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軟件開發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通用篇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
郵政編碼:_______ 電話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費xx元人民幣(大寫:)
第五條 乙方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七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__銀行轉賬或支付寶____。
第八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xx元人民幣(大寫:),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中止的。
第十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一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 依據本協議第十條、第十一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市人民法院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軟件開發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通用篇二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車輛掛靠租賃于甲方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掛靠租賃車輛狀況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現將車輛(車輛的有權歸乙方所有),車牌為 發動機號 車輛型號 掛靠租賃于甲方租賃服務部,經甲、乙雙方共同定價,車輛現總值為 萬元。
二、掛靠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
掛靠租賃期限為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每月按 元向乙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為 號以前。合同期間因車輛維修,保養及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不能正常經營時乙方不承擔減免租金的責任。
三、甲方責任
1、 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租賃服務部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1) 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不得將
(2)車損險;
(3)每個座位保額一萬的座位險;
(4)不計免賠險;
5)自燃險。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進行明確,并按照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軟件開發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通用篇三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裝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進行室內裝修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1、設計工程名稱:
2、設計工程地點:
3、設計工程面積:
4、設計工程范圍:
室內裝修設計(不含結構設計)
1、設計限期:
設計限期為天,從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開始計算,到乙方交付全套圖紙之日為止。因甲方變更設計要求或對乙方意見未及時答復,其耽誤的時間應從合同約定的設計期限中相應扣除。
2、設計交圖步驟及時間:
(1)甲、乙雙方當面協商滿意后確定設計詳細內容及金額,簽定本合同,同時支付首期設計費定金,總設計費的%。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內,向甲方提交裝修設計方案圖構思(包括平面功能定位圖,及一些設計概念圖思想)
(2)甲、乙雙方初步確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確定設計概念后,同時支付第二期設計費用,總設計費的%。乙方收到設計費后天內,向甲方提交較詳細裝修設計方案:“四維空間動態瀏覽、體驗”(詳細裝修設計方案是在筆記本電腦中討論,修改確認)
(3)甲方確認四維空間立體設計方案后即支付第三期設計費用,總設計費的%。乙方收到設計費后天內開始制作四十張左右效果圖,一部驗收設計效果mtv電影,施工用的總體設計尺寸圖。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設計費。
2.甲方應將設計要求準確、簡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設計人員,并不得隨意更變。甲方更變設計委托事項或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返工,除雙方需協商簽定補充合同(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程量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3.甲方應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設計要求、簽定合同、看圖定樣、支付設計費。
4.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內容。
5.乙方本著認真負責的精神,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設計。
6.甲方確認設計圖后,乙方設計師應按約定陪甲方選取施工材料;甲方工地開工后,乙方設計師應根據施工情況需要到現場,解決設計與施工的協調問題(包括甲方委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
7.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設計費,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1.設計費總額:
人民幣元整:
2.支付時間:
(1)雙方簽訂委托設計合同時,甲方即應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幣元。(按設計總額的%計算)
(2)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設計費即人民幣元。(設計費總額的%);
(3)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設計費即人民幣元。(設計費總額%)
(4)若有雙方協商同意增加的設計費應在工程開工前支付給乙方;乙方應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所增加的費用,在竣工前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1.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有關設計圖紙后,未在合同規定的限期內支付設計費,或乙方無特殊情況延遲交付圖紙,均應視為遲延履行合同。按每日元予以處罰。
2.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天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并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的違約金。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的違約金。
4.乙方在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后,如甲方不愿意做履行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設計費,但必須交給甲方平面布置圖及局部效果圖各一張。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出訴訟。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簽字(法人應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設計竣工后終止。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____年__月__日
軟件開發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通用篇四
買受人: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型號發動
機號合格
證號車架號海關
單號商檢
單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軟件開發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通用篇五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釆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釆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釆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軟件開發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通用篇六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所擁有的產品(xxx)ui和ue外包服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
甲方為產品設計使用者,即外包服務使用方;
乙方為產品設計外包服務供應商。
1、訂立正式服務合同后,乙方根據需求進行產品設計。
2、如甲方在按照乙方產品設計進行產品研發時,需要乙方協助修改,乙方有責任進行協助。
1、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進行產品設計,在交付時候提供所有設計相關原始文檔,且該文檔和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在產品設計過程中嚴格遵守設計保密原則,不得向非甲乙方外第三方泄露。且自身不可以用于商業化用途(包括不得向第三方展示),如有違規甲方保留向乙方追溯法律責任的權利。
2、雙方合同執行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提交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傳真件有效。
甲方:
負責人:
日期:乙方:
負責人: 日期: