締其在校內的一切經營活動。
(二)處分種類
學校在編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應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處理。
第十一條 責任追究程序
第十三條 本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高壩完小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必須定點采購。
二、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
三、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采購食品車輛專用,盛裝容器清潔衛生,生熟分開,運輸過程采取防蠅、防塵、防曬、防雨措施;裝卸食品輕拿輕放,講究衛生,食品不直接接觸地面,不在人行道、路邊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采購蔬菜,要向菜農了解農藥噴施情況;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采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并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對所有食品留樣和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采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2、采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采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并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采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采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保證學生的三餐的飯、菜質量。菜的價格 必須做到價格適宜,收費合理。
2、學生末經允許,不得進入食堂購買飯菜。
3、按時進餐,不得提前在食堂周圍逗留,敲打碗筷,高聲叫喊。購買飯菜必須排隊,不準擁擠、插隊。
4、 剩飯、剩菜必須倒在指定的容具內,保證廚房及其周圍清潔干凈。
5、廚房的水、電、煤由學校財務室統一管理,廚房應本著節約原則,用量適度,不得浪費。調料由廚房自備,如電燈,蒸格等正常損壞,由學校維修,否則廚房自行負責。
6、廚房為學校師生提供飲用開水,餐具應定期進行消毒,保證清潔衛生,經常沖洗廚房和用水場地、。
7、加強廚師及工作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素質教育,如:進行廚師專業知識培訓、法律法規、校規校紀的學習,以提高廚師業務技能和水平。
8、廚房工作人員必須辦理相應的個人健康證、衛生許可證,定期在醫院進行個人健康檢查,若有問題,一律辭退做本項工作。
9、學校領導小組定期對廚房的安全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責令其整改和糾正,使學校的安全工作做到萬無一失。
二、學校小賣部衛生管理措施
小賣部應以服務學校師生為宗旨,為師生提供方便、優質服務,不得向學生出售過期的、不衛生的劣質食品和有害于學生安全的玩具品,所有食品必須保證質量,價格適宜。為加強管理,現制定以下措施:
1、小賣部工作人員必須辦理個人健康證、衛生許可證 ,保證校門和小賣部清潔衛生。
3、定期對小賣部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素質教育,以提高從業人員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
4、定期對小賣部工作人員進行個人健康檢查。
5、小賣部不得出售偽劣、過期的變質食品。
6、學校領導小組成員定期對小賣部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責令其整改,以保證廣大師生的健康。
袁家學校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縣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或其他感官性狀導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一、加工前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易腐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進行冷凍或冷藏。
三、切配好的半成品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做到分類存放,避免受到污染。
四、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五、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污染食品。
六、加工用容器、工具應及時清洗、消毒,定位存放,做好保潔工作。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能明顯區分。
七、堅持做到工畢場清。
1、?學校領導要十分重視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成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每學期要定期研究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檢查和督促。
組長:王先清
副組長:曾繁盛、劉菁
成員:楊偉、曾祥煌、鐘堅求、朱復亮
管-理-員:曾祥煌
2、?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堂的餐具和食品作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檢查食堂有關證照是否齊全,工作是否持證上崗,若有無證上崗者,立即勸退。
4、?檢查食堂是否嚴格執行各級各類關于食品衛生的法律法規和學校飲食衛生制度,若有違者必須立即查處。
5、?檢查食堂有否出售腐爛變質的有害食品。如發現有腐爛變質食品,必須立即銷毀。
6、?檢查食堂的衛生環境是否整潔。
7、?檢查食堂的餐具是否做到一清、二涮、三沖、四消毒,有無保潔設施。
8、?檢查食堂的食品是否做到生熟分開。
9、?檢查食堂是否有留取當天各種菜樣各200克,并冷藏保存48小時。若沒有按規定要求做,必須立即整改。
10、?學校的食品衛生安全,校長為第一責任人。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十二
為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和教育部、衛生部的20xx年14號令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食堂管理員。
二、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定期驗證。
三、建立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四、建立食堂衛生及飲食情況日檢制,并作好記錄。
五、食堂環境保持清潔,無鼠跡、無蠅、無蟑螂。
六、食堂管理員留存定點食品,采購場所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七、葷、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凈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八、冰箱內生熟、半成品分開,不放雜物或私人物品。
九、食品、原料無霉變,蟲蛀,變質。
十、食品燒熟煮透,烹飪后食品至供應時間不超過2小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不超過24小時。
十一、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備餐間,不得供應水產品和改刀的熟食鹵味菜。
十二、食品留樣放置48小時,每樣量足100克,并有留樣記錄本。
十三、從業人員分發飯菜、點心,有專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觸。
十四、食品存放下墊離墻,原料、輔料缸加蓋,調味品分類,分架存放,無超過保持期。
十五、洗滌、消毒劑、餐飲具存放處固定。
十六、容器、刀板生熟分開,注明標志,嚴格消毒。
十七、從業人員做到“三白”,注意個人衛生。
十八、飲用水衛生足量,保溫捅加蓋加鎖,每天清洗消毒,專人監管。
十九、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學生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作記錄。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十三
1、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五四制》。
2、經常學習《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知識,每年進行培訓和考核。
3、按時進行健康檢查,復核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4、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衛生,無蠅、無鼠、無蟑螂,劃片包干,責任到人,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
5、采購、運輸、保管、加工、銷售的食品符合衛生要求,筵席、菜肴由小樣48小時。
6、做到食品工(用)具和加工、儲存生熟分開。
7、保持案板、菜廚、絞肉機等工具的清潔衛生,泔水、垃圾的容器加蓋并及時清除。
8、餐具、茶具容器做到一洗、二汰、三消毒、四保潔。
9、食品儲存做到封蓋分架,隔墻離地,容器加蓋有標簽,先進先出,食品倉庫內不存放雜品、藥品和個人生活用品。
10、工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在加工場所吸煙、進食,不隨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外出或上廁所,進崗前便溺后洗手消毒。
11、嚴格檢查考核實行獎罰。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十四
為加強工地食堂衛生管理工作,切實維護人們的身體健康,認識工地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將衛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創建文明建筑工地工作中,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設施,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制定此制度: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相關知識,認真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
2、提高認識,做好施工工地衛生監督工作。
3、工地食堂內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農藥、消毒劑、殺蟲劑等),工業用鹽(亞硝酸鹽)不得帶入工地食堂。
4、工地食堂要保證加工環境、就餐環境衛生清潔。
5、工地食堂飯菜在烹制時必須加工徹底,易發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須燒熟、燒透后方可食用。嚴禁食青皮、發芽土豆、不明來歷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員和直接接觸食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取得健康證、衛生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時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換洗工作服。
7、嚴禁購買、食用腐敗變質食品,對無檢驗合格證的食品一律不得購進,以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生防護,落實消毒措施,防止水質污染。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衛生陋習,工地宿舍要經常打掃,保持通風良好,教育民工勤洗衣服,勤曬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個人衛生,合理安排作息時間,注意飲食調劑,提高抗病能力。
9、通過各種方式,做好工地衛生監督工作,認真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增強工地人員的食品衛生安全信心,共同營造衛生安全的環境。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十五
為了保證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好地為我了守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衛生法》和《飲食業衛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對腐爛變質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購進,保管員不予驗收,廚師不;加工制作,服務員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實行四隔離,生與熟食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食物與天然水隔離。
四、熱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塵、防蠅、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實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環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的四定辦法,劃片分工,鈕負責,并做到:
1、食廳每天掃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圍環境10米內衛生清潔,無垃圾。
3、廚房操作間天天洗,內外保持光亮無煙塵,無蜘蛛網,無臭味。
4、水溝暢通,洗碗槽、洗菜池無雜物青苔。
5、定期用藥噴殺蒼蠅、滅鼠。
七、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必須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開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廢舊盒、袋饈食品出售,不隨地吐痰,操作時不吸煙,不面對他人或食品打噴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圍裙擦手擦臉,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八、飲具衛生:每餐工作前要檢查飯桶、菜盆、碗碟、夾子等炊(用)具是否處理干凈,用畢要洗刷干凈,做到物歸原處。和面機、菜柜、餅柜、冷藏機等無霉爛臭味。
九、魚、肉、菜加工必須做到:三鳥保證無毛、無臭味,魚腸肚除洗干凈,菜先洗后切,保證無沙、無蟲、無爛黃葉、無雜物,加工好的魚肉菜放在臺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學院及國家衛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查,食堂工作人員每學年初進行體檢一次,持健康合格證書上崗,平時發現有患傳染疾病的必須立即隔離治療。否則應予辭退。
十一為了更好地執行衛生管理條例,特作以下規定:
1、成立衛生檢查組,成員由中心正副主任、辦公室人員、餐廳經理及學生代表組成。
2、檢查組每月對各食堂進行衛生評比,做到平時檢查、周末抽查、月終評比相結合,每次檢查、抽查必須按各人的崗位責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評分辦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標準,衛生管理條件共10條,每條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給予獎勵,不滿七十分者懲罰。
4、獎勵與處罰:獲集體獎者,獎200元,獲個人獎者,獎20元,集體被罰者,罰款200元,個人被罰者,罰款20元。
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精選16篇)篇十六
一、烹調前必須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調食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達低于70℃以上,烹調后食品至食用不超過2小時。凡隔餐、隔夜、外購熟食回燒后供應,熟制品應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三、調料符合衛生要求,盛裝調料的容器清潔衛生,使用后加蓋。食品不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四、碗、盤、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開,烹調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過的餐具、容器盛裝。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湯汁用消毒過的布或餐巾、餐紙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溫(230℃)多次使用,發現顏色變深或有異味的油脂廢棄不用。
六、工作結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臺面洗刷清掃干凈,做好烹調加工場所的清潔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